c1.162 史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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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引:
(1) 上星期有間教會的姊妹打電話給我,說她與一位朋友談及基督徒自殺的問題。想向我取一些有關的資料。今日的講道就是因這次電話促成的。
(2) 基督徒可否自殺?自殺是否合乎神的心意?的確是一個很實際的問題。事實上有基督徒當走上自殺之途,自盡成功的基督徒也大有人在。並且我相信未來亦不斷有基督徒會有自殺的念頭和試探,所以這問題的確值得我們基督徒正視。
(3) 多年前,在錫安的一次見證會中,主席問了一個問題,就是請曾經想過要自殺(包括很認真或不太認真的)的弟兄姊妹舉手。我記得有大概五分一或六分一人舉手,有些可能不敢舉手(我不問你們這問題,自己答;或者這講卒有天救你一命)。古今中外都有無數人自殺,而我們不少次在報章上、電視新聞中聽到和看到基督教的一些極端或異端派別的領導令信眾販毒自殺。
(4) 到底聖經對自殺有些什麼教訓和指導呢?事實上,聖經對自殺之事並沒有明文的訓示,但這不表示神贊成和認同神的選民和基督徒自殺或表示神並不重視這個問題。
一. 聖經記載過一些自殺的事例
1. 在未曾述說這些事例之先,我首先強調:聖經記載這些自殺事件旨在作為歷史事件的報道或記錄,而絲毫不含有叫人效法的意味。
另一點值得注意的地方,是經中自殺的人絕大多數是神所不喜悅的人,甚至有些情形是他們的死(自盡)乃是神給他們的嚴懲和管教。
2. 例子︰
(a) 舊約的掃羅王:掃羅是神所揀選為王,但他的靈性和品德越來越差,多次對神的清楚命令故意違背,侮而不改,到了無可藥救的地步。後來在一場與非列士人爭戰的戰役中,以色列人戰敗;掃羅被弓箭手……射傷甚重,「就吩咐拿他兵器的人(助手、隨從)說,你拔出刀來,將我刺死,免得那些未受割禮的人(外邦人、非以色列人)來刺我、凌辱我。但拿兵器的人甚懼怕,不肯刺他;掃羅就自己伏刀上死了。拿兵器的人見掃羅已死,也伏在刀上死了。」(撒上31﹕1-5)
先知撒母耳曾預言掃羅的死亡,因他不順服神。(撒上28﹕19-20)(b) 亞希多弗(Ahithophol)﹕他是大衛王的謀士,當大衞的兒子押沙龍叛變,而大衞王逃難時,亞希多弗轉軑作了押沙龍的謀士。但是在押沙龍的謀士當中有個大衞王的卧底戶篩,在追殺大衞的一次計劃中,押沙龍與以色列的長老聽了戶篩的計劃而拋棄了亞希多弗的計劃,結果大衞與其從眾得以死裏逃生。亞希多弗很「激氣」,結果辭官歸里,不但歸里,而且越想越氣,最後留下遺書,便弔死了。(撤下17)撤下17:14對此事有評語「這是因為耶和華定意破壞亞希多弗的良謀,為要降禍與押沙龍。」亞希多弗和押沙龍都是神所不喜悅的人。
(c) 士師基甸有一個他妾侍所生的兒子亞比米勒,基甸死後,亞比米勒野心很大,他用毒計謀殺了七十個兄弟(只有約但一個漏網)而在示劍做了王。後來在一場戰役中,一個婦人從樓上把一塊磨石拋在樓下樓門前的亞比米勒的頭上,打破了他的頭骨(重傷)。他就急忙喊叫拿他兵器的少年人,對他說,拔出你的刀來,殺了我罷(自殺的行動),免得人議論我說,他為一個婦人所殺(很瘀,對以色列人)。於是少年人把他刺透,他就死了。(士9﹕50-54)聖經有些評語﹕「這樣,神報應亞比米勒向他父說所行的惡,就是殺了弟兄七十個人的惡。」(士9︰55,56)
(d) 以色列王以拉作王兩年,他的臣子心利背叛,趁以拉喝醉時殺了他,並且將他全家的男丁,甚至親屬、朋友都殺了。心利作王只有七日就被以拉的元帥暗利推翻。心利見城破兵敗,就躲進王宮,放火燒宮殿,自焚而死。(王上16)聖經有此評語:「這是因他(心利)犯罪,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王上16:19)
上述四個自殺的聖經例子,其主角都是神所不喜悅的人。(e) 猶大︰他是耶穌的門徒,他負責管理耶穌和門徒的財務,他常常不誠實而從中盜用金錢,他亦因貪三十塊錢而賣主賣友,用親吻的記號出賣了自己的老師耶穌。四福音只有馬太福音記載猶大的自殺而死︰「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和長老說,我賣了無辜(無罪)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們說,那與我們有甚麼相干,你自己承擔罷。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裹,出去吊死了。」(太27:3-5)
徒1:18 對猶大的死有些補充︰「這人(猶大)用他作惡的工價,買了一塊田,以後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腸子都流出來。」(死狀可怖;吊繩斷,或樹枝(等)斷了的結果。」他比耶穌先死。
上述五個自殺的聖誕經個案,其主角都是神所不喜悅的人,(相信不是偶然的事),但聖經始終未對自殺的事刻意着墨,評論其是與非。另外有一兩個具爭議性的例子,也畧為一提︰
(f) 士師參孫(大力士)被非利士人挖去雙眼,但他的頭髮再長長了。後來在非利士人的大哀廟中,非利士人戲弄他的時候,他決定與他們同歸於盡,求神給他最終的大氣力,他兩手抱住托房的兩根支柱,把柱子拉倒,房子倒塌,壓住首領和房內的家人(約三千男女)。參孫為了報非利士人剜眼之仇而決定自殺與敵人同歸於盡。我們可能問︰神明知參孫自殺,為什麼還賜他那一次的力量去自殺,莫非表示神贊同人自殺呢?對此事,基督徒看法不一致;我認為這是一個特殊和極端的事例,是神所容許的,卻不等於說神贊同一般選民和基督徒隨便輕生,如果基督徒遭遇像參孫那樣特殊的情況,也許神會容許那個基督徒自殺。
二. 自殺的試探,求死不遂的例子。
聖經中有幾位有名的人物都曾遇到自殺(不想活下去)的試探。所以我們曾遇此試探,也不要以為希奇和自卑。
a. 約伯︰神容許撤但試探約伯;約伯在一天之內失去了他所有的牲畜、僕人、兒女。後來撤但又使他從腳掌到頭頂長毒瘡。伯2:13形容約伯說︰「他極其痛苦」。約伯的妻子勸他棄掉神,死了罷﹗他的朋友妄論他,越幫越忙。
約伯在這樣嚴厲的痛苦中咒詛自己的生日,請我們讀一些聖經︰伯3:1-3,11:20-22。約伯在大苦難中確有過不願活不去的試探。
但他表達的方式是願望自己沒有出世,所以千祈唔好同約伯攪生日會!同時他也沒有表示要自己了斷,他用瓦片刮身,也可用它來割斷喉朧。只是表示死了更好(3:22「他們尋見墳墓就快樂」)。但神恩待他,苦境終於過去,兩過天晴,他對神的認識加深了;在物質方面蒙神加倍的賞賜,神沒有成就約伯輕生的願望。
b. 摩西︰以色列人出了埃及之後,在曠野一次又一次發怨言,把摩西氣壞了。摩西忍受不了,對耶和華說︰「你為何苦待僕人,我為何不在你眼前蒙恩,竟把這管理百姓的重任加在我身上呢﹖……管理這百姓的責任太重了,我獨自擔當不起……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立時將我殺了,不叫我見自己的苦情。」民11:14-15(求死,無眼睇這些不信服亦不講理、無信心的以色列人!)神沒有成就摩西求死的願望,卻幫助摩西管利了頑梗的以色列民。
c. 以利亞:在迦密山上,神使先知以利亞得勝,假神巴力的450個先知被以色列民識破並殺於基順河邊,跟着以利亞求雨又得心應手。此事之後,邪惡的皇后耶洗別聲言要取以利亞的性命。王上19:3這樣記載︰「以利亞見這光景,就起來逃命,到了猶大的別是巴,將僕人留在那裹,自己在曠野走了一日的路程,來到一棵羅鰧樹下(一種小松樹),就坐在那裹求死,說,耶和華啊,算了,求你取我的性命,因為我不勝於我的列祖。(意思是認為自己的工作失敗,不能令亞哈王改變,並且也像他的先人一樣,不能除掉拜巴力假神的惡習,並且現在直接受到屢殺先知的耶洗別的威脅,性命堪虞,因而心灰意冷到求死的地步。)但神並沒有達成他求死的願望。
d. 約拿:拿4:8「……日頭曝曬約拿的頭,使他發昏,他就為自己求死,說,我死了比活着還好。」耶和華吩附先知約拿往尼尼微大城去,他卻搭船想逃往他施(西班牙),另一方向,神使風浪大作……約拿叫人把他拋下海,說,這樣海就會平靜。他明知被拋下海必死無疑,所以有人認為他此舉是一招自殺的行動,但也有不贊同的。無論如何,約拿的這項行動的確與普通的自殺動機有別。
但是約拿書4章中卻真正看見約拿求死的意欲。請讀拿3:10,4章(注意 V.3, V.8︰以自殺作為抗議和對神的措施不滿的手段。) V.11充分顯示神何等愛惜人和牲畜的生命。約拿求死不遂,而神也沒有降災與悔改的尼尼微城的五十萬人口,(嬰兒有十二萬多人)。我們深信創造生命、愛惜生命的神,並不樂意看見人毀滅自己的生命和別人的生命。讀
1. 1:1-2
2. 大題:違命逃往他施
3. 1:4
4. 1:15-16
5. 1:17
6. 2:10
7. 3:1-4
8. 大題︰尼尼微人信而悔改
9. 3:10
10. 4:1,5
11. 4:6-11
三. 支持自殺的經文
有些基督徒贊成基督徒可以自殺(不是贊成可任性任意地自殺),以某些經文支持他們的看法。我發覺他們所引用的經文,全部加以非常牽強的解釋。時間關係只引一處為例︰請看羅8:38-39 「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
他們說「死」也不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暗示自殺而死也不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所以基督徒自殺是可以的。其實這裹所講的「死」,與其說是自殺的死,不如說是因信仰而遭害的死更正確;有v.35-36為證︰「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刀劍麼。v.36……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
所以,除了一些強解的經文之外,沒有什麼經文支持基督徒可以自殺的。
四. 且看保羅對生與死的態度
我請弟兄姊妹們特別留意保羅的這種對生與死的態度,它是值得我們接納和效法的態度。請讀腓1:21-25。讀完這一段,似乎不知他說什麼。現在我用現代中文釋本再讀這段一次,請留心聽,因為聽完就知道保羅的意思︰
「因為對我來說,活着,是為基督;死了,更有收穫!可是,如果我活着能夠多做些有益的工作,那我就不曉得該怎樣選擇了。我處在兩難之間。我很願意離開這世界,去跟基督在一起,那是再好沒有了。可是,為了你們(腓立比的信徒)的緣故,我更該活下去。對這一點,我深信無疑;我知道我還要活下去,而且要繼續跟你們大家在一起,幫助你們在信仰上更長進,更有喜樂。」
保羅和他忠心的同工們為傳揚主耶穌的福音,為建立主的教會,受盡逼害苦楚,冒許多生命的危險和許多旅行的危險,在世上他們的享受不多,苦難卻多多,他們知道如果死了,到耶穌基督那裏享永生的榮耀、福樂,比活在世上要好萬萬倍。但他們沒有一個因世上的苦難而自殺,反之,正如保羅的想法,如果神仍然留存他們的生命在世,就是給他們多一些機會為主耶穌作更多的工作,幫助更多的信徒在靈命上長進,和一同他們得喜樂。至於生或死的問題,他們完全交託給神去安排
這是基督徒對生與死最正確的態度。一些異端和極端的看法會斷章取義,強調「我死了就有益處」、「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這兩句話,卻不提經文的上文下理,竟憑這些片面之詞而聳恿信徒輕生!這樣就中了撤但的詭計,而剝奪了自己可以繼續事奉主、作主工的機會,也令神及親友痛心惋惜。我相信一個自殺的基督徒會使自己沒有機會像保羅那樣愉快地述說自己的回憶錄︰「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
五. 贊成基督徒可以自殺的理由
a. 生命是我自己的,我有權支配它。我不可以殺其他人,同樣他人的生命不屬於我,但我的生命卻屬於我,所以我有權決定殺自己。
這種看法大有問題,基督徒就更不應有此看法︰從兩方面看,生命都不屬於我們自己︰(a1) 我的生命是神創造的,我的生命只屬於神,我只是一位受受神所託,管理生命的人
(a2) 我的生命屬於基督,因基督用重價(他十字架的血一生命)買贖我們,我們不是自己的人。既然如此,我們的生命應該交給創造的神和救贖的主去安排才對。
b. 贊成基督徒自殺的另一理由是︰如果活下去只有痛苦而沒有一點希望,簡直活受罪,不如死去更化算、更安樂。我們稍後才來探討這種看法。
六. 自殺的動機
動機很多,在此不細述,但我要指出︰有些動機是壞的,例如報復性的動機︰例如失戀的人要脅對方說︰如果你拋棄我,我就死比你睇,令你一世良心不安,做鬼我也來破壞你們的婚姻。
似乎比較合理的動機是上述所說,生活只有痛苦,而沒有一點希望。但在聖經的亮光下,也多數站不住。
七. 反對基督徒(人)自殺的主要理由
a. 自殺是侵犯神的主權。生命屬於神、屬於基督,不屬於自己。這一點上面講過了。自殺剝奪了我們活出神對我們人生旨意的機會。我們只是生命的管家,我們要作個忠心的管家,自殺就是擅離職守。
b. 十誡中的第六誡︰「不可殺人」,即不可謀殺人。我們自己也是人,所以不可謀殺人包括不可謀殺自己(自殺)。自殺是違背神的律法,因此是罪。
c. 人應該靠主克服困難、患難和逆境而不是用自殺來逃避它。這個理由是基督徒最應留意的。
注意,這裏強調的是靠主克服逆境。講到「靠主」就必涉及基督徒對神的信心和順服神的問題。
一個信靠主、順服主的基督徒,能靠主面對逆境。平素已有信而順服主的操練的基督徒比臨時抱佛腳的基督徒,在信心方面當然會好一些。在逆境中的信心包括:相信神的話是正確無誤的,因而願意順服神;也包括相信向神禱告是有效的,相信神是我們的天父,必然愛顧他的兒女;也包括相信神的安排最好,他的道路和意念高過我們的道路和意念。
有些經文在信徒受到自殺的試探時非常有幫助,我們簡短地思想一下︰
(1) 羅8:28「我們曉得萬事(包括目前的逆境)都互相勉勵,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真信主的人)。」屬神的人一生的道路和遭遇都在神的計劃安排之中,正如大衛在詩39:9說︰「因我所遭遇的是出於你(神),我就默言不語(表示默然接受)。」接受而不是自殺。
(2) 羅8:35「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麼?是困苦麼?是刀劍麼?」
保羅與同工經歷了這一切的困苦,他作見證說︰「我們在一切患難中,祂就安慰我們,叫我們能同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林後1)
保羅和同工在患難中倚靠愛他們的主,得着安慰,得着拯救,沒有自殺,留下生命來作證、來安慰其他遭各樣患難的肢體、自殺的基督徒就剝奪了他日可以安慰其他受苦肢體的機會。(3) 有些想自殺的人會認為自己已經身陷絕境,無能力擺脫,忍無可忍,上天逼人太甚;或者左右兩難,任何決擇都苦不堪言;或者覺得人生竟無意義(基督徒不應如此);或者無能改變自身不愉快的處境,一切努力都徒勞無功。下面這一節聖經對於上述情形是個最寶貴的應許︰
林前10:13「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忍無可忍!)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
基督徒在自殺的試探中,請緊緊把握這信實的應許︰堅信神會為我們開一條出路(但殉道又如何?好得無比,即時實現?也是最好的出路?)
