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经《阿摩司书》珍藏版

查经《阿摩司书》珍…

导论(一)

摩司是南国犹大一个小乡村里的牧人,生活要靠修理桑树来帮补;为神所用,派他去北国以色列担起先知的重任,向深陷在拜偶像邪恶风气中的人民,宣告神的刑罚。

北国在耶罗波安第二治理下,几已恢复到所罗门王时代的疆土;列邦进贡,商贸兴盛,国威远播。但物质的繁荣也滋生了社会的不平和罪恶。富人权贵用肥牛献祭,有虔敬之名,却失去了神所悦纳的公平和怜悯,强凌弱,众暴寡,连“穷人头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而且道德堕落,迫国中的正直人同流合污(2:12)。在全国上下沾沾自喜,以为举世无敌,唯我自尊之际,阿摩司果敢地对只喜欢听好话的世界说出真话:“耶罗波安必被刀杀,以色列民定被掳去离开本地”。

他的宣告和劝勉,他号召众人醒悟回归耶和华的声音,激起了当局的愤怒,禁止他说预言,不许他再踏足历史圣地伯特利。一般相信他可能被迫回到犹大,写了本书,他自己也成为后世勇敢神仆的模范。

本书一气呵成,文字优美,比喻生动,脉络分明。作者历史知识丰富,对所处时代认识尤为深刻。他没有象那些通达人,见此时势,静默不言(5:13),而是登锡安山发出吼叫的审判信息,宣布“牧人的草场要悲哀,迦密的山顶要枯干”(1:2),因为“这是耶和华神说的”。他所说的有关以色列国的预言,已应验于撒玛利亚城为亚述人所毁,和以民的被掳往北方。他在书末所预告的未来美丽世界,必因基督再来而实现。

一、本书作者及写作时期

先知阿摩司是犹大国提哥亚地的一位牧人。其地距耶路撒冷南约20公里。他牧羊之外又修理桑树,以维生计。家世没有以赛亚、耶利米那么显赫,但生活在贫苦的大众中,亲历民间疾苦,因而能成为替受压迫的人说话的先知。

这位牧人是在照料羊群时蒙神选召(7:15),放在直接得神启示向民宣告先知之列。他不是一个普通的牧人,他历史知识丰富,对当代社会经济问题认识深刻,而文字技巧尤为出色。所说预言范围虽广,但条理分明,先后连贯,读来天衣无缝。他虽是南国犹大人,却蒙召在北国以色列作先知的侍奉,果敢为神发言,宣告刑罚,激起反应甚大,在伯特利当王圣所祭司的亚玛撒甚至控告他图谋背叛(7:10-13),因而被迫回到南国,将预言写成书,同时向北、南二国发言。

根据1:1及7:10-13,可知阿摩司是主前八世纪中叶的人,那时犹大国的王是乌西雅,而以色列国的王是耶罗波安第二。乌西雅在位52年(主前792-740年),曾打败犹大的敌人,修理耶路撒冷的城墙;在他治下国家强盛(代下26:1-15)。耶罗波安第二在位约40年(主前784-753年),为北国极能干的一位王,成就远逾乌西雅。阿摩司侍奉的时期当在主前760-750年间。

《阿摩司书》导论(二)

二、时代背景

阿摩司生活的时代,神兴起了好几位伟大的先知,他是其中出色的一个;奉神差遣到北国侍奉,正值耶罗波安第二在位。北方叙利亚(亚兰)的国王便哈达已败于以色列人之手,不再成为北方之患,北境防务得以巩固,将边界扩展到哈马口,至于因重新征服摩押和亚扪地,而在东疆取得土地,疆土之广已可媲美大卫和所罗门王朝全盛期。亚述此时军力尚弱,不足成为北国的威胁。

