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罗马书第七章的意义与价值
神永远的目的,那是我们与神同行的动机与目的,另一个是圣灵,他供应我们达到那个目的所需要的能力和智慧。旧造已经被基督的十字架剪除了,又藉着他的复活,引进了一个完全新的创造,那么这一章可能是多余的。如果我们真的“知道”这一件事,又根据这一件事来“计算”,并且以这件事为基础,“将我们自己奉献给神”,也许我们就不需要罗马书第七章。
罗马书六章是向罪自由,而七章是向律法自由。我们可以脱离罪,单是脱离罪还不够,我们还没有全然脱离律法的辖制,我们就绝不能全然脱离罪。什么是律法,和律法的作用是什么。
〖 肉体与人的软弱 〗
基督徒虽然真得救了,但是却仍受到罪的缠累。因为某一些罪继续困扰着他,以致他一再的犯着那些罪。主耶稣的死不只是为着洗净我们的罪,并且当他死的时候,他还把我们这些罪人,包括在他的死里面,所以他的死不只对付了我们的罪,也对付了我们自己。启示就有两件事:第一,他算他已经与主同死同复活。第二,他认识了主在他身上的主权,他就像从死里复活的人,把自己献给神。他知道他不再属于自己。这是美丽的基督徒生活的开始,充满了对于主的赞美。
他得到一个结论说他从来没有真正爱过神的旨意,所以他就求神将遵行他旨意的愿望和能力赐给他。他承认他的不顺服,并且应承以后不再不顺服。但是他刚祷告完,还没有站起来,他已经又失败了;他还没有达到得胜,却已经感觉失败了。他就用尽他意志的力量去作,但结果却失败得更厉害。最后他从心里响应保罗的话:“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罗七18-19)
〖 律法的用意 〗
有许多基督徒,忽然进入了罗马书七章的经历,他们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经历。他们以为,罗马书六章的经历已经很够了。当他们明白了罗马书六章,就以为此后再不会有失败的问题,然后使他们大为惊讶的,他们竟忽然发现他们是在罗马书第七章的里面。这究竟怎么解释呢?
六章里面所说的与基督同死,是绝对能应付我们一切的需要。只是对于那个死的解释,和那个死所带来的一切,罗马书六章十四节的话:“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难处就在我们还不知道脱离律法。那么,律法的意义是什么呢?
恩典的意义是神为我们作,而律法的意义乃是我们为神作。神对于我们有些圣洁和公义的要求,那就是律法。如果律法是神要我们履行一些事,那么脱离律法,就是他不再向我们要求,他自己却供应了他所要求的。律法是说,神要我们为他作一些事;脱离律法是说,他不要我作,在恩典里,他自己作了。我不需要为神作什么,这就是脱离律法。当你要这样设法讨神的喜欢,你就把自己放在律法之下,于是你就开始了罗马书七章的经历。
“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罗七12)律法并没有错处,错乃是在我们身上。律法的要求是公义的,可是被律法所要求的那个人,却不是公义的。难处不在于律法的要求不公正,乃在于我不能应付那些要求。
我是一个已经卖给罪的人(罗七14)。罪在我身上有主权。当你不要求我作什么的时候,我好像是一个相当好的人。但是当你一要求我作一些事,我的罪就显出来了。
我们生出来就是罪人。如果神不要我们作什么,似乎一切都很好,但是当他一向我们有所要求,我们就得着机会把我们的罪大大的表现一番。所以律法使我们的软弱显出。当圣洁的律法应用在一个罪人身上的时候,他的罪便充分的表现了出来。
神知道我是谁;他知道我从头到脚充满了罪;他知道我乃是软弱的化身;我什么都不能作。但是难处就在我不知道这一点。我承认所有的人都是罪人,因此我也是罪人;但是我想我并不像许多人那样,是一个无可救药的罪人。神必须把我们带到一个地步,让我们看见我们是极端的软弱,毫无指望。如果没有律法,我们永远不会知道,我们是多软弱。“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不管他对于律法其余的部分经历如何,无论如何那第十诫,就是:“你不可希求……”,这就把他的罪显了出来。他所有的失败与无能就在此盯着他!
我们越是试着要遵守律法,就越显出我们的软弱,我们也越是深深的陷入罗马书七章的经历中,直到它清楚的指出,我们的软弱已经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神老早就知道,但是我们却不知道,因此神不得不使我们经过痛苦的经历,为要让我们承认这个事实。我们的软弱需要被证实,直到我们无可争辩。神将律法赐给我们,用意就是在此。
因此我们能恭敬的说,神将律法赐给我们,绝不是要我们去遵守;他将律法赐给我们,乃是要我们去触犯!衪清楚的知道,我们不能守律法。我们是这么坏,因此衪在我们身上没有任何需求。从来没有一个人,能藉着律法蒙神的悦纳。新约里面也没有一个地方告诉信徒说,你们要守律法,相反的新约却说,律法的用意乃是使过犯显出。“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罗五20)神将律法赐给我们,乃为使我们成为违背律法的人!毫无疑问的,我是一个在亚当里的罪人:“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没有律法,罪是死的。……但是诫命来到,罪人活了,我就死了。”(罗七7-9)所以律法乃是为着暴露我们的真实性质。可叹我们竟如此自负,以为自己是这么刚强,以致神不得不给我们一点考验,来证明我们是多软弱。最终我们看见了,就承认说,我是个道地的罪人,我不能凭自己作任何事来讨神的喜悦。
所以律法的赐下,并不是希望我们遵守。神清清楚楚的知道,律法一赐给我们,我们就要触犯;当律法被违背得一无遗漏的时候,我们才相信我们是绝对的软弱,至此律法的目的就达到了。因此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加三24),让他自己在我们里面替我们履行律法。
〖 律法的终结就是基督 〗
罪与罪人的关系,就是主人与奴仆的关系;而律法与罪人的关系,乃是丈夫与妻子关系。
律法要求你作许多事情,但是它毫不帮助你成全它所要求的。主耶稣所要求的也很多,甚至比律法所要求的更多(太五21-48)。但是凡他所要求于我们的,他自己都在我们里面来成全。律法向我们有种种要求,使我们全无办法履行;基督也向我们有种种要求,可是他自己就在我们里面履行衪所要求于我们的。“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五18)
律法一直要继续到永远。律法永远不会过去。神公义的要求要存到永远,只要我活着,我就必须应付那些要求;但是如果我死了,律法就不能再向我要求什么了。它不能越过坟墓来跟着我。
“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罗七4)当基督死的时候,他的身体被裂开。因为神把我放在衪里面(林前一30),所以我也被裂开了。当衪被钉死的时候,我也与他同钉了。