在逆境中靠信心度過的一些例子︰i. 在利巴嫩被綁架七年的Terry Waid沒有自殺
ii. 一指譯經
iii. 神曲作者
iv. 貝多芬的命運交響曲「扼著命運的喉嚨,耳聾」(4) 約10:10 主耶穌說︰「我來了,是要叫羊(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基督徒已得看了基督所賜更豐盛的生命,為何要摧毀它呢?應該用它來豐盛別人,用它來榮耀上主。從約拿的例子可見神何等愛惜人的生命,甚至牲畜的生命。上天有好生之德是真的。
(5) 弗5:29「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保養顏惜身體才是正常的。中國人說︰身體髮膚,受於父母,不可毀傷(以免使父母、妻兒、朋友傷心難過。受損失,為他人的益處快樂而活也是不應自殺的另一理由。
保羅在腓立比監獄中禱告唱詩讚美神,忽然地大震動,監門分開,眾囚犯的鎖鏈也都鬆開了,禁(獄)卒一醒(本不應睡覺),見監門全開,以為囚犯已經逃走,就拔刀要自殺。保羅大聲呼叫說:「不要傷害自己,我們都在這裏。」如果未信主的人自殺,就連相信耶穌得救得永生的機會都失喪了。保羅也是愛惜人的生命的人,結果保羅帶領獄卒全家信主。(6) 有些人因犯了大罪,心中有強烈罪咎感,認為所作錯事無可挽救我賠償,不會獲得人和神的寬恕,所以企圖自殺,但聖經清楚應許︰「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
大衛犯了謀殺和姦淫的罪,受神大大管教,但他悔改了,神赦免了他,要他受管教。大衛已受管教,沒有自殺。
彼得三次不認主,他痛悔了,沒有自殺,被主大大使用餵養主的羊。
猶大懊悔自己出賣了無罪的主,卻沒有決志改變自己的行為,自殺了,斷絕了悔改的機會,成為滅亡之子。
八. 基督徒自殺能否得救(得永生)?
1. 聖經完全沒有提到自殺會失去永生或落地獄。
2. 猶太人和初代的基督徒都不贊成自殺,但並沒有說基督徒自殺不能得救。
3. 基督徒自殺不能得救是由奧古斯丁提出的神學見解。他認為自殺是罪(我們也同意),違反了十誡的第六誡(不可拉人)。自殺比殺人更差的地方是基督徒殺了人可以悔改,但自殺的基督徒自剎犯罪死了,卻沒有機會悔改,所以要落地獄。但我們要指出這種看法是不對的︰
1. 因為只有褺瀆聖靈的罪才不得赦免,(明知耶穌是神的兒子而故意惡意不信他。)
2. 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救贖,不只赦免一個人信主之前的所有罪,也救贖赦免他以後人生中會犯的罪。(我們信主之後仍有犯罪嗎?)
3. 譬如基督徒生活在罪中,一日被汽車撞死了,但之前他沒有悔改自己的罪,請問他得救不得救呢?當然得救。林前十一章有些哥林多信徒混亂聖餐,但沒有悔改,以致神對他們的管教升級︰「較弱、患病、死的也不少 」但他們不會和世人一同定罪(v.32)他們仍是得救的人。自殺是罪,但不會因此而下地獄。信了耶穌的人,不應犯罪,但犯了罪的基督徒不會因有罪而不能得永生,因為信耶穌為救主的人就可以得永生。事實上的確有些胡塗的基督徒,因為認為與耶穌同在好得無比,因而逃避目前艱難的現實,走上自殺之途,非常可惜。這也是因為沒有好好地瞭解聖經、神的心意,但他們是得救的。
所以奧古斯丁認為自殺的基督徒會落地獄是錯誤的,但他的影響非常巨大,今日仍有不少基督徒如此相信。你可能認為奧古斯丁的看法有助阻止基督徒自殺,會有比作用,但上述思想過的反對自殺的幾項理由和一些有力的經文,也有防止基督徒自殺的效用的,我們應當採取正確的解經和方法來達到阻止基督徒自殺的目的。奧古斯丁的看法在基督徒當中引起極大的不安,相當殘忍。
九. 自殺的試探會來自撒旦
1. 馬可福音第五章記載一個被群鬼附身的人,5:5 記載︰「他晝夜常在墳塋裏和山中喊叫,又用石頭砍自己。」這人力很大,能掙斷鐵鍊、腳鍊,他用石頭砍自己,對身體的傷害一定很大,這是鬼的作為,要他自毀生命。
2. 有一位少女的母親去世之後,少女常夢見母親在一條河的另一邊向她召喚,使她很想了結生命去與母親相會,這是魔鬼的工作。
3. 有個外國人,與靈界事物有接觸,他說有一段時間,他不敢剃鬚,他把剃鬚的刀藏起來,因為他每次剃鬚都有刎頸自殺的試探(後來信了主),這是魔鬼的工作。
如果我們也遇到類似的事,我們必須禱告,甚至禁食禱告,請弟兄姊妹同心代禱,求主耶穌粉碎撒旦的詭計與能力。
十. 有甚麼自殺可被容許?
1. 神容許了參孫的自殺,同歸於盡。
2. 安樂死,可以嗎?(複雜,有不良後果。)
3. 在戰爭中做敢死隊隊員可以嗎?
4. 擁有國家高度國防機密,但不幸落入敵人手中,可以自殺以免洩露機密嗎?
5. 不願作慰安婦而自殺,作得對嗎?
典型的圣经问题
问题:关于堕胎圣经怎么说? 圣经从未特别说明堕胎的问题。然而,圣经里有无数的教导充分显明了神对堕胎的观点。耶利米书1:5告诉我们,神造我们在母腹之前就已经知晓我们。诗篇139:13-16讲了神创造和对我们在母腹中的形成中担当的积极角色。出埃及记21:22-25规定一个令还在母腹中的胎儿死亡的人跟杀人犯承担同样的惩罚。这清晰表明神把母腹中的胎儿当作成人一样看待。对于基督徒,堕胎不是女权的选择问题,而是按着神的形象而造的人的生与死的问题(创世纪1:26-27;9:6)。
第一个反对基督徒关于堕胎立场的争论常常是,“强奸和/或乱伦的情况怎么办?” 因为强奸和/或乱伦而导致怀孕的可怕后果,可以成为谋杀一个胎儿的回答吗?错加错不等于对。因强奸和/或乱伦生下的孩子可以让有爱心但自己不能生育的家庭领养 – 或者由孩子的母亲养育。孩子不应该领受因他父亲所作恶行带来的惩罚。
第二个反对基督徒关于堕胎立场的争论经常是,“当母亲的生命有危险时怎么办?”坦白说,这是关于堕胎最难回答的问题。首先,让我们记住,由于这种情况而发生的堕胎占不到当今世界上堕胎总数的百分之一中的十分之一。那些因为不想“毁了身材”的女人堕胎要比因挽救其性命而堕胎的女人多得多。其次,让我们记住神是创造奇迹的神。他能保住母亲和孩子的性命,不管从医学角度上讲可能性有多微小。总之,这个问题只能在丈夫、妻子和神之间决定。任何面临这种极端困难处境的夫妇应该求主赐给他们智慧(雅各书1:5),看神要他们怎么做。
当今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堕胎的原因是“补救性节育”。一个女人和/或她的伴侣决定不想要他们怀了的孩子。因此,他们决定不承担责任而结束这个孩子的生命。这是罪大恶极。即使在百分之一较为困难的事例中,堕胎永远不应该作为第一选择。母腹中的生命值得尽全力让他诞生出来。
那些曾堕胎的 – 它同其它的罪一样是可得饶恕的。通过对基督的信,所有的罪都可得宽恕(约翰福音3:16;罗马书8:1;歌罗西书1:14)。一个曾堕过胎的女人,或一个曾鼓励过堕胎的男人,甚至做过堕胎的大夫 – 通过对耶稣基督的信其罪都可得赦免。
关于堕胎圣经怎么说?
问题:基督徒是怎样看待自杀的?圣经是怎么说自杀的? 根据圣经,一个人自杀并不决定他是否能进天堂。如果一个没有得救的人自杀,他的行为无异于加速了进入火湖的行程。然而,自杀的人落入地狱是因为他们拒绝了基督的拯救,而不是因为他们自杀。圣经提到4个具体的自杀了的人:扫罗(撒母尔记上31:4),亚希多弗(撒母耳记下17:23),心利(列王纪上16:18),犹大(马太福音27:5),这几个都是邪恶的罪人。圣经看待自杀跟谋杀一样——顾名思义——自我谋杀。神是决定人生死的,把这个权力放在你自己手里,根据圣经这是对神的亵渎。
圣经是怎么说基督徒自杀的呢?我不相信一个自杀的基督徒会丢掉救恩下地狱。圣经教导从一个人相信基督的那一刻起,他就获得了永生的保障(约翰福音3:16)。根据圣经,无论发生什么,基督徒都拥有永生,这一点毫无疑问。“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的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自己知道有永生”(约翰一书5:13)。任何事都不能把基督徒和神的爱隔离!“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里的。”(罗马书8:38-39)。如果没有“受造之物”能使基督徒与神的爱隔绝,即使一个自杀了的基督徒也是“受造之物”,当然自杀也不能将他与神的爱隔绝。耶稣为我们的罪而死……如果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因受到精神打击导致懦弱而自杀——耶稣的死也偿还了这个罪。
这不等于说自杀不是违背神的一种严重的罪。依照圣经,自杀就是谋杀,它是错误的。我对那些自称是基督徒却采取自杀的人的信仰的真实性表示怀疑。没有任何一种情形可以说剥夺自己的生命是有理的,尤其是基督徒。基督徒是响应神的呼召为神而活——什么时候死只有神能决定。《以斯帖记》中有一个关于基督徒自杀很好的比喻:在波斯有一个法律,任何没有被邀请的人如果出现在国王的面前就会被处死,除非国王亲自赦免此人——以示慈悲。自杀对基督徒来讲好像未得王者的召唤就强行去见他,神会行使权柄保留你的永生,但并不意味他喜悦你的所为。哥林多前书3:15尽管不是在说自杀,但可以很好地说明基督徒自杀是什么情形:“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
基督徒是怎样看待自杀的?圣经是怎么说自杀的?
问题:圣经怎么说死罪/死刑的? 旧约律法对不同的行为以死罪惩治:杀人(出埃及记21:12),绑架(出埃及记21:16),奸兽(出埃及记22:19);奸淫(利未记20:10);同性行为(利未记20:13),做假先知(申命记13:5),卖淫和强奸(申命记22:24),以及其它一些犯罪。然而,必用死罪惩治时神常常表示怜悯。大卫犯了奸淫和杀人,神没有要他偿命(撒母耳记下11:1-5,14-17;撒母耳记下12:13)。本质上讲,我们犯的每一项罪的结果都应该是被治死(罗马书6:23)。感谢神,他没有治我们的罪,向我们显明了他的爱(罗马书5:8)。
当法利塞人把一个犯了奸淫罪的女人带到耶稣面前,问耶稣这女人是否应该用石头打死,耶稣回答,“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约翰福音8:7)。这不应该被当作在任何情形中耶稣都反对死刑。耶稣仅是为了揭露法利塞人的伪善。法利塞人试图让耶稣破坏旧约律法……他们并不在意那个女人是否被石击(奸淫中的那个男人在哪里?)神是制定死刑的:“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创世纪9:6)。在一些例子中耶稣支持死罪。当死罪要执行时耶稣也显明了恩典(约翰福音8:1-11)。使徒保罗肯定政府恰当地使用死刑的权利(罗马书13:1-5)。
基本上说,我们又回到了开始的地方。是的,神允许死刑。但同时,神不总是要求执行死刑的。那么,对死刑基督徒应该持什么观点呢?首先,我们必须记住神在他的话中制定了死刑;因此,认为我们能制定一个更高的标准或比神更仁慈的话就是自以为是。因神是完美的,他有着所有存在的最高标准。这个标准不仅适用于我们也适用于神。所以,神的爱是无限的,神的怜悯也是无限的。我们也看到他的愤怒到了一种无限的程度,所有这一切都维持在一个完美的平衡中。
其次,我们必须认识到神给了政府权威决定什么时候执行死刑(创世纪9:6;罗马书13:1-7)。说神在所有情形中都反对死刑是不符合圣经的。当死刑发生时基督徒不应该高兴,同时,基督徒也不应该对抗政府处决罪大恶极的凶犯的权力。
圣经怎么说死罪/死刑的?
问题:关于抑郁症圣经怎么说?基督徒如何克服抑郁症? 抑郁症是一种普遍存在的情况,影响着成千上万的人,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都一样。那些受抑郁症困扰的人经历严重的悲伤、愤怒、无望、虚弱、以及其它各种各样的症状。他们可能开始感到无用甚至有自杀倾向,对曾经喜欢的人和事失去兴趣。抑郁症常常受生活环境的影响,比如失业,爱人的死亡,或者离婚,或者心理问题如受虐待或自尊心差。
圣经告诉我们要充满喜乐和赞美(腓立比书4:4;罗马书15:11),所以神显然要我们每个人都生活愉快。对有处境性抑郁症的人来说这并不容易,但这可以通过神的恩赐治疗:祷告、查经、应用圣经、支持小组、家庭小组、信徒团契、认罪、宽恕和心理咨询。我们必须做出有意识的,不是自我吸收的努力;而要把努力向外。当患者把注意力从自己身上移开,转向基督和其他人时,抑郁的情感常常可以解决。
临床性抑郁症是一种生理状况,必须经过大夫的诊断。它的起因不是出于不幸的生活环境,症状也不会凭个人意志得到缓和。与一些基督徒社区内所认知的相反,临床性抑郁症并不总是因为罪而产生。抑郁症有时可能是一种紊乱,需要药物和/或心理咨询的治疗。当然,神能治愈一切疾病或不调。但在某些病例中,为抑郁症去看医生跟因为身体受伤去看医生没有区别。
那些受抑郁症折磨人可以做些事来缓解他们的焦虑。他们应该保证住在神的话里,即使有时他们并不喜欢。感情可能让我们走入歧途,但神的话坚定不变。我们必须坚定对神的信靠,当我们经历考验和试探时将神抓得更紧。圣经告诉我们神必不叫我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哥林多前书10:13)。尽管抑郁不是罪,人应该对他所受的苦痛负责,包括寻求必要的专业帮助。“我们应当靠着耶稣,常常以颂赞为祭献给神”(希伯来书13:15)。
关于抑郁症圣经怎么说?基督徒如何克服抑郁症?