耶罗波安作王41年,国势之盛几臻所罗门的“黄金时代”,四境干戈止息,文化、社会与经济复兴,商务鼎盛,外贸活跃。城市人口大增,农民离地往都市就业者甚众,生活开始两极化:贫者越贫,富者越富,社会罪恶空前加剧。国民因膜拜巴力偶像,随从其淫邪风气,道德败坏,成为社会黑暗的主要成因。考古学家在巴勒斯坦所掘出的遗迹,证明此种巴力崇拜极其腐败,祭祀仪式与醉酒、暴力、淫乱不可分,在此种宗教之风浸淫下,不但无社会道义可言,富人权贵骄奢淫逸,倚势欺凌贫弱,城乡对立,贫富悬殊,国家根基遂形腐烂。

三、本书的信息

阿摩司的信息针对时弊,对社会不平,权贵者的贪婪不法,力予鞭鞑。他来自贫苦中,深知道德、社会和宗教的弊端所在。一旦受命于耶和华来到北国,对社会上层奢糜、追求个人享乐、不理民间死活的歪风,抨击不遗余力。严词斥责在伯特利和吉甲二地献祭的虚伪。

他们虽用肥畜献祭,庆祝节日,但一面献祭于神,一面抬着自己手造的偶像(5:21),徒具外表,没有真正敬畏之心。先知告诉百姓,神厌恶这些没有公平和公义的人所献的祭(5:24)。他义正词严,一方面宣布神对列邦的刑罚,一方面向以色列国发出警告,若不快快悔改离弃偶像,转向真神;若不放下重利轻义,罔顾社会公道的劣行,一定要受到神的刑罚,成为被掳之民。

他宣布神要施的刑罚,毫无保留,在北国引起极大冲击,以致受到伯特利祭司亚玛谢的不满,向耶罗波安王诬告他图谋背叛(7:10-13)。在既得宗教利益者的眼中,难容说真话的先知。亚玛谢是王的圣所中的祭司,有似今天西敏寺的大主教,在他眼中,阿摩司只是个乡下来的传道人。但阿摩司没有屈服,宣布自己乃奉耶和华的命令说话,与任何南国的政治势力无关;神要他说的预言是:以色列民一定被掳(7:14-17)。

神的刑罚因此是北国的完全消灭,百姓要过无国无家,连根拔除的流亡生活。不过,百姓若肯悔悟,经过被掳浩劫之后余下的人仍有得神怜悯的希望(5:15)。大卫家的统治重新建立,并管治“所有称为我名下的国”(9:11-15)。神要完成祂救赎的计划,因祂不但是以色列的神,也是全地的主宰,有权审判万国的罪(1:3-2:3)。祂掌握人类的历史和前途。阿摩司是一位宣布神的正义的伟大的先知。他要求的信仰须有高度的道德内涵,敬拜神必须同时表现在对人的公道和对人权的尊重上。

人从神蒙福也应对人的福利尽其本分。以色列人既获特别的恩典,能从神和众先知知道神要在地上施行公义的旨意(5:24),必须身体力行,作各国的好榜样。不过阿摩司没有把希望寄在有罪的人性上,人的良善已为自私自利的心所污,看不见自己的虚妄,不明白建立在这种人性上的法律和人与人的关系,决难达到真正的公正,也不能执行真正的公义。阿摩司要人把公义建立在对神的倚靠上,只有祂才是永远诚实且公平。

《阿摩司书》第一章

1:1 阿摩司一名有“神负担”或“神支持”的意思。他的家乡提哥亚是个畜牧中心,距耶路撒冷南约20公里。阿摩司不同于靠侍奉养生的那些专业先知,他带着职业侍奉,是位很有学问的农夫。
“大地震”:一定是一次大家都记得的很厉害的地震,所以用来标志先知奉召的时间。《撒迦利亚书》14:5所提到的地震当属同一事。
作者在书前提到地震,接上就宣布刑罚,要人明白公义的神对罪恶决不宽容。有时地震是来自于神的愤怒。

1:2 作者点出全书的主题。“锡安”就是耶路撒冷,是神在地上的宝座。神要在这里审判祂的民,同时宣布对列邦的刑罚。狮子的吼声震耳,听到的胆战心惊。“悲哀”亦作“枯萎”。“迦密”位于地中海东北,有“花园”之称。神的刑罚来临,富庶的山和肥沃的绿野都要变为荒地。