有一个旧约例证,可以帮助我们清楚这一点。将圣所与至圣所隔开的幔子,上面绣着基路伯(出廿六31;代下三14)。照以西结书一章十节和十章十四节给我们看见,基路伯的脸其中有一个人的脸,代表人是整个天然受造之物(诗八4-8)的头。在旧约时代,神住在幔子内,人住在幔子外。人可以看见幔子,却看不到里面。那个幔子象征我们主的肉身(来十20)。所以在福音书里面,人只能看见我们的主外面的形状;除了神的启示以外(太十六16-17),他们看不见住在主里面的神。但是主耶稣死了,神把圣殿里面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太廿七51),让人可以看到至圣所。因此自从主耶稣死后,神不再将自己隐藏在幔内,却设法把他自己启示出来(林前二7-10)。
现在我们要问,当幔子裂开的时候,基路伯怎么样呢?不错,神只撕裂幔子,但是基路伯在幔子上,与幔子成为一体,因为他们是绣在幔子的上面。所以不可能幔子被撕裂了,而基路伯却仍然保持完整。当幔子裂开的时候,基路伯也一同裂开了。在神的眼中,主耶稣死了,所有受造的活物也都死了。“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那个女人的丈夫也许很健康,很强壮,但是如果她死了,他虽然可以照着他所喜欢的,对她作许多要求,然而那对于她却毫无影响。死已经使她脱离了她丈夫的一切要求。当主耶稣死的时候,我们是在他的里面,他那包罗万有的死,使我们永远脱离了律法。但是我们的主并不留在坟墓里。第三天他又复活了;因为我们仍然在他里面,所以我们也复活了。主耶稣的身体不只说出他的死,也说出他的复活,因为他的复活是一个身体的复活。因此,“藉着基督的身体”,我们不只“向律法死”,并且“向神活”。
神把我们联于基督,他的目的不仅有消极的一面,还有荣耀的积极一面──“叫你们归于别人”(罗七4)。死已经解除了旧的婚姻关系,所以那个女人,原来由于以前的丈夫,不断的对她要求,却连一个指头也不帮助她,以致陷于绝望之境,现在她自由了,可以嫁绐那一个男人;他虽然对她也有要求,但他自己就在她里面,成为履行他一切要求的能力。
“这一个新的联结的结果是什么呢?“叫我们结果子给神。”(罗七4)那一个愚笨犯罪的女人,藉着基督的身体已经死了;因着联于他的死,所以她也联于他的复活,在复活生命的能力中,她得以结果子给神。主升天的能力,在她里面加给她力量,使她能答应神在她身上所有圣洁的要求。神的律法并没有废去,反而完全成全了,因为现在是复活的主在她里面活出他的生命,而他的生命永远是蒙父所喜悦的。
一个女人结婚了就怎样呢?她不再用她自己的姓,乃是用她丈夫的姓了。她不仅分享他的姓,并且还分享他的财产。我们归于基督也是这样。我们一旦属于他,凡属他的一切,也都成为我们的。因着我们可以支取他无限的丰富,我们自然就足能应付他所有的要求了。
〖 人的尽头是神的起头 〗
我们己经解决了这个问题道理的一面,现在我们必须来看实际的一面。首先我们要稍微说一点消极的方面,积极的方面留到下一章再说。在-天的生活中脱离律法,是什么意思呢?那就是说,此后我不再替神作什么;我不再设法讨神的喜欢。你恐怕会惊奇得叫起来;“这是什么教训!多可怕的异端!脱离律法绝不可能是这个意思!”
但是请记得,如果我试着要在肉体里讨神的喜欢,我立刻就把自己放在律法之下。我违背了律法,律法也宣告了我的死刑;这死刑已经执行,现在这个属肉体的我(罗七14)就由于死,已经脱离了律法的一切要求。神的律法仍然存在,事实上,现在有了新的律法,而且比旧的律法更认真。但是赞美神!它的要求已经被满足,因为现在是基督履行这些要求;基督在我里面,作神所喜悦的事。他说:“我来……乃是要成全(律法)。”(太五17)因此在复活的根基上,保罗能够说:“就当恐惧战兢,活出你们的救恩;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二12-13原文)
那是神在你们里面运行。所以脱离律法并不是说,我们可以不必遵行神的旨意。自然也不是说,我们可以无法无天了。断乎不是!相反的,脱离律法乃是说,我们不再凭着自己来遵行神旨意。因为我们深知我们不能遵行神的旨意,我们就不再倚靠旧人来讨神的喜欢。由于我们对于自己已经完全绝望,甚至连试着要讨神的喜欢也不试了,我们就信靠主,在我们里面彰显他复活的生命。
让我用我在家乡所看见的,来说明这件事。在中国有些脚夫可以挑一百二十公斤重的盐,有些甚至挑二百五十公斤。现在有一个人,他只能挑一百二十公斤,而这里有一担盐重二百五十公斤。他很清楚他挑不动,如果他聪明的话,他会说:“我不碰它!”但是在人性里面有一种尝试的诱惑,所以他虽然挑不动,还是要去试一试。我小的时候,常常喜欢看十个或二十个这样的人,虽然他们-个人都知道他们挑不动,却要去试一试。但是末了,他们都只得放弃,让能挑的人去挑。
我们越快放弃尝试越好,因为如果我们独占了那个工作,圣灵就没有机会了。如果我们说:“我不作了;我信靠你替我作。”我们就会发现,有一个比我们更强的能力,把我们带了过来。
一九二三年,我遇见一位着名的加拿大布道家。那一天,我用上面所说的那些话讲了一篇道。当我们走回他家之时,他说:“今日很少听见人说罗马书第七章;现在再听一听,实在是好。当我看见我已经脱离律法,那一天真是在地如同在天。我得救了多年之后,仍然尽自己的力量要讨神的喜欢,但是我越是这样尽力,就越失败。我认为神是宇宙中最大的要求者,但是我却发觉,对于他最小的要求我也不能履行。有一天,当我读到罗马书第七章,亮光忽然临到我,看见主不只已经救我脱离罪,同样也已经救我脱离律法。我惊奇得跳起来说:“主阿,你真的不再对我作任何要求了吗?那么我就不需要再为你作什么了!””
神的要求并没有改变,但是我们不再是应付它们的人。赞美神,他在宝座上是立法者,他在我的心里是守法者。他立了法,他自己来遵守。他发出要求,他也来满足要求。当我的朋友看见他无须再作什么,他就跳起来大声喊叫;所有看见这事的人,也都会同样的喊叫。只要我们还设法自己作,他便不能作什么。就是因为我们试着要自己作,所以我们失败了又失败。神要指示我们,我们什么都不能作,所以在我们完全承认这一点之前,我们的失望与灰心绝不会停止。
有一个弟兄曾试着要挣扎以致得胜,他对我说:“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软弱。”我说:“你的难处在你软弱到不能遵行神的旨意,但是你还没有软弱到把一切事物统统关在门外。所以你还不够软弱。当你衰微到绝对的软弱,深信你什么也不能作,那时神就要作一切。”我们都必须被带到一个地步,对主说:“主阿,我无力替你作任何事,但是我信靠你在我里面作-一件事。”
有一次,我在中国与二十几个弟兄住在一起,在我们所住的地方,没有足够的洗澡设备,所以我们-天到河里去洗澡。有一次,一位弟兄的腿抽筋,我忽然看见他很快就要沉下去,所以我向一个擅长游泳的弟兄打手势,要他赶快去救他。但是使我非常惊讶的是,那位弟兄竟然一动也不动。我急到不得了,大声喊叫说:“你没有看见他快要淹死了吗?”其他弟兄也都像我一样的激动,向他大声呼叫。但是那位善泳的弟兄还是不动。他非常镇定,也很注意,仍然站在他原来的地方,显然是在拖延这不受欢迎的任务。同时那个可怜行将淹死的弟兄,他的声音越来越微弱,他的力量越来越衰竭。我在心里说:“这个人真可恨!他眼见一个弟兄就要淹死,竟不去救!”
