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保罗查经《列王记…

张保罗查经《列王记下》导论

一个如日中天的王国,一旦不再团结,分裂为二,很快便如星殒落;先沦为邻邦的附庸,继之是国王被囚,百姓被掳。北国先陷,南国随之。《王下》所记,就是这二百六十年中以色列民所艰苦创建的国家因兄弟阋墙,背弃所信,而国破家亡的悲惨史事。

以利沙、以赛亚,还有不少无名的先知,在这民族黑暗的时刻,继续以利亚未竟的工作,奔走呼号,促请全国上下觉悟。他们呼唤:“不可敬畏别神…祂给你们写的律例、典章、律法、诫命,你们应当永远谨守遵行,…要敬拜耶和华你们的神,祂必救你们脱离一切仇敌的手”(17:35-39)。这些先知有的被囚,有的被杀,甚至被锯成两半,但神藉着先知发出的警号没有片刻停息,这声音一直响到今天。

本书作者写南、北两国历史,尽可能两两相对,同时并提,恍如写一国的故事。同时总不忘记褒奖善王,谴责恶王。可惜全本《王下》可以勉强称作善王的只有希西家和约西亚,二王虽能力守正道,扫荡偶像膜拜妖氛,可惜前王和百姓犯罪太深,中兴的努力已难救犹大脱离灾祸,不受覆亡的刑罚。

此时,这块地中海畔月弯沃土、流奶与蜜之地,已不再是众王来朝的美丽土地,而是亚兰(叙利亚)、亚述、埃及和迦勒底(新巴比伦)的国王和他们的军队横冲直撞、强取豪夺的战场。主前722年,风景如画的北国京城撒玛利亚陷敌;一百三十多年后,南国宗教、政治中心山城耶路撒冷,也沦入新兴帝国巴比伦的手中。

本书之为历史,其正确性已从中东新出土的文献中获得不少证实,可信程度远高过其他近东国家的诸王史。但作者显然希望藉翔实历史记事来传达宇宙之主拯救人类的信息。尽管罪恶充斥,仍有不少敬虔忠心的人“未曾和巴力亲嘴”;而大卫一脉在南国内乱与外患的风云诡谲、变幻难测中,仍能坚立不断。甚至当约雅斤王被掳往巴比伦城,民族命脉濒临绝境之际,突然峰回路转,获得释放,且礼遇有加。本书就在这得赎的曙光初露中结束。

张保罗查经《列王记下》第 1 章

祷读:《列王记第 1 章

《列王记》第 1 章

1:1 本书继《王上》22章讲亚哈王死后儿子亚哈谢接位任内发生的事。3:5重提此事。根据一位德国传教士1868年在亚嫩河发现的摩押王米沙的石碑(主前九世纪),以色列人在暗利和他的子孙作王时期,曾统治摩押地。大约在亚哈谢作王的第二年,摩押王背叛,继亚哈谢作王的约兰前往平乱,作战并不顺利。在“暗利王朝”为耶户所篡前,摩押人已取回死海东边的米底巴,恢复独立地位。

1:2 撒玛利亚是北国的京城(建于暗利作王时,王上16:24)。当日的房屋在二楼多建有阁廊,四壁围以木制栏栅,有若今天的百叶木帘,可以透风,又可蔽阳光。以革伦为非利士人所建沿地中海五个大城中最北的一个,多数学者同意为距亭拿西6公里的莫夸讷废墟。

“巴力西卜”一名旧约中只见此处,为迦南人所信的神祇。“西卜”义为“苍蝇”,“巴力”义为“主”。“巴力西卜”即“蝇神”,为司苍蝇之神。苍蝇可传染疾病,迦南人相信蝇神握有散播或阻止瘟疫和疾病的能力。亚哈谢所求问的是跌伤有无痊愈的希望;所求的是神谕,不是治病。

1:3 耶和华神通常总是直接向以利亚或其他先知说话(王上17:2,8;21:17),只间或用使者传话(参王上19:5)。亚哈谢的使者在半路便得到了所要的确实而无保留的答案。因这答案来自以色列的神:他一定要死,不过不是死于跌伤,而是死于背离神(16节)。

1:8 “身穿毛衣”原文作“长有毛发的人”,可指以利亚发长披肩、胡须满腮的外貌;但更可以指他所穿是还没有脱去毛的羊皮或骆驼皮衣,蓬松粗糙,拦腰束上一根皮带,有如大漠牧民。这种简陋朴实,是对王室和上层社会的奢侈生活的一种无言抗议。以利亚的这种外衣不只是先知的记号(王上19:19),且有若摩西的杖,曾用以分开约旦河的水。新约时代施洗约翰也穿着相似的衣着(太3:4);他是基督的开路先峰,百姓以为他就是以利亚(可9:12)。

1:9 以利亚曾在距撒玛利亚不远的路上会晤亚哈谢的使者,现在候在山顶上,等待亚哈谢派来捕捉他的官兵。这位以色列王大概以为只要把先知丢进牢里或者杀害,咒诅的魔力便可祛除,他可以活下去。有人说这山在撒玛利亚城西往以革伦的路上,因那里有不少山丘。

1:10 神当日允许以色列人立王,这王是神的仆人,必须遵守神的命令照顾百姓(撒上12:14-15)。亚哈谢把神给他的权柄握在自己手里,反要捉拿神的先知。火象当日在迦密山从天下降烧尽祭物一样,把来捕捉以利亚的两批人烧灭(王上18:38-39)。第三批来的人态度完全不同,为他们的性命哀恳,承认先知的地位,所得的结果也完全不同(13-15节)。

1:16 以利亚有“烈火的先知”之称,他重申神的刑罚,一点也没有畏惧。亚哈谢死了,他虽为王,也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

祷读:《列王记第 2 章

《列王记》第 2 章

2:3 《撒上》10:5-13提到的一班先知和这里的“先知门徒”,虽起源不详,但一般相信当为撒母耳所创立的训练先知的学校的学生(撒上19:20),在灵性与道德忝堕的时代,有一批年青的斗士为神工作。《撒母耳记》以后没有再提到这些先知,直到以利亚时才再出现,称之为“先知的…门徒”(王上20:35)。训练和活动的中心包括吉甲、伯特利和耶利哥。由于人数颇众,可以推想自撒母耳迄今,这种训练未曾中断。先知集群而居,靠敬奉神的人供养(4:38-44),可能都穿粗皮毛衣,并有特别标志。他们集体或个别说预言,又是爱国爱民族的人。有时国君出征,他们随行(3:11-19)。这群先知门徒受感,知道以利亚快离世;以利沙也知道,但嘱咐不要说出来。以利亚去到伯特利、吉甲(2节)和耶利哥(4节),很可能是与他们作最后一晤。

2:9 以利沙愿“你的灵加倍的感动我”有两种解释:一是说他希望能完成比以利亚大一倍的工作;一是说他这句话的后面有长子可得双份财产的意思在(申21:17),暗示希望能有力量继承以利亚的伟大事业,并作众门徒之首。第一说不可取,因圣灵的力量不可以用人的方法来衡量,一般接受第二说。以利亚的答复是:他虽奉神命立以利沙为他继承人,但要达到他的要求,得看他有没有参透属灵境界的能力和深度(10节)。判断的不是以利亚,而是神自己。

2:11 以利亚和以诺(创5:22-24)是圣经记载中唯一两个未经死亡而为神接去的人。本节描写以利沙眼中所见不经死亡而登天境的景象。他既亲见以利亚离去,他所求的得到神的允许。

2:12 以利亚是以色列良知的真正保卫人,一生不断唤醒同胞远离偶像、回归真神。以利沙看见火车火马,从心底里发出称羡与赞美:以利亚是保卫以色列的战车战马(参13:14)。

“把自己的衣服撕为两片”表示哀伤和追念。

2:13-14 事实证明以利沙已有和神交通的能力,是以利亚的先知事业的传人(或“外衣传人”),因神已给他力量,可以象以利亚一样分开河水。

2:15 “耶利哥的先知门徒”即2:7的那50个门徒。他们“俯伏于地”,接受以利沙为神的发言人。以利沙准他们去寻找以利亚,以证明他说话的权威(18节)。

2:19 耶利哥是当年约书亚曾咒诅之城(书6:26)。此地居民现蒙受昔日不遵神命遗下的祸(出23:25-26;申28:15-18)。“水势恶劣”原文作“水坏”。有的学者说,耶利哥地层复杂,水源与有辐射衰变的地层接触,饮了这种沾有辐射水的人,生育能力受影响。“土产不熟而落”原文作“土地不生产”,可指妇女流产,因此处所用原文通常为流产的意思。依自然的解释,地层变动固可使水源染到辐射,也可去掉污染而使水清洁;这种变动操握在神手中。此水源因以利沙的神迹而治好,故又称“以利沙泉”,一般认为即今天近耶利哥城的“苏丹泉眼”。

2:20 “盐”是洁净的象征,也有保存的作用(利2:13;民18:19)。以利沙用未沾染不洁的新瓶来为神工作。神永远信守与人立的约,只要接纳祂为主,便可得到生命(21节)。治好水的不是盐,而是耶和华神。

2:23 称人“秃头”是讥刺也是侮辱(赛3:17,24。古代希伯来人极少秃头;即令秃也有帽子遮住,人不能见)。但这群少年的“戏笑”不只侮辱人,而且发自一种不相信的心。以利沙刚刚看见以利亚升天回来,他们不信神有此能力,所以说“上去吧”,意思是:“你的老师既然升天,你何不也跟着去!”伯特利城为北国拜金牛犊的中心(王上12:29),居民心目中没有神;年轻一代看不起神的正直先知。以利沙奉神命咒诅,是因为神的名不容亵渎,对不信的罪不容让步。

“童子”:原文作为旧约用字,包括40以下的人在内。约瑟十七岁时仍称为“童子”(创37:2)。母熊“撕裂”童子,按原文只是加以伤害,并无杀死或毁灭的意思。

祷读:《列王记第 3 章

《列王记》第 3 章

3:2 暗利王朝所作的恶事,包括继续拜耶罗波安所立的金牛犊,把西顿国的巴力和亚斯他录引进以色列。约兰作王后虽然把巴力的柱像从撒玛利亚除掉,并未禁绝敬拜巴力;要到耶户推翻暗利王朝,才杀尽国中巴力的先知和祭司,灭了巴力的崇拜(10:19-28)。

3:5 暗利要米沙每年进贡的牛羊等数额甚大。据米沙石碑所记,此时已拒不纳贡。

3:7 北国控管摩押地已有一段时期。出兵平其背叛而又不受北方亚兰人的牵制,最好是绕过死海(9节),从南面攻其不备。这样须经南国犹大地,约兰王因此约犹大王约沙法一同出兵。约沙法见摩押人崛起,终必成犹大国大患,乐得联手,忘了当年与亚哈王联盟攻打亚兰人曾受过先知的警告。

3:11 犹大、以东和以色列三王在沙漠中绕行,到了无水的绝望境地。以色列王等死(10,13节);犹大王想到求问神,并且是亲自去见以利沙,相信先知那里必有神的启示(12节);多少可以看出两国领袖在信仰上的不同处。

3:13 以利沙完全看不起巴力的先知。这句语带讽刺的话,是说亚哈和耶洗别所蓄养的假先知只知媚世,不敢说真话。

3:15 先知很重视音乐(撒上10:5;代上25:1-3),弦琴奏起,可以驱除尘嚣和杂念,集中精神听神说话。

3:16 “这谷”指死海以南的亚拉巴,东边是摩押地的高原,西边是犹大地的丘陵。

3:25 吉珥哈列设是摩押人的首邑(赛16:7,11;耶48:31),义为“坚固城”,位于自北往南去红海大路上。三王彻底摧毁所经各地,只剩下首邑,攻下是旦夕间事。

3:26 以东王的军队可能是三王中比较弱的一环,摩押王打算将之击溃,冲出一条逃生之路。

3:27 摩押王相信遭三王攻击是基抹发怒所致,献长子为祭,以取悦其神(参16:3)。

“以色列人遭遇耶和华的大怒”原文无“耶和华的”字样。“大怒”有“恶心”、“惊愕”之意,可以解作以色列人见此情景,既惊愕又恶心;目的虽未全达,仍决定班师回国。

祷读:《列王记第 4 章

《列王记》第 4 章

4:1 本章至6:7记先知以利沙所行的一连串神迹,让我们看见神怎样看顾敬畏祂的人。人因不信陷在罪恶中,遭受疾病、痛苦和死亡。神愿意人人健康、幸福,甚至予死了的人生命;灾祸乃人自己招来。人若肯悔罪,回转仰望神,不问是以色列人或非以色列人,都可脱祸得福。施行拯救、医好疾病的不是以利沙,也不是他的杖,而是神自己。

这三章一共讲了六个神迹:1,供应油给先知门徒遗下的寡妇(4:1-7);2,书念妇人晚年所得儿子死而复苏(4:8-37);3,消除汤中致死的毒,先知门徒得以疗饥(4:38-41);4,二十个饼吃饱一百个人还有剩余(4:42-44);5,医好亚兰王的元帅乃缦的大痲疯(5:1-27);6,沉斧浮出水面(6:1-7)。

过集体生活的先知门徒可以娶妻。门徒的遗孀负债难偿,依摩西律法可以卖身为奴(卖妻卖子都可以),清偿债项。不过,希伯来人不可以同胞为奴(利25:39),而且到了“禧年”或服侍满了六年,必须给予自由。

4:2-7 神顾惜敬畏祂的人(“他敬畏耶和华是你所知道的”),供应装不完的油来帮助寡妇还债,剩下的还足供一家生活(7节)。这妇人所以能得到神丰富的恩典是她顺服且有信心(5节;林后12:9)。

4:8 书念在北方的以萨迦(书19:18),位于摩利山西南麓,介乎耶斯列和他泊山之间。以利沙很可能是从迦密山来,经书念去他居住的亚伯米何拉(王上19:16);也可能去他常访问的吉甲。

书念妇人环境相当富裕(10,13节),是北国以色列仍敬畏神的人。

4:12 圣经首次提到基哈西;他服侍以利沙,喜欢利用本身地位谋取小利(5:22-24),后来受罚,长了大痲疯(5:27)。

4:21 妇人的信心受考验。她相信神的话得来的儿子,现在突然死去。面对巨变,她没有哭,也没有怨尤,悄悄把儿子放在以利沙的床上,关上门,不让人家知道此事,连丈夫面前都不说(23节);然后赶着驴去迦密山见神人。

4:23 从她丈夫的话中,可知当时要谒见象以利沙这种带有祭司职分的先知,都在敬拜的日子,例如每月初一、安息日和节期。

4:25 从书念去到海旁的迦密山,路程约为40公里。

4:26 妇人严守秘密,见到先知才把心事倾吐。她不明白何以神给了她的又要收回去。她的问题让我们想起约伯的话(伯1:21)。

4:29 以利沙叫仆人基哈西拿了他的杖立刻起程,在路上不可耽延,别问安也不要回答,尽快到达,免得妇人的丈夫发现孩子已死,拿去埋了。“杖”没有复苏的魔力(31节),只是要让人知道,以利沙和与他同在的神将参与其事。

4:35 以利沙见到孩子,第一件事是关上门,向赐生命的神祷告。他象以利亚一样伏在孩子身上,不断恒切祈求(王上17:21)。体力和精神的消耗一定很大(参路22:44),所以必须起来走一走,又再继续。

“喷嚏”是孩子已有呼吸,生命恢复的征象。

4:38 很可能就是8:1所说的七年的饥荒。“坐在他面前”:指先知门生在以利沙面前受教。

4:42 这是北国敬畏神的人给先知的供奉,带来的是初熟的大麦作的饼、初熟的果子和五谷。这些本为献给祭司和利未人的食物(申18:1-6),可见这些先知的崇高地位,是耶和华真正的代表。

祷读:《列王记第 5 章

《列王记》第 5 章

5:1 这里的亚兰王当为便哈达二世(看王上20:1)。他在哈薛以前作王,曾围攻撒玛利亚城(主前853年),也曾在其后战胜过亚述人。

本节和3、6、7、11的“大痲疯”一词所用的希伯来文可指各种影响皮肤的疾病,与今天的大痲疯不同。

5:2 北国亚哈王曾与亚兰王缔有和约(看王上20:34),在争夺基列的拉末一役,亚哈战死之后(王上22:35),边境零星战斗时有发生。这个被掳的以色列小女子,在主母面前勇敢见证神的大能。

5:5 要知道乃缦所带的金银的价值,只须和暗利购买整座撒玛利亚山的代价比较(“二他连得银子”,王上16:24)。他带去的也是以利沙所拒绝的,是价值连城的礼物。

5:12 亚罢拿是今天的巴拉达河,流经大马色城中。法珥法为今天的爱威河,流经大马色南方;河水清澈,不象约旦河浑浊。神要乃缦知道,治好疾病不靠河水,而是人听信又顺服地履行神的话(14节)。

5:13 今天的人用尽人的方法医治不好灵性的病,只有象乃缦,谦卑接受神,所得的医治是完全的,“好象小孩子的肉”那样洁净。

5:16 先知要人勿追求金钱、名誉。藉着乃缦,神的名能在异邦彰显,其价值非金银可以衡量。以利沙的仆人受到刑罚(26-27节)。

5:17 异教信仰中的神祇多和土地不可分,只属于一地、一族或一邦。乃缦认为他若敬拜耶和华神,必须把以色列的泥土带点回去,也许用来筑坛献祭。这虽是无知,不认识耶和华神乃普天下人的主,但也看出他寻求神的真诚,可令背叛不信的以色列人汗颜(13节)。

5:18 “临门”是亚兰人的风暴之神,但叙利亚以外的民族也拜此神。乃缦说他心已全属耶和华,但格于环境和责任,须伴随亚兰王到临门庙,并向偶像屈身。这样看来,临门当为那时的叙利亚主神。

5:19 以利沙没有直接答复乃缦所提问题,表面看去,他似已同意。事实上,这是一个信徒在异教环境中如何自处的问题,必须顺着神的带领和恩佑来作取舍。求良心之所安应是一个指导原则(“平平安安地回去”)。

5:26基哈西应该明白,无一事可瞒过无所不在的神。此人贪恋世间钱财和享受,实不配作先知的仆人。以二他连得银子换来大痲疯,和犹大为了三十两银子卖主换来死亡(徒1:18),如出一辙,是我们的好警戒。

祷读:《列王记第 6 章

《列王记》第 6 章

6:1 我们同你所住的地方过于窄小:先知门徒不断增多,因此原来住的地方也越来越拥挤。本节没有提及当时宿舍的具体位置,也无从知晓,但是从上文可以推断很可能是在耶利哥。因为当时包括伯特利在内的很多地方都有先知学校(2:3,5),其中耶利哥是离约但河最近的地方。

6:3 “仆人”在希伯来语中为“奴隶”或“信服”。先知门徒在以利沙面前称自己是“奴隶”,足以证明以利沙在众先知中的地位和权威。另外,先知门徒请以利沙与他们同行到河边伐木的事件可以理解为以下两点:①他们有不详的预感,怕在伐木时发生意外。所以他们相信若有以利沙同行,他们就可以安心地伐木。事实也如此,以利沙使斧头失而复得,解决了难题(5-7节)。②期待以利沙与他们同行能够发挥强有力的领导能力。他们的举动从侧面反映出了他们认可以利沙就是神人。这同样适用于信徒今天所做的任何事情。信徒每做一件事情时,首先要信一切在乎神,并把事情的结果交托给神(诗56:4)。即在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认定神,神就必指引信徒的路(箴3:6)。

6:4-5 这里把前后两句都翻译为“砍树”,但是希伯来原文中两句的意思却不同。第4节的“树”是指普通的树木,而第5节的“树”是指“大梁”或“椽木”。所以共同翻译和RSV将两句分别翻译 为“树”和“用于大梁的树”。由此可推,先知门徒的斧头很可能就是在砍伐大树时掉入水中的。

6:6 有些学者试图用自然法则来解释本节的神迹。但是很显然,作者的目的是想通过这一事件突显以利沙作为先知和作为领袖的能力,而不是要记述行神迹的方法或超自然现象。

6:11 对以利沙的名声毫无了解的亚兰王的愚蠢导致了他的惨败。即他单纯地以为名扬近东地区的以利沙先知只是个算命先生,却不知道他是神的先知。

6:15-16 属世的眼睛与属灵的眼睛。①仆人的眼睛:仆人只看到了围困多坍城的亚兰军队,并被吓得惊慌失措。属世的眼睛往往从人的角度去看事物,这样做常会遭到神的责备(太16-21-23)。②以利沙的眼睛:以利沙看到了天军多于亚兰军队,所以毫不畏惧。信神的人之所以理直气壮,是因为他们看到了那看不见的(出14:1-14)。同样,当信徒陷入困境时,不要只看到眼前的困难,而应当看到神的手在背后做工。

6:18 使他们的眼目昏迷:创19:11中也用了同样的词语描述。此处的“使眼目昏迷”并非指真的如此,而是指利用他们的疑惑之心,使他们陷入自己的陷阱中。

6:19 亚兰军队眼目昏迷,便跟随以利沙去了。若信徒属灵的眼目昏迷,任凭撒旦诱惑摆布,好象飞蛾爱火,飞入火海一样。

6:22-23 真正能够胜过敌人的,并不是用刀或武力,而是用仁慈和爱。同样,能够使顽固不化的心灵归向主基督的,并不是有条有理的论证的胜利,而是打动人内心的真爱(约壹3:16;林后5:14)。

6:24 本文记录了亚兰王便哈达进攻以色列,却被神的能力所驱逐,仓慌而逃的事件。可通过两方面来说明这一事件:①发生战争时以色列的状况(24-33节):随着战争的拖延,被包围的以色列百姓承受了极度深重的饥饿和经济恐慌的煎熬。而实际上这也是神的旨意。因为以色列王追随耶罗波安的罪,使全以色列在神面前犯了罪(13:1-3)。可见,神会通过惩诫使他的百姓重新回到神面前(撒下7:14)。这不仅体现神的公义,也体现神对他百姓的爱(箴3:12;来12:6;赛42:6)。因此信徒不应该厌烦惩诫(箴12:1),或轻看管教(来12:5),要忍耐到底,这样才能显明是神的儿女。②以利沙的预言及应验(7:1-20):以利沙宣布了撒玛利亚的饥荒结束、经济活动将恢复正常的预言,并且预言不相信此预言的那位军长将受到审判。

6:24 此后:希伯来语一般用作单纯连词。即并不表示上下文有连续性,而仅仅用作叙述性副词(撒下8:1;10:1;13:1;代上18:1;19:1)。由此可见,本节的“此后”并不是连接前后事件的时间副词。

6:25-26 生动地描绘当时的紧张局势。对于饥饿的恐惧,导致平时并不值钱的驴头急速涨价。当人的所有希望都破灭而伏服在神面前时,神的爱便应允人所愿的一切,神的作为便临到人。

6:27 耶和华不帮助你,我从何处帮助你:说明撒玛利亚城内饥荒深重,没有人可以帮助那里的百姓,连君王也无能为力。君王如此说,并不是因为他对耶和华有着坚定的信仰(31-33节),只是为了强调事态的严重性(5:20)。

6:30 贴身穿着麻衣 :“麻衣”一般在忏悔或悲痛时穿戴。以色列王在王服下面穿了麻衣,这表示他对撒玛利亚城所面临的灾难有了忏悔之心。、

6:32 凶手之子:指“亚哈之子约兰”。因为无论从血统还是从气质上,约兰都是杀人狂亚哈的亲生儿子(王上21:19)。但是此处的凶手之子并不仅仅具体指家谱中的某个后裔,而应当理解为“杀人狂或残暴之徒”的统称(撒上20:30)。因为当法利赛人因不信神而密谋杀害耶稣时,耶稣责备他们是“

:《列王记第 7 章

《列王记》第 7 章

7:3-4 本文表现四个大麻风病患者必死的决心。根据利13:46;民5:3,大麻风病患者 要被赶出营外,过着与社会隔离的生活。他们的境况最糟糕,不仅受病魔的折磨,还被社会歧视和冷落,更是饥寒交迫,只能等待生命耗尽。所以他们四人冒着生命危险,打算闯入亚兰的军营(4b)。大麻风病患者去亚兰军营并不是要去投降,而只是为了弄一些粮食吃。

7:6 车马的声音:黄昏的时候,旷野远处传来雷鸣般的声音,是天军进军的声音。这声音促使惊慌失措的亚兰军仓慌而逃,同时使勒在以色列人脖子上的圈绳松开了。

7:7 黄昏:在希伯来语中是指“日出(伯7:4)或日落(箴7:9)时出现的红霞”。所以部分学者认为大麻风病患者进入亚兰军营的时间应该是凌晨的日出时分。但这一观点与9节矛盾,所以不成立。此外,本文写到亚兰军逃跑时撇下马和驴,这说明当时亚兰军惊慌失措,无暇顾及其它。

7:8-9 记述四个大麻风病患者进入亚兰军营后所发生的事情。①满足食欲:吃饭和睡眠是人的最基本的需求。大麻风病患者为了满足食欲冒了生命危险。②满足物欲:解决了饥饿问题,下一步就对钱财起了贪念。大麻风病患者也不例外。人们总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全力以赴,但是欲望似乎永远也得不到满足,反而增加了空虚和不满(诗39:6 ;哈2:9 ;提前6:9-11)。耶稣将此比作撒在荆棘里的种子,就是人听了道,后来有世上的思虑,钱财的迷惑,把道挤住了,不能结果(太13:22)。所以信徒不要“为生命忧虑吃什么,喝什么;为身体忧虑穿什么”(太6:25,31),因为神为他的子民早已预备了这些基本的生活供应。③后悔:大麻风病患者后悔自己的自私行为,开始为城里挨饿的兄弟姊妹们着想。

7:10 大麻风病患者马上回城,把自己所目睹的情况毫无夸张地、如实地告诉了人们。耶稣的门徒也把他们所听见的、亲眼看过的、亲手摸过的福音原原本本地传给了人们(约壹1:1-3)。与之相反,当撒但诱惑夏娃时,夏娃却把神的诫命按自己的理解去解释了(创2:17;3:3)。结果中了蛇的诡计,而受到了神的诅咒(创3:16)。可见信徒正确理解神的道是非常重要的,否则他所传的道只会成为撒但的工具。就因为潜在着这样的危险,使徒彼得才强调说“经上所有的预言没有可随私意解说的;因为预言从来没有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彼后1:20,21)。

7:12 以色列王已经听过以利沙的预言。尽管如此,当大麻风病患者报告情况时,他仍以为那是亚兰军队的圈套。不信的人总是如此,只相信合乎常理的事情,所以即使神迹已经在眼前发生也会否认。同样,法利赛人也把自己的遗传放在了神的诫命之上,用传统观念判断一切(太15:3 ;可7:13),甚至不相信耶稣所行的神迹(约9:1-34)。

7:13 马和城里剩下的以色列人都是一样:即是指这些“马和城里已死的或还存活的所有以色列众人一样”。换言之,这些马与其他人一样,留在城中也只有饿死。如果去了敌营,最多象毫无还手之力的撒玛利亚城的人一样也是一死,反正结果都是一样的。

7:14 两辆车和马:?“车”在希伯来语中有多种翻译(13:7;申24:6;士9:23;撒下8:4)。因此不同的译本对本节的翻译也各不相同。但是,一般一辆车有两匹马,加上备用马就有三匹,所以两辆车要用五匹马。

7:15 他们就追寻到了约但河:侦察兵不仅去了亚兰军的阵营,还随亚兰军逃走的路线追到了约但河边。而此时亚兰军已经放弃了攻打撒玛利亚的念头,过约但河撤回了本国(23:26;诗48:6;104:7)。一路上还扔下很多物品。就这样,以色列百姓蒙神的帮助,不仅不费吹灰之力就退了敌,还获得了很多战利品(诗62:11)。

7:16-17 记录了两个预言的应验:①经济的复苏:以利沙曾向王预言“一细亚细面要卖银一舍客勒,二细亚大麦也要卖银一舍客勒”(1节),这一预言果真成为了现实。当时撒玛利亚城内的饥荒严重到了食子的程度,但在一夜之间恢复了正常,这完全超乎人的想象。②军长的死:以利沙曾对不信神话语的军长预言说“你必亲眼看见,却不得吃”,而这一预言也准确地实现了。他在城门口弹压的时候,被众人踩死,而没有吃到那些食品。轻视神的军长就这样在撒玛利亚城获得拯救的时刻悲惨地死去了。不信神的人下场就是如此。出埃及的途中,除了约书亚和迦勒外,其他人均不信神的应许,埋怨神,并背叛领袖摩西,结果最终没能进入应许之地。希伯来书的作者把这一历史事件解释为,因为他们不顺从神,所以没能进入安息(来3:17-19;4:5,6)。同样,因为法利赛人拒绝接受神子耶稣,所以救恩便临到了外邦人(罗11:11)。神通过耶稣基督成就了比本节记录的更大的救赎。不信救恩的人,就象被踩死的军长,听到了救赎的信息,却没有得到救赎而死去了。

:《列王记第 8 章

《列王记》第 8 章

8:1 本节至6节继续4:8-37所记书念妇人的故事。这件事发生的时间有两种解释:一是说发生在以利沙的仆人受罚长大痲疯之前(5:27),也就是紧接4:37之后,因为基哈西仍可自由活动,与人交往。一说此事发生时,以色列已不是约兰作王,而是耶户时代。耶户是新王,想知道以利沙的事迹;若是约兰,他与以利沙交往甚多,不会要基哈西追忆往事。基哈西所得的是一般皮肤病,可以与人往来,不是今天的大痲疯(看5:1注)。有的人还推算出此事发生在主前838年,正是耶户作王的时候。两种解释以后者较多可能,但难确定。

8:6 “太监”原文作“官”,因须与书念妇人办事。此“官”(saris)或为一太监。“田地的出产”:指从田地得来的收入。这妇人敬畏神,又懂得供应神仆人的需要(4:8-10);神给她恩典的丰富也是好得无比。8:7 本节至15节记叙以利沙去大马色完成神交托他老师以利亚的任务(王上19:15-16):立哈薛为亚兰王。他在亚兰王便哈达患病时来到叙利亚的京城。亚述王撒缦以色三世的大事记,载有他在主前846年战胜便哈达和主前842年战胜哈薛的事。以利沙访问大马色当在主前843年前后。

8:12 耶和华对以色列民的刑罚极之严厉。本节所列数项为当日战胜的一方对战败者视之为当然的行动。先知预睹来日,不禁悲哭。

8:13 神命以利亚膏立哈薛,此事由以利沙执行时,并未如膏立一国之君那样用油倒在他的头上,只把神的指示郑重地向他宣布。“膏”为赋予责任的意思,。先知未肯定哈薛为合法继位人,也未要他暗杀前王。哈薛的暴虐出诸内心。

8:16 犹大王约沙法效法他父亲的所为,在他任内最后四年,立子约兰为王,共同执政。

8:18 约兰娶了北国亚哈王的女儿亚他利雅为妻,此女把她父亲拜巴力的恶行带到南国。她不可能是亚哈和耶洗别生的女儿(看26节;代下18:1),但左右约兰,引他作恶,尤胜耶洗别之于亚哈王(代下21:6)。

8:21 撒益在何地,一般有两说。传统认为即“琐珥”,在死海南边摩押人境内(创13:10);但更可能是距以东边境不远的“洗珥”(书15:54)。此村位于希伯仑东北,适宜作指挥中心,进攻包围犹大军的以东人。此役犹大人惨败,退回本国。

8:22 立拿的确切位置不详。当年约书亚不惜发兵攻取此城(书10:1-5,29-30,32,39),可见地位相当重要。在分给利未人的犹大和西缅业地上的九个城邑中,立拿排名仅次于希伯仑(书21:13;代上6:57)。从此处未有约兰对立拿用兵的记载,可见立拿人独立的计划已成功。

8:25 亚哈谢继他父亲作南国的王,在位不到一年。他是约兰的幼子。非利士人和阿拉伯人进侵犹大,掳去亚兰众子,只留下亚哈谢(代下21:17)。

8:28 亚哈谢年纪虽轻,却与他外祖父亚哈一样好大喜功,居然约同北国的约兰王(他的舅父)去和亚兰王哈薛打仗。约兰受伤,在耶斯列休养,亚哈谢去看他,同为耶户所杀(9:24,27)。耶户继约兰为以色列王。

:《列王记第 9 章

《列王记》第 9 章

9:7 暗利篡夺而得的王朝,因耶户灭绝亚哈全家而告终。北国短短九十年中(主前930-841年),朝代迭更。9节提到耶罗波安、巴沙和暗利三王朝。在巴沙之后尚有心利,作王只有七日。“亚哈的家”即暗利王朝。

9:13 这些臣仆将衣服铺在台阶上,叫耶户坐在其上,拥他为王。

9:15 耶户为王的事绝对保密,不容人出城报信,好趁在耶斯列养病的以色列王不备,把他杀了。

9:20 耶户推翻“暗利王朝”,建立“耶户王朝”,历五代而亡。

9:22 “淫行”指耶洗别弃绝耶和华,引进巴力的崇拜。宗教信仰上的背信是淫行,巴力祭祀仪式上更有实质的淫乱。

9:24 耶户先弑以色列王约兰,将尸体抛在拿伯的田里。这块葡萄园是约兰的父亲亚哈陷害拿伯强夺得来(王上21:1-16,19;22:38),后来亚哈悔悟,神的刑罚乃降到他的儿子约兰身上(王上21:27-29)。

9:27 以伯莲姑珥的坡在耶斯列平原南部。圣经没有说明耶户杀灭亚哈全家时,何以连大卫的后裔亚哈谢也杀了。可能因亚哈谢为亚哈王女儿亚他利雅之子,恐怕母子情深,会为亚哈王报仇。

9:36 先知以利亚许多年前就已预言耶洗别的结局。神藉先知说的话,耶洗别一生置若罔闻,现在完全应验。

9:37 耶洗别大势已去,仍图作困兽斗。她打扮一番,涂上黑眼盖,然后坐到窗户前,象埃及女王接见臣民一样,向耶户招呼,出言讽刺也带威胁,称他做“杀主人的心利”,问他是否平安。四十五年前,心利弑以拉(王上16:9),杀了他父亲巴沙全家(王上16:11),但在位只有七天。耶洗别此问等于警告耶户,当心会象心利一样凶终隙末。

:《列王记第 10 章

《列王记》第 10 章

10:1 撒玛利亚城防御坚固,如同一个城邦,是暗利王朝的权力中心,完全在王室的控制下。耶户此时在耶斯列,虽已消灭了约兰王和耶洗别,但如何取得撒玛利亚,尽歼王朝遗裔和余党,仍是十分棘手的问题。

耶户用书信通知撒玛利亚的领袖(此处的“耶斯列”有些古译本作“城中”,因耶户是在耶斯列写信,后来七十个王族的首级也是送到耶斯列城,故这些首领应在撒城。)包括三种人:1,控制撒城的官(“首领”),这些都是由王任命的,包括军队统领;2,长老,百姓的代表,有如元老院的元老;还有3,教育王家年轻一代的太傅们。信中要他们选出继位的王。

“七十个儿子”:2节说这是约兰(“你们主人”、“坐他父亲的位”)的众子。“儿子”应指亚哈王室所有的后人,包括亚哈的孙子和曾孙。“七十”有“许多”的意思。10:3 耶户的策略是软硬兼施,城中首领若选不出贤能继位,又不能接纳他为王,则不妨一战。

10:5 “家宰”为宫廷的行政官,权同首相。“邑宰”是撒城军事指挥官。

10:8 把王室众子的首级堆放城门口示众,既有警戒作用,也可以要全民归顺新王。这种手法相当残酷,可能取法亚述人。亚述王象撒缦以色等人喜欢把人头堆在城门口,以警告反抗者杀无赦。

10:9-10 耶户公开承认国王乃他所杀,与百姓无关;国王和众子的被杀是咎由自取,因旧朝作恶太多,耶和华神的先知以利亚早已预言其灭亡。

10:11 耶户所为已超出亚哈家族范围。他为了巩固自己政治地位,尽歼异己。

10:13 “亚哈谢的弟兄”应作“亚哈谢的亲戚”,因亚哈谢是在非利士人侵掠犹大地时,约兰王唯一幸存的小儿子(参代下21:17)。亚哈谢是亚哈王的外孙(8:17-18,26),他的这批亲戚可能在8节所记撒玛利亚城大杀戮前离开犹大,现在正在去耶斯列的路上,还不知道国王和王后已被杀,适遇耶户从耶斯列去撒玛利亚,悉遭杀害。

10:15 “利甲的儿子约拿达”:利甲是个敬虔的家族,以游牧为生,《代上》2:55提到此名,当属摩西岳父的基尼族,随以色列人入了迦南。从《耶利米书》35章所记,可知约拿达是北国以色列人中一个力守正道的领袖,团体中人不喝酒、不盖房屋、不撒种,也不栽种葡萄园,坚决反对敬拜巴力和一切农业社会的习俗,终年住在帐篷里。二百多年后,在犹大王约雅敬的时候,约拿达的后代仍谨守不逾。

耶户邀约拿达同行,当在取得他的支持,来歼灭拜巴力的人。“向我伸手”是伸手击掌,握住对方的手,以示支持。

10:19 本节至28节记耶户如何一举尽歼拜巴力的众人的事。耶户已掌握撒城大权,又有民间崇敬的约拿达相助,于是下令一切拜巴力的都来开个大会。为免误杀不是拜巴力的人,进庙的都穿上礼服;还叫巴力的祭司仔细检查,不要让拜耶和华的人混入大会中(23节)。

10:24 约拿达坚决反对拜巴力,不会向巴力献祭,献祭的是耶户(参25节)。原文为“他们进去”,指耶户和拜巴力的人。希腊文《七十士译本》只用单数“他”,与25节说“耶户献完了燔祭”一致。

10:25 “巴力庙的城”指巴力庙的内坛,那里立有巴力的柱像。

10:29 耶户肃清巴力极其彻底,但没有废除建于伯特利和但两地的金牛犊。若能废此,当可促使北国的人回耶路撒冷敬拜,走上南北复合的道路。耶户没有离开当年耶罗波安另立门户的宗教政策(31节),他的王朝只延续四代:约哈斯(13:1)、约阿施(13:10)、耶罗波安第二(13:13)、撒迦利雅(15:8),连他自己一共五代。但这是北国历史上最长的王朝,共历89年。

10:32 北国在耶户时代,受外国,特别是亚兰王(叙利亚)和亚述的欺侮最甚。“割裂以色列国”亦作“缩小以色列国版图”,是以色列国势削弱的伊始,以后日益衰微,终至为亚述所灭。《申命记》28章所列举的祸,诸如被掳,在“天下万国中抛来抛去”(25,36,41节),后来一一临到。

10:33 北国约旦河东的土地都为亚兰王哈薛攻占,到耶罗波安第二始获归还一部分(14:25),以争取以色列王共抗亚述。

:《列王记第 11 章

《列王记》第 11 章

11:1 亚他利雅是北国暗利王朝亚哈王之女,犹大王约沙法与亚哈家联姻,娶此女为媳(8:18)。这件事不但令南国犹大陷入拜巴力的大罪中,大卫家几乎遭灭门之祸。

亚他利雅所剿灭的王室,主要为亚哈谢的子女,也就是她自己的孙辈。南国王室所余子孙已很少。亚他利雅的丈夫也就是亚哈谢的父亲约兰接约沙法的王位时,已把他自己的兄弟全杀掉(代下21:2-4)。耶户又把王室的亲戚四十二人杀害,其中当不乏约兰已死兄弟的儿子。约兰的众子早年为非利士人杀尽,只剩亚哈谢一人,现在亚哈谢也死了。耶和华神从大卫一脉兴起后裔来拯救全人类的计划,面临严重威胁。

11:2 约示巴或为约兰王与另一妻子所生的女儿,嫁给祭司耶何耶大为妻(4节;代下22:11)。亚哈谢被杀时年22岁,儿子约阿施此时大约刚满周岁(参3,21节),还须乳母喂养。神预备约示巴和耶何耶大这对夫妇,从要遭杀害的诸王子中救出约阿施,藏在圣殿中。

11:3 约阿施能在圣殿里藏躲六年,可能是亚他利雅根本不知道亚哈谢还有这个儿子。当日王室子女多住尊贵人家受教养(参10:6),约阿施可能为其一。其次,祭司可以把约阿施当作自己的子女,在圣殿的环境中养育。

亚他利雅为恶比耶洗别更胜一筹。她剿灭王室,占夺王位,是南、北朝时唯一的女王,在位六年。但圣经没有照一般记载新王登位方式,说她“作犹大王”,也未说她登位的年龄和作王的年数,只说“亚他利雅篡了国位”。她来自北国王族,并非大卫一脉,但嫁为王后,仍在大卫家谱系内。王位继承人约阿施这时正在圣殿中长大,神应许赐给大卫的“灯光”继续点燃。

11:4 耶何耶大在亚他利雅霸占国位时作大祭司,是推翻她的计划的主持人(代下23章),也是圣经记载中唯一娶公主为妻的祭司。因这次对国家和大卫家有功,死后葬在大卫城列王的坟墓里(代下24:16)。

“迦利人”是从小亚细亚西南的迦利亚请来的雇佣兵,负责王室警卫。据《代下》23:1所列,五位百夫长都是以色列人。参加立幼子为王的还有利未人和百姓的首领。

11:5 耶何耶大要在不引起亚他利雅的疑心下,调动兵力。第一步是把警卫部队的头领找来秘商,领见密藏了六年的幼王,并在殿里发誓,共拥幼主。

第二步是安排在安息日发动。五班卫队中,有三班在安息日值班,一班守王宫,一班守苏珥门,一班看守护卫兵院的后门。这三班人要轮流来守卫圣殿。另外安息日休班的两班人,取消休班(代下23:8),来圣殿护卫新王。这样,新王在圣殿里有三班人保卫(平常安息日只有两班人)。

这天是安息日,还可能是一个宗教节期,许多敬虔的人都来了耶路撒冷,所以有“国中的众民”参与其事(14节)。

此举部署严密,上下齐心,亚他利雅孤立无援,也无力制止,回到王宫时为拥立幼王的军队所杀(16节)。

11:10 “大卫王的枪和盾牌”:盾牌或为大卫当年从琐巴王那里夺来的金盾牌,后来带到耶路撒冷,献给了神(撒下8:7)。“枪”原文为单数,应指大卫自己用的长枪,存在殿里,现在取出来为新王加冕之用。

11:14 幼王所站的“柱旁”,应为圣殿门口两根叫做波阿斯和雅斤的大铜柱之一,象征神与大卫所立之约,坚固他的王位到永远。

11:17 新王和民在这里与神立约,重申神当日与摩西所立之约。犹大国民与王室背离耶和华神多年,值新王膏立之际,必须向神重申盟誓。王与百姓之间也立约,规定权利和义务(参撒下5:3)。

:《列王记第 12 章

《列王记》第 12 章

12:2 约阿施作王时才七岁,收藏他又膏他为王的耶何耶大作了他的顾问。约阿施在位初期积极向善的许多施政,耶何耶大功不可没。他担任大祭司期间,约阿施忠心侍奉神,“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可是耶何耶大一死,约阿施开始听信亲巴力的顾问的话,让百姓又去侍奉偶像(代下24:17-18)。

12:5 圣殿在亚他利雅统治期间受到严重破坏(代下24:7),何况建成已一百二十余年,受风雨侵蚀,又乏维修,毁损的地方甚多。

12:7 约阿施已满三十岁,大祭司耶何耶大年事已高,无力管治祭司。祭司的纪律甚差,收了修殿的奉献,却无行动,他因此决定亲自主持修理圣殿的事,规定从百姓来的收入不再归祭司(9节),祭司从前收到的钱也不用拿出来供修殿用(8节)。这样,收取奉献和修殿的权从祭司手中取了过来。然后他向百姓保证,以后收到的捐献,一定用于修殿,并指派祭司看守奉献柜。百姓奉献十分踊跃。约阿施命令宫廷的书记管理圣殿的财务(10节),修殿的费用直接交给督工,完全不经祭司。所有收入全作修理用(13节)。等到圣殿修好后,还有余款,才用来置备殿里的圣器(代下24:14)。

12:16 祭司的生活所需,依律法自百姓献祭所奉的银子中取用。

12:17 迦特本为非利士人居地,罗波安把它建为设防城,归由犹大国管治(代下11:8)。亚兰王哈薛的军队人数不多,却在犹大全境肆虐,包括迦特,杀了不少人,又在耶路撒冷抢掠(代下24:23)。

12:20 约阿施不念耶何耶大抚养、教育和辅佐之恩,晚年离弃神,受到祭司撒迦利亚(耶何耶大的儿子)的责备,居然用石头把他打死(代下24:20-22)。臣仆不满此举,起来背叛,把王杀了。

“悉拉的米罗宫”:很可能是建于旧大卫城朝欣嫩谷斜坡上的那个防御工事(看撒下5:9),现在用作军营。约阿施被杀前住在这里。

:《列王记第 13 章

《列王记》第 13 章

13:1 亚比雅:于B.C.913登基,是犹大的第二代君王。根据列王纪的记载,他追随他父亲罗波安的路施行邪恶的统治。

13:3 类似的事件有:①约书亚的军队击退亚摩利五王的进攻(书10章);②基甸的三百勇士击破多如蝗虫的米甸军队(士7章)等。可见,战争的胜败不在于军队的多少或战术的优劣,而在于神的主权。因此,作为十字架军兵的信徒,即便面对声势浩大的撒但的势力,也不用惧怕,因为基督已经伤了撒但的头,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创3:15;太4:1-11)。

13:5 亚比雅为了谴责耶罗波安的叛逆,辩护南犹大王朝的正统性,引用了“盐约”。他把大卫王朝和盐约联系在一起,目的就在于:①强调大卫“盐”约的永恒性;②辩护大卫的子孙罗波安和亚比雅的即位是合法的。同时披露:①北以色列的建国本身违背了神的约,是悖逆的行为,②因此他们对付犹大是不正当的行为。

13:7 无赖的匪徒:无赖是指“虚浮和变化无常的人”,“匪徒”的字面意思是“衣冠禽兽”、“不良分子”。可翻译为“无赖”或“流氓”。

13:9 虚无之神的祭司:指责了堕落的北以色列的领袖。他们不仅可以买卖祭司职位,非利未人也可以当祭司,而且侍奉伯特利和邱坛上的偶像。因此他们只能是“虚无之神的祭司”,而不是神的真正的祭司。今天也有一些教会的领袖追求“名利、权力、物质”胜过追求耶和华神。这些人虽然有着神的仆人的名分,但他们只不过是“虚无之偶像的仆人”。

13:14 吹号:圣经中的号角严格地讲不是乐器,而是传递信号的工具。在宣告新月、安息日的开始、重要人物的死时使用。

13:15 即战士和祭司一起呐喊。犹大的军队在进退两难的危机关头,在采取军事行动之前首先向神求救,就因为如此才取得了胜利。今天的信徒也应当把它应用到自己的生活之中,在遇到苦难和迫害时,不要向世俗或人的力量求救,而是要依靠神的权能,恳切祷告,那么就象囚禁保罗和西拉的监门立刻全开一样,所有的困难都将被排除。

13:16-20 犹大胜利的原因 :犹大军队取得奇迹般的胜利的原因就是他们完全信赖神,而以色列军队战败的原因在于过于依赖军事力量而遗弃了神。人的力量和智慧只会使人变得傲慢,自以为能战胜一切(耶9:23),但终究如消失得无影无踪的云雾般(雅4:14),在神的权能面前无能为力。有关犹大军队的出征路线和征服的城邑,请参见地图:

13:30 耶和华攻击他,他就死了:耶罗波安究竟是病死,还是战死并不明确,但作者强调他是因神的审判而死。在人而言,他的死也许是突然的,但事实上是他自己把自己一步步推向了死亡。

:《列王记第 14 章

《列王记》第 14 章

14:2 亚玛谢作王29年应包括与他儿子亚撒利雅共同执政的24年在内。亚撒利雅在亚玛谢为以色列王约阿施打败被擒后(13节),便被立为王(21节)。

14:7 “盐谷”:死海南边的平原。“西拉”:以东的首都,在死海南约80公里,其名有“石城”的意思。

犹大王亚玛谢有意重新取得以东的控制权。约兰作王时,就曾出兵平定以东人的叛变,大败而归;以东脱离犹大独立(8:21注)。亚玛谢为达此目的,甚至打算从北国招兵助阵,为神人所责。他后来得神帮助,在盐谷大胜以东人,陷其京城,夺回其地的控制权(代下25章)。

14:9 以色列王见亚玛谢战胜以东后,心高气傲,要和他较个高下,用寓言来奚落他,以挫其锐气。他把自己比作香柏树,对方只是棵无足轻重的小荆草,不堪一击。

14:11 犹大的伯示麦在耶路撒冷西(王上4:9)。

14:13 以法莲门在耶城北,角门在耶城西,以色列王所拆毁的只是城墙一小部分,后来在亚撒利雅(乌西雅)作王时修复。

14:14 以色列王约阿施(主前799-784年)带了一批人质回撒玛利亚,犹大王亚玛谢可能在其内(13节)。《代下》记其事时,认为是亚玛谢“寻求以东的神”的刑罚(25:20),以致被擒,成为人质。约阿施掠去金银不会太多,因亚兰王攻打耶城时,犹大王约阿施(主前836-797年,与以色列的约阿施同名,但非一人),已把圣殿和王宫“所有的金子”都给了他(王下12:18)。以色列王约阿施带走人质,以要胁更多贡物。约阿施死后(主前782年),亚玛谢还活了15年(17节);后来回耶路撒冷作王,不久为人所杀(主前787年,20节)。

14:19 拉吉是犹大国的重要设防城(代下11:9),在耶路撒冷西南40公里。希西家与亚述王西拿基立作战的记述中,屡次提到此城(18:13-17)。

14:21 亚玛谢的儿子继他作王,名叫亚撒利雅,又名乌西雅,前者的意思是“耶和华已帮助”,后者是“耶和华是我的力量”,在意思上密切相连,当时或同为人所用。

亚撒利雅接续父亲作王的事,极可能发生在亚玛谢被掳作人质期间,故作王时期与其父有许多年的重叠。

14:22 以拉他位于阿卡巴湾,靠近以旬迦别。所罗门曾用此城发展他的船队。因属阿卡巴湾区的重要港口,一向为外国垂涎。亚撒利雅收回以拉他不久,又先后为叙利亚及亚述占夺(16:6-9)。此城为今天阿卡巴市所在地。

14:25 北国耶罗波安第二和南国亚撒利雅在位期间,是以色列人自大卫、所罗门以来最强盛的时期。耶罗波安把北疆扩展到哈马口(所罗门王时代也用此词来描写最北的边界),又收复了大马色和哈马(28节)。既取得这些土地,过去为亚兰王哈薛夺去的约旦河东的土地当然也已收复。以色列人有了这一大片土地后,已成地中海东疆最大、势力最强的一个国家。

哈马口即往哈马的关口之意。亚拉巴海即死海。迦特希弗在西布伦境内(书19:13),靠近耶稣的故乡拿撒勒城。

亚米太的儿子约拿就是《约拿书》所记的先知约拿。他往尼尼微传讲神的信息,正是亚述帝国内部积弱的时候。

:《列王记第 15 章

《列王记》第 15 章

15:2 他在16岁的时候登基,治理国家52年后,于68岁时死的。

15:4 邱坛:其字面意思是指“高处”,由指动物“脊背”语派生而来。圣经从两个立场记述了邱坛。一是否定的立场,把邱坛视为拜偶像的地方。以色列人进入迦南之前神命令拆毁迦南人的邱坛(民33:52)。邱坛的历史可追溯到B.C.3000,迦南人在此献幼儿或小孩作为偶像的祭物,甚至以宗教仪式的名义以淫乱为业(民25:1-3)。进入迦南后,以色列人应该彻底拆毁外邦人的邱坛,但是直到南北王朝双双灭亡,这一命令仍没有贯彻执行。除了希西家王清除邱坛外,其他诸王均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因而受到了列王记作者的谴责。二是肯定的立场,即耶路撒冷圣殿建成之前,邱坛作为敬拜的场所。在B.C.1075左右发生的亚弗战役中,约柜被夺走,中央圣所示罗被毁坏之后,以色列就没有了敬拜的场所,所以只能利用邱坛作礼拜。撒母耳、大卫或所罗门似乎都不得已而选择了邱坛。我以前问过国内很多人,绝大多数人对丘坛不了解。

15:5 使他长大麻风,直到死日,他就住在别的宫里:亚撒利雅虽身为王,因患了大麻风病,也不得不被隔离,大麻风病是神对他的诅咒。根据律法,大麻风病患者必须与其他人隔离,独居“营外”(利13:46)。因此亚撒利雅不得住在王宫内(代下26:23)。

15:8-12 本文讲述了两件事:①坚守立约的神:圣经就是记录神与他百姓的立约以及神如何成就他的约(来6:12-20)。神之所以坚守约是因为:i.神无所不能,ii.神是历史的主宰。②神对罪恶的必然审判:神的审判有时即刻实现(徒5:1-11),有时也因神的忍耐而延缓(出15:12 你的子孙必坐以色列的国位直到四代:耶户是北以色列建国以来推行最强有力的宗教改革的君王(10:15-27)。但他也没有离开耶罗波安所犯的拜金牛犊的罪(10:29)。结果,神宣告耶户的王室只存续到耶户以后第四代而告终(10:30)。神的审判性预言到撒迦利亚即位6个月后便应验了。

15:13 作王一个月:人一心为了得到权力,甚至违背百姓的意愿,无视神的旨意,不顾一切去行,却不知权力如晨雾般容易消失(伯29:2)。以色列政治史上多位君王的命运毫无保留地揭示了人的贪婪欲望所造成的丑陋(提前6:9-11)及虚无(诗39:6)。

15:20 一切大富户索要银子:米拿现甚至下令剖开同族中怀得撒人孩子的孕妇(16节),如此之凶残的米拿现为了填充亏空的财政,巩固自己的王位,大肆搜刮富人的钱财。这表明当时以色列的政治和经济状况非常混乱。当社会陷入困境时,昏庸的统治者和官吏急于为自己谋财,而贤明的统治者和官吏则为了克服困难,甚至会牺牲自己的利益。米拿现忙于从富人那里搜刮钱财,可见他只不过是一个贪婪而无赖的统治者。无论是哪一个国家,如果统治者如此,那么国家不可能复兴。所以信徒有义务规劝领袖要立足于神的公义治理国家。

15:29 比加年间,亚述王提革拉毗列色来:提革拉毗列色在B.C.744-727的在位期间多次远征周边国家。他在B.C.743年首次远征亚兰,并从亚兰王利讯和以色列王米拿现收取了庞大的贡品(19节)。之后在B.C.735年,以色列王比加和亚兰王利讯组织反亚述同盟,攻打了犹大,犹大王亚哈斯便向亚述请求了救援(赛7:1-9)。提革拉毗列色便在B.C.734年进攻了巴勒斯坦全地,并占领了以色列的大部分城邑。他又在B.C.733-732年大举进攻了大马色。有关他的出征路线请参考代上5:6的地图。

15:32-36 当北国以色列陷入前所未有的混乱之中,濒临灭亡之际,在南国犹大约坦结束摄政,正式登上了王位。根据历代志下27章的记录,有关他的事迹可总结如下:①修建事业(35节;代下27:3,4):作为信仰耶和华神的标志,约坦建了圣殿的上门,修缮和新建了几个城邑,并建筑高楼以防备外来的侵略。此举对内来讲是宗教的振兴政策,对外则是强国政策。而关键是他的这些事业均以对神的信仰为出发点,所以才得以成功。②与亚扪的战争(代下27:5):约坦在与亚扪的战争中取得了胜利,从而收取了3年的贡品。关于取胜的原因,历代志的作者认为,是因为他行了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6节)。可见真正依靠神,并行正路的人,无论周围环境如何混乱,有神作他的避难所。

:《列王记第 16 章

《列王记》第 16 章

16:3 南国亚哈斯王行神看为恶的事,建造巴力像,并且把儿子焚烧为祭(参代下28:3)。这种把儿女当作祭物,使之经火,献给亚扪神摩洛,为摩西律法所严禁(利20:2)。

16:5 利汛和比加之盟,除了联手抗亚述外,还图消灭大卫王朝,瓜分南国土地。《历代志》作者且认为是神对犹大国犯罪的刑罚(代下28:5)。

16:6 犹大国失去阿卡巴湾的港口以拉他(参14:22注),是国家经济一大损失,再添上耶城被围,情况的危殆,可见于先知以赛亚的记述中(赛7章)。以赛亚劝亚哈斯全心倚靠神,可是此人信心不足,仍向亚述王求救。

亚哈斯自称为“仆人”、“儿子”,显然已将犹大国置于亚述的保护下。

16:9 亚述王在主前733年进攻大马色,围城二年,终于攻陷,利汛被杀,应验了先知以赛亚和阿摩司的预言(赛7:16;摩1:3-5)。大马色的居民被掳往的吉珥,地点不详。有的学者说“吉珥”是一个普通名词,义为“城市”,指的是亚述首都尼尼微。

亚述王然后进攻北国,将流便、迦得和玛拿西支派的人掳往米所波大米,为以色列民的第一次被掳(15:29)。利汛既死,亚兰国亡,亚述已成近东霸权。

16:10 亚哈斯去大马色大概是以附庸国王身份,向攻取了这座亚兰京城的亚述王道贺,并谢他的帮助。圣经没有说明这个坛的图样的来源,一般相信是仿亚述王筑的坛而造。在耶城造新坛等于以亚述之神代替耶和华神。但《代下》28:23为亚哈斯造坛的事作了解释。新近的考证,认为新坛所仿的样式为大马色临门神的坛,因亚述人的坛不用于献燔祭,故《历代志》所记正确。不问此坛来源为何,亚哈斯已将外邦的坛建在圣殿中,代替铜坛作献祭之用,并且仿亚述人的方法,把原来的铜坛当作用祭牲的内脏寻求神谕的地方(15节)。“铜坛”为圣殿原有的祭坛(王上8:64)。

16:17 亚哈斯拆下圣殿中盆座的心子、铜牛等,很可能是用来筹足向亚述王缴交的贡银。

16:18 亚哈斯把造在王宫和圣殿之间有盖的走廊拆除,以示对亚述王的敬意。这事有几种解释:一是说他从此只在外邦的坛上敬拜,把进圣殿的门封了。“安息日所盖的廊子”指只在安息日和月朔才开的殿门,供王进殿之用。一说是他现在只是亚述王的臣仆,旧日象征国君地位的建筑物须加拆除。另一说则是紧接17节而来,他拆掉这些,是把廊子上的金银装饰取下,筹措给亚述王的贡银。以第三说较可信。

:《列王记第 17 章

《列王记》第 17 章

17:1 何细亚在此时登基作以色列王,国土只剩下约旦河西一隅。加利利地和约旦河东都已入亚述版图。何细亚只是亚述属土上的臣仆(3节)。

17:3 提革拉毗列色三世(16:10)在主前727年逝世,儿子撒缦以色五世继位(统治期间为主前727-722年)。以色列王何细亚趁机停止进贡,且和埃及结盟。埃及国力已衰,内部分裂,自顾不暇,无力援外。亚述新王遂于主前724年挥军南下进攻以色列。何细亚率民力抗,先后三年(主前724-722年),终不敌;撒玛利亚城陷,他也作了阶下囚。时为主前722-721年(18:9)。据亚述文献所记,亚述王从撒玛利亚城掳走百姓27290人(5-6节),是为以色列民的第二次被掳(第一次见15:29及16:9注)。北国以色列亡(18:10)。

撒缦以色五世攻下撒玛利亚后不久即去世,由撒珥根二世继位,并把攻取撒城的功劳归在他的名下。

17:6 以色列民被掳往的哈腊,确切地点不详。“歌散的哈博河”应作“哈博河边的歌散”,是位于幼发拉底河流域的一个亚述省会。“玛代人的城邑”指里海南边和底格里斯河东北之间的城镇。

17:7 自本节至23节为本书作者就北国以色列的灭亡作的检讨,综述以民如何背弃与耶和华所立的约,犯拜偶像的大罪。撒玛利亚倒下,百姓被掳异国,是神对不信不义的刑罚。

17:23 以色列人被掳不等于北国十个支派完全消灭,所消灭的只是以色列国这个北国(何1:6,9)。18节所记“犹大一个支派”是当时惯用语,指与北国对峙的南国犹大(比较17:21-23及王上11:13,32)。这里的“一个支派”包括了犹大(西缅在内)和属于其他支派却留下来效忠大卫家的人(例如南便雅悯)。这些人联合起来巩固大卫家的政权,有若“一个支派”。亚述人掳走北国百姓前,十支派中也不断有人归向大卫家。耶罗波安背叛时已有此现象。,以后在北国多次动乱中,继续有人归回侍奉耶和华。从此角度看,南国犹大可以说包括了以色列十二个支派,换言之,以色列这个民族藉犹大国得以保存。

日后从巴比伦归回的“余民”,是全以色列民的代表,而非一、二支派。主基督来时,也不是只拯救少数支派,而是要作“以色列家”的牧者(太10:5-6)。

17:24 亚述王撒珥根二世继续旧政策,将忠于帝国的人迁往新占领地居住,以填补掳走的人口。迁来撒玛利亚的人,民族文化背景相当复杂,后来和当地未掳走的以色列人通婚,产生血统复杂的下一代,就是后世所称的“撒玛利亚人”(29节;路10:33)。撒珥根二世之后,还有以撒哈顿(主前681-669年)和亚斯都(即亚述巴尼帕,主前669-627年)等王,继续推行此种迁徙政策,产生了宗教信仰上大混乱,久而久之,撒玛利亚人形成了宗教上的一个新教派,在巴勒斯坦的历史上占有相当重要的一页。

17:29 “撒玛利亚人”一名首次在圣经上出现。

:《列王记第 18 章

《列王记》第 18 章

18:1 希西家是犹大国的好王。北国以色列正为亚述吞并,但希西家毫不畏慑,反力图自强,在灵性和政治上领导犹大国踏上复兴之路。

圣经用相当多的篇幅记载他与亚述王西拿基立(此人接续在战阵中死去的父亲撒珥根二世为王,时在主前705 年)的接触和晚年的政绩。这些记载分别见18:13-21;《代下》32:1-33;《以赛亚书》36:1-39:8,具见这位“倚靠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谨守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诫命”(18:5-6)的君王在圣经历史上的重要地位。

希西家统治犹大国二十九年的政绩如下:1,挣脱亚述的辖制,不再进贡(7节);2,废去邱坛、柱像、木偶,连摩西在旷野所造的铜蛇也予摧毁;3,征服非利士人,恢复在亚哈斯王时为非利士人占有的高原和南方的城邑(看代下28:18);4,建造府库、仓房、城邑,收藏金银、五谷,为国家积财(代下32:27-29);5,塞基训河上源、引水入大卫城,以确保城中食水供应(20:20;代下32:30)。29年包括希西家作王19年(715-697)及与子玛拿西秉政10年(697-686)。之,与父亚哈斯同治14年(729-715)。

18:13 希西家十四年当为主前701年。西拿基立是亚述王撒珥根二世的儿子,统治期为主前704-681年。希西家和推罗、埃及结盟,共抗亚述(代下32:1-8)。西拿基立于是派兵镇压,攻击犹大设防的城邑,其中一城为拉吉。考古学家在尼尼微发现记有围攻拉吉的石碑。希西家在强敌临境无力抗拒下,同意纳贡。石碑上说贡物包括宝石、大象的皮革,和希西家亲生的女儿、妃嫔与乐师等,又掳去百姓廿万人。但没有说攻取到耶路撒冷城,只说希西家“象关在笼中的鸟”囚困在王宫中。

自本章13节至20:19的经文与《以赛亚书》36-39章的内容相似,有的完全相同。一般认为本书写作时引用的史料,部分来自《以赛亚书》。兹将二书间相同的部分列后,括弧中为《以赛亚书》经文:1,西拿基立兵临耶路撒冷城下,18:13,17-37(36:1-22);2,预言耶城必得拯救,19:1-13(37:1-13);3,希西家的祷告,19:14-19(37:14-20);4,希西家患病,20:1-11(38:1-8);

18:17 亚述王西拿基立得到这许多贡物心仍未足,认为希西家诚意不足,派了三位大臣和大队兵马向希西家和耶城的居民进行宣传战。本节列出的三个名字,不是人名而是官衔。“他珥探”的意思是“最高指挥官”;“拉伯撒利”是“总太监”;“拉伯沙基”是“野战指挥官”。有的圣经学者认为13-16节和17节以后所记是亚述人两次不同的侵略。本节所记发生在13-16节的事以后13年。

18:19 本节到25节和29至35节是两篇很精彩的阵前喊话,亚述人希望不用一兵一卒,凭言词说服的力量,打击民心士气,取得耶城。为达到此目的,用了耶城居民听得懂的希伯来话,而不是当日近东商业与外交中用的国际语言亚兰话(26节)。

拉伯沙基可能有传译,他自己不一定会说希伯来话。

18:27 “吃自己粪,喝自己尿”指亚述大军若包围耶城,断绝粮食和水源,百姓只有吃粪喝尿。“坐在城上…的人”指百姓。

本节至35节的第二篇喊话,仍旧志在打击希西家的威信,说倚靠耶和华的话只是欺哄,根本救不了百姓;接连用三个“你们不要”否定希西家的权威,然后列举投降的好处,和反抗必遭灭亡的实例。

18:34 这些都是曾给亚述打败的外邦人所信的假神,现在与真活神耶和华相提并论。

18:36 亚述人的“喊话”没有收到威胁的功效,反激起了上下同仇敌忾的心,更愿意仰望耶和华(19:3-4)。

:《列王记第 19 章

《列王记》第 19 章

19:2 恶人和恨恶耶和华的人:指亚哈。耶户责备约沙法不仅仅是因为他与亚哈结为军事同盟,重要的是他与“悖逆神的恶人”的结盟。

19:3 还有善行:17:1-6中记录的事件,即除掉邱坛和木偶,全心全意供奉神。

19:4-11 约沙法改编行政机构: 约沙法接受耶户的责备和鼓励(2,3节),积极推行了司法行政改革。这是教育政策(17:7-9)的延续,可概括如下:①目的:旧约时代以色列的审判官由长老(出18:13-26;申17:8-13)、祭司(申19:16以下)、专职的审判官组成,此外君王也有审判权(撒上8:5;撒下8:15)。但他们之间的分工并不明确。即无论民事或宗教诉讼,都在一起审判。因此审判的顺序变得非常繁琐(申25:7;士16:5;亚3:1),所以很有必要明确规定各自的任务。约沙法为了整顿审判的诉讼顺序,以提高效率,对司法机构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革;②意义:战争结束后,偶像崇拜再度在犹大蔓延,罪恶再次横行犹大。约沙法正是在这个时候推行了司法制度改革,可谓切合时宜。同时,他还要求审判官必须立足信仰,作公正的审判,从而教育世人新制度的推行过程中重要的是审判官内心要敬畏神,而不是审判制度本身。

19:4 出巡民间:约沙法在第一次改革中曾派遣臣子、利未人、祭司等走遍犹大各城,教训律法。而这次他亲自出巡,目的是为了推广宗教改革。

19:6 你们办事……必与你们同在:此句是审判官的行为指南,表明了神主宰审判。事实上,以色列人没有明确区分民事法和宗教法,一切立法都来自神。如摩西把百姓之间的纷争带到神面前(出18:19)。摩西律法还记录有应“奏告神面前的案件”(出21:6;22:6以下)。对于以色列民族来讲,律法的根据就是神的公义,宗教、民事案件的审判权属于神(申1:17),因此审判官作为神的代办人,必须作公正的审判。

19:8 耶路撒冷法院是高等仲裁或上诉案件审理机构,由有审判官资格的利未人、祭司和族长(the chief of fathers)组成。它分宗教诉讼和民事诉讼(10节)两种,各派审判官,以求审判的公正。

19:9 敬畏、衷心、诚实:这是审判官必须具备的三大品格。今天教会的管理者和社会法庭的审判官应当以此为标准认真省察自己的审判是否符合神的真理和忠义。

19:10 本节前半部分的诉讼是非常棘手的案件,如果不按9节的三大原则审判的话,很可能会引起很多争论(申17:8)。因此约沙法以法规的形式,把这些案件交付给了各部门的最高负责人。

:《列王记第 20 章

《列王记》第 20 章

 20:1 希西家患病大概正是亚述王西拿基立攻击犹大地的时候(比较20:6),也就是他在位第十四年(18:13)。神听了祷告,增加了他十五年的寿命。他在位共廿九年(18:2)。

20:10 古时近东有一种计时的“日晷”,有似小型的台阶。“亚哈斯的日晷”可能属这一种,建在王宫外院,面西而造。太阳下山,日影拉长,阶台上的影子会向上移,这就叫做日影“向前进”。有的译本据此将11节译为:“先知以赛亚求告耶和华,耶和华就使亚哈斯台阶上前进的日影往后退了十级”。

太阳西沉,日影一定延长,这是自然规律。希西家所要的兆头是要日影违反自然的规律,反向后退。何以能做到?因圣经未详述其事,故解经家作有不少解释,且无一致看法。此事明显为一局部性现象,只囿于犹大一地(参代下32:31“国中所现的奇事”)。神掌管宇宙万物,藉此现象显明祂乃生命的主,无所不能,无所不在。

20:12 比罗达巴拉但即《以赛亚书》39:1的“米罗达巴拉但”,为历史上著名的巴比伦王玛尔杜克阿波伊但拿,曾两任巴比伦王(主前722-710年,703-702年)。此时巴比伦尚在亚述帝国辖下,主前702年后,逃往米所波大米的以拦,继续反抗亚述。遣使来见希西家王大概希望和犹大国建立反亚述联盟,其时当在主前703年。

20:13 希西家王在来使面前炫耀财富和武备,把神所赐当作自己的荣耀(代下32:27-29),因此受到神的斥责(17-18节)。

20:17 一百年后,尼布甲尼撒二世在巴比伦登位,以赛亚所说预言完全应验。

20:20 希西家备战,抵御亚述王西拿基立的进攻,下令建造一条水道,从基训泉引水经地底入耶路撒冷城。为造此水道,得开山凿石。水道阔约3公尺,长542公尺,高自4至15公尺不等,出口在旧城东南角,为日后著名的西罗亚池的所在。据历史记载,这项“挖池、挖沟、引水入城”的工程,是从两头同时开始,全用人工,然后在地底合拢。考古学家到十九世纪始发现此水道。

:《列王记第 21 章

《列王记》第 21 章

21:2 效法耶和华在以色列人面前赶出的外邦人所行可憎的事: 以色列百姓进迦南地之前神命令他们要拆毁所有迦南族的石像、偶像和邱坛。这是为了防止以色列百姓效法外邦人拜偶像。也因为如此,神对拜偶像的王给予严厉的惩罚。尽管如此,玛拿西与其祖亚哈斯一样事奉外邦人的偶像(4-9节)。这表明他作为统治者缺乏应有的历史意识和主体意识。结果,危机中的以色列百姓因没有指引他们方向的牧者,而在新兴国家巴比伦的进攻面前毫无反抗地被瓦解。

21:7 亚舍拉像: 据乌加里特文献记载,亚舍拉是海之神EI神的配偶。而且这一女神还生了巴力及其他几个神。圣经中与巴力神一起多次提到 亚舍拉像。也用在了与焚烧祭坛、坛(耶17:2)、邱坛(代下7:6)、其它偶像(代下34:2)有关的地方。“亚舍拉”有“原木”、“柱子”、“雕像”等意思,所以也翻译成“柱像”“木偶”等。在以色列众支派中所选择的耶路撒冷和这殿,必立我的名,直到永远: 所罗门陷入偶像敬拜之时曾在耶路撒冷以南的山上建邱坛,而且其他王也都这么做过。但是玛拿西和他的祖父亚哈斯更进一步将偶像搬到了耶和华殿内,并事奉它。玛拿西如此亵渎与不顾神的名,神依然长时间忍耐。因为神是持久忍耐的神(玛3:1-6)。结果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神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罗2:4,5)。因此玛拿西受到了惩罚,被铁链捆绑被掳到了巴比伦(代下33:11)。

21:14 弃掉所余剩的子民: 神要厌弃立约之余剩的民(拉9:8),并不表示要完全改变神的计划。而是意味着神要丢弃背离神之旨意的剩余的两个支派,就象神除灭拜偶像和悖逆成习的以色列10个支派一样。这就表示公义之神预备了对罪恶的惩罚。

21:16 本节对玛拿西的事迹作了最后的评价,内容可分以下两部分:①使犹大犯罪:指玛拿西让犹大百姓拜各种偶像的罪(2-7节)。有关内容请参考1-18节的注解。②流无罪之人血的罪:这里指的“无罪的人”也包括先知以赛亚在内<来11:37;赛 绪论>。据历史学家约瑟夫的记载,他每天杀几位先知。可见,玛拿西不仅信仰堕落,而且道德败坏。统治者理应施行公义。但如果让无辜者流血,那么无辜者的血会带来诅咒,而神必然为无辜者申冤(创4:10-12)。因此统治者应当明白为维护自己的政权而流无辜者的血,那么不仅对自己,也对国家带来神的审判和诅咒,所以应当以敬畏的心去行公义之事。

21:18 葬在自己宫院乌撒的园内: 玛拿西以前的诸王都葬在大卫城的坟墓里。但这个园只有在玛拿西和亚们(26节)时提到过,由此推断,这个园很可能是玛拿西为自己修建的墓室。而有关这一园的情况,只知道它位于宫殿院内的山上。“乌撒”是在犹大人中常见的名字,是“强大”的意思,由希伯来语的动词变化而来。

21:19-26 本文简略记述了玛拿西的儿子亚们的事迹,内容如下:①与他父亲一样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20-22节)。即亚们完全继承了其父玛拿西的恶行。这对今天的家庭教育也有启发意义,家庭中父母的一举一动会影响子女,因此一般问题儿女都与其家庭环境有关。因为家庭对于孩子来讲是最重要的学习场所,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受家庭的影响最大<提后 绪论,子女教育的重要性>。②他因叛逆而被杀,从而短短2年的统治生涯就这样匆匆拉下了帷幕(19,23节)。亚们作为神之百姓的领袖,不仅没有悔改所犯的罪,反而越陷越深,于是受到了神的公义之审判(罗2:4,5)。他父亲玛拿西虽然犯下了种种罪行,但受神的惩诫之后还是作了悔改(代下33:21),亚们却没有学习到这一点。