问题:圣经关于理财是怎么说的? 圣经关于理财要说的很多。关于借钱,请看 – 箴言6:1-5;20:16;22:7,26-27(“富户管辖穷人,欠债的是债主的仆人……不要与人击掌,不要为欠债的作保。你若没有什么偿还,何必使人夺去你睡卧的床呢?”)关于贿赂,请看- 箴言17:8;18:16;21:14;28:21;17:23(“恶人暗中受贿赂,为要颠倒判断”)。关于财富,请看- 箴言10:15;11:4;18:11;23:5;28:20“诚实人必多得福,想要急速发财的,不免受罚。”
关于懒惰之人和财务,请看 – 箴言6:6-11(“懒惰人哪,你去查看蚂蚁的动作,就可得智慧。蚂蚁没有元帅,没有官长,没有君王,尚且在夏天预备食物,在收割时聚敛粮食。懒惰人哪,你要睡到几时呢?你何时睡醒呢?再睡片时,打盹片时,抱着手躺卧片时,你的贫穷就必如强盗速来,你的缺乏仿佛拿兵器的人来到”)。关于财富的无用,请看 – 传道书5:8-6:12(5:10说,“贪爱银子的,不因得银子知足;贪爱丰富的,也不因得利益知足。这也是虚空”)。又见提摩太前书6:6-11。关于捐献,请看 – 路加福音6:38;哥林多后书9:6-15(6-7节,“少种的少收,多种的多收,这话是真的。各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不要做难,不要勉强,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
关于财务管理,请看 – 路加福音16:1-13(11节,“倘若你们在不义的钱财上不忠心,谁还把那真实的钱财托付你们呢?”)又见雅各书1:17。我们也有责任供应我们自己的家用。提摩太前书5:8说,“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
总而言之,圣经关于理财怎么说?答案可以总结为一个词 – 智慧。我们用钱要明智。我们要存钱,但不是窖藏它。我们要花钱,但要谨慎有节制。我们要把它归还给主,充满喜乐和奉献。我们要用钱帮助别人,但要辨明真伪让圣灵引导。富有不是错,但贪财是错的。贫穷不是错,但花钱在无谓的事情上是错的。圣经关于理财的一贯信息就是要明智。
圣经关于理财是怎么说的?
问题:关于医治圣经怎么说?基督的救赎中有医治吗? 以赛亚书53:5节,又在彼得前书2:24节中被引用,是关于医治的关键经文,它常被曲解和误用。“哪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以赛亚书53:5)。翻译作“医治”的这个词可以指灵命的医治或身体的医治。以赛亚53章和彼得前书2章的内容显然讲的是灵命的医治。彼得前书2:24说,“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因他受的鞭伤,你们便得了医治。” 这段经文讲的是罪和义,而不是痛和病。所以,得“医治”说的是被宽恕和得救,而不是身体上的治愈。
圣经没有特别将身体的医治和灵命的医治联系起来。经常当人们信靠基督时,他们的身体会得医治 – 但不总是这样。有时是神的旨意要医治,有时不是。使徒约翰给我们正确的观点:“我们若照他的旨意求什么,他就听我们,这是我们向他所存坦然无惧的心。既然知道他听我们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们所求于他的,无不得着”(约翰一书5:14-15)。神仍旧行神迹。神仍旧治愈人。疾病、痛苦和死亡仍然存在于这个世界的现实中。除非主在今后五十年内再来,今天活在世上的每个人都会死,并且大多数(包括基督徒)会因为生理原因而死(疾病,受伤)。治愈我们的身体不总是神的旨意。
最终,在天堂我们能得到身体的完全医治。天堂里,再没有疼痛、疾病、苦难和死亡(启示录21章)。要少花心思去想我们在这个世上的身体状况,多费心思在我们的属灵境界上(罗马书12:1-2)。然后我们就能将我们的心思放在天堂,那时我们不再有任何生理问题。启示录21:4节,“神要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
关于医治圣经怎么说?基督的救赎中有医治吗?
问题:关于战争圣经怎么说? 很多人犯了个错误:他们相信圣经说的“不可杀戮”,并把这个戒命应用在战争上。圣经确实说“不可杀人”(出埃及记20:13)。希腊词的字面意义是“恶意专门预谋杀害另一个人”。神常常命令以色列人去攻打别国(撒母耳记上15:3;约书亚记4:13)。神对无数犯罪处以死刑(出埃及记21:12;21:15;22:19;利未记20:11)。因此,神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都反对杀戮,而仅是针对谋杀。战争不是好事,但有时是必须的。在充满恶人的世界上(罗马书3:10-18),战争是不可避免的。有时唯一让恶人停止作恶的途径只有与他们作战。
战争确实是件可怕的事!战争是罪的后果(罗马书3:10-18)。旧约中,神命令以色列人:“你要在米甸人身上报以色列人的仇”(民数记31:2)。又见申命记20:16-17,“但这些国民的城,耶和华你神既赐你为业,其中凡有气息的,一个不可存留。只要照耶和华你神所吩咐的,将这赫人、亚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灭绝净尽”。出埃及记17:16说,“又说:‘耶和华已经起了誓,必世世代代和亚玛力人争战”。还有撒母耳记上15:18,“你去击打那些犯罪的亚玛力人,将他们灭绝净尽”。显然神不是反对所有战争。耶稣和神总是一致的(约翰福音10:30),因此我们不可辩解战争只是神在旧约中的旨意。神永不改变(玛拉基书3:6;雅各书1:17)。
耶稣的再来也是非常激烈的。启示录19:11-21说,“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他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他的眼睛如火焰、他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他自己没有人知道。他穿着溅了血的衣服.他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他。有利剑从他口中出来、可以击杀列国.他必用铁杖辖管他们。并要踹全能神烈怒的酒醡。在他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我看见那兽、和地上的君王、并他们的众军、都聚集、要与骑白马的、并他的军兵争战。那兽被擒拿、那在兽面前曾行奇事、迷惑受兽印记、和拜兽像之人的假先知、也与兽同被擒拿.他们两个就活活的被扔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其余的被骑白马者口中出来的剑杀了.飞鸟都吃饱了他们的肉。”
说神从未支持过战争是错误的。耶稣不是和平主义者。在充满恶人的世界上,要阻止更大的罪恶战争有时是必要的。二战中如果希特勒不被击败,将有多少更多的犹太人被杀害?如果不打美国南北战争,非裔美国人还要为奴多久?我们必须记住我们的信仰要以圣经为基础,而不是情感(提摩太后书3:16-17)。
传道书3:8说,“喜爱有时,恨恶有时;争战有时,和好有时”。在充满罪、恨、恶的世上(罗马书3:10-18)战争不可避免。一些战争比另一些“正义”,但所有的战争都是罪的后果。基督徒不应该好战,但基督徒也不要反对神赋予其权力的政府(罗马书13:1-4;彼得前书2:17)。战争期间我们能做的最重要的就是为我们国家的领袖祷告,求神赐给他们智慧,为我们军队的平安祷告,为争端尽快得以解决祷告,为将冲突双方的伤亡减到最小祷告(腓立比书4:6-7)。
关于战争圣经怎么说?
问题:圣经如何说十一奉献的? 十一奉献是许多基督徒争战的问题。有很多教会过分强调十一奉献,同时,也有很多基督徒拒绝听从圣经关于向主奉献的告诫。十一奉献/捐献应该是一种喜乐,一种祝福。不幸的是在当今的教会中很少看到这种情形。
十一奉献是旧约中的概念。律法规定所有以色列人把财产和收成的十分之一交到殿中(利未记27:30;民数记18:26;申命记14:24;历代志下31:5)。有些人理解旧约中的十分献一是一种税法,它提供祭司和利未人的祭祀制度。新约中没有要求,甚至没有建议基督徒应该遵守一种法定的十一奉献制度。保罗说信徒应该拿出收入的一部分用来支持教会(哥林多前书16:1-2)。
新约中没有说应该拿出收入的多少,只说要“照自己的进项”(哥林多前书16:2)。基督教会采用了旧约中十分之一的依据,劝告基督徒这是“最低数额的”奉献,但基督徒不必遵守十一奉献的义务。他们应根据自己的能力奉献,“照自己的进项”。这意味着有时的奉献超出十分之一,有时少于十分之一;取决于基督徒的个人能力和教会的需要。每一个基督徒应该殷切地祷告,寻求神的智慧是否参与十一奉献或者应该奉献多少(雅各书1:5)。“各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难,不要勉强,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哥林多后书9:7)。
圣经如何说十一奉献的?
问题:圣经怎么说种族主义,偏见和歧视? 关于这个讨论,要明白的第一条就是只有一个种族 – 人类。白人,非洲人,亚洲人,印第安人,阿拉伯人,犹太人等不是不同的种类,而是人类不同的族群。所有人类有着相同的身体特征(当然存在细微差别)。更重要的是,所有人类都是按着神的形像和样式而造(创世纪1:26-27)。神爱所有世人(约翰福音3:16),耶稣为世上的每一个人献出了生命(约翰一书2:2)。“所有世人”显然包括人类的所有族群。
神不偏待人(申命记10:17;使徒行传10:34;罗马书2:11;以弗所书6:9),我们也不应该。雅各书2:4描写对人歧视就是“用恶意断定人”;相反,我们要“爱人如己”(雅各书2:8)。旧约中,神把人分为两个“种族”群:犹太人和外帮人。神的用心是让犹太人成为传道的国,事奉外帮各国。而大部分犹太人因这个地位变得骄傲,看不起外帮人。耶稣基督结束了这种状况,拆毁了中间敌对的墙(以弗所书2:14)。所有形式的种族主义,偏见和歧视都冒犯了基督在十字架上做的工。
耶稣要求我们彼此相爱,如他爱我们一样(约翰福音13:34)。如果神是公平的,他平等地爱我们,那就意味着我们需要用同样的高标准爱别人。耶稣在马太福音25章末尾教导说,我们对他的最小的弟兄所作,即对耶稣所作。如果我们轻蔑地对待一个人,那就是虐待照着神的形像所造的人,我们就伤害了神所爱的和耶稣为之而死的。
种族主义,以各种形式和各种程度,几千年来一直折磨着人类。所有族群的弟兄姊妹,这是不应该的!种族主义,偏见和歧视的受害者 – 你们要宽恕。以弗所书4:32说,“要以恩慈相待,存怜悯的心,彼此饶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饶恕了你们一样。”不,种族主义者不配得你的宽恕,但是我们更不配得神的饶恕!种族主义,偏见和歧视的作恶者 – 你们要悔改并且“……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皿献给神”(罗马书6:13)。大家要彻底认识加拉太书3:28,“并不分犹太人、希腊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
不要为人愚昧,何必不到期而死呢?(传道书7:17b)
几乎每个人都同意,生命是上帝赐给人类最珍贵的礼物。
世界卫生组织(WHO)在9月10日「世界自杀防治日」(World Suicide Prevention Day)前夕,发布全球自杀防治报告。报告中显示,全世界每年有80万人死于自杀,相当于每40秒就有1人因自杀而死亡。
抑郁症
有数据表明,我国有2600万抑郁症患者,在自杀的人群中,有80%是患有抑郁症或者处在抑郁状态。抑郁症已成了21世纪威胁人类生命和健康的三大杀手之一。
在基督徒中,也有很多抑郁症患者,比如小贾斯汀因抑郁症反复的发作,曾经受过极大的苦楚,但是他靠主走过那段难熬、糟糕的时期,上个月更在教会当起敬拜主领,在场演唱多首福音歌曲。
但是,也有一些基督徒,甚至是牧师却没有走出来,像我们前几天知道的美国加州河滨市超级教会副牧师贾里德.威尔森,因不敌忧郁来袭,结束自己的生命,令人不胜唏嘘。
去年12月1日,著名华人物理学家、斯坦福大学教授张首晟,因抑郁症在斯坦福大学跳楼身亡,终年55岁。
张首晟是第一位理论预言并验证了量子自旋霍尔效应的科学家,他发现的“量子自旋霍尔效应”被《科学》杂志评为当年的“全球十大重要科学突破”之一。
他几乎包揽物理界所有重量级奖项,包括欧洲物理奖、美国物理学会巴克莱奖、国际理论物理学中心狄拉克奖、尤里基础物理学奖和富兰克林奖章。更被认为是最有可能获奖诺贝尔奖的华人科学家。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世界杰出的科学家、思想家,希望通过科学研究来见证上帝荣耀的基督徒,却没敌过抑郁症的折磨,选择以这样一种最决绝的方式结束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抑郁症到底让我有多痛苦?我想只想得过抑郁症的人才会明白。他(她)们在人前奋力掩盖,人后沮丧和恐惧;每天在灰心和绝望的思想中挣扎。
你看着一个抑郁症患者有多坚强,就有多脆弱,有多光鲜亮丽,就有多死撑到底,微笑有多灿烂,眼底的泪就有多悲伤。
我想,他们一定花了大把的时间,努力的去寻求胜过抑郁症。只可惜,都失败了。
上帝如何看待自杀?
面对基督徒甚至传道人或牧师自杀,亦有信徒对自杀与救恩的关系提出一系列的疑问:自杀是不是不可饶恕的罪呢?自杀者会否直接进地狱呢?自杀的基督徒是不是表明他不是真的信徒呢?