1:3 自本节至2:16为耶和华吩咐先知向多国宣布的刑罚。先是在巴勒斯坦的六个邻国,依次为叙利亚(即亚兰,大马色为其首邑)、非利士(以迦萨城代表)、腓尼基(以推罗城代表)、以东(提幔为其大城)、亚扪(首邑为拉巴)及摩押(加略或为其首邑)。接上向犹大和以色列两国宣判(2:4-16)。本书信息的主要对象为北国以色列,故将以色列的刑罚放在最后。

先知指出北国以色列的大罪是离开耶路撒冷为中心的敬拜,在伯特利、吉甲另立中心,虽设有祭坛向耶和华献祭,但百姓却敬拜巴力,陷在淫邪的异教犯罪仪式中。神的审判因此是从他们离开了的宗教中心耶路撒冷发出的。南国与北国处在敌对状态,阿摩司敢这样讲话,冒被指为“图谋叛乱”之险,可见是一位有大勇、为真理舍生忘死的人。

本节“打粮食的铁器”为打谷用的木制器具,木板底下装有利齿,用牲畜拖着辗过谷粒,把谷壳辗碎,让米或麦粒脱出来。大马色(今大马士革)指叙利亚,位于以色列北方,时时侵扰以民。(“三番四次”:一再重复。“三”甚多;“四”多而又多,真是罪大恶极。)基列位于约旦河东,属以色列,曾为亚兰人侵占(王下10:30-33)。神要刑罚他们残酷对待基列人的罪。

1:4-5 哈薛为亚兰新王朝的建立人(王下8:7-15),便哈达是他的儿子,接续他作王(王下13:24)。二人统治期介乎主前842至775年。“火”是刑罚的象征。“降火”多指战争时城市、宫殿为敌军所毁。“亚文平原”可能指大马色所在的河谷。“伯伊甸”或即大马色,此城景色美丽如伊甸园。“吉珥”位置不详,据《王下》16:9所记,亚述王攻陷大马色后把居民掳到其地;也是亚兰人的祖先所居(9:7)。此地在《以赛亚书》22:6和底格里斯河北的以拦同提,或在其附近。

1:6-8 “迦萨”、“亚实突”、“亚实基伦”和“以革伦”都是地中海畔非利士人的名城,原来有五大城,其中迦特城可能已为乌西雅攻取(代下26:6),故不见此处。“迦萨”在此代表非利士。“掳掠众民交给以东”:非利士人把掳来的以色列人卖给以东为奴。神的刑罚是全都消灭,非利士地后为亚述王撒珥根(赛20:1)所灭。

1:9-10 推罗为腓尼基的著名海港城,与以色列人初甚为友好,所罗门王曾与其王希兰立约修好(王上5:1,11-12)。亚哈王且娶西顿王之女为妻(王上16:30-31);后来可能因利害冲突而交恶(参王上9:12-13)。“推罗”在此当指全腓尼基。“将众民交给以东”:腓尼基人的罪和非利士人一样(看6节)。

1:10-12 “以东”人为雅各的兄弟以扫的后裔。以色列人出埃及往迦南曾图借道以东,但为所拒,并施攻击。“拿刀追赶兄弟”或指此事,也可指9节所说“盟约”的弟兄。以东与以色列间立约难数,但屡犯边境,故有“三番四次”犯罪之语。“提幔”和“波斯拉”都是以东大城,前者在以东的东北部,后者在死海东南。

1:13-15 亚扪为求扩张领土而挑起战祸,其民凶残,连孕妇也不放过,以杜绝兵源,可见屠杀之甚。先知以西结也曾预言其灭亡(结25:1-7)。后为亚述所灭。“拉巴”为其首都。“呐喊”(14)或指战争、暴动(看2:2)。“旋风狂暴”当指自然灾害。