21:24 杀死亚们的臣仆可能是要自己掌权,于是百姓处死了叛逆者之后,将亚们的儿子约西亚拥戴为王。这表明犹大百姓尽管拜偶像,在神面前极端叛逆,但仍存有保持大卫王朝正统性的历史意识。因有了这一意识,犹大人才能够推举了受到神最高称赞的约西亚为王(23:25)。

:《列王记第 22 章

《列王记》第 22 章

22:2 约西亚出生前300年,已经有神人预言他的来临(王上13:2)。他八岁登基,到二十岁时,已能掌握朝廷政务,展开革新运动(代下34:3-7)。他在位功绩彪炳,不但在宗教上复兴犹大国,在政治上也有了一派中兴气象。他趁亚述势力日薄崦嵫之际,修复圣殿,彻底铲除全国拜偶像之风,连历朝未去除的耶罗波安在伯特利所设的坛也拆毁焚烧,带领全民回归耶和华。

22:8 玛拿西作王时期,可能销毁了国中藏有的律法书,但一定有敬虔的人冒生命危险私藏,未给发现。大祭司希勒家所发现的可能是这种私藏本,也可能是所罗门当年建殿时埋存在基石中的抄本。因圣经说,这书是在修殿期间发现的。

“律法书”可指全部“摩西五经”,也可能是《申命记》或其中一部分。

22:11 约西亚王当然接触过律法书,作王储的时候不会不让他熟悉本国的律法和历史。这里是说,他听了书中的话,得到新的启迪和亮光,目击国势日弱,国民道德日忝,律法书将一国一族前途祸福陈明在读者前(例如申28章),让他顿悟前王疏离耶和华神之罪,痛下决心,清除国内妖氛,力遵摩西古训,以挽积弱。

22:14 旧约中除了户勒大这位女先知,还有摩西的姐姐米利暗(出15:20)和士师底波拉(士4:4)。户勒大是耶路撒冷人,以能说预言受人尊敬;但在犹大地除了她,还有耶利米、西番雅等。她住在耶城,祭司和书记奉王命,就近向她求问。

掌管礼服的沙龙可能是掌管王宫或圣殿礼服的人,也许就是耶利米的叔父(耶32:7)。

“第二区”指耶路撒冷西北角的新市区(看代下33:14)。

22:20 户勒大预言约西亚死时不会见到耶路撒冷的沦陷。约西亚后来在与埃及法老尼哥的战役中重伤(23:29),其遗体从北方米吉多运回耶城安葬(主前609年),应验了女先知所说“平平安安地归到坟墓”的话。他没有见到巴比伦王攻陷耶城,掳走其民的“灾祸”。此事发生在主前605年,为耶城第一次沦入巴比伦人手上(24:10-16)。

约西亚所作的宗教革新并不足除尽犹大列王所犯的大罪,神的刑罚仍临到以色列民;但约西亚因善行而免遭此报。

:《列王记第 23 章

《列王记》第 23 章

23:4 “汲沦溪旁”:比较23:6,12;《代下》15:16;29:16。这是耶城郊外清除和毁灭偶像的地方。

23:10 欣嫩子谷在耶城南面。以色列民曾在此献人祭,后来变成堆废物的地方。“陀斐特”不是地方名,而是作“火炉”解的普通名词。

23:11 这是圣经中唯一人用马向日头献祭的记载。古代亚述文献中有此记载。

23:13 “邪僻山”即所罗门曾建造外邦神庙宇的橄榄山(看王上11:5-7及注)。23:16 据三百年前神人向耶罗波安说的预言,约西亚会毁此拜金牛犊的坛,并将假祭司的骨灰撒在其上,永远不能再用(参王上13:1-3)。15节只说坛,未提金牛犊,可能早已在北国沦亡时运往亚述。

23:18 “撒玛利亚”指整个北国,而非单指撒玛利亚城,因这位曾欺哄神人的老先知是从伯特利来(王上13:11),而三百年前,撒玛利亚城尚未建造(王上16:24)。

23:19 北国已在亚述人的控制下,但约西亚的革新运动也为这块以色列人旧土上的人所欢迎。他可以尽去其邱坛,并杀掉那里的假祭司。

23:22 《代下》30章说,以色列民在希西家作王时也守过逾越节。这里是说,自从士师时代迄今,以色列民无论在北国或南国,都没有举行过这么严格遵循律法的规定,又这么盛大的逾越节;而其中最特出之处,是献祭的羊只完全由利未人宰杀(代下35章)。

23:29 此事当发生在主前609年,新兴的巴比伦在尼布甲尼撒王的领导下,征服了亚述帝国。亚述城在主前614年沦陷,两年后,经过长期苦战,首邑尼尼微也失守,应验了先知西番雅的预言(番2:13)。亚述余众在哈兰负隅顽抗,埃及法老尼哥于主前609年率军北上援救,图阻巴比伦的气焰,保持埃及中东强国地位。犹大王约西亚不愿埃及有机会帮助(原文无“攻击”含义)犹大国宿仇亚述,图在米吉多截拦,结果为埃及军射死,运回耶城埋葬(代下35:20-24)。

23:33 哈马地的利比拉在大马色以北的奥伦提斯河上游,是往幼发拉底河的通道。埃及法老的总指挥部设在这里,后来成了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的指挥总部(25:6,20)。约哈斯先被囚于此,后来带往埃及。约哈斯如何被囚禁,圣经未有说明,但知埃及法老等于把他当人质,逼犹大国纳贡(代下36:3)。

23:34 约雅敬是埃及所立的傀儡王,此时犹大已成埃及的附庸国。

:《列王记第 24 章

《列王记》第 24 章

24:1 约雅敬(主前609-598年)登位未几,犹大国又落入巴比伦的控制下,因此时新兴的巴比伦已征服亚述帝国,又在著名的迦基米施战役中打败埃及(耶46:2)。

主前605年,尼布甲尼撒正式登基成为巴比伦帝国的大王。他从犹大掳走一部分百姓去巴比伦,但以理等人也在其内(但1:1)。这是耶路撒冷城第一次沦入巴比伦手中。

主前601年,尼布甲尼撒王再征埃及,为力守国土的埃及军打退,约雅敬可能见有机可乘,不理先知耶利米的警告,起而背叛巴比伦王(耶27:9-11)。

24:2 迦勒底是以巴比伦为首都的国名,又称新巴比伦。占领犹大国,掳去其民的便是迦勒底人。尼布甲尼撒在埃及之役战败,用两年时间始克重整其军队(主前600-599年)。不过,他对约雅敬的背叛很快采取膺惩行动,除派自己的迦勒底部队外,还派属国的部队联手进攻犹大(参耶35:1,11;亚2:8-10)。

24:6 主前598年十二月,尼布甲尼撒派兵攻打耶路撒冷之时,约雅敬死了。他年才18岁的儿子约雅斤接续作王,在位只三个月。主前597年三月,巴比伦大军围城,尼布甲尼撒亲征,废了约雅斤,立西底家为傀儡王(17节)。这是巴比伦第二次攻陷耶城。约雅斤被废复被掳走,同时掳去的还有太后、臣仆、百姓的领袖、百姓及工匠(12-13,16节)。先知以西结就是在这时被掳往巴比伦(结1:1-3)。圣殿被洗劫,王宫的宝物被掠走(11-16节)。从大巴比伦城一座建筑物掘出的石版上,记有史称为犹大国“第二次被掳”的事,并载有约雅斤和他一同被掳的五个儿子的名字。

:《列王记第 25 章

《列王记》第 25 章

25:1-2 这是巴比伦军第三次掳掠耶路撒冷,时为主前587年。起因是西底家王与埃及结盟(1-5节),尼布甲尼撒因此废去西底家的王位,立基大利为省长管治犹大(22-26节)。

西底家是约西亚的第三子,为约雅斤的叔父。他在国中反巴比伦力量的催迫下背叛巴比伦,改亲埃及。当时且有假先知起来,预言巴比伦将败亡,被掳的人可以回归(耶28:1-4)。可是西底家一决定靠拢埃及,巴比伦的大军便掩至,攻陷了耶城(主前586年),西底家逃走,在耶利哥被擒(5节)。这是犹大国的第三次被掳。

25:7 先知耶利米曾预言西底家要亲见尼布甲尼撒王(耶32:4;34:3)。先知以西结则预言他要被人带去巴比伦,却不能看见那地(结12:13)。两者都应验了,因为西底家被掳去巴比伦时,眼睛给挖掉。

25:8-17 这是犹大第三次被掳的记载,耶城陷敌,圣殿、王宫被劫掠,复遭火焚,城墙被拆毁,城里的人全掳走,只剩下少数穷人。犹大遭到北国以色列同样的灾祸和刑罚(参申28:36)。

25:17 此铜柱铜顶的高度与《王上》7:16所记有出入,当为抄写之误。

25:18 本节至30节一般当作本书的附录看。讲两件事:立省长,约雅斤获释。

25:22 犹大国现在变成巴比伦的一省,没有了王,由省长管治。第一任省长基大利为亚希甘的儿子。这位亚希甘就是曾经救过先知耶利米的那人(耶26:24)。

基大利也是沙番的孙儿。这位沙番很可能就是曾积极帮助约西亚革新运动的那人(22:3)。

25:23 基大利以米斯巴为省会。耶利米要求留在犹大,也住在米斯巴,协助基大利。

以实玛利等人逃脱巴比伦回犹大后,向基大利效忠。基大利的左右手约哈难曾劝他小心,恐防有诈;但基大利未听(耶40:13-14),后为以实玛利所杀。

25:27 以未米罗达即历史上的亚美玛尔杜克,是尼布甲尼撒王的儿子。他在位只有两年(主前562-560年),是他把约雅斤从狱中释放,并赐给他高于被掳其他诸王的地位。

25:29-30 约雅斤又名耶哥尼雅(耶24:1;28:4;29:2),简称哥尼雅(耶22:24),《马太福音》1章,耶稣的家谱,用耶哥尼雅作为第二个14代之始。他作王只三个月,便被掳往巴比伦(24:8,15)。现在“脱了囚服”,穿回王服。巴比伦楔形文字泥版,刊有约雅斤和他五子领用食物的记录。

《列王纪》作者用乐观笔调,记载这位被囚37年(主前598-561年),年近六十的犹大王受到礼遇的事。以色列民虽被掳,生活异邦,但大卫王一脉并未断绝。神信守祂与大卫所立之约,民族获救的曙光已初露。

张保罗查经《列王记…

张保罗查经《列王记上》导论

《列王纪》是继《撒母耳记》讲述以色列人建国史的续篇。希伯来文古卷本为一册,不分上下,在希腊文《七十士译本》中,与《撒母耳记》合为一书,称之为《王国记》。

本书以大卫王晚年的事开始,病榻旁如何选定王室继承人所罗门,并与新王共同执政,谆谆教诲敬神、爱民、治国之道,才溘然长逝,“与他列祖同睡”。

《王上》然后用了一半的篇幅讲以色列历史上最显赫、最富有也最奢糜的一个国王所罗门,在他统治的四十年中,耶路撒冷建了圣殿,圣殿附近造了王宫;通过贸易与婚盟,建立了当日中东最强大的一个国家,令“普天下的王都求见,…各带贡物”。

他改革政制,建十二行政区,以泯除支派间的畛域,也便于征收赋税与劳役。为了扩大国际贸易,巩固与邻邦的关系,他开始容纳外邦信仰,在只可以敬拜耶和华神的国土上,准许兴建异教庙宇。外表一片升平、繁荣、欢欣的气氛中,百姓的痛苦日甚一日,终于化成一股反抗狂潮。一个几历艰苦经数百年方能建立的统一国家,在所罗门死后不到数年,便分裂为二。以后北国以色列和南国犹大,兄弟阋墙,内战频仍,拜偶像之风日盛,其间亦有和平时刻,且有中兴明主出现。《王上》就在犹大王约沙法毁偶像、废娈童,“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中结束。

但本书后半堪与所罗门建殿同称为历史大事的还不是以色列诸王的恶行,而是眼见民族面临国破家亡的命运,勇敢地站出来,在君王面前发出警告、怒斥其非的一些伟大的先知。以利亚孤掌抗亚哈王和耶洗别,以利沙杀犊焚轭决心为民族的命运呼唤,还有许多无名的先知以生命来保卫正道。他们一致的声音是:“要知道耶和华是神”。在这把量尺下,北国没有一个王不是恶的,南国除了希西家和约西亚之外(王下18,22章),也很少善王。本书的信息,也是要今天的读者学习的功课,是“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加6:7)。一国一族的兴盛在于遵行天父的旨意,背离正道必走上衰亡之路。

一、本书书名、时期、作者

《列王纪》事实上也是《撒母耳记》所述以色列王朝史事的续篇。以色列国南北的鸿沟在此期内加深。所罗门王死后(主前930年),国家分裂为二;宗教信仰上南辕北辙,分歧更甚(王上12-13章)。

《王下》25章记有巴比伦王释放犹大王约雅斤的事,时在被掳后37年(约为主前562-561年),可见本书写成的年代当在这事以后。又由于书中未提到犹太人从巴比伦被掳返国的事,此书应写于主前536年之前,故成书期当在主前562至536年之间。至于本书作者为谁,因书中无署名,颇多推测。一般相信作者当为一位住在巴比伦的被掳犹太人。有的人见到《王下》17和20章的体裁和先知耶利米的写作相似之处甚多,而整本书流贯着主前621年约西亚的改革复兴精神,因而推断本书为耶利米所作,反映他青年时代对约西亚改革的热情(耶11:8)。不过今天很少人接受这说法。

二、所罗门王朝的政改

所罗门是以色列历史上最显赫的一位君王,但圣经上没有他青少年时代的记载,只知道他是大卫和拔示巴所生的第二个儿子,在宫廷变乱和国家用武的环境中长大。直到大卫年迈,第四子亚多尼雅谋取王位,他才在母亲拔示巴和先知拿单的努力下,由大卫指定为王位继承人,在基训受膏登基。

所罗门扩大行政结构,以应付日趋繁剧的国事,他在大卫所设的军队元帅、史官、书记、大祭司等之外,增加了“家宰”,管理王宫;设立“众吏长”,统辖十二行政区的首长;并加强原有的掌管服苦役的部门,俾有充分人力从事庞大建设计划(王上4:1-6)。

以色列国由十二个支派构成,在初入迦南时期,各自独立,纠纷时起。大卫受膏为王后,才开始建立一个逐渐集权中央的行政结构。到所罗门王时,国家升平,国土广大。为了加强中央权力,他取消了原有的依支派划分行政区的办法,根据人口和资源,将全国重新分为十二个行政区,每区设一位“官吏”,负责“供给王和王家的食物”,每年每一行政区供应一个月。

三、所罗门王建殿与建宫

所罗门用了七年时间在摩利亚山建造圣殿,继之举行极尽豪华铺张的献殿仪式;他从大卫城将约柜迎入殿中,并献上祷告;接上是献祭的仪式,“用牛二万二千,羊十二万”,并守节七日又七日,然后才遣散众民(王上6-8章)。不过圣殿建筑的样式,内部虽大致上依照当年的会幕结构。

所罗门又用了十三年的时间为自己建造王宫,又造黎巴嫩林宫,又为所娶法老的女儿建造一宫。“林宫”有香柏木大柱四行,每行柱子十五根,看去有若香柏木树林。

以色列国现在有了永久性的圣殿和王宫。可是百姓的心情复杂,一方面看见国势日盛,深感光荣;国家太平,大家可以安居,兴家立业。可是,另一方面,百姓对日益增重的负担开始不满,不免想起他们的先祖当年要求立王时,撒母耳所说的话(撒上8:10-18),现在几乎句句都已应验。这个潜伏的危机目前虽暂时为国家的光荣所掩蔽,一旦所罗门年迈或逝世,必会爆发出来。

所罗门见到席上珍馐百味,四季供应无缺,而内政已定,遂开始展开对外贸易并建交。他通过联姻与邻国结盟。他娶了埃及法老女儿为妻,并得到迦南人城邑基色为嫁妆(王上9:16)。以民久欲取得此城,现在连这个靠海最南端的大城,也入了以色列的版图。他又娶了不少外邦女子,“有妃七百,都是公主,还有嫔三百”。他晚年时,这些妃嫔诱惑他,去随从别神。

四、异教风盛、贫富悬殊

所罗门的兴革,其中一件最不能为虔信的以色列民容忍的事,就是他容纳异教。他娶的异民族的女子越多,偶像敬拜和异教庙宇与僧侣也随之增多,引诱了不少以民远离耶和华神。到所罗门晚年,一个本来膏立作以色列牧者的王已成为以重担加在百姓头上的暴君(王上12:4)。但现在,民怨沸腾,暴乱随时可以发生。所罗门王的臣子尼八的儿子耶罗波安,此刻逃居埃及,随时准备回国夺取政权,而所罗门的儿子罗波安庸懦无能,远非耶罗波安的对手。不过,所罗门死时尚未见到这场风起云涌的家国大变乱。他死于主前930年。

五、本书纪元的问题

这种建立列王年代表的努力有助于我们了解:1,以色列民历史大事发生的次序,藉窥国运的起伏盛衰;2,以色列国虽分裂为二,南北国间的错综关系可以一目了然;3,可将列王时代放进整个世界的历史背景中加以比较。与亚述王朝年代对照的结果,教会史家找出不少可作推算依据的年代,其中两个特别突出。一为以色列王亚哈与亚兰王在基列的拉末之战中阵亡(王上22:35),时在亚述王撒缦以色三世第六年,也就是主前853年;一为以色列王耶户谒见撒缦以色三世,在这位亚述王第十八年,也就是主前842年。据此推算,以色列国分裂应在主前932年。撒玛利亚城失陷于亚述在主前722年,耶路撒冷被毁在587年。

祷读:《列王记上》第 1 章

《列王记上》第 1 章

张保罗查经《列王记上》第一章

1:1 “大卫王年纪老迈”:据《撒下》5:4-5所记,大卫此时已届古稀之年(70岁,参王上2:11)。

1:2 大卫的近身臣仆要找的女子负有双重责任:侍奉王,作他的护理;睡在他的怀中(有的译文作“睡在他的身边”,未能曲尽其义。一般认为年迈体弱的大卫藉与年轻温暖的女体接触,可恢复活力,是一种治病之道;希腊人的医学中记有此法)。

1:3 书念为以萨迦境内一村庄(书19:18),位于耶斯列平原之东。童女亚比煞一名的意义不详。有人说这里的“书念”童女就是《雅歌》中的书拉密,因原文二字相近;认为所罗门所爱者即为此女。这是望文生义,毫无根据。

1:4 亚比煞的身份不只是护理,也是王妃,否则大卫的儿子亚多尼雅要求娶她时,所罗门不至发怒,肯定亚多尼雅有夺位之心。一国之君的健康关乎国家前途,本节说大卫没有与此女亲近,说明他年事已高,不再能御女,而我认为是悔改的表现。是应该决定王位继承人的时候了。

1:5 亚多尼雅为大卫的第四子,此时年逾三十。押沙龙死后,依惯例他是当然的王位继承人。大卫决定立所罗门为王储的事似未曾公开宣布。亚多尼雅见父亲体力日衰,准备继位,也是未可厚非的事。次子基利押可能早夭。

1:6 亚多尼雅生得俊美,举止极似其兄押沙龙。二人行动嚣张,都和大卫管教不力,任其骄纵有关。

1:7 约押这位军人勇敢善战,但嫉妒心也很重,先后用诡计杀死威胁他地位的押尼珥和亚玛撒,现在又受大卫护卫长比拿雅的威胁,因为大卫疏远他,起用比拿雅。在约押和祭司亚比亚他看来,亚多尼雅是王位当然继承人,一定可获全民拥护,登上王位。二人很早便跟随大卫,现在参加叛变,后来都为所罗门王所废。约押被杀,亚比亚他被黜。

1:8 在大卫时代,撒督和亚比亚他同任大祭司。比拿雅本是大卫的雇佣军“基利提人和比利提人”的统领。所罗门王升他为元帅,代替已死的约押。大卫宫中显然已分为两派,拥亚多尼雅的人纷纷应邀,保皇的人未被邀请,包括所罗门在内。可见亚多尼雅已知他的同父异母弟弟是王位竞争人。

1:9 隐罗结(意思是“罗结之泉”)在耶城之南的欣嫩谷。亚多尼雅大张筵席,牢笼从众,招揽更多拥护者。这里特别提到“所有作王臣仆的犹大人”,说明他已取得犹大支派的支持。

“宰了牛羊、肥犊”亦作“以牛羊肥犊为祭献上”(比较撒上15:7-12)。

1:10 拿单是先知也是大卫的近身顾问。多年前,大卫与拔示巴犯淫乱罪,是他直斥其非,宣告刑罚;现在是他的及时行动,使亚多尼雅的夺权运动流产,王位照神的心意顺利过渡到所罗门手中。

1:14 拿单要证实的不是大卫所起的誓。因为他后来进到大卫面前,没有说到起誓的事。他要证实的是亚多尼雅作王的事。此事到大卫得拔示巴通知后才知道(18节)。因此,拿单不是想与拔示巴合谋立所罗门为王,而是合力促请大卫尽快公布立所罗门为王的原有决定,以遏止亚多尼雅的变乱。

1:28 先知拿单晋见大卫的时候,拔示巴可能已退回后宫。此时大卫宣召她(“叫拔示巴来”),把立所罗门为王的事正式告诉她。然后宣召祭司、先知和众勇士的首领,公布此决定(32节)。

1:33 大卫要所罗门骑自己御用的骡子去基训受膏立,是向众民宣布他已把王位传给了所罗门。

1:38 基利提人、比利提人是大卫的王室警卫军。这些雇佣兵可能是非利士人,由比拿雅统率。

1:39 “帐幕”是大卫临时建于耶路撒冷城中用来存放约柜的会幕(撒下6:17;7:2)。“膏”是把油倒在头上,将受膏的人分别为圣,担任神授的圣职。“众民”指当时在场的领袖和军队。当日环境不许可大规模的受膏盛典。《代上》29:22记有所罗门第二次受膏。

1:40 “众民跟随他上来”:耶城建在山上,所罗门受膏之后回到耶路撒冷,故说“上来”。

1:47 大卫离世前能亲眼看见立儿子所罗门为王,心里欢喜,象当年雅各所作的一样,在床上屈身下拜。

1:49 新王既立,亚多尼雅和他的拥护者形势逆转,成为叛党,就都惊惧,作鸟兽散。

1:50 祭坛的四面都装有角,用祭牲的血抹净,极其神圣。被追杀的人可抓住坛角求庇护,以获公平审讯,来源甚古。亚多尼雅失势,抓坛角寻求神的庇护。

1:52 “忠义的人”指愿向所罗门效忠又守信诺的人。所罗门不但未象大卫对待押沙龙那样放逐他,也没有禁闭他。“回家去吧”是让他回到自己家里,安分守己做个平民。

祷读:《列王记上》第 2 章

《列王记上》第 2 章

2:1 大卫立所罗门为王后,父子同时执政一个短时期,一方面教导所罗门为王之道(1-4节),一方面让百姓准备接纳新王。

2:5 太平时无故杀人是有罪的(民35:31)。约押因私人仇恨和嫉妒,以不正当手法杀死押尼珥和亚玛撒。

2:6 “不容他白头安然下阴间”即不让约押活下去。

2:7 巴西莱众子所行的事见《撒下》17:27-29。

2:8 示每是扫罗家的人(撒下16:5-8),仍有复辟之念。所罗门禁止他走出耶城,以资防范。后来示每因追捕逃仆犯禁,为所罗门所杀。

2:10 “大卫城”原为耶路撒冷东南面大卫当年攻取到的耶布斯城的别称,后来成了整个耶路撒冷的称呼。

大卫逝世时年七十(比较2:11;撒下5:4),时为主前970年(我国周朝穆王时)。

2:17 亚多尼雅虽已贬为“平民”(1:53),问鼎王位之心未息。他托拔示巴求所罗门赐书念女子亚比煞为妻,虽口中说所罗门得国出乎神意,但心有未甘。要求娶前王的妃嫔等于要求王位,并继承原属大卫的一切。所罗门智慧过人,明白弦外之音,用反讥的口吻说:“也可以为他求国吧”(22节)。所罗门至此已无选择余地,只有去除亚多尼雅。

2:20 亚多尼雅求拔示巴的“一件事”(16节),到了拔示巴口中成了“一件小事”。她可能真以为亚多尼雅得不到王位,娶个大卫未亲近的书念女子作补偿,失之东榆,收之桑隅。

2:22 从所罗门的答复中,可以看出他知道亚多尼雅仍是自己王位的大威胁,因为亚是他的哥哥,依例比他更有权继承王位;又有一部分的祭司和军队撑腰。若要巩固王位,必须除此心腹之患(24节)。

2:25 比拿雅是宫廷护卫长,先后奉命杀了三个人:亚多尼雅(本节)、约押(34节)和示每(46节)。

2:26 亚拿突在便雅悯境内,位于耶路撒冷东北只六公里,是个利未人城邑。先知耶利米也兴起于此城。

2:27 亚比亚他是以利的后裔,他以为亚多尼雅既为王室当然继承人,遂和约押联手帮助他。阴谋叛乱,本为死罪,但所罗门念他当年曾与大卫同甘共苦,只革除了他的大祭司职。此后,亚伦后裔中非尼哈的后人撒督,正式任大祭司(35节)。

2:28 “抓住祭坛的角”:看1:50。亚多尼雅被杀和亚比亚他被黜的“风声”传到约押耳中,自知难逃一死,因他也支持过亚多尼雅。不过此一代将军的被杀,乃是刑罚他当年杀人之罪。

2:31 东方习俗,人死后曝骨荒野是最大的羞辱,也是可怕的刑罚(王下9:10;耶16:4),因此连敌人和死囚也给一个葬身之地(申21:22;王下9:34;撒下21:14)。所罗门所以答允埋葬约押,但不理他抓住坛角,仍把他杀了,因为只有无意杀人犯才可用此法寻求公道(出21:14)。

2:36 所罗门作此安排,可令示每终年在监视下。示每须守两条规则:不许离开耶京;东边不可越汲沦溪,因为要到示每家乡巴户琳,去和同族便雅悯人联络,一定得过此溪。示每后来追缉逃仆,去的是非利士人居住的迦特(39节),在耶城西南,不必经汲沦溪。他罹罪是因为破坏了不离开耶京的诺言。

祷读:《列王记上》第 3 章

《列王记上》第 3 章

3:1 所罗门与埃及结婚盟的事大概发生在他登基后数年。此时王位已固,亟宜开展外交。他的许多婚姻都寓有政治性质,或消弭外患,或促进贸易。埃及王法老之女绝少嫁给异邦,可见此时的以色列国势已盛,成为中东强国,法老须另眼相看。埃及把以色列人久欲取得的非利士人居住的基色城(参书16:10;士1:29)当作嫁妆(9:16),所罗门未费一兵一卒得到了沟涌南北贸易和地中海上航运的要津;但付出了信仰上的妥协作代价,并接二连三为之,植下了亡国的祸根。

此处的“大卫城”指大卫当年攻克耶布斯城后所居住的保障,在耶城东南的山上。二十年后,他迁埃及公主住入专为她造的宫中。

3:2 “邱坛”原文bamah,本指地方上的圣所。从考古所得,这种坛多为献祭用的平台,不一定建在山丘上。圣经所记的邱坛也非全建在山上。不过以色列人自亚伯拉罕出迦南以迄其子孙重返迦南,多喜在山丘上筑坛。摩西律法禁止在异教的祭坛上献祭(申7:5;12:3),但可在神所选定的地方筑坛(申12:5,14)。在耶路撒冷建殿前,诸如示罗,甚至以巴路山(申27:4),都准许筑坛献祭。从本节看,这些规定并未严格遵守。所罗门就在耶路撒冷以外的邱坛上献祭。基遍有神的会幕,也有著名的铜坛。列王时代,圣殿已建,北国以色列固然邱坛林立,拜外邦的偶像;南国犹大不少王也照旧保持邱坛,并在坛上向耶和华献祭。很多人都误以为邱坛仅是拜偶像的地方,只不过是将拜神的地方堕落为拜偶像了。所罗门在邱坛献祭后,神赐智慧给所罗门。

3:4 基遍在便雅悯境内,距耶路撒冷西北约11公里。示罗被毁后(撒上4章),基遍一度是以色列人敬拜的中心。摩西造的会幕停放在此。

3:7 “我是幼童”一语引起不少关于所罗门王登基时年龄的讨论。《代上》29:1说他“年幼娇嫩”。从拿单和拔示巴为他的王位向大卫进言,但无谘询他的记载,传统因此说他登基时年仅12岁。但11:42说他作王四十年,14:21说他的儿子罗波安登基时已41岁,添上他登基后未几年便结婚,可见他做王时应已逾20岁。(另一旁证是所罗门出生于大卫统治四十年的中期,故也应为20岁左右)。据此推算,所罗门死时不过60开外。

因此“我是幼童”一语只是在神面前谦卑之词,等于说他年少,缺乏治国经验。“出入”多指统军作战,此处指处理国事。

3:9 “智慧”亦作“能分辨的心”。东方人认为“心”是人的心智活动的所在,是思想的地方。所罗门所求的不是神才具有的超绝智慧,而是一颗愿意寻求真理、明白真理的心,可以作判断、辨是非,秉公行义治理百姓。

3:13-14 作王的人所想要的富贵长寿,神都应许赐给所罗门,只要他能象他父亲大卫那样谨守真道,象牧人爱羊群那样爱护其子民(撒下7:8)。可是所罗门后来的行径并不象大卫,他行神眼中看为恶的事(11:6)。所得富贵死后如云烟散尽(11:30-31)。死时大约60岁。

3:16 妓女得见一国之君,因为她们的案件普通官吏难决,必须由王来判断。摩西、约书亚和士师都听讼,为民定是非;遇有难决的大事,则由大祭司用乌陵土明寻求神旨。作者所记16-28节的案件,因无证人(19节),难按一般司法程序处理,本可交由大祭司。但从所罗门王朝开始,已不见使用乌陵土明的记载,决策和神断的责任似已落在国王身上。

此外,本章10-14节所记的事,过去大都经先知传达(撒下7章),现在是神自梦中直接告诉所罗门。所罗门晚年行神看为恶的事,先知的声音再度响起,自以利亚开始(17:1),大先知辈出,勇敢作神出口,指斥罪恶,警告刑罚。

故此,我在讲道中多次归纳为:总体上扫罗王是属肉体的,大卫王是属灵的,而所罗门王是属魂的,但有时会交变。

祷读:《列王记上》第 4 章

《列王记上》第 4 章

4:1 本章记所罗门王内政的兴革,在大卫已设立的政府部门上,再增设“家宰”,主管宫廷事务。从《列王纪》所载家宰看,职权相当大,象俄巴底可在凶恶的亚哈王大杀先知的时候,收藏先知百人,供应饮食(18:4),其地位有同卿相。所罗门废了旧日依以色列十二支派业地而治的行政划分,改设十二个行政区,由中央派员治理(7-19节),主要目的便于直接管治,以利赋税征收。

4:21 所罗门时代,以色列的版图,如神当日所应许,“自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创15:18),“从旷野…,到大海日落之处”(书1:4)。本节的“大河”即“伯拉大河”,也就是幼发拉底河。“非利士地”指沿地中海岸一带的土地,在西边“大海日落之处”,本为非利士人所居。“埃及的边界”即埃及小河,为巴勒斯坦和埃及的界河。

以色列人只有在所罗门王时代才达到这理想的版图。前王大卫开疆辟土当然功不可没。

4:22 所罗门维持王宫的费用巨大。他有妃七百,嫔三百,未计子女;添上官吏和他们的家室,以及招待群臣和国宾,费用庞大不难想见。

4:24-25 提弗萨为幼发拉底河西岸的大城。迦萨在巴勒斯坦地最西南,位于埃及边界上。“从提弗萨直到迦萨”,包括了进贡之国在内的疆土。等于从前说“从但到别是巴”(士20:1;撒下24:2),都是从极北到极南之地的“全国”的意思,不过现在国土范围已大了许多。但在约旦河之北端,别是巴在迦南地的边缘。

4:26 “马四万”:《代下》9:25作“四千”。此处当属抄写错误,应为“四千”。10:26说所罗门有战车一千四百辆,依每车用三马来拉(两马拉车,一马备用),“四千”为合理之数。

4:30 “东方人”指住在以色列地以东沙漠中的阿拉伯人和东北边的米所波大米人。这些人和埃及人都以智慧见称。

4:31 “以斯拉人”意为“本地人”或“迦南土人”,本节所举的以探、希幔等,可能是以色列人进迦南地前当地著名智者。但《代上》2:6也记有这四人的名字。说他们是谢拉的儿子。大卫的乐师中也有叫希幔和以探的。他们是否为同一人,甚难确定。不过,这些人可能是传统智慧的象征,就象希腊人以伊索(以《伊索寓言》见称)为智者的象征一样。

4:32 所罗门写的箴言只有一部分保留在《箴言》书中。传统认为他也是《传道书》和《雅歌》的作者。

4:33 “黎巴嫩的香柏树”是既高又华丽的大树,牛膝草则为极小的植物。本节似是描写他知识之广,用草木鸟兽来阐述人生哲理,说出大家喜听的“智慧话”(34节)。

祷读:《列王记上》第 5 章

《列王记上》第 5 章

5:1 推罗在主前一千年左右脱离西顿,成为一个独立的城邦,占有地中海东岸亚柯湾以北长达225公里的海岸线。这个以航海贸易闻名的腓尼基人城邦,其国王希兰曾与大卫结盟(撒下5:11-12),这种友好关系继续到所罗门王朝。此时,非利士人的势力已衰,以色列和推罗两个新兴的国家联合,控有自南徂北的商旅交通要道,推罗可保护以色列的海上航运,而以色列可令推罗的东疆无后顾之忧,两国的关系至为友善。

5:3 大卫早欲建造圣殿,但神未许可。因他不断征战,流人的血太多(代上22:6-7),建殿的责任便落在“太平的人”所罗门身上。此时国泰民安,四境平静,也是可以大兴土木的时候。

建殿工程在所罗门登基后第四年的春天开始(主前966年,6:1),七年后的秋季完工(6:38)。建殿所需的香柏木来自推罗。希兰王还供应大量劳动力协助伐木并南运,又提供大批石匠,凿石建殿。

殿址在摩利亚山(代下3:1),为耶路撒冷城三座山中的一座,位于北边。此前一千一百年,亚伯拉罕曾在这山上献独生子以撒给神(创22:2)。圣殿的蓝图和大小详载6章和《代下》3、4两章。

简单地说,建殿的计划是大卫依据被圣灵所感得来的样式,一一告诉所罗门(代上28:11-12),圣殿的样子要象会幕,但大两倍(6章),长30公尺,阔10公尺,高15公尺,包括圣所和至圣所。殿朝东南建,至圣所在西边,殿前有铜柱两根,一根叫雅斤,一根叫波阿斯(7:21)。除了主殿,四周还有房屋(6:5-10)。按今天的标准,圣殿不能算大,只是普通房屋的面积。但在三千年前,运输与建筑全赖人力,建这样一座殿宇,确属宏伟工程。

5:10-11 “二万歌珥”约等于四百四十万公升。“二万罢特”约四十四万公升。推罗王不是免费供应人力和建材,而是有补偿的。“清油”是从橄榄压出的纯净橄榄油。

5:13-16 建殿工程浩大,动员以色列人三万,迦南人十五万,费时七年(6:38)。这三万以色列人中,每月轮流有一万人往黎巴嫩伐木,二万人留在本地耕种自己的田地。每个以色列人平均一年服役四个月。扛抬、凿石是迦南人的工作。

祷读:《列王记上》第 6 章

《列王记上》第 6 章

6:1 传统计算亚伯拉罕到大卫的年代,都以本节为重要根据,因为这里说,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后480年,为所罗门作以色列王第四年。所罗门在位40年,死时为主前930年。据此,以色列人出埃及应为主前1446年,而建殿则开始于主前966年。

但有的历史学家认为480年乃按一代40年,乘以12代得出,不能作为计算历史年代的可靠根据。犹太史家约瑟夫说圣殿奠基是在推罗王希兰第十二年,因此主前957年才是开始建殿之年。有的则将圣经大事与中东大事对照,依迦太基在主前825年立国推算,建殿应在主前968与967年之间。有的学者从埃及法老在位年代推算,认为出埃及应在兰塞二世之时,故为主前1290年前后事。依此,则建殿开始年代也须推迟。

因此,所罗门建殿之年颇难确定。(《启导本》依据一般接受年代,将出埃及放在主前1446年,所罗门建殿在主前966年。)

“西弗月”:约在阳历四、五月间。

6:2 圣殿的结构可看5:3。一肘等于44.5公分。

6:3 殿前的廊子即大堂,和殿的阔度相同,为圣殿三大部分之一。其他为至圣所(内殿,8:6)与圣所(外殿,8:8)。

6:5 “旁屋”:供祭司及贮物用,后不敷用,曾加扩建。

6:16-17 圣所和至圣所面积比例是二比一,与会幕中的比例相同。

6:23 约柜上本已有两个基路伯,现在加造两个,用橄榄木外包纯金造成。基路伯是天使的一种,人面,有二翅,高5公尺,(殿高15公尺)。《出埃及记》25:22说,神要在至圣所二基路伯中间向摩西说话。有的人误以为这等于说神住在那里,殿决不会被毁(看耶7:4)。

6:29 内、外殿的墙上刻有基路伯、棕树和花。这也是早期犹太人会堂的装饰,使人想起人类祖先亚当、夏娃所住乐园美丽和平情景。现在人能献祭赎罪,圣殿如同乐园。

6:31 内殿和外殿之间有门相隔,门扇包金,后面可能还挂有一层幔子(代下3:14)。

6:34 在外殿的门口作有两扇门。

6:36 “内院”指圣殿的前院,放置祭坛、铜盆。

6:37 “西弗月”:为以色列宗教历二月,时值春天。

6:38 “布勒月”:为迦南人对八月的称呼,今阳历十至十一月间。37节的第四年和本节的第十一年,都是指所罗门登基后的年份。他若在主前970年继大卫为王,第十一年应为主前959年。

祷读:《列王记上》第 7 章

《列王记上》第 7 章

7:1 “宫室”指整个王宫的建筑。所罗门建造自己居住的宫殿花了十三年,几为建神的居所圣殿的两倍。

7:2 用高13多公尺的香柏木作柱造“黎巴嫩林宫”,有柱三行(一作四行),每行长达44公尺。可能因为看去有若香柏木林,故称“林宫”。林宫部分用来储藏军械(10:17;赛22:8)。“柁梁”为有装饰的横梁。

7:6-7 王宫和林宫之外,所罗门又造一柱廊,可能附在“林宫”旁边,因其长度和林宫的宽度同为“五十肘”,供来审判廊的人等候用。

“审判的座位”:前面有六层台阶,上置象牙宝座,包以精金。

7:8 所罗门又特为法老的女儿建造一宫。完成后,把她从大卫城迁到这宫中居住,他自己住的王宫很可能和审判廊相连,以便听讼。

7:13 户兰是建殿的总工程师,推罗人,但有以色列血统(14节),是个著名的铜匠。本节至47节和《代下》3,4两章详记户兰所造的器皿,包括殿前的铜柱和铜祭坛(代下4:1)与铜海(23节)。

7:15 本节至22节特别记述立在圣殿前的两根铜柱;因为只说“立在殿廊前头”(21节;代下3:17),一般相信乃作装饰用。柱高8公尺,加上铸有花饰的柱顶,高2.2公尺,整根柱子高达10.2公尺,直径为1.9公尺。两柱各有名字,一叫雅斤,一叫波阿斯。有的解经家说,这是所罗门王儿子的名字。但既为圣殿前的大柱,可能是取此二字之义名柱。“波阿斯”义为“能力”或“赖神而立”,“雅斤”义为“神必坚立”。

7:18-19 “石榴”:象征多产,多用作廊柱顶的装饰雕刻(耶52:22-23)。铜柱顶环刻有两行石榴。“百合花”:象征生命,从26节说状如杯,有的学者认为此处的百合花或为莲花,出污泥而不染,取其纯洁。

7:23 “铜海”为人工贮水池,“池中的水”为祭司供职前作礼仪的洁身之用(代下4:6)。池高2.5公尺,圆周13.2公尺。铜海放在圣殿的内院,周围以铜铸的野瓜为装饰,依“每肘十瓜”计算,铜海周围每行环有野瓜300,一共两行。

7:25 牛为献祭的主牲,十二只铜牛驮住铜海,代表以色列十二支派的侍奉。

7:26 一“罢特”等于多少,有好几种计算方法,一般相信应为22公升,或更少。

7:38 铜盆为洁净祭牲之用(代下4:6)。会幕中只有一个铜盆(出30:17),但圣殿中大铜海之外,有十个小铜盆,盆下有轮,可以移动。

7:46 这里的疏割不是以色列人出埃及所经的疏割(出12:37),而是在约旦河东,位于雅博河流入约旦河口以北的一个冶金业的中心。

7:48 “金坛”即金香坛,只有一个。“金桌子”则有十张(代下4:8)。从前会幕中只有一张金桌子(出25:23)。

祷读:《列王记上》第 8 章

《列王记上》第 8 章

8:1 这里的约柜就是摩西在西奈山所造的那个约柜,放在会幕中,表征神与人同在;现在运入圣殿。

8:2 “以他念月”又名“提斯利月”,约在今阳历九至十月间。此时圣殿落成已十一个月。“在节前”的“节”指住棚节。圣殿延期举行奉献礼是为了配合这个大节期,好供全民同庆。

8:4 约柜和圣器本来放在基遍(撒上7:1;撒下6:4),现在运来耶路撒冷,安放在圣殿中。

8:8 有的解经家根据本书多处记有“直到如今还在那里”(9:20-21;12:19;王下8:22),认为作者写作本书的时期应在被掳前,而非写于圣殿被毁后的巴比伦被掳时期。但一般相信,作者乃根据若干原始著作在被掳时期写成本书,此语乃原作的引用。若将《代下》5:9与本节比较,可以证明此观点。因《历代志》已肯定为被掳后的作品;关于约柜的记述,也象此处一样,用“直到如今还在那里”。写作的人引用原始文件本是很普通的事。

8:10-11 “耶和华的荣光充满了殿”表示神悦纳圣殿的奉献(比较出40:34-35)。约柜已迎入殿中,神在此与人同在。

8:12 “幽暗之处”也可译为“浓云之中”。圣经描写神,常说祂为密云所围绕(参出24:15;诗18:11;97:2)。神不在祂的造物中,因祂创造万物,不为造物所囿。“幽暗”、“浓云”都是用人有限的文字来描写神的隐秘无限。

8:22 所罗门奉献圣殿的祷词优美无比,不只反映他具有认识神的智慧,也见出他此时宽宏的胸襟。他明白:1,神是信实的,坚守祂与人立的约(23节);2,神乃无可限量,连天上的天都容不下祂(27节);3,神乃无所不在,不局限于圣殿之内(27节);4,但神听寻求祂的人的祈祷(29节)。他接上提出神的子民可以在此殿向祂祷告的七种状况:1,为人怀疑作奸犯科被迫起誓自表清白之时(31节);2,因得罪神败在仇敌手中之时(33节);3,遭逢旱灾(35节);4,遭逢其他灾祸(37节);5,外邦人来圣殿祈求之时(41节);6,与仇敌争战之时(44节);7,被掳于异地之时(47节)。

8:64 殿前的铜坛只有一个,放在外院,相等于会幕中的铜祭坛(出27:1-8)。

8:65 从8:2“在节前”和8:66的“第八日”,以及《代下》7:8-10来看,献殿礼当在住棚节前七天中举行,然后从七月十五日开始,依《申命记》16:13,15的规定,庆祝一年三大节期之一的住棚节七天,再在第八天举行“严肃会”(参利23:36;民28:25)。到七月二十三日才打发全国前来参加典礼和过节的人回去。“哈马口”意为“哈马的关口”,是以色列国的北界。“埃及小河”今名埃阿里斯河,是以色列最南与埃及接壤的界河。

祷读:《列王记上》第 9 章

《列王记上》第 9 章

9:2 神第一次向所罗门显现见3:4-15。本节至5节的应许所根据的是先知拿单转达给大卫的神谕(撒下7:13;王上8:25),也是神对所罗门祷告(8:28)的回应。神信守祂与大卫所立的约,坚固大卫后裔的国位。但神接上提出警告,6节开始到9节,是向所罗门和他的后裔(6节)及全民(9节)说话,“你”已变为多数的“你们”。

9:4 神告诉所罗门,只要遵守大卫之约,必蒙福佑,国势昌隆。

9:6 神接着警告,若违背誓约,敬拜他神,神的咒诅必临到,全民将被嗤笑,从所赐的地上剪除,圣殿虽高也会变成一堆瓦砾(8节;代下7:21)。

9:10 “二十年”为七年建殿(6:37-38)和十三年建王宫(7:1)的总和。

9:11 “加利利地”:按一般解释,指拿弗他利及附近地区。

9:13 希兰王不喜欢这二十座城,称之为“迦步勒”,意义难确定,传统说有“不值分文”的意思。圣经没有说明他为什么不喜欢这些城,很可能是所罗门二十年中用于建设的费用十分庞大,而从希兰王那里运来的建材、黄金、人力等等,都须付钱,国库渐空,欠债累累。给希兰王这二十座靠近腓尼基的城邑,或作抵押借款之用,因“迦步勒”也有“锁住”的意思(参13节)。后来以色列国财政状况好转,债务偿清,收回了这些城(代下8:2)。

9:14 “一百二十他连得”合4200至4800公斤(约十五万安士),是一笔十分庞大的供款。

9:15 所罗门在全国开征重税,征用劳动力,不只为了圣殿和王宫的建设,也用于国防工事。他在耶京四周加建城墙和守望台,重建米罗,又增强基色、夏琐和米吉多等外围城邑的防御,以防南、北外来敌人的攻击。

“米罗”有“填充”的意思(撒下5:9),确实位置和性质不详,似与耶京的安全及防守力量有关,是一系列的防御性建筑。夏琐在米伦湖西南8公里,本为一个设防城。米吉多为控制北方耶斯列平原进口的军事据点(士1:27)。基色在南方犹大山地,控制西南面的非利士平原。这三城和17节的下伯和仑及18节的巴拉与达莫,形成一条从北至南的军事防线。

9:17 下伯和仑在耶路撒冷西北18公里,控有从西海岸到约旦河山脉的通道。

9:18 巴拉的所在不详。可能是犹大地希伯仑南(书15:29)或但地伯和仑西南(书19:44)的那个城。达莫的所在有二说,一是在死海南面亚拉巴旷野,一是在北方大马色去到幼发拉底河的大道上。犹太旅人多经此城去巴比伦。

9:25 “每年三次”指在以色列人的三个重要节期(逾越节、五旬节和住棚节,参出23:14-17)献祭。

9:26 以旬迦别为红海北端阿卡巴湾的一个港口,此处的红海指的是红海北端双湾东边的阿卡巴湾,非《出埃及记》中的那个“芦苇海”。

所罗门王在此建造船只,组成商队,雇用腓尼基水手进行航海贸易,为国家带来庞大财富(28节;10:11)。

9:28 俄斐以产金和输出象牙、宝石、孔雀等珍品、异禽著称,传统认为其地或在南阿拉伯(参创10:29,《和合本》为阿斐),也可能在非洲或印度。10:22说,航海要三年一次,指的当为航行次数,不一定说途中需三年,故航程未必很远。故传统所说的南阿拉伯应属可信。

祷读:《列王记上》第 10 章

《列王记上》第 10 章

10:1 一般认为示巴是阿拉伯西南端的一个国家(参创10:28),或为今也门。圣经上常常提到示巴人为经营黄金、香料和其他名贵货物的商人,他们将货物从印度、非洲等地运到以色列和叙利亚销售。所罗门的海上商队经营贸易,成为示巴商人的一大威胁。

10:2 示巴女王的随从用骆驼运输货物,可见仍靠驼队经阿拉伯沙漠商道前来,殊难和所罗门王的船队抗衡。

10:11 希兰的船队从俄斐运来的货物中有檀香木(又作乌木),有的学者认为这是印度出产的著名檀香木,有美丽花纹,带异香。据此,他们推测俄斐或在印度。

10:15 “杂族的诸王”:《代下》9:14作“阿拉伯诸王”,指那些和所罗门有商业来往或借用商道的大商贾。

10:16-17 “挡牌”为能遮护全身的大盾牌;“盾牌”是小型的护身牌,可以穿在左臂上。这些盾牌后来都被埃及王夺去(14:25-26)。“黎巴嫩林宫”:看7:2。

10:22 “他施”不一定指地方,可能是航走海洋大型船只的名称,来往俄斐和以旬迦别之间。也有人认为他施为西班牙西南的一个海港,腓尼基人与此海港有海上贸易,推断所罗门和希兰可能在地中海也有船队活动。

10:28 此节上半亦译作“所罗门所有的马是从埃及和古厄买来的”。古厄在小亚细亚的基利家,有的人认为“埃及”是今土耳其的一个名叫“摩苏瑞”的地方。此字希伯来文发音和“埃及”接近。

所罗门有经商的智慧,通过“王的商人”从北方购入马匹卖给南边的埃及,又从埃及买战车,转卖给北方诸王,所以说“经他们手买来”。“赫人”:今叙利亚北部及土耳其的居民。

祷读:《列王记上》第 12 章

《列王记上》第 12 章

12:1 一个王国分裂为二,各有自己的君主和政制,是以色列民历史上的空前大事;史家观点不同,评价也便大异。从北方诸支派的立场来看,分裂势在必行;但从犹大人方面来看,传统政教中心都在耶路撒冷,国家统一不易,不可轻言脱离;凡倡言分裂的与叛乱无异。本章将南、北两种不同意见都予容纳。但在24节记下神藉示玛雅说的话:“因为这事出于我”,叫人想起神在9:4-9所说的话。

示剑为以民宗教圣地(创12:6-8;书24:1),位于以法莲地的基利心山与以巴路山之间。罗波安去到示剑会晤北方以色列的领袖,证明国家分裂的危机迫于眉睫;否则,这些人会来耶京谒见他。罗波安移樽就教,本带有安抚之意,可是他的傲慢使北方诸民越见疏离(16节)。

12:2 耶罗波安听见所罗门已死,从埃及回来,以色列人举他为代表,和罗波安王谈判。北方诸族当年曾和大卫立约,支持他作王。作王的对待百姓须如牧人爱护羊群一样(撒下5:1-3),服侍人民如仆人(7节)。他们要求罗波安履约;后来谈判破裂,此约也毁(14节)。

12:4 轭为牛马在田间耕作时所负,“重轭”在此喻君王加在人民身上的苦役和重税。

4-5两节指出,北方诸民要另行立国的唯一理由,就是所罗门加在他们身上的“重轭”。通常新王登位,为示爱民,常宣布减省赋税、徭役,大赦罪犯。罗波安在锦绣中长大,不象耶罗波安曾历民间艰苦生活,因此毫不体恤民众疾苦,反要百姓负更重的轭。

12:6 罗波安求教于朝中元老的,不是舒解民困之策,而是怎样对付民众。

12:8 关于罗波安此时的年龄,传统有二说:一是16岁,一是41岁(14:21)。《代下》11:18-23说他作王时妻妾甚多,有子28人,女60人,证明41岁为可信。

这里称与他一同长大的人为“少年人”,乃与前节的“老年人”对照而言。这些总角之交现在“侍立”王前,都当在朝廷中有了官职,可以和旧臣分庭抗礼。从他们说话的高傲粗鲁(我的小拇指头比我父亲的腰还粗),可见只是一班纨袴子弟,毫无处世经验。

12:10 “我的小拇指头”中的“小拇指头”在有的古卷中作“我的小东西”;语近猥秽;意思都不外说:“我的本领比我父亲大得多”。

12:11 “蝎子鞭”为鞭头装有铁刺的皮鞭。

12:18 亚多兰即亚多尼兰,是位老臣子,继续作罗波安管理苦役的大臣(撒下20:24;王上4:6;5:14)。罗波安昧于时势,仍叫他去向北方的以色列人征服苦役,遭到反抗,给石头打死;罗波安也自示剑逃回耶京。

12:20 以色列国从这时起开始分裂为二。耶罗波安做了新的十支派组成的以色列国的王。

12:22 “神人”即先知。示玛雅是罗波安作王时候的先知,他奉神命严厉警告不可以和耶罗波安及北方的支派作战,去夺回脱离的疆土。示玛雅写有罗波安王的史记(代下12:15)。

12:25 北国选择了示剑作首都,耶罗波安修建此城以增加防守力量。他又修筑约旦河东雅博河上的毗努伊勒(创32:31)为都城(一说他放弃了示剑,迁都来此),很可能他作王初期,一共设了三个政治中心:示剑、毗努伊勒和得撒(14:17),同时使用。在毗努伊勒设都恐怕意在防阻河东的人顾念旧情去支持南国犹大(参撒下17:21);更可能是增强其地防御工事,以防北方亚兰人和亚扪人的攻击。

12:28 耶罗波安为了团结其民,在北国建立敬拜中心,以消除百姓去耶路撒冷圣殿的意向。他造了两只金牛犊,很可能是仿亚伦当年的牛犊而造。这牛犊不象迦南人的神像(神站在牛的身上以显示力量),而是混合埃及的圣牛与以色列人对神的敬拜于一炉,好象他们看不见的耶和华是骑在这牛身上,要百姓拜这牛,因为“这就是领你们出埃及地的神”。耶罗波安为了政治上的近利,牺牲了他本可长久得到的国位(11:38)。

12:29 耶罗波安把两只金牛犊分别放在距耶路撒冷只16公里的伯特利(以色列人历史上著名的敬拜神的地方);另一放在北疆的但,靠近黑门山。

12:30 耶罗波安要众民拜金牛犊,公然破坏诫命,领民进入邪神的崇拜,为以后诸王背离神开路。后人变本加厉,到亚哈王时,以色列几成为拜偶像和巴力之国。

12:31 耶罗波安在伯特利和但之外,又在各地建邱坛,仿犹大的传统定出一个比住棚节迟一个月的节期献祭(利23:34),并设立凡民为祭司。所有这些无非想建立一套宗教制度,来取代耶路撒冷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

祷读:《列王记上》第 13 章

《列王记上》第 13 章

13:1 这个神人,圣经中只在这里提过一次,是第一个警告背道的耶罗波安的先知。他从南国犹大来,禁止耶罗波安在北国另立新的宗教体制。为证明先知确奉神命,耶罗波安从坛上伸出手叫人捉拿他,这手立即瘫痪;神人祈求神,手就复原(6节)。神在紧要关头常常直接干预,以促人悔悟。

13:2 有关约西亚的预言,在300年后应验(王下23:15-20)。“人的骨头也必烧在你上面”,即使坛污秽之意。

13:11 人在某件事上为神所用,决不等于能永远对神忠心。这位伯特利的老先知听见有如此勇敢的先知从犹大来,编造了一个谎言,诱他见面,一同吃饭。犹大的先知没有细加判断老先知的话是否真的出于神(参约壹4:1),接受了邀请。结果是犹大的先知因未遵守神命令(神的命令须绝对遵守,即令来自天使,若与神的不同,一样不可随从。9节;加1:8),受到极重的刑罚(尸身不得入列祖的坟墓,对以色列人为可怕的刑罚。24节;参1:21)。而说谎话的老先知也抱撼终生。为了补过,把犹大先知葬在自己的坟墓里,并嘱咐儿子在他死后须葬在同一坟墓,表示对这位敢说话的先知的敬意(28-32节)。

13:32 “撒玛利亚各城”:指北国以色列境内各城。五十多年后,北国定都撒玛利亚(16:24);此后,北国也称为撒玛利亚。新约时代撒玛利亚人就是从北国以色列演变而来,从南国犹大来看,他们已经偏离了犹太人的信仰,混杂了纯正的宗教。

祷读:《列王记上》第 14 章

《列王记上》第 14 章

14:1 本章前半(1-18节)讲示罗的先知亚希雅的故事,说他怎样本大勇为神说话,不畏权贵,不惧势力。亚比雅的名字只见此处,从13节的描写看,他一定深受人民敬爱,且可能为王位继承人。

14:2 示罗在耶罗波安新建的都邑得撒附近,曾为会幕和约柜存放的地方,是个历史性宗教圣地。示罗后为非利士人所毁。此时先知亚希雅住在示罗,耶罗波安专诚求问他,因为以前说的预言十分灵验。他要妻子假装普通妇人,带着很普通的礼物,或因有不少先知,见到权贵,只说好话;他现在希望听真话。

14:6 亚希雅作为神的真先知,表现在他的预见、识别力和大勇上。眼虽不能见,神帮助他确立发言的权威,然后宣布神的刑罚。

14:9 耶罗波安的恶行所以超越以前诸王,因为他背弃神,设立了一套拜偶像的体制,导北国的人入罪。

14:10 神的刑罚包括:1,耶罗波安的王朝要从地上消灭(男丁无论为奴或自由都必剪除。10,14节);2,凡属耶罗波安的人死了都不能入土安葬(被狗和鸟所吃,11节);3,北国将因拜偶像而动乱不安,终被赶出迦南美地;被掳往大河之西(15-16节)。但耶罗波安的儿子亚比雅因有善行,可免受这些苦楚,死后且有哀荣(13节)。

14:14 亚希雅预见另一王巴沙的兴起(15:27),此人杀了耶罗波安的儿子拿答(在位只二年),自立为王。一登位便杀尽耶罗波安全家。

14:15 北国以色列在主前732及722年为亚述国所灭,其民被掳往幼发拉底河北的哈博河谷和玛代人的城邑(王下17:5-18)。

“象水中的芦苇”摇动:比喻的说法,指北国将无政治上的稳定,暗杀、篡位,层出不穷;内忧外患永无止境。

“木偶”:指亚舍拉女神木柱橡。耶罗波安所造的是金牛犊,但拜人手所造之物已开端,星星之火,势必燎原(16节)。

14:17 得撒为耶罗波安所修筑的三个都邑之一,位于耶路撒冷北约48公里。他以后的诸王也都住此。后来暗利才在撒玛利亚山上造城,定都撒玛利亚(16:24)。

14:19 《以色列诸王记》是一部记述北国诸王历史的书,为本书作者所据史料的一部分,因此特别提到它。

14:20 拿答为“拿答比雅”一名的缩写,意为“耶和华白白的赐予”。

14:21 本书从14章开始,写作方法同时记述南、北两国。本章上半写北国耶罗波安的史事和继位的人,下半接着讲和他同时代的南国犹大的王罗波安,两两相对。由于两国旧王逝世和新王登基的年代不全吻合,甚至相差甚远,计算年代十分困难。

14:22 本节至24节讲南国犹大在罗波安治下拜偶像之风渐炽。柱像为迦南人司生殖的男神像,木偶又名亚舍拉,为司生殖的女神像。迦南土人以高冈为神的座位,而青翠树则代表神的生殖能力。因此选择高冈的青翠树下筑坛立像膜拜。

14:24 “娈童”:被人当作女性玩弄的男子,这种邪恶风俗为拜迦南女神仪式的一部分。圣经一再告诫不可仿效。

14:25 埃及法老示撒(示撒一世,主前945-924年),本为非洲利比亚人,建立了埃及第二十二王朝,曾收容耶罗波安(11:40)。他在主前926年率军攻取耶路撒冷,遍及巴勒斯坦,摧毁不少城邑,拆除好些防御工事。埃及尼罗河畔古城底比斯的亚孟神庙南壁上刻有他这次征战的记述,说他攻取了巴勒斯坦一百五十多个城邑,包括耶城北边的基遍、亚雅仑和伯和仑,以及北方的米吉多。考古学家在米吉多曾发现他的纪功石碑。示撒虽攻陷耶京,并未久留(参代下12章)。

14:26 法老示撒觊觎耶京的财富,将所罗门当日夸耀的宝物和用精金制作的盾牌,洗劫一空;罗波安只好用铜来铸造盾牌代替。昔日灿烂光华现已暗哑无光,益促我们记取神的训诲:不可为自己多积金银(申17:17)。

14:30 南、北国间的战争不限罗波安与耶罗波安作王时期。这种时起时歇的战事一直继续到亚撒王(15:16)。亚撒死后,约沙法继位,与北国的亚哈王结盟,并娶后者的女儿为媳,两国间始有一段和平时期(22:44)。

祷读:《列王记上》第 15 章

《列王记上》第 15 章

15:1 亚比央是南、北国分裂后第一位在耶京登基的犹大王。他又名亚比雅,母亲玛迦即米该亚,是押沙龙的外孙女。押沙龙的女儿他玛(撒下14:27)嫁给乌列(代下13:2),生了玛迦。此处说玛迦“是押沙龙的女儿”,“女儿”当为“外孙女”之误。

15:12 汲沦溪在耶路撒冷东面。

15:17 拉玛在便雅悯境内,距耶城北约8公里,为一重要军事据点。控有此城可以控制犹大与以色列的边境,封锁去耶城的主要通路,切断南北交通;又可控有往伯和仑及沿海平原的大道。掌握拉玛的确可以不让人“从犹大王亚撒那里出入”,对耶城生存是一大威胁。

15:18 有的圣经学者认为此处的希旬就是11:23的利逊。犹大王亚撒把埃及王洗劫后仍剩下的金银,全部带去大马色,送给亚兰王,联手攻打以色列,使之腹背受敌。

15:20 本节所记各城都在以色列国东北方。基尼烈即加利利。亚撒的策略收效,但受到先知哈拿尼的斥责,因他仰赖人,不倚靠神。

15:22 亚撒王决定把犹大北境扩展,利用以色列王巴沙留下的建筑材料,修筑米斯巴和迦巴。米斯巴在耶城北25公里,距拉玛东北7公里。迦巴应在耶城北边,是个重要据点。筑此二城可以防守拉玛,保护耶城对外水陆交通不再受威胁。

15:23 亚撒王脚上的病或为一种坏疽病,他此时年事已高,病了三年死去(代下16:12-13)。圣经责备他晚年没有倚靠神的心;遇到北国的威胁,把神殿里的东西拿去取悦亚兰王,借外力解围(代下16:7);死前患脚疾,只求医生,没有求神(代下16:12)。但比较说来,他曾毁偶像,也看重圣殿;在位41年,有20年国家没有战争;直到亚撒36年,北国来攻,才战云重起。

15:27 北国政局极不稳定。耶罗波安立国,传到儿子拿答,只作王二年,便为巴沙所弑。巴沙不但篡了王位,且杀尽耶罗波安全家,以绝后患。巴沙王朝只历二代,王位为心利篡夺(16:10)。

祷读:《列王记上》第 16 章

《列王记上》第 16 章

16:9-10 这是北国建立后所发生的第二次篡位,心利杀了巴沙全家,作王只有七天,自焚而死(18节)。

16:16 以色列国历史上的第三次篡位,建立了“暗利王朝”,历四代而亡,共44年。这是北国历史上最坏的一个王朝,他将西顿人所拜的巴力带到国中,令以色列国深陷罪恶,不能自拔,犹大国也受到深远的影响。

16:24 暗利将以色列的首都从得撒迁往撒玛利亚,在那里建了一座新城。撒玛利亚山距示剑西北10公里,但山高达450公尺,风景奇美。此城防御坚固,易守难攻,是个战略要地,控有南北通商大道。

16:27 本书记载暗利,所占篇幅不过数行,但在一般历史书中,他是以色列诸王中颇受重视的一人。暗利王朝被推翻后多年,亚述人仍称以色列为“暗利家”。从摩押人的勒石中,知道暗利曾收服摩押人俯首称臣,又殖民其地。

16:29 本节至34节为暗利的儿子亚哈作王的简要记述,特别提到他和耶洗别的婚盟,以及接连而来的巴力的侍奉。

耶洗别为腓尼基人西顿王谒巴力的女儿。据历史记载,谒巴力是西顿人所拜女神亚斯他录的祭司。巴力和亚斯他录的敬拜密不可分(18:19),仪式邪淫。此时亚兰人国力日盛,力图扩张,同时威胁到以色列和腓尼基的安全。亚兰王曾攻取加利利若干城邑(参15:20),为了商业和军事上的利益,腓尼基与以色列结盟共抗亚兰是很自然的事。这件婚事是一种政治性结合。

以色列民在旷野流浪和进入迦南后,一直为拜巴力的事所困扰。大卫作王时,曾积极肃清巴力的敬拜,不留丝毫余地。可是亚哈和耶洗别将巴力的敬拜重新引入以色列,为之建筑庙宇。此事惹怒神甚于以前诸王。

16:34 约书亚的预言见《约书亚记》6:26。“重修”耶利哥大概指修筑耶利哥为设防地。以往耶利哥城一直有人居住(书18:21;士3:13;撒下10:5)。

祷读:《列王记上》第 17 章

《列王记上》第 17 章

17:1 “基列”在约旦河东。“提斯比”:位置不详。“以利亚”一名的意思是“耶和华为神”;他和门徒以利沙二人(19:19)是以色列民历史上最显赫,也是行神迹最多的两位先知。以利亚生于亚哈时代,工作在北国以色列宗教最腐败的时期。

以利亚一生侍奉的目的,在唤醒以色列民认定只有耶和华是神。亚哈王和妻耶洗别在京城撒玛利亚建巴力庙,一方面积极鼓吹敬拜巴力异教神祇,一方面迫害忠信耶和华的人,杀害先知。以利亚向亚哈宣布神的刑罚:三年无雨。巴力是迦南人的风暴与农作之神,但不能降雨止住旱灾,当为极大的讽刺。以利亚后来为神接去(王下2:1-12)。圣经说他要先弥赛亚而来,而施洗约翰的出现是这预言的应验(太11:7-14)。耶稣山上变象时,以利亚和摩西同时出现(太17:3;路9:30)。

17:3 基立溪在基列地,是条流入约旦河的小溪。

17:8 撒勒法是位于推罗与西顿的一个小镇,为外邦人居地(路4:25-26),但接待以利亚居住的那个寡妇却是敬畏神的人(12节)。以利亚寄居的基立溪和撒勒法都在亚哈王管辖之外。撒勒法此时也遭旱灾,但神有奇妙预备:供应虽少,却从无缺乏(12,14节)。

17:17 “作那家主母的妇人”即8至16节所讲的撒勒法的寡妇。

17:18 “使神想念我的罪”亦可作“重翻我罪孽的旧案”。这妇人认为接待先知住在她家里,使神记起她的罪孽而令她的儿子死亡。

17:22 这是圣经旧约上第一次有关死人复活的记载:一位从生活中学习信心功课的妇人,看见自己唯一的儿子怎样脱离死亡的权势,重获生命。以利亚是大有信心的人,他三次伏在已死去的孩子身上求告神,恳求赐生命的主延长孩子的生命。以利亚的信心使他的祷告蒙垂听;孩子活了,妇人也见证耶和华乃唯一真神(24节)。

祷读:《列王记上》第 18 章

《列王记上》第 18 章

8:1 “第三年”:指旱灾已有三年之久。犹太人传统,说旱灾长达三年半(“七”的一半)。参《路加福音》4:25;《雅各书》5:17。

18:3 “家宰”为掌管宫廷事务的官,权力极大,有若一国宰相。“俄巴底”的意思是“耶和华的仆人”。有的学者相信这位俄巴底便是旧约《俄巴底亚书》的作者,但无充足内证。此处的俄巴底是北国君主的家宰,但从《俄巴底亚书》的预言看,那位作者是南国的人。

18:17 亚哈犯罪,本是旱灾的造因,他反指责以利亚激怒了巴力,而使灾祸降在以色列地。历史上每逢有人犯罪而食其恶果时,犯罪的人会把责任推到无辜者身上。亚哈只是其中一人,他甚至视以利亚为仇敌。

18:19 迦密山在地中海东北面近亚柯湾,是一座高山,因和腓尼基接壤,成为崇奉推罗人的巴力的地方。以利亚拣选此山为会见巴力先知的地点,公开向王后耶洗别和巴力崇拜挑战。

耶洗别可以供养四百个先知来侍奉她的亚舍拉女神,侍奉巴力的先知也有450人,可见背道力量之大。以利亚以一人之力向亚哈王和王后及他们的850个先知抗衡。以色列人只是沉默的一群(21节:“众民一言不答”),但一旦看清巴力先知的真面目和耶和华神的真实(38节),他们的沉默便化成一股大力量(39节)。

18:23 以利亚要了两只牛犊,一只给了巴力的先知,放在他们的坛上,无论如何呼求,没有火降下来烧掉坛上的祭物。一只放在重修的已遭毁坏的耶和华的坛上,还倒水其上。以利亚信心的祷告为神垂听,有火降下,连石头都烧尽。

耶和华的坛用十二块石头筑成,让众民看见虽有南北国之分,在神眼中祂的选民仍是一体。废除巴力,同归真神,是关乎全民的事。

18:36 献晚祭的时候是在下午三时左右。

18:40 基顺河在迦密山脚的平原上。以利亚凭神给他的权柄,依照律法对付侍奉假神之人的规定,把巴力的先知除掉。

18:42 以利亚屈身在地,将脸伏在两膝之间祷告。百姓已承认耶和华为神,巴力的侍奉蒙受致命的打击,以利亚曾起过誓,他若不祷告,必不降露不下雨(17:1)。现在是求神收回不降雨的灾祸的时候了。

18:44 “从海里上来”:站在迦密山顶可以遥望地中海。“套车下去”:指往耶斯列平原那里,距迦密山顶约有25公里。亚哈在耶斯列设有行宫。

18:46 以利亚徒步可以赶在坐车的亚哈王前头,非有过人的力量不可。亚哈抵达耶斯列城门口,发现以利亚早在那里等他,一定大为惊惶,应该顿觉前非,远离偶像,做个众民的好仆人。但他一味听从耶洗别的话,没有这样做。

祷读:《列王记上》第 19 章

《列王记上》第 19 章

19:3 以利亚逃避耶洗别的追杀,朝南逃往犹大最南端的别是巴。

19:4 “罗腾树”为生长沙漠中的一种松柏属小树,大的有3公尺高,可以遮荫。西奈山和死海等地区常见。

亚哈王的反应令以利亚十分失望。他没有悔悟,而是更倒向耶洗别(1节),这位踽踽独行的先知,现在受到以杀耶和华先知闻名的耶洗别的直接威胁,前功尽弃,痛不欲生。

19:6 “炭火烧的饼”是一种扁圆形的薄饼,在炭中烧热的石头上烤制。神对祂仆人的安慰是烤热的饼与凉的水,给以利亚心灵和身体的力量,去到神当年与以色列民立约的山上,使我们想起复活的基督对辛苦了一夜的门徒的供应(约21:9)。

19:8 何烈山即西奈山,在今西奈半岛南端,距别是巴南三百七十余公里,以利亚靠神的供应走了四十昼夜,到达此圣山。

19:9 从神的问话可知以利亚非奉差遣来到何烈山。以利亚一定记得摩西在此山四十昼夜从神颁受律法的旧事,他不辞跋涉上山,可能渴望听神的话语,重新得力,面对日益恶劣的环境。

19:12 “微小的声音”有好些不同的译法,诸如“轻柔的低语”、“低微而细弱的声音”、“和风吹拂的声音”等等,在表达神对人说话不是用眼能见与耳能闻的声音,只有绝对安静的心灵才能觉察,才能体认。

本节和前节所记烈风、地震与火都是自然界的大变化,惊心动魄,但圣经说耶和华却不在其中。这些只是祂所掌管的宇宙中的现象。先知最后听见神的声音是在祂说的话里。人要用心灵去接触才能听到神永活的话语。神的话如和风细雨,“润物细无声”(杜甫诗)。

(关于烈风、地震与火三事,圣经学者还有许多解释,综合说来不外三种:1,神藉这些大自然的现象彰显祂的威严;2,以利亚在这三者中都见不到神,等于告诉他,必须用内心的力量去克敌致果;3,神可以用这些来刑罚祂的百姓,但现在不是时候。)

19:13 以利亚听到神的声音,连忙用外衣蒙上面,正象当年摩西一样,不让自己看见神的面(出33:20-22)。

19:15 神对先知以利亚说的话,显明祂是宇宙和历史的主宰。北国以色列就要面临内外的大患,外有亚兰来的攻击,内有外邦信仰的威胁。神的信息是:1,这些灾祸是神对以色列的刑罚(参17节)。2,神藉以利亚预告这刑罚,并膏哈薛,以后用耶户和以利沙来分别施行(15-16节)。3,当前环境看似无望,但神在以色列中留下七千人是未曾拜过巴力的,因此以利亚决非唯一剩下的人。

19:16 亚伯米何拉位于约旦河东。

19:18 “与巴力亲嘴”为拜巴力的仪式之一(比较何13:2)。

19:19 “以利沙”一名的意思是“神的拯救”,他要继续以利亚作先知。耶户是推翻暗利王朝的人(16:22),神在以利亚之后,藉以利沙和耶户扫除了以色列地的巴力崇拜。哈薛是新一代的亚兰王,后来屡屡攻击北国。

膏耶户和哈薛的工作在以利沙手中完成。但圣经上未记膏立的事,就是以利亚膏以利沙为他的继承人,也未经膏立仪式(19-21节)。“膏”是一种分别出来的仪式,圣经在此用“膏”只表示以利亚负有责任授权此三人,如同神所膏立。

以利亚将自己的外衣搭在以利沙身上,表示呼召他作先知。这种“外衣”是先知职分的象征。

19:20 “我向你作了什么呢?”一语含义不明确,但没有责备的意思,因为作先知的呼召并不阻止一个人尽他爱家庭的责任。有的译文作:“你回去吧,我作了什么来阻止你呢?”或“你回去吧,应明白我作在你身上的事”。等于告诉他去了应该回来。

19:21 以利沙宰了牛和用木制的轭来煮肉,以示他放下现有工作,跟随以利亚接受先知呼召的决心。这种“杀牛焚轭”的坚决行动有如我国的“破釜沉舟”。

祷读:《列王记上》第 20 章

《列王记上》第 20 章

20:1 撒玛利亚为北国以色列的新首都(16:24)。比较15:18-20。亚兰为今天的叙利亚。此处的便哈达可能是15:17-20的那位便哈达一世的儿子或孙。亚兰和以色列间的武装冲突持续了约二年(22-26节),后来有三年的和平(22:1)。亚哈王在三年之末,受犹大王怂恿向亚兰王挑战,终于战死(22:35)。

“三十二个王”当为向便哈达称臣纳贡的一些酋长国或城邦的首领。

20:3 便哈达要求北国作他的附庸。以色列王知道决非亚兰王的对手,只求能解京城之围,免遭洗劫,接受了这要求(4节)。便哈达认为口头归附不够,要他双手奉献撒玛利亚城,完全投降(5-6节)。

20:10-11 便哈达与亚哈的对话极富形象性。便哈达是说,他的兵士只须每人捧一把土,便可将撒玛利亚的土拿光,把城毁灭。亚哈王的回答是:等到打赢了仗,放下了盔甲,再夸口吧。也就是说,尚未决战沙场,怎知鹿死谁手?