然而正当那个人真的沉下去的时候,那个善泳的弟兄很快的几下就游到他的身边,他们两个都平安的上了岸。当我有机会对他表示一点我的意见的时候,我说:“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基督徒,像你这样爱惜自己的生命。试想一想,如果你少顾自己一点,多顾他一点,你岂不就救他免受这许多苦!”但是那位擅长游泳的弟兄,对于这件事比我知道得更清楚,他说:“如果我早一步去,他会死命的抓着我不放,那么我们两个就都沉下去了。一个将要淹死的人,在他筋疲力竭到再没有丝毫的力量自救之前,是不能去救的。”
现在你明白了吗?当我们把事情放弃的时候,神才拿起。他一直要等到我们的力量到了尽头,自己再不能作什么的时候,他才来作。神已经定罪属于旧造的一切,将它交给十字架。所以肉体是无益的,如果我们要试着在肉体里作什么,我们实在就是弃绝基督的十字架。神已经宣告,我们只配死。如果我们真相信神的宣告,我们就该用行动来证实神的判决,那就是放弃所有为要得神喜欢属肉体的努力。我们努力遵行神的旨意,就是否认他在十字架上对于我们完全不足取的宣告。我们的继续努力,就是由于一方面误解了神的要求,另一方面又误解了供应的源头。
我们看见律法,我们就想到我们必须满足它的要求。但是要记得,虽然律法的本身是对的,然而它如果应用在错的人身上,一切就都错了。罗马书七章里面那个“困苦的人”,想凭着自己来满足神律法的要求,他的难处就在这一点上。这一章再三所用的我字;给我们看见了失败的线索。“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的恶,我倒去作。”(七19)在这个人的心里,有一个基本的错误观念。他以为神要求他守律法,所以他就设法去守。实在神并没有要求他这样去守。结果怎么样呢?他发现他非但不能作讨神喜欢的事,并且还作许多神所不喜欢的事。他虽然尽力要照着神的旨意去作,然而他所作的,正是他所知道与神旨意相反的事。
〖 我感谢神! 〗
罗马书六章对付“罪身”,七章对付“这取死的身体”(六6,七24)。在第六章里面,摆在我们面前的整个问题是罪;在第七章里面,摆在我们面前的整个问题是死。那么罪身与取死的身体有什么不同呢?关于罪(就是不讨神喜欢的事),我有一个罪身──一个积极犯罪的身体。但是关于神的律法(律法是表达神旨意的),我有一个取死的身体。我在罪这方面的活动,使我的身体成为罪身;我在神旨意上的失败,使我的身体成为取死的身体。关于一切邪恶的事,我的性情既是属世界和属撒但的,我就完全是积极的;但是关于一切属于圣洁和属天的事,我却完全是消极的。
你有没有在你的生命里发现这个真理呢?如果你仅仅在罗马书六章和七章里面发现这个真理,那对于你并没有什么益处。你有没有发现,对于神的旨意,你被一个没有生命的身体拖累着吗?当你说到属世事物的时候,一点难处都没有,但是当你要为主说一点话,你就一句也说不出来;当你要祷告的时候,你就感觉瞌睡;当你要为神作一点事,你就感觉到身体不大好。除了与神的意旨有关的事情以外,你什么都能作。在这一个身体里面,有一些东西与神的旨意不能和谐。
死是什么意思呢?哥林多前书里面有一句很适当的话,我们可以用来说明它,那句话说:“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较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林前十一30)死是软弱达到了极点──软弱,疾病,死。所以死就是极端的软弱;那就是你软弱到一个地步,不能再软弱了。我们对于神的旨意有一个取死的身体,意思就是我们在事奉神的事上,是这么软弱,极端的软弱,软弱到完全无可救药的地步。保罗喊着说:“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如果有人能像保罗那样喊,那是何等的好。这在神听来,是最悦耳的声音。这是人所能喊出最属灵,也是最合圣经的声音。乃是当他知道了他什么也不能作,连再立志的决心也放弃了,他才这样喊叫。在他达到这个地步之前,他-一次失败,都立一个新的志愿,并且加倍运用他意志的力量。最终他发现他的立志毫无用处,他便在绝望中喊叫说:“我真是苦阿!”他像一个人忽然从睡中醒来,发觉他自己是在一座燃烧着的房子里,他就喊叫求救,因为他已经陷入绝望的境地。
你对你自己已经绝望了吗?或者你还希望藉着多读圣经,多有祷告,而成为一个好一点的基督徒呢?读圣经与祷告没有错,神也不许我们忽略读经和祷告。但是我们如果倚靠读经和祷告,以为它们能使我们得胜,我们就错了。我们的帮助乃是在他里面,他才是我们读经和祷告的目的。我们只能信靠基督。所幸那个“困苦的人”不仅诉说他的苦况,他还发了一句很好的问话:“谁能救我?”“谁?”他先前寻找一些事物;现在他的希望乃是一位能救他的。他先前在他的里面,寻找他问题的解决;现在他在他自己以外,寻找一位救主。他不再用自己的力量;现在他所有的希望,都在那一位身上。
我们的罪是怎样得了赦免的呢?是藉着读圣经、祷告、施舍等等吗?不,我们乃是仰望十字架,相信主耶稣所作成的。我们从罪里得释放,也正是根据这个原则;我们要讨神的喜欢,自然也不在这个原则之外。我们仰望在十字架上的主,我们的罪就得着赦免。我们仰望在我们里面的主,我们就从罪里得着释放,并且得以遵行他的旨意。我们倚靠他所已经作成的,就得着头一件;我们倚靠他现在在我们里面作的,就得着第二件;关于这两件事,我们惟有倚靠他,因为他为我们作成一切。
当保罗写罗马书的时候,杀人的凶手,是用一种很特别并且很可怕的方法来刑罚的。它的方法是将被杀害之人的尸体,绑在凶手的身体上,头对头,手对手,脚对脚,这样将死人绑在活人身上,一直到活人死了为止。凶手可以随意到那里去,但是他无论到那里去,他都得带着被杀之人的尸体。还有什么刑罚比这种更可怕的呢?保罗就是用这种刑罚来作例证。他好像被绑在死尸上,无法得着自由。他无论到那里去。都受到这可怕重担的阻碍。到了末了,他再也受不住了,便呼喊说:“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然后他忽然醒悟过来,他绝望的呼喊,变成赞美的诗歌。他已经找到了问话的答案:“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罗七25)
我们知道我们得以称义,是藉着主耶稣,并不是靠我们自己作什么;但是我们以为成圣就必须倚靠自己的努力。我们知道,我们必须完全倚靠主,才能得到赦免;但是我们却相信,我们若自己努力,就可以脱离罪。我们怕如果我们什么也不作,就一无所成。我们得救之后,我们那个“要作”的旧习惯,又主张我们该自己作,于是我们就再开始我们自己旧日的努力。然后神的话新鲜的对我们说:“成了。”(约十九30)他已经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得着赦免作了一切,他也会在我们里面,为着我们的脱离罪,作-一件事。在这两件事上,他都是那位工作者。“是神在你们里面运行。”
这一个脱离了罪的人,他的第一句话非常宝贵,他说:“感谢神。”如果有一个人给你一杯水,你就谢谢给你水的人,你不是谢别人。为什么保罗说“感谢神”呢?因为神作成了-一件事。如果是保罗自己作的,他会说:“感谢保罗。”但是保罗看见他自己是一个“困苦的人”,惟有神能满足他的需要;所以他说:“感谢神。”神要作一切的工,因为他必须得着一切的荣耀。如果我们也作了一些工,我们就要分得一些荣耀;然而神要所有的荣耀都归于他,所以自始至终,他作一切的工作。
如果我们停在这一点上,那么我们在这一章里面所说的,好像都是消极的,都是不实际的,好像基督徒的生活,是坐着不动,等候事情发生。当然事实完全不是如此。所有真正活在这些话里面的人,都知道那是对于基督最积极最活泼的信,他们是在一个完全新的生命的原则里活着──这一个原则就是生命之灵的律。下面我们要来看,这一个新生命的原则,在我们里面的果效。
第七章 永远的目的
我们曾说过,如果我们要过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就必须有启示,有信心,此外还要奉献。但是除非我们知道神心意中的目的,我们就难以明白,为什么必须有这些步骤,才能引我们达到那目的。因此,在我们进一步来看里面的经历问题之先,让我们首先来看摆在我们面前神伟大的目标。
〖 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 〗