这一章是神对以色列的敌人的审判。

《阿摩司书》第2章

2:1-3 近东风俗相信将人的骸骨焚烧,可令灵魂得不到安息。摩押人用此种不人道的方法侮辱以东人的王,可见其民的无人性。“加略”为摩押大城,有其偶像基抹的庙。
这里记的摩押和以东两个外邦间的斗争仇恨,但耶和华不只管治以色列,也管理万邦,祂秉公行义,本同一道德原则来审判。

2:4-5 宣布了邻邦的刑罚之后,现在向犹大国提出严厉警告。神不会一味宽容,对自己的百姓一样追讨其罪。犹大的罪是违背与神立的约,既不守律例,又离弃神去拜偶像,刑罚也是灭亡。列邦被罚主要因无人道,不重人权。犹大被罚乃因不遵守载于律法中的神的道德规范,比尊重人道、人权更进一步。

2:6-8 从这几节所揭露,可知以色列国所犯的罪为道德的普遍堕落。“义人”可指并不欠人债的人,没有合法的权利卖他(参利25:39-43)。

7节上半描写社会不平现象,富人欺压穷人,下半描写百姓陷在异教的邪淫风俗中,父子同与庙妓行淫。律法严禁父子同露一女子的下体(利18:7-8,15)。
律法规定穷人借贷典押了衣服,当日应归还(出22:25-26),但富人忘记了神的教训,毫不体恤贫苦。

2:9 “亚摩利人”在此处指所有迦南人,因犯了可憎的罪,神要把他们从巴勒斯坦地上除灭,将那地给以色列人居住(创15:16)。以色列人曾蒙神恩,居然忘记,已是大罪;再添上违背律法,不听神的话,罪恶更甚,因此须重重责罚(看13-16节)。

2:11-12 “拿细耳人”是分别为圣的人,不可饮酒,他们严守许诺,为民间难得的好模范(民6:1-21);百姓却藐视神的训诲,迫他们犯戒喝酒。先知是传达神话语的人,神拣选他们作百姓忠心侍奉神的榜样,可是竟不要先知(“不要说预言”)。

2:13-16 神的刑罚甚重,如装满禾捆的车,其重无比,给车辗过,粉身碎骨。刑罚来时无一人能逃避。

《阿摩司书》第3章

3:1 3至6章是神对北国以色列说的话,详细列述所犯的罪(3章),提出神的警告(4章),为以色列人要受的灾祸哀恸,呼吁悔改,并斥责安逸放纵的人(5-6章)。
“以色列人”和3:13的“雅各家”,不是单指北国,而是指以色列全民族。

3:2 以民从神得到特别优厚的恩惠,恩典越多,神的要求也分外严格,神的责备也就越严厉。以色列人因享受到繁荣与兴盛,沾沾自喜,忘记了应承担的责任。

3:3 以民因罪与神隔绝,不能与神同行。这是3至7节所列举的七个因果相关的问题中的第一个。在教会中,也是如此,要彼此同心,才能一起服侍神。

3:4-6 这几节借日常生活中人人熟悉的因果关系,来说明神所以降灾祸,乃人的罪孽招来(6节);然后用以说明为什么先知要宣布如此叫人惧怕的预言(7-8节)。

3:9 亚实突为非利士五大城之一,在此与“埃及”一同代表异族。邀请这些罪恶的国家的领袖来观看北国公义荡然的情况,对一个应该本神慈爱和怜悯立国的民是一大讽刺!“撒玛利亚”为北国首都。

3:11 “敌人”:亚述。富人掠夺来的财物要落入他人手中。

3:12 牧人抢回一条羊的腿,甚至一只耳朵,是要向主人证明羊只确为野兽所噬。先知用此说明以色列人中的贵族、富人,将来得获拯救的希望极微;但他说明“余数”的道理。“铺绣花毯”亦作“大马色”。北国的北境大大扩张,其富人与叙利亚人通商,在大马色和撒玛利亚两城享受豪华生活应不足奇。

3:14 伯特利为北国的宗教中心,耶罗波安第一在那里设金牛犊和祭坛,另创祭祀体制,以取代耶路撒冷的宗教地位(看王上12章)。砍下坛角,说明异邦神祇本身要遭毁灭,不能救人。