20:13 这位先知相信即为20:28的那位神人。神施行拯救,继止旱降雨之后,再次希望亚哈王悔悟,知道祂才是神。

20:15 亚哈王只有“少年人”(年轻的军官)232人,士兵7000人,人数不多,却打了个大胜仗,解了撒城之围;证明得胜非靠车靠马,乃靠耶和华神。

20:22 “明年这时候”指年初或“明年春季”。26节同。

20:23 便哈达的军事顾问叫他下次不要在山间作战,应改在平原上。他们心目中的神受有地理的限制,战争的胜负得看双方所拜的神力量的强弱来决定;所以建议下次和以色列人打仗,应知彼知己,利用己神之长来击对方神之短。但神人告诉亚哈王的话是:耶和华神是主宰全宇宙和全人类历史的神,这些倚靠偶像的必一败涂地(28节)。看来人数少得象小羊群的以色列人,在这次战役,杀了亚兰人十万,剩下的又为城墙压毙,便哈达仅以身免(29-30节)。

20:26 “亚弗”:位置不详。这场战争是在约旦河谷进行,有人认为当为加利利海东边的那个亚弗城。

20:31 “腰束麻布”表示悲哀。“头套绳索”表示屈服。“麻布”为一种黑色粗糙的布。

20:32 “兄弟”:国际间君王喜欢这样互称。

20:34 在处理便哈达一事上,亚哈没有遵照神的吩咐灭绝他,事前也没有求问神,自作主张,表现得非常宽大。除了将便哈达一世当年从巴沙手上攻取的城邑归还,可以在大马色立一些街市之外,没提其他条件便将他放走。这些街市很可能是从事国际贸易的中心,本不轻易让外人染指。亚哈作此宽大决定,当与亚述王撒缦以色三世的南征企图有关。他需要象亚兰这样一个盟国来联手对抗亚述。

亚哈若能依神的话处理便哈达,可以一劳永逸,解决以色列和叙利亚拖延不决的战争。但他决定释放便哈达,两国之间的冲突因而持续,后来亚哈且死于与亚兰王的战役中。

20:39 “一他连得银子”等于三千舍客勒。按当时市价,一个奴隶的身价只值三十舍客勒银子。

祷读:《列王记上》第 21 章

《列王记上》第 21 章

21:1 耶斯列在以革伦平原上。

21:3 拿伯根据摩西的律法拒绝出让他的葡萄园,因为以色列人依法不可把祖业卖断给人。耶洗别陷害拿伯,用的也是照律法的规定而作成的圈套,陷拿伯于罪,将之打死。神也依照律法上的公义来审判亚哈和耶洗别及全家。

21:4 亚哈在位二十二年,怙恶不悛,一意孤行(参箴12:15;赛53:6),一遇私欲不能满足,就可以不理朝政,连饭也不吃。这种自恃、自私、自怜,以及因而产生的焦虑、悲观、失望(“闷闷不乐”),都不可以进入信徒生活中,以免为恶者利用,象亚哈一样行恶招祸。人生虽多苦难,但圣经里有的是解除的途径,让我们可以战胜坏环境,得到主里的大喜乐。

21:10 按摩西律法,凡审理故意杀人犯,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民35:30;申17:5-6)。这里作见证的“匪徒”亦作“恶人”,是耶洗别安排来入拿伯于罪的人。

21:13 亚哈所杀的不只拿伯一人,连他的众子也同遭杀害,这样,财产继承无人,才可以把他的葡萄园霸占过来(看王下9:26)。

21:23 耶洗别死于神吩咐以利亚所膏的耶户手中。

21:26 这里的“亚摩利人”应指以色列人未入迦南前住在其地所有的人(看申1:7)。亚摩利人本为十分著名的民族,曾分布米所波大米和叙利亚一带,后为赫人逐来迦南,占有迦南大部分土地。圣经上描写此族异常邪恶(创15:16),曾与摩西、约书亚率领的以色列人多次战争。在《约书亚记》11:1-14所记一役中,亚摩利人大败,始未再为患(9:20-21;撒上7:14)。

21:29 神所宣布的对亚哈的刑罚,有的要到下一代约兰为王时才临到。

祷读:《列王记上》第 22 章

《列王记上》第 22 章

22:2 犹大王约沙法是个敬畏神的君王,但他和亚哈家结亲,两国交好。

22:3 基列的拉末在约旦河东雅穆河附近。此城建于所罗门王时代,后落入亚兰人手中(4:13)。北国曾与便哈达订约,可以取回此城(20:34),故有权要求。

22:6 本节至23节所记的话,描写谎言的力量,这四百假先知只知媚世,不敢说真话,有若在谎言之灵的控制下,说的全是假话。

当属伯特利敬拜金牛犊的庙宇里的一群人。西底家是他们的首领。

22:16 从王的问题可知先知米该雅所说的乃语含讽刺的反话。他预言亚哈的死,北国将陷入一片混乱中。

22:25 米该雅的意思是:以色列军战败就是预言应验之时,到那时西底家便自然明白神的灵究竟向谁说话(24节)。

22:26 米该雅此时或已在囚禁之中,是在监牢中把他召来(参8-9,27节)。

22:30 亚哈改装,以为可以避过敌人的注意,令米该雅说他将死于战争中的话失效。他虽易服,却为一个“随便”开弓的亚兰士兵所射死(34节)。神罚难逃,可为任性犯罪不知悔悟者的殷鉴。

22:41 本节至49节讲约沙法效法他父亲亚撒行在正道上,并和北国和好,通商且结婚盟,娶了亚哈的女儿为媳。此事不为神所喜(代下19:2)。47节说以东没有王,可能此时臣属犹大国。

22:51 本节至53节简介了亚哈谢作北国王的事,但记事一直到《王下》1:18才告结束。此王的行径未脱乃父亚哈和乃母耶洗别的本色,且学效耶罗波安,敬拜偶像,任令异教之风流行。

张保罗查经《撒母耳…

张保罗查经《撒母耳记下》导论(一)

本书的主角是大卫。作者褒贬人物,令乱臣贼子惧,媲美《春秋》;应可称之为“大卫王朝春秋”,是古代史中十分出色的作品。

大卫,这位扫罗王位的承继人,是统一后的以色列国第一位受膏王。他的统治始于自己的支派犹大,建都古城希伯仑。在战胜扫罗家之后,受全以色列民拥戴为王,定都耶路撒冷,迎约柜入城。耶城遂成为全国的政教中心。大卫长于组织,又擅军略,南征北讨,平定最顽强的非利士人和亚兰人,国土广及约旦河东西两岸,北达大河(幼发拉底河),南连埃及,“从但直到别是巴”全属王土。以色列既控有巴勒斯坦自北徂南的贸易通道,适逢亚述、埃及诸国均有内顾之忧,无不图与大卫修好。至所罗门王时代,以色列已成当时中东强国。

大卫在位四十年,道途并非完全平坦,宫廷内外变乱时生。本书以大半篇幅记述王室中的明争暗斗,和大卫的软弱与失败,包括与拔示巴的私情,对儿子押沙龙的娇纵。大卫被迫逃亡河东以避叛军和战胜回朝之间,人间冷暖百态尽呈史家笔下。

本书在神学上的重要性,因先知拿单所宣布的“大卫之约”而臻极峰。此约不只答应大卫王朝坚固,所罗门可完成他建造圣殿的心愿;也应许一个永远的王,出自大卫一脉,人类将因弥赛亚(基督)的到来,而有永久的正义与和平。

大卫常因肉体的软弱而犯罪,决非完人。他能成为以色列民历史上最伟大的一位君王,是因为他谦卑;身为一国元首,肯公开承认己罪,并能彻底悔改;又深知受天父之托,经常能以牧者之心爱护其子民。在他晚年面临瘟疫灭耶京之际,天父因着他的这些美质,全城得免于难。他一生饱经忧患,疆场上出生入死,无不化险为夷,深体天父不变丰盛怜悯.

一、本书作者及写作时期

本书的希伯来文古卷与《撒上》原为一本书,以书中主要人物撒母耳为书名。

二、本事

《撒上》的记述终于扫罗悲剧式的伏刀自刎而亡。本书讲牧羊人大卫如何继扫罗为王和他的彪炳战功。他先受膏为犹大支派(包括西缅)的王,以希伯仑为军政中心。扫罗之子伊施波设死后,犹大地以北各支派选他为全以色列的王,定都耶路撒冷。

大卫在位四十年,南征北讨,国家版图大大扩充,北达幼发拉底河,南迄埃及,范围之广一如耶和华神当日所应许。他为神建殿的心愿未蒙接受,但神与他立约,应许他的国永远坚定(7章)。

本书后半集中讲大卫宫廷中的事,他的软弱和失败;以及因对儿子纵容,以致变生肘腋,几至王位不保;他与乌利亚的妻子拔示巴的淫乱,和谋杀乌利亚以掩其罪,虽在神前痛悔,得保性命及王位,但神的公正刑罚一直未离开他的家(12:10-14)。

不过,神的恩典始终眷顾大卫,他的国成为后世诸王的典范(王下18:3)。他在临终前赞美神的拯救和恩惠,又盼望神所应许的“以公义治理人民”的那位永生王,必会自大卫家出来,如日出的晨光,成为全世界人类的新希望(23:2-4)。

三、建都与建国

扫罗战死,元帅押尼珥拥扫罗的儿子伊施波设为王,受到北方一些支派的拥护。而此时,大卫早已为位于南方的犹大支派膏立为王。国家陷于分裂,双方武装冲突时起。后来押尼珥为大卫的元帅约押暗杀,庸懦的伊施波设也为手下军官所弑。大卫厚葬二人,获北方诸支派拥戴,膏他为全以色列的王。登位时年三十岁。

他原以希伯仑为都,现在决定找一个更适当的地点,建为全国政治中心。他攻克了耶路撒冷。此城当时仍在迦南民族耶布斯人的手上。由于扼南北交通要津,三面环谷,形势险要,乃极理想的建都地点。何况此城位置介乎犹大和北方国土之间,不属任何支派,易为南、北双方所接受,可成为团结全国力量的中心。

元帅约押率精兵从地下暗道潜入城中,里应外合,攻下耶布斯人认为连瞎子瘸子都能守住的城池。大卫将此城命名为大卫城,正式建耶路撒冷为京城。

为了坚固耶京地位,他把约柜迎入城中,使此城成为以色列人敬拜的中心。大卫忙于征战,终他一生,耶京的建设无几;建圣殿和美化首邑的工作到他儿子所罗门王手上才开始。但全迦南一切反抗的力量都一一为他征服,以色列人真正成为应许之地的主人。

国土面积既大,情况也甚复杂,靠旧有的部族各自为政的政治架构,殊难有效统治。大卫本神给他的智慧和远见,开始设立一个有效的中央政府,任命公忠体国的大臣担任重要职务。这包括一位“史官”,又叫做“通知官”,是把国家的政策向大众宣布的人;这是相当高的官职,为宫廷行政管理官,职务包括国家大事的记录和王室历史。一位“书记”,处理内政、外交的文书,通常由贤能之士担任,须熟悉法律,又长于文字,可能是“史官”的副手。两位大祭司,来自两个祭司望族;还有一位“宰相”,又作祭司,是为王室服务的;还有一位统领全军的元帅和一位掌理俘虏服役的主管(看20:23-26)。至于攻克后的各族的土地则任命次级官员管理。王室的府库、畜群、农田等产业也有专人照料(代上27:25-31)。

大卫喜爱音乐,设立“讴歌者”,编写诗歌,在会幕中歌唱,为《诗篇》之始。

四、以色列的军力

若和四邻相比,以色列的军力无论是人数或装备都远远不及非利士人(撒上13:5-6;13:19-22)。大卫作王后,约旦河东的亚扪、摩押和以东三个部落都给他先后征服(10章);然后北上,向叙利亚西部的亚兰人进攻,归服其地,设立防营,固守北疆(代上18:5-8)。现在剩下的强敌只有非利士人。大卫挥军西征,将非利士人逐回地中海畔的原居地,向以色列纳贡称臣。此际,一向觊觎以色列的大国,都忙于对付国内问题,无暇外顾。巴比伦国力日衰,赫人早非近东霸权,而何利人已为赫人及亚述人所灭。亚述人虽渐强盛,尚无力南侵。至于南疆的埃及,王室积弱,僧侣阶级争权,无心也无力阻止大卫王的扩展。外在的环境和大卫用兵过人的才能,使他能在军事上节节胜利,为以色列建立了一个历史上空前强大的王国。大卫的军队组织严密,由著名的“三十勇士”为核心,其下设正规军与后备军,正规军人数约二千,久经战阵,骁勇善战;后备军则自各支派中挑选。按10人、50人、100人、1000人,由小至大组成,交由身经百战的勇士指挥。正规军配有剑、弓及矛枪等,戴头盔,披护胸,且有藤牌;后备军只在紧急时征用,自携武器和武装,任务完毕便可回家。

大卫在战争中身先士卒,大小战役大都亲自指挥,但遇特别情况,也交由他的亲信元帅约押代领大军。拔示巴的丈夫勇士乌利亚就是在约押统军作战时,为敌人所杀。

五、拔示巴的沐浴

我去过以色列,在巴勒斯坦,住屋大多有两层,二楼作睡房兼贮藏室,一楼为工作间,家畜也养在那里。穷苦人家的住屋只有一层,工作和吃住都在这里。房子用太阳烘干的砖块造成。屋顶是平的,由屋外的阶梯走上去,用途很多,家务、炊事、晒谷子和葡萄,都在屋顶上进行。比较有钱人家的妇女沐浴大多在室内,穷苦人家或会走到屋顶上去。圣经没有说拔示巴在屋顶上沐浴,一般相信在院子内。房屋建造时鳞次栉比,大卫住的王宫地势可能较高,站在屋顶上可以见到他的臣民在屋内的活动,因而得见拔示巴。妇女依律法洁身沐浴的过程,是先用水淋湿全身,然后用油抹上,擦去身上的尘垢,就象今天的妇女用洁肤霜一样,擦洗过后涂上香膏。这种沐浴通常是在月经干净之后为之(11:4),取得礼仪上的洁净(利15:28-30)。圣经特别提到“月经才得洁净”,当在说明她与大卫同房前并未怀孕。

六、大卫之约

大卫自己住在香柏木的宫中,而神的约柜反在简单的幔幕中,他要为耶和华建殿。先知拿单听到,认为大卫的想法不错,立刻同意。这次,先知犯了错误,他同意得太快;当夜从神那里得到启示,大意是:“大卫要为我建造殿宇,不可以,我却要坚定他的国位”(7:1-17)。神在这一段经文中所说的话,对大卫、对以色列人、对今天的我们,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神在这里答应大卫,他的后裔要世代为王,即令后来的王达不到神的标准,“但我的慈爱仍不离开他”(7:15)。

神与大卫所立的这个不附条件的约,是基督信仰的一个不变的中心原则:我们得到神的恩典和祝福,不是因为我们有什么长处或功劳,完全是神的恩典。大卫在7:18-29的祷告,以万分感谢的心承认自己的微小,不配得到这么大的恩典。后来,大卫的儿子所罗门死了,十二支派中有十个支派不接受罗波安为王,但大卫之约一样为神信守。甚至350年后耶路撒冷为巴比伦攻陷,国王约雅敬被掳往巴比伦(代下36:5-8),以色列人仍旧盼望神从大卫的后裔中赐他们一位受膏王(弥赛亚)来拯救他们。这位受膏者终于来到,祂就是耶稣基督。人类与神的关系因主基督的来到而展现了新的一页。

大卫之约其实是神应许夏娃的后裔终必战胜罪恶的延续(创3:15)。神对闪和他后裔的应许(创9:26-27),对亚伯拉罕和他后裔的应许(创12:2-3;15:5),现在都落实到大卫的王位上。那位出自大卫一脉的万王之王基督,会要来完成救赎神子民的工作,把撒但践踏在祂的脚下。

七、腓尼基人

大卫开疆辟土的时候,以色列国北方,介乎黎巴嫩山区与地中海之间的肥沃滨海土地上,住有腓尼基人。“腓尼基”的意思是“紫色的大地”,因其地出产一种紫色的染料而得名。腓尼基人长于航海、贸易和工艺,有高度文明,影响及于四邻。西顿和推罗是腓尼基人的两个著名城邦。大卫及所罗门时代,以色列人已受到其文化的薰染。主前九世纪,亚哈王时代,以色列人在西顿王女儿耶洗别的影响下,且拜腓尼基的偶像(王上16:30-33)。

本书5:11记有推罗王希兰运香柏木给大卫的事,等于腓尼基人承认了大卫王朝(参代上22:3)。

张保罗查经《撒母耳记下》第一章

祷读:《撒母耳记下》第 1 章

《撒母耳记下》第 1 章

1:1 本书和《撒上》在希伯来文古卷原是一本书。本章继续讲扫罗兵败、伏刀自刎(撒上31:1-6)以后发生的事。但立即点出本书的主角大卫,他此时已大败亚玛力人,救回妻儿财物,报了亚玛力人趁他不在,洗劫洗革拉城之仇(撒上30章)。洗革拉城的确切位置不详,当在犹大南部,属西缅支派(书19:1-5),后来沦入非利士人手中。大卫躲避扫罗追杀,投奔非利士王亚吉,准他和全家住在此城(撒上27:5-7)。

1:2 “撕裂衣服,头蒙灰尘”:是一般人哀悼死者的表示(参书7:6;撒上4:12)。撕裂衣服也许代表内心难过,哀痛欲裂;蒙灰之俗来源不详。

将本节至16节所记和《撒上》31章的记述比较,这个报信的少年人所讲的话有几点不同:1,杀死扫罗的是这个亚玛力人,而非拿兵器的人不肯刺他,他自己伏刀而死;2,这里说有战车、马兵紧紧追赶扫罗。《撒上》只说有弓箭手;3,这里说扫罗为痛苦所抓住,那里则说他受箭射伤甚重。一个可信的解释是:这个少年人说的是谎话,他大概伺伏在基利波山,劫掠阵亡或受伤官兵的财物,在扫罗已死而追兵尚未到达前,发现扫罗遗体,取了冠冕和镯子来见大卫,以为大卫听到追索他命的人已死,必会厚厚酬谢他;不知道杀害神的受膏者扫罗乃是死罪,招来杀身之祸(14-16节)。

1:11-12 大卫本来要被迫帮助非利士人与自己的人民作战,虽幸免手足相残的悲剧(撒上29:6-11),却不能不为一代英雄扫罗和情同手足的约拿单及同胞的战死而悲痛。“哭号禁食到晚上”是近东民族对死难者深切哀悼的表示(创23:2;撒上31:13)。

1:18 《雅煞珥书》依原文意义可译为“正义者之书”,是古代赞美英雄的诗歌集,现已散佚(参书10:12-13)。为逝去的人物作挽词或哀歌以示追思,也是东方民俗。“弓歌”或为一种战歌,在练习弓箭时歌唱,激励战士同仇敌忾。

1:19 大卫对扫罗表示无限景仰,称之为“尊荣者”、“大英雄”。全首哀歌无丝毫怨言,用“他曾使你们穿朱红色的美衣”来歌颂扫罗的战功,为以色列民抵御外敌,取得富庶和平(24节)。

1:20 迦特和亚实基伦都是非利士人的城邦,一近一远,用以喻全非利士境。大卫不愿敌人以扫罗的倒下为快事,他咒诅基利波山,要雨露不降其上,因扫罗和约拿单都死在山上。

1:21 “盾牌”用木造,上覆皮革,须抹油以保光洁耐用。英雄倒下,光亮的盾牌也失去昔日光辉,故有“战具何竟灭没”之叹(27节)。

1:26 大卫与约拿单深相契合,有若男女之爱;而后者愿以身殉友,尤胜男女之情。

张保罗查经《撒母耳记下》第2章

祷读:《撒母耳记下》第 2 章

《撒母耳记下》第 29 章

2:1 希伯仑为巴勒斯坦南部古城,原名基列亚巴(看书15:13)。此城历史可追溯到亚伯拉罕时代(创13:18)。大卫未取得耶路撒冷前,以此城为治理犹大人的政教中心。扫罗已死,大卫为王位合法继承人(看撒上16:13),但他没有凭自己的实力和族人的支持鲁莽行事,先寻求神旨。神会藉梦、或乌陵、或先知来回答他(比较撒上28:6)。大祭司亚比亚他曾携以弗得(内有乌陵与土明)逃奔大卫(撒上22:20;23:6),此时或用乌陵、土明求问。神的灵与他同在,立刻得到答复,要他上犹大地古城希伯仑去。

2:2 大卫两妻,一为耶斯列人亚希暖(和扫罗的妻亚希玛斯的女儿亚希暖不同,看《撒上》14:50),是他的原配,生暗嫩。一为亚比该,为拿八的遗孀。

2:4 撒母耳曾在耶西家中秘密膏大卫为王(撒上16:13)。这是第二次受膏,犹大族人拥他为王。西缅支派的业地在犹大地中间(书19:1),公开膏立王之举,一定包括西缅支派。七年半之后,大卫第三次受膏(参5:3-5),那时全民拥戴他作以色列国的王。

2:5 基列雅比人住在约旦河东,当年曾有四百个女子嫁给便雅悯人为妻,以延续该族不至消灭(士21章)。后来基列雅比为亚扪人围攻,求援于便雅悯族,扫罗率军往救,大败亚扪人(撒上11章)。基列雅比人一直是扫罗的支持者(撒上31:11-13),大卫派特使去安抚,以取得其效忠。此举似未收效,因支持扫罗的儿子伊施波设作王的诸地中,基列也在其内(9节)。

2:8 伊施波设为“羞辱之人”的意思。《代上》8:33记他的名字为“伊施巴力”(义为巴力的人),以色列人不喜欢人名中有“巴力”,遂有人以音近的“波设”代替。

玛哈念在约旦河东迦得支派和玛拿西支派业地的交界处(书13:26,30),位于基列雅比之南。扫罗的元帅押尼珥把伊施波设带到河东,以避开在河西已有雄大势力的非利士人。这里所记接纳伊施波设为王的五个地方都在北方,范围有限,“以色列众人”一语当为溢美之词。事实上,押尼珥立扫罗之后为王之举徒劳无功。伊施波设庸碌无能,不负众望。押尼珥用了近五年时间才能取得少数支派的同意,让他登基,在位只有两年左右。这先后七年多正是大卫在希伯仑作王的时间(11节)。

押尼珥实权在握,挟天子以令诸族,后来终于背叛,归向大卫(3:6-12)。

2:12-13 在以色列南北各有一王期间,双方武装冲突在所不免。押尼珥用当时流行的徒手搏斗的方法来定胜负,希望阻止大卫的势力向北扩展。

路撒冷西13公里。基遍池为贮水的大池塘。

2:14-17 “戏耍”等于我们说“玩几手”,其实是生死的搏斗,双方各派出勇士12人,徒手搏击,且动用兵器。这种比武定胜负的经济方法未能成功,因为两边都未取得决定性胜利。大战随之而起,大卫的军队占了上风(17节)。

“希利甲哈素林”义为“锋刃之野”。

2:18 洗鲁雅是大卫的姐妹,他还有一位姐妹叫亚比该(代上2:16-17)。17:25说洗鲁雅和亚比该的父亲是拿辖,而非耶西。解经家相信她们大概是大卫同母异父的姐妹。洗鲁雅的三个儿子约押、亚比筛和亚撒黑都作了大卫的勇士,亚比该的儿子亚玛谢则在押沙龙时作了他的元帅,取代约押。

2:19 押尼珥知道可以轻易取亚撒黑的性命,不愿杀他以免加深他和约押之间的仇恨。可是亚撒黑逼他出手,终至死于他的枪下。约押率众追到,大家站住为亚撒黑举哀。约押后来为报弟仇,暗杀了押尼珥,做法很不正当(3:26-30)。

2:24 约押穷追不舍,押尼珥有了便雅悯人的援军,呼吁停战,约押见战场形势逆转,也同意退兵;但结怨益深,内战持续不已。

2:29 亚拉巴本指约旦河东的旷野(申1:1),此处指约旦河谷。双方暂时收兵,漏夜赶返基地。押尼珥回到玛哈念,约押回到希伯仑。

张保罗查经《撒母耳记下》第3章

祷读:《撒母耳记下》第 3 章

《撒母耳记下》第 3 章

3:1 前章所记约押和押尼珥第一次交手虽暂时结束,但内战并未停止。在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中,扫罗家日衰,大卫家日强。

3:2 本节至5节记叙大卫在希伯仑为王期间,其家庭人口日旺的情况。大卫在此城共生六子,出自不同母亲,说明大卫在亚希暖和亚比该之外,又娶了四个妻子。

大卫的长子暗嫩因奸污同父异母胞妹他玛而为其弟押沙龙所杀(13:29)。次子基利押下落不详,可能早夭;《代上》叫他做但以利(3:1)。三子押沙龙后来叛父被杀(15-18章)。他的母亲玛迦只见此处,圣经无其他记载。四子亚多尼雅曾图取代所罗门继承王位(王上1章)。五子示法提雅也无下文。六子以特念可能就是《代下》11:18所记的耶利摩,他的女儿嫁给了罗波安为妻。摩西在昔日曾警告以色列人所立之王“不可为自己多立妃嫔”,以免“心偏邪”(申17:17)。大卫和所罗门都未能遵守此例。从前面所记发生在他诸子身上的事,可证多妻贻害子女至深且大。

3:6-11 押尼珥的嚣张不只见于和扫罗的妃嫔同房(大有他也可称王之势,参3:7;16:21),也反映在对伊施波设的态度上(完全未把他放在眼里)。伊施波设生性怯懦,或已察觉押尼珥僭篡王位的打算,始加责备,押尼珥怒而倒戈。

“从但直到别是巴”指以色列全国。

3:12 押尼珥派人见大卫,从他问“这国归谁呢?”和接上所说可以帮助大卫取得全以色列的归服看,他俨然认为自己控有全国。他要大卫答应和他立约,或因他曾另外立王,须确保归顺后不予报复。大卫答应了,但条件是将前妻米甲归还。大卫和米甲的婚姻本为扫罗安排。大卫逃亡时,扫罗把女儿米甲给了帕提为妻(撒上25:44)。大卫此举或出诸米甲深爱他的旧情(撒上18:20;19:11-17);更可能是他可以扫罗附马身份,成为扫罗家的人,取得效忠扫罗诸支派及臣民的拥护。

大卫将归还米甲的事向伊施波设直接提出,等于公开他与押尼珥之间的约定,成为双方正式协议。

3:16 巴户琳为从便雅悯支派业地去到希伯仑的最后一城。帕铁与米甲伉俪情深,在此生离死别。

3:17-21 从押尼珥对以色列众长老说的话,可知当日拥戴伊施波设为王的人的确不多,也许只有扫罗自己所属的便雅悯支派和一直忠于他的基列雅比人。押尼珥游说各支派领袖同拥大卫为全以色列的王,然后携同一个代表团来见大卫并立约。

3:22-25 约押听见大卫让押尼珥平安回去,顿生疑心。他和押尼珥有过一场血战,其弟亚撒黑且死于押尼珥之手。其次,他害怕以押尼珥的能干不难取得大卫的信任,影响到他的地位。他一面在大卫前诋毁押尼珥,一面瞒着大卫去把押尼珥追回来,然后用不正当手段把他杀害(27节)。此种行径为律法所不容。希伯仑为一逃城(书21:13),是不许报仇杀人的地方(民35:22-25);何况约押之弟的被杀是在战场上,约押偷袭杀人以复仇,尤其不义。大卫咒诅约押,须承担一切后果(28-30节)。

3:28 约押轻率鲁莽的行动,使本可顺利统一全国的计划陷入危机,众民难免以为此事一定出诸大卫授意。大卫立即采取行动:1,咒诅约押,痛责其非(28-29节);2,责成约押为押尼珥举哀(31节);3,亲自参加丧礼、禁食(31,35节),并厚葬押尼珥(32节)。国人这才知道杀押尼珥并非大卫的主意(37节)。

3:29 “架拐而行”亦作“手扶纺锤”,指约押后人无丈夫气慨,只堪担当女人工作。

3:34 本节意思是说,押尼珥人死时,既未给他反抗的机会,也非因战败被绑而遭杀。一代英雄竟象个凡夫为罪恶之手所害。

3:39 大卫痛心已极,叹息身为一国之王,却不能救押尼珥脱离约押兄弟之手。此情此景,他显得何其软弱;但相信公义的神必报应约押的恶行。约押此时手握兵权,势力甚大,大卫投鼠忌器,未敢即时采对付行动,后来遗命所罗门把他杀掉。

张保罗查经《撒母耳记下》第4章

祷读:《撒母耳记下》第 4 章

《撒母耳记下》第 4 章

4:1-12 伊施波设之死。以色列的猛将押尼珥被约押杀害之后(3:27),逐渐削弱下去的扫罗王朝(3:1)如同失去支柱的房子一样开始摇摆起来。因此扫罗王朝的崩溃只是时间问题。这种势态尽管是预料之中的事,但事件的展开得太突然太意外了。本章重新提及1:11-16等描述过的大卫伟大的信仰人格,表明大卫配为以色列的王(5:1-3)。

4:1 以色列众人也都惊惶:押尼珥被杀的消息足以使以色列人大大地恐慌 。对于把所有一切都寄望于一个英雄身上的古代国家来说,那人物的突然死亡,尤其不是自然死亡或病死,而是死于非命,肯定会把全国推向混乱之中。本书作者以“手就发软”一词表现押尼珥之死和由此引起的以色列的混乱。

4:2-3 介绍了叛乱事件(5-12节)主角巴拿和利甲的身份和血统。军长意指“军队司令官”,这里的军长指“一群人的头目”,出身便雅悯支派。他们推翻扫罗王朝,成为背叛和叛逆的先锋,是因为他们沉迷于自私的权利欲。比录是属于便雅悯支派的人。据说比录人基他音避难是为了逃脱扫罗王朝的合法继承人米非波设。但他还未成年,而且是瘸腿的(9:13),因此不能接继王位。

4:5-12 恶人的末日:当一个国家在政治或社会处于不安的状态时,经常有只顾自己安全和利益的极度自私的机会主义分子出现。这种现象在押尼珥死后的以色列也出现了,“利甲”和“巴拿”正是这样的人,他们共同设谋杀害死自己的君主伊施波设,并把他的首级带到大卫那里奉给他。结果他们的命运以悲惨的结局而告终。

4:5 正睡午觉:在天气炎热的巴基斯坦地,正午休息或睡觉是正常的事。利甲和巴拿抓住人不会注意的正午休息的机会,图谋暗杀。

4:6 假作要取麦子:这里的麦子指军粮,也许他们经常为取军人食用的麦随时出入王的仓库,就以此为借口侵入了王宫。

4:7 在亚拉巴走了一夜:从玛哈念到希伯仑大约相隔95km,利甲和巴拿暗杀伊施波设是正午之后。他们逃跑,直到第二天早晨,连续走了近20小时,才到达了希伯仑。他们以相当于1小时约5km速度,没有休息地一直走过来的,我们只能为行恶之人叹息(罗3:13-18)。因他们决不能逃脱神的惩罚(箴14:12,19)。

4:8 本节中利甲和巴拿强调“伊施波设是扫罗之子”的事为了使大卫回想起当年从扫罗受过的威胁,使他掀起对扫罗的敌对心和复仇之心,因此他们期待大卫会称赞他们并赏赐他们。但事情却完全出乎他们的预料(12节)。这里我们可以发现,完全以世界为中心的人对人和事的判断与以神为中心的人对人和事的判断是截然不同的。

4:9-11 神不能恕罪:大卫向利甲和巴拿讲述亚玛力少年的行为(10节;1:4-16),宣告他的错误(11节)。表明自己现在要执行的刑罚是超越个人和感情,替神执行公义审判的事实。

4:12 大卫砍断利甲和巴拿的手脚是为了因为他们用他们的手割下伊施波设的头,又用他们的脚把首级带到希伯仑,大卫向众民告示他们错误的行为(申2:22)。

张保罗查经《撒母耳记下》第5章

祷读:《撒母耳记下》第 5 章

《撒母耳记下》第 5 章

5:1 以色列众支派:根据代上12:33-40,大约将近35万名的群众。他们云集希伯仑停留了3天,举行拥立大卫为王的盛大的庆祝宴会。你的骨肉:字面上是你的骨头, 并你的肉;这是以色列人表示血缘关系的惯用语(创2:23;29:14;37:27;士9:2)。表明百姓对大卫完全信赖。

5:2 耶和华也曾应许你说, 以色列百姓拥戴大卫为全以色列的王是神对大卫的信托(撒上16:1,13)。

5:3 大卫……与他们立约:通过此次的立约仪式,百姓答应效忠,并顺从神膏立的王大卫。大卫则向他们承诺,自己将作为神的代理向百姓行善政。他们就膏大卫,这是大卫第三次受膏(12:4;撒上16:13)。

5:4-5 作者在大卫成为全以色列王的起点上(1-3节),概括了大卫的统治年代。这是圣经作者们记述王朝历史时通常使用的方式。另外,大卫登基时的年龄30岁:①与利未人开始侍奉圣殿的年龄相同(民9:3;代上23:3);②与成为埃及总理约瑟的年龄也一样(创4:46) ;③与主耶稣受洗开始神国度事工的年龄一样(路3:21-23)。神使用自己的百姓,不受年龄和学历等限制。

5:6-9 大卫迁都:大卫登基成为全以色列名副其实的王以后,大卫首先做的事情就是迁移首都。古今中外很多国家,遇到历史性转机时,通过迁移首都来谋求安定民心,尤其对大卫来说,把分裂近8年的国家统一,因此选择耶路撒冷为新首都,成为政治,民间,军事,行政,宗教的中心。因为:①与位于约旦河东边的玛哈念或更南部的希伯仑相比,耶路撒冷更接近以色列的中心地区;②周围被深谷环绕,城邑本身由高地形成,是天然要塞;③是犹大和便雅悯的境地(书15:7,8;18:6);④拥有良好的水源,具备发达大城市的条件。

5:8 “水沟”指“地下通道”,“排水沟”等,耶路撒冷真不愧是攻不破的天然要塞,因此大卫经过彻底地探测地形,终于发现与耶路撒冷城相连接的地下排水沟,实际上,根据1886年发现的考古学发掘,证实了这是在耶路撒冷历史初期,耶布斯人所建设的。

5:11-16 大卫的繁荣:这部分谈论大卫建设王宫的故事(11,12节)和在耶路撒冷生的子女名单(13-15节)。本文中突然罗列这些内容是为了证实10节中提及的大卫的繁荣。

5:13-16 从3:2-5和这里讲述,大卫的儿子共有17名,比代上3:1-9少2名推测这里没有记载名字的两个儿子是早死。

5:17-25 与非利士人的战斗取得胜利。非利士人的侵略发生在大卫登基王位仪式(1-3节)和耶路撒冷征服(6-10节)以后,时间上早于11-16节之间的内容,也许正因为大卫击退了非利士军队,因此大卫王国才强盛起来,对外才能得到周围国家的认可。同时大卫在两次对非利士人的战斗中,取得大胜利。其意义是:①是对在以色列百姓中广为传播的关于大卫的预言(3:18)的成就; ②也是雪洗在基利波山战斗中以色列遭受的失败和耻辱(撒上31:1-10)。通过此事,我们可以确认所有圣徒们的成败在于是否有耶和华的同在。

5:17 保障:含有“网罗”、“要塞”难以接近的场所的意思。大卫一接到非利士军侵略的报告,立刻离开锡安城,直接到那里构建阵地防御网。

5:18 利乏音谷:利乏音谷长约5km,宽约3km。同时,非利士人布满这地,可能由先头部队发动攻击。他们为了继续维持巴基斯坦的主导权,图谋攻击正处于繁荣过渡期的大卫。他们不认识历史的主宰神的护理(通过大卫建设神的国度),神必削弱并消除人的野心和其力量(诗76:1-3)。

5:19 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大卫遇到重大问题时首先求问神的旨意并全心顺从其旨意(2:1;撒上23:9-12;30:7,8)。

5:20 巴力毗拉心:理解为“打破巴力”,“赶散巴力”等意思。这是纪念因大卫的突袭,他们甚至都没有真正抵抗就纷纷逃散的事实。因此这地的名称因大卫把胜利的荣耀归给上帝而显得美丽。

5:22-25 非利士人大败的原因。 非利士军先发兵攻击以色列,反而遭到预想不到的袭击而各自逃奔,重新整顿之后再次攻击以色列。也许他们是想挽回第一次的失败。但非利士人的计划成了泡影。他们被信靠神超自然工作的以色列军队连续打败两次,完全丧失了对巴基斯坦地区的控制权。

5:24 有脚步的声音:有些人说这是树枝因风摇晃的声音, 但从文章的结构上看并不恰当,神应许给大卫的是明确的“超自然的征兆”,其实这场战争是按照神的作战命令,以神的方法执行的耶和华的战争。

张保罗查经《撒母耳记下》第6章

祷读:《撒母耳记下》第 6 章

《撒母耳记下》第 6 章

6:2 神的约柜此时仍存放在基列耶琳,交由一个利未人以利亚撒看守。巴拉犹大就是基列耶琳(撒上7:1;比较书15:9-10,60)。大卫建都耶路撒冷之后,决定把代表神住在人间的约柜运来耶京,不但使此城成为全国宗教中心(申12:5-14),也将自己和全民交在至高神的治理下。

6:3-6 摩西律法清楚规定有运送约柜的方法,必须由利未族哥辖的子孙用肩来抬,而且不可用手触摸(民4:1-15)。大卫把约柜放在车子上,虽是新车,并不合律法条例,有违神旨;而车子因拉车的牛失前蹄,赶车的乌撒用手去扶。乌撒和亚希约都是利未人,应该熟悉不可触约柜之例;虽属好心,但神的圣洁和命令的至尊,谁都不可以轻忽,故遭击杀。

值大卫建国关键时刻,以色列人特别需要遵守神的律例和旨意,敬虔侍奉。乌撒之死对大卫和全民都是一个及时的警告。这也是大卫一生中三个重大错误之一。

3节没有提到看守约柜的以利亚撒(撒上7:1),可能乌撒就是以利亚撒的简称;而“亚希约”不一定是人名,因此字有“他的兄弟”之义。

6:8 大卫“愁烦”,不是怨怪神,而是自责何以如此不小心。

6:10 “俄别以东”是“以东的仆人”之意,可能是利未族可拉的遗裔(参代上15:18,24)。所以称之为迦特人,或因出生在但或玛拿西半支派的利未城邑迦特临门(书21:23-25)。也有人说,此人为一非利士人,出生于非利士的城邦迦特,为当年大卫逃亡洗革拉的追随者;后来在犹大落籍。大卫将约柜放在不是以色列人的家中以避神怒。

6:12 神不但赐福俄别以东的家,还旁及一切属他的人,可证神怒已息。大卫欢天喜地把约柜迎进大卫城,也就是耶路撒冷。大卫这次不是用车,而是记起教训,用人来抬,又在城里建了一座会幕来安放。

6:13 《代上》15:26说,抬约柜的是利未人。大卫在抬约柜的走了六步,平安无事,证明神怒已止,并喜悦此举,所以他立刻献上牛羊为祭。约柜运到终点,又再献祭。

6:14 细麻布的以弗得乃祭司的服饰,大概象撒母耳童年所穿(撒上2:18)。“跳舞”指以色列人的宗教舞蹈,跳者多为女性。

6:20-22 米甲轻视大卫(16节),并且出言讽刺。在她心目中,一国之君怎可象贱仆穿这种“露体”的衣服,在大众前踊跃,有失身份和体面!“露体”指除下庄严王服,着细麻布的以弗得(14节)。大卫的答复是:他还卑微得不够,因为在耶和华面前他实在算不得什么,神却提拔他作了以色列人的君王。为了荣耀神,他愿意忍受更大更多的讪笑。他相信他会得到臣民的尊敬(22节)。

6:23 米甲终生无所出,可能是大卫见她轻看自己,不再与她同房;更可能是神对她的惩罚,我们在教会也要汲取此教训,别妄加诽谤和非议别人,唯恐怕亵渎神灵。

张保罗查经《撒母耳记下》第7章

祷读:《撒母耳记下》第 7 章

《撒母耳记下》第 7 章

7:1 本章在全书的历史记述中,主题与文体均十分突出,包括了神对大卫的应许,也就是后来称之为“大卫之约”的神与大卫所立的“永远的约”(12-16节)和大卫感恩的祈祷(18-29节)。这二事在时间次序上应发生于8章所记征服非利士人和亚兰人之后。

7:2 “幔子”为以帐棚形式支搭的会幕。大卫已住入王宫,希望为神建殿,要先知拿单寻求神旨。拿单虽是先知,一样有人的软弱,以为神必欢喜,未等神谕便予同意,不知道神另有计划。

神虽未同意大卫为祂建殿,却给了大卫家一个不附任何条件的应许:永远坚立他的国位(16节)。拿单在这里首次出现。他是大卫王宫中先知之一。后来大卫犯罪,拿单曾直斥其非(12章)。大卫晚年时,拿单又奉命膏立所罗门为王(王上1:11-45),后来且为大卫写了一本传记(代上29:29

7:11 “建立家室”也就是建立一个永不倾塌的王朝。希伯来文“家室”也有“殿宇”、“王室”等意思。

7:16 本节为“大卫之约”的综述。神藉先知拿单对大卫宣布的应许始自10节。这约的许多福气是神本诸祂的恩典和祂永远的计划,答应赐给大卫,非靠大卫自己的能力来得到;因此是神不附任何条件的应许。大卫后裔基督的国度(罗1:3),是根据此约建立的。

大卫之约又是以亚伯拉罕之约(创17:6)为基础的,因为以色列民已建立了一个王国,并展望那个以基督为王的永远的国。此约应许四件事:1,大卫死后,他的儿子的王国必坚立(12节);2,他的儿子必完成他的心愿为神建造圣殿(13节);3,大卫的家和国必永远坚立(16节);4,大卫的国位也必永远坚立(16节)。

前两个应许是属世的,几乎立即应验;后面两个是属基督的国度的,也一定会在王国时期内实现。基督降生前,天使加百列曾向祂母亲马利亚重申此约,并宣告“他祖大卫的位”,要赐给这位和平的君和永在的王。因着这位头戴荆棘冠冕之王的牺牲,人与神的关系展现了新页,神救赎祂全世界子民的工作在祂手上完成(罗16:20)。祂战胜死亡,祂复活,作了万民的主和万国的王(太28:18)。

此约预告所罗门出生(12节),他的宝座永存,但非后裔不断。历史的发展证明:耶稣基督从马利亚生,但马利亚不是所罗门的后裔(比较耶22:28-30);马利亚的丈夫约瑟却是所罗门一系的后裔,所罗门的王位从此系统传给基督(太1:6,16)。从所罗门传下来的是王位而非子孙。

神给大卫的虽是永远不变的应许,但仍有它条件性的一面:大卫的后裔若不顺服,神一样要责罚,但约却不废除(15节;诗89:20-37;赛54:3,8,10)。神的管教始于耶罗波安作乱和以色列国的分裂,结束于以色列民的被掳(王下25:1-21)。

7:18 本节至29节是大卫的祷词,感谢神对他和他的后裔的奇妙应许,以及对全以色列民的无比恩惠。

“进去”指进到放有神的约柜的会幕(2节)。约柜是神与祂的百姓同在的记号,所以说“坐在耶和华面前”。

张保罗查经《撒母耳记下》第8章

祷读:《撒母耳记下》第 8 章

《撒母耳记下》第 8 章

8:1 本章综述大卫作王建都之后建国的一些活动,包括南征北讨,扩张国土。15-18节是中央政府各部门的设立与人选的任命。

“京城”当指非利士人的京城,很可能是迦特(代上18:1)。

8:2 摩押人乃亚伯拉罕侄儿罗得之后,住在死海的东面。大卫逃亡期间,他的父母曾避难摩押地(撒上22:3)。《代上》18:2记同一事,但未提用绳量摩押人以定存弃的事。这种做法有两种解释:一是年少的(身材矮短)存留,年纪大的(身材高大)杀掉;二是叫所有的人躺下,三个人中杀掉两个。这可能是古代杀俘虏的一种风俗。

8:3 琐巴是以色列北疆大马色以北的一个亚兰人帝国,此时琐巴正预备向米所波大米扩张国土,却为大卫击败,给了亚述人兴起的机会。亚述后来成为以色列人的强敌。

“哈大底谢”义为“哈大是帮助者”。哈大是迦南人的飓风之神。

8:4 “砍断蹄筋”是使马失去作战能力。当日主要为步兵,但亚兰人已用战车和马兵作战。大卫只留下小部分的马,似乎还未大量使用战车。《代上》18:4记同一事时说,大卫夺了琐巴王的战车一千,马兵七千,步兵二万。但此处只说“马兵一千七百”。其间出入颇大,应属抄写的错误。希腊文《七十士译本》作“战车一千,马兵七千”,与《代上》的所记一致。

8:5 亚兰即今之叙利亚,以大马色为京都。

8:6 “防营”为在附属国中设立的驻防军兵营。

8:8 比他和比罗他又名“提巴”和“均”。大卫从此二城取得的铜,为所罗门王用来建造圣殿(代上18:8)。

8:9 哈马在大马色北约160公里,位于奥伦提斯河中游,是个小王国。

8:10 “约兰”又名“哈多兰”(代上18:10)。

8:13 “盐谷”:一般认为指死海以南的亚拉巴旷野。“亚兰”在北疆,现在作战在极南端。故“亚兰人”当为“以东人”之误(代上18:12;诗60篇的诗题)。希伯来文“以东”和“亚兰”两字在写法上的分别只是一个字母d和r的不同,很易误抄。此次战役为大卫的将军亚比筛所指挥(代上18:12),《诗篇》60篇的诗题说是约押,可能约押为元帅,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大卫把功劳记在约押名下。8:15 以色列人要求耶和华为他们立王的时候,撒母耳订下了一国之君应守的准则(撒上10:25),其中一定包括了“秉公行义”的施政原则。

8:16 此处所记政府重要职位的设立和人选的任命,其时间当在大卫建国之初。

8:17 “亚比亚他的儿子亚希米勒”或为当日抄写之误,二名应对调,因《撒上》22:20说亚比亚他为亚希米勒之子。这位亚比亚他当然可以有一子,以祖父亚希米勒之名命名,但《撒母耳记》和《列王纪》从未说过与撒督同为祭司的人是亚希米勒,一直都说是亚比亚他,可证此处乃误抄。亚比亚他是亚伦之子以他玛的后裔(代上24:3),以利出自此系。

撒督是从以利亚撒和非尼哈一系而来的祭司(参看民25:10-13;代上6:8)。圣经首次在此提到他和他的家族。他此时和以利的后裔亚比亚他一同作祭司。到所罗门王时代,撒督成为正式祭司,代替亚比亚他(王上2:35;代上29:22),应验了神藉撒母耳向以利家说的预言。

西莱雅又名“示法”(20:25)及“沙威沙”(代上18:16)。8:18 “基利提人和比利提人”:大卫的雇佣军团。比拿雅在所罗门作王时,被立为元帅,取代约押。

张保罗查经《撒母耳记下》第9章

祷读:《撒母耳记下》第 9 章

《撒母耳记下》第 9 章

9:1-13 大卫施恩的原因 :穿插于大卫二次征服战(5,10章)之间的一个插曲来介绍大卫善待约拿单的儿子米非波设的一段佳话。表明大卫不仅对外展开征服工作,而且对内努力在内部施行善政。这事件,反映了大卫崇高的品德:①宽容:新的开国之君为了除掉谋反的可能性,通常对先王朝的后代斩草除根(士9:5;王下11:1),大卫表现出惊人的宽容;②义气:他登上王位之后一直没有忘记,在很久以前与约拿单起的誓(撒上20:15,42),并在米非波设身上履行诺言。

9:1 扫罗家还有:大卫为了施恩,寻找扫罗家“剩下的人” 。大卫的形象使我们联想“寻找迷失的羔羊”的好牧人耶稣基督的形象(路15:1-7)。因约拿单是救命恩人(撒上18:3,4;19:1-3;20:4-42)约拿单在世时,大卫曾发誓要保护其家族。(撒上20:15-17。)表现了大卫和约拿单诚实的友情(撒上18:1-3;20:42;约13:1)。

9:3 约拿单的一个儿子,是瘸腿的:米非波设5岁那年,从听到扫罗和约拿单战死的消息而慌忙逃跑的乳母怀中掉下来,成了瘸腿的(4:4)。本章二次提到米非波设瘸腿的事(3,13节),这是为了强调大卫不顾他是瘸腿的却爱他如同亲儿子一般(11节)。

9:4 罗底巴:约旦河东侧玛哈念附近的一个城邑。玛吉是在押沙龙叛乱期间给大卫一行送食物的三人中(朔比,玛吉,巴西莱)的一人(17:27-29)。从这些事实来看,玛吉可能很富有,足以保护米非波设。

9:6 伏地叩拜:。

9:7 施恩与你:大卫从两个方面给米非波设平反:①恢复财产; ②恢复王子身份。使我们联想到因罪而丧失的权力,使我们得到天国的基业(林后4:16-5:7;彼前1:4),成为神的子女(罗8:14-17),受到神无微不至的关怀。

9:8 如死狗一般:犹太人表示极度谦卑的惯用手法(16:9;撒上24:14)。

9:10 洗巴有十五个儿子,二十个仆人:从拥有十五个儿子和二十个仆人的现象来看,他可能没把主人扫罗的遗产的大部分分给余剩的扫罗家的人,而是自己私吞。表现出洗巴的邪恶而奸诈的品性(16:1-4;19:26,29)。

9:12 小儿子……米迦:从扫罗死时不过五岁的米非波设(4:4)的后代来看,本章的事件发生的时期可能是扫罗死后约20年的事(B.C.990年左右)。据这里介绍米非波设的儿子米迦后来生四个儿子。

张保罗查经《撒母耳记下》第10章

祷读:《撒母耳记下》第 10 章

《撒母耳记下》第 10 章

10:1 本章详细记述8:12已略提的大卫和亚扪及亚兰人间的争战。扫罗王当年曾因基列雅比事件大败亚扪人(撒上11:1-11)。

10:2 此处提到拿辖厚待大卫,暗示扫罗在世之日,大卫与拿辖间可能有一段友谊,甚或订有友好条约。8章记大卫南征北讨,没有攻打亚扪人的记载。

10:4 胡子在希伯来人为男性尊严的记号。剃去胡子乃大羞辱,招人嘲笑;要遇丧事举哀才剃胡(赛15:2)。

10:6 亚扪人联合亚兰(叙利亚)四个城邦的王出兵攻打大卫。亚扪人住在约旦河东,亚兰人住在巴勒斯坦地北的幼发拉底河谷区。

10:9-10 约押将大军化整为零,兵分两路同时攻打亚扪与亚兰人,大败敌方联军(13-14节)。

10:15 亚兰人不甘失败,把幼发拉底河他岸的军队也调了来,作第二次进攻。从此处所记,亚兰人似已在大河一带建立了一个很强大的国家。希兰在约旦河东的北方。亚兰王大概是从首都大马色挥军南下的。

10:18 “七百辆战车”在《代上》19:18记同一事作“七千辆”。以当时军队资源,七千战车极不可能,应属抄写之误。抄录经文的错误大半为古卷残破难以辨认所致。

10:19 亚兰大军不敌,向以色列国臣服。大卫至此已完全控制约旦河东西两岸之地。当时在“弯月形肥沃地带”的诸国和南方埃及及其他诸国通商,须经过巴勒斯坦。这些地方全在大卫王的管治下,成为以色列国在大卫、所罗门时代富强的一个地理因素。

张保罗查经《撒母耳记下》第11章

祷读:《撒母耳记下》第 11 章

《撒母耳记下》第 11 章

11:1 本节为大卫与拔示巴的宫帏之私提供背景。约押正率军围攻亚扪,大卫没有亲征,留在宫中。战役的结果见12:26-31。

11:3 “拔示巴”的意思是“誓约的女儿”。她的名字在《代上》3:5,记为“拔书亚”。“以连”在《代上》3:5另有一写法,中文圣经译为“亚米利”。

“乌利亚”意为“耶和华是我的光”(参11节)。他是归化了以色列人的外邦赫人,为大卫“三十勇士”之一(23:39)。

11:4 拔示巴沐浴或为本节所说月经干净后的一种洁净礼仪。一般妇女多在室内或院中为之。这里特别提到月经刚洁净,证明拔示巴的身孕为与大卫同房的结果。拔示巴是有夫之妇,按照律法,大卫当处死(利20:10;申22:22)。大卫犯罪不只自己受害,也影响到不少无辜的人。拔示巴的过失是沐浴不检点,又未拒绝大卫的要求,以致成为奸淫罪的同犯。大卫见女色而起淫念,犯罪后又图掩饰(6-13节)。乌利亚忠于军职,未入彀中,逼得大卫把他放在战争最危险处,借敌人之手把他杀害(14-21节)。无辜约押在此事中成为同谋。《雅各书》1:15所说的话:“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值得我们谨记。大卫公然违背律法,滥用神交给他牧养以色列人的权柄(5:2)。神不喜悦这种事。大卫的刑罚既重且长:“刀剑必永不离开你的家”(12:10)。

11:8 “洗洗脚”为俗语,大卫示意他回家与妻子亲近(11节)。王送臣下食物,表示特别宠幸,令乌利亚在王厚意赏赐之下不得不回家去。

11:11 按军纪,作战行军之时,不可亲近女性(比较撒上21:5)。

11:15 大卫继奸淫罪之后(3-4节;出20:14),又犯杀人罪(14-19节;出20:13)。

11:21 耶路比设即士师基甸,又名耶路巴力(士9:1)。以色列人避忌“巴力”之名,改称他为“耶路比设”(比较撒上14:49)。

11:27 依俗,哀哭期为七日(创50:10;撒上31:13)。女人丧夫哀哭的日子究竟多长,圣经没有记载。

张保罗查经《撒母耳记下》第12章

祷读:《撒母耳记下》第 12 章

《撒母耳记下》第 12 章

12:1 耶和华为了使大卫悔改差派先知拿单,反映出神是“寻找犯罪之人的神”。(结34:11,12)。如果神没有寻找人的话,人依旧处于罪和绝望当中(罗1:28)。 拿单是大卫曾与他商议过圣殿建筑事宜的先知。(7:2)。这位先知在王的权势面前义正辞严地呼吁真理并指出罪恶。在一座城里有两个人:拿单的这个比喻是为了使大卫自己省悟罪恶并明白犯罪的严重性。先知们发出信息,有时直接宣告百姓的罪恶,有时也采用间接的方法。(赛5:1;耶13:1;结17:3;19:2,3;24:3)。比喻常用于启示有关天国的奥秘。(太13:34)。

12:3 小母羊:巴勒斯坦地区的人非常疼爱宠物,当今阿拉伯人家中仍然有把小羊当作宠物的风俗。这比喻中出现的小母羊羔代表着穷人的梦和希望。 同甘共苦之意,指乌利亚非常珍惜并爱拔示巴。

12:4 客人:指游客,他只是偶然经过,但那富户为了那短暂的滞住的客人,而抢夺穷人视为珍宝的“母羊羔的事实,表明他们的恶劣程度。

12:5 甚恼怒:不省悟自己眼中的梁木,只看别人眼中的刺这是人败坏的本性(太7:3,4)。拿单的比喻成功地唤醒了大卫沉睡的良心。该死:大卫宣告自己犯奸淫和杀人罪该受刑罚。(利20:16;24:17)。

12:6 四倍:律法规定的对偷羊者的赔偿标准。

12:7-8 你就是那人:他并不是出于自己私人的感情告发大卫的罪,而是代表神向大卫启示神的话语。神的话语给宣告者提供权威和勇气。 连续5次强调神向大卫所施的恩典。虽然这句话也使人回想神的恩典,但更大的目的在于指责大卫滥用神的恩典(太25:14-30)。加倍地赐给你:这句话暗示只要是大卫需要的,神无论何时都丰盛地赐给他,使他毫无缺乏,但大卫却不顾这些,因贪婪而犯罪。事实上,圣徒们犯罪不是因为缺乏什么,而是因为不能弃绝的情欲(太6:24-34)。

12:9 神指出大卫的罪名:①藐视神藐视神的律法是大卫的根本罪行;②与有夫之妇拔示巴行奸淫(11:4;出20:14),为了隐瞒那事实杀死她的丈夫乌利亚(11:15,17;出20:13);③抢夺拔示巴作为自己的妻子。

12:13 我得罪:虽是简单的一句话,但却是凝结了大卫真心的真诚的悔改和认罪(诗32:5;51:4)。大卫坦白自己在伤害人之前先藐视了神的法度,是得罪了神(路15:18),大卫的忏悔是不加任何辩解的真正的悔改。 耶和华……除掉:大卫的忏悔和神赦罪的恩典同时成就。这表明在大卫忏悔之前神已期待他的回心转意,彻底的悔改(路15:20)。

12:14 耶和华的仇敌:①以色列百姓的仇敌,即外邦人;②以色列中的不信者;③外邦人和不信者,大卫的犯罪就是有损耶和华神的荣耀。不仅失去自己的名誉,并使神受亏损(罗2:24),因此神要求我们圣洁(利11:45),要求我们过做光做盐的生活(太5:14-16)。大卫后来受到许多羞辱,受到象示每那样的人的蔑视(16:5-8)。孩子必定要死,神为了恢复神的荣耀,满足神公义的属性,要取走大卫罪恶的果子(孩子)。

12:15 耶和华击打:这句话暗示神对大卫的惩治即将开始。

12:16 大卫为了救生病的孩子而禁食,昼夜祷告。这是为解决人不能解决的难题时的最佳方法(诗50:15;耶33:3)。大卫的祈祷是在内屋里献上的(太6:6),是恳切(路18:1-8),而真实的祷告(路18:13)。虽没有救活孩子却:①恢复了与神的关系;②代替死去的孩子,重新得到神的祝福—所罗门(24,25节)。象这样真正的悔改使罪人脱离罪恶的乌云,重见灿烂的阳光。

12:17 他家中的老臣:?“老臣”也可译为长老(创50:7;撒上4:3;王上8:1,3)。他们是在大卫的臣仆中(18,19,21节)属元老级的人。

12:20 沐浴,抹膏,换了:这是大卫要消除一切罪带来的悲痛。敬拜……吃了:在神的旨意面前,抑制自己的悲伤之情,完全顺从神的旨意 ,才是真正的信徒该有的样式(可14:16)。

12:22-23 表明承认神主权的大卫:①成熟的信仰和祈祷(22节);②生死观(23节)。凡确信人的一切所有(生命,财产等)都在神主权之下的人,在任何逆境中(甚至死亡中)也能够保持平安(约1:21;诗36:9;42:8)。我……不能:表明死亡的必然性和来世的盼望(诗16:10,11)。

12:24-25 在所罗门的出生事迹中,我们可以发现在患难中神也不忘记安慰我们,在神里面才能有真正的安息和祝福(太11:28;林后1:4,5):①神把亚伯从亚当身边取走,却又赐给亚当塞特代替亚伯(创4:25);②虽取走约伯的儿女,却又赐给约伯更好的儿女(伯1:4,18,19 ;42:13),同样赐给大卫成为立约之后嗣的所罗门。他的妻拔示巴:本书的作者现在把拔示巴称作“大卫的妻”,并没有叫作“乌利亚的妻”(15节)。

张保罗查经《撒母耳记下》第13章

祷读:《撒母耳记下》第 13 章

《撒母耳记下》第 13 章

13:1 本章记述大卫宫中乱伦及手足相残的事,牵涉到大卫的三个儿女:暗嫩、押沙龙和他玛。暗嫩是长子,生于希伯仑,是王位继承人。他玛是押沙龙的妹妹。二人都是大卫所娶基述王女儿玛迦所生。暗嫩和他玛因此是同父异母兄妹。暗嫩玷污他玛,犯了乱伦罪。

13:3 约拿达的名字只见此处。他的父亲示米亚又名沙玛(撒上16:9)。

13:12 他玛不象拔示巴,力拒暗嫩,并晓以大义,指出此举会影响到暗嫩继承王位的地位(“在以色列中成了愚妄人”),何况奸淫为律法所不容;不过同父异母兄妹结合虽为律法禁止(利20:17),但暗嫩可以循正式途径求王,或可获准。

暗嫩贪图美色,并无真爱情,欲火攻心,失去理智。把他玛强行奸污之后,兽欲已遂,短暂的肉欲之爱迅既转为憎恨;后为押沙龙所杀。

13:19 他玛撕裂新衣,撒灰于头,为自己失去处女之身举哀。他已是一个嫁不出去的公主,只有孤单度此一生(16,20节)。

13:21 大卫虽甚恼怒,未采行动。宫中妻妾众多,子女成群,对儿女的教养难免疏忽。但遇此大事却不施管教,反而娇纵,遂令不肖之子坐大,引致日后宫廷之乱。

13:23 每年剪羊毛季节,游牧民族均大事庆祝。

13:26-27 押沙龙知道大卫不会离开京城,故意先邀请王,王不肯,乃邀暗嫩,因暗嫩是大卫长子,可以代表王赴席。大卫当日早知两兄弟间貌合神离(“何必要他去呢?”),却未料到押沙龙会下毒手(29节)。

13:28 押沙龙为大卫第三子,杀死暗嫩后,不只可为妹妹他玛雪恨,也消除了自己成为王位继承人的障碍(看15:1-6)。大卫次子基利押可能早夭;因圣经中除了他的出生,无其他记载。

13:29 骡子是马和驴交配而生的杂种。当时王室或富贵人家多爱骑骡或驴驹。

13:37 押沙龙畏罪逃往他母亲的家乡叙利亚的基述。基述王亚米忽的儿子达买是他的外祖父。他母亲玛迦是达买的女儿。大卫经过三年时间,悲恸渐减,开始想念押沙龙,盼他回来。押沙龙的事说明人种什么的确收什么,影响且延及子嗣。从押沙龙身上可以见到大卫性格中软弱的一面。他对子女缺乏管教,遂致扩大到不可收拾。先知拿单说大卫家中会兴起祸患攻击他,果然应验。大卫现在的哀恸,一半为儿子手足相残,一半当为己罪。他虽痛悔得免死罪(12:13),却从儿子押沙龙那里受到极厉害的对付。他明白,这也是神的惩罚和管教。我在讲道中讲过大卫一生有三个重大过失,如果有第四个的话,就是大卫对子女教育管教不严,没有及时解决隐藏的隐患,至少有三个儿女远离神:暗嫩,押沙龙和亚多尼亚。为国家和家庭带来重大危害,大卫当负主要责任。

张保罗查经《撒母耳记下》第14章

祷读:《撒母耳记下》第 14 章

《撒母耳记下》第 14 章

14:2 提哥亚是耶路撒冷以南约16公里的一个城。约押从那里找来一个聪明的妇人,用和大卫的境遇几乎相同的故事,来要求大卫断案。一方面是全家都要她把杀死自己兄弟的那人处死,但在她这方面,这个杀人犯却是她仅剩的传宗接代的儿子。大卫同意那妇人的儿子可以不遭报复(8-11节)。妇人于是劝大卫把儿子押沙龙召回来。

14:7 将“炭火灭尽”即断绝香火,无后代之意。以色列人的律法准许死者的亲属报仇(民35:12),但若报此血仇,这位妇人将绝后,也是以色列人极不愿见的事(申25:5-6;得2:20)。二者相权,宁可不惩治杀人者,以免妇人绝后。暗示大卫应放过押沙龙,使王室继承有人,免却众子争夺王位。

14:17 作一国的王应有神使者的超越识见,明辨是非(看20节)。

14:21 大卫虽准押沙龙回来,但不准见面。押沙龙此时可能已有谋叛之意,开始为篡位布局。第一步是取得王的宽恕。他火烧约押麦田,逼约押为他说项。

14:26 二百舍客勒约等于1公斤半。这里记押沙龙的头发,为18:9所记押沙龙之死的伏笔。我们的优点往往是我们失败的破口。押沙龙没有为自己的罪悔改,大卫也没有解决好押沙龙罪的处理,导致后面押沙龙变本加厉的犯下滔天大罪。所以,无论是别人的罪还是自己的罪,都应该及时处理,防微杜渐,以免后患。

14:27 押沙龙为女儿取名他玛,或为纪念遭暗嫩污辱的妹妹(13:1)。
此处只说他有三子,未记他们的名字。18:18说他没有儿子,可能此三子都早夭。

14:33 这时,押沙龙与父亲大卫不见面已五年(三年在逃,二年住耶京但与父隔离)。亲嘴是和好的表示。

张保罗查经《撒母耳记下》第15章

祷读:《撒母耳记下》第 15 章

《撒母耳记下》第 15 章

15:1 押沙龙图叛之心渐露,既取得大卫宽恕,第二步则为争取民心。他外出有车马,有随从开道,以建立王者气派;经常来到城门口为民断案,暗中赢取民心。我认为假好人的危害大大大过所谓的恶人。笼络人心来换取别人的信任,成为祸害的定时炸弹。

15:7 “四十年”可能是“四年”之误。这四年可自押沙龙从基述回国后(14:23)算起,亦即得到大卫完全宽恕后两年。也有解释说这“四十年”指押沙龙四十岁之时,或大卫作王满了四十年。

15:8 押沙龙以敬拜为名掩护叛变。“侍奉他”指向耶和华献祭(12节)。

15:10 希伯仑是大卫受膏为王的地方(2:4),也是押沙龙的出生地,现在成了押沙龙的总部。这次叛乱发动于南方,后来示巴(20章)和耶罗波安(王上11:26)的叛变,都发动于北方。

15:12 亚希多弗以足智多谋著称,是拔示巴的祖父。他介入押沙龙的叛乱,为之策划,当令大卫十分伤心。大卫祈求神使此人的计划不能实现。后来神听了他的祷告。押沙龙事败被杀,亚希多弗见计不从,也回家乡自缢而亡。有人说他是帮助拔示巴复仇,这不符事实,因为大卫与拔示巴感情非常好,而且他的外孙是所罗门,没有理由帮助别人抢所罗门的王位。我认为是他错误地判断了形势,并想在叛乱中谋利。

15:14 大卫为避免战争流血,决定暂逃以避其锋,但在京城留下妃嫔十人照料王宫,还有祭司撒督和亚比亚他、户筛等亲信。这些妃嫔后来为押沙龙公开亲近,应验了拿单的话。

15:17-18 “伯墨哈”在耶京郊外不远处。有的译本作“在离城不远的某处”,或“在最后一座房子”,无“伯墨哈”字样。这些从大卫面前走过去的都是他的功臣老将(参8:18),大卫显然在集结仍忠于他的力量,作平乱的准备。

15:19 本节至16:14记述一些支持和反对大卫的人与他的个别接触。板荡识忠臣,在国势阽危之际,忠奸易辨。有忠贞如以太的,愿生死与共(19-23节);有洗巴的乘人之危(16:1-4);也有示每,表现十分亲押沙龙的感情(16:5-8)。

15:23 汲沦溪为绕流耶京东面的小河,大半年干涸,去橄榄山要先经过汲沦谷(30节)。“旷野”指犹大旷野。

15:24 利未人将神的约柜从城中抬出。大卫一定记得撒母耳时代以色列人抬着约柜上前线打仗,强求胜利,以致约柜被掳的事(撒上4:3)。他明白神有祂的旨意(26节),世事发展都在祂的掌握中,不可强求。所以叫祭司撒督把约柜抬回城中。

15:28 “旷野的渡口”指吉甲附近过约旦河的渡口。情势如果危急,大卫一行便立刻渡河。

15:30 “蒙头赤脚”为哀恸的表示。

15:32 亚基在以法莲支派境内。户筛是大卫的“朋友”,有若今天的“资政”或“顾问”。大卫叫他回城去破坏亚希多弗的计划。

张保罗查经《撒母耳记下》第16章

祷读:《撒母耳记下》第 16 章

《撒母耳记下》第 16 章

16:1 洗巴和米非波设的事看9章。此人工于心计,趁大卫一行饥渴疲惫交加的时候,又备坐骑,又赠饮食,然后谎称米非波设留在京城图谋复国。大卫不察,信以为真,把已归还米非波设的扫罗家业都给了洗巴(4节。后来发生的事看19:24-30;21:1-14)。

16:5 示每是扫罗家的人,趁机咒骂大卫杀害扫罗全家(或指21:1-14所记的事),又祝福押沙龙叛变成功。此处说示每是基拉的儿子。《创世记》46:21所记便雅悯的众子中有一基拉,《士师记》所记的士师以笏便是基拉的后裔(3:15)。可见“基拉”为便雅悯支派中一族的名字。示每以后的事见19:16-23;王上2:8,36-46。巴户琳是耶路撒冷城外橄榄山东边的一个村落。

16:10 大卫并非承认示每的控告,只是说他的罪孽深重应受此骂;此事或出乎神,不可报复。

16:21 与大卫的妃嫔同寝,等于说押沙龙已有权继承大卫的一切,包括王位。父子之情从此断绝。

16:23 在亚希多弗眼中无所谓真是非,友情只是个人取得荣华富贵的手段。

张保罗查经《撒母耳记下》第17章

祷读:《撒母耳记下》第 17 章

《撒母耳记下》第 17 章

17:2 单杀王一人:当时大部分的以色列人都站在押沙龙这边,因此只要杀死大卫,剩下的百姓自然涌向有王位继承权的押沙龙,但这个计谋却忽视了神的受膏者的特殊身份(撒上24:6,10)。实际上,杀害大卫的计划是对神权威的侵害,激起了神的震怒。

17:5 看来押沙龙好象非常信任户筛。我们应把使户筛能得到信任看作是为了保存大卫的性命,毁灭恶人计谋的神的关怀。

17:8-9 户筛反对亚希多弗的计谋。讲述了大卫出色的用兵术和他的随从们的赫赫有名的勇猛。户筛的话也有相当的呼召力。

17:10 胆大如狮子:在圣经文学中“狮子”经常作为不知恐惧的勇猛的象征。即使这人象狮子一样勇猛,如果心中没有神,也会丧失力量(箴28:1)这里的“必消化”指心变凉的意思,描述依靠人的力量的人最终将品尝失败的滋味。人所具有的力量和勇气的泉源是耶和华神。

17:11-13 户筛的战略目的是:①确保充足时间使大卫平安;②利用亚希多弗的计策,寻找在战场中单杀押沙龙的机会 。

17:14 耶和华定意:神的降临对义人意味着平安和福气,对恶人则意味着破灭和审判。

17:17 “丰盛的泉”,“旅行者的泉”,对客旅提供充足安息的场所,位于耶路撒冷南边。约拿单和亚希玛斯(15:35,36)离开圣幕存放的耶路撒冷,停留在此地,足以引起押沙龙手下童子的怀疑(18节;王上1:9)。

17:18 有人保护大卫一行的事实表明大卫的统治并不象押沙龙所指责的那样不公平而不义(15:3)。同时,本章出现的“井”指储藏雨水(巴勒斯坦地区使用水宝贵)的水槽或从储藏井里打水的桶。

17:20 这位妇人冒着生命危险隐藏大卫的两个心腹的行动,使我们联想隐藏迦南探子的喇合的勇气(书2:4-6)。

17:23 当代的谋士亚希多弗有出众的看破事态的能力。他一看自己的计谋没有被采纳(17:1-3),杀害大卫的计划落空就预感到押沙龙政权的灭亡。押沙龙政权的没落意味着参与叛乱的自己的死亡。于是以自杀结束自己的一生,(诗1:5;提前5:24,25)恶人必因自己所挖的陷阱而灭亡(诗7:15,16)。尤其自杀行为是明显地亵渎生命的主宰神的作为。

17:24-26 亚玛撒登场:亚希多弗死后押沙龙又起用新人物。以特拉的(代上2:16,17)儿子亚玛撒(与押沙龙是表兄弟)是背叛家族和良心的愚蠢的人。镇压押沙龙的叛乱后,大卫为了抵制约押的势力要立亚玛撒为元帅,(这是大卫的过失),但约押察觉后杀死了亚玛撒(20:10)。

17:27 “朔比”是曾侮辱过大卫的“哈嫩”的(10:1-5)弟弟。他与哈嫩不同,他善待大卫,其理由可能是他清楚父亲“拿辖”(10:2)和大卫的关系。有人说,大卫占领拉巴时,把他任命为副领袖。(12:29)无论如何,他身为外邦人,承认大卫的王权,向大卫的军队供应物资,我们可以发现在神的国度里的条件。

17:28-29 送来了大卫一行的救助物资。应把这件事理解为通过人传达的神无尽的爱。同时,从帮助大卫一行的事情中可以学到对邻舍伸出的爱之手才是对神真正的敬拜。

张保罗查经《撒母耳记下》第18章

祷读:《撒母耳记下》第 18 章

《撒母耳记下》第 18 章

18:1 大卫准备作战,把军队分成三队,由约押、亚比筛和以太分别统领。他们不要大卫亲自出战(3节),大卫则要求他们别伤害押沙龙的性命(5节)。

18:6 押沙龙大败,损兵折将达二万人。

18:8 “树林”指乱树丛生,枝叶缠结的林子,遍地峋嶙怪石,险巇岩穴,大半为树丛所蔽。押沙龙自己和他的军队可能缺乏在这种地形中作战的经验,死伤累累,而自己也给悬在树枝上。昔日傲人的秀美长发,如今反受其累。