现在让我们先来看,八章里面的十六节到十八节,以及二十九节到三十节,因为它们都是说到这件事。保罗说:“……我们是神的儿女,既是儿女,便是后嗣,就是神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如果我们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荣耀。”(八16-18)又说:“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模成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八29-30原文)神的目的是什么呢?那就是愿意他的儿子耶稣基督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而他们都被模成他儿子的模样。神怎样实现这个目的呢?“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神在他的创造和救赎里的目的,就是要使基督在许多得着荣耀的众子中作长子。这件事所包含的意思,许多人也许还不大了解,我们要仔细的来看一看。
约翰福音一章十四节告诉我们说,主耶稣是神的独生子:“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他是神的独生子,这说出除他之外,神没有别个儿子。他在永远里就与父同在。但是圣经告诉我们,神不以基督留作独生子为满意,神还要立他作长子。一个独生子怎样才能成为长子呢?这问题的答案很简单:只要父亲再有一些儿子就行了。如果你只有一个儿子,也便是一个独生子,但是后来你又生了一些儿子,独生子就自然成为长子了。
神在创造和救赎里的目的,就是要得着许多儿子。他需要我们,若没有我们,他便不满足。
主耶稣原是神的独生子。因为他是独生子,所以他没有弟兄。而父差子来的目的,乃是为着要使他的独生子,也成为长子,使他的爱子有许多弟兄。整个道成肉身与十字架的故事就是这件事;神最终所成全的目的,“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来二10),也就此应验。
在罗马书八章二十九节里面,我们看见“许多的弟兄”;而在希伯来书二章十节里面,我们看见“许多儿子”。从主耶稣来说是许多弟兄,从父神来说是许多儿子。这两个名辞,根据圣经的用法,都有成熟的意思。神所要得着的乃是完全长大的儿子。还不只这样,神不要他的众子住在一个谷仓里,一个车房里,或是田野里;神要他们住在他的家里;神要他们有分于他的荣耀。这就是罗马书八章三十节所解释的:“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儿子的名分就是对于他儿子的完满表示,是神在许多儿子身上的目的。神怎能达到这个目的呢?是藉着称他们为义,然后又叫他们得荣耀。神在他们身上的对付,都是为着这个目的。神定规要有众子,要有许多成熟并能负责的众子,与他同享荣耀。他要整个的天充满了得着荣耀的众子。这就是神救赎的目的。
〖 一粒麦子 〗
但是神的独生子怎能成为他的长子呢!约翰福音十二章二十四节说明了那个方法:“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谁是那粒麦子呢?主耶稣就是。在整个宇宙里,神只有一粒麦子;他没有第二粒。神把他的那一粒麦子放在地里,死了,复活了,结果这唯一的麦子,就成为首生的麦子,从那一粒麦子,又结出了许多粒麦子。
就着他的神性来说,主耶稣仍然是唯一神的独生子,但是另一面从复活直到永远,他也是首生的,因为从那时开始,他的生命也发现在许多弟兄的里面。因为我们这些从圣灵生的,就得以“与神的性情有分”(彼后一4)。这并非由于我们,这完全是出于神,是神把我们放在基督里。我们“所受的乃是儿子的灵,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圣灵与我们的灵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八15-16原文)。主耶稣藉着道成肉身与十字架,使这件事情成为可能。这使神为父的心得到了满足,因为由于子的顺服至死,使父得到了许多儿子。
约翰福音第一章与二十章在这一方面,是最宝贝的。约翰的福音一开始就告诉我们,耶稣是父的独生子。他福音的末了告诉我们,主耶稣从死里复活之后,怎样对抹大拉的马利亚说:“你往我弟兄那里去,告诉他们说,我要升上去,见我的父,也是你们的父;见我的神,也是你们的神。”(约廿17)主原先常常说“父”,或“我的父”。但是在他复活之后,他又加上一句,“……也是你们的父”。这是长子,就是首生的在说话。由于他的死与复活,许多弟兄被带进神的家里。因此在同一节中,他称他们为“我的弟兄”。这正是希伯来书二章十一节所说的,“他称他们为弟兄,也不以为耻。”
〖 亚当所面临的选择 〗
神在伊甸园里种了许多树,但是“在园当中”──那就是在一个特别显着的地方──他种了两棵树,一棵是生命树,一棵是善恶知识树。亚当在被造的时候是浑浑噩噩的;他既不知道善,也不知道恶。试想一想,比方说,一个三十岁的成年人,他不知道是非,也没有能力分别善恶!你岂不要说,这样一个人是没有发育吗?亚当刚好就是这样。神将他带到园里,在实际上对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善恶知识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但是你要记得,在那一棵树的附近,另外有一棵树,是称为生命树。”这两棵树有什么意义呢?我们可以这样说,受造的亚当在道德上是中性的──既非有罪,也非圣洁;他是无罪的──神将那两棵树放在那里,让他自由选择。他可以选择生命树,他也可以选择善恶知识树。
我们要知道,神虽然禁止亚当吃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善恶知识树的本身并没有错。但是若没有那棵树,亚当就无力替他自己决定道德问题。因为这种判断是非的能力不在他里面,乃在神里面。当亚当遇到任何问题的时候,他唯一的办法就是将问题带到耶和华神那里。因此,你看见在伊甸园里的生命,乃是一个完全倚靠神的生命。所以这两棵树,乃是象征两个极大的原则;它们代表两种生命,一种是神的,一种是人的。生命树是神自己,因为神就是生命。他是生命的最高形态,他也是生命的源头与目的。果子是什么呢?那就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你不能吃树,但是你能吃果子。就着神是神而论,没有一个人能接受他,但是我们能接受主耶稣。果子是一棵树上可以吃的部分,是可以接受的部分。所以让我恭敬的说:主耶稣就是神在可以接受的形态中。因为神在基督里,我们才能够接受他。
如果亚当吃了生命树的果子,他将要有分于神的生命,而成为神的一个儿子,因为他里面有了从神来的生命。这样神的生命就要与人联合,人类就一律有了神的生命,并且不断的倚靠神而活着。相反的,如果亚当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他就要离开神,依照天然的倾向,发展他自己的人性。当他在这一方面达到了高,他就要成为一个自足的人,在他自己里面有能力作独立的判断,但是他没有从神来的生命。
所以这是放在他面前的一个选择。如果他拣选圣灵的道路、顺服的道路,他就能够成为神的一个儿子,倚靠神而活;相反的,他若拣选天然的道路,他就可以发展自己,成为一个独立的人,在神以外有所判断与行动。人类的历史就是他这拣选的结果。
〖 亚当的选择是十字架的理由 〗
亚当拣选了善恶知识树,因此就取得了独立的立场。他这样作,就成为一个充分发展的人。他可以支配一种知识,他可以自己决定一切,他可以自己行止。从那时起,他似乎有了“智慧,但是他的结果却是死亡,而不是生命。因为他的拣选牵连到与撒但同谋,以致落在神的审判之下。因此,他就被禁止接近生命树。
两种不同方式的生命,曾经放在亚当的面前:一种是倚靠神的神圣生命,一种是独立自足的属人生命。亚当拣选了后者,那就是罪。因为他这样拣选,乃是与撒但联合,起来反抗神永远的目的。他拣选了发展他人性的道路──他可能成为一个很好的人,甚至照着他的标准,成为一个“完全”的人──但是却是远离神的。这样拣选的结果乃是死亡,因为他已经失去了达到神在他身上目的所必需的神圣生命,反而甘作仇敌的经纪人。因此,在亚当里,我们都成为罪人,都受撒但的辖制,都服在罪和死的律之下,都该受神的忿怒。
从这一点,我们可以看见,主耶稣为什么必须死和复活。我们也可以看见,我们为什么必须真正奉献──那就是我们向罪算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算自己是活的;并且像从死里复活的人那样把自己献给他。我们必须被交给十字架的死,因为我们里面从天然来的乃是己的生命,是服在罪的律之下的,亚当弃绝了神的生命,而拣选了己的生命;所以神不得不把在亚当里的一切,集中在一起,并加以除灭。我们的“旧人”已经被钉在十字架上。神已经把我们都放在基督,就是末后的亚当里面,然后把他钉在十字架上;因此,凡属亚当的一切,都已经除去了。