3:15 这些富贵人家居住的高大房屋和豪华装饰,在神刑罚来时,不能救他们。

《阿摩司书》第4章

4:1 本章是先知向以色列国所发出的第二篇信息(3:1)。“巴珊”是以色列国在约旦河东牧羊富庶之地,盛产牛羊。“巴珊的母牛”:讽喻以色列人中欺侮贫民的中年富婆,肥胖如母牛。

4:2 “钩子…鱼钩”:当时亚述国正是用这种残酷的刑罚,来对待战败国的俘虏。用钩子钩住他们牵回本国。以色列国在主前722年亡于亚述(王下17:1-6)。

4:3 “破口”:攻城时在城墙上突破的缺口;被俘的人不经城门,而是从破口上抛出去(看王下17:5)。“哈门”为一地方名,位置不详。

4:4-5 先知用讽刺口吻叫人去参与不合神旨意的敬拜。
摩西律法只规定百姓每年朝见神三次(申16:16),每三年把土产十分之一留给穷人(申14:28)。但以色列人有祭祀之名,无祭祀之实,这种虚伪的宗教行动无论如何增加,只加添罪过,神不会悦纳。

4:6-11 神过去曾藉天灾警告并管教祂的百姓,但他们现在已忘得一干二净。这里一共提到饥荒(6节)、干旱(7节)、作物被毁(9节)、瘟疫(10节)和地震或战争(11节)等五种灾难,促百姓回转。可是每次都是“仍不归向我”。我们有时遇到很多灾祸,往往没有想到是神的管教,不思悔改,最终的结局就是惨不忍睹。

4:6 “牙齿干净”:饥荒中没有食物可吃。

4:11 “从火中抽出来的一根柴”:靠神的恩典才得到拯救的余民(参亚3:2)。

4:12-13 “当预备迎见你的神”:以色列目中无神,一旦亚述人来,国破家亡,才知道当日与他们立约的神是何等样的一位神。祂是宇宙的主(13节),轻慢不得。

《阿摩司书》第5章

5:1-3 这是一首短短的挽歌,国即将亡,象处女(“民”原文作“处女”)未出嫁便死去。先知预写悼词,为以色列人举哀。

5:4-27 先知劝告百姓,若肯回转寻求耶和华,仍有逃脱亡国命运的希望,神或者会拯救少数剩下的人(15节)。

5:5 “别是巴”:位于犹大国南部,与伯特利、吉甲同为神向以民祖先显现的历史胜地。在这些已为异教拜偶像风气污染的地方献祭,神不会悦纳,一切拜偶像的祭坛都要消灭,去这些地方找不到神。

5:6 “约瑟家”:指北国,因约瑟的后裔以法莲支派位居北国领袖地位。“伯特利”:北国的宗教中心。耶和华神的刑罚来到(“象火发出”),以民所拜异教神祇自身难保,根本救不了他们(“在伯特利焚烧,无人扑灭”)。

5:7 “茵蔯”:一种苦菜。将应该秉公行义的司法制度变为不法的工具,不要律法,离弃真神,社会法纪荡然,悲痛苦难随之产生。

5:8-9 这是一首短诗,人离开神只能将美好的公平与公义化为黑暗与苦痛(7节),但神却能使黑暗变为光明。祂是宇宙的主,日夜的更换,海水和雨水的交替(地上的水蒸发升空变为雨),秩序井然。“昴星”(金牛宫七星)、“参星”(猎户星座),为古代亚述人所拜的掌管天体秩序的星宿。先知指出,这些星乃耶和华所造,祂才是宇宙秩序的掌管者,地上的堡垒(“力强的”)、坚固城(“保障”)都不堪祂一击。

5:10-12 先知指出北国社会上常见的三种罪:1,藐视法律。“城门口”是百姓诉讼的地点,(参申22:15)“责备人的”和“说正直话的”指法官;2,剥削贫民;3,收受贿赂。