很少人对自杀行为是直接破坏圣经里第六条诫命“不可杀人”这一事实提出异议,我们不可谋杀或自杀。
上帝以祂的形像创造了人类,我们每个人与生俱来就有克服世界上邪恶力量的能力,并在天上与基督一同治理和统治。如果我们是基督徒,我们不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上帝。我们是自己身体和生命(属于祂)的监督者,有责任保护委托给我们的一切。
自杀罪令人悲伤痛苦,严重伤害了上帝和热爱逝者的人们的心。所爱之人以自杀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失去他们的痛苦不易愈合,很多人往往到天堂之前还没有完全治愈。
无论你在考虑自杀,还是知道有人要自杀,上帝希望你明白有希望和生命为你存留。祂是失去或被窃取后最伟大的医治者和复兴者。
圣经中许多最伟大的圣徒和英雄都曾面临过铺天盖地的沮丧消沉,有时他们写到希望他们从未出生过。
一. 聖經記載過一些自殺的事例
1. 在未曾述說這些事例之先,我首先強調:聖經記載這些自殺事件旨在作為歷史事件的報道或記錄,而絲毫不含有叫人效法的意味。
另一點值得注意的地方,是經中自殺的人絕大多數是神所不喜悅的人,甚至有些情形是他們的死(自盡)乃是神給他們的嚴懲和管教。
2. 例子︰
(a) 舊約的掃羅王:掃羅是神所揀選為王,但他的靈性和品德越來越差,多次對神的清楚命令故意違背,侮而不改,到了無可藥救的地步。後來在一場與非列士人爭戰的戰役中,以色列人戰敗;掃羅被弓箭手……射傷甚重,「就吩咐拿他兵器的人(助手、隨從)說,你拔出刀來,將我刺死,免得那些未受割禮的人(外邦人、非以色列人)來刺我、凌辱我。但拿兵器的人甚懼怕,不肯刺他;掃羅就自己伏刀上死了。拿兵器的人見掃羅已死,也伏在刀上死了。」(撒上31﹕1-5)
先知撒母耳曾預言掃羅的死亡,因他不順服神。(撒上28﹕19-20)(b) 亞希多弗(Ahithophol)﹕他是大衛王的謀士,當大衞的兒子押沙龍叛變,而大衞王逃難時,亞希多弗轉軑作了押沙龍的謀士。但是在押沙龍的謀士當中有個大衞王的卧底戶篩,在追殺大衞的一次計劃中,押沙龍與以色列的長老聽了戶篩的計劃而拋棄了亞希多弗的計劃,結果大衞與其從眾得以死裏逃生。亞希多弗很「激氣」,結果辭官歸里,不但歸里,而且越想越氣,最後留下遺書,便弔死了。(撤下17)撤下17:14對此事有評語「這是因為耶和華定意破壞亞希多弗的良謀,為要降禍與押沙龍。」亞希多弗和押沙龍都是神所不喜悅的人。
(c) 士師基甸有一個他妾侍所生的兒子亞比米勒,基甸死後,亞比米勒野心很大,他用毒計謀殺了七十個兄弟(只有約但一個漏網)而在示劍做了王。後來在一場戰役中,一個婦人從樓上把一塊磨石拋在樓下樓門前的亞比米勒的頭上,打破了他的頭骨(重傷)。他就急忙喊叫拿他兵器的少年人,對他說,拔出你的刀來,殺了我罷(自殺的行動),免得人議論我說,他為一個婦人所殺(很瘀,對以色列人)。於是少年人把他刺透,他就死了。(士9﹕50-54)聖經有些評語﹕「這樣,神報應亞比米勒向他父說所行的惡,就是殺了弟兄七十個人的惡。」(士9︰55,56)
(d) 以色列王以拉作王兩年,他的臣子心利背叛,趁以拉喝醉時殺了他,並且將他全家的男丁,甚至親屬、朋友都殺了。心利作王只有七日就被以拉的元帥暗利推翻。心利見城破兵敗,就躲進王宮,放火燒宮殿,自焚而死。(王上16)聖經有此評語:「這是因他(心利)犯罪,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王上16:19)
上述四個自殺的聖經例子,其主角都是神所不喜悅的人。(e) 猶大︰他是耶穌的門徒,他負責管理耶穌和門徒的財務,他常常不誠實而從中盜用金錢,他亦因貪三十塊錢而賣主賣友,用親吻的記號出賣了自己的老師耶穌。四福音只有馬太福音記載猶大的自殺而死︰「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和長老說,我賣了無辜(無罪)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們說,那與我們有甚麼相干,你自己承擔罷。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裹,出去吊死了。」(太27:3-5)
徒1:18 對猶大的死有些補充︰「這人(猶大)用他作惡的工價,買了一塊田,以後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腸子都流出來。」(死狀可怖;吊繩斷,或樹枝(等)斷了的結果。」他比耶穌先死。
上述五個自殺的聖誕經個案,其主角都是神所不喜悅的人,(相信不是偶然的事),但聖經始終未對自殺的事刻意着墨,評論其是與非。另外有一兩個具爭議性的例子,也畧為一提︰
(f) 士師參孫(大力士)被非利士人挖去雙眼,但他的頭髮再長長了。後來在非利士人的大哀廟中,非利士人戲弄他的時候,他決定與他們同歸於盡,求神給他最終的大氣力,他兩手抱住托房的兩根支柱,把柱子拉倒,房子倒塌,壓住首領和房內的家人(約三千男女)。參孫為了報非利士人剜眼之仇而決定自殺與敵人同歸於盡。我們可能問︰神明知參孫自殺,為什麼還賜他那一次的力量去自殺,莫非表示神贊同人自殺呢?對此事,基督徒看法不一致;我認為這是一個特殊和極端的事例,是神所容許的,卻不等於說神贊同一般選民和基督徒隨便輕生,如果基督徒遭遇像參孫那樣特殊的情況,也許神會容許那個基督徒自殺。
二. 自殺的試探,求死不遂的例子。
聖經中有幾位有名的人物都曾遇到自殺(不想活下去)的試探。所以我們曾遇此試探,也不要以為希奇和自卑。
a. 約伯︰神容許撤但試探約伯;約伯在一天之內失去了他所有的牲畜、僕人、兒女。後來撤但又使他從腳掌到頭頂長毒瘡。伯2:13形容約伯說︰「他極其痛苦」。約伯的妻子勸他棄掉神,死了罷﹗他的朋友妄論他,越幫越忙。
約伯在這樣嚴厲的痛苦中咒詛自己的生日,請我們讀一些聖經︰伯3:1-3,11:20-22。約伯在大苦難中確有過不願活不去的試探。
但他表達的方式是願望自己沒有出世,所以千祈唔好同約伯攪生日會!同時他也沒有表示要自己了斷,他用瓦片刮身,也可用它來割斷喉朧。只是表示死了更好(3:22「他們尋見墳墓就快樂」)。但神恩待他,苦境終於過去,兩過天晴,他對神的認識加深了;在物質方面蒙神加倍的賞賜,神沒有成就約伯輕生的願望。
b. 摩西︰以色列人出了埃及之後,在曠野一次又一次發怨言,把摩西氣壞了。摩西忍受不了,對耶和華說︰「你為何苦待僕人,我為何不在你眼前蒙恩,竟把這管理百姓的重任加在我身上呢﹖……管理這百姓的責任太重了,我獨自擔當不起……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立時將我殺了,不叫我見自己的苦情。」民11:14-15(求死,無眼睇這些不信服亦不講理、無信心的以色列人!)神沒有成就摩西求死的願望,卻幫助摩西管利了頑梗的以色列民。
c. 以利亞:在迦密山上,神使先知以利亞得勝,假神巴力的450個先知被以色列民識破並殺於基順河邊,跟着以利亞求雨又得心應手。此事之後,邪惡的皇后耶洗別聲言要取以利亞的性命。王上19:3這樣記載︰「以利亞見這光景,就起來逃命,到了猶大的別是巴,將僕人留在那裹,自己在曠野走了一日的路程,來到一棵羅鰧樹下(一種小松樹),就坐在那裹求死,說,耶和華啊,算了,求你取我的性命,因為我不勝於我的列祖。(意思是認為自己的工作失敗,不能令亞哈王改變,並且也像他的先人一樣,不能除掉拜巴力假神的惡習,並且現在直接受到屢殺先知的耶洗別的威脅,性命堪虞,因而心灰意冷到求死的地步。)但神並沒有達成他求死的願望。
d. 約拿:拿4:8「……日頭曝曬約拿的頭,使他發昏,他就為自己求死,說,我死了比活着還好。」耶和華吩附先知約拿往尼尼微大城去,他卻搭船想逃往他施(西班牙),另一方向,神使風浪大作……約拿叫人把他拋下海,說,這樣海就會平靜。他明知被拋下海必死無疑,所以有人認為他此舉是一招自殺的行動,但也有不贊同的。無論如何,約拿的這項行動的確與普通的自殺動機有別。
但是約拿書4章中卻真正看見約拿求死的意欲。請讀拿3:10,4章(注意 V.3, V.8︰以自殺作為抗議和對神的措施不滿的手段。) V.11充分顯示神何等愛惜人和牲畜的生命。約拿求死不遂,而神也沒有降災與悔改的尼尼微城的五十萬人口,(嬰兒有十二萬多人)。我們深信創造生命、愛惜生命的神,並不樂意看見人毀滅自己的生命和別人的生命。讀1. 1:1-2
2. 大題:違命逃往他施 3. 1:4 4. 1:15-16 5. 1:17 6. 2:10 7. 3:1-4
8. 大題︰尼尼微人信而悔改9. 3:10 10. 4:1,5 11. 4:6-11
三. 支持自殺的經文
有些基督徒贊成基督徒可以自殺(不是贊成可任性任意地自殺),以某些經文支持他們的看法。我發覺他們所引用的經文,全部加以非常牽強的解釋。時間關係只引一處為例︰請看羅8:38-39 「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
他們說「死」也不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暗示自殺而死也不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所以基督徒自殺是可以的。其實這裹所講的「死」,與其說是自殺的死,不如說是因信仰而遭害的死更正確;有v.35-36為證︰「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刀劍麼。v.36……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
所以,除了一些強解的經文之外,沒有什麼經文支持基督徒可以自殺的。
四. 且看保羅對生與死的態度
我請弟兄姊妹們特別留意保羅的這種對生與死的態度,它是值得我們接納和效法的態度。請讀腓1:21-25。讀完這一段,似乎不知他說什麼。現在我用現代中文釋本再讀這段一次,請留心聽,因為聽完就知道保羅的意思︰
「因為對我來說,活着,是為基督;死了,更有收穫!可是,如果我活着能夠多做些有益的工作,那我就不曉得該怎樣選擇了。我處在兩難之間。我很願意離開這世界,去跟基督在一起,那是再好沒有了。可是,為了你們(腓立比的信徒)的緣故,我更該活下去。對這一點,我深信無疑;我知道我還要活下去,而且要繼續跟你們大家在一起,幫助你們在信仰上更長進,更有喜樂。」
保羅和他忠心的同工們為傳揚主耶穌的福音,為建立主的教會,受盡逼害苦楚,冒許多生命的危險和許多旅行的危險,在世上他們的享受不多,苦難卻多多,他們知道如果死了,到耶穌基督那裏享永生的榮耀、福樂,比活在世上要好萬萬倍。但他們沒有一個因世上的苦難而自殺,反之,正如保羅的想法,如果神仍然留存他們的生命在世,就是給他們多一些機會為主耶穌作更多的工作,幫助更多的信徒在靈命上長進,和一同他們得喜樂。至於生或死的問題,他們完全交託給神去安排
這是基督徒對生與死最正確的態度。一些異端和極端的看法會斷章取義,強調「我死了就有益處」、「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這兩句話,卻不提經文的上文下理,竟憑這些片面之詞而聳恿信徒輕生!這樣就中了撤但的詭計,而剝奪了自己可以繼續事奉主、作主工的機會,也令神及親友痛心惋惜。我相信一個自殺的基督徒會使自己沒有機會像保羅那樣愉快地述說自己的回憶錄︰「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
五. 贊成基督徒可以自殺的理由
a. 生命是我自己的,我有權支配它。我不可以殺其他人,同樣他人的生命不屬於我,但我的生命卻屬於我,所以我有權決定殺自己。
這種看法大有問題,基督徒就更不應有此看法︰從兩方面看,生命都不屬於我們自己︰(a1) 我的生命是神創造的,我的生命只屬於神,我只是一位受受神所託,管理生命的人
(a2) 我的生命屬於基督,因基督用重價(他十字架的血一生命)買贖我們,我們不是自己的人。既然如此,我們的生命應該交給創造的神和救贖的主去安排才對。b. 贊成基督徒自殺的另一理由是︰如果活下去只有痛苦而沒有一點希望,簡直活受罪,不如死去更化算、更安樂。我們稍後才來探討這種看法。
六. 自殺的動機
動機很多,在此不細述,但我要指出︰有些動機是壞的,例如報復性的動機︰例如失戀的人要脅對方說︰如果你拋棄我,我就死比你睇,令你一世良心不安,做鬼我也來破壞你們的婚姻。
似乎比較合理的動機是上述所說,生活只有痛苦,而沒有一點希望。但在聖經的亮光下,也多數站不住。
七. 反對基督徒(人)自殺的主要理由
a. 自殺是侵犯神的主權。生命屬於神、屬於基督,不屬於自己。這一點上面講過了。自殺剝奪了我們活出神對我們人生旨意的機會。我們只是生命的管家,我們要作個忠心的管家,自殺就是擅離職守。
b. 十誡中的第六誡︰「不可殺人」,即不可謀殺人。我們自己也是人,所以不可謀殺人包括不可謀殺自己(自殺)。自殺是違背神的律法,因此是罪。
c. 人應該靠主克服困難、患難和逆境而不是用自殺來逃避它。這個理由是基督徒最應留意的。
注意,這裏強調的是靠主克服逆境。講到「靠主」就必涉及基督徒對神的信心和順服神的問題。
一個信靠主、順服主的基督徒,能靠主面對逆境。平素已有信而順服主的操練的基督徒比臨時抱佛腳的基督徒,在信心方面當然會好一些。在逆境中的信心包括:相信神的話是正確無誤的,因而願意順服神;也包括相信向神禱告是有效的,相信神是我們的天父,必然愛顧他的兒女;也包括相信神的安排最好,他的道路和意念高過我們的道路和意念。
有些經文在信徒受到自殺的試探時非常有幫助,我們簡短地思想一下︰
(1) 羅8:28「我們曉得萬事(包括目前的逆境)都互相勉勵,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真信主的人)。」屬神的人一生的道路和遭遇都在神的計劃安排之中,正如大衛在詩39:9說︰「因我所遭遇的是出於你(神),我就默言不語(表示默然接受)。」接受而不是自殺。
(2) 羅8:35「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麼?是困苦麼?是刀劍麼?」
保羅與同工經歷了這一切的困苦,他作見證說︰「我們在一切患難中,祂就安慰我們,叫我們能同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林後1)
保羅和同工在患難中倚靠愛他們的主,得着安慰,得着拯救,沒有自殺,留下生命來作證、來安慰其他遭各樣患難的肢體、自殺的基督徒就剝奪了他日可以安慰其他受苦肢體的機會。
(3) 有些想自殺的人會認為自己已經身陷絕境,無能力擺脫,忍無可忍,上天逼人太甚;或者左右兩難,任何決擇都苦不堪言;或者覺得人生竟無意義(基督徒不應如此);或者無能改變自身不愉快的處境,一切努力都徒勞無功。下面這一節聖經對於上述情形是個最寶貴的應許︰
林前10:13「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忍無可忍!)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
基督徒在自殺的試探中,請緊緊把握這信實的應許︰堅信神會為我們開一條出路(但殉道又如何?好得無比,即時實現?也是最好的出路?)
在逆境中靠信心度過的一些例子︰
i. 在利巴嫩被綁架七年的Terry Waid沒有自殺
ii. 一指譯經
iii. 神曲作者
iv. 貝多芬的命運交響曲「扼著命運的喉嚨,耳聾」
(4) 約10:10 主耶穌說︰「我來了,是要叫羊(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基督徒已得看了基督所賜更豐盛的生命,為何要摧毀它呢?應該用它來豐盛別人,用它來榮耀上主。從約拿的例子可見神何等愛惜人的生命,甚至牲畜的生命。上天有好生之德是真的。
(5) 弗5:29「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保養顏惜身體才是正常的。中國人說︰身體髮膚,受於父母,不可毀傷(以免使父母、妻兒、朋友傷心難過。受損失,為他人的益處快樂而活也是不應自殺的另一理由。
保羅在腓立比監獄中禱告唱詩讚美神,忽然地大震動,監門分開,眾囚犯的鎖鏈也都鬆開了,禁(獄)卒一醒(本不應睡覺),見監門全開,以為囚犯已經逃走,就拔刀要自殺。保羅大聲呼叫說:「不要傷害自己,我們都在這裏。」如果未信主的人自殺,就連相信耶穌得救得永生的機會都失喪了。保羅也是愛惜人的生命的人,結果保羅帶領獄卒全家信主。
(6) 有些人因犯了大罪,心中有強烈罪咎感,認為所作錯事無可挽救我賠償,不會獲得人和神的寬恕,所以企圖自殺,但聖經清楚應許︰「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
大衛犯了謀殺和姦淫的罪,受神大大管教,但他悔改了,神赦免了他,要他受管教。大衛已受管教,沒有自殺。
彼得三次不認主,他痛悔了,沒有自殺,被主大大使用餵養主的羊。
猶大懊悔自己出賣了無罪的主,卻沒有決志改變自己的行為,自殺了,斷絕了悔改的機會,成為滅亡之子。
八. 基督徒自殺能否得救(得永生)?