18:17 把押沙龙的尸体丢入坑中,堆上石头,可能表示纪念,更可能是表示憎恶。15节反映以色列人不齿押沙龙的所为。这个石堆和押沙龙生前为自己留名在王谷立的石柱适成对照。

王谷或在耶京近廓(创14:17)。押沙龙有三子一女(14:27)。三子可能早夭,其女他玛所生之女玛迦,嫁给罗波安王。

18:19 本节至33节记两个报信人的事,生动说明传者的信息与受众(包括读者、听众与观众)的关系。这两个人,一个是祭司撒督的儿子亚希玛斯,有报信的热心,也有传递信息的技巧(27节说他擅长跑步,他的跑法很出名,为大众所熟知)。另一个为外邦人古示,跑的速度远不如亚希玛斯(23节),但他知道大卫所要的是什么。结果是亚希玛斯虽先到达,并未受到大卫的欢迎,因他不知道大卫关心的是什么。因此虽知押沙龙已死,却含糊其词(29节)。古示人迟到,却说出了大卫急于想知道的消息。

在传福音的事工中,传者须具备一定的训练和技巧,但更重要的是信息,懂得受众,才能把真理的福音传扬。

18:33 父子之情远胜人间一切名誉、地位与财富,战场胜利的消息在大卫心中重要远不及押沙龙的死讯。大卫身为父亲,不但为痛失儿子悲,也深悔平日何以未尽教养之责。

张保罗查经《撒母耳记下》第19章

祷读:《撒母耳记下》第 19 章

《撒母耳记下》第 19 章

19:1 作战疆场的人胜利的欢乐,为大卫的沉重忧伤所掩盖。大卫这种“爱那恨你的人,恨那爱你的人”的态度,引起了众人的不满(7节)。幸亏约押出面,才令风浪平息。

19:8 这里的以色列人指拥立押沙龙的那批人。

19:9 本节至15节说明何以大卫在押沙龙死后仍迟迟未返耶京。一方面是犹大支派的人,因曾参加叛变,没有迎大卫回来的表示;一方面是北方诸支派,记得大卫的好处,纷纷劝大卫回京。大卫处理善后,差人通知忠于他的祭司告诉犹大人,骨肉之亲不计前非,宜速请王回朝;又任命叛军元帅亚玛撒代替约押为元帅,以取得随押沙龙叛变的军人效忠。犹大支派终于同意迎接大卫。

后来以色列人和犹大人为迎接的事还有一番争吵。起因是犹大人没有等大家到齐便先去把大卫接过河,以色列人觉得很失面子,因为按情分,他们占十二支派中的十份(43节),而当日也是因这十个支派的同意,大卫才成为全以色列的王,所以说“比你们更有情分”。若以参加以色列联盟的先后来说,犹大也最迟,故“比你们更有情分”也可译作“何况我们比你们资格更老”。

19:13 大卫让亚玛撒继约押作元帅,除了取得他和部下的效忠之外,还因为约押曾杀他的儿子押沙龙。约押后因嫉妒,用不正当手段把亚玛撒杀害。

19:24 米非波设的事看9章。“没有修脚”、“没有洗衣服”是悲伤的表示(比较结24:17)。米非波设的话与洗巴说的不同。米非波设并非意图复国,只是因行动不便,无法逃走。大卫难辨是非,决定收回把产业给洗巴的前诺(16:4),改由二人均分;同时也不想与洗巴完全断绝关系。

19:30 米非波设的回答是同意大卫安排的一种婉转说法。 

19:37 金罕可能就是巴西莱的儿子(比较王上2:7)。

19:犹大人与以色列人为迎大卫回朝的事剧烈争辩。“比以色列人的话更硬”是说犹大人回答的话比以色列人更尖刻、更凶。

张保罗查经《撒母耳记下》第20章

祷读:《撒母耳记下》第 20 章

《撒母耳记下》第 20 章

20:1-2 匪徒指不道德而邪恶的人,对神和人不能带来任何帮助的不义的人。示巴是对大卫意见较多的便雅悯支派的人(21节),他趁以色列内部矛盾,为了自己的利益,恶意利用他人的苦难。示巴是对大卫和犹大存敌对心理的人,在以色列全地把不安和战争气氛推向高潮。以色列是神政王国这一点上,示巴的叛乱可称为破坏神的国度迷惑人的,是撒旦的行为。他首先无视神立的权威大卫,否认大卫和百姓之间的关系使百姓的心归向自己。撒但的活动的终极目标是,使人:①无视神的权威;②离开神,最终归撒但的手下(启2:20)。

20:3 十个妃嫔:律法上明确规定不能重新接受与别的男子发生关系的妻子(申24:1-4),严格地讲,那些妃嫔是押沙龙的继母。因此按照律法记载十个妃嫔都应死亡(利20:11),但大卫把所有的错误归于自己,并没有对她们以加严峻的刑罚。定别人罪之前,懂得首先看清自己过犯的人才有资格接受神的安慰和恩宠。

20:4-13 大卫起用亚玛撒的失策:一直寻找起用亚玛撒机会的大卫,将镇压示巴叛乱的任务交给亚玛撒,企图达到削弱约押势力同时履行对亚玛撒应许的双重效果。但犹大人不愿归在叛乱者亚玛撒的手下。对此大卫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命亚比筛镇压叛军,暂时收拾了事态。但是大卫的这一系列措施,给忠臣带来很深的伤害。结果暴躁且政治欲强烈的约押因着嫉妒和怨恨终于杀死了叛变者亚玛撒。通过这又一次的流血事件我们得到:①神有时甚至通过不义之人的手也去实现自己公义的计划(太26:47-56);②人的思想和神的想法不同;③恶人的亨通本身就是罪,提前宣告自己的死亡。

20:6 与押沙龙叛逆相比,示巴的叛乱更严重。事实上押沙龙是因个人高举叛乱的旗帜,示巴的叛乱是由于支派间的利害关系。

20:9 要与他亲嘴:胡子是权威和名誉的象征(10:4;代上19:5;诗133:2),是职位高的人或年长者的装饰。约押抓住胡子是为了亲嘴时把胡子挪开。象旧约一样行这种礼节时搂着脖子亲嘴(太26:48;徒2:37),在初期教会中“亲嘴”作为礼节流传下来(罗16:6;林前16:20;林后13:12;帖前5:26)。同时,主耶稣也吩咐过门徒们不管访问什么地方都要问候“平安”(太10:12,13)。同时,圣经中书信,开头和结尾总是反复使用恳切而充满爱的话语。总之,我们可以确信新约和旧约中圣徒们彼此的问候超越了单纯的人和人之间的问候,是以神为中心的“信仰的交通”。。

20:15 对着城筑垒 “垒”指战壕。约押用于攻城。

20:18-19 智慧的女人指出约押攻击亚比拉城的错误。因此约押应中止无条件的攻击。总之她把得救的根据归于神,因而避免了一场灾难。

20:21 这位妇人可能看破示巴的叛军在军队数量或士气上处于显明劣势而确信能说服伯玛迦的亚比拉居民。

20:23-26 大卫改变政治体制 大卫在恢复王权以后,重新组织行政机构,谋求国家的发展。新设了“掌管服苦”制度 ,更换大臣等。这里“掌管服苦的人”是掌管供物和税金的官吏,对百姓起监视劳动作用。

张保罗查经《撒母耳记下》第21章

祷读:《撒母耳记下》第 21 章

《撒母耳记下》第 21 章

21:1 有饥荒,一连三年:对以色列人来说神经常通过自然界向以色列传达自己的旨意,因此灾害向百姓提供反省自己的机会。其中“饥荒”断绝人生命的根源水,因此所表现的意思更大。在平常就缺水的以色列,三年饥荒意味着死亡。在这种危机中人通常省悟到自己的微弱和有限。在这种状况中人向神呼求。因扫罗和他流人血之家:虽不知道这件事情何时发生,但无视靠耶和华之名与他们所立的和平之约(书9:3-27),而对他们动刀,分明是对神的挑战,有损神的荣耀。

21:2 为以色列人和犹大人发热心:扫罗的热心,指在以色列境内灭绝不洁净的外邦人的洁净工作(申7:2,24)。

21:3 用什么赎这罪:大卫发现了:①扫罗的罪就是自己的罪;②明白了那饥荒来自神的震怒(书9:19,20);③对微不足道的寄居者(基遍人), 神都在垂听他们的祷告的事实(诗10:17,18;雅5:4)。

21:6 子孙七人交给我们:基遍人不满足于他们的生计得到保障(4节),要求神的法律秩序。尤其他们使用“耶和华面前”的话语,强调他们的要求不是从感情的角度出发而是要满足神的公义。这里不可忽略的一个事实就是,所有的生命在“耶和华面前”都有同等的价值(诗9:12;太18:6)。

21:7 大卫与约拿单的友情在死后也依然持续(9章;撒上18:3;20:8,14-17,42)。大卫遵守与约拿单的誓言,从被杀的七个人的名单中去掉了米非波设。象这样,真正的友情要经历时间的考验。

21:9 在耶和华面前,悬挂:绞刑不是在以色列营内通用的刑罚。作为代赎祭物挑选的七个王子按照“以血还血”(民35:33)的律法,被凶器(石头,刀等)杀死后,吊在树上(申21:22,23)。悬挂尸体的理由是:①通告他们是被神咒诅的人(申21:23),使他们受极大的侮辱;②公开破坏与神立的盟约人的下场,以此提醒百姓(民25:4,5)。

21:10 收割的时候,直到天降雨:尸体没有按照正式葬礼的程序安放在坟墓里,而是放置在外面受野兽的侵害(撒上17:44),利斯巴的行为值得称赞。她从收割麦子的时候(4节)到降早雨(10节)的时候,大约6个月左右不惜一切努力地保护。大卫被她的认真和爱所感动,将他们的骸骨合葬在扫罗家族坟墓里(14节)。利斯巴的悲伤也略微得以好转。真正的爱能遮掩过犯,治疗伤痕,向所有人提供喜乐和平安。

21:14 此后神垂听:象征神向以色列的震怒结束。神喜悦与人交通(何2:19,20)。但交通必须有前提条件,就是要彻底除去拦阻人与神交通的罪。神虽不与恶人交通,但与“悔改”的罪人交通。

21:15-22 与非利士人的战争中胜利:这部分主要记述了以色列在和非利士的战斗中取得的胜利。得胜源于神的看顾。(22章)中大卫感谢救赎的诗歌抒发了对神的感恩和赞美。

21:16 伟人的一个儿子:这里出现的 伟人“以实比诺”配带重三百舍客勒(约3.6kg)的刀(撒上17:7),他自信自己强大的力量。

21:17 恐怕熄灭以色列的灯:大卫保存那光,即耶和华的荣耀(22:29;诗18:29)。大卫是以色列的精神支柱,因此他身边的变化影响着以色列全体,他的这种重要性不是因为他先天的资质,而是神与他同在。

21:19 伊勒哈难杀了迦特人歌利亚:对这部分的解释,学者们的意见各自不同,大体分为两种:①如同圣经所述,雅雷俄珥金的儿子伊勒哈难杀死歌利亚的见解,(代上20:5)的内容作为根据;②将雅雷俄珥金当成耶西,伊勒哈难当作大卫的别名,指大卫杀死歌利亚(撒上17:50)。从上下文章来看①的见解更恰当。

张保罗查经《撒母耳记下》第22章

祷读:《撒母耳记下》第 22 章

《撒母耳记下》第 22 章

22:1 本诗的主题为“耶和华的救赎”,不是凭空的想象,而是对神救赎的亲身体验,确信在过去、现在和未来,神不变的保守和拯救。

22:2-3 大卫在本文中为了强调自己体验过的神的救赎,用十个比喻描写耶和华的属性。

22:4-7 与救赎者耶和华的人格的交流 2,3节中大卫歌颂救赎人的耶和华,紧接着通过“祈祷”,描写自己与救赎者之间的亲密交通。旧约时代的圣徒们所认识的神是至严、权威的,是按照公义治理的神,他们认为神和人之间存在着很大的间距。但大卫通过体验见证神是那位介入我们具体生活,按照我们的处境施恩帮助的一位神(诗50:15;59:10)。大卫能够超越旧约的这种限制,与神进行很深的交通是因为:①对神正确的认识和;②不是单单依靠律法的记载或他人的教导理解神,而是在自己的生活当中经历活着的神。

22:10 使天下垂:描写压得很底的云彩,显出神震怒即将来临(诗144:5;64:1)。大卫描写的场面重现出埃及时的状况。尤其黑云的描写,象征因神的愤怒而产生的极大的恐惧。事实上对罪人来说,神的降临意味着审判,因此人沉浸在恐惧之中。

22:15 扰乱 :描写通过闪电等自然现象而引起的破坏和突然而来的恐怖,很好的表现出神审判的特性(出14:24;书10:10)。

22:21-31 救赎一人:在旧约,“义”所包含法律的意义浓于道德上的意义,指过一个与神启示的律法和规范一致的生活。用是否顺从神制定的法度来明确区分义和不义。只有神拥有绝对的义,在这一点上,本文中大卫陈述的自己的洁净和完全,不应理解成自己具备重生的资格。这里指的是大卫作为已经蒙神救赎的人,因按照神喜悦的旨意生活而得到神赏赐的事实。

22:29-31 大卫说明自己能夸口自己的敬虔和完全的根本理由。解释了他之所以能够按照律例过“义”的生活,决不是因为自己纯洁的人格,而是靠神和神的话语。换句话说,是由于神的恩典。事实上,他过着如同黑暗般痛苦而混乱的生活,因此借着自己的力量不能成就“义”(诗73:22)。但他的灯耶和华神找到他,驱除所有的混乱,大卫才可以走上正路。这里的“灯”象征永远的喜乐和真理(伯18:6;21:17;诗132:17;赛43:17),引领、纠正大卫所走的路。同时这“灯”就是神的“话语”(诗119:105)。神的话语是纠正扭曲内心的能力和标准,其话语本身就具有功效(来4:12,13)。神的话语纯洁,成为遵照神话语生活人的实质性帮助(箴30:5)。因此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就是敬畏神,按照神的话语生活的人(箴1:7;启1:3)。

22:34 使我在高处:是鹿的藏身处,对大卫来说神是坚固的避难所。

22:40 大卫壮年期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战场度过的,大卫是为神的圣战而预备的勇士。

22:44 我百姓的争竞:主要指对抗大卫王权的人。

22:47-51 对神感谢颂赞:大卫显明自己赞美的根据是“神是又真又活的神”的事实。显明了神的全能,他向没有丝毫希望的人们提供新的力量和生活的意义(提前6:16)。因此与“又真又活的神”一同生活的人决不可能有灰心或恐惧(太28:5,6;徒17:31)。神就是圣徒的安全、生命和喜乐。

22:51 给大卫和他的后裔,直到永远:这是对在7:8-16中提到的对“大卫之约”的重新确认,也是对立约的主导者神的感谢赞美。这里“后裔”不是指大卫所有子孙的复数,而是单数。那后裔指的不是所罗门而是耶稣基督。可以发现大卫赞美的对象指向将来的弥赛亚 (罗1:3;15:12)。这表明:①人类救赎的完成者是耶稣基督(徒4:12;15:11);②我们的赞美对象也是救赎者耶稣。

张保罗查经《撒母耳记下》第23章

祷读:《撒母耳记下》第 23 章

《撒母耳记下》第 23 章

23:1 大卫最后的话:不是遗言,而是出于大卫纯洁的良心和对神的感恩,总结自己的一生。他信息的核心是仰望、赞美将要来到的义的统治者。大卫没有因现在的地位而自高。神的恩惠在谦虚人的身上显得完全(弗3:7-13;彼前5:5-7)。同时对大卫的身份变更的内容神早已在(7:8)中启示过。

23:2 耶和华的灵藉着我:不是一般的歌曲,而是因神的灵感动而发出的赞美。表明自己在圣灵完全的支配下所作。圣灵完全的支配叫“圣灵充满”。这是大卫的歌具有神性权威的唯一的根据 (提后3:16)。

23:3 以色列的磐石:强调作以色列的救赎者,信实地履行与以色列人所立的约,神的信实(22:47)。 公义治理人民……敬畏神:强调以色列的统治者大卫的伦理、宗教性统治原理。表明(耶23:5;33:15) :对神存畏惧(诗45,72)才是神政王国的理想的统治者。同时预示那为了在这土地上成就神的国度而来的耶稣基督(诗2:1,2;结34:23,24)。

23:4 他必像日出的辰光……发生嫩草:描写了冲破黑暗的势力,充满崭新活力的弥赛亚和他的国度。

23:6-7 匪类都必像荆棘:荆棘是人犯罪后神降下的刑罚的象征(创3:18),这里指对神的国度和其百姓有害的势力(民33:55;赛27:4;结28:24)。在本节把这些人,叫作“匪类”,是指不敬虔的人。他们对神来说是没有价值的存在,因此将被弃绝而彻底灭亡(诗101:8)。并且,火象征神的震怒和审判(太13:30),特别强调审判的完全性和急速性(来6:8),这首歌最终提醒我们:①耶稣基督将完全消灭他的国度中的一切不义(赛27:4);②审判临到不能荣耀神的人身上的必然性。

23:13 非利士……利乏音谷安营:在这里记述的战斗好象是指5:17节以下记录的与非利士人的战争。当时由于非利士人的侵入,大卫的军队处于要让出伯利恒的形势中。大卫沉浸在肉体和精神的疲倦与痛苦之中。由此引发出他的部下们忠诚决断的行为。作为众人的领袖,为了解渴使部下冒生命危险并付出代价是大卫的过失。

23:16 将水奠在耶和华面前:大卫将用部下们的生命换来的那水作为奠祭献给耶和华。表明他省悟了自己的愚蠢行为(17节),将他们付出生命的代价换来的献给神(可3:4)。所有的牺牲应献给生命的主耶和华(诗36:9;启12:11),任何生命都不能成为人邪恶欲望的牺牲品。神保全懂得尊重邻舍的生命和人格之人。

23:20 比拿雅:大卫治国期间身居要职(护卫长官)的勇士。

23:24-39 实际上这部分提到的勇士的数量是31。大卫身边的勇士们的身份、出身、气质和才干等都各不相同,他们从各个支派中被选拔出来,其中也包含着外邦人出身的归顺者。但他们的目的相同(保护大卫),他们的忠诚和事奉也一致。这些事实提供如下真理:①以神为中心的圣徒虽具有各种不同的性情、地位和才能,只有一个目标荣耀神(罗15:6);②圣徒的团契应是同甘共苦的生命的联合体(林前12:26;提后2:10);③为了神和邻舍牺牲自己的人才能成为团契的一员。无论谁,都不只为自己而存在,而是为了神和邻舍存在。

张保罗查经《撒母耳记下》第24章

祷读:《撒母耳记下》第 24 章

《撒母耳记下》第 24 章

24:1 向以色列人发怒 ,就激动大卫:不是指神强制性地完全抹杀大卫地意志,使大卫的心变恶。这句话指在神超越一切的护理当中,撒但开始做工的事实。这个事件是大卫一生中三个重大错误之一。

24:3 何必喜悦行这事呢:约押看透大卫的内心隐藏的骄傲和不顺从(约壹2:16),坚持主张大卫命令的错误和神丰盛的恩典,要努力叫醒大卫昏暗的良心和判断力。不受地位和环境的限制,说出真理的人才是真正信仰神的人。爱邻舍灵魂的人应冒着生命危险,指出邻舍的罪恶。

24:4 众军长:调查人口的问题好象是在正式会议席上提出过。军队对人口调查显出反对意见,但由于大卫一意孤行而只能顺从。

24:7 希未人和迦南人的各城:根据本节可以看出大卫的时代,已经存在外邦民族居住的事实。由于他们履行服役的命令,因此不能从人口调查中除外。

24:8 过了九个月零二十天:使人能够估算出因为大卫个人不义的欲望所带来的全国性的损失(人力、财力)。同时,人口调查经历了 九个月二十天,可能是约押认为王的命令有错误,而故意拖延的缘故。

24:9 人口调查结果显示以色列具有战斗能力的成人(根据民1:3,20岁以上)数量80万名,犹大50万名。无论如何大卫的军队至少拥有一百万多名的军队(考虑到当时巴勒斯坦地区的人口并不多的情况来看),远远超过出埃及 (民2:32;603,550名)军队的人数。大卫肯定对这样的报告相当满意,并且由于确认了自己的力量而士气冲天。但是大卫却愚蠢地忘记了所有一切都是神赐给他的礼物,如果神不作他的力量,即使有再多地军队也只能灭亡的事实(诗127:1)。繁荣,在某种意义上会遮盖神的荣耀(箴21:4)。在这个世界上最贤明而有力的领袖是把万王之王耶和华侍奉为自己的主人的人(诗篇16篇;箴1:7)。

24:11 神并不是喜悦惩罚人类,而是愿意人学习神那样圣洁的属性,维持清洁的生活(耶30:11)。其实,对圣徒来说神现在的惩罚也可称之为对未来的祝福(伯5:17;箴3:12;来12:6-10)。为了传达这种祝福,神差派了先知迦得。

24:15 民间死了七万人:表明大卫和其百姓的犯罪(1节)在神面前是多么悖逆。神何等厌恶人的罪。神厌恶人类的罪,为解除人的罪,甚至让独生子为此受死(林前1:17,18;加6:12-14;弗2:16;西1:20;2:14)。

24:16 耶和华后悔:不是说神变化无常,而是以人的形象,强调神自由的运行和超越。神绝对不是具有善变性格的神(民23:19)。最终神并没有改变惩治人的罪行的意志,而只是改变了惩治的方法,以慈爱和怜悯代替了惩罚(雅2:13)。

24:18 神要大卫在亚劳拿的禾场上献祭给他,作为悔改的表示。神在惩罚人的同时,也早已想好了解决和好的方法。人的悔改和从罪的恢复不是来自人的自我意识和自发行为,而是来自神的救赎(诗51:10-13)。神特别要求“亚劳拿禾场”作为献祭的场地有很大的含义。“亚劳拿禾场”位于耶路撒冷城东侧的摩利亚山上是亚伯拉罕献以撒为祭的地方(创22:1-14),是亚伯拉罕顺从神和神预备恩典的地方。神将这地重新选择作为自己与他们和好施慈悲的地方,因此凡寻求此地的人都应该记住神的慈悲、宽恕和看顾的恩典(代下3:1)。

24:22-24 信徒真正的奉献:突出了外邦人亚劳拿,毫无保留的奉献及大卫决不愿意献上垂手可得之物的。通过这种美丽的情景我们可以发现:①真正地奉献应该是毫无吝惜的、自发的、完全的奉献 (林后9:7);②没有牺牲的祭祀对耶和华是无意义的(申16:16);③纯洁的人格是神真正喜悦的祭物(腓4:18;来13:16)。

24:25 燔祭是为了赎(利1:4)大卫和百姓在神面前所犯的罪(1节);平安祭是感谢从因罪而断绝的关系神那里重新得到的恩典和与神恢复交通的祭祀(出24:25)。通过这个祭祀,以色列境内的灾难可以结束。这表明所有的解决方法都在于与神的关系得以恢复。

张保罗查经《路得记…

张保罗查经《路得记》导论 

在士师时代的一片战乱中,《路得记》是一首大时代的田园诗,记有苦难也记有爱情。从这部有“希伯来文学中的珍珠”之称的作品里,让我们看见一般平民的生活、习俗和感情。不过让此书能千古传诵的是全书处处迸散的爱的火花,那种关怀帮助别人、爱人如己,天父要我们去发挥和力行的精神。最不容易的,是路得已毫无所有,将自己献上,去照料一个已空无一物的女人;忍受跋涉之苦,去到明知会受欺侮的异乡,在烈日下拾穗养活拿俄米。大卫从这位外邦女子而出,而那位比大卫更大的基督的家谱上,也记有路得的名字。她对一个家至死不渝的爱和对天父坚强的信心,成了她蒙福的源泉。路得的故事也让我们看见:天父的大爱普及世人,表现在肯牺牲自己的平凡之人的生活中。爱,不分种族与肤色。

一、本书作者及写作时期

依犹太传统,本书和《士师记》、《撒母耳记》上、下都是撒母耳所作。成书期当在以色列王朝时代或以后。书中所记的事发生在士师时代(1:1),要是把以色列人出埃及定为主前1440年左右,路得和波阿斯当为士师时代后期的人物,是大卫的曾祖父母。大卫是波阿斯的第三代孙。依此推算,此事当发生在主前1100年左右。

二、本书在圣经中的位置

《路得记》以书中主要人物之一的摩押人女子路得为书名。犹太人把此书列为宗教节期中诵读的经卷。这种经卷一共五本,都是旧约中比较短、便于在集会中朗读的。逾越节读《雅歌》;埃波月(七、八月间)第九日读《耶利米哀歌》;住棚节读《传道书》;普珥节(纪念哈曼歼犹太人计谋失败)读《以斯帖记》;五旬节读《路得记》,庆祝五谷丰收。摩押人是罗得的后裔,罗得是亚伯拉罕的侄儿,故与以色列人有血统渊源。说的话虽或有方言上的差异,但都是希伯来语。希伯来人看重子嗣,律法规定“弟续兄孀”,弟弟有责任为死了却无子的哥哥立嗣,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涂抹”。要是没有兄弟,近亲也有这种义务;所生的第一个儿子视作已死丈夫之子,并继承其产业。路得与波阿斯婚后生子俄备得。俄备得生耶西,耶西就是大卫的父亲。大卫为以色列人建立起王朝,那伟大的救世主基督耶稣便是从大卫一脉而出。

四、本书特色

在士师时代的兵荒马乱岁月中,《路得记》提供了一个普通家庭的生活故事。如何与饥馑奋斗,忍受苦难;丰收时的田园风光,还有那永难熄灭的爱情。全书用字精炼,文笔清丽生动,高潮迭起,感情描写细腻,有人誉之为“希伯来文学中的珍珠”。

全书处处引入注意一个主题:人进到神的国不靠地位、名望与血统,而是靠一生遵行神的旨意,信守真理。生活的中心不是自己,而是天父要我们去爱、去关怀帮助别的人。“爱人如己”的精神在本书里发挥得至为透彻。主耶稣把爱神和爱人当作全律法的总纲(太22:35-40)。从本书也可以看见当日的风俗和民情,以色列人的家庭生活,以及不分古今中外流漾在人心中的爱情。

而最让我们得帮助的,是天父的爱决不受肤色、性别或种族的限制。祂可以让一个异族女子进入大卫家,一千年后,救世的弥赛亚从此家而出。神今天也巴不得全人类都可进入祂充满爱和正义的大家庭。

以色列人被掳归回后,以斯拉为了保持以民的纯一,曾要求一切娶有外邦女子为妻的都得和妻子“离绝”,并严禁以后与异族通婚。有人说,《路得记》或在此时编写成书,使人明白外邦女子曾有的贡献,对异族应同情且宽容。

祷读:路得记第1章 

《路得记》第1章

1:1 这是以色列人在宗教、道德和政治上都混乱一片的时代,各人随己意而行。“国中”当指南部的犹大支派所在地,位于死海西岸,土地属半干燥性。若遇雨水充足,麦子、葡萄等作物生长茂盛,民食充足;若天气干旱,则谷物歉收,饥荒来临。《士师记》所记多为发生在北部和中部的战事与外患,以及西南沿海一带的非利士人的侵犯,很少提到犹大。伯利恒(有“粮仓”之意,原名以法他)位于犹大中部山区,当时为一村庄;大卫在此出生,也是耶稣的降生地。

1:2 以利米勒一名有“我神为王”的意思。拿俄米意为“甜”。玛伦的意思是“弱者”,基连是“憔悴”。伯利恒四周的地方叫以法他。这地方如收成好便成“粮仓”,相当富庶。现在遇到干旱,发生饥荒。

1:3 摩押地为一小王国,在约旦河东岸与沙漠之间,以亚嫩河西岸为主要居住地。从摩押沿死海东岸北行到约旦河南端渡河,经耶利哥去伯利恒,不过60至70公里;但路途崎岖,步行需四、五天。

1:4 摩押人是罗得的后裔,和以色列人有血统渊源。以色列人虽无明文禁止其人民和摩押人婚娶,但因摩押人信奉基抹,道德宗教腐败,故不许摩押人加入以色列人社会(申23:3),后来且成为世仇。士师时代早期,摩押人且曾一度逼迫以色列人。

拿俄米的两个儿子娶了摩押女子为妻,一个叫俄珥巴,意思是“颈”或“硬着颈项”;一为路得,意思是“友善”。

1:5 拿俄米身处异乡,无夫又无子。假如年轻,还可别嫁;象她这个年龄,生活无依,两手空空,只有靠周济维生(看21节)。她连自己的名字都觉得不好,因为她的环境和自己都已不再“甜”。

1:8 拿俄米是个有信心的女子,她决定回到家乡,因为神眷顾祂的百姓;同时相信神也会“恩待”她的媳妇。“恩待”的原文为在圣经中常用来表示与人立约的神永不改变的慈爱(出15:13),这慈爱普及全人类。

1:9 “在新夫家中得平安”即是得着个好归宿之意。按当时习俗,一个女人的丈夫若死了,可以选择留在夫家或先返父家另嫁。路得选择了前者,俄珥巴几经劝谕才选了后者。从二人都愿意随拿俄米一同回去,可以看见当日希伯来人的理想贤妇:终身从夫,生死不离。

1:11 拿俄米说自己不能再生子作她们的丈夫,是照以色列人“弟续兄孀”的律法说的(申25:5-10)。她自己年纪已大,也不能再嫁。

1:13 拿俄米的两个媳妇年纪尚轻,仍可再嫁,但她自己则孤苦伶仃,完全无望。她的苦比媳妇更甚;也非年轻如她们所能承担。她自己不幸,却连累到两个媳妇,心中实在难过。

1:15 “她所拜的神”指摩押人的神基抹。从这句话可见拿俄米一家虽在异教国家中,不但自己,连媳妇也一齐敬拜耶和华神。路得说“你的神就是我的神”(16节),成为她蒙福之源。

1:16 路得作此决定,表明她不只愿意和自己民族的信仰割断关系,且决心成为以色列民一分子,侍奉耶和华神;而这是一生的决定,艰难却十分重要。路得此时父母尚在(2:11),有可以投靠的人;而拿俄米则是贫而无依。何况前途难卜,以一异族女子,必受歧视。但她却能指着耶和华起誓,说“除非死能使你我相离”(17节)。这种忠信与爱心既完全也坚定,是路得真性情的流露,无丝毫保留与虚假。

1:20 拿俄米(“甜”)要大家叫她做玛拉(“苦”),这两个名字代表她前后两种经历。她没料到她虽然空空的回来,神可藉一个空无所有但信心十足的女子,在祂眷顾的大地上,重获丰满的生活,“比有七个儿子还好”。

1:22 “动手割大麦的时候”在逾逾越节之后。收割季节一共七周,自阳历四月中旬至六月中旬。

祷读:路得记第2章 

《路得记》第2章

2:1 圣经没有说明波阿斯和以利米勒的血统关系,犹太传统说他是后者的侄儿。波阿斯一名有“能力”的意思。所罗门建的圣殿前有一根柱子,也取名“波阿斯”。主耶稣的家谱中有他的名字(太1:5;路3:32)。“大财主”亦作“有地位的人”。

2:2 让贫苦者在收割时拾取麦穗,是希伯来人社会照顾寡妇和贫而无依者的一种制度。收割麦子不可割尽田的四角(利19:9),不可拾回已掉在地上的(利23:22),也不可回去取回已掉在田里忘记拿走的禾捆(申24:19)。这些都得留下来给贫苦人拾取。

2:7 “屋子”为临时支搭的有盖凉棚,供工人休息。

2:8 波阿斯称路得为“女儿”,可见二人在年龄上有若干距离。他知道路得是自己亲属的遗孀后,给了她妥善的照料。他让路得随在收割工人之后,帮忙捆扎禾堆,方便摘拾留在地上的麦穗。

2:12 波阿斯用母鸟以翅覆荫雏鸟来比喻神的看顾和保护。

2:14 “醋”为农家自己用谷物制成的酸酒,是希伯来人日常的饮料。

2:15 波阿斯的宽待已超出了律法予拾穗者享受的范围。这样,路得工作所得足够她与拿俄米二人吃饱而有余。

2:17 “一伊法”约合20公升。拾穗者有此收获是很难得的。

2:20 “至近的亲属”是希伯来文的翻译,亦作“可代赎的亲人”,以后该字译为救赎主(伯19:25)。有这种亲属关系须负起双重责任:1,赎回她前夫的田地;2,娶她为妻;所生长子,归在她前夫名下,承受为已死的人所赎回的产业。这种风俗称为“弟续兄孀”。初时只行于兄弟之间(创38:6-11);后来,死者如果没有兄弟,最近的亲属也须负此责任(比较利25:48-49)。

“活人”指拿俄米和路得。“死人”指拿俄米已死去的丈夫和儿子。

2:22 年轻女子在田间拾穗难免受到欺凌,波阿斯要路得在他的田间工作,不受欺负。波阿斯如此善良怜悯的心成就了他成为耶稣肉身的祖先。

祷读:路得记第3章 

《路得记》第3章

3:1-9 身为寡妇,路得和拿俄米所面临的只有困苦。但当拿俄米听到有关波阿斯的消息时,立即唤醒了她对未来的希望(2:20)。基于她故有的品德,她首先想到的是激励路得去了解波阿斯是否仍愿承担她的至近亲属的义务(2:20)。

  至近亲属是指愿对家族中的其他成员,承担一切责任的人。当某女人的丈夫去世,律法(参申25:5-10)规定,她应当嫁给死者的兄弟为妻。但是,拿俄米没有别的儿子,在这种情况下,与死去的男子最有血缘关系的人,可作为至近亲属与该寡妇结婚。但律法上并没有说他必须这样做,如果他不愿意,则另一位次等血亲可取代前者的位置娶这位寡妇。如若该女子得不到任何亲属的帮助,就只能独自在困境中度过她的下半辈子了。因为在以色列文化传统中,遗产只传给儿子或与之至亲的男性亲属,并不传与妻子。为了解决这些遗留条例带来的严重问题,就有了关于拾麦穗和至近亲属的律法。

  我们都有一位共同的至亲救赎主耶稣基督。虽然祂是神,但却为了拯救我们而以普通人的样式来到地球上,并通过祂在十字架上的死,使我们的罪得到救赎,而成为祂天家的一分子,享有永生的生命(参彼前1:18-19)。这也保证我们可享有天国永恒的家产。

3:2 打谷场是使收割的麦子脱粒的地方。用手或牛将麦杆碾碎,可食用的麦粒就从谷壳中脱落出来。打谷场通常是泥土地或由岩石块做成,位于村外的高坡处。当扬起碾碎的麦杆时,风可吹走较轻的谷壳。波阿斯在打谷场边过夜有两个原因,一是防贼偷盗,二是要脱粒(因为白天忙于收割,晚上才进行脱粒)。

3:4拿俄米的建议似乎相当的离奇,但并非诱惑行为。事实上,她在告诉路得按以色列的习俗和律法行事。那时仆人睡在他主人的脚下,甚至共用被子是常有的事。通过遵守这项习俗,路得告知波阿斯可以成为她的至近亲属,这样,波阿斯就可以找另外的亲属,或是他本人娶路得为妻。这是家族的内务,不带有任何浪漫情调。但在故事的结尾,路得与波阿斯彼此间那种无私而深厚的爱慕之情却演变成了一部绝妙的浪漫佳作。

3:5作为一位异乡人,路得可能会认为拿俄米的建议太古怪。但因为她深知拿俄米善良、可信,且有道义,则毫不犹豫地照着她的吩咐去做。我们都知道长辈、老朋友,或是亲属,总是为了我们最佳的利益而关心我们。因此要乐意听取长者和贤士的忠告,他们的经验和知识是十分珍贵的。试想路得如果不听从她婆婆的劝告,她的生活又将会怎样呢? 

3:12路得和拿俄米已认定波阿斯是她们最近的亲属,而从波阿斯的回答中可看出,他已考虑过娶路得为妻这件事。显然他不可能考虑与拿俄米结婚,因为她已年迈,不能再生育了(1:11-12)。在伯利恒城里还有一位比波阿斯更近的亲属,他具有娶路得的优先权。除非他放弃这个权利,才能轮到波阿斯(3:13)。

3:18拿俄米示意路得,波阿斯将会立刻去办理他所许诺的事。显然,他是一位被誉为能守诺言、并尽责到底的人。这种可信赖的人在任何时代和文化背景中都是杰出的。你周围的人也这样评价你吗?我们都应当把遵守诺言、完成自身的义务摆在议事日程的首位。要树立一个诚实的形像就要一步一个脚印地去干。

祷读:路得记第4章

《路得记》第4章

4:1 以色列人城镇的公共生活集中在城门口。城中长老在这里听讼,审理案件;财产买卖等法律手续,也在这里处理。城门口有同市集。“某人”指比波阿斯“更近”的那位亲戚(3:12)。

4:2 这十人乃为此事作证的长老。

4:6 依照这婚姻习俗,路得所生头一个儿子要归在她前夫名下,不属“那人”。此人觉得付出的代价太大,甘愿放弃权利。从这件事可以看出波阿斯是个敢于负责的人。比较《创世记》38:6-11。

4: 7 “脱鞋”为证有同今天签字作证一般。把鞋交出,表示放弃权利,让给对方。

4:11 作见证人的众长老祝福波阿斯从路得建立大家族,就象雅各当年一样。

4:12 他玛的事迹见《创世记》38:24-30。他玛和路得都是外邦女子,都在同样的婚姻风俗中再嫁。她们所生的儿子也都成为大族

他玛和犹大所生的儿子法勒斯,是波阿斯以及拿俄米丈夫的祖先。整个犹大支派是法勒斯的后裔。众长老的祝福在大卫和他建立的以色列王国一事上完全实现。

4:15 “比有七个儿子还好”是说大有福气。

4:16 有的解经家说“把孩子抱在怀中”是一种收养的仪式。拿俄米作了俄备得的养母。但也可以是一种亲热疼爱的表示。

4:18-22 在这个犹大族的家谱中,有三位母亲都是有信心的外邦女子:法勒斯的母亲他玛是迦南女子(创38:24-30);波阿斯的母亲喇合是迦南人(太1:5);俄备得的母亲路得是摩押人。这个家谱也见于《历代志上》2:10-12和《马太福音》1:3-5。

4:22 神在动乱的世代中仍然看顾敬畏神的人,这个家庭后来成为基督家谱之本。祂使用世上各种情况,包括饥荒、死亡、孤苦,来完成祂至高的旨意。基督徒从路得的故事应得到安慰与鼓励。

张保罗查经《撒母耳…

张保罗查经《撒母耳记上》导论(一)

查经经文是旧约中举足轻重的,而且生动活泼,寓意深刻,请大家一定要预读一遍。神祝福爱神话语的人!

《撒母耳记》上、下在希伯来古卷原为一册,因所具历史价值与文学造诣均极出色,若称其作者为“史圣”,亦可当之无愧。惜作者与写作时期都难确定,一般相信当写于所罗门王死后、北国沦亡之前,也就是主前十世纪末与八世纪之间或更迟。

本书有三个主要人物。扫罗和大卫出现历史场景时,一个已是勇士,在追赶一群失驴;一个是年轻的牧羊人,喜欢音乐,力足捏死狮子和熊。只有撒母耳的记载,始自母腹,终于故乡拉玛的坟墓。他是以色列人历史转捩期的关键人物,是以色列王朝的真正奠基人。本书以士师时代晚期始,而以大卫王朝的开建终。此时际,雄据以色列西疆地中海畔的非利士人,挟其战车和铁制武器,浸浸乎有席卷全以色列之势。迦南地山峦起伏,以民各部族为山河分隔,各自为政,面临顽敌,切望建立强大王朝,统一政军以图存。撒母耳所奠立的王国不同邻邦建制,国王权力来自神,必须遵守神的律法,听从先知的话。王只是治理神百姓的仆人;百姓和王必须敬畏耶和华神,尽心侍奉祂。

扫罗为以色列历史上第一位王,气宇轩昂,却命途多舛;在战场上战绩彪炳,但战胜不了自己,不能听命神旨,终为神所离弃,陷入半疯癫状态。更遇大卫,既得民心,复获神佑,如初升的旭日;在扫罗疯狂追杀中,大卫胸襟恢宏,以德报怨。在耶斯列平原与非利士人大战中,扫罗兵败,伏刀自杀。结束了悲剧式的一生。书中也有可和《路得记》农家生活记述比美的牧场风光,得窥以色列南部畜牧区的民情风俗。

接上,在《撒母耳记下》里,我们就要读到这位牧羊的少年怎样拯救以民脱离外患,建立一个强盛的王朝。人尽管软弱、犯错误,但神总能在祂所定的时间内成就祂的美旨。

一、 本书作者及写作时期

撒母耳为本书的主要人物,本书上下卷都以他为书名。希伯来古卷原来不分上下,只是一卷书。希腊文旧约《七十士译本》将之分为二。拉丁文《武加大译本》依此分法。今天的《撒母耳记》上、下及《列王纪》上、下,当时叫做《王国记》或《列王纪》一、二、三、四卷。中文《和合本》依希腊文圣经称呼,把本书叫做《撒母耳记》,但分上下卷。本书的作者与写成时期均难确定,犹太人传统认为撒母耳是写此书的人,或出诸对一位先知又兼祭司与士师的民族巨人的尊敬,殊乏内、外证支持。而《撒上》25:1记有撒母耳逝世的事,25至31章及《撒下》所记的事都发生在撒母耳已死之后。《撒上》27:6“洗革拉属犹大王,直到今日”,讲的是王国分裂以后的事。不过也有人认为写作时期不会迟过大卫王朝的终结。

撒母耳能著述,他的作品一定收录在本书中。《历代志上》29:29说:“大卫王始终的事,都写在先见撒母耳的书上,和先知拿单,并先见迦得的书上”。由于《撒母耳记》未有大卫逝世的记载,可见应写于他死前。

也有人主张本书为一位犹大国(南国)的先知所写。他受圣灵感动,根据上面所提到的原始史料,在王国分裂后写成本书。

现代评鉴学者认为本书由早期与后期两个资料来源编写而成。早期资料属所罗门时代,主要为有关扫罗和大卫的记事。后期的资料属主前8世纪,属撒母耳的事迹。编写成书的时期在主前7世纪。

一般相信,本书当写于所罗门死后(主前930年)与主前722年之间,也就是北国沦亡以前。一个可能的作者是《王上》4:5提到的祭司撒布得。他是先知拿单的儿子,当时担任所罗门王的顾问(《和合本》称他为“领袖”,也可作“私人顾问”)。他不难从父亲拿单和宫廷记录中搜集到撒母耳和大卫的资料。不问作者为谁,他应该是所罗门王死后和王国分裂之后仍在世的一个人。

《撒母耳记上》导论(二)

二、 本事

《撒母耳记上》一共三十一章,综合起来讲了三件大事:1,1-7章:以法莲人以利加拿的妻子哈拿不能生育,向神恳求,生子撒母耳。2,8-13章:以色列人要求设立一个王,神要撒母耳答应了。3,14-31章:神拣选了年轻的大卫作扫罗王位的继承人,撒母耳秘密膏他为王。

三、历史背景

读《撒母耳记》若能先知道一点当时历史和地理背景,以及神学上的含义,可以帮助更深入了解书中教训。以下几点可供参考:

1,以色列人所取得的迦南地,论面积不到我国海南岛或台湾的一半,但山峦起伏,成为统一的大障碍。中央险峻山脉将全国分切为二,东边为陡峭的约旦河谷,西边为沙仑平原,伸展至地中海。以色列人受地理环境影响,至为分散;聚族而居,各自为政。只有在每年全境共庆的三大节期,或重申与耶和华的立约,以及遭逢关乎全民安危的大局时,才有机会走在一起。由于组织松散,时受四邻欺凌。

2,撒母耳时代,以色列境内仍有不少迦南人居住的城镇,但最难对付的强敌只剩了非利士人。非利士人骁勇善战,组织严密,且拥有铁制刀枪,与民兵式的以色列军队(只有简单铜制的武器)对阵,势如破竹。非利士人从原居地带来铸铁技术,在当时为高度军事秘密,决不让外人取得;非利士人的铁车与骑兵从沿海向内陆进攻,以色列人无力抗拒,连约柜也给敌人掳去,战争中伤亡累累。到主前约1050年,非利士人已占有迦南中央山地逾半,摧毁了圣所示罗;并且用希伯来人雇佣兵来打仗(14:21),同时不许以色列人自己打铁;农家置备耕作工具,只可以高价向非利士人的铁匠购买(13:19-22)。

3,如果任令这情形继续下去,以色列难免要为非利士人所灭。各族的长老遂决定要求先知撒母耳设立一个王,这样国家有个中心,可以把全国统一起来。这是与传统大相迳庭的要求,因为以色列人是与神立约的民,只有耶和华神才是他们的中心,也是他们的王。神一直保守他们,令非利士人送回约柜,而且在撒母耳领导下,也打败过敌人(7:5-11)。撒母耳听到百姓的要求非常不悦,但神却答允了。

4,耶和华神所允许立的王,与四邻的王不同。以色列人的王权力来自神,这位王必须遵守神的律法,听从神藉先知说的话(12:12-15)。换言之,王只是神治理祂百姓的仆人,百姓和王仍须敬畏耶和华神,尽心侍奉祂。扫罗被立为王之后,未守这命令,一再违反撒母耳说的话,遂被弃绝,另立大卫(15:23;16:12)。大卫坚守此约,为以色列人建立了第一个王国。

5,主前十世纪是古代以色列人历史上最光荣的时代。主前1000至922年间,以色列不只取得当日耶和华神所应许给他们的全部土地(参民34:1-12及注),而且成为埃及尼罗河上达幼发拉底河间中东声威显赫的大国。原来组织松散的部族联盟式的国家,现在由中央发号施令,全民在大卫和他儿子所罗门的统治下,有一个长时期的安定富裕。

四、 撒母耳其人

《撒母耳记上》主要讲以色列人两个国王扫罗和大卫的史事,但书中无半个字记述二王的出生。他们出现时,扫罗已是“又健壮、又俊美”的勇士(9:1-3),而大卫也已是年轻的牧羊人。但本书以开头1至3章的篇幅,详细记述先知撒母耳自母腹到出生以及在示罗学习侍奉的事。可见撒母耳在以色列人历史转捩期中所担的重要责任。他其实是以色列王朝的真正奠基人。

撒母耳是圣经中最后一位士师(参7:6,15-17),却是第一位先知(3:20;徒3:24)。他是以法莲山地拉玛城属利未支派哥辖族人以利加拿的儿子,母亲名叫哈拿。父母都是敬畏神的人。哈拿无子,哀恳神,愿意把儿子终身归与神。她终得一子,取名撒母耳,有“神听祈求”的意思;儿子一断乳便带他到示罗,献给耶和华,终身侍奉祂。撒母耳后来继以利担任大祭司,先后膏扫罗和大卫为王。又在故乡拉玛组设训练先知的学校,自为监督。

撒母耳也写作,把国法、史事都记下(参10:25;代上29:29)。犹太人的传统,认为《约书亚记》、《路得记》以及本书都是他所写。这可能是出乎对这位伟大历史人物的尊敬。撒母耳死时,扫罗仍在位;葬于拉玛。

五、 扫罗为王的生活

扫罗在基比亚的“宫廷”是怎么一个样子呢?考古学家根据从示剑掘得的资料,发现那时有钱人住的房子,基本上为两层结构,楼上为饭厅、卧室,楼下是厨房、储藏室和仆人住房。炉灶则放在入门口的大院里。

扫罗的王国与迦南人和非利士的城邦不同,以色列人当时仍以各自的支派为中心,开初还有一些人不愿接受他,犹大支派也不听从他(撒下2:10),扫罗没有设立一个中央机构来行使统治权,也没有征税。

他的权力很有限,他和妻子、三个儿子及两个女儿一齐住在基比亚(14:16,49),在橄榄和葡萄树丛中筑了一个防营,就是他的“宫廷”;靠近大路,北可往伯特利、示罗和示剑。他也没有什么仆从,自己亲手种田。

《撒母耳记上》导论(二)

二、 本事

《撒母耳记上》一共三十一章,综合起来讲了三件大事:1,1-7章:以法莲人以利加拿的妻子哈拿不能生育,向神恳求,生子撒母耳。2,8-13章:以色列人要求设立一个王,神要撒母耳答应了。3,14-31章:神拣选了年轻的大卫作扫罗王位的继承人,撒母耳秘密膏他为王。

三、历史背景

读《撒母耳记》若能先知道一点当时历史和地理背景,以及神学上的含义,可以帮助更深入了解书中教训。以下几点可供参考:

1,以色列人所取得的迦南地,论面积不到我国海南岛或台湾的一半,但山峦起伏,成为统一的大障碍。中央险峻山脉将全国分切为二,东边为陡峭的约旦河谷,西边为沙仑平原,伸展至地中海。以色列人受地理环境影响,至为分散;聚族而居,各自为政。只有在每年全境共庆的三大节期,或重申与耶和华的立约,以及遭逢关乎全民安危的大局时,才有机会走在一起。由于组织松散,时受四邻欺凌。

2,撒母耳时代,以色列境内仍有不少迦南人居住的城镇,但最难对付的强敌只剩了非利士人。非利士人骁勇善战,组织严密,且拥有铁制刀枪,与民兵式的以色列军队(只有简单铜制的武器)对阵,势如破竹。非利士人从原居地带来铸铁技术,在当时为高度军事秘密,决不让外人取得;非利士人的铁车与骑兵从沿海向内陆进攻,以色列人无力抗拒,连约柜也给敌人掳去,战争中伤亡累累。到主前约1050年,非利士人已占有迦南中央山地逾半,摧毁了圣所示罗;并且用希伯来人雇佣兵来打仗(14:21),同时不许以色列人自己打铁;农家置备耕作工具,只可以高价向非利士人的铁匠购买(13:19-22)。

3,如果任令这情形继续下去,以色列难免要为非利士人所灭。各族的长老遂决定要求先知撒母耳设立一个王,这样国家有个中心,可以把全国统一起来。这是与传统大相迳庭的要求,因为以色列人是与神立约的民,只有耶和华神才是他们的中心,也是他们的王。神一直保守他们,令非利士人送回约柜,而且在撒母耳领导下,也打败过敌人(7:5-11)。撒母耳听到百姓的要求非常不悦,但神却答允了。

4,耶和华神所允许立的王,与四邻的王不同。以色列人的王权力来自神,这位王必须遵守神的律法,听从神藉先知说的话(12:12-15)。换言之,王只是神治理祂百姓的仆人,百姓和王仍须敬畏耶和华神,尽心侍奉祂。扫罗被立为王之后,未守这命令,一再违反撒母耳说的话,遂被弃绝,另立大卫(15:23;16:12)。大卫坚守此约,为以色列人建立了第一个王国。

5,主前十世纪是古代以色列人历史上最光荣的时代。主前1000至922年间,以色列不只取得当日耶和华神所应许给他们的全部土地(参民34:1-12及注),而且成为埃及尼罗河上达幼发拉底河间中东声威显赫的大国。原来组织松散的部族联盟式的国家,现在由中央发号施令,全民在大卫和他儿子所罗门的统治下,有一个长时期的安定富裕。

四、 撒母耳其人

《撒母耳记上》主要讲以色列人两个国王扫罗和大卫的史事,但书中无半个字记述二王的出生。他们出现时,扫罗已是“又健壮、又俊美”的勇士(9:1-3),而大卫也已是年轻的牧羊人。但本书以开头1至3章的篇幅,详细记述先知撒母耳自母腹到出生以及在示罗学习侍奉的事。可见撒母耳在以色列人历史转捩期中所担的重要责任。他其实是以色列王朝的真正奠基人。

撒母耳是圣经中最后一位士师(参7:6,15-17),却是第一位先知(3:20;徒3:24)。他是以法莲山地拉玛城属利未支派哥辖族人以利加拿的儿子,母亲名叫哈拿。父母都是敬畏神的人。哈拿无子,哀恳神,愿意把儿子终身归与神。她终得一子,取名撒母耳,有“神听祈求”的意思;儿子一断乳便带他到示罗,献给耶和华,终身侍奉祂。撒母耳后来继以利担任大祭司,先后膏扫罗和大卫为王。又在故乡拉玛组设训练先知的学校,自为监督。

撒母耳也写作,把国法、史事都记下(参10:25;代上29:29)。犹太人的传统,认为《约书亚记》、《路得记》以及本书都是他所写。这可能是出乎对这位伟大历史人物的尊敬。撒母耳死时,扫罗仍在位;葬于拉玛。

五、 扫罗为王的生活

扫罗在基比亚的“宫廷”是怎么一个样子呢?考古学家根据从示剑掘得的资料,发现那时有钱人住的房子,基本上为两层结构,楼上为饭厅、卧室,楼下是厨房、储藏室和仆人住房。炉灶则放在入门口的大院里。

扫罗的王国与迦南人和非利士的城邦不同,以色列人当时仍以各自的支派为中心,开初还有一些人不愿接受他,犹大支派也不听从他(撒下2:10),扫罗没有设立一个中央机构来行使统治权,也没有征税。

他的权力很有限,他和妻子、三个儿子及两个女儿一齐住在基比亚(14:16,49),在橄榄和葡萄树丛中筑了一个防营,就是他的“宫廷”;靠近大路,北可往伯特利、示罗和示剑。他也没有什么仆从,自己亲手种田。

祷读:《撒母耳记上》第1章 

《撒母耳记上》第1章

1:1 撒母耳的父亲以利加拿,按《历代志上》6:33-38的家谱,是利未支派哥辖族人,其祖先当年分派到以法莲的城邑居住。拉玛琐非一名只见此处,是个复名,似应分开,读为“拉玛的琐非人”。9:5记有一个拉玛城,位于苏弗地(苏弗与琐非为同一字译音)。苏弗在约帕与示罗之间,距耶路撒冷约8公里,靠近以法莲和便雅悯的边界。同节说以利加拿是“苏弗的元孙”,其后裔以族中出名人物为一族或一地的称呼也是极普通的事。

1:2 妇人无子是一种羞辱(参创30:1)。以利加拿有二妻,象当日亚伯拉罕和雅各一样,其中一个无儿女,都因坚信神听祷告而获生麟儿。旧约没有正式禁止多妻(申21:15-17),但神为人设立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创2:21-24)。主耶稣重申此制(太19:3-6),使徒保罗且定此为教会领袖的一个条件(提前3:2)。

1:3 示罗在耶路撒冷北40公里,为当时会幕所在,是全民敬拜中心(士18:31)。约柜放在城中,后来为非利士人掳去(4:11),此城也不再是圣所;可能在非利士人攻掠时被毁(参耶7:12,14),祭司迁往挪伯居住(21:1;22:11)。以色列的男子每年上圣所朝拜神一次,或为早期的规定。后来的规定是每逢三大节期,都必须“在神所选择的地方”朝见祂。妇女可以陪同丈夫去。以利加拿全家去的这个节期很可能是欢庆丰收的住棚节。哈拿无子,触景生情,倍感苦楚。

1:4 祭肉可以分给家人吃,并特别照顾利未人,只是不可吃血。

1:7 本节和9节都称会幕为“耶和华的殿”,2:32则称为神的“居所”。可能此时除会幕外,还有较永久性的房屋,有门框、卧房、殿门(3:2,15),可以叫做“殿”。

1:8 哈拿的丈夫虽爱她,“比十个儿子还好”,但她年年上示罗的时候,总给毗尼拿羞辱。这一年她哭泣、不吃饭,在神前许愿,若生子必将他终生归给神(11节),也就是终身作拿细耳人,好象参孙一样;而且终生在会幕里侍奉。律法规定利未人任职的年纪是从30至50(民4:2-3),撒母耳童年便开始侍奉,一直到老。不用剃头刀剃头只是作拿细耳人三个条件之一,其他二个为不饮酒、不挨近死尸(民6章)。

1:9 圣经没有以利出身的详细记载,只知他是亚伦小儿子以他玛的后裔,因为以利的后裔亚希米勒被称为“以他玛的子孙”,亚伦有四个儿子,两个因献凡火而死,另外两个是以利亚撒和以他玛,前者是大祭司(民20:25-28)。大祭司之职在士师时代怎样从以利亚撒转到以他玛的谱系上,难稽考。

1:11 以色列妇女许愿的条例,看《民数记》30章。

1:13 祭司以利误以为哈拿喝醉了酒,只轻责她。可见当时女子醉酒的事必很普遍。以民道德忝堕,可见一斑。

1:22-28 中东一带婴儿断奶期要到三岁或更大。不象我们今天一岁左右便断奶。“三只公牛”在《七十士译本》、《死海古卷》中均作“三岁的公牛”,25节也说“宰了一只公牛”。哈拿携这些祭物去会幕,当是为头生的儿子献代赎祭(出13:13;34:20)。从2:11可知以利加拿是和哈拿一同去示罗奉献儿子的。有的古卷在25节“宰了一只公牛”前,有“他们”字样。

祷读:《撒母耳记上》第 2 章 

《撒母耳记上》第 2 章

2:1 哈拿的祷文是首感恩的颂歌,其中只有“不生育的,生了七个儿子”与哈拿的情况接近。第一句是庆祝神帮助人战胜敌人的诗歌,然后是对神的歌颂,因人的生命和前途都在祂手中,最后是愿神赐力量给祂所膏的王。《撒下》22章所记大卫的诗可说是哈拿祷词的回应。这首被称为旧约“尊主颂”的祷文,预告了以色列人伟大王国时刻的来临。新约《路加福音》所记马利亚的“尊主颂”(1:46-55)及撒迦利亚的称颂(1:67-79),都让我们想到这里说的话。

“角”在希伯来人是能力的象征,耶和华高举“我的角”,是说神将哈拿从耻辱中拯救出来,得到力量和光荣。

2:8 “地的柱子属于耶和华”就是说地的根基乃耶和华所立,世界是神所创造和管理(来1:2-3)。

2:10 这是圣经中最早提到“受膏者”的地方,指的是受膏为王。“受膏者”与“弥赛亚”为希伯来文同一字的翻译,希腊文译为christos,也是“基督”一名的来源。当日设立君王或祭司,都用油膏在被立者的头上(9:16;10:1)。扫罗、大卫是耶和华神的受膏者,虽为君王,其权力来自神。

2:12-17 认识神不只是头脑里的知识,而是进入与神的亲密关系中,成为在神里面的人。恶人的罪行为神所厌恶。以利的二子不把神的律例放在眼里,多取应得的祭肉,又把应该焚烧在坛上祭牲最好的部分—脂油,取为己用(看利3:3-5;7:34),都是犯罪的行为。

2:18 “细麻布的以弗得”是祭司在圣所供职时穿的礼服(22:18;出28:6-14),无袖、紧身、长只及臀,与大祭司穿的以弗得不同(参出39:2-5)。

2:19 撒母耳的母亲每年来献祭的时候,带来专为他做的小外袍。可能是一种披在内袍外面长只及膝的袍子。供职时,外面再罩上以弗得(参18:4)。

2:22 在会幕门前伺候的女人,大概是在会幕中做杂工的。有人认为以利的两个儿子已将异教的祭祀淫行带了进来(参民25:1-2)。

2:23-25 以利警告了两个儿子,却未采取任何制止行动,儿子的恶行继续;神决定刑罚。

2:27 “神人”为神所差派,通常都指先知(看书14:6;王上13:1)。

2:30-35 神人说的话分两部分,前一半预言以利家的壮年人都要死于非命。这事应验在以利两个儿子的同日被杀(4:11)和扫罗大杀挪伯祭司二事上(22:11-19);后半是此后大祭司的职分不再属以利家。这话在所罗门王立撒督为大祭司的时候应验(王上2:26-27,35)。撒督是以利亚撒的后裔。以利的后裔虽仍可担任祭司(33节),但无领导权。

30节说“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可见有属灵的权柄也应负起属灵的责任。属灵权柄不是绝对的。

2:32 “我居所的败落”:“居所”指会幕(1:7注)。神预示会幕会有的不幸遭遇,例如约柜的被掳(4:1-10);示罗的被毁(耶7:14),和会幕移往挪伯(21:1-6)等。

2:34 “可作你的证据”:以利二子同一日阵亡是这预言日后必应验的证据。

2:35 “忠心的祭司”指撒督(王上2:27,35)。撒督在大卫时代担任祭司,所罗门王时替代亚比亚他作大祭司。。

撒督死后由儿子亚撒利雅继任(王上4:2),以后大祭司一职一直由撒督家担任,经被掳往巴比伦、回归及两约之间早期,到叙利亚王安提阿古四世(主前175-164年)致力消灭犹太人及其信仰为止。安提阿古四世将大祭司职位卖给非利未系统的人,故意在圣殿中献猪,焚毁圣经,不准犹太人家中藏经。后来马加比家族揭竿起义,英勇反抗。新约时代,大祭司实际上已由罗马人任命。

祷读:《撒母耳记上》第 3 章 

《撒母耳记上》第 3 章

3:1 撒母耳渐渐长大(2:26),此刻应是少年,(犹太史家约瑟夫推算他此时为12岁)。耶和华神的启示在士师时代一直很少,先知寥寥可数。因此神给小撒母耳的启示便显得分外重要。

3:3 “耶和华殿”指设在示罗的会幕,此时或为有门、有卧室的半永久性建筑物(看1:7注)。“神的灯…还没有熄灭”是说守夜的时间将过,就快天明,灯仍点着。“神的灯”指圣所中正对陈设饼桌子的金灯台(出25:30);依规定这灯应常常点着。

本节也可作“神的灯还没有熄灭,撒母耳在神的殿内约柜那里睡了”。有的解经家认为这几节所记的是当日一种住殿听神谕的过程,象《诗篇》17:15所说的经验。住殿听谕的人应该彻夜不睡,但睡觉也无妨碍,尤其象撒母耳这般年少。

3:7 撒母耳尚无直接与神接触的经验,未得过神的默示。“认识”指的是与神直接交通。

3:11 本节至14节所记的神给撒母耳的启示,是2:27神人对以利说过的话。撒母耳把听到的告诉以利,以利立刻明白确是耶和华向少年撒母耳说话。他顺服地接受这刑罚(18节)。

3:19 这是撒母耳为先知代神说话的证明,因为出诸神,所以一句也不落空。

3:20 “从但到别是巴”是当时通用的一句形容全以色列地的话。但在以色列极北,别是巴则在最南端(看士20:1)。就像我国用大江南北来形容全国一样。

3:21 以利生时,撒母耳的生活和工作都在示罗。示罗被毁,他住在自己的家乡拉玛,拉玛便成为以色列人的宗教中心。他在这里作他们的士师、先知和祭司,死后也葬在这里。撒母耳是以色列人历史上最伟大的一位士师,影响力遍及全国,帮助全民过渡到强盛的王朝时代。

祷读:《撒母耳记上》第 4 章 

《撒母耳记上》第 4 章

4:1 非利士人是挪亚的儿子含的后裔,居住在地中海的东南岸,埃及与迦萨地带中间。他们原来是“海上的居民”,从希腊和克里特岛乘船来到中东。到撒母耳的时代,这个好战的民族已在迦南地西南,迦萨地带的五个城市定居立国,不断入侵以色列内地。在那个时代,他们是以色列人的头号敌人。

4:3约柜之中有神赐给摩西的两块法版,刻有十条诫命。它应当放在至圣所,就是会幕最神圣之处,只有大祭司能一年进去一次。何弗尼与非尼哈擅自闯入搬运约柜,自然亵渎了至圣所。

  以色列人虽然深晓约柜极其圣洁,不过又以为约柜本身──包金的木匣子,是他们能力的泉源,开始以它作为幸运的符箓,指望能保护他们脱离仇敌。神的象征物并不保证神的同在、必定会发出大能。他们对约柜的态度与敬拜偶像相似,十分可悲。约柜被非利士人掳去,他们就以为以色列的荣耀已经失去(4:19-22),神也离弃了他们。神能按祂的智慧与旨意来显明祂的大能,祂只向那些忠心寻求祂的人显现。

4:4“坐在二基路伯上万军之耶和华”,意思是说神居住在约柜上盖的两个金基路伯中间。何弗尼与非尼哈将约柜运到战场,以色列人就相信它会带来胜利。

4:5-8非利士人因为听说过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候,神如何伸手帮助他们,所以一听到祂的约柜到了就十分惧怕。但是以色列人已经偏离了神,所靠的仅仅是敬虔的外貌,所抓着的不过是从前得胜的象征。

  有些人和教会常想靠追念神的赐福度日。以色列人误以为神过去曾经使他们得胜,现在虽然已经偏离祂,祂仍会再次使他们胜利。现在和圣经时代一样,属灵的胜利乃是藉着人与神的关系不断地更新而来。不要倚靠过去,要使你与神的关系保持甜美新鲜,并且不断更新。

4:11这件事应验了2章34节的预言:以利的两个儿子何弗尼与非尼哈必“同一日死亡”。

4:12示罗是昔日以色列人的宗教中心(参书18:1;撒上4:3),神的会幕长久设立在那里。因为以色列人没有政治上的首都,从战场传噩耗之人,就自然而然地来到示罗。许多圣经学者相信,示罗城就是在这一场战役时被毁。

4:18以利身兼以色列的士师和大祭司。他的死亡标志着以色列士师的黑暗时代的终结,那期间大多数人民不理会神。不过,撒母耳也是士师,他的一生看到以色列人由士师秉政过渡到王朝时代,开始了以色列人在下一个世纪所经历的大复兴。圣经没有说谁接续以利作大祭司(因为撒母耳并不是亚伦的子孙,所以他不适合作大祭司),但是撒母耳在以色列全地为他们举行重要的献祭,实际上代行了大祭司的职务。

4:19-22这件事说明以色列人的属灵光景已黑暗衰退。男婴以迦博长大以后,本来应当继承父亲非尼哈作祭司,但他父亲却因亵渎会幕在战场被杀。神离开祂的子民带来的恐惧阴影,掩盖了孩子出生的喜乐。罪恶若在我们生命中作王,就连神所赐的欢喜快乐也尽属虚空。

祷读:《撒母耳记上》第 5 章 

《撒母耳记上》第 5 章

5:1 亚实突为非利士人位于地中海旁的五个大城之一。

5:2 大衮是非利士人所拜的农神。非利士人把耶和华当作诸神中的一位,心想耶和华既如彼大能,若将约柜供奉在大衮神庙中,岂不也可以得到耶和华的护庇。在他们眼中,大衮是主神,约柜只摆在大衮神像的旁边。可是第二天,这轻重的位置对调了,大衮神像倒在约柜前。

5:5 古人迷信门槛为鬼神的居所,故进出不踏门槛。“直到今日”是说直到写此书之日。

5:6 神像的仆倒与跌毁只是表面的、象征的。神的全能表现在偶像和偶像后面的力量做不到的事上。“痔疮”有的译为“恶疮”。希腊文《七十士译本》有个附加的经文:“遍地发生鼠患,在城中造成严重的人命和财产损失”。这种恶疮可能是一种与鼠同来的瘟疫。神行事按自己的旨意,人不能勉强祂;可也不容非利士人夸耀自己的神,并夺去代表耶和华神的约柜。

5:8 迦特是非利士人五个大城之一,在亚实突东约20公里(参6:17)。非利士的领袖不信把约拒掳来与亚实突人患病有什么关系,可能只是巧合(参6:9);决定把约柜移往迦特,也许迦特的神或者以革伦的神会比耶和华更有力量。

5:10 以革伦也是非利士人的大城,在亚实突东北约10公里。此城拜巴力西卜。

5:11 约柜接连移放了三处地方,每到一城,瘟疫随生,范围之广,死亡之多,可从“合城呼号,声音上达于天”的话(12节)看出,证明确是耶和华神的手重重落在他们身上。

祷读:《撒母耳记上》第 6 章 

《撒母耳记上》第 6 章

6:4 某些古代民族,在病愈之后,用金银宝物照疾病的征状作像,献于神明,以示感谢。非利士人照他们五大城首领的数目,模仿病征,做了五个金痔疮,又做了五个金老鼠(说明瘟疫来源当和老鼠有关),连同约柜一道送回。

6:7 “未曾负轭”是没有拉过车、不熟道路的牛。“有乳的母牛”是正在乳养幼犊的母牛。母牛天性不愿离开小牛;但它若不理小牛,且会拉着车,象拉过车的牛一样直往以色列境界,便证明耶和华真是神。用新车在保持洁净。

6:9 伯示麦是犹大境内的利未人城邑(书21:16),离非利士地的以革伦约13公里。

6:12 母牛边走边叫,系念幼犊,却为神所驱使,一直往以色列境去。

6:13 迦南地收割大小麦,从四月中旬开始一直到六月中。伯示麦人可以自由在平原收割,未受到非利士人侵扰,或已在其保护下。从13:19所说非利士人不许以色列人中有铁匠,以及一听到以色列人聚集就要用兵阻止(7:7),可证其影响力。

6:14 住在伯示麦的利未人将新车劈成柴,把两只母牛当祭牲,就地献祭。在中央圣所象耶路撒冷尚未建立之时,以色列人可以筑坛献祭,但须记下耶和华的名字。此处以大磐石为坛(出20:24-25)。

6:17 这五个城是非利士人所居,为以色列人始终没有攻取的沿海城邑,要到大卫王时才收入版图。亚实突、迦特、以革伦见5:1,8,10注。亚实基伦在亚实突南16公里;迦萨在最南,距亚实基伦约20公里。

6:19 约柜是神同在的表征,人不可挨近,不可窥看(参民4:20所记命令)。这是尊敬神应有的自制。不可能全伯示麦的人都因好奇窥睹柜中之物。有的古卷将被杀的人记为50070人。希腊文《七十士译本》记为“伯示麦人中耶哥尼雅的众子70人被杀”,可能为原稿文字;另外的五万人当为误抄。《和合本》译文作“七十人”。

6:21 基列耶琳是基遍人的城邑(书9:17),原名巴拉(书15:9),在犹大与便雅悯二支派的边界上。此时示罗城或已毁,故约柜与会幕分开,一直停放在基列耶琳(,直到大卫把它迁到耶路撒冷。至于会幕,先迁挪伯,后到基遍,最后或已由所罗门迁到圣殿。

祷读:《撒母耳记上》第 7 章 

《撒母耳记上》第 7 章

7:1 圣经虽多次提到亚比拿达,但未记他的身份。他儿子的名字叫以利亚撒,与亚伦的儿子同名。很可能他们都是利未人。

7:2 约柜的记载至此告一段落;以色列人又开始寻求神。

7:3 亚斯他录是迦南人拜的女神。

7:5 米斯巴一名的意思为“守望塔”,是很普通的名字,旧约圣经中常出现。这里的米斯巴位于便雅悯境内,离耶路撒冷北约13公里。以色列人曾在此聚集,严惩便雅悯人奸杀利未人之妾的暴行(士20章)。

“我好为你们祷告耶和华”:撒母耳奉神命治理以色列人,转达神的话,也为他们代求。撒母耳为以色列人中保的事。

7:6 “打水浇在耶和华面前”,向神真心悔改(比较诗22:14;哀2:19)。浇水之后,继之以禁食和认罪。

7:10 神是信实的,我们若遵守祂的法度,必蒙保守。以色列人认罪悔改之后,雷声大发,非利士人败在以民前。

7:12 “以便以谢”就是“帮助之石”的意思。

7:13 从此处所记,可见在撒母耳时代,非利士人有一段时间未敢侵袭以色列人,而迦南本地居民(亚摩利人)也和以色列人和平共处。这是撒母耳的功绩。但到扫罗为王时,非利士人仍旧辖制以民,扫罗及二子后来且死在非利士人手上(。大卫作王后,才把非利士人完全制服。

7:14 以色列人实际上并未取得这些城邑,但既为耶和华赐他们为业之地,应为他们的属土。“从以革伦直到迦特”也可解作“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的界线”。

7:15 撒母耳作士师的影响力到扫罗作王时仍在,他先后膏了扫罗和大卫作王。

7:17 拉玛和伯特利、吉甲、米斯巴都是古代宗教圣地。

祷读:《撒母耳记上》第 8 章

《撒母耳记上》第 8 章

8:1 撒母耳此时年逾60,距米斯巴的胜利已有20年。他立儿子作士师协助他工作,二人都在以色列最南部的别是巴侍奉(2节)。(犹太史家约瑟夫说,一子在别是巴,另一子则在伯特利)。

8:3 律法严禁收受贿赂,民间诉讼应依法审理(申16:19)。撒母耳二子的行径与乃父有若天壤(3:19;7:15),实非承接士师职位的理想人选,给了以民长老要求立王的机会。

8:5 摩西律法中容许以色列人立王,只要君王能遵行神的命令(申17:14-15及注)。以色列人要求立王的错误,是所反对的并非老迈的撒母耳,或他贪财不法的儿子,而是反对神,要“象列国一样”,不接受神的管治,设立一个由自己来管理自己的政权(7节)。神答应了以色列人的要求,但做法与列国不一样。神仍是最高的管治者(徒17:26),所立的王照祂的旨意拣选(9:17;何13:11),王的所行所为须向神负责(13:13-14)。神与以色列人立约的原则没有变,王只是神所委派,须遵守律法,听先知说的话(12:12-15)。

以色列国的神权政体是在西奈山建立(出19:1-6)。神应许藉以色列民赐福万国(出19:5-6)。祂在以民中设立“中保”,代祂发言、治理人民。这些中保都是神所拣选,直接向神负责。有的象摩西和约书亚,是出色的政治领袖;也有忠心耿耿带领百姓抗敌的士师,当然也有君王。在以色列的历史中,神自始至终是他们最高的管治者。

8:11 以色列人没有立王的经验,但四周的国家都有王,百姓生活的情况当为大家所目睹。另一方面,若继续由士师治理,也有它的优点。以色列人的长老不全是支持设王的,但立王派占了优势。本节至18节为不应立王的理由。撒母耳所预言的事到所罗门王时代全都实现,甚至有过无不及。只有大卫王能一方面尽受膏者忠于神的责任,一方面能建立一个政军上都强大的国家。他的后继者无一人曾达此境界,因此大卫成为神的受膏君王主基督的预表。