5:11 人欺压贫苦,用不当手段得来之物,神会收回。“凿过的石头”指雕凿得美丽好看的石头。几千年了,如今也存在中现象。

5:13 通达人知道大势已去,无可挽回,只有等待神审判的到来。

5:15 “恶恶好善…秉公行义”是考核百姓有否真正回转的量尺,需要时间来证明。“约瑟”:指北国。国家难逃被灭命运,但个别的百姓,若能真正悔改,仍有得救的指望。

5:16-17 举国受刑罚时的哀痛景象。城市的广场、街道、农田、葡萄园,无一处无哭号;只要神经过的地方,无一人能免。

5:18 以色列人以为“耶和华的日子”来到时,敌人都被灭,他们都要蒙恩典得荣耀。但先知说,以色列人到那日一样要因自己所犯的罪受审判。

5:19-20 作者用生动的比喻:躲开狮子遇到熊,逃进屋子又被蛇咬,来说明刑罚无可走避。

5:21-24 “公平”与“公义”是人为神接纳的先决条件。这正是以民看不起而抛弃了的原则(7节),没有了这些,背离正道的百姓怎可到神面前来。节期、严肃会、燔祭和素祭原来的意思都是好的,但百姓在生活中已无公平和公义的实质,徒具表面的仪式,神决不悦纳,唯有公义如长江大川滚滚而流,社会才能乐享真正和平与兴旺。

5:25 神带领以色列人经历旷野生活40年,所要求的不是那些祭物,而是顺服神的心,遵守以神的慈爱和公义为基础的律法、诫命与训诲。

5:26 本节可指当年旷野的情景,也可为当前拜偶像情况的描写。因经文残缺,故难确定。意思是说:百姓虽然在旷野中献祭四十年,但他们的心仍放在异教的偶像身上,相信自己手造的神祇。若将所用动词作未来式,则有“你们如此喜欢你们的偶像,就让你们抬着一道去流亡吧”的意思。

5:27 “大马色以外”:指亚述国所在地,参《王下》17:6。以民须从迦南应许之地被掳往异邦。

《阿摩司书》第6章

6:1 先知在本章警告犹大和以色列的领袖沾沾自喜的态度,以为自己乃神选民,会得神分外眷顾,不遭此亡国之祸。
“国为列国之首”指以色列为列国之首。“人最著名”指国中受尊敬的人物。“为以色列家所归向”:这些人是百姓有纠纷时会把案件带到他们面前求公平解决的人。以色列人见国势强盛,自以为稳若泰山,可以领袖列邦,没有把犯罪会受神刑罚的事放在眼里。先知的声音是:你们“有祸了!”这警告同时向犹大和以色列发出(“在锡安和撒玛利亚”)。

6:2-3 本节所举的几个地方都可能是以色列人曾攻克的城市,先知引述的可能是当日权贵引为自豪因而十分自大的话,认为环顾四境,已无一国能及北国强盛,先知警告他们想法的错误。

6:4-6 这几节描写的是富贵人家的享受,居住舒服,吃喝弹琴快乐,一点也没有把国中贫苦人的需要放在心上(“不为约瑟的苦难担忧”)。考古学家在撒玛利亚城遗址掘出之物中,有不少饰有象牙雕刻的床和用具,证明当日富人生活的奢糜。

6:8 “神指着自己起誓”:没有比祂更大的,所以指着自己起誓,说明这里宣布的刑罚决不改变。

6:10-11 作者用一幅小图画生动描写出神的忿怒临到城中的可怕的景象:屋子里显然还有一个人活着,蜷缩在那里不敢动弹。死人的亲戚来收尸,见到他时问屋里还有没有活人。他回答说“没有”。收尸的人立刻叫他别出声,怕耶和华一听见他的祷告(“提耶和华的名”),他的命也没有了!

