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保罗查经《诗篇》第二篇

张保罗查经《诗篇》…

2篇 象1篇,没有题注,作者与写作时期不详,因为指出国家和民族也象个人一样只有两条路供选择,所以有人认为本篇与第1篇都属全本《诗篇》的引言。

本篇其实可以纳入“君王诗”,为供新王登基或在登基周年庆典中崇拜仪式之用。从写作形式看,很可能是新王在臣民前的登位宣告,写于犹太人被掳前。传统认为乃大卫所作。有些圣经学者认为本篇所描写的是先知所预言的基督,新约屡次引用本诗在耶稣基督身上,祂是那“受膏者”,是伟大的“大卫的子孙”(参徒4:26;13:33;来1:5;5:5;启2:27;19:16)。祂的权柄及于列国,管理全球(8节),而非以色列一国之君。祂是那超越时空的弥赛亚。本篇与8、16、22、45、69、72、89、110及132诸篇同为描写弥赛亚之作,常以诗人(通常为大卫)个人经历来预表基督在世的遭遇,故又称之为“弥赛亚诗”。

2:1 在东方,国君驾崩、新王继位之际,属国多乘机独立。本诗乃供新王登位或庆周年仪式中颂赞之用。此处所讲的外邦图叛自非指某一定的历史事件,而是泛指以色列国的生存经常受到外邦的威胁。诗人以一句对偶的问话开始,惊奇于这些国家何以竟敢谋算明知不能实现的事。

2:2 “君王”与“臣宰”都指敌挡神的人。“臣宰”亦作“统治者”,与“君王”为同义字。“受膏”乃分别为圣的仪式,诸如祭坛(出29:36)、约柜、会幕(出30:26)的奉献,祭司(民3:3)、先知(王上19:16)及君王的受封(撒上10:1),都用膏抹。这里的“受膏者”为神所膏立的大卫的君王,神圣不可侵犯(参撒上24:6,10)。敌挡受膏者等于背叛那膏立他的耶和华神。

“受膏者”在希伯来文作“弥赛亚”,也就是希腊文的“基督”。诗人的话最后应验在耶稣基督身上。

2:3 “捆绑”与“绳索”都和驱策牛、马系在颈和肩上的轭有关,而“轭”则是臣服的象征。“他们”指神和祂所膏立的王。

2:4 “那坐在天上的”和“主”都指高天上的神,祂超越地上的诸王。诗人用拟人法描写神嗤笑这班人。意思是说,他们敌挡的图谋十分可笑。

2:5 神要人知道,祂是掌管宇宙的主,祂干预人类历史的发展。“怒”是神公义的表达(参7:11)。

2:6 “锡安”在大卫时代指“大卫城”(撒下5:7),后来也指圣殿所在的山(132:13;弥4:2),及整个耶路撒冷(参赛10:32;耶3:14)。此处指耶路撒冷(参48:1)。“圣山”为圣殿所在之山(看代下33:15)。“说”是神说的话,带着权柄,句句都要实现。

2:7 7至9节是膏立君王的万王之王耶和华的宣告,是大卫之约的重申。

主权国的君主与属国的王之间的关系,后者除了称臣称仆之外,也称“臣儿”,主权国的君主有若“父王”。神膏立了祂的君,这君王在受封之日便成为祂的子,享有儿子的权责。

这节诗在新约颇多引用,指耶稣基督的复活(徒13:33),超越天使的权柄(来1:5-6),以及大祭司的职位(来5:5)等。

2:8 耶和华神是全地的主,祂的儿子也就得到列国和全地为产业(参创48:4;申20:16;可12:7),全世界归在这位君王的统治下。

2:9 “铁杖”为受膏者权力的象征。“打破”是说击败一切敌人,建立公义的政权(参赛11:4)。“摔碎”瓦器轻而易举,破碎的残片毫无用处;敌挡神的人的下场也是如此。这事将应验在基督和祂施行的审判上.

2:10 10-12节为神向列国发出的警告,应该投靠耶和华才能免遭灭亡,而敬畏神乃一切智慧的开端。

“审判官”指“掌权决策的人”。

2:12 以嘴亲脚表示敬意和臣服。(参72:9;赛49:23;路7:38)。当年中东叙利亚和巴勒斯坦的王携礼物朝拜亚述王西拿基立(主前705-681年),吻脚示敬。“子”指“受膏者”。“他”指耶和华。全节说明:敌对的人必须改变所行的道,才能逃避神公义的刑罚,敬畏侍奉神和祂的受膏者,才能脱祸蒙神福佑(参申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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