祷读:《撒母耳记上》第 9 章

《撒母耳记上》第 9 章

9:1-4 从三个方面介绍以色列的第一位王扫罗的背景:①他的家庭(1节):他出生在便雅悯支派富裕的家庭;②他的外貌(2节):他身强体健、高大的身材和俊美的容貌;③他的品德(3,4节):极其孝顺,甚至为了寻找父亲丢失母驴,走遍了以法连的全地寻找。对出于已意而要求立王的以色列百姓而言,扫罗是最理想的领袖。遗憾的是,他没有成为合神心意的人(13:13,14;15:11)。只有排除人欲的时候,信心之人才能作正确的选择。

9:7 我们……送那人呢:近东的礼仪是,拜访尊敬的长辈时,总要带着合乎他身份的礼物(王上14:3)。当然扫罗也可能想到那是占卜的代价。

9:9 现在称为先知的,从前称为先见:这是圣经中的第一次使用先见,这种表达方法。以下图表对比了先知与先见 :先知和先见均具有锐利的分辨力,与将从神那里得到的启示传讲给百姓的能力。

9:12 痔疮灾带来的教训:①灾难是对罪人的审判。即是对玷辱神荣耀的罪和偶像崇拜的惩罚(6节);②唯有耶和华是掌管人类生死祸福的真神。这次灾难表明大衮是无能的,而耶和华是大能之神;③不肯悔改的罪人将灭亡;④罪人与其说是因自己的罪而受审判,不如说是因没有悔改自己的罪而在罪恶中死亡(结3:19)。此原理同样适用于国家或个人的命运。

9:14 将进城的时候……正迎着他们来:15,16进一步说明了这次的相遇是因神的旨意和介入所成全的。智慧的神甚至藉着平凡的事情,来成就他自己远大而明确的目的。圣徒的生活中并没有偶然,故当在凡事中聆听神在事件背后所说的话(太10:29)。

9:15-17 在遇见扫罗的前一日(15,16节)和当天,神打开了撒母耳的灵眼使他能够认出扫罗(林后3:16)。神将能够洞察事件和事物属灵的能力赐给人,使他们能够成就神的旨意并彰显神的荣耀(摩3:7;可7:34)。

9:18-27 本文更换了三次场景,叙述撒母耳和扫罗之间的对话:①在城门(18-21节):撒母耳暗示扫罗将成为以色列的领袖(20节)。扫罗的回答显出了他的谦卑(21节;士6:15);②在丘坛的客堂(22-24节):撒母耳让扫罗坐在参加筵席的30名客人中的首席位置,分给他最好的食物,强烈地暗示他将作王;③在城中(25-27节):两人从丘坛走进城谈话,第二天清早就一起走到“城角”举行受膏仪式(10:1)。在两天的时间中,撒母耳为扫罗作以色列的王,给予很多必要的劝勉忠告。

9:20 你心里不必挂念:神既然要将使命交托扫罗,就首先解决了扫罗的难处。当今社会,若有人因生活难处而不能跟从神旨意,就当记住此事件(路9:59-62;腓4:6,7;提后2:3,4)。以色列众人所仰慕的:?“拥有以色列所有的宝贝与珍贵之物的人”之意,强有力的暗示扫罗将被选为以色列的王。

9:21 扫罗之所以谦卑的回答,是因为他了解以色列各支派之间的实际势力分布。当时,以色列内部尚未建立健全的中央集权制度(直到大卫时期才建立),因利害关系,各个支派残留着派别意识。他的回答表明,当时士师记20章所记录的内战所带来的伤痕尚未完全退去。扫罗是在这些诸多现实背景中,作出了如此谦卑地回答。

9:24 收存的腿:是为接待扫罗而特意准备的,但不清楚是属于祭司的右腿(利7:32)还是平民也可以吃的左腿。不管怎样证明撒母耳对扫罗的特别的待遇(创43:33,34)。

9:25 房顶:是众人都能看到的公开场所(赛15:3;路12:3)。为使城中的人都能看到自己所尊待的便雅悯人,撒母耳故意在此地交谈。

祷读:《撒母耳记上》第 10 章

《撒母耳记上》第 10 章

10:1 拿瓶膏油……与他亲嘴:撒母耳膏抹扫罗的事件,意味着将要出现在以色列中的君王是与祭司或先知职份等同的领袖,为了表示对君王的敬意,撒母耳甚至与他亲嘴(诗2:12;罗16:16)。这仪式中含有,以色列实质的统治者撒母耳要将统治权转交扫罗。我们这个时代迫切需要领袖像撒母耳那样遵照神的旨意行事,不贪恋权利或名誉。

10:2-6 下图表示了扫罗从拉玛到神之山的路线。

撒母耳预言了扫罗所要遭遇的事情。核心意义在于,证实了撒母耳的先知的权威,并证明了圣经的真实性。我们从这部分的预言和成就(9节)中能看到神鉴察和掌管万事的主权和能力。

10:5 神的山:被译为“神的基比亚”,可视为扫罗的故乡(RSV),也可视为建有敬拜神的丘坛的山,而非指扫罗的故乡基比亚(10:26)。

10:6 “耶和华的灵必大大感动你”指神的智慧将临到扫罗。神将力量和智慧赐给自己所使用的人,从而使他能够完成使命。这话语不同于五旬节以后圣灵降临在所有信他(主耶稣)之人的情景。我们不可因领受了圣灵的恩赐而骄傲,乃要努力维持与神的正确关系,恐惧战兢着成就救恩(腓2:12)。 你要变为新人:这句话也不同与新约中所说的“新人”(弗2:15;4:24)。新约中的新人是指全人的,永恒的更新,而扫罗的变化是部分的,暂时的,这句话是在预言扫罗将拥有合乎君王身份和能力(11:6)。

10:7 趁时而作:从神领受使命的人不能无视神(弗5:15-17)。人的急燥与不依据神话语的判断只能耽误神的旨意的成就。

10:8 你要等候七日:有人根据本节和13:8以下的事件之间约有2年的时间间隔,又根据在此期间曾在吉甲献过一次挽回祭的事实(11:14,15),否认两者之间的关联性。但是下面的理由反驳上述主张:①首先在11:14中扫罗没有必要等候撒母耳。因为那时撒母耳带领包括扫罗在内的众百姓去了吉甲;②而且13:8的“照着撒母耳所定的日期,等了七日”的句子,的确与本节“你要等候七日”相关;③13:8以下的内容更是说明扫罗当选为王的理由(9:16),即他藉着讨伐亚扪人强化了以色列的国力,为日后与非利士人的战争作了准备。神藉着本节的预言,晓谕扫罗战争取胜的秘诀(诗127:1,2)。

10:12 这些人的父亲是谁呢:是在问执导扫罗作先知的是谁(王下2:12;6:21;13:14)。此时,“父亲”就是撒母耳。 扫罗也列在先知中吗:表明扫罗在信仰方面发生了令人刮目相看的变化。这句话后来成了以色列人的谚语,用于指人在宗教,伦理方面突然发生判若两人的巨大变化。19:18-24说明这个谚语的出处。本书中多处出现,重复相同内容两次以上的记载事例,列表如下 :

10:14 扫罗的叔叔:指后来成为扫罗元帅的押尼珥的父亲尼珥(14:50,51;代上8:33)。

10:17-27 第二次米斯巴大会中,扫罗藉着神的主权和介入得以彰显的方法,被选为以色列第一任君王。扫罗虽然是通过举国性的掣签(书7:15-13,行1:26)成为王,却因一些反对势力的阻碍,未能正式行使王权。因此他需要养精蓄锐得以与王权相称,下一章记叙了扫罗通过击退亚扪人,成为名副其实的王。本文中的事件与开展全民族悔改运动的第一次圣会(7:5,6)时隔20年左右。

10:17 耶和华那里:象征聚集在约柜或圣所,或者大祭司的以弗得面前。当时以色列百姓聚集是为了掣签选王,所以可以看作是在 “乌陵”和“土明”面前(出28:30;利8:8)。

10:18-19 撒母耳在掣签之前,首先指责以色列人忘恩负义。倘若因十字架的大爱而得救的圣徒,不求神的旨意而继续以自我为中心,也等于是犯了与以色列相同的愚蠢的过错。撒母耳并不单单是要斥责他们,乃是要再次阐明神与以色列之间特殊的立约关系,提醒他们只有信靠神,以色列才能得享和平与繁荣。

10:21 玛特利:便雅悯支派基士的儿子。

10:22 器具:非指军人的军备品,乃是指百姓为了选王而长途跋涉的旅行用品。

能是犹大或以法连支派的人。在以色列12支派中最强盛,人口最多的两个支派(民27,33),对出自最小的便雅悯支派的扫罗,可能会不屑一顾。但神拣选软弱的,叫那强壮的羞愧(林前1:27)。

祷读:《撒母耳记上》第 11 章

《撒母耳记上》第 11 章

11:1 亚扪与以色列之间具有血缘关系(创19:38),在征服迦南时,两国颇为友好(民21:24)。然而,进入士师时代,因领土纷争加剧,最后导致两国发动武力事件,从中我们可以认识到撒旦,在我们平安或软弱时,不放掉任何可趁的机会来诱惑我们。所以,我们需要时刻警醒(彼前5:8,9)。

11:2 由我剜出你们各人的右眼:表明了拿辖的果断,他拒绝签定和平条约,不仅要征服基列雅比,甚至要征服整个以色列。他的这些豪言告诉我们,当时以色列的国力是何等微弱。

11:3 求你宽容我们七日:拿辖采纳基列雅比长老们的要求是因为:①政治上的预测:以色列正与西南部的非利士相对峙,无力支援基列雅比;②军事上的自信:即便整个以色列全体都来对抗,也可以战胜他们;③帝国主义的野心:与其取得局部性胜利而留下复仇之恨,不如藉着全面胜利使以色列永远沦为殖民地。

11:5 当选为王之后(10:6),扫罗就回家等待确立王权的机会。在这种情况下扫罗依然从事农忙,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他的勤奋,但又表明了他对神之呼召的犹豫不决。

11:6-11 扫罗被能征善战的耶和华之灵(诗24:8)所感动,迎来了一生中最令人激动的一刻。当时以色列丝毫也没有备战,谁也没有勇气对抗气势汹汹的亚扪。神藉着人的危机,彰显他的作为,重新给人希望。虽然以色列人犯了罪,神却赐恩典给扫罗,使他大获全胜。神的爱必超越人的所思所想而得以成就。

11:6 就被神的灵大大感动:这不同于新约时代的圣灵充满。在新约中,所谓圣灵充满是指保惠师圣灵临到重生圣徒身上所作的工作(徒2:1-4),旧约时代,被神的灵感动,只是指成为圣灵的工具。扫罗虽曾被圣灵感动(10:6,10),也曾被恶魔所扰乱。

11:7 耶和华使百姓恐惧:表明神在使用扫罗。掌管众人心的是神(结11:19;徒16;14)。政治家或教会的领袖,当铭记当以神为中心。

11:8 比色:扫罗召集 兵力的地方。基列雅比之战,

以色列人……犹大:地域性的划分早在王国分裂之前就有,这是分裂王国的间接原因。两个地域的人数有明显差距,这是因为两地支派的比例是(10:2),而且犹大正与非利士军队对峙,无法从犹大征集许多兵力。

11:11 晨更:指清晨,在夜晚的三个时段之中的最后一个时段(出14:24-27;士7:9;哀2:19)。

11:12-13 体现了扫罗的敬虔。但他缺乏敬虔的实意(提后3:5),以这句话为分水岭,他的灵性、道德及人格开始下降。

11:14-15 扫罗终于举行了以色列首任王的加冕仪式。当时扫罗的年龄是40岁,约B.C.1050(13:1),后来统治以色列40年。

祷读:《撒母耳记上》第 12 章

《撒母耳记上》第 12 章

12:3 藉着一连串的五个问题,撒母耳欲证明自己统治以色列的期间,行事为人问心无愧,光明正大。这些申辩的最终目的是要指出以色列人要求立王的动机是错误的(12,19,20节)。我们也有可能因着追求耶稣基督之外的王,而重蹈以色列的覆辙。我们只有一位王,就是耶稣(加2:20)。

12:5 受膏者:指扫罗(10:1,24)。

12:6-18 撒母耳从历史的角度指责以色列要求立王的罪恶。撒母耳所宣布的信息内容如下:①序言(6,7节):从回顾出埃及时的感激开始,提醒大家出埃及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开国之年。对我们来说,出埃及也是我们属灵意义上的(赎罪,重生)元年;②概述了神在出埃及之后的士师时代所施行的救恩史(8-11节);③以色列拒绝神的王权,而要求立人为君(12,13节);④警告(14-17节)。撒母耳宣布的信息中含有旧约中之以色列所特有的历史哲学,那就是在历史中,当以色列正确事奉耶和华时,就迎来繁荣期(14节),当他们离弃神而犯罪时,就遭遇的各种困难而衰败(15节)。

12:6-7 在告别词的序言中,撒母耳首先指出神是怎样的一位。神带领在埃及为奴的以色列建立了独立的民族。神才是他们的拯救和保护。因此百姓拒绝神等于否认自己所得到的救恩,也是丧失现在存在价值的愚蠢的行为。

12:9 告诉我们偶像崇拜和不道德的行为玷污了以色列的历史,使他们成为邻邦的附属国(10:18)。要求于神政政府和选民的是宗教、道德上的圣洁。

12:14-15 提出了耶和华的祝福和惩戒标准:①是否尽心委身于神(太22:37);②是否顺从神的旨意(撒上15:22;来5:8);③是否做好准备要听从神的引导 。

12:16-18 超自然的气象现象结束了撒母耳的信息,这是神同意撒母耳的慈爱答复。在米斯巴击败非利士人时也曾出现过这一现象(7:9,10),是百姓经历神的存在、治理与震怒的重要事件(赛63:10;7:10)。若有人与神相交而传讲真理,他的信息必更为有力,且使百姓有机会作到真正的悔改与觉醒(19节)。

12:19 我们求立王的事正是罪上加罪了:百姓原是出于以人为本的动机执迷不悟地要求立王(12节;8:5,19,20),如今终于明白自己的罪并悔改。我们也是曾经离弃神的王权,追求世俗目标的人。若有人认识到了这种深重的罪孽,必会象以色列百姓那样献上“免得我们死亡”的迫切祷告(19节)。

12:20-21 这是对悔改百姓的三重劝勉:①以神的恩典安慰他们(不要惧怕);②通过话语使百姓回想过去的罪孽(你们虽然行了这恶);③指出信仰的道路(却……事奉他)。选择作工的神而离弃假神,就是信心的开端。神要求那些放弃被罪所玷污的过去而开始过圣洁的生活(书24:5)的人。

12:22 神的这一伟大应许,正是我们得救的喜乐和平安的根据(书1:5)。尽管以色列人不断的悖逆神,但耶和华还是:①“喜悦选你们做他的子民”。这节经文证明神的爱永不失败,神才是爱的本体(哈3:17;约壹4:8,16);②藉着自己的百姓而彰显其“大名”。换言之,神要藉着自己的选民得荣耀(诗50:15)。因此圣徒的生活断不会以失败告终(路1:78,79;罗8:28)。

12:23 领袖所当作到的两件重事:①不住地为百姓代祷;②完全投入到教导真理的教育工作中,将良善的真理教导他们。尤其是撒母耳宣告领袖停止代祷是“罪”。今天的教会领袖(牧师、教师等)所必须做到的是迫切“祈祷”和“透过身体力行来教导”。教育若缺少这一环,或许能传达言语和知识,却无法改变人格。

12:24 只要你们敬畏耶和华:这是劝勉的核心:①敬畏的对象是神。我们“没有必要畏惧”(诗3:6)世上的被造物,但要“畏惧”(太10:28)创造宇宙的神;②敬畏神的根据是神为我们行的大事,“所行的事”在这里指从亚扪人手中救赎以色列人的事,在新约中则指基督的救赎事工;③敬畏的结果是诚实地事奉耶和华。“敬畏”神是圣徒属灵生活,伦理生活,实践生活的目标。

12:25 你们若仍然作恶……必一同灭亡:这里的“恶”,参考24节就是指“不敬畏神”。神借着无数神迹奇事证明自己是活着的神,并藉着先知明确启示了自己的旨意,人若还不肯敬畏神,无疑是在悖逆神。悖逆神的个人或民族只有灭亡(太21:44)。

祷读:《撒母耳记上》第 13 章

《撒母耳记上》第 13 章

13:1 有的抄本作:“扫罗登基年三十岁,作以色列王四十二年。”希伯来文旧约中无“三十”及“四十二”等数字;《七十士译本》无本节。本章记述扫罗为王的情况。

13:2 旧约首次提到约拿单,他是扫罗的长子(14:1)。密抹在伯特利东南。这些大概都是聚集在吉甲欢迎扫罗为王的人。他留下了三千,其余都打发回家。

13:3 迦巴在便雅悯境内。

13:4 撒母耳早已和扫罗约定,要在吉甲聚集并献燔祭(看10:8)。扫罗被立为王的一个大目的是要领导以色列人消灭非利士人,不受其辖制。

13:5 非利士人在迦巴的前哨受到约拿单的攻袭,又听见扫罗正在吉甲结集兵力,也来到密抹,准备战争。“有车三万辆”:有的抄本作“三千辆”(参士4:13)。

13:8 “等了七日”是照撒母耳的吩咐。以色列人本来就已很害怕(6节),时间一长,更是恐惧,纷纷离开。扫罗的核心军队只剩下六百人(15节)。

13:9 扫罗没有等撒母耳献祭后才开始战斗,反超越自己的职权,作了应由利未祭司担任的工作,又以为凭自己的力量和智慧可以挽救危急。

13:13-14 以色列人的王与邻邦的王不同,他只是神的仆人,要遵守神的律法,听先知的话。扫罗因此受责,王位也不能象别国一样由儿子继承。

13:17-18 非利士人派了三批军队,从东、西、北三路进掠以色列全地;大概抢掠之外,还有示威性质。

13:19-20 非利士人独占冶铁工艺,不许以色列人染指,连耕作的农具也须向非利士人购买。以色列人主要用铜具、石头来作战。铜的犁头、斧、铲容易用钝,要磨利也须找非利士的铁匠帮忙。

13:21 “锉”字希伯来文作pim,是度量衡的一种,合三分之二舍客勒。本节也可译为“磨铲及犁耙的价钱是三分之二舍客勒银子;磨叉、斧子并赶牛锥的价钱是三分之一舍客勒银子。”非利士人寓禁于征。(一个舍客勒约合12公分或八分之三英两)。

13:22 以色列人只有扫罗和约拿单有刀,在武器上远落人后。后来能打胜仗,益见所倚赖的不是兵器,而是神。

祷读:《撒母耳记上》第 14 章

《撒母耳记上》第 14 章

14:1 非利士的这支驻防军大概是在密抹,也是从这里派出三支军队进掠以境(13:17-18)。本章记述约拿单的战绩,和他吃蜂蜜获罪,以及以军吃带血的肉得罪神的事。

“那边”指密抹隘口的北边,非利士人在那里安营。

14:2 扫罗本在迦巴(13:16),现在南撤到基比亚的郊外,米矶仑若按《以赛亚书》10:28所记,与基比亚相距甚远,扫罗不可能既在基比亚又在米矶仑。此字或为“打禾场”的误抄,他是在打禾场的石榴树下。此树当为一个显著界标或宗教圣树,以色列人的领袖喜在有历史性的大树下听审。

14:3 “以弗得”为大祭司礼服的一部分,藏有乌陵和土明的决断胸牌贴在以弗得上(出28:28-30)。乌陵与土明为寻求神的旨意之用,由大祭司保管。

亚希亚是撒母耳的老师以利的遗裔,又名亚希米勒(22:20),在扫罗朝中担任大祭司。后来扫罗大杀祭司家族(22:11-23),亚希亚(亚希米勒)之子亚比亚他携以弗得投奔大卫。(也有人说亚希亚是21:1提到的亚希米勒的兄弟,亚希米勒继他为大祭司)。

14:6 6-15节讲约拿单凭信心破敌的方法获得成功。以色列人轻视非利士人,称之为“未受割礼人”(士14:3)。

14:9 神借默示、先知,也借环境来让人明白祂的旨意。这里和10:3都是根据看似无关的事,来决定行动。

14:14 “一亩地的半犁沟”:原文作“半约克”。一约克(yoke)为一对牛在一个普通工作天能犁出的土地,为古代量度土地的一种方法。

14:15 “地也震动”是神亲自干预。神用自然的力量来施行拯救的事看7:10;书3:14-17等。

14:18 约柜一直停放在基列耶琳(7:1-2),到大卫王时才运到耶路撒冷(撒下6:1-5)。约柜从未作求问神旨意之用。扫罗所要的或为以弗得,因希腊文旧约《七十士译本》不作“约柜”,而为“以弗得”(看14:3)。

14:19 “停手”是说暂时停止不去寻问神。扫罗急于杀敌,故命祭司停手。扫罗将自己的判断放在对神的倚靠之上。

14:24 扫罗轻率起誓,百姓因此犯罪(32节),儿子约拿单几乎丧命(43-45节),更延阻了追击非利士人。他叫百姓起誓的重心是要向敌人报仇;不象他儿子约拿单,作战是为了神的荣耀和全民的安全。

14:27 约拿单饿得眼睛发昏,吃了蜂蜜,体力恢复,眼睛也明亮了。

14:33-34 律法禁止以色列人吃血(利7:26;17:10)。吃肉带血是极大的罪。扫罗要百姓把牲畜牵到坛前去了血再吃。“大石头”用来作临时祭坛之用。

14:35 扫罗筑坛献牲为祭,当为代百姓赎罪。

14:46 非利士人的锐气经此役后大为收敛,但在扫罗王晚年,其势复盛,扫罗死在他们手上。

14:47 扫罗时代以色列国土的范围,东到约旦河东岸的摩押与亚扪人境界,南临以东,西达非利士边境,北至琐巴(今叙利亚)。以色列的国运在他手中渐好转,但国家疆域则远不及大卫和所罗门时代。

14:48 亚玛力人住在以东地南部,属阿拉伯族,以掳掠为生(参30:1-20),是以色列人的死敌(出17:8-16;申25:17-19)。扫罗对亚玛力人之战见下章。

14:52 本节为扫罗和大卫的事写下伏笔,因为大卫也是扫罗招募的一位勇士。

祷读:《撒母耳记上》第 15 章

《撒母耳记上》第 15 章

15:4-9 扫罗照撒母耳的话做了(8节),只是留下了亚玛力人的王亚甲和一部分牛羊。他因此干罪、被弃。

15:4 提拉因或在犹大南部的西弗附近,或者就是提炼(书15:24)。不过确实位置不详。本节提到步兵人数时,象以前多次一样,把犹大人的数目另列,似暗示犹大支派在以色列的部族联盟中地位较为独立。

15:5 “亚玛力的京城”可能为亚玛力人的王所在地,原文无“京”字,应为界于提拉因和加低斯巴尼亚之间的一个城。

15:6 基尼人为南部游牧民族,历代和以色列人友好。当年有一部分偕以色列人同入迦南。

15:7 哈腓拉的确实位置不详,大概位于西奈半岛与阿拉伯地西北之间。书珥在以色列与埃及交界处(看创16:7)。这一带为以实玛利的后代所居(看创25:18)。

15:8 扫罗所杀的只是亚玛力人中一个民族。大卫时代,亚玛力人仍很强盛(27:8;30:1,18;撒下1:1)。所以,“用刀杀尽亚玛力的众民”是说凡在这次战役中见到的,尽都杀了;但留下了亚甲。

15:9 扫罗和百姓所灭绝的牛羊只是“下贱瘦弱”的,却为自己留下“上好”的。为耶和华而战变质为自私的搜括(比较15:19,26)。

15:10 本节至16节记述撒母耳责备扫罗。当日立扫罗为王的条件就是要遵行神的命令。既违神旨(11节),只有为神所弃(23节)。这是扫罗作王后第二次犯罪,第一次见13:8-15。

15:12 迦密不是山名,而是犹大地南部的城,离希伯仑很近。近东一带国家的王都爱立碑志功绩。扫罗打了胜仗,趾高气昂,为自己立了丰功碑,然后回到他被立为王(11:14)、也是首次为神所弃的吉甲(13:8-15)。

15:15 扫罗为自己辩护,把责任推给百姓,又找新藉口,说留下上好牛羊是要献给神。撒母耳见亲手所立的王背叛、自大、说谎、毫无悔意,内心难过已极(11节),叫扫罗“住口”(16节)。

15:22 单献祭物却没有顺服的心,这种献祭毫无价值。从撒母耳的话可看出,先知对献祭的要求是听神的话重要过物质。祭牲的“脂油”为最好的部分,要烧在坛上献给神(利3:14-16),但仍不及“顺从”宝贵。22-23两节文字为诗歌体,是圣经中常为人引用的金句。

15:23 神的刑罚已不只是扫罗王位不长久(13:14),而是“厌弃”。神的灵后来离开他(16:14),儿女背离他,部下不服从他(22:17),一直到他和三子都死在非利士人手下(31章)。不过这些刑罚并未立即来到,可能因扫罗已认罪(虽仍带着自义),撒母耳也允偕他回去,暂维其王位。

15:29 此处和11,35节都用拟人法,以人的思想和经验来描写神,说神“后悔”(看创6:6)。其实所要说明的是神因扫罗之罪内心忧伤难过,祂也有人的性情。但神的旨意决不改变。所以本节说“决不后悔”,有的译文作“决不改变主意”。

15:30 扫罗看重的不是神的喜悦,而是在人面前因有撒母耳的支持而受到的尊重。

15:31 撒母耳答允偕扫罗回去,可能因他已认罪、答允敬拜耶和华;但也可能是要去贯彻神灭绝亚玛力人的命令,亲手将其王亚甲杀死。撒母耳以后未再见扫罗。

15:32 本句原文意思不甚清楚。“欢欢喜喜”也作“恐惧战兢”;“必定过去了”也可译为“就在面前”。

祷读:《撒母耳记上》第 16 章

《撒母耳记上》第 16 章

16:1 本节至18:5开始记叙大卫。他是牧羊童子,也是勇敢的战士,又是善弹琴的人。音乐与善战使大卫成为能在精神与政治上领导以色列的人物。1-13节讲大卫的受膏。扫罗既为神厌弃,应指定王位继承人。

“伯利恒人耶西”说明大卫属犹大支派。耶西为当地望族,其家谱看《路得记》4:17-22。《马太福音》1章耶稣的家谱中也有他的名字。伯利恒在耶路撒冷城南约七公里,后来成为重要宗教圣地。大卫和扫罗来自不同支派。这两个支派势力的消长,为日后南北分裂的一个远因。犹大为南国之首,便雅悯与其余支派组成北国。

16:2 撒母耳住在拉玛(15:34),扫罗住在基比亚,从拉玛去伯利恒要经过扫罗住地。携小牛同行前往献祭,可减少扫罗因疑而起杀机。

16:4 伯利恒城长老“战战兢兢”迎接撒母耳,当为谦恭尊敬的表示(参13:7);但恭敬之外还带有害怕,以为他身为士师是来施行审判,又恐怕一场内战难免,故问他是否为平安而来。撒母耳答复说“为平安来的”,这里的平安指的为“平安祭”(5节)。都讲平安,但指的事不同。(参7:15-16)。

16:5 必须身体上未染不洁的人才可以和祭司同吃祭肉(利7:19-20)。

16:6-9 大卫的三个哥哥的名字再见于17:13和《代上》2:13。以利押是长子,身材高大。神叫撒母耳勿看人的外貌。次子为亚比拿达,三子名沙玛,但在《代上》称他为示米亚。

16:11 扫罗是赶驴的(9:3),大卫是牧羊的。神拣选人有祂自己的标准。

16:13 大卫受膏先后三次。这是第一次,在伯利恒大卫的家中。第二次在希伯仑,膏他作犹大的王(撒下2:3-4)。第三次也是在希伯仑,膏他作以色列的王(撒下5:3)。大卫既受膏,即享有王者身份,但扫罗仍在位,不可以取代,谋权篡位(24:10;26:10-11),故要等扫罗死后才登上国位。

当时王位继承制度尚未建立,大卫的受膏由撒母耳执行,有耶西和诸子见证。立王的权力来自神,大卫自己绝无夺位意图。神的灵降在大卫身上,他便有了作王的智慧和能力。

16:14 恶魔为邪灵。“从神那里来”不是说神那里有恶魔,而是象《约伯记》1:12所记,说明恶魔在神的管治下,只能在神许可的范围内活动。邪灵降在扫罗身上是他不顺命的刑罚。神的灵离开他,却降在大卫身上,二人一生道路从此大大不同。一个是凶暴、嫉妒日甚一日;一个是谦卑、容让、顺服在神的旨意中。

圣灵临到人,在旧约时代只是暂时性质。到新约救恩时代,圣灵与圣洁的信徒常住。

16:19 “大卫”一名有“可爱”的意思。大卫善于弹琴,让他进了王宫,开始有机会目击政治事务。

16:23 扫罗所受精神骚扰是暂时性的,可藉音乐舒解;而有神的灵同在的大卫所弹琴音,也能让邪灵暂时离开。

祷读:《撒母耳记上》第 17 章

《撒母耳记上》第 17 章

17:1 本章以战场为背景,记述以色列人与非利士人两军对垒,非利士人歌利亚骂阵。大卫听见辱骂的话,极为不满;又听到扫罗答应把女儿许配给能杀歌利亚的人,跃跃欲试,但遭兄长禁止。可是消息传到扫罗那里,又知道他有打死狮子和熊的大勇,叫他出阵。大卫既不披甲,也未带刀,只携了甩石的机弦。结果歌利亚被石块击中毙命。

非利士军结集的地点在犹大境。梭哥距伯利恒西只有24公里,近非利士边界。亚西加在梭哥西北边约5公里。

17:2 以拉谷也在梭哥与亚西加中间,两军隔谷对峙。

17:4-7 一肘若等于从肘至指尖的长度,歌利亚身高近3公尺。他的盔甲重约57公斤。铁枪头也有7公斤重。

17:8 古代战争常采用以战士比武决胜负的经济办法;遇有难解仇怨,也由双方比武定是非。

17:23 歌利亚可能是亚衲族人后裔。

17:40 “甩石的机弦”是一种很厉害的武器,大卫可能常用此击杀侵犯羊群的野兽。机弦用皮带做成,一端挽在腕上,一端卷住石头握在手上。用机弦的人挥动皮带,到一定速度,放手让石头脱带飞去,速度可达每小时150公里,杀伤力甚大。所用石块约网球大小。类似我国的弹弓,我小时候特别喜欢玩弹弓,而且射得很准。

17:54 “自己的帐棚里”指伯利恒家中。大卫把歌利亚的头颅送到耶路撒冷,就是耶布斯城。不过,此时耶路撒冷尚在耶布斯人手中,后来才为大卫攻取。此处或为后来补记,所携者当为歌利亚的头骨;也可能当时便拿给耶布斯人看,让他们看见神的作为。

大卫又将歌利亚的战衣带回家中,当作战利品。但是战刀则放在挪伯神的圣所里,献给真正的胜利者耶和华神。后来大卫携此刀过逃亡生活(21:9)。

17:55-58 把这几节和16:21对照,似乎矛盾,大卫既在王宫中侍奉,何以扫罗还问“那少年人是谁的儿子”?一个解释是,大卫被引进到宫中只有一个短时期,后来仍回到伯利恒,扫罗对他的身世了解殊微;又或精神紊乱,记忆不佳。另一个解释是,扫罗虽然认得大卫,不知道他有此神勇,何况曾承诺把女儿嫁给战胜的人,又免父家的捐税(25节),因此希望知道他的家世。

祷读:《撒母耳记上》第 18 章

《撒母耳记上》第 18 章

18:1 如同爱自己的生命:描述约拿单对大卫的友情,在本书中多次被强调(3节;20:17;撒下1:26)。约拿单的这种友情,预表了为朋友舍弃自己生命的耶稣基督之爱。

18:3 结盟:这可能是约拿单希望自己和大卫之间的友情不仅在他们这一代,而要到子孙后代永远维持下去(20:14-16,42:23:18),结果可以看出,他们结拜的是比血源还浓厚的兄弟关系。他们之所以把友情升华到如此地步是因为神与他们同在(20:42)。

18:4 外袍、战衣、刀、弓、腰带都给了他,这些行为是:①对大卫的尊敬与爱 ;②两人之间永不改变的友情的凭据。

18:7 扫罗…… 万万:妇女们唱的这些歌在当时的百姓中广泛流传,甚至连非利士人也会唱(21:11;29:5)。这首歌蕴含着神将扫罗的王位转给其继任者大卫的含意。

18:9 怒视:指以憎恨和嫉妒的目光仔细留意大卫的行动举止。主耶稣教导我们这是相当于杀人的罪(太5:22)。

18:10-42 大卫遭逼迫,约拿单保护他。本章描述大卫遭到以扫罗为首的所有敌对势力的逼迫的同时,也记述了大卫和约拿单深厚的友情。在这里我们要特别留意如下所述:①神的势力和撒但势力之间对决:从属灵的角度上看,可以把扫罗当成是撒但的势力,因为他被恶魔缠住,不懈地策划要杀害被神指定的大卫,但扫罗的七次的企图都以失败告终。即使撒但如何地抵挡神的人并以他为敌,但神还是要破灭他们的诡计,保护自己的百姓,成就救赎事工。撒但把基督钉在十字架上,看似取得了胜利,但结果主通过复活来取得了最终的胜利;②真正的友谊是“患难见真情”,约拿单在大卫处于绝望、患难时,还向他表示不变的爱和安慰。在这个角度上,可以称他为传达神的安慰和爱的使者。像这样,神是在我们最软弱,贫乏时寻找并安慰我们。

18:11 心里说躲避他两次:扫罗:①不是失误而是故意;②不是一次而是反反复复地抡枪要杀大卫,但对这样的攻击,大卫也没有进行对抗,只是“躲避”。这是圣灵掌管大卫内心的结果(14节)。虽然大卫就如他自己所说“离死只有一步”(20:3),但神保护他如同保护眼中的瞳人一样(申32:10),所以大卫没有伤一根头发。

18:12-16 大卫抡枪事件以后,大卫从“战士长”(5节)到“千夫长”(13节),但大卫对这种人事调动,不发任何怨言,竭尽全力忠于职务,精明地办妥所有的任务(5,14,15节)。这里反复论及并强调下列3种事情:①耶和华与大卫同在(12,14节);②大卫办事无比精明(14,15节);③强调扫罗甚怕大卫(12,15节)。

18:16 有神同在的人是撒但所惧怕的对象(15节),却是信徒所爱的对象。

18:17-30 记载了扫罗以自己女儿的婚姻为诱饵,使大卫死于非利士人之手的凶恶的计划。上次扫罗是因被恶魔缠绕而要杀大卫(10节),但这一次他却在很清醒的情况下,以大卫和自己女儿的婚姻为借口,用狡猾的方法图谋杀死大卫。神的灵已离开的扫罗的心中,罪的工作越来越强烈。就像这样罪随着时间的推移,具有越来越大的破坏力。

18:17 只要你……争战:在古代要与王的女儿结婚成为驸马的人在结婚前应向王献礼物作为聘礼。这里扫罗王要求大卫到战场与以色列人的仇敌争战来代替聘礼,这是为杀死大卫而策划的诡计。

18:18 我是什么……岂敢信:与扫罗利用自己的女儿,以狡诈的方法策划谋害大卫的行为相对照,大卫谦虚地告白自己是卑贱而无用的存在。像这样彻底地降卑自己的态度,成了神自由地高举大卫并使用它的原因(雅4:6)。

18:20-25 扫罗狡猾的品性:以与小女儿米甲结婚为借口,扫罗再一次企图要把大卫交在非利士人手中,这时扫罗所采用的方法是:①通过大臣间接地向大卫求婚(22,23节);②以杀死100个非利士人,带他们的阳皮来代替聘礼(25节)。扫罗通过这种方法使大卫不得不与非利士人发生冲突。这里表明扫罗的两种邪恶的品质:①坚持要杀害忠臣大卫的残忍性;②利用自己的女儿、臣仆和非利士人杀死大卫的狡猾的品质,但这样的恶毒和狡猾也不能治死有神同在的大卫(28节)。

18:23 我是贫穷、卑微的人:(18节)。

18:25 使大卫丧在:割非利士人阳皮的行为有很强的污辱他们是未受割礼之人的意思。因此如果大卫行这事,必然会引起非利士人的愤怒,终究会遭遇报复,尤其这割阳皮的事,因此必须冒生命危险。实际上,这是扫罗为了除掉政敌——大卫的严密的计策。由此可见,良心已被麻痹的恶人虽在行善时愚拙,但图谋恶事上却最有“智慧”(罗16:19)。

18:26-27 神用恩典充满那些象大卫一样,在不公道的环境中,以忍耐守本分的人(来10:36)。“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罗(5:4),跟随他的人,指千夫长大卫手下一千士兵。

18:28-29 扫罗更怕大卫的理由是因为明白了耶和华与大卫同在的事实。由此可见,有神同在的人会让恶人惧怕(但3:19-30)。

祷读:《撒母耳记上》第 19 章

《撒母耳记上》第 19 章

19:1 要杀大卫:如果说大卫被当作谋杀对象的唯一理由,那就是他作为臣仆做事的智慧,忠实于本分的事实(18:30)。圣徒持守信仰要努力更诚实、真实地生活,事实上这就是神的祝福。约拿单爱大卫,如同爱自己的性命(18:1)尤其约拿单不顾大卫的荣耀遮盖自己的荣耀依然爱大卫。这是自我牺牲的爱。

19:2 早晨你要小心:暗示杀死大卫的计谋定于早晨。

19:3 你所藏的田:这个地方是大卫也早已知道的宫廷附近的田地, 可能是扫罗进行重要谈话的秘密场所。约拿单把大卫藏在王的专用场所,表明他为友情宁可牺牲自己生命(约15:13)。我看他情形怎样,我必告诉你:指约拿单在大卫躲藏着的日子,调解扫罗和大卫的关系,并要把结果告诉大卫。

19:4-5 约拿单的辩护具有两种特征:①意识神:他以“未曾”得罪(4节)开始,以“为何取罪呢?”(5节)结束,强有力地指出杀死大卫的行为在神面前将成为大罪 ;②正直性 他通过正直地评价大卫的功绩来使自己的辩护更加有说服力,像这样借着神的权威,正直地查究真实的辩护,无论何时何地都会有很强的说服力。

19:6 扫罗起誓:扫罗起这个誓不久,其态度突变疯狂地为要杀大卫(9节以下)。离弃神的人因良心迟钝之故容易起“空誓言”。这样的空誓言不仅是对人的犯罪,也是对神严重的犯罪(出20:16)。

19:8 以弗大悯之战(7章)之后,以色列和非利士人之间频繁发生局部的战争(18:30)。每当那时,大卫迎战击退他们,尽了作为以色列战士长(18:5)的本分。本节通过表明大卫如此忠诚的形象来暗示扫罗危害大卫的企图的不当性。

19:10 大卫接着第四次面对扫罗的生命受到威胁。在这里我们看到了:①大卫持有以善报恶的奉献性的爱(罗12:21) ;②履行自己本分的人,展现了神的保护必与他同在的信心之人的样式。信耶稣的人都有尽力行善不可灰心(加6:9),因为计划并成就那事的不是人而是神(腓1:6;雅5:7-11)。

19:11-17 扫罗接二连三暗杀大卫的企图:扫罗的第五次暗杀大卫的企图。现在大卫被埋伏在家周围的刺客所包围,成为“笼中之鸟”。(诗59篇)描述了此时大卫所处的状况和他的迫切的祷告。大卫向遭患难之人的避难所(诗59:16)、神哀求(诗59:3,4)、呼吁神的拯救(诗59:1,2,4-13)。结果大卫因妻子米甲的机智得到救援(12节),这意味着神通过米甲应允了大卫的祷告,“在患难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诗50:15)主的这句话不仅是对大卫,也是对所有向神祷告圣徒们的亘古不变的应许。

19:11 米甲了解扫罗对大卫的敌对之心:①也许她目击了在家周围徘徊的人; ②也许她在宫中感觉到了不详的气氛;③也许她由约拿单提供情报,察觉到了扫罗的阴谋。

19:12 从窗户里缒下去:约书亚时代的耶利哥探子(书2:15),使徒保罗(徒9:24,25;林后11:33)都为了躲避要掠取他们生命的人从窗户里逃脱。圣经中出来的三个窗户都与神的救赎有着很深的关联,使我们联想起今日向被捆在罪恶的人生施拯救的耶稣基督(徒4:12)。

19:15 我好杀他:指转变为不义的暴君的扫罗,把大卫当作叛逆者企图再次杀大卫。

19:18-24 神对大卫的直接保护:大卫九死一生逃脱被伏兵暗杀的危险(11,12节),离开基比亚城逃到拉玛,扫罗一直追赶到那里要杀大卫,大卫走投无路了,此时拯救陷在绝望中的大卫的是圣灵(20,21,23节)。如果我们处在极度的危机中,那时神肯定会拯救我们(但3:17,28;6:22;徒12:11;14:25,26)。

19:18 大卫逃避:关于大卫的逃难路程 请参考以下地图。

本节的拿约是“居所”的意思,指“先知学校”,尤其是这句话用了复数形态,可以推测这所学校是由几所学校组成的。

19:20 打发人:扫罗三次打发刺客去杀大卫(20,21节),都由圣灵动工而导致失败,于是自己亲自到拉玛的拿约杀死大卫(22-24节)。神的灵感动说话指扫罗的部下被压倒一切的圣灵的工作而进入不可自制的状态。这里他们所说的话不是对未来的预言,而是赞美神的话语。他们被圣灵感动而赞美神。

19:22 西沽:可能是拉玛附近的一个村庄, 推定为现在的suweikeh。从这个地方到达拉玛,扫罗的精神和肉体完全受神的灵支配而受感说话,结果杀害大卫的计划还是落了空。通过这一事件可以再一次确信“人心筹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华指引他的脚步”(箴16:9)的事实。

19:24 露体躺卧:不是完全露体(撒下6:20)而是穿内衣的状态(士14:12;赛3:23)。扫罗也列在先知中吗:(10:12)。

祷读:《撒母耳记上》第 20 章

《撒母耳记上》第 20 章

20:2 :表示当时约拿单在宫中所占据的地位重要。他是王的承袭者(31节),能与扫罗王一同拥有特殊武器的人(13:22),扫罗政府的要人之一(25节)。不久前扫罗也曾听从约拿单的劝告而起誓过不杀大卫(19:6),约拿单是根据这些事实对大卫断言:断然不是,你必不至死!

20:3 我在你眼前蒙恩:指王子约拿单把牧童大卫当作朋友,而且与大卫有很深的友情(18:1-4;19:1-7)我离死不过一步,用比喻来表现大卫处于危在旦夕的景况。

20:5 直到第三日晚上,暗示当时的月朔庆祝活动持续两天(34节)。

20:8 施恩:指对“相互缔结以爱持守信义的某种契约”意思,大卫用这句话来拜托约拿单要忠实地持守他们所结下的友情誓言(18:3)。因你……结盟:强调(18:3)中提出大卫和约拿单以耶和华的名缔结友情的誓约。我若有罪:大卫再一次使人想起自己的清白(1节)。他不仅没有叛逆行为,反而为要谋害自己的扫罗王献上自己不变的忠诚。(18:13,14,27,30 ;19:8,9)。清白之人的呼求是有能力的。

20:11 田野:宫廷里僻静的场所,是扫罗王家专用的很大的庭院。

20:12-16 大卫和约拿单的约定:约拿单一边接受大卫的提议(5-8节),特别讲述了下列四个愿望:①耶和华与大卫同在(136节);②以后大卫要恩待自己(14节);③要大卫永久地向自己的后裔施恩惠(15节);④耶和华将剪除大卫的仇敌(16节)。约拿单虽然是帮助人,反而谦虚地向大卫求情,并祝福大卫,表明他虽贵为王子(14:49),但淡薄名利,而且也证明他的信仰品格非常敬虔(提前6:6-11)。尤其当我们把约拿单对大卫的谦虚和协助看作他顺从的神的旨意时,我们就能明白约拿单实在是在当时持有卓越信仰的属“神的人”。

20:14-15 约拿单相信大卫将成为王的事实(23:17),并求他施慈悲。约拿单的这些请求在大卫成为王之后实际成就了(撒下9章)。信心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来11:1)。

20:17 这表明约拿单首先起誓,然后大卫再起与约拿单所说同样的誓言,这种誓言具有,如果发誓的双方中某一方违背那友情的盟约时神亲自在他们中间进行审判的意思。

20:19 第三日指持续两天的月朔节期结束后的次日。从前遇事所藏的地方,扫罗公开下令杀大卫时,大卫所隐身的地方(19:1-3)。以色磐石考虑到“以色”之意是“出发”,这可能是向旅行者指路的指示盘。

20:22 约拿单以射箭来作信号是因为考虑到万一自己不能直接告诉大卫。

20:23 你我今日所说的话:指1-22节中约拿单和大卫之间所说的一切话,其中特别包含着他们之间的结盟的内容(14-17节)。

20:24-34 扫罗和大卫的继续的纠葛:本文记载了扫罗为杀害大卫而摆设御前宴席,但因大卫的缺席而计划落空。这里出现的两种人,即要杀害属神的人大卫的扫罗和要破坏这计划的义人约拿单,暴露了善和恶,在神的国和世上的国度中日益紧张的状态。善与恶不能相容,在争战的紧张状态中,必有一方取胜。当然在耶稣基督里面,所有的斗争都将终结,最终成就善的完全的实现(罗7:21-25)。

20:25 月朔:御前宴席的出席者由王扫罗 、王子约拿单、军长押尼珥(17:55),王的女婿大卫(18:27)等四名组成。这些人好象是形成了统治以色列的核心。靠墙的位:指出入口正对面的最高位之人座的上座。约拿单侍立:约拿单向他父亲扫罗和表兄兼军队长官押尼珥相同的年长者表示敬意所采取的姿态。

20:26 必定是不洁:性生活的不洁行为。按照律法指梦遗(申23:11)或患漏症的女人,不能参加包括月朔的宗教活动(利15:1-18)。

20:28-29 约拿单照两天前大卫提出的方案(5节),述说大卫的缺席理由,但当时大卫并不象约拿单所说下到伯利恒而是藏在以色磐石的田野里(19节)。

20:30 顽梗背逆妇人所生的:原文意指“邪恶,叛逆之妇的儿子”,是表示极度憎恶和愤怒的最激烈的感情,这些情形赤裸裸地表明:①扫罗对大卫的敌对心里②连自己的儿子都不认同陷入非正常状态的扫罗。

20:31 他是该死的:这可以看作是对神的主权(16:12,13)的正面挑战。现在扫罗邪恶的感情把自己变成敌对神的人。凡敌对神之人的结局是灭亡(鸿1:2)。

20:34 气忿忿地:约拿单的这种义愤与扫罗不义的愤怒(30节)相对照。约拿单的愤怒来自爱,但扫罗却出自嫉妒。对信徒来说沉默和谦虚是美德,同时也需要持守真理,实践爱。

20:35 早晨:指大卫和约拿单约定见面的第三日,即月朔的庆祝日结束之后的第二天早晨。

20:37 箭不是在你前头吗:约拿单的这句话是提示大卫扫罗对他有杀意(22节)。

20:40 城:指当时的以色列首都,位于便雅悯的基比亚的扫罗的宫殿。本节中出现的约拿单的命令为的是他为秘密地与大卫会面。

祷读:《撒母耳记上》第 21 章

《撒母耳记上》第 21 章

21:1-12 大卫的流浪时代:大卫的“流浪时期”分为下列三个部分:①流浪同志形成期(21:1-23:5);②被扫罗追赶的时期(23:6-26:25);③洗革拉滞留时期(27:1-参下1:27)。长达10年之久的大卫的流浪时期是一段漫长患难时期,但对于将来成为以色列王的大卫来说是非常宝贵的信仰的训练时期。这时期大卫学到:①等待神旨意;②在无数的危险之中,单单依靠全能之神;③预表了为成就神的救赎事工背负十字架苦难的弥赛亚。这时期大卫写了很多诗篇(7,17,22,34,54,56,57篇等),表现了他对神的赞美、信靠与等待。

21:1-5 大卫的随从们:本文是形成流浪同志时期。流浪同志首次在亚杜兰洞里聚集400名(22:2),其数目后来增加到600名(27:2)。他们是那些如同主耶稣在世时紧随主、亲近主的门徒,是蒙神呼召的人,定意跟随大卫的人。

21:1 挪伯:与耶路撒冷相近的城邑(赛10:32),你为什么独自来没有人:随从大卫的身边通常随着很多同僚和手下(诗42:4),但如今见他只身一人,亚希米勒就感觉到事情的不寻常。事实上大卫带领几个护卫,但为了躲蔽被扫罗发现,把他们留在门外,一个人访问了亚希米勒。

21:2-3 大卫的谎言:这里可以学到两种教训:①象大卫那样满有信心的人遇到危急关头也会惊慌不知所措。因此自己以为站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②犯罪的结果:因大卫的谎言导致了居住在挪伯的祭司长家族全部遭屠杀的惨状(22:18,19)。大卫后来为这罪所造成的结果而痛心悔改(22:22)。

21:4-5 若少年没有亲近妇人:亚希米勒作为提供圣饼的条件向大卫要求“性的纯洁”。这使我们想起性生活对敬虔生活的影响。性生活本身是神的恩典,是圣洁的,这是毫无疑问的。(创2:24),但如果追求从性来的快乐而没有节制以至犯罪(提后3:4),那么这将给敬虔生活带来致命的坏影响。

21:5 有三日, 与在西乃山神的要求相同(出19:15)。少年人的器皿:器皿指武器,器械(创27:3),衣服(申22:5)或者容器(尼13:15),但这里是指身体(提后2:21)。

21:7 本节中介绍以东人多益的理由是为了讲述多益向扫罗告发大卫和亚希米勒之间发生的事(1-9节)。留在:不是指单纯的滞留,指有目的的住宿。这些事实使我们推测以东人多益:①作为仪式受割礼;②为某种许愿; ③为患麻风病为求祭司长的指示(利13:4)而留在圣所(25:2)。多益身居扫罗的司牧长要职暗示他很受扫罗信任,但他因向扫罗告发大卫和亚希米勒之间的事而使无辜的85名祭司死亡(22:9-22),大卫日后在诗篇52斥责多益为人的奸恶、污秽奉承的本质。

21:8-9 大卫收回刀的事实有下列意义:①那刀是神恩典的象征。大卫每次拔刀时都 能够记起使他能够战胜巨人歌利亚的神的恩典和帮助,并再次从神得力量;②那刀是献给神的。大卫把对歌利亚胜利的荣耀归给神,并把刀献给神,现在这刀又返回到大卫手中。我们奉献给神的(无论时间或财物),神都会以丰富的祝福回馈给我们。

21:10-15 大卫逃到“迦特”。因为他已预感在挪伯见到的多益会告密(22:22)。但被那地的人发现原形的大卫,却遇到更加急迫的危险,装疯卖傻才得以保存性命(13节)。后来大卫在诗篇34,52,56篇中详细描述了当时所经历的神的救赎。尤其是在诗篇56篇中他述说自己的处境后,又说“我惧怕的时候要依靠你”这是伟大的(诗56:3)信仰告白。我们通过大卫的经验和见证,当记住“投靠耶和华,强似依赖王子”(诗118:9)这宝贵的教训。

21:10 到迦特王亚吉那里:大卫非要逃到非利士五大城市之一迦特的原因是:①他杀死非利士大将歌利亚(17:49-51)已过几年,以为人家认不出自己;②装扮成被非利士人的劲敌扫罗追赶的难民,以为能得到迦特的非利士人的欢迎。但大卫的这种期待都成为泡影(11节),同样恶人的居所不能成为属神之民真正的安息之处。

21:13 大卫为了活命装病的场面。大卫改变了寻常的举动,大卫装作不能分辨对方。在城门上胡写乱画,使唾沫流在胡子上“胡写乱画”描述大卫如同疯子的场面,从大卫上述的举动,也难以看作是真正有信心之人的行为。因为即使神成为那些敬畏他之人绝不动摇的避难所,但大卫却惧怕亚吉王。

祷读:《撒母耳记上》第 22 章

《撒母耳记上》第 22 章

22:1-2 出现了为了跟随大卫聚集到亚杜兰洞的四类人:

①大卫的弟兄和他父亲的全家(1节),他们同时受到进住伯利恒的非利士防营的威胁(撒下23:1,14),以及对大卫怀有敌意的扫罗的威胁;

②凡受窘迫的(2节),在扫罗的恶政底下爱大卫,行公义的人;

③欠债的(2节),指因扫罗错误的经济政策而受高利贷业主压迫的人们(利25:36,王下4:1);

④心里苦恼的(2节),文字上指“凡遭受灵魂苦处的人”指因着王与神的旨意背道而行而饱受灵性痛苦的志士。其中包括很多勇士(代上12:1-18)和先知(5节)。他们不愿在堕落衰退的扫罗的统治下保持沉默安然度日,而喜悦与将来使以色列换然一新的大卫一同受苦。他们都聚到大卫那里:受苦难的大卫那里聚集了受苦的人。苦难使人有深切的意识。并且在苦难中的联合更有凝聚力(A.H.Hallam)。在某种意义上这个集体也可以说是大卫王国的开始。神总是眷顾那些在人看来微不足道,但他们全然顺服神的人(伯8:9)。

22:3 摩押的米斯巴:米斯巴的摩押地。大卫把父母隐藏在这里避难的理由:这里是扫罗的势力没有波及到的要塞(4,5节),也是大卫的曾祖母路得的故乡(得1:44;4:21)。神要为我怎么行:大卫深深地感觉到自己的苦难绝不能靠自己的智慧和力量解决,只有依靠神的引领和能力才能解决(诗27:10)。在外邦人的王面前,尤其在流亡的处境下,之所以能够如此吐露自己对神的信仰,都是因为他确信只有神才是全宇宙的统治者,也是真神(诗16,18)。

22:5 要往犹大地去:神通过先知迦特如此命令的理由是为了使大卫不要考虑人的眼目,而要单单仰望神。神为了熬炼自己百姓的信心,并使其成熟,有时加给很多逆境和困难。大卫不顾扫罗的威胁(6节),遵照先知的忠告移居在这里,表明他的决心。

22:6-23 挪伯的祭司屠杀事件:依次叙述了这件事发生的动机(6-10节)、过程(11-19节)、结果(20-23节)。表明在扫罗统治时期在宗教、道德已堕落到极处。当时扫罗政府以中伤,阴谋,奉承和独裁为特征,违背摩西五经(申17:14-20)成为一个不依靠神的政府。

22:6-10 屠杀的动机:骇人的屠杀(18,19)事件的动机:①扫罗的妒忌(7,9节);②多益的奸恶性(9,10节)。两个人单纯的、心理的冲动导致严重的悲剧,告诉我们人的恶念当化为行动时所带来的影响是极具破坏性。

22:7-8 通过这里出现的扫罗的话,我们不难发现他施行暴政的证据:①扫罗的党派性:便雅悯人哪 这句话表示扫罗王室的高级官吏主要以自己的亲族便雅悯支派出身的人组成,形成家族政治;②独断的用兵制度(7节)。扫罗夸耀自己把田地和葡萄园赐给自己的一党的事实。“夺取无辜百姓的赐给他们”;③对臣仆毫无根据的不信任(8节)。 你们竟都结党……我的儿子……结盟:这句话实际上是强词夺理的主张,同时也暗示着因扫罗的暴政,朝廷中不信任感漫延的状态。

22:9-10 多益的话照21:1-9来看全都是事实。但多益并没有讲大卫向亚希米勒说自己正执行王命的事实(21:2)。假如多益说出这个事实,所有的过错只会归结于大卫,亚希米勒就不会遭害。所以若有人在话语上没有过失,他就是完全人(雅3:2-12)。

22:11-16 扫罗的不义:扫罗王做出错误的裁判而破坏公义,滥用职权:①按照不充分的证据裁判:律法上规定必须有两人以上的证人(申19:15),但扫罗只靠一人,也是自己的心腹多益的证词而执行判决,藐视明显的证据,扫罗藐视亚希米勒用简洁明了的陈述申辩自己无罪的证词(14,15节) ;②下不当的判决:扫罗给亚希米勒和其家族的死刑的判决(16节)只不过是暴君的横行。权力应该是代行神统治的机关(罗13:1-7)。如果把权力当作实现个人的利益或欲望的工具,其使用者肯定是离弃神的罪人。

22:14 王的参谋:指王的私人助手,能自由自在地在王面前出入的人。

22:17-19 去杀祭司吧:这件挪伯祭司的屠杀事件有两方面意义:①对以利家族审判预言的成就(2:31-36;3:11-14):祭司长亚希米勒为向神犯罪的以利的曾孙(14:3),因祖先的过犯而受审判,神的审判宣言虽拖延时间,但必然实现;②扫罗对神的叛逆行为:无辜的怀疑担负属神的祭司职务的祭司长,并残酷地施行屠杀是藐视神亵渎神的行为,行如此叛逆之事的结局就是灭亡。

22:18-19 以东人多益:推测多益与祭司被杀事件相关的诗篇有(17,35,64,109,140)等。

22:20-23 大卫的悔改:大卫坦诚地承认以亚希米勒为首的祭司们死的原因是在于自己(诗32:5),大卫为自己犯罪(因撒谎)悔改,像这样,大卫虽然因自己的过犯使很多人受害,但通过在神和人面前的真正的悔改恢复了信仰,这才是使大卫不愧被称为合乎神心意的人的原因(撒下12:13)。

祷读:《撒母耳记上》第 23 章

《撒母耳记上》第 23 章

23:2-4 大卫求问耶和华说:大卫接到自己的同胞城邑基伊拉被非利士人掠夺的消息,在援助他们之前,首先祷告神寻求神的旨意(2节)。并得到神肯定答复的大卫,当部下们的反对后(3节),再一次祷告神得到战胜的明确答复(4节)。在这里我们应学习大卫:①神不会掩面不顾寻求他的人(诗27:7-14;28:6-9)。神因自己的荣耀,喜悦自己百姓向神呼求,并应允他们(诗50:15);②神会慈祥而亲切地应允我们。我们有时得到神的答复之后,也会被周围的反对动摇。遇到这种情形,如果再一次真挚地向神呼求,神必然不责怪我们反而会赐给我们更加明确肯定的答复(耶33:3 ;路18:1-8)。

23:5 遵照神的应允,大卫出战基伊拉战役,尽管部下们优豫不决(3节),却取得了大胜利。遵行神旨意的人,不管周围有多少恶劣的条件,必然会体验神所赐的能力与成功。

23:6-14 围绕基伊拉事件的三个人物: 本文讲述基伊拉人的背叛和扫罗追踪大卫的事迹。在这里有三种类型的人:①扫罗把自己当作受委任专门寻求自己的政敌大卫之命的耶和华使者,有严重的精神上的缺陷。但神不仅不会助长人的犯罪,也不与罪人同在;②基伊拉人们:他们向扫罗告密(13节),这是厌弃救他们的大卫的忘恩负义的行为。如果有人为眼前肉身的安乐而不顾正义和真实,践踏恩惠,那人就是现代版的基伊拉人;③大卫面对新危机,大卫向神呼求,得到了神的引领(9-12节)。他没有信靠基伊拉人,唯独信靠神。大卫通过此事件深深体会到,只有神才是唯一可以信赖的(诗27:8-14)。

23:6 从本节到26:25为止,是大卫旅途的第二个时期,观察以下地图。

23:9-10 将以弗得拿过来:这是得知基伊拉把自己密告给扫罗的事情之后,大卫唯独依靠神的行为。

23:13 他们所能往的地方去:文字上是“凡能去的地方,不管是哪里就去了”之意,这表明被扫罗追赶的大卫每逢遇到危机,都遵行神的指示,过着在各处流浪的生活。

23:14 扫罗天天寻求:概括地说明了扫罗为逮捕大卫不择手段行各种事的事实(15,25,26节;24:2;26:2),“扫罗一生作大卫的仇敌”扫罗不能原谅大卫,到他的临终时刻,一天也不能享受平安和休息,神却不将……交与他手里:神总是成为敬虔信徒们的保护者(诗31:20;46:1;145:20)。如果没有创造天地万物并掌握一切的神的许可,人连一只麻雀的性命也奈何不得(太10:29-31)。

23:15-18 大卫通过与约拿单的会面:①可以摆脱绝望的心情。当时大卫正处于生命受威胁的处境(15节),爱自己如同爱自己生命的挚友约拿单的访问,使他有了新的盼望。同样当我们处于绝望的时刻,主耶稣亲自赐给我们恢复、爱和交通(哀3:19-26;林后1:3-4);②更加信靠神(依靠神得以坚固,16节)。约拿单特别通过信仰上的勉励,加给大卫力量(17节)。出自信仰的勉励,一定来自圣灵(约14:16);③得到了忍耐的心。约拿单的会面,使大卫在遇到极大的苦难和危机时,都不冲动,而能够忍耐,并等候神的旨意直到最后(24:7;26:9)。此次的会面以后,大卫和约拿单没能再见面(撒下1:17-27)。但通过这最后的会面,两人的友情升华到极其美好的爱的境地,成为一段美好的佳话(17节)。

23:19-29 玛云旷野追赶事件:大卫因西弗人的密告,又一次受扫罗的追杀。称之为“玛云旷野追赶事件”在这事件中,大卫虽遇到了有史以来最危险的状况(25,26节),但由于扫罗因非利士人犯境抢掠,放弃追击而退兵,大卫从而得以幸免于难。这是神介入保守自己百姓的安全。大卫经历了持续不断的逆境,但却通过这些成就了信仰上的成熟(诗18篇)。由此我们信徒也应通过人生所遇到的苦难,领悟神的旨意,使自己的生命渐渐长大、成熟、满有基督的身量 (太19:29)。

23:19-20 西弗人把大卫密告给扫罗,是一种背叛行为:①他们与大卫都是犹大支派的人(7:12),大卫以为至少能得到本支派人的保护,反而受到彻底的背叛(20节);②大卫是把以色列人从非利士人手中拯救出来的恩人(17:40,51;18:30;19:8)。西弗人的密告事件,在属灵的意义上预示,为救罪人降世的耶稣被自己的百姓所排斥(约1:11),并被其门徒之一加略人犹大背叛(太27:3-4)。

23:21 愿耶和华赐福与你们, 扫罗虽在行动上否认神,但嘴上却宣布神的祝福。圣经指这些人说“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赛29:13;太15:8)。

23:24-29 神的戏剧性救赎:本文描述了困在绝境中的大卫,因神的保护得到戏剧性救赎的场面,这里我们可以得到以下教训:①神通过人所不能预测的方法施行拯救(徒9:1-9),事实上非利士人入侵决不是为了帮助大卫。神掌管所有事情发生的时间和场所,拯救了在那事件中几乎被生擒的大卫;②神决不离弃信赖神的人(弥7:7,8)。

祷读:《撒母耳记上》第 24 章

《撒母耳记上》第 24 章

24:隐基底洞事件:这部分记载了表现出大卫的信实和敬虔,扫罗身为一国之君,不应付非利士人侵略,反而投入全部的心血,只为夺取政敌大卫的性命。隐基底洞事件明确地显明了扫罗的行为是错误的。通过这件事情,扫罗也暂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承认大卫的王权。因扫罗是被神的权威所立的君王,大卫没有害其生命。大卫的行为向我们展示了在任何状况中都认定神的旨意和权威的典范。明确神的旨意的人,超越环境和事由而能成就绝对的善(创39:7-23)。

24:1-7 大势的逆转:大卫的处境的转折点,大卫现在可以左右扫罗的生命,后来在扫罗的第四次追捕中(26章),大卫也得到杀死扫罗的机会。尽管大卫是弱者,但由于神同在,却可以左右强者扫罗的生命,像这样与神同行的人,软弱中也可以刚强。(但6:16-27)正如使徒保罗可以“似手足不为人知,却是人所共知;似乎贫穷,却是叫许多人富足的;似乎一无所有,却是样样都有的”描述(林后6:9,10)。

24:2 扫罗在以色列人中挑选的三千人:指扫罗建立的以色列常备军(13:2)。扫罗动员比大卫的军队多5倍的(23:13)常备军的兵力,追赶大卫到隐基底旷野表明扫罗下定决心要消灭大卫。但是在全能神的保护下的大卫来说,强大的军队根本不能奈他如何(诗23:6)。

24:3 扫罗进去大解:?“大解”指“方便”(这里衣服要遮盖脚)的委婉的表现。这句话除了上述的意思外,也有:①“休息”;②“睡觉”的意思(土3:24)。本节中好象同时具有①和②的意思。即追赶大卫的扫罗在洞的一边方便后,暂时坐着休息的意思。同时,因洞内黑暗,扫罗处于伸手不见五指黑暗中,而隐藏在洞内的大卫一行却能分辨出扫罗,因此在扫罗处于无防备状态下休息时,可以割他的衣襟(4节)。

24:4 悄悄地割下扫罗外袍的衣襟:大卫如此行的目的是:①证明自己无罪(11节);②消除扫罗的憎恨之心;③证明自己不是为杀死扫罗而埋伏(22:8,13)。这里更加突出表现了大卫的信仰。

24:5 大卫心理自责:使我们感觉到大卫敏感的良心(诗32:5)。象这样凡事不急于辩护自己,而敏锐地聆听良心呼声的人,即使犯了严重的罪,也不迟延悔改的机会(诗51:1-3)。神喜悦与这样的人同在,并应允他们悔改的祷告(诗51:17-19)。

24:6 我的主乃是耶和华的受膏者:大卫没有把扫罗看成单纯的当权者,而是认定他是由神委任的人(罗13:1),因此没有下手害他。大卫没有把扫罗当作仇敌,反而当作自己需尽心侍奉的主人(8节;26:19)。

24:8-15 大卫的申辩:大卫向扫罗申辩:①自己纯洁的行为和(9-11节);②自己丝毫没有害扫罗的心(12-15节)。大卫的申辩在(诗篇7篇)中完全地表现出来。

24:8 脸伏于地下拜:表现出大卫谦虚的品性。谦虚和礼貌在任何情况下都是证明真正的基督徒的外在证据。

24:11 我父啊:大卫不是因为扫罗是以色列国家的国父兼自己的岳父而如此称呼,而是作为对年长者的尊敬,称扫罗为父(王下5:13;6:21)。大卫放弃向自己犯极恶罪的人报仇,这是实现最高层次的爱的行为(罗12:21)。

24:13-15 恶事出于恶人:一个人的行为可以证明其为人的意思。与主耶稣的“凡树木看果子,就可以认出他来”的话语一脉相通(箴13:16;太12:35;路6:44;雅3:11-13)

24:16-22 扫罗的悔改:听到大卫的申述(9-15节)后,扫罗就放声大哭(16节),说出类似悔改的话语,撤回军队。但参照下列的事实,就可以看出扫罗的悔改并不真实:①没有坦白承认自己的罪(17节);②侥幸自己从被害的危险中奇迹般得到平安(3,4节),只从人的角度向大卫道歉(18,19节);③承认大卫的王权,但后来还是追逼大卫(26章)。因此因一瞬间的感情冲动而做的悔改,不是彻底的悔改。

祷读:《撒母耳记上》第 25 章

《撒母耳记上》第 25 章

25:1 28:3再提到撒母耳逝世的事,为扫罗召隐多珥的女巫作引子。此处提到,当因扫罗既已为大卫祝福,承认了他继承王位(24:17-20),撒母耳连贯士师与王朝两个时代的事业已到终点。扫罗已为神所弃,而大卫又在逃亡中,撒母耳在人民心目中仍是一国的精神领袖,可以带领他们进入伟大的王朝时代。但他死了,举国为之哀恸。

“巴兰的旷野”:在以色列国最南端,与西奈半岛接壤,远离犹大地。希腊文旧约《七十士译本》作“玛云的旷野”,比较合理(看下节及23:24)。

25:2 “迦密”:不是北部加利利海旁的迦密山,而是犹大南部希伯仑以南约11公里的一处地方,距玛云北一公里半。

羊为当地人肉食来源,羊毛更是财富来源(王下3:4)。剪羊毛的时候有若农村收割季节,牧场欢庆,主人家宴客,慷慨款待工作人员。大卫为了军需,希望富户拿八把庆节的食物和羊毛给他一点(8节),他的军队也出过力保护他的牛羊财产(16节)。

25:3 约书亚率以色列人入迦南后,将希伯仑和以南地区拨给迦勒为业(书14:6-15)。拿八属迦勒族,为迦勒的后人。他的牧场在迦密,家住在玛云。“拿八”(读音与“愚顽人”近似)可能是别人给他的绰号。他的妻子亚比该(意为“父亲的快乐”),无论是名字、性格和天禀,都和他迥异。

25:7 依游牧民族守望相助的默契,大卫和他的手下有责任保护当地人民,当地人民也有义务供应他们的所需。

25:10 拿八提到“近来悖逆主人奔逃的仆人甚多”,透露了若干扫罗作王时社会的情况,居民对生活环境可能有所不满。

25:13 大卫此时的军队人数不多,六百人当为概数。看守器具的与上阵打仗的平分战争所得,成为以色列军的定例(30:24-25)。“器具”指军需品,包括粮秣。

25:23 从23至31节的话,可知以色列人中预觉大卫日后必作以色列王的已大不乏人。亚比该说大卫的性命如宝器一样有神保护,有同说作一国之君为神所立,必蒙神恩佑。迦勒人心已归向大卫至为明显。

25:28 亚比该所说的话既诚恳又得体,且处处为大卫为王后的人格声誉着想。本节可为她全篇劝告的中心。大卫对此妇人的见识深深佩服(33节)。

25:37 拿八“身僵如石头”,可能所患为中风之症,十天后死去。

25:42 本章所记故事可与《路得记》后先媲美。后者为士师时代以色列南部民间田园生活的写照,本章则为犹大地的畜牧生涯的描写,可略窥扫罗治下人民的生活,贫富悬殊,地方治安不靖。

有的解经家认为作者借此故事中的人物拿八来暗喻扫罗的凶狠、愚顽,不听忠言(17节;比较20:27-33),其下场也如拿八以悲剧终。

25:43 亚希暖是大卫的元配(看27:3;30:5),生子暗嫩(撒下3:2)。扫罗的女儿米甲在大卫流亡期间留在犹大地,被迫改嫁拉亿的儿子帕提。大卫正式登位后,要了她回来(撒下3:13-15)。

大卫王朝的预备工作中,除了先知和大祭司外,现在多了一位能干的妇人亚比该主持中馈。

25:44 帕提又名帕铁(撒下3:15)。

祷读:《撒母耳记上》第 26 章

《撒母耳记上》第 26 章

26:1 西弗人:身为与大卫相同的犹大支派(书15:55),在扫罗的第二次追击中又一次密告大卫(23:19)。为义受逼迫的人,很多时候被自己的家人,家族所排斥(太13:57)。估计大卫可能以西弗人的恶行,写了诗篇54篇。大卫通过那首诗展现了在急迫为难的状况中,也没有失去对神的盼望。

26:2 挑选的三千精兵:相当于扫罗的常备军全名的数字(13:2)。为以色列所预备的军队,这种国力的损失,导致了在基利波战役的惨败和扫罗自己的死亡(28:4,5;31:1,6)。得不到神认可的政府,即没有正统信仰的政权,不仅剥削百姓,最后把当权者引向灭亡(诗127:1)。

26:4-5 大卫仔细地探听扫罗阵营的场面。大卫相信,掌管人生死的是耶和华,并单单依靠神(诗25:2;26:1),却没有放松为保全性命作努力。象这样依靠神的同时也不忽视自己该做的事情,是真正的信心(林前15:58;腓1:22-24)。

26:6-12 大卫的宽容:大卫象隐基底洞时一样(24:1-7),再一次把扫罗从必死的环境中救出。再次彰显了(24:1-22)大卫尊重神的主权的大卫的信仰(10节)。

26:6 亚希米勒:亚希突的儿子大祭司长(21:1;22:9,16)。外邦民族出身的人帮助大卫的事实,预表了新约中出现的神是超越一切的全宇宙的神。

26:8-11 亚比筛和大卫的异议通过亚比筛。 想一刀刺死无防备状态的扫罗(8节),而大卫因他是神所膏抹的人而饶扫罗的性命(9-11节),我们能感觉到信仰的不同。如果大卫当时听从亚比筛的话,就不能经历“以善胜恶的真正的胜利”(21,25节;罗12:21)。神赐智慧与属灵分辨力给那些仰望神的引领和圣善的审判的人(罗12:19,20)。

26:10 按照大卫的预言扫罗战死在基利波战役中(31:6)。这是神按照自己的主权施行的审判。

26:11 耶和华的受膏者:事实上大卫可以通过杀死扫罗,保存自己的性命,登上以色列王宝座,但大卫要成就神的法度(罗13:1,2)上,大卫放弃了杀害扫罗的意志。真正的信仰要除去理性、感情的因素而完全顺服神(太22:37)。

26:12 说明神将扫罗交在大卫手中(8,23节)。神安排扫罗的三千多名士兵全部睡着,使大卫顺利地成就所有事情。这种超自然的工作证明了神是万物之主(诗76:5,6)。

26:13-16 大卫责备负责扫罗安全的押尼珥,并表明自己丝毫没有杀害扫罗之意。结果使扫罗记起了(24章)大卫救活己命的事件,感到良心的责备,公开道歉并承认自己的错误(17,21,25节)。

26:13 山顶:指对扫罗的阵营一览无余的哈基拉山顶(1,3节)。相离甚远:指大卫虽能与押尼珥,扫罗等对话,但却位于他们抓不到的地方的意思。

26:15 尽管由以色列首屈一指的武官押尼珥护卫,但扫罗还是处于死亡的危机。证明若不是耶和华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警醒的真理(诗127:1)。

26:19 祭物:指大卫自己。大卫指出,自己如果真犯了被扫罗杀死的罪孽,那么他乐意在神面前当作“祭物”牺牲。侍奉别神吧:到以色列之外,象外邦人一样生活的意思。这对自称为神的圣民的以色列人来说是最具有侮辱性的话。因为驱逐到以色列领土之外,意味着与神关系的断绝(诗42:2-4)。