主耶稣现在有一个复活的身体,一个属灵的身体,一个荣耀的身体,因为他不再在肉身中,所以现在他能被众人接受。主耶稣说:“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着。”(约六57)犹太人嫌恶这一个吃他肉与喝他血的思想,当时他们自然不能接受他,因为他仍然在肉身里。但是现在他在灵里,-一个人都可以接受他。我们由于分享他复活的生命,就成为神的儿女。“凡接待他的,……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乃是从神生的。”(约一12-13)
神不是在外面改革我们生命。神的思想不是把我们的生命带到一个改良的阶段,因为那个生命根本是错误的。他不能把这样错误生命里的人带到荣耀里去。他必须有一个新人,一个由神重生的人。重生与称义并行。
〖 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 〗
生命有各种等级。人的生命是介乎低级的动物生命,与神的生命之间。我们无法跨越那将我们与较高级或更低等级隔开的鸿沟,并且我们与神生命之间的距离,远较与低级动物生命之间的距离为大。
我们今天在基督里所得着的,远超过亚当所失去的。亚当只不过是一个发展的人。他停留在那个等级里,没有得着神的生命。我们这些接受神儿子的人,不只得到了罪的赦免,还得着神的生命,那就是伊甸园中那棵生命树所代表的。我们藉着重生,得到了亚当从来所没有的;我们得到了他所错过的。
〖 都是出于一 〗
神要众子与基督在荣耀里同为后嗣。那是他的目的;但是他怎能达到这目的呢?现在请你看希伯来书二章十节和十一节:“原来那为万物所属,为万物所本的,要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使救他们的元帅,因受苦难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因为那使人成为圣的,和那些得以成圣的,都是出于一;所以他称他们为弟兄,也不以为耻。”
这里说到两方,那就是许多的儿子,和救他们的元帅;或者换一个说法,一方是使人成圣的,一方是得以成圣的。但是神又说,这两方都是出于一。主耶稣降世为人,他的生命是从神来的,我们的新生命也是从神而来的。他是从圣灵生的(太一20),而我们也是从圣灵生的,从神生的(约三5,一13)。所以神说,我们都是出于一。长子与众子都是出于一个生命的源头。你知道今天我们和神有同样的生命吗?他在地上所分给我们的生命,就是他在天上所有的生命。这是神给我们宝贵的恩赐(罗六23)。因此,我们能过一种圣洁的生活。这并不是说我们的生命已经改变了,乃是神已经将他的生命分赐给我们。
你有没有注意到,当我们思念神永远目的的时候,整个罪的问题如烟云消散了?罪不再有地位罪随着亚当而进入,当罪被对付了之后,我们就被带到亚当原来的地位。但是当我们再与神的目的发生关系──使我们得以恢复与生命树接近──救赎就给了我们比亚当所有的更多。它使我们有分于神自己的生命。
第八章 圣灵
罗5: 5:“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8: 9:“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
神将恩典赐给所有的人,但是神的恩典乃是在一个确定的根基上赐给大家的。不错,神确实是“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弗1: 3)。
圣灵这双重的基础恩赐才成为我们的。我相信把衪的工作分为外面的和里面的彰显是对的,圣灵在我们里面的活动,更为宝贵。凡神所赐给他儿女的恩赐都是好的。不幸,由于我们的权势太丰富了,我们很容易轻视它们。我们欣赏圣灵浇灌的恩典。
〖 圣灵的浇灌 〗
徒2: 32-36:“这耶稣,神已经叫神他活了,我们都为这事作见证。他既被神的右手高举,又从父受了所应许的圣灵,就把你们所看见所听见的,浇灌下来。大卫并没有升到天上,但自己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的仇敌作你的脚凳。”故此,以色列全家当确实的知道,你们钉在十字架上的这位耶稣,神已经立他为主为基督了。”
那么,圣灵首先赐给主耶稣,让他可以浇灌他的子民,因为主耶稣被高举,圣灵才浇灌。衪被荣耀了,所以圣灵就浇灌下来。
罪的赦免不是根据人的功劳,乃是由于主的钉十字架;重生不是根据人的功劳,乃是由于主的复活;圣灵的赐给不是根据人的功劳,乃是由于主的被高举。所以圣灵的浇灌你我,并不是为着证明我们是多么伟大,不,它乃是证明神儿子的伟大。
主耶稣的被高举,乃是圣灵降下来的根据。主已经得了荣耀,“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赦免的唯一根据就是流血;宝血既然已经流了,你的罪就已经得了赦免。
我们得着圣灵的赋予,和我们得着罪的赦免,原则上完全一样。我们若不倚靠神的事实,我们就不会有经历。所以神的事实乃是我们经历的根据。
你的得到圣灵,和你的得称为义,在方法上完全一样,都不是因着你自己作了什么,乃是因着你相信主所已经作成了的。
我们所以不再为得着罪的赦免而努力,是因为神将主为世人所作成的启示给我们。同样的原则,当神绐我们启示,使我们看见,主为教会所作成的,我们就不会再为着得到圣灵的浸而自己努力。我们所以自己努力,自己工作,就是因为我们没有看见基督的工作。一旦我们看见了基督的工作,信心就从我们的心里油然而生;我们一相信,经历就跟着而来。
〖 秘诀仍是信心 〗
我们的得蒙赦免与得着圣灵,问题都在于信心。我们一看见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我们就知道我们的罪得了赦免;我们一看见主耶稣在宝座上,我就知道圣灵已经浇灌我们。我们得着圣灵的根据,并不是由于我们的祷告、禁食,与等候,乃是根据基督的被高举。那些注重等候与开“等候聚会”的人,只会把我们带错了路,因为神的恩赐并不是仅仅加惠于几个特别受宠的人,乃是给所有的人。因为神把圣灵的恩赐给我们,一点也不是根据我们的所是,乃是根据基督的所是。圣灵已经浇灌下来,为着证明他的良善与伟大,不是证明我们的良善与伟大。基督已经钉了十字架,因此我们的罪蒙了赦免;基督已经被荣耀,所以我们就得着从上面来的能力。这完全是由于他。
”当一个人的祷告从祈求转变为赞美的时候,你就相信这一个人得救了。这时候他不再祈求神来赦免他,而是赞美神已经赦免了他,因为羔羊的血已经流了。
同样的,你可以为着得圣灵祈求并等候多年,而从未经历圣灵的能力;但是当你停止求神将圣灵浇灌你,反而用相信的心来赞美他说,圣灵已经浇灌,因为主耶稣已经得荣耀,你会发觉你的问题就此解决了。赞美神!没有一个神的孩子,需要经过力争,甚或需要等候,才能得到圣灵。要记得,耶稣不是将要成为主;他乃是已经为主为基督了,他现在就是主。因此我也不是将要得到圣灵;我乃是已经得到圣灵。这完全是一个信心问题,而信心又是由启示来的。当我们的眼睛被开启,看见圣灵已经浇灌,因为耶稣已经被荣耀,我们心里的祈求就自然会转变为赞美。
所有属灵的福气,神都是根据一个确定的基础赐给我们的。神的恩典是白白赐给我们的,但是在我们接受它们之前,在我们这一面也必须履行一些条件,使我们能够接受。有一节圣经,很清楚的说到圣灵浇灌的条件,那就是徒2: 38-39“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浸,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因为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并一切在远方的人,就是主我们神所召来的。”
悔改、受浸、得赦、圣灵。头两件是条件,后两件是恩典。如果我们要得着罪的赦免,我们该履行什么条件呢?照着圣经的话,只有两个条件,就是悔改与受浸。
第一个条件是悔改,它的意思是心思的转变。从前我以为犯罪是一件愉快的事,现在对于这件事,我的思想已经改变了;从前我以为世界是一个吸引人的地方,现在我明白更多了;从前我认为作基督徒是一件可怜的事,现在我的想法完全不同。有些事我从前以为是最快乐的,现在我认为是卑鄙的;有些事我从前以为毫无价值的,现在我却以为它们是最宝贵的。这就是心思的改变,也就是悔改。一个人如果不在他的心思上有这样的改变,他的生命就不能有真正的改变。
第二个条件是受浸。受浸是里面的信心在外面的表示。当我在心里真的相信,我已经与基督一同死了,一同埋葬了,也一同复活了,我就要求受浸。藉此我当众宣告,我私下所信的。所以受浸是信心的行动。
神所指定赦免的条件有两个──悔改与当众表示信心。你只得着了头一个恩典,第二个还没有得着。但是,我的朋友,如果你履行了两个条件,神就赐给你两个恩典!为什么你只要一个呢?对于第二个你怎么办呢?