“烧他尸首”:希伯来人不行火葬,犯大罪的才施火刑(利20:14),故有人认为是烧一种哀悼死者的香料(代下16:14),也可能尸首太多,来不及土葬,为防发生瘟疫,故予焚化。“大房”、“小屋”:看3:15所说的房屋。

6:12 “用牛耕种”亦作“用牛在海里耕种”,与马在崖石上跑同为愚不可及的事。玩弄法律,藐视公义比这还愚笨。

6:13 “角”代表力量,人的力量何等微小,凭以自夸也是愚笨的事,“虚浮的事”原文为“罗底巴”,“角”为“加宁”,都是城市名(分别见撒下17:27;创14:5),作者运用文字技巧,借城市之名来传达虚浮与微小的意义。这二城位于河东基列地,本已从亚兰王哈薛手中夺回(王下10:32-33),后为亚述攻取(14节所说的“一国”),沾沾自喜的强盛化为云烟!

《阿摩司书》第7章

7:1 从本章至9:10记有先知阿摩司看见的五个有关审判的异象。三个记在本章1-9节:蝗灾、旱灾、准绳。第四个为夏天的果实,见8章。第五个是耶和华施行审判,看9:1-10。所记灾祸一个比一个厉害。前二个为全国的毁灭,因先知恳求而免除;后三个不可免,一定来临。“为王割菜”:田地的首造为王家赋税收入。“菜又发生”:首造收割之后二造长成。“雅各”:北国以色列。“后悔”是神听了先知的恳求后,怜悯百姓,不施蝗灾。但没有宽恕其罪。

7:4 “深渊”可指水源。“地”可指迦南地。

7:7-8 将北国比作一道依准绳建筑的墙。“准绳”代表神的子民应该遵行的事,是衡量他们行为的标准;但是测量的结果,完全不合标准。

7:9 “以撒的邱坛”:以色列人建在山邱上拜祭偶像的坛。“耶罗波安的家”:北国当时的统治者耶罗波安第二。

7:10 “伯特利的祭司”:侍奉金牛犊的祭司,是北国的宗教领袖。既得利益受到挑战,诬告阿摩司图谋叛变。当时南北国在敌对状态中,告以政治罪难容于当朝。

7:11 亚玛谢总结阿摩司的信息为:王必被杀,民必被掳;但无一语及先知悔改的呼唤。

7:12 在亚玛谢眼中,阿摩司象他一样,只是为了有碗饭吃(“糊口”)而作先知,所以劝他回犹大找饭吃。

7:14 阿摩司答复他,说他原不是先知,意思是说他不是依传统正规训练出身的先知(当时已有先知学校之设〔参撒上19:20;王下1-2章〕)。他只是个普通农夫,为神所召本正义说话,忠实传达神所吩咐的。
“桑”可译为“野无花果”因果子似无花果。“修理桑树”为季节性工作,阿摩司主要是个“牧人”,兼做农夫的事,以维生计。

7:17 阿摩司宣布神对祭司亚玛谢的刑罚:亚玛谢被掳,子女被杀,财产土地被夺,妻子只有卖淫苟活。亚玛谢贵为祭司,养尊处优,将死于污秽中,“圣洁”扫地。

北国的民被掳的预言在主前722年应验,以色列亡于亚述。

《阿摩司书》第8章

8:5-6 这些商人都遵守节期,但并非出于真心。他们迫不及待地赚钱,几乎连圣日及安息日还未过去就已等不及了。他们内心所关注的,只是如何致富,甚至不惜采用诡诈的手段,如大斗入、小斗出,或出售已经坏了的麦子。你是每星期至少抽出一天休息及敬拜神,还是以赚钱为首要目标?即使你抽空来到神面前,你的心又是否真的在敬拜?宗教于你是否成了一切不道德行径的虚饰?
虽听到神的话语,他们却不改变;今天有很多人连神是谁也不晓得,我可以为他们做什么?