1. 聖經完全沒有提到自殺會失去永生或落地獄。
2. 猶太人和初代的基督徒都不贊成自殺,但並沒有說基督徒自殺不能得救。
3. 基督徒自殺不能得救是由奧古斯丁提出的神學見解。他認為自殺是罪(我們也同意),違反了十誡的第六誡(不可拉人)。自殺比殺人更差的地方是基督徒殺了人可以悔改,但自殺的基督徒自剎犯罪死了,卻沒有機會悔改,所以要落地獄。但我們要指出這種看法是不對的︰
1. 因為只有褺瀆聖靈的罪才不得赦免,(明知耶穌是神的兒子而故意惡意不信他。)
2. 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救贖,不只赦免一個人信主之前的所有罪,也救贖赦免他以後人生中會犯的罪。(我們信主之後仍有犯罪嗎?)
3. 譬如基督徒生活在罪中,一日被汽車撞死了,但之前他沒有悔改自己的罪,請問他得救不得救呢?當然得救。林前十一章有些哥林多信徒混亂聖餐,但沒有悔改,以致神對他們的管教升級︰「較弱、患病、死的也不少 」但他們不會和世人一同定罪(v.32)他們仍是得救的人。自殺是罪,但不會因此而下地獄。信了耶穌的人,不應犯罪,但犯了罪的基督徒不會因有罪而不能得永生,因為信耶穌為救主的人就可以得永生。事實上的確有些胡塗的基督徒,因為認為與耶穌同在好得無比,因而逃避目前艱難的現實,走上自殺之途,非常可惜。這也是因為沒有好好地瞭解聖經、神的心意,但他們是得救的。
所以奧古斯丁認為自殺的基督徒會落地獄是錯誤的,但他的影響非常巨大,今日仍有不少基督徒如此相信。你可能認為奧古斯丁的看法有助阻止基督徒自殺,會有比作用,但上述思想過的反對自殺的幾項理由和一些有力的經文,也有防止基督徒自殺的效用的,我們應當採取正確的解經和方法來達到阻止基督徒自殺的目的。奧古斯丁的看法在基督徒當中引起極大的不安,相當殘忍。
九. 自殺的試探會來自撒旦
1. 馬可福音第五章記載一個被群鬼附身的人,5:5 記載︰「他晝夜常在墳塋裏和山中喊叫,又用石頭砍自己。」這人力很大,能掙斷鐵鍊、腳鍊,他用石頭砍自己,對身體的傷害一定很大,這是鬼的作為,要他自毀生命。
2. 有一位少女的母親去世之後,少女常夢見母親在一條河的另一邊向她召喚,使她很想了結生命去與母親相會,這是魔鬼的工作。
3. 有個外國人,與靈界事物有接觸,他說有一段時間,他不敢剃鬚,他把剃鬚的刀藏起來,因為他每次剃鬚都有刎頸自殺的試探(後來信了主),這是魔鬼的工作。
如果我們也遇到類似的事,我們必須禱告,甚至禁食禱告,請弟兄姊妹同心代禱,求主耶穌粉碎撒旦的詭計與能力。
十. 有甚麼自殺可被容許?
1. 神容許了參孫的自殺,同歸於盡。
2. 安樂死,可以嗎?(複雜,有不良後果。)
3. 在戰爭中做敢死隊隊員可以嗎?
4. 擁有國家高度國防機密,但不幸落入敵人手中,可以自殺以免洩露機密嗎?
5. 不願作慰安婦而自殺,作得對嗎?
他们当中大卫王(参诗篇13:2-4),先知耶利米(参耶利米书20:14-18),还有约伯(参约伯记7:15-16),都在绝望中经历了生命的最低点。约伯说到:“甚至我宁肯噎死,宁肯死亡,胜似留我这一身的骨头。我厌弃性命,不愿永活。祢任凭我吧,因我的日子都是虚空。”(约伯记7:15-16)
然而,这些人中的每一个都得到了上帝的赐福,熬过试炼成为我们的榜样。虽然他们面对巨大的痛苦和不公,他们仍持守对上帝和祂良善的信仰,坚持这样做下来终被引领至丰盛的生命。
尽管我们会不时地陷入抑郁中,但我们相信自杀行为如果不是受魔鬼影响驱动不会发生。自杀是直接与上帝放在祂所造的受造物里顽强的生命力相对抗。
我们眼目所能看到的任何地方,即使是最敌对的环境,我们也能发现生命的增长,这种“生存本能”是上帝的恩赐。
事实上,如果祂没有把这个礼物赐给受造物,这个星球上可能就根本没有任何生命存在了。因此自杀是直接违背上帝的旨意,源于撒但国度,牠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约翰福音10:10)。
虽然魔鬼可能试图引诱我们自杀,但作为基督徒,我们有战胜魔鬼的力量,如果真心呼求上帝的名,撒但绝不能强迫我们这样做。
我们都在一场属灵的争战中。问题是,很多人没有意识到,也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免受攻击。
所有自杀的人都去地狱了吗?
有些人相信所有自杀的人立即去了地狱,可是圣经从来没有这样说,圣经对这个问题保持沉默。
上帝可能有很好的原因不去强调这是一件非黑即白的事情。
如果我们认为自杀后仍可去天堂,也许会有比以前更多的自杀事件发生。然而,如果我们认为所有自杀的人都自动下到地狱,不管是什么情形,对悲恸欲绝的家人和朋友都承受不起这份沉重。
谋杀和自杀都不是无法原谅的罪,唯一不可饶恕的罪就是拒绝基督(参马可福音16:16)和亵渎圣灵。
所有其它的罪都可赦免,但是任何考虑自杀的人都可能有去地狱的危险,因为他们与主的关系在那一点上是不完整的。
想自杀的人可能断绝了与基督的关系,因此他们将进入真正的地狱──这比他们当时经历地狱般的感觉更糟糕。
重要的是要记住,上帝一一审判我们,衡量我们的生活、信仰以及动机所有的因素。每个人的情况错综复杂,只有上帝能够真正以完全的真理、智慧,毫不偏袒地审判我们。
最重要的真理是,我们每个人都将站在祂的宝座面前,陈述自己的一生。如果我们恪守真理、谨守生活,教会与世界中的很多罪都会立刻被阻止。
曾以「死亡神学」一书获得基督教金书奖的台神魏连岳老师,则谈「21世纪所面临的死亡神学争议—以自杀为例」。他表示,当生的恐惧胜过死的可怕时,人才会想要自杀。自杀是死亡给「受苦者」的最大诱惑。
而基督教反对自杀的立场与论点,不在于自杀的「理由」(是否合乎理性,或值得同情等等),而在于:人没有剥夺生命的权利。
也因此在基督教一直有着「自杀的人能不能上天堂?」的争议。以大卫为例,他谋杀了乌利亚,并夺了他的妻子,是个该死的人,却蒙了上帝的恩典与怜悯。他指出,没有一个人(受造物),有资格或有权柄可以去审判另一个人(受造物),只有至高的主上帝能审判并决定每一个人的「未来」。
他对牧者与基督徒建议,「当我们遇到自杀事件时,不应该对自杀者加以定罪;我们所该做的,除了安慰与陪伴死者的家属亲友们之外,就是诚心的恳求这位恩典、慈爱、怜悯的神,能将那位受苦已久的自杀者之灵魂接到天上,擦干他(她)的眼泪,并让他(她)在神那里,经历到属天的平安与恩福,不再有悲哀、哭号、病痛。」
如果你正考虑自杀,却想倚靠上帝的恩典带你进入天堂,请暂停一下……
上帝的恩典从来不意味着我们有犯罪的自由许可!那些在认识上帝的恩典后故意犯罪的人,比不太了解的人有更大的危险。
虽然你可能现在感到上帝远离你,但祂比你想象的更近,甚至祂可能正通过这篇文章对你说话!
请打开你的耳朵,听祂讲你的生命是多么宝贵。
这个世界需要你,你生命的目的还没有实现,上帝爱你,你周围很多的人也爱你!为了上帝的荣耀,你生命的美好,如果祂不能解决现状(无论它看起来多么令人难以忍受),上帝就不是上帝了。
抑郁症往往是愤怒和其它郁结于内的情绪。如果你在心中承受愤怒、怨恨、苦毒、不饶恕、挫折、嫉妒、绝望,无价值、无望、恐惧,报复和(或)自怜,你可以把这些东西交给上帝,现在就凭信心开始接受医治。
如果你不知道如何让这些情绪离开你,向上帝认罪,寻求祂的帮助,将它们释放给上帝。没有人能自己克服这些情绪,我们都需要上帝的力量,使我们摆脱罪恶和绝望的思维方式,这就是为什么圣经告诉我们,必须“通过心意更新而变化”(参罗马书12:2)。
正如身体的疾病需要用药物治疗,我们的情绪也是如此。与抑郁症做斗争的一种强有力的方法,就是将上帝的话语作为一种医治的香膏,应用在你受伤的地方。
例如,如果你在心里有不饶恕,开始认同上帝爱和饶恕的经文,即使在那个时刻不觉得那些经文完全正确。如果你认为没有用,就先承认圣经是上帝给予你的大爱。死记硬背,机械重复的话语可能不会有太大的用处,可是如果你特意引用这些活泼的话语,坚持使用在你的生活中,你就会打跑敌人。
魔鬼在凭信心说出的上帝的话语面前根本站立不住,上帝的话语就像属灵的抗生素,摧毁我们道路上的每一个细菌和不洁的东西。
《标杆人生》的作者华理克牧师的次子马修于2013年4自杀身亡,华理克为今年的世界自杀防治日录制视频,呼吁大家重视这一议题。他说:「我们都会面对黑暗的日子,自杀的想法影响所有年龄层的人,自杀也不只是年轻人居多,在我这个年龄层比例也很高,这让我痛心。我为你们正在经历的痛苦感到难过。请务必知道你并不孤独。不管所面临的是多么绝望的事,总有盼望存在。」
华理克要有轻生念头的人记住三件事:第一,你的存在必有美意。第二,你的爱和你本人都是这个世界需要的。第三,向别人倾吐,这个世界一定有人愿意倾听你的心声。如果你心灵受伤了,请寻求专业辅导机构的协助。
最后我们愿在这里与你们一起祷告。
他助自杀与安乐死概述(全)
自杀:世俗观点
数世纪来,自杀在多数西方社会都不被接受。1960年代美国社会剧变,个人权利被重视,但相对地忽视责任感。对个人主义的着重使许多世俗主义者(和一些基督徒)重思自杀议题。许多人视自杀为个人自主权的终极表述,因此应被社会接受,甚至在某些情况中是值得敬佩的。
社会逐渐接受人对自身死亡的掌控权,众多文章和书籍也一一出版,有些表示支持,还有些提供成功自杀的方法指南。此外也有许多组织成立,明摆着宣传此类哲学与文学,意图鼓励大众协助自己的亲属完成「自我解脱」。
自杀行为极常是万念俱灰之举,是穷途末路的假定解方。其背后理由和自杀的动机通常很复杂,常是忧郁或其他精神疾病所致。对于不认识上帝或拒绝上帝的爱,因而感到绝望的人,自杀有时候看似「唯一的解答」。遗憾地,有时候虔诚的人也这样想,他们感到无法承受生命的重担。
自杀:神学观点
基督徒一直坚信「我们不是自己的主人」,而是创造主所赐生命的管家,这生命是照着他的形象所造(创世记一章27节)。这个观念来自悠久的犹太/基督教信念:自杀是错的。圣经没有明确的经文禁止自杀,但是很多人认为不可杀人的诫命(出埃及记二十章13节)放诸他人与自身皆准。在迫害频繁的初代教会,自杀(结束生命)和殉教(牺牲生命)的界线有些模糊。一些初代教父的教导可能就是为了澄清这个难题,其中奥古斯汀和阿奎那是形成当今基督教反自杀立场的主要人物。
自杀的问题包括它蕴含了人对自身、对团体和对上帝的态度。首先,人对自己的责任无可替代,自杀表示一个人不愿意爱自己、担当自己的软弱。第二,自杀也叫其他人在各自的困境中失去斗志。即使动机是想解除照护者的痛苦,自杀仍切断了我们在生命苦难中彼此连系、扶持的纽带。第三,自杀表示对未来不抱期待,认为那不在上帝的能力和旨意之内。自杀是人企图决定自身生命的终点,彷佛了然上帝维持其生命至今的原因。然而,上帝才有权力决定生命是否仍有存在的目的。不论是在人生的哪个阶段,僭取个人生命的最终主权,就是拒绝上帝。
圣经确实记载了许多自杀的例子,但它们既非命令也非明确的指责。既然圣经透过人的失败和得胜来传达信息,这般沉默也就不保证自杀的道德合法性。我们必须进一步分析其他相关的圣经观念,才能分辨自杀的道德地位。在欧洲与北美的现代安宁疗护推展上,基督徒的积极性占有显着的作用。许多基督徒(和其他人)相信,对临死的人说「你不该自我了结性命」是不够的。人们应该主动伸出援手,在此极其艰困的时候,为临终者和其家人提供生理、心理和灵性上的帮助。
他助自杀和安乐死:世俗观点
他助自杀(assisted suicide)和安乐死(euthanasia)常被混为一谈,除非我们做明确的解释。当今不幸地存在各式各样相歧的定义,然而以下的说明就非常清楚实用。他助自杀是指医师或其他人,藉由提供建议、开立致命药方,或协助一个人使用可以自行终止性命的器具,来帮助他/她进行自杀。由医师或他人给予专业知识;当事人负责实际行动。
自愿(voluntary)安乐死是指一个人出于同情心,依从受苦病人的请求蓄意终止其性命。非自愿(non-voluntary)安乐死是类似的同情之举,但是在病人无能力提出自愿请求的情况下(如:无意识、弱智或失智的成年人;婴儿或孩童)。违反意愿(involuntary)安乐死是意识到病人在受苦、虽有能力提出自愿请求但并未提出的情况下,主动终止其性命的同情之举。
区别主动(active)和被动(passive)安乐死并无意义,反而常常混淆人。较清楚的定义是将安乐死一词局限在表示一个人用行动使另一人死亡(这是很多人对主动安乐死的理解)。据此解释,若因病情判断病人死亡已无可避免,而停止无效治疗,就不构成安乐死,也就不适合用被动安乐死来形容之。当一个人还未到无法避免的临终进程,就蓄意停止治疗以终止其性命,这在道德上是令人反感的,其道理就和安乐死令人反感的许多原因一样。终究,也许最好还是根据病因去评断这类过早的停止治疗,而非称之为安乐死。在某些情况停止或放弃无效治疗,于基督徒和世俗观点来说都同样合宜,举例来说:当无论治疗与否,从医学来看死亡都已无法避免,而且治疗会徒增临死过程之痛苦的时候。
近几十年来的社会变动使个人的自决权备受关注与强调。有更多人接受自杀,视之为生命太过沉重时的理性选择,同时,其他人仍认为自杀是悲剧且孤单的经验,特别是用到暴力自杀的时候(如:枪或其他自行造成的伤口、上吊、跳楼等等)。因此,已有动作欲藉由涉及他人(他助自杀),来达到自杀去个人化(depersonalize),并藉由医疗程序化(医助自杀和安乐死)来为清除对自杀的负面观感。
安乐死及/或他助自杀合法化的鼓吹者,提出几个社会应该允许医师介入的原因:有些人没有亲属可以帮忙;有些人不愿意或无法帮助他们的亲属执行自杀;医师明白预后,较能评估请求的适当性;医师有取得致命药物的管道,也知道如何使用;医疗专家能避免「拙劣」的自杀手法;医师知道如何遵守标准;医师没有感情介入所以比较客观。
从1980年代开始荷兰就有医师公开施行安乐死,近年来其法庭已同意不起诉特定情况的案例。最佳估计,该国约有3%的死亡经由医师之手致死。大众谈论将安乐死的可行对象扩大到儿童和无行为能力的成人,专家业者也倾向将医师直接杀死患者的做法改为医助自杀。
还有其他关于安乐死的法律倡议:澳大利亚的北领地在1995年通过医助自杀与医师执行安乐死合法化;美国在1980年代末与1990初期也有几次尝试推行医助自杀与/或安乐死合法化,但是以微小的票差终告失败;1994年奥瑞冈州通过公民提案,允许有限制的医助自杀,但是法律异议阻挡其立即生效。
从以下司法判决,可看出医助自杀已获得越来越多支持声势。在美国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对Compassion in Dying v. Roe讼案的决议中,认为华盛顿州禁止医助自杀的法令侵犯了宪法赋予末期病患的自由权。另外,第二巡回上诉法院裁定医师可以开立药物,让有行为能力但是已到疾病晚期的病患自行终止性命;该讼案坚持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赋予个人选择尊严死的自由权,既然医师可以移除病人的呼吸器或喂食管来实践病人的这个自由,所以为符合第十四条修正案「平等保护」的承诺,也就必须允许医师开立药物,让病人自行加速死亡。地区法院否决了三位晚期病患有权自行服用医师开立之药物自杀,但是被第二上诉法院的裁决推翻。