但是你正好是在这种情形之下。如果你已经履行了条件,你应该得到的恩赐是两个,不是一个。你已经拿到一个;现在为什么不立刻来拿第二个呢?快对主说:“主阿,我已经履行了你赐给罪的赦免和圣灵恩赐的条件,但是因为我的愚昧,我只要了前者。现在我回来向你要圣灵的恩赐,我为这件事情赞美你。”
〖 经历的不同 〗
也许你要问说:“我怎样知道圣灵降在我的身上呢?”我无法说出你怎样知道,但是你会知道。圣经没有告诉我们,门徒们在五旬节的时候,他们个人的感觉和情绪。我们无法确定知道他们当时的感觉,但是我们能知道,他们的感觉与行动,有一点异乎寻常,因为看见他们的人说,他们是被新酒灌满了。当圣灵降在神的儿女们身上的时候,他们身上总有一些光景是世人所不懂得的。虽然那不过是一种无法抗拒的神同在的感觉,但也常随带着一种不可思议的超然能力。我们不能,也不该定规说,圣灵浇灌必定有什么种外面的表现,但是有一件事情是确定的,一个受到圣灵浇灌的人,都会知道圣灵已经浇灌在他们身上。
当五旬节的时候,圣灵降在门徒们的身上,他们的行动很特别。彼得引用神的话对看见的人解释说:“这正是先知约珥所说的:“神说,在末后的日子,我要将我的灵浇灌凡有血气的;你们的儿女要说预言;你们的少年人要见异象;老年人要作异梦。””那么彼得那一天说了预言吗?我们很难说那一天彼得有约珥所说的预言。那120个人说了预言,或看见了异象吗?圣经没有告诉我们。他们作了异梦吗?他们怎能作梦呢?他们岂不是都非常的清醒吗?那么彼得引用一句与事实不大符合的话,是什么意思呢?彼得所引用的是约珥的话(珥2: 28-29),说到说预言、作异梦、见异象,是随着圣灵浇灌而来的,但是这些证据,明显的在五旬节那一天,都没有看见。
要证明五旬节的经历,就是约珥所说的圣灵浇灌,然而约珥所说的那些证据,在五旬节那一天一样也没有出现!约珥书上所说的,门徒们没有;门徒们有的,约珥书上却没有说。彼得所引用的圣经,似乎是反驳他的论点,而不是证明他的论点。这个奥秘怎么解释呢?
“这正是先知约珥所说的。”(徒2: 16)这不是一件应验的事,这只是一种同样事情的经历。“这正是”的意思,就是说出:“你们所看见所听见的,正是所预言的同样的事情。”如果这是一件应验的事,那么-一个经历都必须应验,必须有说预言的,有作异梦的,有见异象的;但是彼得说“这正是”,那不是一件事重复另一件事的问题,只不过是一件事与另一件事属于同一类的问题。在这一点上,圣灵藉着彼得,着重的说明了经历的不同。外面的表现可以有许多,也可以不同,并且我们不得不承认,它们有时是我们所未见过的;但是圣灵只有一位,而他乃是主(参林前12: 4、6)。
叨雷先生(R. A. Torrey)作了几年牧师之后,圣灵降在他的身上,他的情形是怎样呢?让我们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明吧:
约一5: 14-15里面曾对我说了话;但是当时我对于圣经,还不像现在这样明白,神怜悯我的无知,就直接对我的心说话……我就去传扬,从那一天直到现在,我成为一个新的执事……这个经历之后(我记不起有多少时候了)。有一天,我正坐在我的房间,忽然……我发觉我自己大声喊叫起来:“荣耀归与神,荣耀归与神,荣耀归与神。”我竟不能停止……但是这个并非是我受圣灵的浸的时候,因为当我根据神的话,用简单的信接受他的时候,我就受了圣灵的浸。”
在叨雷身上,圣灵浇灌时外面所显出来的,与约珥或彼得所说的并不相同,但是“这正是先知约珥所说的”。虽然它们不是一模一样的,却是同样的。
当圣灵降在慕迪(D. L. Moody)身上的时候,他又是怎样感觉的?他作了什么呢?
“我常常求他用神的圣灵充满我。有一天,在纽约市──哦,那是何等可记念的一天阿!我无法描写,我也很少提到它;因为它太过神圣。保罗有一个经历,他十四年之后才说它。我只能说,神将他自己启示给我,使我经历他的爱,甚至我不得不求他停住他的手。此后我再去传道。我的讲章并没有不同;我并没有说出什么新的真理;但是成百的人悔改信主。即使你把全世界给我,我也不愿意回复到没有那有福经历之前的光景。与这有福的经历相比,全世界不过是天平上的一粒小灰尘。”
慕迪在经历圣灵浇灌时外面所显出来的,与约珥所说的,或彼得所说的,或叨雷所说的,都不相同。但是谁会怀疑慕迪的经历,不是门徒们在五旬节那一天所有的那个经历呢?他们的经历在外面的显出上虽然不同,但是在本质上却是一个。
当圣灵的能力降在伟大的斐尼(Charles Finney)身上的时候,他的经历怎样呢?
“在我受到圣灵能力的浸以前,我从未想过这事,我的心里也从来没有这种思想,以为我能经历这样的事;我也记不起曾听见过什么人说起这件事。当圣灵降在我的身上,他好像透过我的身体和我的灵魂,言语不能表达那浇灌在我心里的奇爱,我因着喜乐和爱,大声的哭。”
斐尼的经历并不是五旬节的复本,也不是叨雷经历的复本,也不是慕迪经历的复本;但是他的经历当然就是五旬节那一天的经历。
当圣灵浇灌在神儿女的身上,他们的经历往往是很不相同的。有些人看见新的异象,有些人在领人归主上得着了一种新的释放,有些人在传讲神的话时有大能力,有些人充满了属天的喜乐,和满溢出来的赞美。无论是那一种光景,他们所经历的都是那一个五旬节的经历。让我们赞美神,因为一个新的经历,都与基督的被高举有关,我们可以实实在在的说,“这个”就是“那个”的证据。神对他众儿女的对付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我们千万不要由于我们的偏见和成见,就替圣灵在我们自己身上或在别人身上的工作,造一个不漏水的隔室。这个原则同样该应用在那些需要有特别的表现,作为圣灵降在他们身上的证据的人,和那些否认有任何表现的人身上。我们必须让神照着他的旨意自由行事,并在他的工作中随他所喜悦给任何的证据。他是主,我们无权替他定规一切。
让我们为着耶稣已经在宝座上欢喜快乐,也让我们赞美他,因为他已经被荣耀,所以圣灵已经浇灌了我们。当我们用简单的信心,接受这神圣的事实,我们就能在我们的经历中确定的知道,也能确信并大胆的宣告说:“这正是!”