8:11-13 虽然有阿摩司这样的先知不断把神的话语宣告出来,但百姓却无动于衷。正因他们冷漠的态度,神说连他们聆听祂话语的机会也要取走。今天,我们已拥有神的话语──圣经,但不少人仍在圣经以外到处寻求生命的出路。所以,你应该把他们引到圣经中来,引用各处针对他们的需要及困难的经文,使他们得着帮助。神的话语随时可用。让我们都来帮助别人认识神的话语,免得时候到了,他们再没有认识神的机会了。

8:1-2 “夏天的果子”:此字原文与下文中的“结局”相近,意思是说已到收割的时候。

8:3 收割本为欢乐的季节,但这里只有“哀号”和死寂(“无人作声”)。

8:5-6 商人一方面遵守“月朔”、“安息日”的律例,一方面急着等圣日过去,可以大行骗术,用大小两种量器作买卖,欺压穷人(“用一双鞋换穷乏人”、“将坏了的麦子卖给人”)。

8:8-10 先知用地震、黑暗,尼罗河水的涨起以及天象的变动,来说明刑罚之重。

8:11-12 “日子将到”指神的刑罚来到的时候。以色列人落到极其痛苦之境,会想起当日先知说的话。饥饿和干渴的是心灵,要听神的话。但他们寻求得不到神的答复。

“从这海到那海”:从地中海到死海。“从北边到东边”:从哈马口到外约旦。

8:14 “牛犊”:以民拜的偶像。但在以色列国北境,别是巴在犹大国。这些地方都设有拜偶像的祭坛。拜假神的人永远寻找不到耶和华,只有灭亡。

《阿摩司书》第9章

9:1-5 这里记下的是审判的异象(看7:1)。“祭坛”指伯特利拜金牛犊的坛。“主站在祭坛旁边”:神的审判从拜偶像的中心地开始。百姓献祭没有敬虔的实意,祭坛成为审判的地方。人无论躲到哪里,都逃不掉神的刑罚。

9:3 “迦密山顶”:迦密山在地中海东北面,山脉连绵,浓林密布,罕有人迹。“蛇”:异教神话中的海怪,人若逃到海的深处,蛇也听命于耶和华,执行刑罚。

9:4 即令为列国掳去,分散异邦,也逃不脱。

9:5-6 这是一首短诗,赞美神为造物主,统管宇宙,祂所宣布的审判一定施行。

9:7-8 “古实人”:住在尼罗河上游区的人。这里将以色列人和古实人、非利士人、亚兰人同列,指出以色列人过去从神得到的特别地位已因他们的悖逆而丧失,神领他们出埃及和领其他民族出来没有分别。旧日得到的恩典决非将来也可得到神恩典的保证。以色列人不应看自己优越过别的民族,犯了罪,一样受审判,不过因为以民与神订立了永不废除的恩约,虽受刑罚,最后仍会蒙神眷顾(2:11;3:2)。

9:9 “筛子”:为近东农家将麦子在打谷场上打过,再在风中扬净,使麦粒和糠皮分开以后,进一步清除麦子中糠秕、尘沙的用具。此处和《以赛亚书》30:28记有两种筛子,中文圣经译为“筛箩”。今日近东仍可见到两种筛子,一种筛眼很细,只让尘埃通过;一种筛眼很粗,大小刚好让麦粒或谷粒通过,大过麦子的砂粒谷壳,禾碎等则留在筛中。

本节若指第一种筛,“一粒”应指谷粒(义人),其他杂质(罪人)均给筛出,无一人能逃刑罚。若指第二种筛,“一粒”当指砂粒等杂质(罪人)。有的译本译为“一粒砂”,谷粒(义人)均保安全,但杂质(罪人)则给筛出。在圣经中“筛”多指患难,试炼、刑罚等。我们遇到的试探和试炼就是筛子,将我们过滤干净。

9:11-12 这里是神作的以民复国的应许。神刑罚之后,不会完全弃绝以色列人。“帐幕”可指大卫王朝或由十二支派联合组成的王国。不过据《使徒行传》所记雅各的解释,此处并非单指一族一国的复兴,也包括外邦人得救,同归主基督(徒15:16-18),因此也是一个有关弥赛亚国度的预言。

9:13-15 神的百姓经历了本书所预告的各种灾祸,包括亡国和被掳之后,会有一个美丽的未来,四季循环有序,风调雨顺,耕作不息,收获丰盛,生活富裕。这些预言要到主再来的日子才完全应验。到那日,才能“不再从我所赐给他们的地上拔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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