此外,杰克・凯沃基安(Jack Kevorkian)医师已经三次在私助他人自杀的案件上,被陪审团宣判无罪。凯沃基安因着现已无效的密西根法令受审,该法令禁止他助自杀,除非动机是为了缓解疼痛,而非致人于死。正是此法令的含糊用词让凯沃基安医师获判无罪。
医助自杀和安乐死在希波克拉提斯医师宣言(the Hippocratic Oath)中被明确禁止,虽然这在两千五百年前被提出来的时候只是小众意见,但希波克拉提斯的观点却逐渐对现代医事人员发挥极大影响。医事人员已接手医治者的角色,以可行的医治与减轻痛苦为目标。虽然数个世纪以来总有医师偶尔帮助病患寻短,但是显然一直不在被接受的医疗范围内。
有专家担心,认可医师介入直接或间接致死病患,可能会严重破坏医病关系之间必要的信任元素。如果安乐死被接受,医师可能出于怜悯或自利(例如:当照顾病患变得太困难或辛苦),就未经要求试图终止病患生命。另外,过去二十年来安宁疗护已经有所成效,也有人担心安乐死会削弱继续推展安宁疗护的动力。
他助自杀与安乐死:神学观点
从圣经观点来看,安乐死的根本错误是它牵涉到杀害无辜的人,也就是按着上帝形象所造的人(创世记九章6节)。医助自杀的错误也出于类似的原因,就是人在其他人的协助之下杀害人(他们自己),协助者成了谋杀的共犯。病患自主权(或说更好听的:自由)必须服在上帝主权的限制下,并且不包括舍弃非己之物的权利(「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哥林多前书六章19节)。
基督徒确实被呼召去怜悯并宽慰人的痛苦,但并非不计一切代价。若快乐是人生的重点,受苦就成了要不计代价去避开的终极邪恶,而十字架就是必须避开的典型。十字架重重压在耶稣的背上、钉子穿过他的手脚,都具体表露耶稣必须背负之堕落世界的重担;其实,是他选择去背负。然而跟随耶稣的人被呼召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不要逃避,与耶稣一起承担。
那么根本的问题就是,我们要让上帝还是让苦难,来决定我们生与死的日程?如果基督徒医师和他们的病患要行上帝的道路,就不应该不计代价躲避苦难,而是要信守圣经所揭示之上帝的属性与旨意,尤其是在苦难当中。在我们迎向死亡的时候,如何面对苦难很可能是人生最终极的考验,那显出什么决定了我们的生命日程。
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的时候就是这样。他「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马可福音十四章34节),他迫切祷告,希望免于这个他心知肚明只会越来越糟的苦难;然而,耶稣坚信他的首要任务是成就上帝更大的计画,不论要经受多少痛苦。大体上,没有苦难是好事――所以耶稣这样祷告;但那不是至高的好――所以他愿意忍受极大的苦楚。
屈服「怜悯」的呼声去致死或协助致死病患,也可能是出于另一种误导。我们很容易低估人性的堕落(自我中心),特别当眼前的人看起来很需要别人的帮助,过去所谓「仁慈的杀人者(mercy-killers)」就经常这样说。「我杀她是因为我不忍心看她受苦」,这很可能是心口如一的话――那行为首先显示出,对杀人者而言最重要的是想脱离他们自己的不舒服。阻止直接杀死或协助病患自杀,不但保护社会大众和病患个人,也保护医师和代理决策者,去提防自己的人性弱点,防止潜藏自我中心的决定,那可能成为他们下半辈子挥之不去的阴影。
基督教自杀观研究
《圣经》中对自杀行为并没有明确表示赞成或反对。虽然“摩西十诫”第六条规定“不可以杀人”,这个“人”是否包括自己,却并没有明确的界定。但后来基督教对自杀却一以贯之地持反对态度。自杀行为被基督教视为一种罪恶,可能言过其实,但自杀无疑表明了人的生命的有限性和人性的缺陷。
无论自杀出于什么正当理由,人只能通过自杀来证明自己的极其有限的自由。自杀是不是一种犯罪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如何善待自己的生命,从而尽可能运用人性中与生俱来的弱点,理性地终极思考人类存在的意义。关键词:自杀;基督教;犯罪;
宗教虽然是建立在超自然力的神圣崇拜上,它肯定有超越人性之上的神明,以对真理的信仰与道德的实践,成就人类对宇宙关系的体证与生命安顿。人只有在死亡来临的时候才能唤起其最真诚的宗教情感。可以说,基督的救赎与佛陀的涅槃都是基于此而阐释的。
在一般意义上而言,自杀是出于厌倦了现 实的痛苦而主动提前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人们把任何由死者自己完成并知道会产生这种结果的某种积极或消极行动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死亡称之为自杀。
基督教经 典《圣 经》中对自杀并没有明确表示赞 成 或 反 对。虽 然 “摩 西 十 诫”第 六 条 规 定你不可以杀人,但这个“人”是否包括自己,《圣经》上并没有明文规定。但 是随着后来的基督教神学家及世俗哲学家对此诫条诠释的不同,使得基督教原始教义中对自杀的真正态度也变得模糊不清了。
根据基督教社会长期流行的说法,如果 基督徒选择自杀,其灵魂将下地狱,与上帝之国无缘。基督教对自杀的一般态度,是予以反对或否定的。但是,为什么会这样?则需要我们将目光 回到基督教的教义上来,并以一种思想史的宏观视野来加以诠释与说明。基督教的自杀观有着怎样的意义。
一、《圣经》中总共记载了八个关于自杀的事例。
简述如下:
1.亚比米勒在战争中被妇人摔下来的一块磨石击中,身受重伤,自知死期将至。他不愿受辱,便吩咐帮他拿兵器的 少年用刀将他刺死(士9∶50-57)
2.眼瞎的参孙与压迫者非利士人,同归于尽(士16:23-31);
3.扫罗战败后,为免非利士人可能有的凌辱而先行自杀(撒上31:2-5);
4.亚希多弗因押沙龙拒绝他的良谋而寻死(撒下17:23);
5.以色列王心利当王7天,城 破,自 焚 而 死(王上16:18-19);
6.先知约拿因忿怒神所为,想自 杀,但 神 不许(拿4:5-10);
7.出卖 主 耶 稣 的 犹 大,在后悔下畏罪自杀(太27:3-5;徒1:18);
8.禁卒以为犯人逃狱,惧怕因过失而招致的严重刑罚,把刀自杀(徒16:27)。
在公元4世纪以前,基督教不仅容忍自杀行为,还赞许一些边缘性自杀的殉教行为。
《圣经》中关于自杀的这些范例告诉我们,无论是恶人还是义人的自杀,都与人性中神圣和罪恶的两面有关。
人可以通过悔改和爱,实现对罪的救赎,重获神性。《圣经》中的这种二元对立统一的矛盾性,使得它对自杀的态度也充满矛 盾,既 有赞成肯定,也有反对否定。
二、基督教教会的自杀观在公元4世纪以前,教会中出现了一些基督徒把自杀作为一种殉道方式的故意行 为。但 对于这种行为,教会方面总是保持沉默,动向所有人宣告,唯一不可征服和不可摧毁的财富,是基督教的品德”。
“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弗 1∶23)。每个基督徒都是这个身体的一部分,互 相成为肢体,彼 此 相 连、彼 此 相 顾。从 这 种 意 义 上说,自杀者放弃了自己的身体,也 就 是 放 弃 了 基督的一部分肢体,不愿意在代表基督身体的教会中充当一 部 分 肢 体。因而他们不能去联系其他肢体,在互助互爱中发挥作用,进 而 尽 到 荣 耀 神的职分。只有这样,教会才算有了反对自杀的 神圣性理由。坦白说来,教会的自杀观不能仅仅 表现在对自杀行为的否定和对自杀者的制裁上,还应拥有一整套关于自杀行为的理论解 释。
三、神学家的基督教自杀观:以奥古斯丁和阿奎那为例
他们的思想之光,从某种程度上说,曾经一度驱散了基督教教会的教理黑暗,帮助教会廓清了很多原本混淆不清、自相矛盾的观点。奥古斯丁是对自杀行为最为猛烈的抨击者之一。
他对自杀强硬和鲜明的反对态度主要体现在《上帝之城》一 书 中。他在书中如是说:“我们肯定和坚持,并用各种方式宣称这种说法是正确的:没有人可以伤害他自己,自愿去死,因为这样做是逃避暂时的罪恶而坠入永恒的罪恶;没有人因为他人的罪恶而必须这么做,因为这样做是在用自己在犯一桩大罪的方式逃避一种并不会玷污他的罪过;没有人因为他过去的罪过必须这么做,因为如果是这样做的话,他更加需要活着,以便通过忏悔而治愈这些罪过;没有人应该以这种方式终结此生以获得我们在死后寻求的更好的生活,因为通过自杀而死的人在死后并不能得到更好的生活”。
在这里,他指出了 自杀不能赎自己罪,也不能消弭别人的罪,反 而 会 陷 入 更 大的罪恶,更不 能 进 入“上帝的城”而得到永生,也不得享受未来的美好生活。他还强调,不管出于什么理由的自杀,都是有罪的。为了证明自杀有罪,他举证了不少自杀的例子,分 析了很多种 导致自杀的理由,并一一进行驳斥。他反对自杀的理由是基于一种灵魂和肉体的二元观,肉体必须为灵魂服务。自杀者之所以是错误的,就是因为他们在放弃肉体的同时,也 放 弃了灵魂。如果肉体有罪,这种罪并不会随着肉体的消 失 而 消 失,而 是 恰 恰 相 反,这 只 能 加 重 肉 体的罪孽,减少灵魂得救的机会。何 况,自 杀 者 在奥古斯丁看来,还犯了一个更大的罪行。自杀者犯的一个更大的罪行就是“杀人”—“杀了自己”。“摩西十诫”中规 定:“不可杀人”。
这个人是否包括自己?到了奥古斯丁这里,他给出了明确 的 说 法。在评价女人因为受了羞辱而自杀时,他认为,如果自己无罪,那么杀死自己就等于杀了无罪的人,这比犯了奸淫罪的人罪孽要更大,因为奸淫罪还可以得到悔改,但自杀的 人却再也不能去悔改杀人的罪了。贞女既然被侵犯仍然保持灵魂的高洁,就 是无罪的。但 是,如果贞女为了避免自己受辱,通过自杀的手段去杀害无罪的 自 己,那 么 罪 恶 就 很 大 了。为此,奥 古斯丁又举证了犹大的自杀。
在奥古斯丁眼中,无论是叛徒犹大的自杀,还是贞女卢克莱西娅的自杀,都犯了“杀人”这同一种罪。无论之前他们是有罪与否,无罪也罢,只要他们自杀,都代表了他们对“上帝之城”的彻底拒绝或绝望,都不可能通过悔改和在尘世的继续做工来豁 免自己的罪。自杀者多了一条杀人的罪,而且这种罪是主动从恶,因此是不可饶恕的,是无法得到救赎的。另外,奥古斯丁反对自 杀,还出于一种在尘世中对 美 好 生 活—幸福可能性的希冀。选 择 自杀的人的逻辑一般是“我宁愿不生存也不要不幸福”,这种逻辑可能认为,自杀可以让一个人在另一个世界 更 加 幸 福。但奥古斯丁认为,“人宁愿不幸福也不愿不生存”,其根本立足点是“选择不生存的人显然在选择虚无”。他认为,“宁 愿此 而非彼”是选择的逻辑,既然选择不生存代表着虚无,所选择的必定是不适当的。而意愿选择的东西,一定是更好的,但由于这种选择是不存在的东西,它不可能是更好的。“我宁愿不生存也不要不幸福”实际上是个悖论,实际上还是在寻求生存,“你不想要 不 幸,但你想要生存”。幸 福无论怎样,都应该是一种存在时的状态。“如 果你幸福,你显然宁愿生存而非 不生存”。换 句话说,生存的自由意志才会让人得到幸福,反 之则不能。
综上所言,奥古斯丁的结论是:人在任何 情况下都没有自杀的权利。自杀避免不了罪恶,而且自杀本身就是一种可恶的、应该受到谴责的大罪。这种罪带来的是一种绝对的虚无,会让人和绝对美好 的 生 活 绝 缘。自杀反映了人的自由意志,但人的自由意志只有在活着的时候才有,如果人在活着的时候去自杀,他就是在滥用他的自由意 志,这种滥用会毁灭 他的自由意志和他自己。
奥古斯丁 在《论 信 望 爱》一 书 中 说 道:“人既因自由意志 而陷入罪,便为罪所胜,其意志的自由便丧失了”。自杀因此不是自由的,也 失 去了为人的幸福和得救的可能。因为,自杀行为本身就是一种罪的牢笼。在这个牢笼里,人的肉体和灵魂注定是无法解脱的。当 自 杀 者 放 弃 了 一 个本来可以有信、有望、有爱的“世俗之城”时,等待他的只能是万劫不复的地狱,绝不会是使之得以永生的“上帝之城”。
不能自杀的三个理由:自杀是反自然、反社会、反上帝的 。阿奎那认 为,每个人都自然而然地爱自己。
这是人的自然法则,是人与生俱来的理性。自杀的人违反了自然法则,就与人的生存愿望和自爱的义务背道而驰。关于自然法则的箴规,
自杀在基督教之所以被视为有罪的原因之
一,就在于它 触 犯 了 神 的“永 恒 法 则”,不 想 接 受神的永恒管理,也不想在上帝那里得到永生。自杀者往往认为自己有权决定自己的生命,这从根本上说,是他们的致命的自负,是对永恒的、万能的上帝的一种嘲弄,是对上帝对人的绝对管理权力的一种僭越。人有自由意志,他们会因此犯罪,但对其加以惩罚和禁止的人 类法律总难见效,唯有神的 “永恒法则 ”可以根治一切罪恶 。
阿奎那认为自杀是对上帝的一种犯罪。首先,自杀者放弃了追求永恒福祉的可能,同 时 也拒绝承认这种永恒的福祉只有在上帝那里才能实现的真 理。而 这 种 放 弃 和 拒 绝,从 本 质 上 说,是对人之灵魂存在的怀疑,是对自身肉欲冲动的顺从。自杀者背弃了上帝,而 选 择 了 魔 鬼。其次,自杀者在某种程度上是狂妄自负地认为自己是全知全 能,让自己和上帝平起平坐。第 三,自杀者往往都有着幽暗的内心,自杀者宁愿让自己的内心处在阴霾之中而去行失德之行,也不去听从上帝那完美德行的感召和引领,这也是对上帝意志的挑战。第四,自杀者认为自杀是自己的 自由,不用受 到 任 何 法 律 的 制 约。但 自 杀 者 忘 了,他的自由意志,也是上帝赋予的。他用上帝赋予的东西去犯了杀人的罪。这种罪,如果是自然法和人法都制止不了的(因为自杀者已经死去),那么,最后审判自杀者的只能是上帝。
另外,阿奎那关于灵魂和身体合一的学说,也反映了其对自杀的非难态度。他认为,一个人并不仅仅是一个灵魂与一个身体结合在一起,而是灵魂与身体二者的合一,二者的任何一个都不能单独地算是人。灵魂是身体的内在形态,身体充当灵 魂 的 物 质 载 体,它 们 二 者 统 一 成 一 个 人。[11]
这样说来,由于自杀者杀死了自己的身体,他的灵魂也就随着从其人身上脱离了。杀 死 了 自己的身体,也就是等于破坏了一个人的完整性,让人不再是一个人。人没有了身体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他的灵魂也不再属于他了。自杀者在杀死自己身体的时候,并没有真正考虑到灵魂归属的重要 性,也没有考虑到身体对 灵魂意味着什么。如果他 认 为,杀 死 了 自 己,反而可以拯救自己的灵魂,这 就 大 错 特 错 了。因 为,当 人 的 身 体第9期 基督教自杀观研究 51毁灭,当灵魂不再依附于人身,这 个 人 就 丧 失 了人性。易言 之,自 杀 的 人,已 经 不 是 人 了。如 果一个人把自己弄得不再是人了,我们就有理由质疑他的自杀到底有何意义?