〖 圣灵的内住 〗
现在我们要说到圣灵工作的第二方面,那就是圣灵的内住。当我们看到罗马书第八章的时候,我们将更多的说到这一点,因为罗马书第八章的主题,就是圣灵的内住。就如八章九节说:“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的心里……”十一节又说:“然而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
对于圣灵的内住,正如圣灵的浇灌一样,如果我们要在经历中,知道圣灵住在我们里面的这一个事实,我们第一个需要就是神的启示。当我们客观的看见基督为主──那就是他被高举到天上的宝座上──我们就要经历圣灵降在我们身上的能力;当我们主观的看见基督为主──那就是他在我们生命里,成为有效的统治者──我们就要认识圣灵在我们里面的能力。
保罗监于哥林多基督徒不属灵,他就将圣灵内住的启示,给他们作为救治。我们要知道,在哥林多的基督徒已经怀着成见,他们注意圣灵浇灌时那些看得见的徵象,并且高抬说方言和行神迹,但是在他们的生活中却充满了矛盾,以致羞辱主的名。他们显然已经得到圣灵,但是在属灵方面,他们仍然是婴孩,没有成熟。神给哥林多教会的救治,也正是他对于同病的今日教会的救治。
保罗写信给他们说:“岂不知你们是神的殿,神的灵住在你们里头么?”(林前三16)对在以弗所的圣徒,保罗为他们祷告,求神照明他们心中的眼睛,使他们知道(弗一18)。知道神圣的事实,不只是当日基督徒的需要,也正是今日基督徒的需要。我们心中的眼睛需要被照明,好让我们知道,神自己藉着圣灵已经住在我们的里面。神在圣灵里与我们同在,基督也在圣灵里与我们同在。因此,如果圣灵住在我们里面,就父与子也住在我们里面。这并不仅仅是理论或教训,乃是一个有福的实际。也许我们已经知道,圣灵的确是在我们的里面,但是我们是否已经知道,在我们里面的圣灵,乃是一位成位的圣灵呢?我们是否知道,里面有了圣灵,就是有了那一位活神呢?
在许多基督徒身上,圣灵似乎不很实际。他们以为他不过是一种影响──无疑的,是一种使人倾向善的影响,但是只不过是这样的一种影响吧了。在他们的思想里,以为在他们里面的良心与圣灵,多多少少是一些相同的东西,当他们作恶的时候,就指责他们,并且告诉他们怎样作好。哥林多基督徒的难处,并不是因为他们缺少内住的圣灵,乃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他的同在。他们不知道那一位至大的神,已经住在他们的里面。所以保罗写信给他们说:“岂不知你们是神的殿,神的灵住在你们里头么?”是的,这正是对于他们不属灵的一种救治──使他们知道是谁住在他们的里面。
〖 宝贝在瓦器里 〗
亲爱的弟兄姊妹,你知道在你里面的圣灵就是神吗?巴不得我们的眼睛被开启,看见神的恩典是这样的大!巴不得我们能知道,藏在我们里面的富源是如此无限的巨大!那一位住在我里面的,不仅仅是一种影响,乃是成位的一位;他就是神!那无限的神,竟然住在我的里面!当我想到这一个,我就要喜乐得高声喊叫起来!我感觉没有话语能够说清楚,发现这件事,就是看见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乃是成位的圣灵,这是何等的福气!我只能重复的说:“他是有位格的!”“他是有位格的!”哦,朋友,我乐意向你重复一百次: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是有位格的。我不过是一个瓦器,但是在这个瓦器里,却装着无价的宝贝,就是荣耀的神。
如果神儿女们的眼睛都蒙开启,看见那藏在他们里面的宝贝是这么大,他们就不再有惧怕和担忧了。你知道在你里面的富源是够应付你所遇见任何环境的需要吗?你知道你有足够的能力,把你所居住的城市都挪动吗?你知道你有足够的能力,摇动这个宇宙吗?哦,让我用最虔诚的话再告诉你:你这蒙神的灵重生的人,你的里面装着神!
如果神的儿女知道藏在他们里面的宝贝之大,他们就不会再轻率了。如果你的口袋里只有十个先令,你走在街上的时候会很轻快,你可以一面走一面轻松的说着话,同时又挥动你的手杖。就是你不慎失掉了你的钱,也不大要紧,因为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关系。但是如果你身上带着一千镑,情形就大大的不同了,你的整个态度也就不同了。你的心里虽然很喜欢,你在街上却不随便,你会不时放慢脚步,将手伸进口袋,轻轻的用手指去摸摸你的财宝,然后又一本正经的快乐着继续向前走。
在旧约时代,在以色列的营中,有千百个帐幕,其中有一个与其他的很不相同。在普通的帐幕里,你可以喜欢怎样便怎样──进食或禁食,工作或休息,快乐或严肃,嚷闹或安静。但是对于那一个帐幕你必须恭敬并敬畏。在普通的帐幕里,你可以出出入入,随便说话,大声欢笑,但是当你一走近那个特别的帐幕,你自然就安安静静的行走;当你站在它的前面,你会庄严并肃静的低下头。没有人摸它而不受刑罚。如果人或牲畜敢去摸它,就必定死。为什么那个帐幕这么特别呢?因为它是活神的殿。帐幕的本身并没有什么特别,因为它的外面也是用很普通的材料,但是至大的神选择了它作为他的居所。
你知道当你信主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什么事吗?神进入了你的心,使它成为他的殿。在旧约时代,神住在石头造的殿里;今天他住在活的信徒所建造成的殿里。当我们真的看见,神已经以我们的心作为他的住处,就我们的一生,将要何等的敬虔呢!当我们知道我们是神的殿,神的灵是住在我们里面,一切的轻浮、浅薄和自满,就都将终止。你是否真知道,无论你到那里去,你都带着圣灵同去?你不只带着你的圣经,或者带着关于神的许多好教训,你还带着神自己。
在许多基督徒身上,虽然圣灵实在是住在他们的里面,但是他们没有经历到圣灵的能力,原因就在他们缺乏敬虔,而他们所以缺乏敬虔,又是因为他们的眼睛没有被开启,看见那成位圣灵同在的事实。事实的确已经在他们里面,但是他们却没有看见。为什么有一些基督徒,过着得胜的生活,而另有一些基督徒,却不断的过着失败的生活呢?他们的不同,不是由于圣灵的同在与否(因为圣灵是住在-一个神儿女的里面),却是由于有一些基督徒认识了他是住在他们的里面,而有一些却不认识。一个人若得着圣灵内住这事实的真正启示,他基督徒的生活将有何等的改变!