26:20 在山上猎取一个鹧鸪:指非常愚蠢的人。“鹧鸪”是能在旷野抓到的鸟,以色列王出来 :比喻扫罗要杀害大卫的行为是多么错误而无意义。这里的“虼蚤”象征实在微不足道的存在(24:14),表现出大卫极度的谦虚。

26:21 扫罗认同大卫的话语:扫罗承认自己的行为是:①犯罪;②糊涂;③大大错了。再恶毒的人,如果认识到自己逼迫的人是救自己生命的恩人时,不得不承认自己的错误,并屈膝承认。基督教要爱仇敌的爱的力量就在于此(太5:44;罗12:17-21)。同时,扫罗的这种誓言照过去的经验来说,不能认为是真实的(19:6-24;24:16-22),只能认为是一时的感情冲动。真正的悔改应由衷地畏惧神,并真诚地告白自己的过犯请求神的恩典的赦免,下定决心不再犯过去的错误。以新的生命过跟从神的生活。

26:23 耶和华……必报应:蕴涵着对大卫有奖赏,对自取不义的扫罗的惩治。神必然照着个人所行的报应个人。

26:25 大卫没有与扫罗一同回基比亚宫殿,证明大卫对扫罗的不信任和扫罗对大卫的饶恕尚未完全。

祷读:《撒母耳记上》第 27 章

《撒母耳记上》第 27 章

27:1-12 大卫定居非利士地:经过约10年之久的流亡生活,大卫迫切地需要安定的生活,现在他终于结束了寄居的生活,在洗革拉预备了自己的居住地。这里我们应注意到,大卫离开自己的祖国以色列,在外邦非利士地避难,完全是违背神旨意的行为。其原因为:①大卫已从先知迦得受过要居住犹大地的命令(22:5);②非利士地是盛行神严格禁止的偶像崇拜(申5:7-9)的地方(5:1-5)。大卫居住这种地方有很多被宗教混合主义迷惑的可能性。这样,大卫为了暂时的肉身安全(1节),行违背神旨意受到神的管教:①处于与同族相战的危机(28:1,2;29:1-5)②大卫的居住地洗革拉被亚玛力人掠夺(30:1-6)。这里我们可以学到的①当作属灵的事工时,不能追求肉身的安逸②为神圣的旨意所蒙召的信徒,不应放松面临属灵战争的紧张感,直到胜利的那一天(彼前5:8)。

27:1 大卫虽然得到扫罗不再害自己的誓言(26:21),但回想到扫罗的人性(24:16-22),绝对不能相信他的誓言。因此,经过一番深思熟虑,还是决定到非利士去避难。这不是出于信仰的决定,表明大卫没有牢固地信靠,曾搭救自己亲身体验过的神。从本节到(31:13)为止是大卫第三个时期的旅程,大卫(22:2)路程如下图所示。

27:2-3 个人的眷属:大卫和他的追随者们流亡非利士地的原因是:①躲避扫罗的迫害(1节);②为了使自己的家属过安定的生活。这些事实表明无论谁,遇到逼迫都有离弃应走的道路,追求安逸生活的倾向。但基督徒的一生是每天背着自己的十字架的一生(太10:38),神的旨意的一生(创12:1)。追求眼前的小利的大卫的这种行为,使他在后来付出昂贵的代价(30:1-6)。

27:5-7 亚吉和大卫的结合:迦特王亚吉亲切地迎接了流亡的大卫,把洗革拉 赐给他。亚吉款待大卫是出于他的政治打算,他的目的个人与扫罗处于敌对关系的大卫和他的一行人作为自己的心腹(12节)。大卫和亚吉这样的结盟是属神的人为了世上的利益,与不敬虔之人结缔不必要关系(林后6:14-16)。开始会得到有些益处,但最后必然付出痛苦的代价。 圣洁和罪恶绝不相融。

27:5 大卫要求独立的居住地有下列实际理由:①如果居住偶像崇拜盛行的迦特,有堕落成混合主义信仰的危险性;②担心自己频繁出入亚吉的宫殿,成为亚吉的其他部下妒忌的对象(29:4,5)。大卫流亡外邦人之地,属灵方面遭到很大的挑战。如同居住所多玛的罗得一样,信徒如果为肉身的安逸而自己选择与信仰相背的环境时,必然要遭受心灵的矛盾和痛苦(彼后2:8)。

27:8-12 大卫的侵略战争:大卫侵略这些民族的原因,估计是因为他们时常入侵以色列领土进行掠夺。不然,大卫就不会发动那种引起亚吉怀疑的,并使自己危险的战争(10,11节)。

27:10 大卫隐瞒事实,用谎言回答。耶拉蔑,基尼人是迦南族的一派。虽然大卫攻击掠夺犹大的外邦民族是可以称赞的,但向亚吉撒谎的事表明当时居住外邦的他的信仰处于软弱状态。他的回答是出于为保全自己性命,人软弱的本性,是在神面前的犯罪。

祷读:《撒母耳记上》第 28 章

《撒母耳记上》第 28 章

28:2 “护卫长”相同于16:21出现的“拿兵器的人”指“警卫兵”.蒙神拣选的以色列伟大的战士大卫成为一个小小的王的护卫兵正是大卫自己酿出的悲剧。

28:3 不容有交鬼的和行巫术的人:扫罗这样的行为(出22:18)只不过为得到哀悼撒母耳之死的百姓的欢心。这个事实通过扫罗自己去求曾经要歼灭的“交鬼的妇人”占卜的来证实(7,8节)。扫罗一边施行驱逐罪恶的政策,一边自己却隐秘地犯罪(太23:25-28)。表里一致的领导者才能得到神和百姓真正的拥护和跟从。

28:6 梦:乌陵和先知在旧约时代是接受神旨意的途径(15:10,11;23:9-12)。但扫罗不能从任何地方得到神的答复。因为他早已因自己的不顺从而被神离弃(15:1-23)。这样的事实告诉我们“可寻找的时候”,应寻求神(赛55:6;林后6:12)。

28:8-11 扫罗和隐多珥的巫婆:扫罗改装后去见隐多珥交鬼的妇人的行为表明扫罗彻底的堕落。寻找交鬼的和行巫术的人是神严禁的属灵的奸淫行为(利19:31;申18:9-14)。信徒当面临急迫的状况时,应根据圣经话语更加信靠神。

28:9 交鬼的妇人把扫罗一行误以为王派来处死交鬼妇人(出22:18)的人。

28:12-19 按照扫罗“招撒母耳”的邀请(11节),对交鬼妇人招上来的撒母耳的解释,是最难解释的。扫罗初登王位时,遵行律法,禁绝交鬼的事;但神的灵离开后,他求问前途得不到回答,也无法借乌陵、土明寻求神旨,因大祭司和以弗得都去了大卫那里。途穷之际,他不择手段,希望藉交鬼之术,把撒母耳找来,助他寻求神旨。交鬼一事有真有假,但都为神禁止(参代上10:13-14)。本段所记扫罗交鬼,最合理的解释是:妇人原希望见到一个假扮撒母耳的鬼魂(邪灵)上来和她说话(11节),但神却允许撒母耳出现,向扫罗宣告咒诅。这时女巫尚未作法,撒母耳已出来,因此她非常惊恐(12-13节),可见撒母耳的出现并非她的能力,而是神所行的一件例外的事,让撒母耳最后一次给扫罗警告(17-19节)。另外,撒母耳是从阴间招出来的,他肯定是得救的,所以阴间包括乐园,使徒信经也写到耶稣死后在阴间。我特别强调一下。

圣经明说出现的是撒母耳本人(15-16,20节),撒但的使者(邪灵)是不能代表神传达如此明确的信息的(17节)。圣经没有说是那女巫“招”撒母耳上来,因此不可用此事来为交鬼找根据,认为活人可以和死人相交。交鬼的人所交的不是已死者的亡魂,而是“谎言的灵”(邪灵)的假冒(王上22:22)。

28:15 撒母耳对扫罗说:圣经作者只是把扮成撒母耳,以他的名字说话的恶灵说成是撒母耳。跟招魂术上可以看到的一样,这时恶灵通过灵媒,即交鬼妇人的嘴说话。为什么搅扰我反映希伯来人的迷信思想人死后在阴间休息的。即,圣徒就会到乐园去得安慰,享安息,不信者要到地狱去受苦(路16:19-31),任何人也不会只到阴间休息。甚窘急:是“处于巨大灾难”的意思。

28:16-19 宣布对扫罗的审判:所谓撒母耳的信息。寻找神认为可憎的存在的(申18:10)交鬼妇人等,对极度堕落的扫罗宣布了审判。在假先知巴兰的时候,神藉巴兰的口与巴兰的意愿相反祝福了以色列(民23:11,12,25,26)。

28:19 与我在一处:意即“在死人中间”。

28:20 挺身在地:扫罗把出现在自己面前的恶灵误以为真撒母耳的灵,作为尊敬的表示屈身伏于地(14节)。结果得不到自己所期待的解决方法,反而从恶灵听到灭亡的预言(16-19节)。他大大失望,挺身在地。这是远离神,随心所欲行事的堕落者扫罗悲惨结局(31:1-6)。现在扫罗落到了靠恶势力的帮助才可以延长生命的悲惨的处境,他成了一个毫无希望的存在(弗2:1-3)。

28:23 丢弃神恩典的扫罗,自暴自弃的状态。实际上他是那种自以为强大,遇到患难才明白自己不足的愚蠢的人(箴24:10)。我们应该,时常认识到自己的软弱,越遇到困难越牢固地信靠神,从而克服任何困难(箴24:16;林后12:10)。

祷读:《撒母耳记上》第 29 章

《撒母耳记上》第 29 章

29:1-11 大卫不参加基比亚战役:本文记述B.C.1011发动的基比亚战役。计划此次战役的非利士王因非常信任大卫,想让大卫参加战斗。大卫落到不管自己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必然承受叛徒之名的窘境。尽管大卫离弃神的旨意当上了外邦人的大臣,但神并没有放弃他、立他为以色列的领袖,神作工使大卫处在进退两难状态不能参加战斗。通过上述事实我们可以学到:①尽管人必定犯错,但神依旧成就自己旨意(太26:14-29);②他不仅决不会抛弃自己所拣选的人(即使处在犯罪的状况下),还会预备一条路让我们可以躲避(林前10;13)。

29:1 本节描述了非利士和以色列两军的安营情况,内容与28:1,2,4相连接。从这一点上看28章和本章都以非利士侵略以色列的事件为背景。不同点只是前章以扫罗为中心叙述,本章则以大卫为中心记载(28:1-7),同时非利士人:①为了消除多次的失败而蒙受的耻辱(14:12-22;17:41-54;19:8) ;②为了实现对巴勒斯坦的支配,发动了这场战争。但扫罗带领下的以色列因追击大卫事件而消耗太多兵力,与非利士人相比差距悬殊。非利士军队的规模足以使扫罗恐惧得发颤(28:5),由于扫罗的不信,所有以色列军队的士气极其低落,因此战争虽未开始,却已定成败局。象这样,没有与神建立正确的关系的人,只有绝望、死亡和失败(申28:25,66,67)。

29:2 非利士人的长官:与3-5节的“非利士的首领”相同的表现形式。“长官” 也用来指非利士的最高领导者“首领”(6:4,16,18;书13:3;士3:3;16:3)。

29:3-5 非利士首领的会议:非利士首领会议的场面。当时非利士有五个首领,其中一名为代表非利士联邦体制的王(6:4,16;书13:3;士3:3),但这个王不拥有绝对的王权,需按照首领们在会议中所决定的事项行事,不能不顾首领们的建议而按己意行使统治权(6:1-16)。亚吉作为迦特的首领,也是拥有上述有限王权的非利士王。非利士的首领们强烈抗议大卫参战(4节),驳回亚吉王的意思,退回大卫是由于非利士的上述独特的统治体制。但大卫之所以不能参加基比亚战役的终极原因还是因为引导他的神大能的作为(申29:29;太10:29-31)。

29:3 我未曾见他有过错:表现出居住外邦社会的大卫如何生活的章节。虽然在外邦人之地避难是个错误(27:1),但大卫过着警醒的生活,不愧为信神的人。这个事实向我们基督徒启示如下圣经生活的原则:①信徒不论处在什么地方,要以自己正直而真实的生活成为世上的光和盐(太5:13-16),对那些不信神并乖僻的上司,信徒也应如同侍奉神一样真实地侍奉他们(彼前2:18)。象这样,用实践生活侍奉神的人,才是拥有真正信心的人(雅2:26),才是蒙神和人称许的人(14:18)。

29:4 首领……发怒:首领们不能忘记从前与以色列人在密抹战斗时(13:5),虽有很多以色列人投降,后来又回过头来抵抗他们的(14:21)刻骨铭心的经历。他主人:指扫罗王。非利士的首领们是绝对不能摆脱他们对大卫的怀疑。

29:6 永生的耶和华:这句话并不反映亚吉对耶和华的信仰,只是为了强调自己话语的真实性而借用了以色列人的立约形式而已。

29:9 神的使者:指“天使”,表明亚吉对大卫的尊敬之心。

29:10 你主人的仆人表明大卫的随从(23:13)原来是属于扫罗王(22:2)。尤其有必要注意他们当中有相当数量的勇士是玛拿西支派的人(代上12:19-22)。

祷读:《撒母耳记上》第 30 章

《撒母耳记上》第 30 章

30:1 第三日,指大卫在亚弗“离开亚吉后的第三日”。这时,洗革拉城已被亚玛力人掠夺。南地:指犹大南部的尼哥(Negeb)(27:10)。

30:2-3 亚玛力人掳走妇女和儿童,却没有杀他们因为:①他们没有武器,因没有战斗能力而没有抵抗。②可以使他们作为奴隶。③但最重要不能忽略的神强有力的眷顾、保护。如果没有神的干预,亚玛力人也许为报复曾被大卫所遭受的灾难(27:8,9)而造成流血事件。这里我们也能看到神保护自己所拣选的人,周密地推进救赎事工的进程(代上28:9;诗44:21)。

30:6 大卫的跟随者们要用石头打死大卫的原因是,因为他们认为灾难的责任全在于大卫。即他们认为发生灾难是因为:①大卫惹动了掠夺成性的亚玛力人的怒气(27:8);②因与非利士王亚吉联合(27:11,12)而导致。这时大卫没有自己说服百姓,反而将一切交托给神,而战胜了危机。依靠耶和华 的人遇到困难时不依赖环境和人,而信靠所有现象背后的神。神向那些单单依靠自己的人提供超越人想象的力量和安慰(诗50:15;赛40:31)。

30:7-8 这节经文的重点在于表明大卫的信心。大卫的信仰出发点在于与神的对话和交通。他通过大祭司的以弗得与神作属灵的交通,结果这个行为成了胜利的关键。象这样信徒能时常持守有福的义路的关键是凡事与神交通,按照神的旨意生活(罗12:1,2;弗5:17)。

30:9-10 描述了大卫作为领导者:①大卫动用自己的全部兵力,动用全部的600名兵力参加追击战(9节),表明大卫智慧地控制住了部下们反叛(6节)。当他们喊“用石头打死他”,引起骚乱时,如果大卫查出主谋,严惩的话,肯定会因内部分裂影响追击亚玛力人的行动。但大卫并没有在意别人的责难,而抑制自己的感情,惟独“依靠耶和华他的 神,心里坚固。”(6节),力求依靠神的能力和智慧解决自己所面临的危机。带领团体时,按照神的旨意治理比靠人自己的力量和手段更有效。(王上12:12-15);②大卫允许疲乏的200名休息(10节)。他虽然明知追击的紧急性,但并没有强求疲乏的人勉强参加行军。大卫相信只要神与剩下的400名同在,肯定能发挥600名以上的力量(代下14:11,12)。大卫的信心证实了神的拯救不在于人的数目(14:6),最后大卫取得了大大的胜利(16-20节)。

30:11-15 大卫的人情:本文围绕患病的,已精疲力尽的埃及出身的奴隶展开,表明跟随大卫的集体彼此相爱的场面。这段经文给我们如下教训:①神的祝福临在接待客旅的人身上(来13:2;彼前4:9-11)。实际上,他们正在追击敌人的途中,没有时间照顾一个患病垂死的外邦奴隶(尤其在敌军手下服务的人)。但大卫一行不顾自己的损失,向这个陷入困境的人施怜悯,结果出乎意料地大卫一行因着这次施的怜悯反而更快、更正确地袭击了亚玛力人,取得了胜利。象这样,如果我们在繁忙的日常生活当中努力向困苦人行善(何10:12;罗12:17;提前2:10),因神的帮助能够拥有比只顾沉迷于自己的时候更成功的人生(诗112:9;箴11:17;14:31林后5:10);②藐视没有利用价值的人生命的领袖的日子并不长久。亚玛力的头目们尽情剥削之后,以患病为借口,丢弃埃及的奴隶而离去了(13节)。象这样亚玛力人不珍惜生命的行为,导致自取灭亡(17节);③神拣选软弱的,使强壮的羞愧(林前1:27)。患病、被遗弃的软弱的仆役,看起来被无比强大的亚玛力人打得落花流水(17节)。靠着神的能力和眷顾能发出改变世界的极大的威力(提前1:12-16)。

30:14 我们……火烧了:27:10中大卫曾向亚吉王撒过的谎,现在变为现实。信徒的一句非出于信仰的话语将带来如此可怕的结果。

30:16 散在:描述亚玛力享受宴席而无秩序地散布在各处的景况。

30:17 骑骆驼逃脱的四百人:推测他们是负责管理家畜的人。因为他们可能为了给掠夺的家畜喂食物和饮水而分散在宴席周围,因此才能幸免于难。

30:20 这是大卫的掠物:在不久前还要用石头打死他的人们(6节),现在高声赞扬他。可见人善变的本质。因此不依靠人,转而依靠永远不变的信实的神的人,才能把人生引向成功(诗146:3-5;赛2:22)。

30:22 恶人和匪类:可能是6节中扇善良的人要“打死他”的人。

30:25 大卫定此为……律例:类似的情形也记录在民31:27中,摩西制定与米甸人打仗时,掳掠的战利品的一半给参加战斗的“精兵”,一半归于 留在阵营里的“全会众”的规定。

30:26-30 大卫把从亚玛力人那里虏获的战利品送给犹大的各位长老,力图接触以后将他推荐为王的犹大人(撒下2:1-4)。他这么作的目的是,为了向那些在大卫遭到扫罗追击时,曾帮助自己的人们表示感谢,为了告诉人们他虽然流亡在非利士地(29:3),但依然没有改变对以色列人的忠心。

祷读:《撒母耳记上》第 31 章

《撒母耳记上》第 31 章

31:1 非利士人与以色列人争战:重新连接、记述28:1,4和29:1中谈论的非利士人和以色列人的战争。在这里“争战”的希伯来原文的过去进行时态来指“当时正在战斗”(were fighting,KJV)。以色列人——被杀扑倒。 谈论基比亚战斗中以色列人惨败的事实,可见以色列的失败是沉重的。更加详细地谈论扫罗的死(3-5节)。在某种意义上扫罗的死,虽然是不可避免的(撒母耳预言的成就,13:14;15:26-29),但因扫罗导致整个以色列军队遭到惨败,无疑是一个悲剧。以色列战败的原因如下:兵力上的劣势,但这决不是战败的根本原因,因为以色列过去在兵力处于劣势时,靠着神的能力取得了胜利(14:15-23;17:41-49)。以色列与他们的首领扫罗一同不顺从、悖逆神(12:25;民17:10)是战败的根本原因。在这里我们可以学到信徒与神建立美好的关系并生活在神的话语中教训(哈2:4;罗1:17)。同时非利士军队到以色列领土中央的书念摆阵,表示当时以色列处于几乎无防备状态。(14:21,22,31)扫罗“惧怕,心中发颤”。因为力量的源泉神(诗18:1;腓4:13)不再成为他的后盾,因此扫罗不得不陷入恐怖之中。

31:2 在这里记叙了扫罗的三个儿子约拿单、亚比拿达、麦基舒亚(13:3;20:25)可能都在扫罗军队中担负要职。约拿单:①虽然是扫罗的儿子,但与嫉妒和肃清的化身扫罗明显不同(18:29),是懂得真正的爱和友情的人(18:1-4;20:17);②非常智慧而勇敢的军人(14:6-14);③具有良好的信仰品格的义人(19:1;20:30-42)。他与悖逆的扫罗一同战死的事实告诉我们如下教训:①父亲的邪恶的罪连累子孙受苦难 ;②义人的盼望和生命并不局限于这个世界而在于将来的真正、永恒的国度(箴14:32);③约拿单不离弃邪恶的父亲与他共患难的孝心可佳(出20:12;弗6:1;西3:20)。

31:3-4 万一拿兵器的人杀死扫罗, 扫罗就等于安乐死(euthanasia)。在这里使我们考虑到如何从基督教的伦理角度上看待自杀和安乐死的问题。①概念:首先自杀是指按照自己的意志,自己结束生命的行为。而且安乐死对那些在痛苦中死去的人,根据本人或保护者的要求使他能够在减轻痛苦的措施中死去的行为;②伦理性:部分极端的人文主义者 (humanist)认为自杀是人所拥有的不可放弃的特权。人们尽管对自杀本身采取否定的立场,但有时也以肯定对公共的利益和名誉自尽的行为或安乐死。对此圣经是如何讲呢?虽然没有直接的经句断定自杀是罪,但根据圣经整体的伦理观来看,自杀和安乐死绝对是犯罪行为。从圣经宣言的一切生命的所有权在于神的立场(创9:5,6;诗36:9)上看,自杀和安乐死,违反神主权的非法行为。 ③结论:在这个问题上信徒要特别留心的真理是“生活本身就是神赐给人的宝贵的礼物”,因此信徒应拥有把自己当作生命的守望者的心态,按照神的旨意生活,直到神所赋予的生命结束的那一刻,成为“若死,为主而死;若活着,为主而活”(徒20:24;罗14:8)的人。尤其圣徒的身体是耶稣基督流宝血所买来的神的产业(弗1:11;彼前1:19),因此不能再按照自己的意图主张自己的身体。

31:7-13 扫罗的葬礼:我们可以看到对待扫罗尸体的两种人:①非利士人(7-10节)他们割下扫罗的首级,脱下军装放在亚斯他录庙里,把无头尸钉在伯珊城的墙上。这样的事件可以说是对顽固悖逆神之人扫罗的审判。同时非利士人如此残忍地对把神当作王敬拜的以色列人,终究遭到了无法挽回的羞辱。神拒绝作离弃自己之人的保护者;②基列雅比的居民们(11-13节):他们把扫罗的尸体从伯珊城墙上取下来,举行葬礼后禁食七日。这是因为他们纪念过去扫罗向他们的施恩(11:1-11),作为报答他行这样的善事。受到别人的恩惠很重要,但记住这种恩惠报答的行为更为重要。因为感恩将成为带来更大恩惠的通道。

31:8 剥那被杀之人的衣服:不是对尸体的毁坏行为,而是为获得战利品的行为。对非利士人来说,没有一个掳物比这偶然发现的扫罗的尸体更有价值。

31:10 亚斯他录的庙:指迦南的 神殿。位于以色列和约旦峡谷的交叉点“伯珊”。同时这女神与叫“巴力”(Baal)的男神作为一对受敬拜,从古代迦南族的各个城邑和村庄中发现了这个痕迹。

31:13 扫罗生前喜欢坐在树阴下休息(14:2;22:6)。基列雅比的人可能是纪念他,把扫罗和他的三个儿子葬在当时在雅比繁茂的垂丝柳树下(他的身体已火化,但骨头被保存)。后来大卫把他们的葬地搬到扫罗家族墓地。

张保罗查经《士师记…

张保罗查经《士师记》导论(一)

2024年4月5日

约书亚死后,以色列人有好几百年在士师的管治下。这些士师出身各异,性格不同,但都是热爱自己的民族,对耶和华神有绝对信心的人。其中一个且为女性。听讼只占士师工作的一小部分,主要是领导以色列人作战,抵抗四邻异族的攻袭、抢掠和压迫,平息境内迦南人的骚乱。此时国境内仍有不少城邑还在迦南人手中,终士师时代,以色列人未能完全攻取。

这个旷野长大的游牧民族,在新得到的迦南土地上学稼穑,也学习战争;但也沾染到生活水准较高的迦南人崇尚物质的败坏风气,不只容纳拜偶像的人,自己也开始拜天象、偶像,道德空前堕落。初入迦南时的勇气与信心已不复见,反成为异民族欺压的对象。

本书作者将这一段时期大小十二位士师的英雄事迹和多彩多姿的真实爱国故事,编写成书,又将以色列人在迦南早期的生活片段附录书后,希望读者从这些血泪经历中学到一个灵性生活的功课:以色列人的屡次犯罪、受罚、悔改得到神拯救的过程,应让我们看见,社会也好,国家也好,兴旺求福之道在能遵守神的命令,依循祂的法则;否则必招来灾祸。这也正是《申命记》所反复晓谕的真理。本书记有最古老的诗歌、最具道德教训的寓言,和千古传诵的民族英雄参孙以身殉信仰的故事。

一、本书书名

本书因所记以色列人的领袖士师的事迹而得名。这些人在约书亚死后和大卫王朝建立前这段时期,曾拯救以色列人脱离外来压迫。“士师”为希伯来文shophetim的中译,在古代迦太基和乌加列的文化中,此字指民政官或行政首长。迦南文献则同时用此字指“审判官”或“君王”。《和合本》译名似取自周代官制中的“士师”。《周礼》〈秋官〉:“士师掌国之五禁之法,左右刑罚”,故为国家司法者。可见所取为审判官之义。圣经中的士师时代与君王时代不同。在古希伯来文化中,神就是他们的君王,通过士师来处理政务与军事。这种本来极富理想的制度,因以色列人屡屡背叛神,偏离祂的道路,以致多次陷全民于无政府状态中;添上各支派屡受外族侵犯,痛苦不堪。以色列人虽不喜欢君王体制,为取得统一团结,共抗外敌,始走向建立强大王朝之途以自保。士师的职责概括在2:16中:“耶和华兴起士师,士师就拯救他们脱离抢夺他们人的手”。士师因此是领导以色列人作战并拯救他们免受外来欺压的行政领袖。为民间断事并非他们的主要责任。

二、写作时期及本书作者

本书象旧约其他历史书卷,未载著者姓名。圣经学者对此颇多假设与推论。现代圣经学者中,有些人主张把摩西五经中最后一本的《申命记》列为历史书的第一本,依次为《约书亚记》、《士师记》,以迄《列王纪》上、下。理由是以色列为神选民的教义是以《申命记》作历史基础,建立了神权政治的体制与法例。在此宏观架构中,《约书亚记》所记述的是一个被拣选的民族怎样在应许美地迦南定居。《士师记》则讲述以色列人如何一再离弃神又得到宽赦,重回神的怀抱。《撒母耳记》上、下历述建立王朝的希望如何在大卫王手中逐渐实现。《列王纪》上、下则讲王朝在所罗门王时代盛极而衰的经过;后来虽有一二忠心的君王,以色列人终因背离正道招来重大刑罚,国破家亡。

历史书在这情形下得以圣史形式传诸后代,既不失其宝贵历史价值,又能裨益读者灵性生活。后世读者不仅看见神的圣手如何作用在人类历史发展上,也可从祂对选民不变的大爱中,认识到神如何为“新以色列民”,也就是全球相信祂的人,所作的更美好的预备(来8:6-13)。

圣经学者对本书作者始终无法确定。传统认为是撒母耳。从已有的证据中,只可假定本书或为撒母耳同时代的人所写。撒母耳可能参加过材料的搜集,而先知拿单和迦得也参与过编辑的工作。

至于写作时期,须由好几个因素来决定。最重要的是士师时期究竟有多长。

若将2-16章所记年代加起来,士师时代达410年。但《王上》6:1说,从以色列人出埃及起到所罗门王建殿止一共480年。相对之下,士师时代决无410年之长。再根据历史资料,以色列人进迦南在主前十四世纪末与十三世纪初,而大卫王朝则开始于主前1000年,其间总共约四百年。这种年代上的出入可从《士师记》用40这个整数或其分数(例如20)与倍数(例如80)来记事有关。既然都是虚数,士师又有不少为同时代人物,且在同一时间外来攻击可能有数起,所记的只是一个或少数支派在某一时间内的事;年份因此必多重复。

一般看法,士师时代决不可能长过330年。11:26说以色列人住在希实本已有300年的话,可以佐证此点。

从这些内证可以推知,本书若非写于扫罗为王时,便是大卫作王的初期(主前1050至1000年)。不过,无论是作者或写作时期,迄无定论。此处所说只供读者参考。

三、历史背景

本书所记士师,尽管出身、性格与政策不同甚大,但所负使命则一,且都有一颗火热的爱民族之心,为神所拣选拯救其人民。书中所记六位大士师—俄陀聂、以笏、底波拉、基甸、耶弗他与参孙,都讲一件事,这就是以色列人背离耶和华,神将他们交在敌人手中;他们哀求神的怜悯,神差士师去拯救,然后有一段平静时刻。不久,以色列人故态复萌,又落在敌人手中。如此一而再,再而三,直到为他们设王,才有了较长时期的稳定。

在士师时代,与以色列人为敌的除了本地的迦南人,还有摩押人(以笏时期)、亚玛力人(耶弗他时期)、米甸人(基甸时期),和非利士人(参孙时期)。外敌来袭时,各支派多求自固吾圉,只偶尔联手抗敌(7:23)。底波拉作的诗(5章),即曾谴责那些袖手旁观不理他人死活的支派。诗中一字未提犹大与西缅。此二支派位于南部,与北方诸支派间隔有迦南人的大城基色、基遍人的城邑,和耶路撒冷。这种与北方分隔的形势,可能是后来南北分裂的一个地理上的远因。他泊山与基顺河谷大战的胜利使以色列人取得耶斯列平原的控制权,成为以后北方“约瑟家”(狭义指以法莲和玛拿西在河西的半支派,广义作北方各支派的统称,看《约书亚记》16:1注)联盟的张本。不过,在士师时代,各支派都以耶和华为神,所有士师又都是敬畏神的人,且有设于示罗的会幕为敬拜中心,故各族虽无定于一尊的王,仍个别忍辱图存。但撒母耳时代全民受到关乎存亡的威胁,才有了一致对外的决心,王朝随之出现。

士师公忠体国,敬神爱人;常常受命于危难之际,挽狂澜于既倒。《希伯来书》称赞他们的成功乃信心所结果实(11:32-34;12:1),为今日基督徒的好榜样。本书一共记有大小十二位士师,表扬长处,也不隐藏短处。对底波拉、基甸和参孙有极戏剧场面的描写。参孙生平壮烈也悲惨。他背弃自己民族的信仰,落入非利士人手中,以致失明、服苦役。他的一生提醒我们:事主须有高度自制与忍耐。最后几章讲到因一女人而引发的以色列人的内斗,便雅悯支派几遭灭族。本书以“各人任意而行”一语结束,全民陷入无政府状态中。以色列民已进入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境。我归纳为:士师是王国建立前民族英雄时代,普遍规律就是:当以色列人悔改后顺服神时,神借着士师的手打击敌对势力,人民安居乐业,当以色列悖逆神,特别拜偶像时,神就借着外邦人的手管教以色列人,以色列就陷入苦难中。  

祷读:士师记 第 1 章 

《士师记》第1章

1:1 本书承接《约书亚记》24:29-33的记叙。约书亚虽然带领以色列人征服了迦南地,但没有消灭全部迦南人,剩下来的又逐渐强大起来。新一代的以色列人因此须设法征服当日未完全取得的土地。“求问耶和华”:可能由祭司使用放在决断胸牌里的乌陵和土明来寻求神谕。求问的圣所可能在约书亚设有总部的吉甲或中心圣所之所在地示罗,但吉甲的可能性较大(书14:6)。

1:3 西缅支派的土地在划给犹大支派的土地内(书19:1-9),都在南部。“拈阄所得之地”参《约书亚记》14:2;15:1-12。

1:6 砍断战俘手脚上的大拇指是古代近东一种残忍的刑罚,不只侮辱,也使之失去作战能力。这种刑罚用在亚多尼比色身上,可能还寓有废除其王的神圣地位之意。从前亚伦承接祭司圣职,须把血抹在右耳垂和右手与右脚大拇指上。

1:7 迦南地由许多小城邦组成,每城都设有王。“七十”是个概数,有“众多”之意(参9:5耶路巴力的七十个儿子;王下10:7王的七十个儿子)。“桌子底下拾取”:把人当狗,极尽侮辱能事。

1:8 耶路撒冷在犹大与便雅悯边界上,位于便雅悯支派属地境内。犹大帮助便雅悯攻打耶路撒冷,并未完全取得此城;要到大卫时代,才完全占领(撒下5:6-10)。

1:9 “山地”为希伯仑以北属犹大支派土地,海拔逾一千公尺。“南地”又叫尼革,为南部干燥草原。“高原”应译为“低原”,指犹大西南山坡地带。

1:12 迦勒的事可看《民数记》14:6-9及《约书亚记》14:6-15。古时女儿为父亲的财产,可以赐给有战功的人。

1:16 基尼人是摩西岳父何巴的后裔,与以色列人一同进入迦南,住在南地的旷野中。希伯来传统说他们的远祖为土八该隐,因为基尼人以打造各样铜铁利器为业(创4:22),此时在希伯仑东南的亚拉得开矿冶铜。他们熟悉旷野情况,又能制造利器,为以色列人在新土上作战,建立国家所不可少的帮手。

1:17 何珥玛在《民数记》21:1-3说是亚拉得的别称,义为“毁灭”,因亚拉得王和北上的以色列人在旷野战争失败,后者将亚拉得城尽毁而得名。本节所记洗法被毁亦取名何珥玛,则洗法可能就是亚拉得。事实上,洗法为“瞭望台”之意,本属通用名词。

1:18 从本节至36节,为各支派攻取分得的土地的综合记述。

迦萨、亚实基伦和以革伦是非利士人在地中海东岸的大城。迦萨在南,靠近埃及。犹大人所取得的只是山地,沿海平原土地仍在非利士人手中(19节)。到参孙时代,非利士人开始强大,成为大患。

1:19 迦南人在物质文明发展上可能比以色列人还进步,作战而用上“铁车”(可能是一种用铁作轴和用铁皮包轮的木制战车),便是一个证明。遇到这种强敌,而又在信仰上一再退让,例如与迦南人缔约,容许其拜偶像的风俗存在,而本身又不能持守所信,反在道德上败坏,便给了四周的异族坐大的机会,无力把他们赶走。而亚摩利人且逼得但人后来要向北迁徙。

1:22 “约瑟家”指以法莲和河西玛拿西两个支派。

1:23 伯特利在以法莲和便雅悯二支派地业的分界处。伯特利原名路斯,但《约书亚记》16:2有“从伯特利到路斯”一语,说明并非同一地方的名字。路斯或为伯特利城的一个敬拜所在。考古学家发现此城有主前十三世纪被毁遗迹,或为此次战事的结果。

1:26 “赫人之地”在亚述人记录中,包括巴勒斯坦和叙利亚(比较书1:4),范围甚广,此处所说“路斯”的位置无法确定。

1:27 这些城邑都在耶斯列平原,五城形成迦南地北边从东到西保卫中央平原的防御据点,此时或象当年亚摩利人五王联盟(书10章)一样,共抗以军。

1:28 “作苦工”亦作“强迫劳动”,是一种征调轮流服苦役的制度,既说“及至以色列强盛了”,当指后来发生的事。这一带的迦南人到大卫时代才出现有组织的服苦役,故本节或为编者所加注脚。

1:29 基色在近海平原上,位于从海港约帕到耶路撒冷的大道中间,是个重要的城邑,属以法莲支派。后来所罗门藉埃及法老的兵力才完全控制其地。

本节说“迦南人仍住在基色”,证明本书写于所罗门王以前。

1:31 这几座城位于迦密山以北海旁平原,后来成为腓尼基的重要海港(比较撒下5:11;王上5:1-12),这七城也可能结成联盟,以色列的亚设支派只得局居加利利山地。

1:34-35 约书亚曾击败亚摩利人。新一代的但人来攻取分得之地,亚摩利人不但可以力抗,且逼得但人北迁。

从但人参孙与非利士人间的冲突看,压迫以色列人的当为非利士人。等到但人向北迁徙,才遭遇亚摩利人的阻挡。

1:36 此处的西拉不是以东的首邑,而是死海西南通往亚拉伯的一个关口,铜矿藏量甚丰。“亚克拉滨”义为“蝎子”,为以色列所得迦南地南边的土地(。亚摩利人的境界包括从亚拉伯沙漠到别是巴东南草原。

祷读:士师记第2章 

《士师记》第2章

2:1 “波金”的意思是“垂泪者”,可能就是伯特利附近的亚伦巴古(义为“垂泪的橡树”,是以撒的妻子利百加葬她奶母的地方;创35:8)。神的使者在以色列宗教圣地伯特利附近举哀的地方痛斥以民未能坚守诺言,去努力取得分配给他们的土地,只有听凭他们落在敌人的手中(3节)。此事或发生在士师时代初期,摩押人攻打耶利哥和吉甲的时候,在以笏领便雅悯和以法莲人救亡之前。

吉甲是以色列人入迦南早期的总部所在。“耶和华的使者”通常指神差派代祂说话的人,例如先知,也可以是天使。

2:2 与迦南地的居民立约,等于容忍当地的偶像神祇,沾染道德上不洁的风俗,是一种毁弃与神已立之约的行为。

2:6 从本节到3:6为本书“引言”的下半,是《约书亚记》24:28-31的继续。我们可以说,士师时代的历史从此处开始:先述说约书亚同时代的人如何忠信(9节),与新一代的不忠不义对照(10节),11-19节为此作了解释。从3:7到16:31详细记叙以民在迦南地如何离弃正道,受到压迫,向神哀求又得到拯救循环不已的史事。

2:11 “巴力”是迦南人所拜的掌管生育和自然的男神的称号,义为“主”,以石柱为像。迦南人相信此神借雨(赐生命给土壤)、闪电(它的剑和矛)、雷(它的声音)显现,力能控制自然秩序。“巴力”若用复数“诸巴力”则泛指一般假神,有“别神”的意思。

2:13 “亚斯他录”是迦南人所拜的“赐子观音”,为男神巴力的配偶,以木柱为像。亚斯他录又有亚舍拉等别的名字。圣经中巴力与亚斯他录常常并称。拜这些神祇的仪式渗入污秽的淫行,有时且以儿童为祭,拜亚斯他录的仪式尤其淫秽。以色列人的道德与信仰受到污染,后来也跟着当地人拜天象和偶像,陷在大罪中,家破国亡(参王下17:7-23)。

2:16 士师在此时期与祭司、先知、长老等同负领导责任,主要为领导人民作战,拯救脱离敌人的压迫;在某种程度上担当君王的行政角色;不过其影响力只在一代或一个地区。本书记有大小士师各六人。大士师为俄陀聂、以笏、底波拉、基甸、耶弗他与参孙;小士师为珊迦(3:31)、陀拉(10:1)、睚珥(10:3)、以比赞(12:8)、以伦(12:11)、押顿(12:13)。

2:17 “行了邪淫”是说以色列人背弃耶和华去拜偶像,如同有夫之妇背夫别恋,败德淫贱。

2:21 神留下若干迦南族不予消灭,用以考验以色列人的信心。

祷读:士师记第3章 

《士师记》第3章

3:1 根据2:20-23及3:1-4,可以知道迦南人没有完全被灭的一些原因:1,以色列人没有听从神的吩咐,把迦南人一一消灭(2:1-3);2,神借此给新一代学习战争的机会,好对付在武器与战术上都占优势的敌人;3,考验以民对神的信心。4,让本地人继续生存,使广大土地有人居住、耕种,不致成为野兽世界。5,神给人悔改得救的机会,但以色列人反用此机会与拜偶像的迦南人混居并婚娶,且拜他们的假神(5-6节)。杂婚为害之大可从所罗门王学教训(王上11:1-8)。

3:3 非利士的五个首领就是迦萨、亚实突、亚实基伦、迦特、以革伦五城的王(书13:3)。这五城都在地中海东岸,为非利士人的要邑,在分给犹大与但支派的地业内(书15:11,45-47;19:43)。

巴力黑们山很可能就是北方的黑门山(看代上5:23),哈马口在黑门山以北叙利亚境内,都在北部。

3:8 米所波大米(今译美索不达米亚)远在幼发拉底河东岸。“古珊利萨田”有“双料邪恶的古珊”之意。亚伯拉罕时代,米所波大米王已侵略迦南地(看创14章)。

3:9 俄陀聂是迦勒的弟弟的儿子,也是他的女婿(参书15:13-19),是士师时代第一位士师。他是基尼洗族人(书14:6)。

3:10 神的灵降在人的身上,要人得到能力去完成所委派的特殊任务。这灵也降在基甸(6:34)、耶弗他(11:29)、参孙(14:6)、大卫(撒上16:13)、亚玛撒(代上12:18)等人身上。到新约时代,信主的人都有圣灵住在他们里面(约14:17;罗8:9),但工作的方式与旧约时代不同(参徒1:4-5;弗5:18)。

3:12 摩押人为亚伯拉罕侄儿罗得的后裔(创19:37)。

3:15 以笏是便雅悯人,和以色列的第一位君王扫罗都属基拉族(创46:21;比较撒下16:5),是个勇士,也有机智,单手刺杀了摩押王。他是个左利,可以把剑藏在右腿衣服中,不易引起他人疑心。

3:16 “一肘”通常为45公分。此处所用“肘”字原文与一般不同,在旧约中只用过这一次,比标准肘要短些。以笏所用为“两刃的剑”,即两边都开口的剑。其他士师也各有独特的武器,例如珊迦用赶牛的棍(31节),基甸和他的人用瓶和火把(7:20),参孙用驴腮骨(15:15)。以色列平民也运用各种工具杀敌,其中雅亿用帐篷的木钉(4:22),妇人用磨石(9:53),众人用树枝火攻等都是。

3:31 珊迦作士师时,迦南人的势力甚盛(参5:6)。以色列人痛苦不堪。珊迦所用的“赶牛的棍子”是一种可作武器用的农具,长约3公尺,一头装有金属的尖头;磨利后,可作矛使用。珊迦一名不是以色列人的姓氏,可能不是以色列人。

“亚拿的儿子”在原文有“伯亚拿地之人”的意思,但其地不详。也可能珊迦来自拜战争女神亚拿(巴力的姐妹)的家庭;“亚拿之子”或为勇士的称号,可能做过埃及雇佣兵的军官。本书没有明说他是士师,但从“他也救了以色列人”一语和底波拉的诗中提到他的名字(5:6),推想他当为士师。

祷读:士师记第4章 

《士师记》第4章

4:1 本章和5章所记是女士师底波拉和巴拉的战功,以及以色列人的敌人西西拉死于一个叫做雅亿的女子之手的事。本章用散文体裁,5章用的是诗歌体。

一直不能团结对付北方强敌的以色列民,终于在底波拉的号召下,采取了一次联合行动(虽然只有六个支派参加)。他们面对的敌人不是那些志在洗劫后便远飏的外族,而是住在他们为业的北方土地上的迦南人,企图用兵恢复旧日势力。

4:2 夏琐在米伦湖西边,位于拿弗他利支派境内(书19:36)。“耶宾”当为王室的称呼,不是王的名字。约书亚时代曾杀死过一位夏琐王耶宾(比较书11:1-5)。西西拉打算夺回原由耶宾统治的土地。

4:3 耶宾王有铁车900辆,每辆若由两匹马来拉,须马1800匹。这个数字或为当时各城联合出兵的战车总数;因在所罗门王全盛时代,战车也只有1400辆(王上10:26)。

4:4 底波拉一名有“蜜蜂”(寻求甜美生活)之意。她的先知的能力和在以色列民中听讼作判断的声望,让她能感动象巴拉这样的领袖组织军队来保卫领土。5章的歌中称她为“以色列的母”。她的丈夫叫拉比多,与巴拉一名都有“闪电”的意思,有的解经家据此认为二者乃同一人。6节记有巴拉的父亲的名字,但记拉比多时未提父亲,可见并非一人。

底波拉是圣经旧约继米利暗之后的第二位女先知(参出15:20),又是士师。其他女先知有户勒大(王下22:14)、挪亚底(尼6:14)、亚拿(路2:36)等;但底波拉是唯一的一位女士师。

4:5 拉玛和伯特利都在便雅悯支派的地业上(书18:20,22)。这里说的“以法莲山地”是介乎拉玛和伯特利之间圣树所在,是山脉,不是支派的名字。

4:6 《撒上》12:11记有四位拯救以民的士师,其中一人为比但,可能就是此处的巴拉(希伯来文作比但)。拿弗他利的基底斯或为夏琐西北不远处的城镇,受到夏琐王的压迫。他泊山在耶斯列平原上,是西布伦和以萨迦二支派交界处的一座高山,海拔600公尺(书19:22),在战场东北面。此处只提到西布伦和拿弗他利两个支派,但在5:13-18一共提到六个参加战争支派的名字。有的解经家认为,实际参加基顺河战役的只有西布伦和拿弗他利(5:18),13-18节所记为一次各支派勇士聚集的大会,共证合一。虽参加的只有六个支派,但未出席的四个也记下了名字。

4:9 底波拉说的“一个妇人”,就是希百的妻子雅亿(见17节)。巴拉胆怯,对神无信心,要求底波拉偕往。战士的勇敢还不若妇人,受到女先知的轻责。

4:10 基顺河之役在北方进行,以军主力来自西布伦和拿弗他利二支派。

4:11 此为4:17-22所记史事的伏笔。基尼族是自摩西时代便和以色列结盟的何巴的后裔,住在南地加低斯巴尼亚附近。希百是这族的人,自南方移居到北方,住在拿弗他利的基底斯附近。此人与西西拉将军必甚熟稔,可能就是他把以军的备战情况告诉西西拉的(参17节)。

4:15 西西拉全军溃乱的原因,参看5:21-22。暴雨骤至,基顺河泛滥,冲没平原上的西西拉全军;车马深陷泥中,西西拉只能只身逃出。这次战役,以军以寡敌众得获全胜,殊出西西拉意外。以军扎营他泊山间,虽然易守难攻,但决战在耶斯列平原,有利战车战马奔驰;与步兵作战,占尽上风。但亲率以色列军队作战的耶和华神,“星宿从天上争战,从其轨道攻击”(5:20),将绝对有利西西拉的战场变成他全军的葬身之地。大自然听命宇宙主宰,神左右人类历史发展,史不绝书,这不过其中一项。

4:18 古代中东女子居住的帐棚,除了丈夫和父亲,其他男子均不得入内。希百既与夏琐王“和好”,其妻子雅亿的帐篷本为西西拉极理想的避难处,谁知却死在这妇人的一枚帐篷木钉下。雅亿可能不同意其夫背弃家族和以色列原有盟约,果敢地站在以民一边,手刃强敌。

4:23 西西拉一死,耶宾王的威胁解除。神藉两个勇敢的女人—底波拉和雅亿之手,完成了以色列的勇士们没有信心去完成的任务。

祷读:士师记第5章 

《士师记》第5章

5:1 本章所记的诗歌为底波拉或她的同时代的人所作(7节中的“我底波拉”亦作“你底波拉”。“作以色列的母”一语更适于出自第三者之口)。这是圣经所载一首最古老的叙事诗歌,讲的是4章所述战争的前因后果,也有未见前章的插曲,例如责备若干支派袖手旁观,指出战争胜利由于河水泛滥,以及西西拉之母仍在窗口盼子归回等。

5:4 神拯救以色列人脱离强敌,急风骤雨,河水泛滥,令诗歌作者想起当年神在西奈山显大能,雷轰、闪电、密云,领以民出旷野。 

5:6 “大道”指当时商旅行走的道路。迦南人把守要道,又四出掳掠,大道不安全,百姓须绕小道而行。“官长停职”中的“官长”亦作“勇士”,以色列人中的勇士,心惊胆战,都不见了。此语也可解作“乡村十室九空”,因为居民都逃到有城墙的地方去躲避。

5:8 以色列人离弃神,敬拜异教的假神(“新神”),是灾难的主因。不见“藤牌枪矛”:在迦南人的压迫下,以民可能不准藏有武器。

5:10 “骑白驴的”当指社会中有地位的人(参10:4;12:14所记小士师的家人)。“行路的”指普通人。“坐绣花毯子的”意义难定,或指坐在堂上审判人的。

5:11 “在远离弓箭响声打水之处”,原文意义难定,有的译为“打水之处歌唱者的歌声”,有的译为“打水饮羊时彼此唱和的女子”。大概是说以色列人的领袖和人民,听到民间对神大能的歌唱,传扬耶和华公义的作为,应欢欣鼓舞。《和合本》的译文着重战争已过,歌唱和平之意。

5:12 诗歌作者愿底波拉和巴拉兴起,唱胜利之歌,带着战俘作凯旋游行。

5:13 以色列各支派的勇士响应号召,聚集备战。参加的有以法莲、便雅悯、玛吉(当为住在约旦河东西两岸的玛拿西支派,参书13:29-31;申3:15)。还有14节所记的西布伦、15节记的以萨迦和18节记的拿弗他利。这六支派是直接受到西西拉压迫的。这里也提到流便(15-16节)、河东的迦得(17节;参书13:25,“基列人”),还有沿海的但和亚设(17节),责备他们只知自固吾圉,不出兵援应。南部的犹大和西缅一字未提,可能因为在南部,中间隔有迦南人的基色和基遍人的城邑,而本身又受到非利士人的威胁,鞭长莫及,自顾不暇。至于只负祭祀责任的利未人,因无作战义务,诗中也未见其名。

5:19 本节至22节是西西拉在基顺河的平原上兵败的描写。“米吉多”是个古战场,位于耶斯列平原北面,地势易守难攻,是士师时代以色列人未能攻取的重要防城之一(书17:11;士1:27)。后来所罗门王取得其城,建有大规模的养马场,增添军备,以固北边防守力量。历史上有名的埃及法老杜得模西士三世(约主前1500年)与叙利亚的战争,即在此进行。由于此城是耶斯列平原通往沙仑平原的要津,乃兵家必争之地。圣经上所记战役以此为战场的有:1,底波拉得胜西西拉(10-24节);2,基甸打败米甸人(6:33;比较7:1-25);3,扫罗战败(撒上31:1及比较29:1);4,约西亚王与法老尼哥战败被杀(王下23:28-30;代下35:20-24)。

有的解经家相信,《启示录》预言的末日“哈米吉多顿大战”的战场就在这里。我去过这里,平原一望无际。希伯来文“哈米吉多顿”的意思就是“米吉多山”。他纳也是一个设防城,约书亚曾打败其王(书12:21),但未攻得其地;现仍可见此城废墟。

5:23 米罗斯为基顺河畔一城。西西拉的军队溃败时,此城的人本可乘胜杀敌,却作壁上观。

5:24 雅亿不属以色列支派(1:16;4:11,17),却信守基尼人与以色列祖先的盟约,帮助杀敌,受到祝福。

5:28 “以色列之母”底波拉胜利凯旋,西西拉之母凭窗守待,儿子却永不归来。诗人所歌颂的胜利,虽为以民带来和平,但非常短暂,不久百姓故态复萌,落入米甸人手中。

祷读:士师记第6章 

《士师记》第6章

6:1 米甸人原属亚伯拉罕后裔(创25:2),住在以东地之南和阿卡巴湾北面一带,为游牧民族, 再次重复堕落、惩罚、救赎的恶性循环。虽然只有7年,却痛苦万分。

6:2 在山中……建造营寨:使人看到米甸人残酷频繁的掠夺。摩西时代,以色列按照耶和华的命令,征伐米甸人并使他们臣服(民31:7)。6:3 每逢撒种之后:巴勒斯坦地区,整个夏天(4-9月)几乎都不下雨。到10月,雷鸣大雨,滋润因夏季干燥变得坚硬的土地。

6:6 呼求耶和华:丧失信仰也就失去独立;若想重新恢复独立,只有再次恢复信仰。依靠耶和华是争取与恢复独立的道路,这是既适于个人,也适于家庭或国家的真理。以色列百姓陷入悲惨困境,才认识到自己的过犯,才会悔改、重新信靠神的全能膀臂。“呼求耶和华”意味向神彻底悔改,祈求神施行拯救。

6:10 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神应许摩西“我要以你们为我的百姓,我也要作你们的神”(出6:7)。只要坚信耶和华的应许,积极跟随他,他们就是祭司的国度(出19:6),是神可贵的产业(出6:7)。

6:11 正在酒醡那里打麦子: 基甸将要蒙召作以色列的伟大救赎者,此时却躲在暗处打麦子,使人想到:①当时,以色列百姓似乎受到非常严重的压迫。他们本可在院子或宽广的野地,用马或牛打麦子,基甸却躲避米甸人的眼目,躲在酒醡那里打麦子;②基甸打麦子的行为,暗示将要成就的大事。

6:12 大能的勇士啊,耶和华与你同在:面对个人与民族的暗淡现实,基甸已失去抱负。却听到耶和华与他同在的惊人宣告。但基甸只看到眼前的光景,反而质问神(13节)。

6:13 软弱的圣徒及信仰年限颇长的圣徒都会存有这种疑问。当人目睹罪恶势力猖狂,信实之人则陷入困境,就可能认为跟随至纯的真理极其愚拙、鲁莽。但神却废掉人类的奸诈,看重默默无声的顺从之人。

6:15 我有何能拯救以色列人呢:诚实地承认自己的无能,是获得神伟大恩典、能力的前提。只有正视自己的腐败、软弱,认识到在神里面的坚定异象和具体计划,才能成为建设伟大天国的生力军。

6:17 求你给我一个证据,使我知道与我说话的就是主:神应许基甸将轻松击败威震以色列全地的米甸军队。在人看来,这是极为荒唐的事情。基甸意识到惟有耶和华神能完成此番伟业,就向神祈求证据。

6:18 将礼物带来供在你面前:?“礼物”的希伯来语意为“素祭”。基甸带来的礼物,是款待贵客的食物(创18:8)。基甸似乎要看对方如何处理这礼物,从而把握其身份。耶和华的使者看出基甸的心理,用最恰当的方法彰显神的能力。

6:22 “耶和华的使者”,即是“耶和华”。如同往以马忤斯去的两个门徒,没有认出走在他们身旁的就是耶稣,待后来“眼睛明亮”,才明白一切(路24:13-32)。

6:24 耶和华沙龙:意为“耶和华赐平安”。耶和华安慰恐惧战兢的基甸“放心”(23节),原文“沙龙”即“平安”之意。基甸所筑之坛是与神和好、救恩之坛。“平安”作为神宝贵的恩典,贯穿整本圣经。

6:30 圣经记载,坚守耶和华信仰和公义的先知,受到各种逼迫。当时,巴力是迦南地的主要偶像,迦南人认为巴力是掌管富足和丰产的农神。 因此,在拜偶像的人看来,基甸拆毁巴力之坛,直接威胁他们的生存。

6:31 城里的人对基甸拆毁巴力之坛极其愤怒,要求基甸的父亲约阿施处死基甸。约阿施不仅没有斥责儿子,反而为基甸辩护。约阿施向城里的人指出分辨真神和偶像、真理和谬误的方法。真神会降下惩罚,偶像却不能。真理诚然会证明自己。

6:32 “耶路巴力”意为“对抗巴力”。此名含有讽刺意味,基甸拆毁了巴力,巴力却未能惩罚基甸。可见巴力是虚构的产物、虚妄的偶像。

6:34 希伯来语“降”意为“使之穿衣”,神的灵使基甸无法抗拒,好像被穿上衣服或被沉重的盔甲所覆盖。在信仰生活中,被抓住比抓住更重要。不是我们抓住神,而应该让神抓住我们。新约时代,圣灵保惠师内住在承认基督的所有圣徒里面(约15:26)。

6:35 最先聚集跟随基甸的人,是他的家族“亚比以谢族”。此外玛拿西、亚设、西布伦、拿弗他利等支派也积极响应。他们最先成为选拔对象,因为靠近仇敌入侵的领域。在巴拉之战,西布伦和拿弗他利支派也曾冒死冲锋陷阵(5:18),而亚设支派采取袖手旁观的态度(5:17)。如今欣然响应基甸的呼吁。

6:36-40 基甸向神寻求证据,不是不信的表现。神启示和确定自己的旨意(12,16,23节),基甸也遵行旨意,冒死拆毁偶像。而面对米甸大军,他的心似乎变得有些软弱,他希望能够再一次变得刚强。但他并没有自始至终确信神的应许,也没有义无反顾地顺从神,这也体现出他人性的软弱。为了使用极为平凡的人,神存心忍耐、加以锤炼。

祷读:士师记第7章 

《士师记》第7章

7:1-8 基甸共招募三万二千名兵丁(3节),与米甸军队(8:10)相比,数目相差甚远。尽管如此,神还是命令他减少兵丁人数。目的:①使他们认识到拯救只在乎耶和华;②选拔有信心的精兵。神选拔的三百名勇士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对战斗毫不畏惧(3节)。虽然人数处于劣势,但对神的信仰及民族的使命,使他们无所畏惧、刚强壮胆。第二,他们彻底做好应战准备(6,7节)。虽然是少数,但明确的目标、齐心协力的凝聚,必然会得到伟大的成就。

7:2 以色列人向我夸大:神兴起基甸拯救以色列,不仅仅局限于除去外邦的压迫。神的主要目的是使以色列百姓觉醒、恢复与神的关系。为此,神把人数减到最低限,使以色列百姓谦卑地仰望他,认识到拯救并不在于人数,乃在乎耶和华的能力(撒上14:6)。

7:3 凡惧怕……离开:以色列的战争就是耶和华的战争。不是数量之战,乃是信心之战。人依赖数目,神却要求信心。神的圣战无须二万士兵,三百名已绰绰有余。其实,一人足矣。神藉着爱子耶稣一人拯救世界万民。

7:6 用于捧着舔水的:基甸到了哈律泉小溪边。三百人用手捧着水舔,其余人跪下喝水。前者行动敏捷,后者做事犹豫缓慢。在信仰生活中,有些人敏捷,有些人拖沓。遵行主的诫命,圣徒应当迅速不迟缓(诗119:60)。

7:9-23 基甸的三百勇士颠覆了寡不敌众的常例,取得胜利。得胜的原因 :①神的权能与他们同在。单凭人的英勇无法率领三百勇士击败无数仇敌。决战前夕,神特别看顾基甸(9-14节),坚固他的信心。战斗过程中,神掌管事态,使仇敌陷入决定性的毁灭(22节);②基甸的卓越战略。基甸避开鲁莽的正面交锋,利用夜间突袭(19节)、围剿(20节),使仇敌互相残杀;③跟随基甸的精兵遵守命令、有条不紊地行动,使战争按计划顺利进行。他们以基甸为中心,紧紧凝聚在一起。

7:10 假若基甸的三百勇士立即夜袭,也能取胜(9节)。但神并没有责备意志消沉的基甸,反而给他第二次选择的机会。可见,神并不要求工人盲目顺从,而先使软弱者变刚强,然后再体贴入微地帮助他们甘心委身。

7:12 骆驼无数:米甸人将骆驼作为侵略兵器。骆驼的机动性较强,战斗中可以发挥相当大的作用,其雄姿也足以压住对方。这是第一次在战争中使用骆驼作武器,使以色列恐惧万分。

7:13-14 梦是生理现象,随意解梦非常荒谬(传5:7)。但特殊情况下,神也会通过梦启示自己的旨意(民12:6;伯7:14;耶23:28)。基甸和普拉悄悄进入敌营,听见两名士兵正在谈梦。如果基甸听后,随己意解释(14节),就无法知道是否带给基甸确信。如果梦果真启示神的旨意,神就会自己解释。当基甸等人潜入敌营,神藉着敌军之口讲述解释那梦,使他除去所有的疑惑。“大麦饼”象征谨小慎微的农民以色列(以色列的生活并不只是农作),“帐幕”象征游牧民米甸。

7:16-18 基甸军的主要武器是角、瓶、火把、喊声。①角声使敌兵误以为千军万马攻打他们。使人联想到最后审判之时,天使所要吹响的角声(启8:2);②瓶内可藏火把,打碎的声音酷似在砍杀敌军;③夜间一起点燃火把,使人感到军队规模极大。基甸也可能计划突袭时,烧毁敌军帐棚;④KJV将基甸的喊声译为“耶和华和基甸的刀啊”,共同译本译为“雅魏万岁!基甸万岁!”。他们的喊声使仇敌恐惧,鼓舞基甸军队。

7:19 三更:晚上10点到2点之间。

7:21 各站各的地方:基甸的勇士并未开始围剿,只在敌军四围手持火把站着吹角、喊叫。如同耶利哥城因以色列百姓的喊声、角声倒塌,米甸的军心开始消化,最终魂飞魄散、逃之夭夭。总之,以色列的胜利在于从耶和华口中出来的利剑(启19:21)。

7:22 全营的人用刀互相击杀:不义和谬误必会自取灭亡,没有必要动手击败它。圣徒所当作的只是发出真理的光,高呼胜利凯歌。

7:23 解散的以色列军队,听到米甸人逃跑的消息,与基甸的勇士一起追杀敌军。解散以色列军队是神的命令,不能成为抱怨基甸的因素。

7:24-25 基甸带领的军队,要追杀米甸的主力部队。为了预先切断敌军的退路,阻止他们的散兵越过约但河逃亡,基甸请以法莲支派援助。以法莲人欣然接受,争先占领了渡口。“渡口”在中译为“河流”(waters),指约但河某一水浅地段。正如他们所料,惊惶失措的米甸人逃到渡口,就被以法莲人歼灭。甚至那些已经渡河而逃的残余分子也遭到追杀。大规模追杀战始于本章结尾,下一章结束。

7:25 俄立:指乌鸦,西伊伯:指豺狼。后被称为“俄立磐石”的“磐石”(赛10:26),源于俄立被以法莲人杀害的事件。

祷读:士师记第8章 

《士师记》第8章

8:1 以法莲支派是约瑟儿子以法莲的后裔。约书亚分配迦南土地的时候,以法莲得着中部山区,是最好的土地。士师时代,中心圣所所在地的示罗(书18:1)、宗教圣地伯特利,和神与以民立约的示剑(书24:1),都在以法莲支派的业地上,可说得天独厚。这支派遂成为住在以色列北部和中部各支派的领袖。

基甸属玛拿西支派,以法莲人显然不服其领导,借词捣乱,幸基甸智慧地处理,一场内争得以化解。以法莲后来在另一次战役中又以同样理由仗势威胁士师耶弗他,招来大祸(看12章)。以法莲支派好大喜功的性格,也是日后以色列国分裂的一个远因。

8:2 基甸属玛拿西支派的亚比以谢族(6:11)。他这话的意思是说,表面上看,以法莲人好象只是拾取收获后剩下的葡萄,事实上没有他们,这场战争取不到这么大的胜利,因此居功最伟。3节已为这比方作了解释。回答柔和,的确可以使怒消退。

8:5 疏割在迦得支派境内,位于约旦河东,雅博河之北。

8:6 疏割人要确知基甸已擒获米甸人的首领,才肯出来帮助。他们害怕米甸人报复,不信以色列人能打败米甸人,始终未允供给粮食。西巴和撒慕拿当为米甸族的另外两个首领。

8:8 毗努伊勒在疏割以东约六公里,是宗教圣地,雅各曾在此与神的使者摔跤。

8:14 主前1200年,早已用字母当作书写工具,甚易学习。此少年因此能把全体首领的名字写出。

8:18 “他泊山所杀的人”可能讲的是一次未记录的战役,发生在此之前。

8:20-21 身为首领死在连刀都不敢拔的童子手上,是一种耻辱(参撒上17:43),因此央求基甸下手。“月牙圈”是一种用以避邪的饰物。米甸二王可能把这种饰物戴在骆驼颈上当作护身符来避灾挡难。

8:22-23 以色列人切望建立王朝(参撒上8:5),打算拥立民族英雄基甸为王,但为基甸所拒。他的一个庶出的儿子后来却自立为王(9章)。

8:24 以实玛利人应照广义用法,指一般商旅.