综上所述,阿奎那关于自杀的解释,和 奥 古斯丁一样,都有一个关于人的存在基础和理性证明的前提。同时,他们都竭力维护基督教的基本教义和传统立场。也正因为如此,他们所构建的基督 教 自 杀 观,不仅对教会产生了深远影 响,而且也长期影响着西方的世俗社会对自杀的道德评价。
四、基督教自杀观的影响及争议阿尔文·施 密 特 认 为,千 百 年 间,基 督 教 一直坚持不懈地反对自杀,最终导致了西方各国对自杀的禁止,促使它们废除了自杀的陋习。
自杀是否是一种陋习或罪恶?我 们在《圣经》中并不能找到明确的答案。但 是,通 过 中 世纪教会和神学家的种种努力,基督教的确已经确定了这样 的 自 杀 观。这套自杀观如果再用一句话一 言 以 蔽 之,即 “自 杀 是 有 罪 的”。这 种 罪 在于,在杀掉自己的时候,也抹杀掉了人身上的神圣性,不仅埋葬了人性的美好存在,也 抛 弃 了 神性的可能。后来人们对自杀的反对,无论是基督教徒,还是世俗社会的人,大都受到了这种自杀观的影响。
就是在高扬人的主体性和个性自由的西方思想启蒙运动和文艺复兴时期,反对自杀的呼声也同样高涨,相关论著也越来越多。但是这些论著反对自杀的理由,基本上都没有超越奥古斯丁和阿奎那所提供的理论框架。
以狄德 罗 为 例。他 写 道:“上帝给予我们生命,并赋予我们自卫的本能,自 我 作 践 就 是 糟 蹋上帝 的 作 品;在社会中没有人是无用之辈,我 们不能肯定生活是否是个比死亡更大的不幸?”
从这 句 话 来 看,我们甚至会产生一种怀疑:狄 德罗不是个 启 蒙 哲 学 家?而是与奥古斯丁和阿奎那一样是个神学家?他更认为自杀是精神错乱,“对生活的厌倦是错误的,它只存在于错乱的或不清醒的头脑中,而且这还是暂时的”。显然,这是阿奎那对自杀违反人的理性的一个注 解。此外,他还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对他的家庭和朋友尽到该尽到 的 责 任 或 义 务,自杀不仅伤害了自己,也同时伤 害 了 别 人。狄德罗还反对哲学家对自杀行为的辩 解,他认为这会败坏社会的风气,构成自杀的社会诱因。
可以说,基督教的自杀观对欧洲社会历史的影响至深 至 远。但 是,这种影响和意义,当 然 也受到了各个时期不少思想家、文学家的质疑或否定。比如说,莎士比亚的经典戏剧作品《哈 姆 雷特》、《罗密欧 与 朱 丽 叶》;歌 德 的《少 年 维 特 之 烦恼》等等。其中塑造的主人翁的自杀,感天动地,都在某种程度上高扬了自杀的特殊价值,对当时乃至后世的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 这 些 文学作品的影 响 下,自杀不再被看成一宗 罪,而 是为了体现更高的价值而宁愿牺牲自我的高尚行为。生存还是 毁 灭?到底哪个更值得选择?按照基督教的自杀观,当然是前者要胜于后者。
基督教的自杀观理所当然也自始至终遭到人们的质疑,围绕它的争议也从未停息过。
后来对基督教的自杀观进行非议的著名思想家,还有休谟(Hume)、叔本 华(Schopenhauer)和尼采(Nietzsche)等人。
尼采指出,在基督教创立之初,曾 向 人 们 提出了可怕的自杀要求,教会并以此作为它的权力杠杆。这种自杀的要求,主要表现为禁欲和殉 道两种形式。基督教只允许这两种形式的自杀(禁欲被视作一种慢性的自杀,因为他以自我强加的痛苦方式慢 慢 杀 死 自 己),并用最高的尊严和最高的希望加以掩盖 。[12]
休谟反对自杀的基本立足点是:“若 自 杀 有罪,它就一定是背弃了我们的义务,那 或 是 对 上帝的义务,或是对邻人的义务,或 是 对 我 们 自 己的义务”。
但休谟认为,自杀并不违背这些义务,因此无罪。他认为:如果按照基督 教的 逻辑,“处置人类生命若是全能上帝的特权,那么,人擅自处置自己的生命便是对上帝特权的僭越,而保存人的生命也如同摧毁它一样有罪”。
但是,保持人的生命显然不是有罪的,所以人类利用自己的智慧技能摆脱大自然的天灾人祸。在 自 然规律中加入人的主观能动性进行自救,并无损于上帝的伟 大。休 谟 这 样 说 道:“人 生 可 能 是 不 幸的,而我的生命若被延长,便会变得无法忍受。但我感谢上帝,因为我已经享受过许多美好的事情,因为我被赋予了逃避威胁我的灾祸的力量”。
由于逃避灾害的力量是上帝所赋予的,人的自杀正是为了逃避灾害的一种力量。所以,自杀也可能是上帝所赋予的,是上帝赋予人的一种61 贵州社会科学 总第297期权利,它自然不会违背对上帝的义务。
另外,自杀也不会背弃我们对邻人、对 社 会的义务。休 谟 认 为,“一个放弃了自己生命的人丝毫无损 于 社 会。他只是不能再去做有益之事而已,即使他的自杀造成了伤害,那 也 是 最 微 不足道的”。由 于 年 迈、疾病或厄运更可能无益于社会,相反,会 加 重 社 会 的 负 担,所 以 休 谟 认 为,在这 种 情 况 下,自杀是最好的选择,不 仅 应 被 视为无 罪,而且应受到称赞。
休 谟 巧 妙 地 利 用
人类的理性及常识对自杀有罪的观念进行了解构,他把自杀转化成了一种人承担的义务和选择的权利。自杀在他那里,已经变成了一种道德自觉和 理 性 自 主,既 对 得 起 上 帝,也 对 得 起 邻 人 和社会。
叔本华对基督教自杀观的质疑,同样是非 常尖锐的。他 指 出,除了一神教徒即犹太教徒外,没有人把自杀看作一种罪恶。在他看来,把自杀看成一种罪恶的基督教自杀观,缺少《圣经》的依据。因为在《圣经》中,人们从未发现任何对自杀的禁忌和 非 难。他认为基督教的自杀观是传教士们 荒 诞 不 经、论证不足的产物,他 们 制 造 了 种种谬论来歪曲自杀,痛 恶 自 杀,理 所 当 然 是 错 误的。因为每个人都无可非议地有权把握自己的生命和肉体 。
另外,教 会 方 面 对 自杀 者 的惩罚,比如侮辱性的葬仪和对尸体的野蛮亵 渎、没收个 人 财 产 等 等,在 叔 本 华 看 来,也 是 非 常 荒 谬和不能容 忍 的。他对惩罚自杀者的习俗和法律进行了猛烈 地 抨 击:“教会对自杀者的做法是毫无道理的野 蛮 之 举,实际上这恰恰是违背了《圣经》这个唯一准则所赋予人的权利。所有针对自杀的刑罚,只不过是使求死者稍感踌躇罢了。立法者所主张的对自杀未遂者的处罚,就更显得愚蠢和无聊之极”。
可见,叔本华之所以反对基督教的自杀观,是因为它把自杀定为犯罪的理由不充分。他 承认,自杀会妨碍人们达到更高的道德目标,自 杀也并不真正能让人从这个苦难的世界中解脱出去,但他不认为自杀者的谬误会严重到成为一种莫大罪恶的地步。
对于基督教为什么会把自杀视作一种犯罪行为,叔本华如是解释:“基督教的内在核心实际上在于,人生的终点和目的是遭受苦难—耶稣受刑的十字架。于是,基督教便因为自杀妨碍了这一目的的达到而对之兴师问罪”。
在 基 督 教看来,人必须在尘世中忍耐和接受苦难的磨练,但这个理由缺少正当性,因为它本质上是一种禁欲主义。基督教禁欲主义的目的是要求人人具有完美的品 德,不过自杀的出现,打 破 了 这 种 完美的想 象,无疑是对基督教完美 性道德的一种讽刺。
叔本华提出了自己的悲观主义学说,认为意志的支配最终只能导致虚无和痛苦。他 对 心 灵屈从于器官、欲望和冲动的压抑、扭 曲 的 理 解 预言了近代精神分析学和心理学的基本学理框架。
他认为生活本身就是一场可怕的噩梦,我们的生命随时会充满痛苦,死亡的恐吓如影随形。人出于肉体的痛苦和精神的折磨而选择自杀,便是极为正常的 事,没 有 什 么 不 可 理 喻 的。而 且,在 他看来,自杀可能不过是一种尝试,是 人 类 向 自 然之神提出的一个关于自己掌握自己生命的问题。
但这个问题的提出同时意味着一种毁灭,因此也是愚蠢 的。易 言 之,叔本华把自杀当做一种谬误,但对于 这 种 谬 误,他并不想诉诸基督教的完美主义,把它夸大成一种罪恶来看待。他之所以反对基督教 的 自 杀 观,大 概 是 因 为,他 的 悲 观 主义、虚无主义充斥着怀疑一切的目光,在 这 种 目光之下,一切都有可能是谬误。凡 事 皆 有 可 能性,人有可能、有权利选择一种错误,但不一定有权利惩罚这种错误。
综上所述,基督教的自杀观带来的影响和受到的非 议,直 到 今 天,仍然是人云亦云,莫 衷 一是。基督教 对 于 自 杀 的 种 种 言 论,总 其 大 端,大概可以证明一点,即自杀行为从表面上看只是行为主体自己 的 事 情,但从深层次上看,自 杀 关 系到整个人类与上帝之间的关系。
根据基督教的教义,应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基督教的 自 杀 观。首 先,有罪的生命是可憎的,因此必然导致对死亡的欣羡。“那爱 惜自己生 命的,要丧失 生 命;愿意牺牲自己在这世上的生命的,反而要保存这生命到永生”(约 12∶25-1)。
但是,对死亡的期望不应该自己去谋求,而 必 须基于宗教力量的威慑,因此延伸出基督教禁止自杀的思想。其 次,这种宗教的力量即是耶稣“十字架”拯 救、一种高尚的自杀的感召 力。基 督 徒通过效仿耶稣的自杀方式,自我献身或者禁欲苦行,通过爱来获得自身罪的解脱。可以说基督教的自杀哲学通过一种宗教的威慑把普通人厌倦现实痛苦的自杀行为提高到了宗教自我牺牲的高度。
到了18世 纪 以 后,现代的自杀观念业已形成—自杀并不是对上帝的冒犯,而纯属个人的 自由选择。
基督教的自杀观引发的千年之争反映的 是,人类如何对待生命的起源和归宿问题。基 督 教的创世论,为人的生命提供了一种神圣的存在基础,但对于这种神圣性的怀疑,却 伴 随 着 人 类 绵延不绝的自杀行为。在欧洲启蒙运动之后,人的神圣性遭到世俗性的有力挑战,人们的自由意志让人相信可以自主自己的命运,对自己所做的事自负其责。
不过,如果生命的最高价值不在上帝那里 得到充分体现,而是回到了人自己身上的话,那么,人所选择的自杀,可能是人对自身最高价值的呼唤,也可能是响应了一种虚无主义的诱惑。基督教的自杀观,在反对人放弃自己的 神圣性的同时,也指出了人性中的致命弱点,这 是 基 督 教 的原罪论决 定 的。自杀行为被基督教视为一种罪恶,可能言过其实,但自杀无疑表明了人的生命的有限性和人性的缺陷,无论自杀出于什么正当的理由,人只能通过自杀来证明自己的极其有限的自由。从 这 个 意 义 上 说,基督教的自杀观,无疑暗含着对善恶共存的人性的理性与非理性的把握。它否定了人性中幽暗的一面,但也肯定了人性中值得珍视的另一面。我们如何善待自己的生命,从而尽可能地远离人性中与生俱来的弱点,理性地终极思考人类存在的意义。
基督教的自杀观从某种积极的意义上说,是旨在通过剥自杀者的权利来遏制自杀。基 督 教的自杀观能不能真正消除人类的自杀现 象?这显然做不到。但它足以告 诉人们(尤 其是信徒),在黑暗中顽强地活着,总比坠入灵魂出窍的黑暗深渊、在第七层地狱的第四圈中 [但 丁 (DanteAlighieri)《神曲--地 狱 篇》中专门描述自杀者要在第七层地狱的第四圈中饱受折磨。]苦 苦 挣扎要好。无 论 怎 样,人 的 存 在(活 着),就 像 天 气一样不可能一直是风雨如磐、阴 霾 黑 暗,总 有 阳光灿烂、万物复苏的日子。相信并遵循着这种可能,人生就有可能是幸福的。《圣经》上说:“没有人能夺走我的生命,是我自愿牺牲 的;我有权牺牲,也有权再得回。这是我父亲命令我做的”(约10:18-2)。
一如英国社会学 家 弗 格森(Ferguson)在《幸福的终结》一 书 中 说 的:“人 类 是 ‘未 完 成 的 动物’,他们正不断地超越自身而前行。他 们 无 法阻止他们的活动暗暗指向一个还没有被充分显露的实在,但只要一个作为信心的举动,他 们 就能被引入实存的未来”。
圣经对自杀有什么看法?
上帝会原谅自杀还是不可原谅的罪?
自杀是故意采取自己生命的行为,或者有人称之为“自谋杀”。 基督徒有这些关于自杀的问题并不罕见:
“上帝会原谅自杀,还是不可饶恕的罪 ?”