〖 基督的绝对主权 〗
“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么?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林前六19-20)
这二节圣经现在把我们又向前带了一步,因为当我们发现了我们是神的居所这个事实之后,接着我们就必定把自己完全降服于神。当我们一看见我们是神的殿,我们就要立刻承认,我们不再是我们自己的人。所以奉献是随着启示而来的。得胜的基督徒与失败的基督徒的不同,并不在于有些有圣灵,有些没有;乃是在于有些知道圣灵住在他们里面,而有些不知道。结果,那些知道的就承认神在他们生命中的主权,而那些不知道的,他们仍是他们自己的主。
启示是达到圣洁的第一步,而奉献是第二步。在我们的一生中,总得有一天,我们放弃自己的一切权利,把绝对的主权交给耶稣基督,这一天必须像我们得救的那一天那么确定。可能神会兴起一些实际的问题,来考验我们奉献的真实性,但是不管神是不是这样作,我们总得有一天,把我们的一切毫无保留的──我们的自己、我们的家庭、我们的财产、我们的事业、我们的时间,都交给他、我们的一切所有和所是都成为他的,从今以后完全由他来支配。从那一天起,我们不再是我们的主人,我们只不过是一个管家而已。耶稣基督的主权,若还没有在我们里面成为一件确定的事实,圣灵在我们里面就无法作真正有效的工作。我们若不将我们的生命完全交给他,由他来管治,他就不能有效的引领我们的生活。如果我们不让他在我们的里面,有一个绝对的主权,他虽然还可以住在我们里面,但是他却不能显出他的大能,因为圣灵的能力受了拦阻。
你是为主而活呢,还是为你自己?也许这个问题太广泛了,让我问得更切实一点。神有没有向你要一些东西而你不愿意给他呢?你和神之间有什么争执之点吗?如果你和神的争执不解决,不让圣灵有充分的主权,他就不能在你里面,再生基督的生命。
有一个美国朋友,现在已经到主那里去了,我们姑且称他作保罗。他从小就怀着一个希望,有一天他能够称为保罗博士。当他还是一个很小的孩子的时候,他开始梦想,有一天他会进大学,他想像着开始读硕士学位,然后读博士学位。最后那快乐的日子就会来临,所有的人会称他为保罗博士。
后来主救了他,并且差遣他去传道,不久他就成为一个大教会的牧师。那时,他已经有了他的学位,并且正在读博士学位。虽然他的学业很有进步,牧师也作得很成功,但是他却很不满足。他是一个基督徒,但是他的生命却不像基督。他里面有圣灵,但是他却没有享受到圣灵的同在,或圣灵的能力。他对他自己说:“我是一个传福音的人,是一个教会的牧师,我告诉信徒说,你们应该爱慕神的话,而我自己却并不真正的爱慕它。我劝他们祷告,而我自己却不大喜欢祷告。我告诉他们要过圣洁的生活,但是我的生活却不圣洁。我警告他们不要爱世界,但是我心里却仍然很爱它,虽然我在外表上避开它。”他为此非常忧伤,他求主使他知道住在他里面圣灵的能力。但是他虽然祷告了几个月,仍然没有得到答应。于是他就禁食,求主指出在他生活里面,到底有什么拦阻的东西。很快的他得到主的回答。主说:“我渴望你能知道我圣灵的能力,但是你的心却放在我所不愿意你有的东西上。你已经把一切都给我了,但是还有一件,你仍留下给你自己──就是你的博士学位。”也许对于你我,人无论称我们为保罗先生或保罗博士,你我都不在意,但是对于他,那个称呼却是他的生命。他从小就作梦,想着有一天能成为博士,他的整个青年时期,就是为着这件事尽力。现在他所最夸耀的东西,差不多就要到手,只要再过短短的两个月,他就要成为博士了。
因此,他就这样对神讲理,说:“如果我成为一个哲学博士,会对我有什么害处吗?有一个保罗博土传福音,岂不是比一个保罗先生传福音,更能荣耀你的名吗?”但是神并没有改变他的心意,保罗先生那么充足的理由,未能改变神对他所说的话。-一次他为这件事祷告,他都得到同样的回答。当他和神讲理失败了之后,他就和神谈条件。只要神答应他去得他的博士学位,他就愿意到这里或到那里,作这事或作那事。但是神仍然不改变他的心意。同时保罗先生却越过越渴慕认识圣灵的丰满。这种情形一直继续到他大考前两天。
那一天是礼拜六,保罗先生坐下来准备第二天的讲章,但是他研究来研究去,却找不出他要讲的信息。现在他面临一生的雄心将要实现的关头,而神却很清楚的告诉他,他必须选择那因博士学位来的影响能力,或是神影响他生命的能力。就在那一天晚上,他屈服了。他跪着对主说:“主阿,我愿意一生只作一个平淡的保罗先生,但是我要知道圣灵在我生命中的能力。”
于是他起来写一封信给主考的人,请求不参加礼拜一的考试,并且说明他的理由。然后他就快乐的睡了,并没有感觉到有什么特别的经历。第二天早上,他对与会的会众说,这是他六年来第一次没有讲章可以传讲,他告诉他们为什么会这样。神祝福他那一天的见证,远超过他以往任何一次准备好的讲章。从那个时候起,神在一个完全新的方式里祝福他,并得着他。从那一天起,他知道与世界分别,不仅仅是在外表的事物上,乃是在里面有更深的实际。以后在他-天的经历中,他经历了圣灵的同在和圣灵能力的福气。
神一直等候着要解决我们与他之间的一切争执。在保罗先生身上,所争执的问题是他的博士学位,在我们身上的问题也许完全不同。我们对于把自己绝对降服给主的关键,通常都系于某一件特别的东西,而神就要那一件东西。他所以一定要得着那一件东西,因为他必须得着我们的一切。当我读到一个伟大的国家领袖所写的自传,我深深的受了感动。他说:“为我自己我什么都不要;我要什么都为我的国家。”如果一个人甘愿让他的国家得着一切,而他自己什么也不要,难道我们还不能对神说:“主阿,为我自己我什么也不要,我要一切都为着你;我愿意你所愿意的,凡在你旨意以外的,我什么也不要”吗?我们若不自取奴仆的地位,神就不能在我们身上作主。神不是呼召我们来为他作什么,神是要我们降服他的旨意。请问你是否愿意,作任何他所愿意你作的事?
我另有一个朋友,像我的朋友保罗先生一样,也与主有争执。在他信主之前,他有一个爱人,他得救之后,立即想要把他所爱的人情到主面前,但是她对于属灵的事完全没有兴趣。主很清楚的告诉他,他与那个女子的关系必须断绝。但是因为他非常爱她,所以他就避开这个问题,继续着事奉主,为他去拯救灵魂。渐渐的他感觉到对圣洁的需要,这个感觉使他步入黑暗的日子。他向神求圣灵的充满,好让他有能力过一种圣洁的生活,但是主好像一直不理他的祈求。
有一天早上,他到另一个城市去传道,他所讲的是诗篇七十三篇二十五:“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谁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没有所爱慕的。”他回家后,去参加一个祷告聚会,有一位姊妹读了一段圣经,所读的正好就是诗篇七十三篇二十五节。这位姊妹并不知道他刚刚讲过这一节圣经,读完圣经以后,接着她又问说,我们能真的说:“茌地上我也没有所爱慕的”吗?她那句话带着能力,正好击中了他的心。他自己承认,他实在还不能从心里说,在天上或地上,除了主之外,没有所爱慕的。至此他就看出,他的-一件事,都系于他之是否愿意放弃他所爱的女子。
在有的人身上,对于这样的事也许不会看得很严重,但是对于他,这件事太严重了。所以他对主讲理说:“主阿,加果你允许我和她结婚,我愿意到西藏去为你工作。”但是主好像不关心他到西藏去的事,只关心他和那个女子的关系。不管他怎样讲理,丝毫未能改变主所着重的点。这样的争执继续了几个月之久,当他再为着圣灵的充满恳求主的时候,主仍然指着这一件事。但是那一天主得胜了,那个青年人仰着脸对主说:“主阿,现在我能够从心里说,“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谁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没有所爱慕的。””那一天就成了他新生命的开始。
一个蒙了赦免的罪人,与一个普通的罪人,完全不同;同样,一个将自己奉献给主的基督徒,与一个普通的基督徒也完全不同。愿主在对于他掌权的问题上,把我们都带到一个确定的地位上。如果我们真肯完全顺服他,当我们为着经历内住圣灵的能力求主的时候,我们都不必等候特别的感觉,或超然的表现,只要单纯的仰望他,赞美他,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们可以确信的感谢他,神的荣耀已经充满了他的殿。“岂不知你们是神的殿,神的灵住在你们里头吗?”“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么?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