8:26 “一千七百舍客勒”重约18公斤至34公斤,因当时的舍客勒有轻重两种标准。

8:27 “以弗得”本为大祭司圣衣的一部分,华美高贵,上有胸牌的宝石和寻求神旨意的乌陵与土明(出28:30)。经过许多年后,以弗得的制造可能已有改变。以色列人把它当作一件单独的物件使用,且当作偶像来拜。

8:33 “巴力比利土”是迦南人所拜的神,其庙宇设在示剑。“巴力”是“主”的意思,“巴力比利土”是“立约的主”。

祷读:士师记第9章 

《士师记》第9章

9:1 亚比米勒虽未居士师之列,在本书却占有整章的篇幅。一个带有一半迦南血统的人,靠示剑城迦南人的支持,用巴力庙里的钱雇用匪徒,建成一支私人的军队,把同父异母的七十个兄弟杀戮示众,自立为王,用武力强迫以色列人接受他的统治;不过势力范围不广,为时只有三年。他攻打示剑附近的提备斯城时,一个女人从城楼抛下磨石,把他打死,结束了这个枭雄的短短一生。这就是亚比米勒的故事。其自私自利、玩弄权术、不忠不义,与基甸的诚信和尊耶和华为主,成强烈对比。

9:2 亚比米勒带有一半住在示剑的迦南人的血统,所以说他是示剑人的骨肉。他这话的意思是说,为了当地的利益,由亲骨肉来统治当然好过外面人。示剑人在这基础上归向了他(3节)。

9:4 这些匪徒是用钱雇来的亡命之徒,替出钱雇他们的人打天下。亚比米勒的从众所贪的是金钱利益,与士师的跟随者自发自愿不同。

9:5 俄弗拉在玛拿西境内,基甸葬于此,他的家人也住在这里。亚比米勒从示剑北上,到父家把亲兄弟都杀了。有的解经家认为这是亚比米勒自立为王的人祭,以代祭牲。磐石可能中空,盛住人血不染土地,因古人相信被杀者会从地里呼求伸冤(参创4:10-12)。后来亚比米勒拆毁示剑城,杀死居民,撒盐其上(45节),虽有使之永毁不得再起之意;恐怕也是流血太多,须用盐来中和。

9:6 亚比米勒王朝的范围很小,只在示剑城及其附廓(米罗〔21节〕、亚鲁玛〔41节〕、提备斯〔50节〕)。“米罗”的意思是“填满”,指人工建成的土丘。米罗或为巴力比利土庙所在,因此庙废墟所在乃人工填筑。至于巴力比利土庙的卫所可能就是米罗,建筑巨大,可作卫城用。46节说,示剑楼的人听见城里的居民被杀,遂躲入巴力比利土庙的卫所中,可证二者的关系。

9:7 基甸众子中得逃性命的只有约坦一人。8-15节所记的寓言,借动植物来说话,寓教训于生动故事中。此种文学形式早见于埃及和米所波大米的文化中,希伯来人应用也广。“站在基利心山顶上”是强调约坦对亚比米勒王朝的抨击的重要性,希望大家都听到。他说话的地方可能是山旁能俯瞰示剑城的小丘。

9:8-15 约坦的寓言的中心意思是说:能结果子的树,心满意足,专心生产,没有时间精力寻求名利;只有荆棘,不但不能结果子,且常常妨碍他树的生长,引起山火,才厚颜无耻,为一己的利益,威胁众树拥之为王。这种无德无能,全无责任心的人,只有自取败亡;投在它荫下的,也只有自取灭亡。9节和13节中的“神”,或作“诸神”。

9:16 约坦的咒诅分两部分,16-19节是第一部分,责备示剑人的忘恩负义,在亚比米勒下面决得不到欢乐。20节是第二部分,警告示剑人必蒙其害;但若觉悟,也有力量消灭他。

9:23 “恶魔”亦可译作“邪灵”。希伯来人用“灵”来表示人的一种态度或倾向,这里的邪灵当为双方互不信任,互相攻讦之灵。亚比米勒以诡诈待人,昔日种下恶种,现在自食其果。

9:25 示剑城为南北商旅必经之地,但山路险巇,匪徒可以藏身其间,打劫来往旅客。亚比米勒很可能向商旅征收过境税,以保护其安全为交换。这本是示剑人的收益,乃设埋伏、劫旅客、作报复。

9:27 “神的庙”:巴力比利土庙(4节)。

9:37 “从高处下来”亦作“住世界中间”(参结38:12),可指示剑东面的小山,也可能指示剑东面那个东、西、南、北道路的交叉点。“米恶尼尼橡树”亦作“神谕树”,可能即示剑附近的摩利橡树(创12:6)。

9:45 撒盐是一种仪式,象征此城永远荒废;因盐有保存的作用。此城后来由叛国自立的耶罗波安王重建(王上12:25)。

9:50 亚比米勒攻取提备斯,终于葬身其地。圣经未说明攻取此城的原因。可能示剑已毁,希望取得具有同样商业与战略价值的提备斯城来代替。

9:51 “楼”为附建于城墙上的方形堡,也可以是这里所说的独立建筑,是迦南人设防城中的特有堡垒。

9:54 古时作战,将军有随从代拿矛和盾,“拿兵器的少年”当指此。亚比米勒已重伤,死在妇人手上是战士的耻辱,故叫随从了决他(比较8:20)。

祷读:士师记第10章 

《士师记》第10章

10:1-18 结束了亚比米勒的故事,本章开始讲述新的故事。勾勒出11:1-12:7耶弗他足迹的背景。简要论到陀拉和睚珥两个士师(1-5节),再次回到以色列悖逆的历史。当以色列离弃神,事奉各种外邦偶像,耶和华使他们遭受非利士和亚扪人扰害欺压(7节)。于是,以色列再次悔改认罪。然而,这一次神非常严厉,表明不再救他们(13节)。为了成就对人类的永恒计划,神特意拣选以色列。以色列的历史不断重现人故意不认识神的罪性(罗1:28)。

10:1-5 亚比米勒死后,继位治理以色列的两位士师,使以色列享受了四十五年的和平。作者省略了救赎史不太重要的事件。提到陀拉从仇敌手中拯救以色列,没有指明谁是仇敌(1节)。睚珥是拥有巨富和权势的士师(4节)。

10:1 “普瓦”和“陀拉”是以萨迦两个儿子之名(创46:13;民26:23;代上7:1)。以色列人常常给子女取列祖的名字。

10:3 “基列”指约但东部地区的领土,或居住在那里的人。以色列人战胜西宏后,将此地分给流便、迦得及玛拿西半个支派(民21章)。圣经所说的“基列人”,通常指属于玛拿西支派的基列后裔(民26:29)。

10:6 又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本文揭露他们拜偶像的事实。历史告诉以色列,偶像崇拜必招致外邦人的欺压,这一深刻教训,依然没能阻止他们重蹈覆辙。每逢遭遇患难,以色列对神的信仰就会复苏;进入和平时期,信仰之火就会熄灭。因为他们平日不注重与神的深入相交,不追求属灵成长,只关注一时的安逸、利益。当时拜偶像的狂热程度,超过过去任何时期。

10:7 交在……手中:表明神亲自介入历史,施行审判、降下刑罚。

10:10 我们……去事奉诸巴力:未能全然委身,只关注一时悔改,只会引发恶性循环。

10:11-12 出现在本文的各民族,请参照约书亚记绪论“迦南诸民族”。

10:13 我不再救你们了:不能按字面意思理解。圣经记载,当百姓听到警告,心服口服,果断改革,神就因他们的困苦而担忧(16节)。这句话表明神在强烈警告完全沉浸偶像崇拜的以色列民(来6:4-6),表现神充满怜悯、无微不至的介入。

10:15 任凭你随意待我们吧:以色列百姓放下骄傲,完全屈服于神公义的审判。他们甘心接受神所降的刑罚,单单诉诸于神的怜悯。只有否定自己,把一切交托给神,才会有这种态度(箴16:3;太16:24)。

虽是亡羊补牢,以色列百姓的行为却是后人效法的典范。他们罪孽滔天,听到神要剪除的警告,没有自暴自弃,而是俯伏在神面前,迫切悔改(创32:22-28;太7:7)。若要作主的贵重器皿,基督徒首先倒空心中的各样罪恶与顽梗(太5:3),才能被圣灵带领(罗8:14),散发基督的馨香之气(林后2:15)。降服在基督面前,并非一次性的行为,乃是通过每天的每件事(林前15:31)。

10:16 耶和华……心中担忧:希伯来语为“担忧”,意为“心急如焚”或“无法忍受”。神不会冷眼旁观以色列的悲剧。神的惩罚终究出于爱,目的在于拯救自己的百姓(来12:6)。

10:17-18 亚扪人和以色列人相互对峙,即将开战。18年来(8节),亚扪人想通过蹂躏以色列地,掠夺农产品,或威逼以色列进贡。神兴起一个人,使他对抗亚扪人,是神对以色列迫切祷告和悔改的应允。耶弗他蒙召与以笏、巴拉、基甸等有所不同,藉着极其平凡的方式进行。面对危机,基列的众首领召开会议,决定设立逃到陀伯的耶弗他为领袖。耶弗他接受了这一决定,条件是以色列要保障他的权威 (11:9)。神介入了整个过程(11:9,29)。

祷读:士师记第11章 

《士师记》第11章

11:2 耶弗他因母亲是妓女(可能不是以色列人),所以受歧视,被逐出家门,且剥夺了承受产业的权利。他逃到陀伯,成了一群匪徒的首领(3节)。

11:3 陀伯地在基列拉末东北约24公里,位于以色列国境外,与亚扪的北界遥遥相对。陀伯人后来与亚扪人联手对抗大卫王(撒下10:6-8)。

耶弗他作士师,其势力范围可能只限于以色列东北部和约旦河东地区。

11:13-23 亚扪人说基列地属于他们;耶弗他根据历史,说明此地原属亚摩利人(19-23节)。以色列人从未侵犯过亚扪人和摩押人的土地。参《申命记》2:16-25。

11:25 摩押王巴勒当年曾召“先知”巴兰咒诅以色列民,其诡计失败(民22-24章)。

11:26 此处所记“三百年”,可为士师时代决无410年之久的一个内证。

11:31 耶弗他所许的愿有好些解释,最合理的应该是:最先出来迎接我的,如果是人,我愿将他归给耶和华;如果是牲畜,就献为燔祭。许愿在以色列人中是很普通的事,不过一旦许了,便必须遵守,不得后悔。我一生中所发誓和许的愿,几乎都给自己带来损害和辖制。

11:34-35 军队作战凯旋归来,妇女依俗载歌载舞相迎。耶弗他只此一女,女儿若死,家族后继无人,因此愁苦,心里作难。

11:37 在以色列人社会中,女子嫁不出去或婚后无子,都是耻事。

11:39 依照摩西律法,神禁止以色列人献人祭,因此耶弗他不可能杀女儿为祭。献人祭之风到以色列国后期,沾染异教风俗后,才在国内出现。耶弗他可能只是要女儿终身不嫁,永为处女。

37-39节所强调的是这女子的不婚而非死亡,故有“好哀哭我终为处女”,“终身没有亲近男子”的话。此事教训人不可轻易起誓,耶稣且说:“什么誓都不可以起”。

11:40 圣经以后没有再提到这个规矩,大概只行于基列地。

祷读:士师记第12章 

《士师记》第12章

12:1-7 前章记载士师耶弗他,从亚扪人手中拯救以色列。本章则描述战争后以色列内部出现纷争,最终导致自相残杀。悲剧的起源是以法莲支派,他们也曾挑衅过基甸(8:1,2)。然而,这次有些过分,或许耶弗他认为有必要好好惩治他们。本文教训:①耶弗他及手下冒着性命危险孤军奋战,终于获胜。本当携手共战之际,以法莲支派采取冷眼旁观的态度;如今却厚颜无耻地抢夺他人冠冕。若真心希望共同体发展,所有成员就当同甘共苦,甚至牺牲自己(罗12:15;西1:24);②以法莲支派出于优越意识,无视基列人耶弗他,就像耶稣生于拿撒勒,倍受蔑视(约1:46)。但神看人的内心,不看外表(撒上16:7;弗6:9);③人奸诈的本性,使其因嫉妒除掉配得荣耀的人,耶稣基督因此惨遭杀害(太27:18)。

12:1 我们必用火烧你和你的房屋:暴露了当时以法莲支派的堕落程度。他们结伴远行,好像远征仇敌,恐吓威逼耶弗他。

12:3 耶弗他“拼命前去攻击”亚扪人,取得了胜利。他指出取胜的原因是神的帮助。这与以法莲人无劳而荣的态度,形成鲜明对比。如同第一次面对亚扪人(11:12-28),耶弗他首先试图说服对方。倘若以法莲人省察、悔改,就可以避免手足相残。人被欲望控制,通常会失去理智,被冲动驱使,陷入不可挽回的困境(雅1:15)。

12:4 你们基列人在以法莲和玛拿西中间:侮辱的言词,足以激怒基列人。为了诽谤基列人,以法莲人任意捏造与事实完全不符的事情。因为:(1)基列人是玛拿西支派的一个分支,是基列的后裔(民26:29);(2)他们不是从以法莲支派逃亡的人。

12:5 非常具有讽刺意味,以法莲人诽谤基列人是“逃亡的人”,自己却作了“逃走的人”。他们曾因自己属于以法莲支派而自豪,如今却说自己“不是”以法莲人。所谓“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太7:2)。渡口: 能蹚过的水浅之处。约但河从加利利海流入死海,平均宽度约27m,深1-3m,通常无须桥或船,可从渡口过去。渡口是非常重要的战略要点(3:28 ;7:24)。

12:6 为了搜索以法莲人,看守渡口的基列人,辨别不同的发音方法。以法莲人习惯把“示”发成“西”,不能正确发出“示播列”(小溪),而是发成“西播列”(重担)。据说,约但河东的人通常会发“西”音,河西的人发“示”音。那时以法莲人被杀的有四万二千人:本节只提及约但河边的大屠杀,但浴血之战似乎进行了相当长的时间。出埃及时进行的第一次人口调查,以法莲支派的男丁是四万零五百名(民1:33),第二次人口调查,减少到三万二千五百名(民26:37)。看来,当时死去的人几乎是以法莲全体男丁。

12:7 耶弗他……葬在:叙述形式与其他士师(Minor Judges)生平相似:士师的统治期限、死亡、埋葬地等。

12:8-15 耶弗他时代似充斥着各样争斗:异母兄弟之间、与亚扪人之间、信仰和迷信之间、同胞之间。如今,风暴过去了,以色列地进入和平安宁时期。既没有外敌的入侵,也没有内部的分裂,和睦的家庭生活代替军事对峙和血腥战争(14节)。神通过士师看顾百姓,百姓似乎也忠诚事奉神。但没有外界的压力,持续的和平很容易瓦解属灵的警醒,使人陷入宴乐和放荡的生活。下章就如实见证此点(13:1)。圣徒要铭记这历史教训,在所有环境中警醒不怠(太24:42;彼前5:8)。

12:8 耶弗他以后:耶弗他死后,出现以比赞、以伦、押顿等士师。小士师的交替均以“之后”开始(11,13节)。他们的故事均从属耶弗他的故事。如同陀拉和睚珥的故事,从属亚比米勒(10:1-5)。伯利恒人以比赞:无法确定是犹大支派的伯利恒,还是西布伦支派的伯利恒(书19:15)。犹太历史学家约瑟夫(Josephus)主张,以比赞的出生地是犹大支派的伯利恒。据此,有学者认为以比赞是大卫的祖先,甚至猜测他与路得记中的波阿斯是同一人。但这观点并无说服力。因为:①本章所有士师,都活动在北以色列境界,除了俄陀聂,其他士师都在那个地区活动;②提及犹大伯利恒,习惯称为“犹大的伯利恒”或“伯利恒以法莲”,不会单叫“伯利恒”。

12:9 有三十个儿子,三十个女儿:与耶弗他相反,以比赞是有福之人,有三十个儿子和三十个女儿。古代社会,子女数目象征财富和权势。由此可推测以比赞享受着极富裕的生活。嫁出去了:除KJV,其他大部分英译本都译为“其他支派”(outside his clan)。本节希伯来文意为“外面”、“往外”,并未指具体地点。不能断言以比赞使子女与外邦人结婚。犹太父亲对儿子的责任:①教导读律法书;②教一门手艺;③找到妻子。

12:11-12 以比赞死后,以伦作士师。在所有士师的记录中,以伦的最简单,只提及名字、出身、埋葬地和统治期。

12:13 押顿:没有详细说明押顿的一生,70名子孙各自骑驴驹,表明他极其富裕。他的统治期(8年)平安无事,似乎没有发生特殊事件。

祷读:士师记第13章 

《士师记》第13章

13:1 自本章到16章都是讲一个独来独往的士师但人参孙的英勇故事。他没有随从,也不带兵器,更不调兵遣将列阵作战,只凭一己神力杀敌。死时杀的敌人比生时还要多。

非利士人这时已成以色列人的大患,参孙是士师中第一位正面与此强敌对抗的人。虽然在母腹中已献给神,母亲为了他,在怀孕期中也不得饮酒,不得吃不洁的食物(4,14节),可是这位民族英雄一生沉溺于女色中不能自拔,甚至连自己力量的秘密也不惜告诉不断害他的女人(16:17),以致双目被挖,终在非利士人欢乐的庆典里,推倒神庙木柱,与在场的人同葬断垣残壁中。

参孙悲剧式的一生为以色列人的好写照。一个为神拣选的民族,不能长保圣洁,陷入拜异族偶像的邪淫中,最后也走上灭亡之路。

非利士人不属闪族。巴勒斯坦地的非利士人住在西南沿地中海平原,可能从爱琴海的迦斐托(今克里特岛)迁来(摩9:7),现代学者相信,他们最早居于地中海与黑海间的小亚细亚,因饥馑而于主前十三世纪南迁。主前1200年代,埃及王兰塞三世(RamesesШ)提到过一些为患沿海的民族,包括非利士人。在此以前,巴勒斯坦已住有少数非利士人(创21:32-34)。

非利士人懂冶金术,从事铁矿业。战争有赖兵器,而冶铁为制作兵器所不可少,何况其地谷物丰富,又宜畜牧,且有海上贸易之便。这也许是非利士人在巴勒斯坦比他人强盛的一个原因。

以色列人从士师到大卫王,一直受到非利士人的压迫。非利士地包括五个城邦:迦萨、亚实基伦、亚实突、以革伦和迦特。

非利士人扩展其势力的时候,沿海的亚摩利人被迫向内陆迁移,因而促使但支派大举北迁(1:34-36)。以色列人所受非利士人的压制到大卫王时才告解除(撒下5:17-25)。主前七世纪,非利士人为亚述人征服。

13:2 琐拉是介于但支派与犹大支派业地间的一个城邑,先分给犹大(书15:33),后来又给了但。

女子不育,但因神的恩佑而怀孕生子的事,圣经屡有记载,例如撒拉(创11:30)、利百加(创25:21)、哈拿(撒上1:2),和以利沙伯(路1:7)。

13:4 奉献给神用的人,在母腹中便须圣洁;做母亲要象她的孩子一样,不可喝酒,不可吃不洁之物。比较《耶利米书》1:5;《以赛亚书》49:1。神的使者且重申此要求(13节)。

13:5 “拿细耳”是分别出来的意思。《民数记》6章记有“拿细耳人之愿”,规定一个人可以许愿离俗一个时期。参孙则是终身作拿细耳人,且非自己许愿(7节),当为一种特别身份的拿细耳人。

参孙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手,只是一件大任务的“起首”,以后还得由别人去继续。非利士人之患经历撒母耳、扫罗,直到大卫作王时才完全消除(撒下8:1)。

13:17-18 在希伯来文化中,一个名字代表人之外,还表明他的本体。耶和华的使者说,“我名是奇妙的”,亦可译为“我名非人能明白”。他没有说出名字,因他所代表的神的完美全备,非任何语言文字可以说明,可以限制。人只能从神奇妙超绝的工作中,见到祂的全智与全能(罗1:20)。

13:24 参孙一名希伯来文有“光明”或“太阳”的意思,似乎表示他将为神在一片昏暗纷乱中建立秩序。他的事业确曾如日中天,但后来磨坊受苦,以身殉职,又如西山日落。他出生地琐拉的伯麦大城,义为“太阳之家”,取名参孙也可能与此有关。

参孙为人放荡,不守规律,一生未带一兵一卒,却杀了非利士人难数(16:30),到死时付上自己的生命来成就使命。

13:25 玛哈尼但的意思是“但之营”,可能是但族人迁移时的临时居地(参18:12)。琐拉(参孙出生地)和以实陶二地相隔不过两公里。参孙一生大部分活动都在他出生地附近(比较14:19;16:1)。

祷读:士师记第14章 

《士师记》第14章

14:1 亭拿在参孙的家乡琐拉西南约6公里,位于伯士麦西的梭烈谷中(16:4)。其地住有非利士人,可见非利士人已渗入以色列人的地方居住(4节)。以色列人不可以和外族通婚,参孙的父母听到他要娶外族女子为妻,当然十分不悦。

14:3 以色列人用“未受割礼的”名字来称呼非利士人,含有鄙视的意思,因为他们不是与神立约之民。

14:4 不是说神的旨意要参孙娶非利士人的女子为妻。他既作了这个选择,神就藉他的坏行为来成就神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辖制。神容许约瑟的哥哥卖他到埃及为奴,预备他后来拯救全家(创45:4-5);也可让犹太人把耶稣钉十字架来完成祂救赎的计划。依神的旨意决不会宽恕参孙犯罪的行为,去娶异族女人,亲近妓女,与大利拉同居。

14:5 古时迦南南部山区常有狮子出没。亭拿所在的梭烈谷,沿河一带盛产葡萄。

14:6 参孙力足撕裂狮子,道德的力量却不足自拔于女色,且完全不理拿细耳人的神圣盟誓。

14:8 巴勒斯坦夏天酷热,狮子的尸体很快晒干,又给苍蝇吃剩骨架,蜜蜂可在里头营巢造蜜。

14:9 起誓做了拿细耳人的不可接触死尸,免玷不洁。参孙不但从死狮身上取蜜,而且边吃边走,还给父母吃,完全不理洁与不洁的规例。他不敢道出真相,可见心中还存善念。他后来承认神才是他力量的来源。

14:10 摆设筵席七日(12,17节),参孙一定随众饮酒,违背拿细耳人的规例。作拿细耳人的三条禁例:不沾死尸、不喝酒、不剃头发,参孙只遵守了最后一条。

14:11 婚筵在女子家中举行,妻子也留在父家,可能为当时流行的一种“夫访式”婚娶,不是以色列人的风俗。

14:12 古代中东一带,宴会中流行猜谜。“里衣”是贴肉的衣服,用细软布料缝制。“衣裳”为穿在外面的礼服。当日普通人家只能制备一套这样的衣服。对参孙来说,三十套里外衣是一笔可观的奖金。

14:18 母牛犊是未生育过的小母牛,通常不用来耕田。以色列男子喜用母牛、母鹿等来称呼自己的爱人和妻子。参孙指责他们利用他的妻子套取谜底,有同用不应耕田的小母牛来耕田,非常不公平。

14:19 亚实基伦为地中海旁一个重要的非利士人城邑,距亭拿约40公里,来回须走两天。参孙故意选择一个较远的地方夺取衣服,也许是避免非利士人向他的家人报仇(比较15:6)。

14:20 “朋友”指婚礼的伴郎。按风俗,七天婚筵结束时,新郎才可完婚。参孙因忿怒弃妻而去,还未入洞房,女子的父亲以为这段婚姻已完结,把女儿给了其中一位伴郎,免得嫁出去的女儿没有丈夫,也无人供养。

祷读:士师记第15章 

士师记》第15章

15:1 过了些日子,到割麦子的时候:阳历五月,麦子已熟,收割后堆在一起。一旦着火,火势就会可怕的漫延。带着一只山羊羔去看他的妻:参孙带着贵重礼物探望岳父,出于对妻子的爱,参孙想对非利士人既往不咎。参孙的婚姻类似于上门女婿,此风俗流行古代近东地区,属母权制婚姻。有两种:①结婚后,丈夫一直住在妻子家;②丈夫定期去妻子家。

15:4 参孙去捉了三百只狐狸:希伯来语“狐狸”也指“狼”。狐狸一般不会群居,食物为昆虫、果实和小动物;狼是群居。本节狐狸似乎指狼。捕获三百只习惯独居的狐狸,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15:5 许多人质疑这一事件的真实性。但从常识出发,这种事有可能发生。三百只狐狸带着点燃的火把,疯狂逃窜。它们所到之处,倾刻间成为火海。它们急切寻找无火地带,使整个田地眨眼之间成为灰烬。

15:11 有三千犹大人……对参孙说:为了捆绑参孙,犹大动员了三千人,暗示参孙的力量之大,及他们对非利士人的恐惧。此事件,恐怕在整卷士师记也是最卑劣的。倘若犹大人用此宠大力量与非利士人对抗,或许是争取自由的机会。可惜,他们却使这力量沦为罪恶的工具。不肯积极追求神的旨意,势必积极抵抗神(太12:30)。

15:12 你们要向我起誓,应承你们自己不害死我:对犹大人的懦弱和邪恶,参孙感到失望和怀疑。但他的仇敌是非利士人,不是同胞。此事件或许会加剧参孙对仇敌的憎恨,因为正是他们使同胞变得如此卑劣。参孙象羊羔任由自己热爱的同胞捆绑,使人联想到耶稣基督的崇高之爱,他为救赎人类任由人苦待,如同被牵往宰杀之地的羊羔。

15:14-17 参孙用驴腮骨击败非利士人。参孙只身击败一千非利士人,用诗歌庆祝自己的胜利。①因着耶和华的灵,捆绑他的绳索脱落。这象征复活的耶稣,破除死亡的捆绑和辖制、败坏黑暗的权势(来2:14)。参孙靠神的帮助击败愚弄他的势力;②手持铁器的一千非利士人,与捡起驴腮骨孤军奋战的参孙,形成鲜明的对比。神拣选世上软弱的,使强壮的羞愧(林前1:27)。

15:15 仅用一节经文简述以一敌千的血腥屠杀。仇敌喜乐的欢呼声,倾刻间转变为痛苦的呼求。

15:16 希伯来语“腮骨”包含“成堆”之意。显示参孙卓越的文笔(14:14)。

15:18-19 勾勒出参孙人性化的一面。他虽然孤身击杀一千非利士人,却因口渴向神求助。可怕的干渴折磨着参孙,就如站在灼人的沙漠中央,神为他裂开泉源。神应允参孙为着神的荣耀和名誉要拯救自己的祷告。为着神的荣耀献上的祷告,今天也会常蒙应允。参孙的祷告指出以下事实:①首先,参孙回顾自己经历神权能的伟大救恩,承认自己的无能,祈求神的帮助。面临困境的圣徒必须采取这种态度(诗30:10;39:4);②他自称“仆人”,反映他欲救以色列的使命感。参孙渴望自己被神使用(罗6:13);③比起死亡,他更担忧亏欠神的荣耀。参孙曾凭借神的能力,击败“未受割礼的人”,倘若因口渴而死,神或许会成为仇敌的笑柄。参孙祈求神“为自己的名引导我走义路”(诗23:3)。

15:20 参孙曾被同胞彻底弃绝,却以“利希”之捷为契机,被同胞接纳为领袖。联想到耶稣基督——他是被匠人所弃的石头,却成为房角的头块石头(诗118:22)。当非利士人……时候:圣经没有按时间顺序严格排列历史资料,经常从救赎史的角度出发。士师记就是典型的例子,它以人物为中心,记录士师时代发生的事件,这些人的活动范围在以色列局部,时间上有些士师的活动是重叠的。推测参孙的活动年代并非易事。参孙的士师职分,主要与从非利士势力拯救以色列的事工有关。“当非利士人……时候”,指明参孙的活动年代。

祷读:士师记第16章 

士师记》第16章

16:1 迦萨为非利士人五个重要城邑之一,靠地中海岸,接近埃及地。参孙为何去迦萨未有说明。迦萨距他的家乡琐拉约60公里。非利士人希望等参孙精疲力竭,昏昏熟睡时下手。故说“等到天亮”(2节)。

16:3 希伯仑位于巴勒斯坦南部高地,距迦萨约60公里,二者间大半为山路。古时城门为木制,木上包铁,以防敌人火攻。把城门扛到犹大的主城希伯仑,或为给曾捆绑他以取悦非利士的犹大族人一个警告。

16:4 大利拉有“奉献”之意,所住的梭烈谷就在参孙家乡附近,这妇人可能是庙妓,奉献给了赐子女之神的迦南女子,非利士人须用银两来诱她。

16:5 “一千一百舍客勒银子”约为13公斤,可说是重赏。非利士首领指五城的王(参3:3注),每人都答允给这妇人一笔大钱,希望取得参孙力量的秘密,好捉住折磨他至死。这笔钱为米迦给利未人年金的110倍,毋怪对大利拉有如彼吸引力。 

16:17-21 参孙力量的源头不是头发。头发只是一个象征,他与神的内在关系才是力量的所在。参孙违反已起的誓,让一个女人把象征他自母腹就已献给神的头发剃掉,神离开了他,力气也离开了他。

迦萨是参孙曾大显威风的非利士人的大城(1-3节)。推磨是女奴的工作(参9:53;出11:5)。令参孙推磨,当为极大的羞辱。

16:23 大衮是农神。非利士人除了拜迦南人的神巴力等等外,还有自己的神大衮。

16:25-26 由一个童子牵着当年大勇士出来表演,这种“戏耍”极尽侮辱之能事。

16:27 非利士人的这所房子是座神庙,庙内中央有个表演场,四周环以看台,看台上有平顶盖,下面坐着权贵政要,平顶上也可站人。这种平台屋顶用巨大木柱上架横梁建成。木柱安置在石基上。参孙所站的“两柱之间”,或为建筑主柱。他站在那里,大家可以见到。

16:28 这是参孙一生发自内心深处、痛悔前非的祈祷。他一口气用了三个名字呼求神:“主”、“耶和华”、“神”。他已觉悟到力量的来源是神自己。他的祷告得到垂听,重获力量,能把木柱从石墩上推开,庙顶失去支持,倒塌下来。考古学家在此城发现的古庙遗址中,有一对相距极近的柱墩。

16:30 从14:19;15:8,15等节来看,参孙在此之前杀死非利士人逾千,故庙中死的起码有一千人。

16:31 参孙一生极富戏剧性。他的性格异乎常人,天使宣告他的出生(13:2-21),终生为拿细耳人(参民6章;士13:5),但因肉体的情欲玷污了拿细耳人分别为圣的身份。神召他为以色列人的士师,充满神力,但他不守本分,最后变成阶下囚。他最可贵的地方是对神的信心(来11:32)。最后痛悟前非,宁捐弃生命,也不叫神的名受到羞辱。

祷读:士师记第17章 

士师记》第17章

17:1-25 前文以士师为中心,描述士师时期以色列反复的犯罪、悔改,神怜悯兴起拯救,参孙的故事结束了士师的记录。本章开始采用不同的叙述模式,以贴近普通百姓日常生活的角度,反映当时宗教、社会的代表事件,刻画以色列百姓在立约之地迦南的堕落;利未人的堕落尤为突出。利未人被神分别为圣,领受最高尚的呼召(申10:8),如今竟然成为以色列的绊脚石。据推测,本文事件发生在士师时代初期(20:28)。赤裸裸地描述可憎的拜偶像和形式主义宗教(17,18章)、同性恋(19章)、手足相残(20章),这种事竟发生在立约百姓身上,令人难以置信,也为今天教会敲响警钟。

17:1-6 讲述米迦铸神像敬拜的背景和过程。以法莲山地距以色列政治、宗教中心示罗颇近。可见当时以色列百姓宗教混合非常严重。

17:2 一千一百舍客勒银子被人拿去,你因此咒诅:米迦母亲被盗的金额,与大利拉诱惑参孙所得的价银相等(16:5)。米迦应许每年给利未少年十舍客勒银子(10节),可知这是一笔巨款。米迦偷了母亲的巨款,却毫无悔改的念头,直到听见母亲的咒诅,才承认自己的罪过。圣经多次记录,神曾借着人说出祝福或咒诅的话,并且如实成就(创9:25-27;27:27-29;申27:12以下)。但不少人歪曲圣经祝福和咒诅的真正意义,赋予咒术意义。米迦或母亲可能就是这类人。

17:4 雕刻一个像,铸成一个像:米迦母亲造了两个神像。一个用木头雕刻,用银包裹;另一个用银子铸成。用木头雕刻的神像,一直留在但支派,蕴育出各种偶像崇拜(18:31)。本文未形容形状,推测形状如同亚伦在旷野造的金牛犊(出32章)。旧约时代,人们敬拜雕刻的偶像,现今很多人崇拜无形的偶像,如金钱、名誉、权力或运动。爱这些超过爱神就是拜偶像。

17:6 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17-19章出现三次(本节;18:1;19:1),包含对王政制度的肯定和否定:

①否定: 当时,以色列虽然没有政治领袖统率全民族,却拥有律法,立法者是耶和华神。这意味以色列的最终统治者是耶和华神,以色列应该顺服神的律法,并听从神的统治。这样,全民自然会凝聚一体,神也会时常保守。但以色列却不顺服神的律法,只想通过外邦的王政制度,解决当时的问题;

②肯定: 随着时间流逝,以色列人口俱增,各种问题也随之增多,的确迫切需要一位能代神施行统治的领袖。神很清楚,以色列不可能自发顺服神,凝聚在一起(来4:15)。因这些需求,神允许以色列建立王政制度。但正如神所担忧的,以色列王政史被许多过犯玷污。

17:7-13 米迦分派一个儿子作祭司(5节),但他知道这与律法相抵触(民8:19),因此一有机会马上立利未人作祭司。他对律法的认识很肤浅,误认为有了形式,就能解决问题。然而,这种可憎行为不仅是米迦一个人的问题。他背后有堕落的利未人,及默认的大众。利未人正在为生计,到处流离。这事暗示,人们无视有关利未人的律法(民18:21),结果导致许多利未人忘记自己特有的使命。

17:7 犹大族的利未人:利未人不可能属于犹大家族或支派。因利未人没有产业(书13:33),他住在犹大支派的地域。

17:10 每年给:米迦提议每年付年薪维持生计,使流浪的利未少年感到非常满足。事奉神的人,当以事奉本身为乐,不可贪爱报酬。神赋予的使命,不论报酬,应以喜乐的心顺从。利未少年是堕落的圣职人员,不关注自己的使命,而只关心酬劳。

17:12-13 从米迦歪曲的信仰,可看出迷信敬拜耶和华的典型:①把制造的偶像当作耶和华敬拜,祭司却默认并参与;②随心所欲设立祭司。祭司不是人立的职分;③误认只要设立祭司,神的祝福就会藉着祭司浇灌,这与祭司的人格无关。米迦是宗教混合主义者,既相信耶和华又拜偶像。

祷读:士师记第18章 

士师记》第18章

18:1-31 本章记录但支派无法忍受亚摩利和非利士人的压迫,迁移到北部(1:34)。他们的行为源于不信神的应许 — 把迦南地赐给他们为业,这种不信最终导致随己意拜偶像的愚昧罪行。从中可以得到宝贵教训。每位圣徒都担负着各自的使命,不可因现实的痛苦逃避、无视。真信仰的价值在于:在逆境和矛盾面前,勇于克服,不轻易退后(腓3:10;西1:24)。

18:1 没有……得地为业:约书亚在世时,但支派曾分得土地(书19:40-48)。后来反被亚摩利人驱逐,散居在其他支派的土地上,或开拓新的领地(1:34)。Living Bible将本节译为“他们还未能驱逐居住在自己产业之地的民族”。

18:2 但支派照己意拟定周密的计划,如先派遣探子。他们或许曾陶醉于征服迦南地的雄心壮志(书2:1),但没能守住应许之业,很难相信他们在新的开拓地能持守选民的本份。事实表明这种怀疑并不多余,本章一览无遗地暴露了他们不顺服和悖逆的丑态。

18:4 米迦……请我作祭司:希伯来文“请”意为“雇佣”、“聘请”。祭司本是由神设立的神圣职分(出29:9),这个利未人却毫无忌惮地说自己被米迦雇用,表明他对圣工的错误认识。

在耶稣基督里,所有圣徒都是君尊的祭司,担负传福音和与主相交的使命(太28:19;彼前2:9)。

必须防止商业化的利害关系介入其中,乃要在彼此相爱的基础上相互供给(林后8:14)。因为圣徒所得的福音本乎恩、白白赐下(林前9:18;弗2:8,9)。

教会工人须谨慎,不可陷入浅薄的职业意识,玷污圣洁的福音事工,竭力作好牧人,而非雇工(约10:11,12)。圣徒既属于教会,就当积极协助教职人员,使他们能够全心致力于福音事工(徒6:4)。

18:7 安居无虑:拉亿是天然要塞,与腓尼基之间有黎巴嫩山,与叙利亚之间有黑门山,无须担心外敌入侵。拉亿人安居无虑,并没有设立自治政府或军事组织。

18:10 神已将那地交在你们手中:遵照神旨意,击败外邦仇敌。约书亚和后来的士师,经常使用此口号(1:2;2:23;书2:24;6:2;10:8)。但是但支派使用此口号却令人啼笑皆非。他们已经离弃自己的产业,甚至沾染拜偶像的不洁,却以为是在为神争战。“单为荣耀神”应是所有圣徒永远的目标(林前10:31)。但在错综复杂的现实中,有时这只是一个空洞的目标,甚至,我们的所作所为会完全背道而驰。因此,圣徒应当时常省察,努力为实现目标奉献自己。如此,神的大能将与之同在,会将所有仇敌交在圣徒手中(林后10:4)。

18:11 琐拉:位于耶路撒冷东部约65公里处。以实陶:位于琐拉东北部2.5公里处。这两个城邑属于但支派(书19:41)。

18:12 犹大的基列耶琳:离耶路撒冷 —— 约帕之道约14.4公里。此城属于犹大支派,位于便雅悯支派的边界,草木非常茂盛。

18:14 这宅子:希伯来语是复数。译为“这些宅子”。实际上,弥迦家周围正形成一个小村庄。

18:19 你作……好呢:又一次揭露了利未人的祭司职业意识。祭司被盗走偶像之人提供的好条件迷惑,他的行动表明,只要条件好,在哪里都可以服事。这种毫无节操的行为,使人联想到纳粹统治下国教圣职人员优柔寡断的行为。

18:20 祭司被优越条件迷惑,背弃与米迦的信义和契约,率先盗取偶像和宗教器物。他曾使一个家庭堕落,如今又使一个支派走向堕落的道路。

18:21 但支派部分百姓迁移到拉亿,一部分人仍留在南方。留下的人逐渐都归于犹大支派和便雅悯支派。

18:22-26 米迦的偶像被比他强盛的但支派抢夺。米迦若真信那是活神的形象,或许会不顾生命夺回。但米迦只是偶像崇拜者,性命自然比神像宝贵,故此就轻易放弃。对米迦而言,这样的结果或许更好。他看见用巨额金钱和精心努力铸成的偶像,转眼变成泡影,就该深悟崇拜偶像的空虚,从而有机会重新回到信仰耶和华的正确道路上。

18:24 米迦毫无顾忌地称自己铸的偶像为“我所作的神像”。这揭露他不把耶和华放在眼中的愚昧:建立神堂,雇用利未人,在部落内行使宗教权柄。

18:28 离西顿远:当时,拉亿在西顿的统治下,但由于黎巴嫩山脉的阻隔,西顿难以管理拉亿。并且拉亿的政治、经济比较稳定,无须干涉拉亿。拉亿虽然依靠天然要塞独立,却没有建立自己的防御体制,无法对抗但支派的入侵。

18:29 给那城起名叫但:拉亿位于迦南最北端,自从改名“但”之后,圣经常以“从但到别是巴”形容迦南整个版图(20:1)。

18:30 遭掳掠的日子:很难视为被亚述掠去的日子(王下17:1-6)。因为:①撒母耳、大卫、所罗门时代,以色列纲纪严明。不可能容许一个支派陷于偶像崇拜;②倘若但依然崇拜偶像,耶罗波安就无需重铸金牛犊像(王上12:29);③31节提及“神的殿在示罗多少日子”。因此,这日子应当视作非利人掳走约柜的日子(撒上4:11)。

18:31 所雕刻的像,也在但多少日子:当

祷读:士师记第19章 

士师记》第19章

19:2 在那里住了四个月:律法规定,任何祭物都不能赎杀人罪(民35:31)、奸淫罪(利20:10)、殴打父母罪(出21:15)。利未人的妻行淫离开丈夫,事发四个月后,他拂去对妾的憎恶,反而开始思念她。无视律法的规定,想要接她回家。可以理解利未人出于真正的怜悯之心原谅了她,但他急于将她带回,是因欲火攻心,是藐视、玷污律法的大罪。

19:4 将那人留下:含有“强留之意(王下4:8)。年长的女儿继续留在父家,是令人操心的事。况且,女儿是因行淫而被赶逐,其父必是苦苦哀求。

19:9 回家:字面意思“回帐幕”(20:8),。

19:10 利未人已离家5天,且离安息日只有一天(8节)。对希伯来人而言,安息日从第六日晚上开始,因为要在圣殿服事,利未人必须在日落之前动身。

19:11 耶布斯人的城:离利未人出发的伯利恒约有10公里,徒步约需2个小时。利未人可能在日落前两个小时离开伯利恒,临近耶布斯时,日头快落了。

19:12 利未人不想进耶布斯城,担心与外邦人接触使自己沾染不洁。以色列人认为,与外邦人接触,会染上宗教的不洁。圣洁之神不允许自己子民与外邦人相亲,最大理由是为了防止他们拜偶像。但这位利未人重视律法形式多于内容,表现出伪善的一面。

19:13 或住在基比亚,或住在拉玛:利未人一行在安息日的前一天傍晚,从伯利恒岳父家启程(8,10节),希望在夜深之前赶路。从耶布斯即耶路撒冷到基比亚约6公里,到拉玛约9公里,从伯利恒到示罗约42公里。利未人虽然生活混乱,却对形式上的宗教仪式表现出极大热心。他是为固守自己的社会地位,而不是出于真正的敬虔。

19:15 坐在城里的街上:?“城里的街”指离村口不远的广场。对希伯来人而言,城里的街具有重要意义。他们在这里进行审判、集会、社交、交易,以及演讲。因此,能够坐在城门口的人,一般都德高望重(创19:1;申21:19;得4:1;诗18:19;31:8)。利未人坐在城里的街上,等待有人迎接。但“无人接他们进家住宿”,表明基比亚的居民无视摩西“怜爱客旅”的律法(申10:19)。

19:16-20 恶人中间的义人。本文的老年人与大多数基比亚居民不同,属于比较善良、诚实的人。他款待利未人一行(20节),原因:①同乡(16节);②自己寄居在其他支派。

19:20 愿你平安:希伯来语“平安”用于问候。长期的埃及奴隶生活和艰难的旷野路程之后,以色列终于定居在迦南地。他们遇到过无数难关,每当此时,他们就祈盼“平安”。耶稣基督是“和平之君”(赛9:6),把世界所不知道的真平安赐给所有圣徒(约14:27)。你所需用的我都给你:利未人有足够的食物,老人仍坚持用自己的食物款待他们。

19:21 洗脚:古代近东,旅行者大都穿凉鞋行山路。给客人提供洗脚水,或让仆人给客人洗脚,都是招待客人的习惯(创18:4;24:32;43:24;路7:44;约13:5-14)。

19:22-26 基比亚匪徒凌辱利未人的妾致死。这些匪徒起初想要拉出利未人进行同性恋行为,如同所多玛事件。所多玛人因淫乱招致神的审判灭亡,此处形成了死海。死海与基比亚相距不远,基比亚人经常路过死海,却未从历史吸取任何教训,反而变本加厉(结16:48)。利未人的妾等于付出了罪的代价(罗6:23)。她虽免遭人的惩罚,却无法躲避神的刑罚(摩9:1)。

19:22 围住房子,连连叩门:匪徒不仅没有羞耻感,反而明目张胆要与利未人交合,仿佛这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19:24 我有个女儿……并有这人的妾:匪徒不顾老年人再三阻拦,继续威逼他们,为了保护利未人,老年人迫不得已交出自己的女儿和利未人的妾:①真实反映当时以色列社会父亲的权威。女性因男性的权威受虐待或凌辱,也要默默顺从(11:29,30;创19:8);②老年人采取的并不是最佳方法。为了阻止一件罪行,犯了另一个罪。倘若他忠于神的公义,就不会急于违反伦理,乃要信靠神,与匪徒对抗到底。

19:25 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给他们:利未人再次暴露自己的丑陋。为了安全把妻子交给匪徒,这是极端自私的作法。基督耶稣曾说“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约15:13)。

19:27 两手搭在门槛上:为了保全自己,利未人把妾丢给匪徒,如同弃履。黎明时分又急于逃命。他的妾却用尽最后一口气爬到丈夫那里,死在门前。只为满足肉体的情欲建立的关系,是如此无情无义、不堪一击。

19:29 将妾的尸身切成十二块:与古希腊一样,当时以色列社会也有邻邦同盟关系。但是,支派之间的凝聚力日益松散,又没有设立中央统治机构,无处可诉讼。因此利未人把妾的尸身切成十二块,送到各个支派,有力揭发匪徒的罪行,呼吁整个民族起来惩罚他们。但利未人的血腥作为自相矛盾。他自己离弃神的公义和律法,毫无悔改之意,却充满对别人的仇恨(太7:3-5)。

祷读:士师记第20章 

士师记》第20章

20:1 “从但到别是巴”是以色列人泛指全境的说法(好象我们说“从黄海到天山”),自最北端的但到最南端的别是巴。基列地指河东的以色列地。以色列人在士师时代极少能如此“出来如一人”。此事当发生在以色列人受外族欺压之前。

此处的米斯巴不同于基列地的米斯巴(10:17)。这是位于耶路撒冷以北约13公里的小城,距伯特利不远(20:18)。

20:13 “从以色列中除掉这恶”是遵守《申命记》17:12的原则。以民此时尚遵神的吩咐,不似士师时代后期,任凭己意而行。

20:15-16 便雅悯为以色列各支派中果敢善战的一族,雅各在祝福中说他是个“撕掠的狼”(创49:27)。士师中的以笏(3:15)和第一位君王扫罗(撒上10:20-21)都出自此族。参《代上》8:40;12:2。

20:16 “机弦甩石”为古代作战用的武器,亚述、巴比伦、埃及的军队都用过。甩出的石头有的重达半公斤,射速有的快达每小时150公里。

20:18 士师时代,会幕曾一度停放在伯特利(26-28节)。伯特利距米斯巴(1节)只有8公里。从21:12“迦南地的示罗”一语看,示罗这时还未建为以民敬拜中心。

20:19 便雅悯人因为占尽地理优势,又传统善战,故两战俱胜(19-28节)。以色列联军后用伏兵才取得胜利(29-48节)。

20:27-28 非尼哈是位忠心的祭司,他的事迹见《民数记》25:1-15;《约书亚记》22:9-34。摩西、亚伦、约书亚、以利亚撒死后,非尼哈便做了以色列人的宗教领袖。此时非尼哈仍在,证明所记的事发生在士师时代初期。“神的约柜”:本书只在此处提到约柜。

20:29 本节到35节为战事的综述;39至48节则是同一战事的详细记载。

20:47 这六百人若未逃脱,便雅悯族早遭灭族之祸。

祷读:士师记第21章 

士师记》第21章

21:1 不将女儿给便雅悯人为妻:按照希伯来传统,以色列百姓不能与外邦人通婚(创24章;民12:1)。如此看来,当时以色列总会把便雅悯支派当作外邦人,定意彻底歼灭他们。这是他们自以为义的判断,人的血气走在神的旨意之前。他们没有认识到神严厉的审判公义背后,是他的慈爱和怜悯。

21:3 缺了一支派:从神立约百姓这一角度看,12支派的完整性非常重要(创35:22;49:28;出24:4;民1:5-15;书4:3,4;太19:28)。倘若立约共同体缺了一个支派,就无法成为立约的百姓。便雅悯支派的灭绝,并不是以色列一个支派的没落,而是整个共同体生死攸关的问题。

21:4 献燔祭和平安祭:燔祭象征完全献身,平安祭象征神与人之间的和睦及人与人之间的和平。以色列百姓视自己为神公义的器皿,攻打便雅悯支派。但他们的惩罚过于严厉,以致几乎灭绝这个支派。他们为此感到愧疚,在神面前献祭、悔改。

21:5 凡不……到耶和华面前来的,必将他治死:誓言包含肯定和否定的意义:①若有人不肯齐心协力除去以色列内部的罪恶,就当受到惩戒。因为消极的默认罪,无异于积极的犯罪;②以色列人灭绝基列雅比人,好像不是出于代神施行公义的纯正动机,而是为了掩盖和解决自己所犯的过失。

21:7 使他们剩下的人有妻:为了保存便雅悯支派,就要为躲在临门磐苟延残喘的残兵败将娶妻生子。但以色列共同体曾起誓不将女儿给便雅悯人为妻(1节),这便成为一个难题。

21:8-12 基列雅比:约但河东基列地属于迦得支派的城邑。城邑位于wadi el-yabis附近,是约但河支流之一,从加利利海南部2km处的东部流入约但河。为了歼灭这城,以色列人只派12,000名勇士,这城似乎不太大。城中只有四百名未嫁的处女,也支持这一观点。此城因没有派代表参加米斯巴总会,没有出军攻打便雅悯,遭到灭亡。我们是天国的子民,若对神的国和神的义,采取消极旁观的态度,就会受到与抵挡主工之人相同的审判(耶48:10;路11:23)。

21:15 耶和华使以色列人缺了一个支派:希伯来原文“缺”意为“分裂”、“裂缝”,直译为“耶和华使以色列支派出现裂缝”,RSV,KJV充分表达了原文的意思。本节主语是“耶和华”,意味着这场战争,不单是支派间的内战,而是神为了实现公义介入的事件。本节蕴含的意义:①神和彼列不能相和,如同水和油不能溶在一起(林后6:15)。神是圣洁的,他的子民也要圣洁(利11:44)。以色列既被召作神的圣洁之民,就必须彻底脱离罪恶。圣徒行事为人应该与圣洁的蒙召相称,脱去各样恶行与腐朽的旧习,日益成长、成圣(弗4:22;提后19);②耶稣甘愿作挽回祭,除去拦阻神与人,神与万物的罪恶(罗3:25;弗1:22,23)。现代人倍受隔绝感和排斥感的煎熬,而在基督里却不分血统、身份,这无疑是伟大的福音。

21:19 在……示罗,年年有耶和华的节期:希伯来语“节期”主要指逾越节、七七节、五旬节三大节期。德利兹等人认为本节节期指逾越节,但根据以下事实,推测是住棚节:①住棚节是收割橄榄和葡萄的季节,表示感恩而守的节期(申16:13),本节的庆典与葡萄园有很深的关系(20,21节);②据推测住棚节的主要活动在晚上举行,便雅悯人能较轻松地抢走跳舞的女子。若在白天抢走女子,返回便雅悯地之前就会被发觉,一旦被发觉必被处死(出21:16;申24:7)。据巴特里克(Patrick)主教所言,住棚节是唯一允许以色列女子跳舞的节期。

21:22 求你们……就算有罪:若便雅悯余剩者抢示罗女子为妻,会引起他们父亲或弟兄不满。因他们曾在米斯巴发誓不将女儿给便雅悯为妻。以色列领袖应许,到时会帮便雅悯人与他们辩论,此事并不违背誓言,因为他们的女儿是被抢走,而非父亲兄弟有意把女儿嫁给便雅悯人。

21:25 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作为总结再次阐述17:6论到的本书核心。这句话直接指出,本章所述以色列人的所作所为,并非正当行为,间接暗示整个士师时代的顽梗与愚昧。17-21章的描述,如实地体现士师时代的风貌。因此,本书作者不按年代顺序,把这个事件排在本书的结论部分。

张保罗查经《约书亚…

《约书亚记》导论(一)

每次查考新的经文前,我们都将会彼此勉励,读经是神告诉我们的旨意,命令和祝福,一个基督徒只能借助读经,祷告和聚会来获取将来被选上来得的冠冕,人到心不到的教徒尽管受洗但也可能与救恩擦肩而过,比不信的人更可怜!因为假得救耽误了美好的祝福。现在来得及赶上!

张保罗查经《约书亚记》导论(一)

在罕见青翠的旷野中吃吗哪长大的新一代,现在由新领袖约书亚率领来到春江水涨的约旦河边。约书亚熟悉律法,执法如山;又果敢善战,娴熟战阵之道,大半生跟随摩西,阵前打仗,会幕侍奉,学得随时随地祷告,谦卑忍耐作众民的好仆人。这位军事与行政才能出众的“摩西的帮手”,奉派带领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应许地,去为一个新的国家奠下根基。以色列是个惯于在沙漠中行军,长于野战的单一游牧民族。现在与农业社会中安土重迁、长于防守的多民族人口,在有山地、高原,也有大湖、河谷的迦南土地上相遇,展开了一场长达七年的连续战争。以军在征战中逐渐学得攻城之法,越战越勇;在基遍谷追歼敌人,甚至祈求让日头停止、月亮不动,好有时间取得全胜。战争结束时,以色列人得到了约旦河两岸从北方黑门山到南方哈拉山沙漠的全部迦南土地;虽仍有若干城镇要到大卫、所罗门王朝才实际控制,但暂时已不构成安全威胁。

13章以后为分地给各支派的记录。约书亚也得到一块地,志其功绩。他住在那里直到逝世。旧日寄居异邦、流亡旷野的生活结束,以色列人开始吃“烘的榖”、务稼穑、“国中太平无战事”的新生活;历史进入另一时代。本书记有:约旦河“涨过两岸”的河水,如何立起成垒,以民可走干路入耶利哥平原;喇合因信,全家独能在覆灭的耶利哥城中得救,名字且载入耶稣家谱中;又能读到基遍人戏剧性地用哄骗取得和约,迫守约的约书亚保全了全城居民的性命;以及两个半支派的勇士如何信守诺言,渡河与同胞联手作战,肝胆相照,直到战事结束才回到约旦河东家人身边。以民在示剑庄严重申前约,又七次立石为记,见证天父的应许实现;而耶利哥城永远沦为废墟,也是一个见证,见证天父的公义。人类若不受警告,这些石头和废墟也会发出声音来。

一、本书作者及写作年代

本书以所记主要人物约书亚之名命名。约书亚属以色列民以法莲支派,原名何西阿(义为“拯救”),摩西给他取名约书亚(义为“耶和华拯救”,民13:8,16),此名译为希腊文便是“耶稣”。约书亚在埃及度过他的童年与少年时期,亲历奴役生活,也目睹神为了拯救以色列人而施行的奇迹—降在埃及人身上的十灾,以及自己的民族如何走过红海干地,逃脱法老追兵,在西奈山下扎营。旷野四十年漂流生活中,约书亚为摩西得力助手,曾随他上西奈山领受写有十诫的法版,又曾率领刚练成的军队击败强悍的亚玛力人。临时会幕在旷野建成,他是受命看守的人;又代表以法莲支派与其余支派选出的人一同进入迦南地窥探,只有他和另外一位探子犹大支派的迦勒坚信神的应许,力主进攻迦南;但以色列人因为不信,听了其他探子的话,虽近迦南却不得进入,受到四十年流浪生活、一代男丁全死于旷野的刑罚,只有约书亚和迦勒留存。约书亚受命继摩西担任以色列人领袖职位时,年已85。《约书亚记》为旧约第六本书,所记的就是约书亚率领以色列人取得迦南的史事。希伯来文圣经编者显然认为圣经所记先知乃神的代言人(出7:1-2),“前先知书”的作者不只警告未来,也用先知的观点来看民族历史,将这些信息,教训百姓。本书因此是史事的记述,也是“先知”的历史教训,着重点为与信心及宗教生活有关的事迹,神怎样对待以色列民,和以色列民怎样与神交往。书里没有写作者的名字。从记有约书亚之死,提到迦勒征服希伯仑,俄陀聂攻克底璧(15:15),但人攻占利善并迁徙都是发生在约书亚已死、以色列民开始容纳拜偶像民族以后;而何珥玛一名的出现,更可以看出士师兴起时(约在主前1380年),作者仍在人世。作者称耶路撒冷为耶布斯,乃此城在大卫攻取还未选为圣殿地址之前的名称,可见本书当写在大卫之前,早于主前一千年。作者一定曾目击书中所描写的大事;他记录神使约旦河水干涸时说:“耶和华在以色列人前面使约旦河的水干了,等到我们过去”(5:1);提到以民上一代时,他说:“必不容他们看见耶和华向他们列祖起誓应许赐给我们的地”(5:6);讲到妓女喇合时,他说:“她就住在以色列中直到今日”(6:25)。至于书中出现的若干迦南地名,均为未攻占前旧名,以及有约书亚叫人或由他自己写下若干事迹的记载;添上写作文体仿《申命记》,而书中一再提到利未人不获分派产业等,可见作者或为祭司,可能就是亚伦之孙、大祭司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尼哈。

张保罗查经《约书亚记》导论(二)

二、本书历史背景

本书继摩西五经之后记述以色列人的历史,证明神信守与他们的先祖所立的约,领导十二支派进入应许赐给其后裔之地。

约书亚领以色列人进迦南当在后铜器时代(主前1550-1200年),约为主前1406年。分配土地应在主前1400年左右。约书亚逝世或为主前1390年以后。约书亚和士师时代,迦南当地宗教风尚日趋邪荡、残忍、凶暴;所拜之神祇淫猥不堪,成为古代近东一带最邪恶的崇拜偶像的民族。

三、本书内容及特色

本书记述以色列人胜利占领迦南,神的大能在这片土地上彰显。当地迦南人敬拜各种偶像,卖淫之风与宗教仪式结合,人性堕落到不可救药地步;此为圣洁的神所不容,命令以色列人尽灭迦南人。本书前半讲进攻迦南和占领其地的情形(1-12章),后半记叙安顿以色列民的经过(13-24章)。进攻部分包括:1,约书亚接受神命;2,渡约旦河;3,攻陷耶利哥;4,艾城战败;5,筑坛以巴路山宣读摩西律法书;6,基遍人设诡计与约书亚立约得活;7,征伐迦南以南地区与亚摩利人战斗时,日头都为之停止。安顿以民部分包括:1,土地的分配;2,确立各族居地四界;以及3,约书亚对以民的训勉,嘱咐诚心诚意侍奉神,听从祂的话。

四、现代考古学的发现

考古学家近年来研究中东出土文物,发现颇多,不能一一写出。但有如下数点可供参考:

1,当日迦南人的物质文明水准较以色列人为高,但也因此生活十分腐化。

2,以色列四邻小国,其君王的生活荒淫。

3,米吉多(士5:19)等地掘出古代城市遗址,多建有坚固防御工事,易守难攻。

第3点也可说明何以在约书亚时代,仍有若干迦南城市未能攻下;但以色列人已攻下的许多城镇,因有坚固防守设施,可以固守,赖以抵抗外来攻击,长保四境安靖。

五、为何灭绝迦南人

以色列人对付迦南人的手段,夺得一城便把人口尽行杀灭,若用新约标准来看,会觉得残酷,欠缺人道精神。下面几点可助我们深入了解此事:

1,以色列人在迦南所行乃照《申命记》20:10-18的规定。这规定把不属迦南地居民的城和赐给以色列人为业的四境之地加以区分。对前者,先提和平条款,若接受,城中居民须服劳役;若拒不接纳,始杀尽男丁,只留妇孺财物;对后者,则一人也不留,全部毁灭(申2:34;7:2)。

2,“毁灭”的希伯来原文指在为神而作的圣战中,将所有战俘、掳物完全歼灭,当作对神的奉献。不过战胜后对敌人和财产有不同的处理方法,包括人畜和财物的通通毁灭;消灭人但留下财产;或只消灭男丁。圣战中留下的东西有些归给神,有些则分给打仗的士兵和后方的平民。

3,要明白旧约不可只从片面的事例来看。摩西律法的真正精神是止息干戈,为以色列人和全地的人缔造和平(申20:10-14)。毁灭迦南人是对这些民族的道德、灵性的极端腐败施行审判。从考古学家发掘的文献中,充分证明这些民族的道德已沦丧到不可救药的地步。天灾、地震、瘟疫、战争都是神的刑罚。用战争来毁灭,是神刑罚的一种。以色列人如果犯同样的罪,一样会受到从地上除灭的刑罚。

4,神对罪的厌恶从将亚当、夏娃逐出乐园,以迄让独生子主耶稣钉十字架,可以见到无可置疑的证据。神是全宇宙道德的审判者,主持公义,决不妥协。人类第一对夫妻任凭己意行是罪的开始,以后以色列人每逢任凭己意行,不要神的法则,都受到极严厉的对付。罪的工价就是死,人一定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5,迦南要在神的公义的治理下成为一个模范的人类社会,一切罪恶必须彻底铲除,以色列民才可以不为异教邪恶风俗所污染,作神圣洁的子民。以民若不忠,一样会失去所得土地(后来以色列人被掳,土地为异族所占,是此事的好说明)。

6,神除了不让以色列人为迦南人的邪恶风俗所污,陷入罪中之外,也有身体健康上的理由。有些圣经学者研究当日迦南及四境的民族,因放纵色情,梅毒病猖獗。此病在当日乃绝症,且传染甚速。不让此病蔓延,以致以色列人身体、灵性与道德堕入不可救拔的深渊,只有出诸“毁灭”一途。

张保罗查经《约书亚记》第一章

祷读:约书亚记第1章  

约书亚记》第1章

1:1 摩西逝世前,遵照神的吩咐,将领导权移交给了他忠心的助手约书亚。一个教会或属灵的团体都要在平时预备接班人,而且要在有生之年时就加以培养锻炼,委以重任,也能在长期考察中,检验接班人的是否是合乎神心意的人,我看到很多教会曾经很蒙神祝福,很辉煌,但该教会领导人一但离开或离世,由于接班人的问题,这个教会就迅速垮掉,这一点摩西就做得很好,保罗也做得很好。本章记有以色列年轻一代在他率领下渡河进入迦南前的三段重要讲话:1,神给约书亚的晓谕,再三勉励他“当刚强壮胆”。约书亚虽已八十多岁,身经百战,但初承伟大领袖摩西肩负的大任,面对强敌,难免胆怯。耶和华嘱咐他不要惊惶,因神与他同在,又反复叮咛务须遵守神藉摩西所传律法,以确保顺利亨通(1-9节)。2,约书亚下令全民准备渡约旦河进入神赐以色列人为业之地迦南,并对流便、迦得和玛拿西两个半留在河东地的支派讲话,要他们的勇士依诺与其余支派一同渡河击敌。3,全民回答他的讲话,全心全力拥护他(16-18节)。

1:2 约旦河为迦南地东疆的屏障,春季洪泛期内,河面阔至一公里,水流湍急;但平时,耶利哥城附近河面不过四、五十公尺。以色列人过约旦河时值“收割的日子”,为阳历四、五月间,河水泛滥时期。神命河水分开,使以民可以过河登上对岸干地。一千数百年后,耶稣也在此河中受洗。

1:3 “脚”是权力的象征,被踏在脚下表示征服(参诗110:1)。以色列人脚掌踏过之地,便取得所有权。

1:4 此处所记疆界乃当年神应许赐给亚伯拉罕后裔的土地;以色列人要到所罗门王时代,才得到此广大土地。“旷野”包括南地与西奈半岛,为南边的界限;“黎巴嫩”即今黎巴嫩境,为北界;“伯拉大河”就是幼发拉底河,乃东界;“大海日落之处”为今地中海,是西界;“赫人的全地”指今叙利亚北部。赫人退居北疆一隅已数百年。迦南仍称为“赫人之地”。

1:6 耶和华神曾应许以色列人的先祖亚伯拉罕和雅各,将迦南地赐给他们的后裔,又向摩西提及。如今他们就要去得到这个等待已久的产业。

1:7-8 得产业并非无条件,全民必须信守律法。“这律法书”指神藉摩西所传的一切律法,包括《出埃及记》、《利未记》和《民数记》中所记载的律法,以及《申命记》中摩西作的讲解。

1:10 约书亚负起艰巨任务,以新领袖地位发布命令。“百姓的官长”当为摩西在各支派中所立的千夫长、百夫长等管理百姓的人。

1:11 以色列人作渡河前准备,食物为旅途所需。“三日之内”或指3:2所说的三天,这时百姓还在什亭。

1:12-15 两个半支派的妇孺可以留在后方,能作战的必须与其他支派的人一同过河,取得迦南后才回来。

1:13 “平安”亦作“安息”,指四境安靖、邻邦敦睦、人口清吉、社会太平,无内乱、饥馑、疾病。

1:14 “大能的勇士”:年满20岁,能使用兵器英勇作战的人。

祷读:约书亚记第2章  

约书亚记》第2章

2:1 三十八年前,摩西初窥迦南地,派出探子十二人,每支派一人,但忠心勇敢的只有二人。约书亚这次只派两人。上次探子走遍迦南地东西南北,这次只窥探即将攻打的耶利哥城。摩西要作的是全局的战略安排,现在局已布好,由约书亚来执行时,采取逐城击破的战术。首一城为耶利哥,位于迦南心脏地带。什亭在摩押地,地理上和约旦河对岸的耶利哥遥遥相对,为以色列人旷野行程的最后一站。喇合是耶利哥城的妓女,早期教会史家也有说她为“客店女主人”非操贱业。她的家在耶利哥的城墙上。两名探子投宿妓女家当为掩人耳目,若为客店则更易解释。事实上,古代也无旅舍设备,他们只可在此借宿,住在城墙上也方便离开。

2:2 “耶利哥”位于约旦河西和死海以北,距河十余公里,中隔一广阔平原,称为“耶利哥平原”(4:13)。“耶利哥”有“月城”之意,称为“棕树城”,居高临下;筑有坚固工事,易守难攻;兼之水泉丰富,物产茂盛。主前八千年即有人居此,为世界上最古老的一个城市,旧约称之为“棕树城”(申34:3)。以色列人进入迦南最先攻入此城,并将人畜完全毁灭。迦南地分布有许多大小城邦,每城有王统治,故这里称“耶利哥王”。

2:3-5 耶利哥王要喇合交出探子,她冒生命危险不说出下落,反救二人脱险;她自己和全家因此在城毁之日得救。据《马太福音》所记耶稣的家谱,她是被提到名字的四位女性中的一位(1:5),也是路得的丈夫波阿斯的生母,大卫王的太祖母(得4:18-21)。《希伯来书》的作者列她为信心的榜样(来11:31);雅各说她是真能用行动见证所信的人(雅2:25)。

2:6 麻秸是亚麻的茎,长约一公尺;高高堆在屋顶上晒干当燃料用。喇合利用它来掩蔽探子。

2:7 渡口在城的东面,水浅处不过一公尺,可以涉水而过。

2:8 从喇合的话中可知此城人心已涣散,也可以看出她已决定放弃迦南人的信仰,承认耶和华为她的神(11节),并且相信祂能拯救她和全家。

2:12 “恩待”的希伯来文原意为信实,或恩慈,多用以表示神对人永不间断的慈爱或者神的子女对他人应有的爱心。喇合与代表以色列人的探子立约:她既以爱心待人,应该得到爱心的回报。她和全家后来不只得救,她且嫁入犹大支派,名列耶稣的家谱上(太1:5)。

2:14 “情愿替你们死”是以性命作保的意思。

2:15 从考古学者挖掘耶利哥城所得资料,当地人确有在城墙上建屋居住的事。有的城墙中空,里头且有间隔。喇合的房子可能就是这种城墙的一部分。

2:18 用朱红线绳系在窗户上,攻城的以色列人凭这记号不毁喇合屋里的人。当年耶和华神的使者看见涂在门楣上的羔羊的血,也不击杀屋中的长子。初期教会以朱红线绳代表基督的救赎。

2:22 耶利哥城西面与北面山岭连绵。探子在山内躲了三天后,把从喇合得来的消息向约书亚报告了。耶和华神的应许得到证实。这次人心涣散的不是新一代饱经训练的以色列人,而是敌方的居民。

祷读:约书亚记第3章  

约书亚记》第3章

3:3 “祭司利未人”原文指作祭司的利未人。在旷野时,抬约柜的是利未族哥辖的子孙,但在此特别时刻,要由祭司亲自来抬,这不是改变规定,而是祭司的权柄和地位大于哥辖族后代。约柜是神的座位,约柜先行表示神的同在与引导,祂不只与以民同在,且走在他们前面(参民10:33-36)。

3:4 向前移动的以色列人与约柜和祭司间要保持二千肘(约一千公尺)的距离,以表示敬虔与谨慎,不可就近神的圣洁。由约柜远远领路,众民都可以见到,“知道所当走的路”。

3:11 约书亚在本节和13节两次称神为“普天下主”。以色列人越过迦南的天然边界约旦河前,必须确切知道谁有权主张这片土地。是以色列人的神还是迦南人所拜的神?他们也必须让迦南人知道谁是真的神(迦南人以巴力为大神,其他诸神,特别是海神,都臣属巴力)。在河水泛滥之际能渡河安全到达迦南土地,不仅证明耶和华为真神,河水的天堑难抵拒,巴力也不能保护;同时证明祂是全地的主,有建立世界秩序的权柄。约柜走在以民前面,并且停在河中的干地上,一直等以民全都过了河,生动地向以色列人和迦南人说明耶和华是迦南,也是全地的主。约书亚要以民彻底明白,他们所信靠的神乃普天下的主;他们是这位真神的子民,唯有倚靠耶和华才可享有此权利。

3:15我在干旱季节到过约旦河,约旦河水浅,有些地方可以涉水而过。但现在以色列人过河时,是在“收割的日子”(参5:10;利23:9),正值阳历四、五月间,雨季结束,北方黑门山冰解雪溶,约旦河水泛滥,“涨过两岸”,有的地方河面阔处逾一公里。

抬约柜的祭司脚一入约旦河,从上往下流的河水便在上游雅博河口的亚当城那里停住,象壁一样立了起来。百姓从河的干地上走了过去。神可以改变自然规律,施行此神迹;祂可以藉山崩、泥塌等土壤的运动,来暂时阻塞水流(本世纪初,此河就发生过山泥倾泻入河,河水受阻逾20小时的事。我国历史上也有岩崩的记载,垮塌岩石堆成乱石坝,将河流截为两段,坝下河道变成干河沟)。我记得国内一位三自教会牧师在一次讲道后,在回答信徒问题时,竟然否认红海的水和约旦河水能够被立起来,认为是讲道的需要而不是事实。

祷读:约书亚记第4章  

约书亚记》第4章

4:1-24 作为记念的十二块石头:当时,祭司长抬着约柜站在约但河中,以色列百姓便渡过了河。这一行动恐怕花了相当长的时间(当时渡河之以色列百姓约有两百万左右),但圣经作者只用了一句话进行概述(1节)。然而,却很详细地描写了在约但河中取十二块石头放在吉甲的事件。这是因为放置十二块石头的事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神欲藉着这些石头,使神的百姓牢记神的信实与权能。可是,以色列百姓不顾神的劝勉,一而再,再而三地背逆神(士2:17;3:12;4:1)。本章也记录了两个半支派为征服迦南而站在最前线。

4:3 祭司抬着约柜站在约但河中时,河中一直没有水。约柜象征着神的话语,这就意味着当祭司遵行神的话语时灾难便消失了。泛滥的约但河象征患难或审判(耶12:5)。无论河水如何泛滥,当抬着约柜的祭司站定的时候,灾难就远离他们而去(诗114:4,5),生动地表明祭司的使命就是阻挡奔涌而来的患难。旧约中的挪亚与亚伯拉罕都是守护着那个时代的神的百姓,远离患难与审判的祭司。站定在泛滥之约但河中央的祭司,告诉我们今日教会的使命。 取十二块石头:十二块石头证明河已见底。

4:4 预备的那十二个人:这句话表明本文的命令早在渡约但河之前已下达(3:12)。

4:7 “永远”一词常见于旧约(9:23;出32:13;利10:9等)。从亘古到永远的神(启21:6),使约但河事件成为以色列人永远的记念。藉着这些记念碑,以色列百姓当记念过去,把握现在,筹划明天。

4:10-11 重新陈述渡约但河的过程(3:14-17),15-18节之所以重复记录相同的事件,是为了强调此事件的重要性。耶和华晓谕约书亚吩咐百姓的事:此处的约书亚起着代神而言的先知作用。除此之外,他还是以色列的领袖(君王),把百姓带到神面前的祭司(7:6-9)。从这一点看,约书亚与摩西一同预表了耶稣、先知、祭司、君王的身份(赛9:6;来7:1;约壹2:1)。

4:14 “使……尊大”意为“提高名誉和人格”、“使之光荣”(3:7;代上29:12)。藉着渡约但河的神迹,神巩固了约书亚的领袖地位,使以色列百姓都敬畏约书亚。神所赐的这种权威,并不象许多属世的权威,为了个人的通达和利益,乃是为了成就神的旨意。

4:15-18 约但河合流的意义:当祭司抬着约柜走出约但河踏上旱地的瞬间,约但河就恢复了原样。当约柜依然在约但河中央时,神的恩典之门是敞开着的,当约柜一离开约但河,河水恢复原样,恩典之门亦关闭。

4:19 吉甲:这一名词具有“滚”之意。之所以如此命名此地,是为了表达以色列出了埃及而终于进入迦南地,滚去了在埃及为奴的羞辱(5:9)。此地既是以色列百姓渡过约但河之后的第一个宿营地,也是平定迦南的根据地。在撒母耳与士师时代,吉甲曾经是宗教、政治、军事中心。

4:20 十二块石头……就立在吉甲:吉甲是离渡河地点最近(10公里)的城邑,并且是以色列最初的宿营地。当时的以色列百姓因渡约但河深深经历了神的大能,他们有强烈的欲望想把这种对神的经历传给后人。圣经中常常出现以眼所能见、手所能摸的实物提醒以色列下一代的事情,如同这吉甲的纪念碑一样,纪念神为他们所做的一切。

4:21-22 你们的子孙……就告诉他们:在尚未具备系统教育体系的古代以色列社会中,家庭教育所占的比例是相当大的。因此,家庭是传承信仰的所在。

4:24 使地上万民:吉甲的纪念碑并不只是为以色列,乃是为全世界的人而立的。正如以色列百姓在渡过约但河之后立碑以示纪念一样,古往今来的所有圣徒,也都籍着圣餐仪式纪念耶稣基督使我们从死亡进入永恒生命所作的一切(太26:26,27)。 耶和华的手:希伯来人常用“手”象征神的权能,比如“大能的手”(出3:19)、“你手”(出15:17)、“父手”(约10:29)等。

读:约书亚记第5章  

约书亚记》第5章

5:1 以色列人能在约旦河水如此汹涌的情况下,轻易越过敌方的天堑,进到吉甲,难怪全地的人闻风胆丧。

5:2 “割礼”:所有与神立约的亚伯拉罕的后裔须行的仪式。行割礼的方法与原则,注。摩西律法规定以色列男子须行此礼(利12:3),连摩西自己也不例外(比较出4:24-26)。以色列人过了约旦河,大敌当前,第一件事不是攻城,而是履行律法上的规定:每个男子的身上须有这个与神立约的记号,这是一个重要的属灵原则:与神建立正确关系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受过割礼后有一段时期行动不便,对备战期间的以民不利(5:8;比较创34章),但神保守他们未受侵袭。“第二次”:四十年前出埃及的以色列人都行了割礼,但在三十八年的旷野流浪中出生的以色列人则未行此礼,这次因此算为“第二次”。以色列人要受了割礼才可以出去为神打仗,取得迦南为业,而男丁未受割礼的也不能守逾越节(出12:48)。

“火石刀”用燧石作成,色灰黑,为尚未结晶成六角形体宝石的粗糙矿石。原始民族因其锋利,用作矛头、箭矢和剥兽皮的刀。以色列人此时生活在铜器时代,已有金属刀可用,用火石刀行割礼,或亦含有忌金属之意(他们建坛须用未经铁器凿过的石头,出20:25);此外,也比金属刀锋利且卫生。

在此时行割礼当亦有奉献之意。

5:3 “除皮山”可能是近吉甲的一个地方,原名吉比亚特哈拉罗“除皮山”是俗称,亦有译为“包皮山”的。可能因在其地行割礼,以此命名,藉资纪念。

5:9 埃及人曾讥笑以色列人出了埃及进不了迦南(出32:12;民14:13-16),现在他们已踏上应许之地,受了割礼,公开宣告正式成为神的子民,当年羞辱得以尽除。

5:10 守逾越节乃照四十年前耶和华神的吩咐而行(出12:25)。受割礼和守逾越节是相连且必须行的事(出12:47-49)。

5:11 “那地的出产”指谷物。“无酵饼”为不加酵烤制的饼,逾越节先后一共七天,须吃此饼(利23:5-6)。“烘的谷”为献初熟之物的素祭中的祭物,以色列人受割礼,吃烘的谷,整个民族奉献为神用。

逾越节应在正月第十四天过后开始举行,一连七天,但此处说“正月十四日晚上”便守,因为希伯来人的一天是从头天黄昏开始至第二天日落为止。

5:13 四十年前,摩西在旷野遇见向他显现的“耶和华的使者”(出3:2-5),将拯救以色列人的任务交给他;现在约书亚也看见“耶和华军队的元帅”(14节),指示他得胜耶利哥王的方法(6:2-5)。有的解经家根据15节的话,认为这是神藉人形亲自显现;甚至有人解释为道成肉身前的基督。但神也常常差遣天使,有的是统率天军的天使长(但10:13;12:1)。

5:14 “耶和华军队”指天使、天军(比较王上22:19),也可指以色列军队。这位元帅“手里有拔出来的刀”(13节),表示他是指挥天使、天军和以色列人并肩作战的(比较6:20)。“俯伏在地下拜”是中东人对位尊者示敬的礼节。

5:15 脱掉脚上的鞋,因“所站的地方是圣的”。并非其地有何特别不同,但有神的使者在那里便成为圣地。

祷读:约书亚记第6章  

约书亚记》第6章

6:1 作者在耶和华军队的元帅说话前,对耶利哥城的情形作了描写:防卫森严。以此城的防御工事之坚固,只长于游牧的以色列人是难攻破的。2-5节是耶和华指示约书亚致胜之法。

从掘出的旧耶利哥城遗址,发现其中有不少古城,旧的被毁,新的建上,层层叠叠。其中不少筑有坚固双重城墙。古代的耶利哥很可能为迦南人敬拜月神的中心。

主前纪年

考 古 学 年 代

7500-5000     新石器时代陶器时期前

5000-4000     新石器时代

3100-2100     初铜器时代(巴别塔时期)

2100-1500     中铜器时代(族长时代)

1200- 300     铁器时代(士师至亚历山大帝时期)

6:8-15 从土中掘出的古耶利哥城,面积只有三公顷,一天之内绕城七次毫不困难(15节)。以色列人绕城而行的次序很可能是:1,带兵器的仪仗队走在最前(9节);2,吹角的祭司;3,神的约柜;4,后队—军队的主力。神的约柜象过约旦河时一样,走在队伍前列,因这是耶和华神亲率祂百姓作的战争。以色列人不损失一兵一卒,只须用信心绕城而行,只吹角,不呼喊,直到第七日。这日绕城七次,吹长号,大声呼喊,城便不攻自陷。这使我们想到《利未记》所记第七个安息年的禧年,号角长鸣,宣告自由,土地赎回,各归本家(利25:8-10)。

6:17 “毁灭”的希伯来原文为herem(18节的“当灭”和21节的“杀尽”都属同一字),含有将一物完全归神的意思。物既归神,人不可拥有,故须完全毁灭。耶利哥城大小人口、牲畜要一齐灭尽,无一存留,因此城罪恶极深,无可饶恕。这是神公义的审判和刑罚。后来亚干私取应归神之物,所以犯下极大之罪,原因在此。初期教会中,神严厉刑罚亚拿尼亚夫妇,原因与此相似。

在以后的迦南战役中,神只禁止以色列人保存城中人口;牲畜和财物可当作战利品,取为己有。

6:20-23 耶利哥城墙高约9公尺,城墙应声倒塌,但建在城墙上喇合的房子无恙,全家和“一切的亲眷”都获救。

二十世纪考古学家发掘耶利哥城废墟,发现主前1400年代的耶利哥,城墙倾毁,瓦砾下仍有完整家庭用品,可见为“塌陷”的结果,城墙既塌,门户洞开,骁勇以军一举攻入。

6:26 “兴起重修”应指将耶利哥城墙重建,成为军事设防城而说,非指修建供平民居住;因在旧约或新约耶稣时代,耶利哥都有人居住,毁而建,建而毁者不知多少次。600年后本节所说的咒诅应验在伯特利人希伊勒身上(王上16:34)。

祷读:约书亚记第7章  

约书亚记》第7章

7:1 偷窃属神的圣物是非常严重的亵渎罪,刑罚极重。

艾城战役失败原因有三:1,亚干犯罪连累全民(本节,11节;比较民15:30-31),这是主因;2,约书亚见艾城不大,只派遣少数军队攻城(3节),犯了轻敌的错误;3,以色列人攻城前,不象在耶利哥战役中寻求神的指引,但凭探子的话作出决定(比较6:1-5)。在此我很有感悟,一是探子的话真实的,但大多数人不愿信,探子的话虚假的,却没有人怀疑。二是,作为领导人,要对探子之类的信息要加以分析,兼听则明很重要。三是,我们往往重大艰难事情会重视,但自以为能行的事情,却不要神了,我刚从事物流行业时,由于不熟悉,凡是单单仰望神,神给力很多祝福。后来,我称为半个物流专家时,往往就按自己的经验去做,结果是大败而归。我的经历很像约书亚的教训。

7:2 “艾城”有“荒堆”的意思,一说位于伯特利东约1公里半,为迦南山区中部的古城。廿世纪考古学家相信此城在约书亚时代倾毁。(亚伯拉罕来迦南时,曾在艾城与伯特利之间支搭帐棚居住,事见创12:8。)亚干及全家为石头打死后,以色列人二度进攻,尽毁全城。艾城后划归便雅悯支派,到以色列人被掳巴比伦回归后始重建(拉2:28;尼7:32)。(约书亚所攻陷者是否即此艾城,颇难考证。因考古学研究所得,主前2300年左右此城毁后,直到主前1200年始再有人烟。约书亚占领迦南事发生在后铜器时代〔主前1550至1200年〕,其地应无城市或居民。)

伯亚文义为“罪恶居所”,可指伯特利或附近的邱坛(参撒上13:5)。

7:6 艾城失利关系全局,约书亚知道若无神同在,无法攻取迦南。迦南人一旦发现以军不堪一击,必联手倾巢而出,围攻以民,后面为洪水泛滥之河流,退路已断,只有被消灭。“撕裂衣服”是极其悲痛的表示(参士11:35)。我惊讶的是,约书亚这样的伟人,在失败时,竟然连旷野的日子也会留念!