“自杀的基督徒会死吗?”
“圣经中有没有自杀的例子?”
圣经中有7人自杀
我们首先看看圣经中有关自杀的七个叙述。
亚比米勒:在亚比米勒的一名女子从示剑塔扔下一块磨石之后,他的头骨被压碎后,他呼吁他的护甲兵用剑杀死他。 他不希望它说一个女人杀了他。(士9:54)
参孙:通过坍塌建筑物, 参孙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但在这个过程中摧毁了数千敌人的非利士人。(士师记16:29-31)
扫罗和他的护甲者(撒母耳记上31:3-6)
在很久以前失去了他的儿子和他的所有部队,以及他的神智清醒之后, 扫罗王在他的盔甲的帮助下终结了他的生命。 然后扫罗的仆人自杀了。
亚希多弗Absolom:羞辱和拒绝,Ahithophel回家,把他的事情整理好,然后自己吊死。(撒母耳记下17:23)
Zimri:兹米里没有被俘虏,而是将国王的宫殿着火,在火焰中死亡。(列王记下16:18)
犹大:在他背叛了耶稣之后, 犹大加略人被悔恨克服,自hung身亡。(马太福音27:5)
在这些情况下,除了参孙之外,自杀并没有得到有利的表现。 这些不敬虔的人在绝望和耻辱中行事。 参孙的情况是不同的。 虽然他的生活不是圣洁生活的榜样,但参孙在希伯来书11的忠实英雄中得到尊重。 一些人认为参孙的最后一幕是殉难的例子,这是一种牺牲性的死亡,可以让他完成上帝分配的使命。
毫无疑问,自杀是一个可怕的悲剧。因为这是上帝打算以光荣的方式使用的生命的浪费。
很难说自杀不是一种罪过 ,因为它是人类的生命,或者直截了当地说是谋杀。 圣经明确表达了人生的神圣性(出埃及记20:13)。 神是生命的创造者,因此,给予和接受生命应该留在他的手中(约伯1:21)。
“今天我给你在生与死之间,在祝福与诅咒之间的选择,现在我呼吁天堂和地球见证你所做的选择,噢,你会选择生命,以便你和你的后代可以生活!可以通过爱耶和华你的上帝,顺服他,并且坚定地向他承认,这是你生命的关键.“ (申命记30:9-20)
那么,像自杀一样严重的罪孽会毁灭一个人的得救吗?
圣经告诉我们,在得救的那一刻,信徒的罪得赦免(约翰福音3:16; 10:28)。 当我们成为上帝的孩子时, 我们所有的罪 ,甚至那些在得救后所犯下的罪 ,都不再反对我们。
“当你信的时候,神用恩典拯救了你,你不能相信这是上帝的恩赐。” (弗2: 8)所以,我们是靠上帝的恩典而不是靠自己的善行而得救的。 正如我们的善行不拯救我们一样,我们的坏人或罪孽也无法阻止我们得救。
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将我们与上帝的爱分离开来:(罗8: 38)
而且我深信没有什么能把我们与神的爱分离开来。 无论是死亡与生命, 天使与魔鬼,也不是我们对今天的恐惧,也不是我们对明天的担忧 – 甚至连地狱的力量都无法将我们与上帝的爱分离。 在天空之上或地下的天空中没有任何力量 – 事实上,在所有的创造中,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将我们与基督耶稣我们的主所启示的上帝的爱分离开来。
只有一种罪可以将我们与上帝隔离,并将人送到地狱。 唯一不可饶恕的罪就是拒绝接受基督为主和救主 。 任何向耶稣求饶的人都会因他的血而得到正义(罗5:9),这涵盖了我们的罪 – 过去,现在和将来。
自杀者是教堂工作人员的儿子。 在很短的时间里,他一直是信徒,他为耶稣基督感动了许多生命。 他的葬礼是有史以来最令人感动的纪念之一。
有超过500名的悼念者聚集了近两个小时,一个接一个地证明了这个人是如何被上帝使用的。 他指出无数生命是为了信靠基督,并向父亲的爱表示他们的方式。 哀悼者离开服务部门深信,导致他自杀的原因是他无法摆脱对毒品的依赖,以及他作为丈夫,父亲和儿子感到的失败。
虽然这是一个悲伤而悲惨的结局,但他的生活却以惊人的方式无可否认地证实了基督的救赎能力。 很难相信这个人下地狱。
它表明,没有人能够真正理解别人的痛苦的深度或可能导致一个人如此绝望的原因。 只有上帝知道一个人的心(诗篇139:1-2)。 只有他知道可能导致一个人自杀的痛苦程度。
总之,值得重申的是,自杀是一场可怕的悲剧,但并不否定主的救赎行为。 我们的得救安息于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完成的工作。 那么,“每个呼唤主名字的人都会得救。” (罗马书10:13)
几年前,一位我认识的基督徒过早地结束了他的生命,这对我们所有人来说都是突如其来、悲惨和破坏性的,特别是对他的家人而言。有时候对我们中间任何人来说,都很难相信人会对自己和对他们的家人做这种事,但现实是我们中间任何人都可能会冒险沿着这条黑暗的道路走。
创伤的事件也不需要太多,生活的改变像是精神疾病或是家中的亡者、一连串不好的经历或在大脑中化学失衡导致严重的忧郁。所有这些都可以让我们陷入死亡阴影的幽谷。
在这样软弱的时刻,自杀是很有可能的,信徒的家人或朋友自杀有任何盼望吗?圣经教导自杀是不得赦免的罪吗?很多人用简单的“有”来回答这个问题,他们会说自杀犯的罪是不允许悔改的,因此是不可饶恕的罪。
尽管犯自杀的罪的人确实不能为罪悔改(除非他们在要自杀之前提前悔改),但要说圣经教导自杀是不得赦免的罪,这不是是真的!圣经从未这样教导!
有些人试图用马可福音3:20~35作为圣经中将自杀等同于“亵渎圣灵”的不得赦免的罪;然而,这只是一个不正确的诠释,耶稣心中所想的特定不可赦免的罪并不是自杀,而是把撒但的工作与圣灵连结起来。
在整本圣经里,只有六次提到自杀,圣经清楚而一贯的信息是:透过人的信心和耶稣基督的工作,罪得着了完全和充分的赦免。
悔改本身并不是我们进入天国的凭据,圣灵才是我们的凭据(弗1:13、4:30)。虽然在神面前认罪会增进我们与祂的相交团契,但这并没有使我们早已借由羔羊的血而有的凭据有任何增添。
另外,谁在我们死前真的会有时间和机会去认每一个罪呢?我们中间有些人会没有预警地立即死去,其他人会慢慢死去,但即使如此——在我们认了许多我们所能想到的罪之后——还是会有我们抵挡神和恨我们邻舍的罪是我们没有意识到的!所以一般对自杀是不得赦免的罪所给的理由,看起来在圣经中或经验上都得不到支持。
自杀的确是罪 – 因为它剥夺了一个人的生命尊严和唯独上帝才有权决定的人生长短。然而一位自杀的基督徒的家人或朋友不必担心他们所爱的人是否在天堂;要感谢的是,即使是自杀的罪也不会比耶稣的身体和血—为赦免我们一切的罪所破碎和流出的更大。根据圣经,一个人自杀并不决定他是否能进天堂。如果一个没有得救的人自杀,他的行为无异于加速了进入火湖的行程。然而,自杀的人落入地狱是因为他们拒绝了基督的拯救,而不是因为他们自杀。圣经提到4个具体的自杀了的人:扫罗(撒母尔记上31:4),亚希多弗(撒母耳记下17:23),心利(列王纪上16:18),犹大(马太福音27:5),这几个都是邪恶的罪人。圣经看待自杀跟谋杀一样——顾名思义——自我谋杀。神是决定人生死的,把这个权力放在你自己手里,根据圣经这是对神的亵渎。
圣经是怎么说基督徒自杀的呢?我不相信一个自杀的基督徒会丢掉救恩下地狱。圣经教导从一个人相信基督的那一刻起,他就获得了永生的保障(约翰福音3:16)。根据圣经,无论发生什么,基督徒都拥有永生,这一点毫无疑问。“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的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自己知道有永生”(约翰一书5:13)。任何事都不能把基督徒和神的爱隔离!“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里的。”(罗马书8:38-39)。如果没有“受造之物”能使基督徒与神的爱隔绝,即使一个自杀了的基督徒也是“受造之物”,当然自杀也不能将他与神的爱隔绝。耶稣为我们的罪而死……如果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因受到精神打击导致懦弱而自杀——耶稣的死也偿还了这个罪。
这不等于说自杀不是违背神的一种严重的罪。依照圣经,自杀就是谋杀,它是错误的。我对那些自称是基督徒却采取自杀的人的信仰的真实性表示怀疑。没有任何一种情形可以说剥夺自己的生命是有理的,尤其是基督徒。基督徒是响应神的呼召为神而活——什么时候死只有神能决定。《以斯帖记》中有一个关于基督徒自杀很好的比喻:在波斯有一个法律,任何没有被邀请的人如果出现在国王的面前就会被处死,除非国王亲自赦免此人——以示慈悲。自杀对基督徒来讲好像未得王者的召唤就强行去见他,神会行使权柄保留你的永生,但并不意味他喜悦你的所为。哥林多前书3:15尽管不是在说自杀,但可以很好地说明基督徒自杀是什么情形:“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
圣经的答案
可以。圣经说:“上帝能安慰沮丧的人。”(哥林多后书7:6)虽然圣经不是专门讲精神健康的书,但圣经里的话帮助很多人打消了自杀的念头。圣经的建议切合实际,能帮助你走出内心的阴霾。
●把心里的感觉说出来
圣经说:“真朋友时刻显出爱心,像兄弟为共患难而生。”(箴言17:17)意思是:在我们陷入忧郁和痛苦时,需要有人拉我们一把。如果你有心事但一直憋着不说,只会让自己压力越来越大,早晚会承受不住;如果你把心事说出来,就能减轻痛苦,或许也能从更客观的角度看待自己的遭遇。
试试看:现在就找个人倾诉你的感受。你可以找家人或信得过的好朋友聊一聊*,也可以把心中的想法写下来。
●向专家求助
圣经说:“健康的人不需要医生,生病的人却需要。”(马太福音9:12)意思是:生病的人要寻求医生的帮助。一个人如果有自杀的念头可能是在情绪或精神上生病了。这就像身体生病一样,不用觉得尴尬。情绪和精神方面的疾病是可以治好的。试试看:尽快找专业、可靠的医生求助。
●要记得上帝很关心你
圣经说:“五只麻雀不是卖两个小钱吗?可是上帝一只也不遗忘。……不要害怕,你们比许多麻雀贵重得多呢!”(路加福音12:6,7)意思是:你在上帝眼中十分宝贵。你也许觉得很孤独,没有人理解你的感受,不过上帝清楚知道你正经历什么痛苦。诗篇51:17说,上帝不会轻看“破碎伤痛的心”。就算你觉得活着没有意义,他还是很爱你,也很在乎你,希望你活下去。试试看:上帝在圣经里表达了对你的爱。你可以细读圣经,找出这些经文。你可以参考《亲近耶和华》这本书的第24章。
圣经说:“要把所有忧虑卸给上帝,因为他关心你们。”(彼得前书5:7)意思是:上帝很愿意听你说话。你可以跟他畅所欲言,倾诉心中的烦恼。上帝会帮助向他祷告求助的人,他不仅会让你重获内心安宁,也会赐给你活下去的动力。(诗篇55:22;腓立比书4:6,7,13)
试试看:现在就向上帝祷告。上帝的名字叫耶和华,你可以在祷告时用他的名字称呼他,并把心中的感受告诉他,求他让你有动力活下去。(诗篇83:18)
圣经说:“我们的这个希望,就像生命的锚一样,又确定又牢靠。”(希伯来书6:19)意思是:你的情绪可能像在暴风雨中航行的船一样起伏不定,但想想圣经中关于未来的美好希望可以帮助你稳定情绪,让你的内心感到平静。圣经提到的希望是上帝对人的承诺,上帝说他将会消除一切让人感到痛苦的事。(启示录21:4)这绝不是人一厢情愿的梦想。试试看:读一读《来自上帝的好消息》这本册子的第5课,看看圣经提到什么希望。
圣经说:“喜乐的心是治病的良药。”(箴言17:22)
试试看:找些会让你开心的事来做,例如:听听令人心情愉快的音乐,读读鼓舞人心的文章,或者培养新的爱好。你也可以为别人做些事,就算只是帮个小忙,也会让你更快乐。(使徒行传20:35)
圣经说:“锻炼身体有点益处。”(提摩太前书4:8)
意思是:适量的运动、充足的睡眠和健康的饮食对身体有益。
试试看:不妨出去快步走,只走15分钟也好。
圣经说:“其实明天如何,你们还不知道。”(雅各书4:14,《新标点和合本》)
意思是:即使遭遇到的困难看似没有办法解决,也要记得这不一定是长久的。
也许你的遭遇让你感到前途茫茫,但是要记得情况是有机会好转的,所以不要放弃寻找可能的出路。(哥林多后书4:8)自杀就等于踏上了一条不归路,但选择活下去,你就有希望看见转机。
试试看:圣经中有些人因灰心沮丧而有了轻生的念头,但后来他们的情况都获得改善,而且有很多转变是他们意料不到的。你可以读一读他们的心路历程。以下是一些例子。
在圣经中谁曾有过轻生的念头?
圣经中有些人曾说自己不想活下去,但上帝没有责备他们,反而安慰和帮助他们走出负面的情绪。上帝也很想帮助你克服这种感觉。
以利亚
●他是谁?以利亚是一个勇敢的先知,但他也曾面对灰心的情绪。雅各书5:17说:“以利亚是跟我们性情相似的人。”
●他为什么不想活下去?以利亚曾经感到孤单、恐惧,觉得自己一无是处,所以哀求上帝取去他的性命。(列王纪上19:4)
●什么帮助他克服这种想法?以利亚向上帝倾诉他的感受。上帝不仅让以利亚知道自己很关心他,还向他展示大能。上帝继续任用以利亚,并给他一个体贴的得力助手。
▸看看关于以利亚的记载:列王纪上19:2-18
约伯
●他是谁?约伯有一个大家庭,也很富有。他崇拜真神,对上帝有信心。
●他为什么不想活下去?约伯接连遭遇不幸,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失去所有财物,儿女在一场灾祸中全部丧生。之后,约伯染上恶疾,痛苦不堪。不仅如此,他还被人诬蔑,说他受的苦都是自己招来的。约伯说他“厌恶生命”,不想活下去。(约伯记7:16)
●什么帮助他克服这种想法?约伯向上帝祷告,也跟朋友说出心里的感觉。(约伯记10:1-3)约伯从他的朋友以利户那里获得安慰和鼓励,这让他能用正确的观点看待自己的遭遇。不过,最重要的是,约伯愿意接受上帝的劝告和帮助。
▸看看关于约伯的记载:约伯记1:1-3,13-22;2:7;3:1-13;36:1-7;38:1-3;42:1,2,10-13
摩西
●他是谁?摩西是上帝的先知,也是古代以色列人的领袖。
●他为什么不想活下去?摩西因工作繁重,又常常被人批评,所以感到心力交瘁。他对上帝说:“求你现在就把我杀掉算了。”(民数记11:11,15)
●什么帮助他克服这种想法?摩西把自己的感受告诉上帝,上帝就帮助摩西分配工作,减轻他的负担。
▸看看关于摩西的记载:民数记11:4-6,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