7:11 亚干之罪的严重性不在所窃物件,而在违背神命,不尊重祂的至高主权。他一人犯罪连累全民。

7:14 取出亚干所用方法可能是抽签,旧约时代常用此法寻求神旨(撒上10:20;14:41)。,所用工具或为挂在大祭司胸牌里的乌陵和土明。

7:19 约书亚称呼亚干为“我儿”,是以父执身份劝谕晚辈。

7:21 示拿衣服,为一种长袍,是当时示拿地的名产,用精细手工编织成。示拿即巴比伦之地,故此袍乃舶来品,价值不菲。这可能是礼拜偶像的衣饰,因此绝对禁止留用。

7:24 亚干的家人一定也参与其事,并代隐瞒,否则不会一起判死刑(申24:16;民26:11)。

7:26 “亚割”与另一个字“殃害”谐音,有“连累”的意思。此谷在耶利哥城以南约1公里半。亚割虽因此事名声受损,但先知书一再预言,此城会成为蒙福的地方(赛65:10;何2:15);或因耶和华神在此转意,不发烈怒的缘故。

祷读:约书亚记第8章

约书亚记》第8章

8:1 率领一切兵丁:当时,渡过约但河的以色列兵丁有来自两个半支派的4万“兵力”(4:12,13)和来自其余支派的“后队”(6:9)约16万名。本节使用“一切兵丁”,似乎是为了与探子“只要二、三千人上去”的轻率报告(7:3)进行对比。

8:2 在尚未开始争战之前,神就指示得胜后如何处理艾城,使约书亚对胜利充满确信。占领艾城之后的处理方法与对耶利哥城的处理方法有所不同,掳来的物品与家畜皆都归给了以色列百姓。事实上,若要继续争战,就需要重新使用掳掠之物。只因耶利哥城是第一个征服的城邑,所以特分别为圣归给了神。 

8:4 约书亚非常详细地制定了埋伏的地点,并明确地告知若被人发现埋伏在城后,就有被断绝后路的危险。然而,若能成功,就可以突然袭击敌军,给敌人以致命的打击。

8:14 艾城的王察看以色列军队的阵容之后,便立即判断他们是乌合之众。因为,当时的以色列军似乎想要打一场不及初级兵法的战争。然而,若是卓越的战略家看到这种“无理”的布局,便会怀疑内中有诈,而拟定反攻战术。但是,当时的艾城王因过于相信上一次的胜利经验而轻易断定以色列为乌合之众。所以,以色列的失败却成了转祸为福的契机。8:17 艾城和伯特利城没有一人……:本节告诉我们伯特利人也参加了这场战争。伯特利是位于艾城西部约3公里处的小城邑。伯特利居民对以色列入侵迦南感到威胁,他们与艾城联手作战。但在艾城被攻陷之时一起被以色列歼灭(12:16)。

8:18 约书亚顺服神的命令,高举手中的短枪指向艾城,伏兵以此为信号进攻。约书亚高举短枪象征了神与以色列军队同在。因此,直到以色列军队完全获胜之时,约书亚都未曾收回高举的手(26节)。这场战斗看似靠着人的计划战术获胜,其背后却有神的大能与同在。

8:19 这场火向以色列与艾城的军队通报了城已被攻陷。以这场火为信号,逃跑的以色列转换方向开始反攻,而艾城军队既不能继续追击,也不能退回到城中,被圈在原地受到双面夹击,只有面对死亡。

8:20-22 神作为战略家亲自指挥战斗,并拟定周密细致的战略战术,因此战争必会得胜。本文描述神的战略方法与现实完全符合。

8:26 这令我们联想到在与亚玛力人争战时,摩西何时举手,以色列就得胜;何时垂手,亚玛力人就得胜的事件(出17:9-12)。象约书亚这般杰出的军事战略家,面对胜利完全可以抬高自己的声望与名誉。然而他为了将胜利的荣耀只归给耶和华,而一直高举短枪,直到完全攻下艾城。

8:29 挂在树上,直到晚上:将死者挂在树上,是为了使其蒙羞,并且使看的人引以为戒。然而,禁止使尸体被挂在树上过夜(申21:23),这是为了不玷污神所赐的圣地。耶稣却代替罪人被挂在十字架上(加3:13)。

8:30以色列如此筑坛不仅是遵行了摩西的命令(申27:1-81),并且也是顺服耶和华之律法。“以巴路”山位于撒玛利亚,海拔约900米,基利心山位于以巴路山南部对面,之间有重要的东西向道路。基利心山树木茂盛,而以巴路山则是光秃秃的荒山,这两座山被选为宣告祝福与咒诅的场所(申11:29)。

8:31 用没有动过铁器的整石头筑的:这是按照律法书所记录的神的命令(出20:24,25),也是摩西的命令 。用未曾经过人为雕琢的而以自然状态的石头筑坛的事实,告诉我们坦诚而真实的敬拜的重要性。在这坛上……奉献燔祭与平安祭:燔祭是为了全然的奉献与赎罪而献的祭,平安祭则是为了与神密切深交而献的祭。当时,以色列百姓暂时休战而向神献祭,表示他们感谢神以往所有恩典并把将要成就的一切也都交托在神的手中。8:33 一半……一半:强调了神公义与慈爱的属性。当我们单方面强调其中任何一方时,困境便会尾随而来。

8:35 以色列……寄居的外人:不仅是以色列百姓参加了祝福与咒诅的宣言 ,连寄居其中的外邦人也参加了。表现了神对全人类的普遍救赎计划(得4:13;赛42:1;罗11:11)。之所以使以色列的所有儿女参加此会,是为了通过这种方式使后裔认识以巴路山与基利心山的圣约。

祷读:约书亚记第9章  

约书亚记》第9章

9:1 “诸王”是约旦河西迦南人各族的领袖。迦南全境甚多独立小城,有王统治。

9:3 “基遍”有“山城”的意思,位于艾城西南,在耶路撒冷西北约12公里,面积大过耶利哥和艾城(10:2)。城中居民为希未人,属当灭的民族。基遍既近耶利哥与艾城,在以军的攻势中首当其冲;若告以实情,和约决无可能;所以诓称来自远方,慕名前来立约讲和,以逃厄运。依规定,以色列人可以和迦南地以外民族立和约(参申20:11-15)。约书亚信以为真,与之立约,以色列会众的首领且为此起誓。

自此以后,基遍人在以色列人的社会中,虽属次等公民,但受到保护(23节)。分地时,基遍城划归便雅悯支派(18:25),后来成为利未人城邑(21:17),也是历史上一个重要的宗教中心。

本章为以色列人取得迦南大部分土地记录的第一部分—中部战役。此役将迦南分切为二,以中部高原为根据地,开始南征北讨。10及11章各为南部及北部战役的记录。

9:17 这四座结成基遍联盟的城,现在为以色列人和平占领。以色列会众发怨言,或为害怕未毁灭迦南人招来神的刑罚,也可能因为失去了取得掠物的机会。

9:20-21 神的子民不可背约(民30:2),即令吃亏,也不可失约于人。以色列人与基遍所立之约获神承认;后来扫罗王毁约而杀死基遍人,为神追究责任(撒下21:1-2)。“作劈柴挑水的人”即为服劳役之意。

9:23 “被咒诅的”指当年挪亚所说迦南当受咒诅给他弟兄作奴仆的话(创9:24-27)。“为我神的殿,作劈柴挑水的人”是21节所说的为“全会众”服劳役的具体说明。会幕献祭需要大量柴和水,这种劳动工作落在基遍人身上。

从扫罗时代开始,中心圣所一直在基遍,直到所罗门王建殿。犹太人被掳之后,所罗巴伯回国的行列中,有“尼提宁”(殿役),可能就是基遍人的后裔。在迦南诸族中,只有耶利哥城的喇合全家和基遍人没有被毁灭。

祷读:约书亚记第10章  

约书亚记》第10章

10:1 基遍城在南方,以色列人和基遍立约媾和,在南方山地取得了军事上的立足点。南方诸王大起恐慌。耶路撒冷最近基遍,以色列人南下,该城首当其冲;因此与四王联手,一则讨伐基遍降敌,惩其不忠;同时可以抗以军自保。

10:6-9 基遍人向驻在吉甲以军总部求援,约书亚依约有保护属地的责任,率兵驰援。趁黑突袭五王联军,大败敌人。

10:10 “玛基大”:在耶末城(5节)附近。玛基大不属南方联盟五城中;约书亚既擒了五王(16节),乘胜攻袭此城,杀尽城中人口(28节)。

10:11-12 从基遍到亚雅仑平原,为一条很长的谷道,称伯和仑上坡。扫罗和约拿单在密抹打胜仗追赶非利士人,也是走此谷道。记在《雅煞珥书》上的约书亚的祷告,表达着以色列人切望天亮前赶到敌营的心情,让对方措手不及。所以有“月亮啊,你要止在亚雅仑谷”的话。

《雅煞珥书》为以色列人歌颂英雄和战迹的史诗集,现已散佚(参撒下1:18)。

10:13 关于“日头在天当中停住”约有一日之久,解经家有好几种解释:1,这段经文(12-15节)是引用《雅煞珥书》上的诗句,只应当作比喻看;2,是一件历史史实,地球停止正常转动,给以色列人充足时间追赶敌人,使无喘息机会;“停住”在原文不是指停止不动,而是地球在轴心上的转动减慢,并不影响绕日而行的运动;3,太阳光线的不寻常的反射,使白天的时间增长,但一天的时间仍旧;4,用云彩等遮挡酷热的太阳光线,整日天气降凉,可以一直追杀敌人到下午。天且降冰雹,打死敌人比用刀杀的还多。我认为第二个是真实的,据说在天文历史中记载缺了一天的记录,神创造世界,改变世界也是易如反掌的事,很多看似违背科学的规律,但规律本来就是神掌管的,神迹奇事都怀疑的话,我们就无法信耶稣!耶和华神当然有行此神迹的能力,因宇宙在祂的管理中。此事如何发生虽不容易了解,但依圣经所记,明显有神大能的手作用其上(14节)。

10:24 “把脚踏在这些王的颈项上”,指已将敌人完全降服。考古学在埃及、亚述发现很多古代浮雕,证明古时确有此风俗。

10:28-39 约书亚继续向南方诸城进攻,先取玛基大,尽灭其人口。接上是立拿、拉吉和基色王及随从他来助拉吉的人。(基色是南部诸城中最强大的城邑,后由埃及人攻取,当作所罗门王的婚礼〔王上9:16〕。)接上攻陷希伯仑,再转西南,攻打底璧,夺取其地。

10:37 “王”指希伯仑城的王。10:23及26节说约书亚已杀了希伯仑王(在五王之内),此处的希伯仑王是新登位的王储。

10:40-41 加低斯巴尼亚在寻的旷野(距别是巴83公里),迦萨在埃及边界上为西南近大海的港口。歌珊不同于埃及尼罗河三角洲以色列人居住过的歌珊地,而是南地东域的统称。自加低斯巴尼亚朝北至迦萨为新土的西疆。歌珊全地朝北到基遍为新土的东疆,本节是说,这一大片南方的山地、平原和高原已尽入以色列人掌握。“一时杀败”为在一次战役中完成此举之意。

“尽行杀灭”为笼统讲法,只在某些城市实行,比较11:16-20;21:44-45。《士师记》1:27-33载有不少未曾攻陷的城邑。约书亚在中部与南部的战役中已取得军事上的控制,但未完全消灭迦南人。

10:43 本节结束了以色列人南部战役的记录,节节胜利,势如破竹。下一章报导约书亚所率大军北上,在北方的胜利。

祷读:约书亚记第10章  

约书亚记》第10章

11:1 夏琐为迦南北部一座防守坚固的大城,位于加利利地北,米伦湖西南。考古学家发现古时的夏琐,人烟稠密,是政治、经济中心(10节)。这时,夏琐发起北方联手抵抗入侵的以色列人,加入联军的有北方、东北、西北方诸王(2-5节)。

11:2 基尼烈湖即加利利海。多珥山冈在地中海旁迦密山以南,包括该撒利亚以北的地区。

11:8 约书亚将北方的敌军赶入非利士人(腓尼基)境内。西顿乃腓尼基的大城邦。

11:11 约书亚夺得夏琐是北征中最大的胜利。夏琐王的军队早已在米伦战败,现又杀其王;群龙无首,以军轻易取得其余各王的城邑。夏琐城被焚后不久,迦南人曾图重建,在《士师记》4:2记有另一个夏琐王耶宾起来压迫以色列人,为女士师底波拉所杀(士4-5章)。夏琐后来归属拿弗他利支派。考古学家发现此城遗址有三次被焚痕迹,各在主前1400、1300及1230年左右。1300年的焚城当属埃及法老塞提一世所为。1400年者或为此处所记焚城。

11:16-17 约书亚至此已大致征服了迦南全境,从南端的加低斯巴尼亚(哈拉山在其东,为沙漠中的山峰),到北方加利利海东北约65公里的黑门山一带。巴力迦得为黑门山西边的一个谷地,自南徂北,尽入其版图,虽有少数迦南人存留,当时起不了什么作用。黑门山为巴勒斯坦地最高的一座山,有两个山峰,海拔2813公尺,山脉全长33公里。我去过那里,它的最高峰在黎巴嫩境内,流出的泉水清澈湍急,向西南流向加利利平原。

11:18 以色列人先后用了六、七年时间征服这大片土地。

11:20 此处和《申命记》7章及20:16-18说明了以色列人在战争中杀灭敌人的理由。以色列人进迦南是一次圣战,神的土地必须洁净,没有拜偶像的异教信仰者居住。以色列人既为圣洁的子民,不可与拜偶像的人混合,以免信仰受损,或受引诱接受他神。以色列人常不能完全遵守此定例;但神宽容,希望借此考验以民肯不肯遵行祂的道路。参《士师记》2:20-3:4。

11:21-22 这些地方都在迦南南方。四十年前,“亚衲族人”曾令摩西派出窥探迦南的探子胆战心惊,叫以色列人上一代谈虎色变(参民13:33);今天在约书亚的军队前豕突狼奔。

11:22 这里所举迦萨等城为当日非利士人所居。非利士人到大卫时代才被以色列人控制。参《撒上》17:23。

11:23 以色列人南征北讨,大小战役无数,一共征战了六、七年。本书详加记载的著名战事计有:1,耶利哥城之役(6:12-27);2,艾城和伯特利之役(7:2-8:29);3,讨伐南方联盟之役(10:1-27);4,玛基大之役(10:28);5,立拿之役(10:29-30);6,拉吉之役(10:31-32);7,基色之役(10:33);8,伊矶伦之役(10:34-35);9,希伯仑之役(10:36-37);10,底壁之役(10:38-39);11,讨伐北方联盟之役(11:1-9);12,夏琐之役(11:10-11);13,征讨北方诸城之役(11:12-15)。每个战战役都是神的带领,现在战争已经过去,“国中太平”。

祷读:约书亚记第12章  

约书亚记》第12章

12:1-24 征服之地的地界与君王之名:本书作者在记录分配迦南地的事件之前,首先一目了然地罗列了被以色列所攻陷的君王与其地区。其目的是为了使人一眼就认识到在诸多不利条件下,以色列惟靠着神的帮助而征服了这许多君王。

12:1-6 征服迦南东部的概要:本段记录了在渡约但河之前,被摩西所征服的亚摩利王西宏和巴珊王噩的事迹(民21:21-24,33-35)。以色列本想尽量避免与不属迦南地的民族争战,然而,因亚摩利人首先敌对以色列,以色列迫不得已应战。亚摩利王西宏早已征服了摩押族,拥有强大的权势(民21:27-30)。因此以色列藉着打败他们,在进入迦南之前就大显了神的威风,并使迦南居民深感恐惧(2:8-11)。

12:1 从亚嫩谷直到……东边的全亚拉巴之地:被摩西所征服赐给两个半支派的约但河东边的地界。 亚嫩谷:是源自摩押高原的两条河川汇聚在一起流淌的险峻山谷,形成了摩押地与分给流便支派之地的天然分界。 黑门山:位于亚拉伯地与分给玛拿西支派之地的分界,四季被白雪所覆盖。

12:2-3 圣经多处论及西宏所治理过的地界,就是从亚嫩谷到雅博河(民21:24;申2:36,37;4:48,49)。 希实本:是亚摩利王西宏的都城(民21:26),位于约但河东32公里处。以色列占领此地之后,分配给了流便支派(13:17),后来成了利未支派的逃城(21:39)。

12:5 巴珊王噩的领土,北抵黑门山,南达雅博河,东至撒迦,西至约但河边的巴珊与基列。此地肥沃并以畜牧业著称(民32:1)。巴珊王国的居民属利乏音族,具有强大的战斗力。以色列在尚未进入迦南之前,就藉着击败此番强敌而经历了神的权能,他们在征服迦南期间继续经历了神的大能。神爱自己的百姓且爱到底,藉着惩戒或安慰或劝勉,引领百姓走上自己所喜悦的道路(约13:1)。因此,我们当确信那在我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腓1:6)。

12:7-24 被征服的西部迦南诸王之名:本段按照征服的顺序记录了约书亚在约但河西所征服的迦南诸王之名(南部的16名君王与北部的15名君王)。详细的记录是为了显明必定成就所应许之事的神的信实。虽然都是些小小的国家,但是这众多的国家云集遍布在迦南地,说明了当时迦南地的肥沃。然而今天,此地已变成荒芜的不毛之地,若不经过高度的开垦,就不可能用来耕种农作物。这一事实使我们认识到,迦南地只不过是永恒天国的模型。

12:8 本节说明了以色列征服的迦南地的地界,与10:40-42及11:16,17相符合。只是此处新添加了“旷野”这一词,指亚拉巴东南部的不毛之地。所列举的迦南民族中遗漏了迦南七族之一革迦撒人(3:10;申7:1)。这是因为此民族早已被周边民族吞并。

12:9-13 这里的王是按照2-10章所记录之事件的顺序记下的。

12:13-16 出现在本文中的诸王曾见于10章及其它经文中(民14:45;21:1;撒上22:1)。

12:16-24 是中部与北部巴勒斯坦诸王的名单。

12:23                                                       “戈印”的单数形式具有“国家”、“民族”之意,在本节意指部族群体。此处的“吉甲”并不是以色列过了约但河之后,第一个安营扎寨的地方,70士译本与RSV译为“加利利”。

12:24 共计三十一个王:长196.5公里,宽78.6公里的迦南地里居住着七个民族,其君王最多应是七名。然而,这里却有三十一个君王来治理。暗示了当时迦南内部存在着激烈的角逐与深刻的矛盾。他们看似团结一致却各自心藏根本相互对立的意念,没有真正的凝聚力。

祷读:约书亚记第13章  

约书亚记》第13章

13:1 约书亚年纪老迈:据犹太人的习俗,老年期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60-70岁,此时期可谓是老年期的开始;第二阶段是70-80岁,是所谓的白发期;最后一个阶段是80岁至死亡之时,处于此年龄段的人就会听到人说他“老迈”(创18:11;23:1;24:1)。当时,约书亚正处于最后一个阶段。

13:2 虽然还有尚未征服之地,神却暂时中止了全面征服战,我们在此处可领悟到神充满智慧的关怀。①有必要恢复因长期争战而精疲力竭的以色列百姓之元气。倘若勉强继续争战,百姓之中就有可能出现抱怨神且陷入不信之人。神虽允许苦难临到我们,同时他会照着我们的承受力给我们所要面对的难处(林前10:13);②以色列百姓在旷野时期与征服过程中,只能全然依靠神的帮助。 非利士人:非利士人位于迦南南部地中海沿岸。圣经中从亚伯拉罕时代开始就论及了非利士人,他们在埃及附近的巴勒斯坦西南沿岸形成了商人村落。

13:5 迦巴勒人之地:是位于腓尼基海岸的小城。迦巴勒人(Gebalites)拥有卓越的建筑与造船技术,得到了周边诸国的认可(王上5:18;结27:9)。 哈马:是拥有奥朗提斯河(Orontes)的叙利亚中部城邑,圣经多次论到它属于迦南北部地界(民13:21;34:8;王上8:65)。

13:6 你……为业:KJV译为“你们只要把这地分给以色列百姓”。超越时间与空间的神,他必成就他的应许,其成就的日期也许是将来的某一时刻。我们在祷告时能够确信凡所求的都已得到,其根据就在于此(太21:22)。

13:8-33 分配约但河以东之地:约但河以东之地适于牧养牲畜。因此,拥有许多牲畜的流便子孙与迦得子孙便请求摩西将此地分给他们为业(民32:1-5)。摩西认为他们的请求是自私的,因此首先警告了他们,之后作为条件,提出他们当积极地参与迦南征服战(民32:6,14,20-24)。

13:8 玛拿西那半支派:希伯来语原文圣经省略了这句话。然而,70士译本与大多数英文圣经以及新译圣经与共同译本都译出了这句话。因为玛拿西半个支派理所当然地包括在内(民32:19),故希伯来语原文圣经似乎故意省略了。

13:9 米底巴的全平原,直到底本:12:2称此地为“基列一半”。这是从亚嫩至希伯仑的亚摩利高原地带,大都是没有树木的荒山。13:14 利未支派并未承受土地为产业,他们从百姓得到什一奉献与其它祭物(利27:30-32;民18:21-32)。并且,耶和华亲自作了利未人的产业。之所以使这些规定成文,是为了保障利未人在圣幕专心服侍神。今日,全身心投入福音事工的传道人也需要圣徒在物质上提供帮助。但是,我们不能视今日教会工人与圣徒之间的关系和旧约的利未人(祭司)与以色列百姓之间的关系是完全相同的。只是,为了更加积极地开展福音事工,教会工人有必要摆脱由生计问题带来的压力(徒6:4;林前9:4-18)。

13:16 亚嫩:位于约但东部,是摩押与亚摩利之边界之河。

13:19 基列亭、西比玛:是流便支派所重建的摩押城邑,后又被摩押夺去(民32:37;赛16:8,9;耶48:23,32)。

13:21 本节的属西宏的五族长原是米甸的五王(民31:8)。他们曾在米甸族类中拥有最强大的势力,却被西宏所攻陷,沦为了其封臣。

13:25 亚扪人的一半地:以色列在攻打亚摩利王西宏时,并没有干犯亚扪人的地。因为神曾应许要将那地赐给罗得的子孙(申2:19,37)。摩押与亚扪是在所得玛与蛾摩拉被毁之后,罗得与其女儿所生的后裔(创19:36-38)。虽然如此,位于亚嫩与雅博之间的亚扪人之地之所以被分给迦得支派,是因为当时此地属于西宏。后来,亚扪王曾要求以色列归还此地(士11:4-33)。

13:27 基尼烈海:新约圣经称此海为“加利利海”(太4:18)、“革尼撒勒湖”(路5:1)、“提比哩亚海”(约6:1)等。此海现今被称为提比哩亚海,新旧约圣经都有记载。此海汇聚了从约但河水源流出,经过呼勒湖,清澈见底的水与加利利海周围的温泉水,其中繁殖着大量的鱼。环绕加利利海的众山谷,地面覆盖着肥沃的冲击土,天气温暖、水量丰富,非常适于种植小麦、大麦、无花果、葡萄、蔬菜等农作物。加利利海因其四面环山,所以水面要大大低于海面,因此经常有暴风雨(太8:24;可4:37)。

祷读:约书亚记第14章

约书亚记》第14章

14:1-5 分配约但河以西之地:这是关于分配约但河以西之地的内容,论及了分配对象、分配方法与进行分配之人。①分配对象是9个支派,按着犹大、以法莲、玛拿西的剩余一半、便雅悯、西缅、西布伦、以萨迦、亚设、拿弗他利、但支派的顺序进行了分配;②分配时采用了先拈阄将迦南地分给各支派(民26:54-56),接着继续重新调整所出现的问题的方法;③进行分配的人是约书亚和大祭司以利以撒及各支派的族长。族长们计算自己支派的人数,帮助公正地分配,并且处理在分配过程中所产生之诸般问题。

14:2 照耶和华……所吩咐的……拈阄:神吩咐当按着各支派的人口比例进行分配,但首先要采用拈阄的方法(民26:54-56)。

14:4 约瑟的子孙是两个支派:雅各在临终前收约瑟的两个儿子以法莲与玛拿西为自己的儿子,并非视他们为孙子。因此,约瑟的后裔得以享受在以色列十二个支派中占据两个支派的祝福(创48:5)。 利未人……但给他们:利未支派虽未得地为业,但也分到了所居住的城邑与可放牧牲畜的草地。亦即,利未人得到了包括6个逃城的48个城邑与城四周的放牧草地。

14:5 本节用一句话扼要地总结至19:51的分配迦南地的内容。据本节来看,迦南地的分配似乎进行得既简单又容易。然而,实际上在其过程中发生了许多波折。尤为冲击性的事件是给犹大、以法莲及玛拿西半支派分完产业之后,分配工作暂停了一段。之后就描述了整个以色列都聚集在示罗设立会幕的事件(18:1);并且,约书亚责备了那些在领受产业的问题上态度消极的支派(18:3)。

14:6-15 迦勒要求分得希伯仑地:在以色列为了分配迦南地而开始拈阄之前,迦勒要求分得40年前摩西所应许的希伯仑地(申1:36,38)。他之所以要求分得希伯仑地并不是为满足自己的欲望,乃是为了忠于从神仆人摩西所得的应许。迦勒虽然是85岁的老宿,却表明要惩罚居住在希伯仑险峻山地的亚衲族人,这番心志证实了上述事实(12节)。

14:6 迦勒:是被摩西秘密差遣的十二探子之一,因与约书亚一起主张攻打迦南几乎被百姓用石头打死。那时,神应许惟有约书亚与迦勒能进入迦南地(民14:24)。因此,约书亚当比任何人更清楚这些事的来龙去脉。

14:8 我专心跟从:迦勒并不是因陷入英雄主义或骄傲而自吹自擂,而只是表达了信实地顺服神旨意者的心志(林前1:31;4:16)。

14:10 使我存活:当回顾出埃及之后所经历的艰险旷野旅程与迦南征服战,迦勒从心灵深处道出了此番告白。在开始旷野之旅时超过20岁的人当中,他是踏上迦南地的两个生存者之一(民14:26-32)。

14:12 或者耶和华……与我同在:迦勒丝毫不肯为自身的安逸而荒度余生,体现了直到最后也想为神所用的信仰。迦勒之所以能够拥有如此坚韧刚强的信心,是因为他在40年旷野生活与7年征服战中深深地经历了神的主权性大能。迦勒痛彻心扉地认识到以色列的胜败首先取决于神是否同在,而不是取决于肉身的力量,或超人的战略战术,或良好的兵器。

14:15 于是国中太平,没有争战了:迦勒的信心如太阳般发出耀眼的光芒。他靠着以神为中心的信心,终于占领迦南而带来了和平。曾为埃及之奴的迦勒,如今却蒙了身为希伯仑城主的祝福,这是他全然信靠神所得来的礼物(14节)。

祷读:约书亚记第15章  

约书亚记》第15章 

15:1 本章记犹大支派分得之地,是最先分得约旦河西土地的以色列支派。先划定四界,然后特别提出给迦勒和俄陀聂的土地;最后把城邑依次分给犹大支派各宗族。

15:15 底璧位于希伯仑的南方,古名“基列西弗”(士1:11),又名“基列萨拿”(49节)。在南部战役中,约书亚曾攻陷希伯仑和底壁二城(11:21),大概逃脱的亚衲族人回来重占,以致迦勒要再攻打。

15:17 俄陀聂在约书亚死后做了以色列人的士师(士3:7-11),是第一位兴起的士师。

15:18 “下驴”表示尊敬。

15:19 押撒要求的田是一块有水泉灌溉的好田,迦勒给她的土地,高处低处都有水泉,远超过她所求。这块地在底壁附近。今天,那一带的农民仍用水泉灌溉田园。

15:32 自15节至本节共记有36个城邑的名字,这里说29个,其中有些或为村落的名字。这些城邑与乡村后来大半给了西缅支派(19:1-9)。

15:33 本节至36节的城乡介乎犹大中部高原与非利士人所居的沿海地带之间,大部分仍为非利士人所占,到大卫王时始取得;其中有些城邑后来改分给但支派。

15:51 此处歌珊为一个城的名字,不同于10:41的“歌珊全地”。

15:61-62 “旷野”指耶路撒冷东边及南边与死海接壤的干旱地区。“盐城”有的圣经学者认为就是二十世纪考古学家发现《死海古卷》的昆兰(Qumran)。《死海古卷》的发现,肯定了旧约很多经卷的历史真实性。

15:63 耶路撒冷分上城和下城。约书亚只攻取到下城(北部),未能攻下上城(南部);要到大卫时代才取得,并赶走了耶布斯人(撒下5:6-7)。

祷读:约书亚记第16章  

约书亚记》第16章

16:1-4 约瑟子孙的产业:此处概括性地描述了约瑟子孙,即以法莲支派与玛拿西半个支派所得之地的范围与境界。约瑟的子孙继犹大子孙之后,分得土质优良的中央地带,可以说是成就了雅各的祝福(创48:15,16;49:22-26)。他们所占据的中部地区,南与但、与便雅悯支派相接连,北与亚设、西布伦、以萨迦支派相邻,东临约但河,西以地中海为界。

16:4 在约但河以东之时,玛拿西半支派曾分得了宽阔于流便与迦得支派的地(13:8-31)。剩余的半个玛拿西支派在迦南分得的地,是以法莲支派所分得之产业的两倍。据以色列的第二次人口普查,以法莲支派为32,500名,玛拿西支派为52,700名(民26:34-37)。当然,原则上应根据人口比例而分配产业(民6:53,54;33:54),然而,玛拿西支派所分得之地与人口相比过于宽阔。因根据均衡的原则,玛拿西支派的产业中也包括了分给以法莲支派的城邑(9节;17:9)。

16:5-10 以法莲支派的产业:以法莲虽是玛拿西的弟弟,但神曾应许他将比哥哥“还大”(创48:17-20)。在以色列以圣幕为中心安营扎阵时,以法莲支派也是西边阵营的领袖(民1:18-24)。并且,神的会幕被建立在以法莲支派领土内的“示罗”(19:51),直到士师时代,以法莲支派在政治、宗教等领域都占据主导地位。身居如此重要地位的以法莲支派却犯了一个重大的过失(10节)。即以法莲子孙并没有驱逐境内的迦南居民,反使其为奴。这就意味着他们虽有力量逐出迦南族类,却为了贪图安逸而违背了神的命令(申7:1-26)

祷读:约书亚记第17章  

约书亚记》第17章

17:1 玛吉……吉列与巴珊:玛吉的子孙所得之地是约但河以东的整个巴珊王国与半个基列。他们英勇如壮士的父,因此不仅轻松地征服了巴珊与基列,在占据那地之后,为了帮助兄弟支派而带头渡过了约但河。

17:5 十份:就是分给除了希弗之外的基列五子之五份与分给西罗非哈之五女的五份。

17:7-13 约但河以西玛拿西半个支派的境界:这一段经文描述了在约但河以西迦南地玛拿西支派所分得的产业的境界。其境界北接亚设、西布伦、以萨迦支派的境界,南则沿着加拿河到他普亚。东从加利利海的南端到约但河地带,西临地中海。

17:11 玛拿西在以萨迦与亚设境内:亚设与以萨迦支派是在玛拿西支派后才分得产业(19:17-31)。因此,本节并非按照分地的时间顺序记录,只是为了说明玛拿西支派的境界而这样记录。虽然每一个支派各自拥有自己的产业,但他们之间的关系并未隔绝,作为同胞,他们当彼此协力,彼此相爱。调整境界依据的是平衡的原则,当在彼此理解与协助中进行。 他纳:是现今的Tell Taannak,在地理上非常重要的地方。此处是西连沙仑平原,东北接以色列平原,北通亚柯平原的商道要地。玛拿西支派更加强盛之后,才得以占领此地(士1:27,28)。

17:12-13 当时居住在从伯善到米吉多之间地区的迦南人拥有铁制兵器。因此,尚未走出青铜器文化圈的玛拿西子孙只能服在他们的淫威之下。但是,他们若以真正的信仰装备自己,藉着神的帮助定能战胜任何强敌。在迦南征服初期,玛拿西子孙一马当先与极其强大的迦南联军英勇奋战(4:12),如今,却不能驱逐其残余势力,这首先是因为他们的信仰已懈怠。这些原因加增了以色列的网罗、陷阱与鞭打(23:13;士2:2,3)。

17:14-18 约瑟子孙的不满与约书亚的命令:16:5-17:13记录了约瑟的子孙以法莲支派与玛拿西支派所分得的产业。他们占据了迦南地的中心地带,若加上分给约瑟支派的两个产业,他们所得的地宽阔得不能与其它支派相提并论。约书亚“你们自己开拓吧”的命令中,隐含着双重意义,即当驱逐残存于约瑟支派境内的迦南居民,并开垦荒地使其成为肥沃之地。耶稣也曾警告轻看所领受之银钱的现象(太25:26-30)。

17:17-18 约书亚使约瑟子孙建立必能驱逐迦南列族的确信。只要那分开约但河,用超自然的方法使坚固的耶利哥城倒塌的神与之同在(申20:1),谁都不是以色列的对手。我们可以通过约书亚在本节中的回答,领悟蒙应许得到永恒产业的圣徒当持有什么样的态度。人因执迷于追求世界就容易失去对神之永恒应许的信心。因此,就不会因巨大的属灵祝福而感恩,反而常因迷恋吃喝之事而抱怨不平(太6:25)。然而,想要成为一名成熟的基督徒,当以作天国子民为荣(腓3:20),怀着对救恩的确信,竭力传扬天国的福音。

祷读:约书亚记第18章 

约书亚记》第18章

18:1 在示罗,把会幕设立在那里:以色列子孙分产业给五个支派之后,把会幕从吉甲移到示罗。这就意味着他们将宗教、政治、军事中心挪到了迦南的中心地带。 “会幕”是以色列百姓宗教生活的中心,也象征着以色列的终极统治者是神。在本节,我们要考查会幕的名称与功能。①“帐幕”(出26:1)是从指处所的希伯来语“ohel”翻译而来。即帐幕是象征神之临在的场所;②“会幕”(出27:21;利1:1)是与“帐幕”类似的名称;③“法柜的帐幕”(出38:21;民1:50)指藏有见证之石版的约柜所在的处所。见证的石版标志着神与人之间所立的圣约。记录着十诫;④“法柜的帐幕”(代下24:6)与第三个用法相同;⑤“圣所”(出25:8;利10:18)指分别为圣的圣洁场所;⑥“耶和华的殿”(出23:19),意指与以色列百姓的居住地相区分的神之殿;⑦“神殿”(代上6:48)意指圣殿;⑧“耶和华的帐幕”(利17:4),意指“神所居住的场所”。 示罗:位于伯特利北约16公里处,在军事上属于安全地带。示罗因位于迦南的中心地带,以色列百姓容易从全国各地聚集在此。

18:3 你们耽延不去得,要到几时呢:这是对蒙召作基督工人的所有圣徒的警言。当时七个支派的各种借口都不能合理地解释他们的行为(8:1-28),不论遇到何等逆境,都当凭着信心积极地加入扩展天国的事工中。

18:4-6 为了有效地分配土地而设立委员会:约书亚在拈阄给剩余七个支派分配土地之前,特意设立了土地委员会。即每个支派都要选举三个人,使这二十一人将以色列的剩余之地分为七份。约书亚之所以下达此番特殊指令,可能有以下三种原因:①警戒七个支派的消极态度,督促勉励他们积极主动地参与分配土地 ;②分配产业的事宜已耽延了许久,因此事先派遣调查团,以迅速准确地进行分配工作;③每个支派都公开派遣由三人组成的调查团,使之毫无私心地公平划分境界。他们所当要画的地图并不需要经过严格而详细的测量,只需概括性地调查,按其自然之特征分为七份即可。因为七个支派的人口相异,需要在拈阄之后进一步具体调整境界。

18:7 供耶和华祭司的职任:指有资格取用献在神的圣殿的祭物的职任。因为从制度上保障了利未支派靠着服侍神的圣殿而生活,故利未支派未能得产业(13:14)。

18:9 分作七份:堪探迦南地后,将此地分作七份是因为尚未分得产业的支派共有七个。迦得、流便、玛拿西半支派已在约但河以东分得了产业,利未支派则不以地为产业。 写在册子上:此处的册子并非指今日用纸作成的书,乃是指用羊皮作成的书卷。堪探者们在羊皮上画了迦南地的“地籍图”。

18:10 拈阄:拈阄以决定事情的作法是广传于古代近东的风俗。然而,对以色列百姓而言,拈阄的习惯具有寻求神旨意的特殊意义。在这里他们面对分配土地这一大事,为了寻求神的旨意而拈阄。因此,我们不能视此拈阄的行为是世俗的举动,如同那出于侥幸心理而买彩票或玩赌博的行为。

18:11-28 便雅悯支派的产业:本文说明了便雅悯支派所分得产业的境界与其中的城邑。他们的领土南与犹大支派,北与约瑟支派相连,这就成就了神藉着摩西所说的预言(申33:12)。便雅悯是约瑟的惟一兄弟,故他们后裔之间似乎也存在着特殊的连带关系(创43:29)。并且,当以色列王国被分裂时,只有便雅悯支派帮助犹大支派,守住耶路撒冷圣殿与大卫的宝座(王上12:21)。照着雅各的预言(创49:27),便雅悯支派的人皆继承了好战的传统(士20:15,16;撒下2:15),这种好战性格也符合他们所分得之地的地理特点。他们的领土位于连接南北的战略要道,是纷争发生频率最高的地方。

18:11 分给便雅悯支派的领土,大都是山地,有一部分是沙漠,其余的就是耶利哥与耶路撒冷附近的肥沃土地。

18:13 伯特利:便雅悯支派的北界与以法莲支派的南界相连(16:1,2)。人们常认为伯特利是以法莲支派的领土,然而,本书作者却明确地记载伯特利属于便雅悯支派(22节)。

18:17 波罕的磐石:波罕是流便的子孙(15:6)。故可以推测有一些流便子孙曾居住在犹大东北地区。

18:25 基遍:是当年以色列在迦南征服战中,不战而进驻的城邑。约书亚在此地攻打由五王联合的巴勒斯坦联军,藉着神超自然的神迹歼灭了他们,奠定了征服巴勒斯坦的基础(10:1-5)。同时在大卫和所罗门时代,这也是圣幕停留的地方。后来,此地与迦巴一起成为利未人的城邑。此地就是今日的(el-Jib),开垦山地成为沃土,生长着茂盛的葡萄树、无花果树与橄榄树。

18:28 按着宗族:常用来记录土地分配过程。这句话强调的是神按着各宗族的需求充分地供给了所用之地。神赐我们生命,且赐下无比丰盛的生命(约10:10)。

祷读:约书亚记第19章  

约书亚记》第19章

19:1-9 西缅支派的产业:西缅支派所分得的产业在犹大支派的地业中间。这似乎是靠着拈阄与在分配过程中进行调整所得的结果。因犹大支派的领土过于宽阔,故能将一部分产业拿出来分给在12支派中人口最少的西缅支派。据民1章与26章的两次人口普查的记录来看,西缅支派在旷野生活中失去了一半以上的人口。这些人是因在巴力毗珥事件中所犯之罪而受到惩罚而死的,因为那次犯罪的主谋是西缅支派的族长心利,且在那次事件之后,西缅支派的人口减少了一半以上(民25:14,15;26:14)。总之,西缅支派在旷野生活期间受到了严重的打击,似乎已难以作为一个支派而存立。西缅人居住在犹大境内之后,逐渐被犹大支派所同化(21:9;士1:3,17-19),到希西家王执政时,似乎已分散居住在犹大的各处(代上4:39-43)。这就应验了雅各对西缅支派的预言(创49:5-7)。

19:10-16 西布伦支派的产业:西布伦支派的境界相当于迦南北部的内陆地带。这似乎不符合雅各的预言,西布伦将住在海口。(创49:13),但是,若能承认位于贸易要道的西布伦支派因经商而繁盛的事实,这一点就可以得到解决。就是说,当年雅各预言以萨迦将要从事安逸的农耕生活,相反西布伦支派则走遍辽阔之地而从商(申33:19)。西布伦的境界内有迦密山,当年以利亚曾在此山中与400名巴力和亚舍拉的先知相争以分辨真神与假神,最终以利亚大获全胜(王上18:20-40)。不仅如此,耶稣基督所生长的拿撒勒亦属于此地(太2:13-23)。

19:17-23 以萨迦支派的产业:以萨迦支派的领土内包括Esdraelon平原的肥沃农田,这应验了雅各与摩西的预言(创49:14,15;申34:18)。以萨迦支派的耶斯列地有亚哈的宫殿,附近则有拿伯的葡萄园(王上21:1,2)。位于摩利(Moreh)的书念城因曾供给以利沙的女子居住在此地而扬名(王下4:8-37),源于他泊山而流入地中海的基顺河则以士师巴拉获胜之地而著称(士4:12-16)。并且,士师陀拉与巴沙王皆出生在以萨迦支派。

19:24-31 亚设支派的产业:亚设支派所得的产业是加利利西边的倾斜地区。他们的领土达到西顿与推罗两个城邦的沿岸,与整个亚柯平原与加利利的西部倾斜之地相连。亚设分得如此肥沃的农作物产地,亦应验了雅各的预言(创49:20)。此支派中未曾出现一个士师,仅供参考。

19:32-39 拿弗他利支派的产业:拿弗他利支派位于北端,其南界与西布伦,其西界与亚设相连。在约书亚征服迦南之时,曾在迦南居民中起主导作用的夏琐王之居所亦在此境界内(11:10)。拿弗他利支派未能驱逐迦南的外邦势力而混住在一起,很早就陷入了偶像崇拜里。有许多河水通过基尼烈湖西部,拿弗他利支派的领土是广阔的平原,易于耕种。

19:47 但人……住在其中:但支派之所以离开自己的产业,而去攻取遥远的北方城邑利善的原因有以下两种:①较众多人口而言,他们所分得之地过于少;②他们所得产业之内外都居住着强盛的亚摩利人与非利士人,故难守自己的产业。他们在寻找自己得以居住之地的过程中,攻取了尚未要塞化的城邑“利善”,改名为“但”,并居住在那里。利善:亦被称为“拉亿”。为但支派所占领后改为“但”。它位于巴勒斯坦的最北端,常用“从别是巴到但”来指整个以色列。

19:49-50 继以色列十二支派分得产业的事件之后,在这里记录了约书亚得亭拿西拉为业的事件。一般认为,“亭拿西拉”与位于示剑西南约11.2公里处的今日毗勒贝他那是同一个地方。约书亚在分得此地之后重修了那城。“修”的原文与“重新建筑”相近,暗示那城已极其荒废。我们可藉着本文的事件,从约书亚身上发现作为真正领袖的特质:①不论是从地位上还是从业绩上,约书亚都当第一个分得产业,但他在所有百姓之后求得了自己的份;②他虽拥有领袖的权柄,但并没有独断地取自己的产业,反而谦卑地在百姓面前求得产业;③他放弃自己的私欲,毫无抱怨地接受了荒废之地。

祷读:约书亚记第20章  

约书亚记》第20章

20:1-9 逃城:本章记录了按照神的命令选定逃城的事件。逃城具有“接纳之城”的意思。古代诸民族(腓尼基、叙利亚、希腊、罗马)等也曾选择一定的场所用来作为保护偶然犯罪之人的住所,古代以色列也将耶和华的圣殿视为逃亡者的避难所(王上1:50-53;2:28-34)。然而,圣经中的逃城制度不仅比其它国家的类似制度更加有体系,而且在预表耶稣基督的这一点上也具有特殊的意义。设立逃城的目的在于阻止更多不必要的杀人事件。就以色列的律法而言,故意杀人的罪行是决不能得赦免的。然而,即使是这种时候,必须经过公正的审判才能定罪(民35:30,31)。因此,逃城制度为判断此杀人行为是蓄意还是偶发提供了判断上的依据。逃到逃城的人也要在城门口向此城的长老们说明事情的经过,只有被判断是误杀人的人才能进入城中。并且,进入逃城的人要在百姓面前接受公正的审判。即使是通过审判证明了其非蓄意性时,也要住在逃城中,直到事件发生时的大祭司去世的那一日。总之,逃城制度反映了应用刑罚的公正性与酌情处理的原则。并且,此制度还是代赎概念的根据。这意味着人必因自己的行为而死,但藉着进入逃城,即藉着相信代罪人而死的基督才能得救。

20:1 耶和华晓谕约书亚说:民35章记录了耶和华赐摩西逃城之规例。并且,在申19章摩西向以色列百姓再次说明此规矩。本文则说约书亚直接从神领受了此命令。约书亚曾长伴摩西身边,在以色列百姓中,应比任何人更加清楚这些规矩。

20:3 无心而误杀人的:指在全无杀意的状态下误杀人者。民35:16-23明确区分了蓄意杀人与过失杀人,前者要受惩罚,而后者则可以逃到逃城。 报血仇人:神是所有生命之主,并且严守公义,决不宽容蓄意杀人之徒(民35:31-34)。然而,耶稣代所有圣徒接受了神严格而完全的惩罚,使必死的罪人得到了崭新的永恒生命。

20:7-9 逃城的名字与位置:本文罗列了六个逃城的名字与位置请参照下面的地图,这些城邑都包括在利未人的城中(21:13,21,27,32,36,38)。并且他们按照适当的距离在约但河两岸各设立了三个逃城。这些逃城都位于山顶,即使是在远处也能望见。之所以如此选定位置,是为了使误杀人者可从全国各地迅速逃到逃城。对于以色列的逃城,不仅是以色列子孙,而且那些居住在他们中间的外邦人也拥有相同的权利。在设立六个逃城的过程中特别引人注目的事为了公共利益而舍弃私人利益。比如,希伯仑原属于迦勒,但当它被选作逃城时,迦勒甘心将此城让给了利未支派(15:13;21:11)。如此看来,对只要是杀了人,不管什么原因都处以死刑的古代以色列社会而言,逃城制度是更为完备的制度,在属灵意义上则象征避难所耶稣基督(诗14:6;46:1;耶17:17)。

祷读:约书亚记第22章  

约书亚记》第22章

22:1 当时:指迦南地分配结束的时候。摩西称此时为“等……那地被耶和华制伏了”(民32:22),“等到你们弟兄在约但河那边,也得……地”(申3:20)。据两个半支派所许之愿,此时为“以色列各承受自己的产业”之时(民32:18)。

22:2-3 两个半支派在以下两个方面配得称赞:①即使是在摩西去世后他们也守了与摩西所立之约 ;②对他们而言,爱国之心既是对神信仰的表现。当信仰与爱国心融为一体时,他们便甘愿献身作英勇无比的壮士。

22:5 只要切切……事奉他:两个半支派的壮士久经疆场,必经历了许多危险与苦难,并且在那些逆境中经历了神的大能,因此得以拥有更加火热的信心。约书亚恳切地嘱咐那些结束漫长的军旅生活而还乡的壮士,不可懈怠属灵的追求,当更加大发热心,继续信心之旅。本节中的“切切”具有“尽力”、“深思熟虑”等含意。“尽心尽性”则指投入全身心。

22:8 与你们众弟兄同分:与弟兄同分战利品对以色列而言是一个原则。战事后论功行赏的对象不仅是在第一线奋战的军兵,还包括在后方支援他们的人,藉此来确认作为神的选民,以色列整个民族心系共同的命运。每个基督徒作为信仰共同体的一员,要彼此补足,以此经历基督丰盛的恩典。

22:10 离开示罗而返回基列的约但河东支派是流便、迦得、玛拿西半个支派。到了靠近约但河一带的迦南地:两个半支派抵达巴勒斯坦的天然要塞约但河之后深有感触。当年他们把家人留在原地,在以色列军队中最先渡过了约但河,如今却把在战场上同甘共苦的同胞留在河西。

22:12 若除了示罗的祭坛之外(18:1)再修筑第二个祭坛,就被视为是偶像崇拜,凡参与的人都要受到惩罚而被歼灭(申13:12-17)。虽然说是出于误会,以色列会众为了惩罚拜偶像的举动,面对同甘共苦的同胞,依然站起来要去攻打他们。

22:13-20 十个支派的愤怒:以色列子孙先抑制激动的情绪,为了查明事情的真相而派遣调查团,这是非常明智的决定。虽然本文并没有记录,但此番决定背后必隐藏着以约书亚为首的领袖所付出的努力。因为在漫长的岁月中,为了同一个目标而结成牢不可破的协助关系并同甘共苦的弟兄们竟然背叛的事实令人难以置信。

22:17 拜毗珥的罪孽:指以色列住在什亭时,百姓与摩押女子行淫,并拜他们的偶像巴力,因此激发耶和华震怒的事件(民25:1-9)。当时,非尼哈杀死了将米甸女人带进以色列会众的人与那女人,使因神的震怒而泛滥的瘟疫得以止息。

22:19 帐幕:直到所罗门执政时期被圣殿代替为止,帐幕同以色列的历史一同经历了多次移动与艰难。帐幕的历史大体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①帐幕的设立与奉献:摩西在西乃山从神得到了关于设立帐幕的启示,那时神详细地指示了帐幕的样式。②旷野中的帐幕历史:在西乃山下约停驻50天之后,帐幕于第二年2月20日开始移动。在旷野生活中,每逢云彩从帐幕收上去,以色列人就起程前进,若云彩不收上去,他们就不起程;③定居迦南后的帐幕历史:以色列百姓在进入翘首企盼的迦南地之后,安营在耶利哥附近的吉甲并设立了会幕。④从那之后,圣经有很长时间没有论及会幕,直到大卫王时代,才记录会幕设立在基遍。大卫当时有两个会幕,一个是位于基遍的拥有祭坛的会幕,另一个是位于耶路撒冷的,用来安放约柜的会幕(代下1:3,4)。到了所罗门王时代,按照神的指示建筑了圣殿,约柜和其它器具也得以从会幕搬到圣殿。至此,长达约五百年的会幕历史结束。

22:24-25 这段经文体现了两个半支派所关心的三个重大事项:①信仰第一;②团队精神;③子女教育。

22:26 两个半支派所遭到的误会已得到了某种程度的解决。然而,筑坛的事件本身依然是个问题。从律法的角度来看,神禁止为拜偶像而筑坛。

22:27-28 我们可以充分理解两个半支派有此番忧虑。因为:①他们与十个支派之间横放着约但河这一天然障碍,故不易彼此往来;②事实上,期待没经历征服战的后代拥有同样火热的团队意识是不太现实的。

22:30-34 非尼哈一行听到两个半支派的解释感到非常满意,同时也为自己误会了他们而深感抱歉。若双方都只顾为神而大发热心,忽视用爱与智慧彼此相处,必会引起一场触目惊心的同族相残之悲剧。

祷读:约书亚记第23章  

约书亚记》第23章

23:1 耶和华使……不与四围的一切仇敌争战:以色列之所以能够征服迦南地,是因为耶和华的权能与之同在。本书作者藉着本节,不仅告知了约书亚召集众代表的时期,同时也表明了以色列当时顺服神之话语的根据。一直以来引领以色列在迦南之战中获胜的是神,使以色列完全征服尚残留之仇敌的也是神。这正应验神的话:“不是依靠势力,不是依靠才能,乃是依靠我的灵方能成事”(亚4:6)。

23:2 以色列众人……官长:意味着只有那些有资格代表整个以色列人的领袖才能来此地。这里所谈到的四种职能并不代表以色列领袖的四种身份。长老是用来称百姓之代表的一般名称,族长(heads)、审判官(judges)、官长(officials)等则统称指导百姓的身份。尤其是,族长指各支派、宗族和家族为单位的领袖,他们之中最为适合的人被选为审判官与官长。

23:4 约书亚将所剩下的各国也都包括在产业之内,这一事实突出了其先取性信仰。

23:6 大大壮胆,谨守遵行:?“大大壮胆”具有“极其大胆”与“下定决心”之意。大胆的勇气不仅是战争所需之要素,亦是信仰生活所必备的品质。因为,这世界到处都有无数违背神真理的势力存在,所以很多时候,想要实践真理的人不得不面对患难与逆境(提后3:12)。 不可偏离左右:勿要曲解神的话语,当谦卑而慎重地顺服真理的教导。

23:8 “专靠”的希伯来语具有“紧紧粘住”、“坚定地留在原处”、“尽力追赶”等含意。不陷入偶像崇拜的捷径是专心依靠神。此原则也适用于我们的信仰生活,为了使生命日趋成熟,脱去昔日行为上的旧人固然重要,但更加重要的是积极地穿上新人(弗4:24)。

23:10 你们一人必追赶千人:以色列百姓曾数次经历了以一敌千的战斗。这是因为神代他们而战。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对神的信仰很有可能被忽略,这些忧虑藉着日后以色列的背逆而成为事实。因地所产之物,他们不借助神的帮助也能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因此,他们的信仰开始逐渐懈怠,而人的罪恶本性则趁此机会煽动人里面的贪婪和欲望,加厚了彼此间的隔膜。

23:11 要分外谨慎:追根究底,信心之敌是肉眼所不能见的邪灵(弗2:2)。因此,若不睁开属灵的慧眼,常常保持属灵的警醒,罪恶势力将逐渐占据我们的心灵(弗1:18)。故此使徒彼得劝勉我们“务要谨守、警醒,因为你们的仇敌魔鬼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游行,寻找可吞吃的人”(彼前5:8)。

23:12 约书亚禁止他们与迦南居民联姻。这并不只是为了保存血统的纯正,乃是为了防止藉着通婚而兴起的偶像崇拜。婚姻是人生大事,决不只是为了满足男女间身体与物质上的需要。与崇拜偶像的迦南居民联姻是对神公然的不顺服,是无视拣选以色列的神之圣洁的顽梗举动。

23:13 他们却要成为……机槛:约书亚这些警告是根据记录在出23:33;民33:55;申7:16等处的律法。“机槛”是文学性措辞,常出现在比喻体的文章里(伯18:9;诗69:22;140:5;箴22:5;赛8:14)。网罗与机槛是为了强调同样的含意而使用的重复手法。由此可知,我们在生活中所遇到的一切障碍皆源于人的不顺服。以色列百姓若想安居在应许之地,捷径就是除去那地的邪恶。若是一部分百姓被罪所染,其余百姓将要担负双重的疾苦,很难持守纯正的信仰。因为他们是共同服侍同一位神的信仰群体,个人的堕落亦就是整个百姓的堕落。 肋上的鞭、眼中的刺:约书亚极其独特地表达了以色列百姓与迦南人联姻后,将要发生的悲惨景象与压迫。“肋上的鞭”意指将要落到用鞭子受治理的悲惨地步(王上12:11)。事实上,以色列因所剩下的迦南势力而受到许多苦难,最后沦为亚述与巴比伦的俘虏。“眼中的刺”也比喻将因仇敌大受痛苦。士2:3重复了这两句话,说“必作你们肋下的荆棘”。

23:14 我……要走:约书亚以极其坦然的心境迎接将要临到自己的死亡。据推测,当时他有可能思想以下的问题:①他深深明白人的罪性与有限性,想劝告以色列百姓顺服永恒真神的计划与护理 ;②他晓谕百姓,人不过是空手而来,徒手而去的存在,不可为属世的欲望而执迷不悟;③必须信靠着使人死、又使人活的神(申32:39),盼望更美好的家乡。虽然末世复活的盼望直到新约时代才完全被显明出来,但是在旧约时代,神也一直渐进地启示以色列关于末世复兴的真理。

祷读:约书亚记第24章 

约书亚记》第24章

24:1 示剑:位于耶路撒冷北约62公里处,是今日位于以巴路山与基利心山中间的,约书亚之所以选此地作重申圣约的场所,是因为自族长时代以来,示剑一直被视为圣地(创12:7,8;33:10)。

24:2 古时……事奉:作为神恩典的实际证据,约书亚首先指出了神从偶像崇拜中呼召亚伯拉罕的事。

24:4 雅各的人生充满了许多失败。然而,神却用人的软弱而邪恶的性情,成就了自己的旨意。

24:5-7 与选民同在的神:无论是出埃及之前发生的事还是横渡红海的事,都如实地反映了神主权性的帮助(出1-14章)。神若定意要为自己的子民成就什么,就必成就到底。其成就的方法,有时是藉着超自然的奇迹,有时则使用人的能力。

24:9-10 约书亚论及有关巴兰的事,这是值得注意的。因为此事件从以下两个方面,给予我们很大的教训:①任何人都不能阻挡神的作为:巴兰的嘴唇不仅没有向以色列发出咒诅,反而为其祝福,充分体现了神的绝对主权;②要戒备那迷惑之人):虽然巴兰为耶和华的权能所震摄而未敢咒诅以色列,但他贪婪成性,违背真理,想藉着假预言来迷惑百姓。因此约书亚警戒那些迷惑者。

24:12 我打发黄蜂飞在你们面前:这就应验了神对以色列百姓的应许。

24:13 作为永恒救赎计划的一部分,神将迦南地赐给了以色列,在这一点上,迦南地具有深远的意义。与创造万物相同,新的创造使万物得救赎,这是靠着神的主权性计划与工作才能得以成就。我们不可曲解本节的含意,犯下将从神所领的银钱藏在地下的愚蠢过失。

24:14-15 约书亚并没有强迫以色列盲目地信仰神,他首先具体地指出神祝福以色列百姓的恩典(1-13节),然后督促百姓决志。对神的顺服并不是强加的束缚与宗教重轭(徒15:10),而是使人的生命更加丰盛,更加有意义的祝福。信仰中不存在中立地带,也不能同时选择两个(太6:24)。事奉耶和华就意味着否定其他的一切神灵,耶和华并不是在众神之中最有能力的神,乃是永活的真神,除耶和华之外并不存在别神(诗86:10)。

24:16-18 以色列的耶和华信仰决意: 以色列百姓积极地响应了约书亚的号召,决志坚定地信靠与顺服耶和华神。他们再次概要约书亚的演讲(2-13节),积极地回应在以色列历史中动工的神之护理。

24:19-20 约书亚并不因百姓的决志而感到满意,因为一时的强烈决志很容易淡化消失。并且,外邦宗教与文化深深扎根于迦南地,因此必会有诱惑,约书亚为了坚固百姓顺服到底而强烈地警告以色列民。

24:22 这句话是指若以色列百姓再次遗忘耶和华,他们将自己定自己的罪。即他们若决志如此,不必再立其他证人,将会自己承认所犯的罪。耶稣再来施行最后审判之时,所有人将会在神的审判台前承认自己的罪(罗14:12;彼前4:5)。

24:23 要除掉你们中间的外邦人:即使是约书亚在世时,以色列百姓中似乎也有私藏偶像的人和精神上的偶像崇拜者(利17:7;结20:7)。因此,约书亚督促那些既想事奉耶和华又不能丢弃偶像的人下定决心单单信仰神。今日,也有一些基督徒在信耶稣的同时,也去求算命者的预言。圣徒不应满足于因信称义,乃要竭力成圣。

24:25 “律例”指一般的规条或义务,“典章”则指具有法律意义的律法。出15:25将与此相同的希伯来语译成“律例、典章”。

24:26 并不是指摩西在旷野所设立的会幕,因为当时会幕设立在示罗(18:1),并不可能为了特别的仪式,随处移动。因此,本节的“圣所”可以说是指筑在以巴路山附近的坛(8:30)。但是,也有人认为这是指示剑橡树之下的“圣地”。理由是亚伯拉罕与雅各曾在此地筑坛敬拜了耶和华。

24:29 即使约书亚死后,以色列百姓依然尊他为“耶和华的仆人”。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领袖去世不久之后他们的信仰陷入了悲惨的境地。

24:31 曾经历拯救以色列民族脱离暴政与压迫的神之恩典的人,直至最后都相信耶和华,但是,他们的后裔却与他们不同,最终还是事奉了偶像。相继而来的士师记就是记录了以色列重新受到外敌的入侵与强占而痛苦的故事。为了使我们的信仰成熟而经历神的恩典固然是好事,但过于追求神秘主义体验则存在将我们引上歧途的危险。虽然没有亲眼见过复活的基督却能信他是救主且跟随他的人,是更加有福的人。

24:32 约瑟的骸骨,埋葬在示剑:约瑟曾遗命将自己的骸骨葬在迦南地,显明他即使是在埃及享受荣华富贵,也未曾失去对神应许的信心。过了500年之后将约瑟的骸骨葬在迦南地的事实,表明神的应许必会成就。约瑟的骸骨被埋在示剑是理所当然的。因为雅各不仅从哈抹的子孙买了那地,且在那里为子孙筑了坛,使那地圣洁。

张保罗查经《申命记…

音频 3 分钟

张保罗查经《申命记》导论(一)

新一代的以色列人现在来到迦南东方的大门口摩押平原,就要进入那有河、有泉、有小麦、石榴树和蜜的美地(8:7-8),是天父答应赐给这个民族的,只要他们信守在西奈山所立的约。“神人”摩西已接近一生侍奉的终点,在他生命最后的几十天,为旷野“苦炼”中成长的新生代详细讲解西奈山前神赐的律法(8:1-2),也就是以十诫为中心的各种法例和典章,好让本来以畜牧为生的一代,能在以农作为主的新土地上建立自己的家国;有一个以耶和华神为信仰中心的圣洁生活,明白“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的真理。

书里有一小部分篇幅追述以色列民族的历史(1-4章),又用最后一部分记下摩西临终的赠言和祝福,以及约书亚的被立为新领袖(27-33章)。这位一代伟人,在毗斯迦山极峰远眺迦南全境之后遂撒手尘寰(34章)。

但是占全书大半篇幅的,是摩西讲解天父和以色列民所立的约中应遵守的原则与条例。他重申诫命,给律法作了增订(4:44-26章);然后以“尽心、尽性,谨守遵行”的庄严誓词作结(26:16-19),重订了神与新一代之间的盟约(29:10-15)。

本书为新约及初期教会的著作引用之多不输《诗篇》。主耶稣在旷野受试探用以击退撒但的话语,全都引自此书(太4:1-10);祂又把本书“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6:5)定为诫命中第一且最大的一条(太22:37-38)。

本书中译,文字优美:描写迦南大地,文笔美丽如画;“摩西之歌”读来铿锵有声,不着翻译痕迹;而中文书名用《申命记》三字,画龙点睛,较希腊《七十士译本》的《律法二读》更能准确传达原书主旨。

一、 书名

希伯来原文圣经摩西五经每卷都用第一个字来作书名。因此本书称为“话”,因为第一句是这样写的:“以下所记的,是摩西在约旦河东的旷野…向以色列众人所说的话。”

中文圣经将书名译为《申命记》,意即重申,就是重新宣布律法和神的诫命。这名字非常恰当地表达出本书的内容和题旨。

二、 本书作者及写作年代

《申命记》的来源是神学上的一个大课题。

传统犹太教及基督信仰主流,都相信《申命记》是摩西的作品。到了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现代评鉴学兴起,才提出种种不同的见解,要重新估定本书的写作年代。

综合来说,大致上有以下几种讲法:

一、本书绝大部分内容是摩西所写,只有小部分是编辑者附加的资料。

二、本书史料来自摩西的时代,但全书则要到约四百年后的大卫、撒母耳时代,或甚至更晚的所罗门时代,才由后人编纂成书。编辑过程中当然也加入了编者的论调。

三、本书在主前七世纪,就是希西家王和约西亚王的时代,才被人编纂成书,尤其是与约西亚王宗教改革有关。有人以为在修葺圣殿时发现的律法就是《申命记》。虽然很多材料都是自摩西时代流传下来的。

四、本书是以色列民被掳之后的作品,写作年代未能确定,自哈该、撒迦利亚等先知,至主前四百年的玛拉基时期都可能。

《申命记》34章既然记载摩西之死及摩西的埋葬,书中也有一些地方用了第三者笔调来记录摩西的事情(1:1-5;32:48-52),这些当然都不会是直接出自摩西之手,是经过编辑和整理的。

但是,从内证看,本书清楚记明,是摩西在摩押平原,向着将要进入迦南的以色列民作的训谕(摩西不久后便去世了)。因此,《申命记》来自摩西之说是合乎圣经的,也是可信的。见1:5。

31:9,24记载:“摩西将这律法写出来,交给抬耶和华约柜的祭司、利未子孙,和以色列的众长老”、“摩西将这律法的话写在书上,及至写完了。”从这些话看,摩西不但是律法的宣讲者,更是这本律法书的作者。

我们相信,《申命记》是摩西写的。书成后,连同摩西五经其他四卷(《创世记》至《民数记》),经过编订和整理成书。

张保罗查经《申命记》导论(二)

三、历史背景

四、《申命记》的历史背景,是摩西带领在旷野新生一代的二百万以色列人,来到约旦河东的摩押平原(摩押平原就在约旦河流入死海的交汇处)见1:5。

摩西年纪老迈,圣经说他此时已经一百二十岁。他早已得到神的指示,因早年的过犯,不得进入迦南地;要他将领导百姓进入迦南的重任,交给助手约书亚。

有关领导责任的转移,以及对祖先的约所知不多的以色列民,摩西面对这些问题,在摩押平原上,为他们讲解了律法,并作临别赠言。

1:1开宗明义的说:“以下所记的,是摩西在约旦河东的旷野,疏弗对面的亚拉巴,就是巴兰、陀弗、拉班、哈洗录、底撒哈中间,向以色列众人所说的话。”《申命记》大部分就是这些话的记录。

四、内容

从内容看,本书是摩西为将进入迦南地的以色列民,更新他们与神所立的约。这也就是“重申”(重新宣布)律法的意思。

以色列上一代经过旷野四十年的流荡,深深得到教训,要遵守神的律法,才能蒙福。

这四十年中,离开埃及老一辈的以色列人,受罚的受罚,去世的去世,只剩下新生而年轻力健的一代。他们现在要去得到神应许他们祖先的迦南乐土,去享受神在流奶与蜜之地上所赐的福气,去过一种新的生活—从游牧转变成以农业为主的生活。

他们的父母在西奈山下与神立约时,他们年纪还轻,有的恐怕还没有出生,因此亟需明白这约的历史渊源,赐约的神的广博慈爱、丰厚恩惠,以及信守此约与民族前途和人民幸福的密切关系。摩西的讲论语重心长,充分反映一代神仆的忠信、谦逊与爱心。

总而言之,《申命记》中更新的立约,包含以下几点重要的内容:

一、提醒百姓,他们是蒙神拯救,才能离开埃及奴隶生活的。比较4-5章。

二、提醒百姓,神应许之地丰盛美好,为流奶与蜜之地。比较6:3。

三、提醒以色列人的特殊身份,他们是蒙神救赎,“特作神的子民”。比较7:6。

四、提醒百姓,神为他们安排了一个敬拜中心。他们应该定时在那里敬拜神。

五、提醒百姓,他们必须遵行神所颁布的律法。不然,刑罚便临到。

六、最后,应许以色列人,若遵守神的约而不离弃,一定得到福气。

五、旧约五祭:燔 祭,素祭,平安祭,赎罪祭和赎愆祭。

摩西律法中的一个主要特色便是献祭。

旧约时代,献祭是以色列民向神履行约的表现和义务。献祭不只是一种仪式,也是向神的感谢,是内心敬虔的外在表明,是救赎事工的表征。

在以色列的宗教里,敬拜中如果没有献祭便不够完全。献祭和敬拜是不可分的。

摩西五经规定以色列人必须定期献祭。见本书16:16-17,“你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节、七七节、住棚节,一年三次在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的地方朝见祂,却不可空手朝见。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照耶和华你神所赐的福份,奉献礼物。

以色列人每天的生活中更是不可缺少祭祀。《利未记》6:12论到祭坛的设立:“坛上的火要在其上常常烧着,不可熄灭。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并要把燔祭摆在坛上,在其上烧平安祭牲的脂油。”

张保罗查经《申命记》第一章

祷读: 申命记  第1章

张保罗查经《申命记》第1章

1:1 本书开首五节为“前言”,1,4两节是主线,说明摩西为以色列人“讲律法”的历史和地理背景。2节追述律法在何烈山(即西奈山)的颁布。以色列人接受律法后,经历了一个短程的旅行,发生了加低斯巴尼亚的背叛,导致旷野38年的漂徙。摩西现在讲解律法,已是出埃及后的第40年尾(3节),迦南美地再度在望。

1:2 何烈山即以色列人领受律法的西奈山(出19:1),一般相信在西乃(今译西奈)半岛南部。西珥山通指亚拉巴东部的山区,位于以东地。加低斯巴尼亚原名加低斯,又名安密巴(创14:7),位于南地西南,是迦南的南疆入口,距别是巴南约70公里;为旷野中的一个绿洲,水草茂盛。以色列人在此遣探子窥迦南(民13章)。这一段只须十一天的短短路程,以色列人因为不信神有力量领他们进迦南,居然走了38年。

1:3 “四十年”应从出埃及之日算起,包括在西奈山下的日子,去加低斯的旅程,和以后的三十八年(参2:14)。“十一月”相当于今天的正月和二月间。这是本书唯一记载的日期。两个月后,百姓进入迦南地(比较书4:19)。这期间,他们用了30天来为摩西举哀(34:8)。

1:5 “律法”指以十诫为中心的各种法例及典章,记在《出埃及记》20-24章及《利未记》和《民数记》中。本书把这些律例作了综述和解释,来适应就要在迦南面对的新形势。从这种意思说,本书可说是神与以色列民的盟约的重申与增订。本节只是伏笔,摩西讲解律法要到5章才开始。

1:6 本节至3:11讲百姓从西奈山去到迦南边境的一段行程,经常提到应许之地乃神答应给以色列人先祖,将由他们的后裔取得;又追忆当年如何设立首领、派遣探子,和第一代百姓灭尽,新一代的胜利等。

书中一再称神为“耶和华我们的神”。“耶和华你们的神”用的次数更多,几达三百次。

1:7 本节所描写的迦南应许地范围与神当年应许亚伯拉罕、 以撒和雅各的符合。大卫和所罗门王时代,已见到这块扩展的版图。

1:10 原来分别记载在《出埃及记》18章和《民数记》11章摩西不想再带领以色列人的两个理由,现在放在一道来讲:一是百姓人数太多,管理困难;一是百姓的争吵和怨言不断。

1:13 这里和《出埃及记》18:21都列出了做领袖的一些标准,包括:1,敬畏神;2,诚实无妄;3,恨不义之财;4,有智慧;5,有见识;6,为众人所尊敬(或作“有经验”)。前三者为道德的,后三者为智慧与知识的。参《提摩太前书》3:1-13。

1:19 本节至46节所记史事也见《民数记》13-14章。讲述百姓听信了探子的恶报,不信神真能领他们去迦南,以及因不信招来的神的惩罚。

1:20 “亚摩利人的山地”似泛指以色列人要去得为业的迦南全地,参7节及19节。7节下半节可视为此词包括的范围的说明。

1:21 本节的“你”为第二人称单数,与全章通用的多数“你们”不同。“你”是有时向个人,也可能指以色列人整体说话,“你们”乃向全体百姓说话。

1:24 “以实各”有果实累累之意,表示其地异常肥沃。此谷近希伯仑。

1:26 听摩西说话的已是新的一代。此处用“你们”是把以色列人当作一个民族来说的。事实上,摩西是讲上一代的百姓违背神命。

1:28 “亚衲族”为迦南早期居民,以身材高大著称。;但所居地的城墙,据考古学家发现,只有10至15公尺高。 探子说“高得顶天”的确过甚其词。

1:31 “你们”在原文为第二人称单数的“你”,故应译为“你”。神与以色列人的关系情同父子,看顾照料有同父亲抚养儿子。

1:33 在旷野中,神的约柜走在百姓前面,为他们开路,找安营的地方。神在会幕的云彩中,用火柱、云柱引领他们行经旷野(参出13:21)。

1:37 神因摩西的不信,不遵神命用口吩咐磐石出水,反在一怒之下,用杖连击石二次,因此罚他不得进入迦南。但摩西的愤怒与犯罪乃以色列人所惹动,故此神也刑罚了百姓。本节的记事与以前数节讲的探子窥迦南的事,其间隔了近40年。摩西把两件事放在一道来讲。要新一代的听众注意,听从神的话是信仰的中心。

1:40 “红海”原文为“芦苇海”,当日很多湖泊都用此名。此处指阿卡巴湾。“旷野”指以东地。

1:41 神本要百姓进迦南,他们不肯去;现在神不许他们去,却争先恐后要去。但神未与他们同在,很可能没有约柜同行,结果大败于亚摩利人手下。

1:45 “在耶和华面前哭号”指回到会幕前向神哀哭。

张保罗查经《申命记》第2章

祷读: 申命记第2章  

《申命记》第2章

2:1 本节至3:11讲述以色列人经过旷野三十八年流浪生活后的一个新开端。他们离开旷野向北行;在外约旦一带五次与外族大接触,每次的记事差不多都包括:1,百姓出发;2,神的训示;3,他族历史追述;4,粮食的供应;5,百姓离开或占领其地。五次接触中,对以东人、摩押人及亚扪人,毫无敌意,承认其地乃神给这些民族的,只求平安路过;但与希实本王西宏和巴珊王噩,则经历战事,并占取其地。“红海”当指阿卡巴湾。西珥山在死海南边。以色列人在这块丘陵地带绕行了很长一段时期。

2:4 本节与9,19节记下神禁止以色列人与以东、摩押、亚扪三族争战的事,因为他们都与以色列人有血缘关系。以东人为以撒长子以扫的子孙,亚扪人与摩押人是亚伯拉罕之侄罗得的后裔。前者住在死海南面的西珥,后者住在死海东北面和东面。他们所居之地为神所赐,不属于应许以色列人的土地。但以色列人可以攻取约旦河以东亚摩利人的土地,西宏与噩都是亚摩利人的王,属迦南族,住在约旦河两岸。

这几节因此补充了《民数记》20和21章所记同一件事,但把理由说明了。

2:8 以拉他和以旬迦别为“亚拉巴路”的起点,在阿卡巴湾的顶端。此路始于阿卡巴湾,向北伸延,直到摩押地的东部。

2:9 亚珥当为摩押的首邑(现在用以代表摩押人所居之地)。亚珥城确切位置不详。从18节看,其城或在亚嫩河谷。

2:10 以米人身材高大,为摩押地早期居民。《创世记》14:5说以米人本来住在亚嫩河北摩押地的沙微基列亭。

2:11 “利乏音人”不是一个民族的称号,而是以色列人入居迦南前住在巴勒斯坦一带传统英雄人物的统称,其人身材特高且强壮。摩押人称他们为“以米人”(创14:5);犹大人称他们为亚衲人(民13:33;士1:20);亚扪人叫他们做散送冥(20节)。

2:12 过去以为何利人为穴居部落民族,因其希伯来文名中的hor有“穴”的意思,现在已知为主前一千五百年时住在巴勒斯坦北部和叙利亚一带的强大赫伦人(Hurrians)。圣经记载此族的大本营为西珥,也就是死海南面之地。

2:13 撒烈溪的位置难确定,可能为今天流入死海南端的埃赫沙河。 

2:14 以色列人四十年旷野生活,除去从埃及到达西奈,和在西奈及加低斯生活的两年,剩下38年。

2:23 “亚卫人”只在此处和《约书亚记》13:3中提到,当为巴勒斯坦西南的原来居民。迦斐托为今天的克里特岛,非利士人可能来自此岛(参创10:14;耶47:4;摩9:7)。非利士人灭了亚卫人,取得其地;后来以色列人又把非利士人灭了。

2:26 基底莫确切位置不详,只知后来为流便支派居住的一城(书13:18)。希实本为西宏的首邑(民21:26)。

2:32 雅杂的确切位置不详,只知其地后来分给了流便支派。

2:34 “毁灭”的希伯来原文作hārem,为一专用字,指在为神而作的圣战中,将所有战俘、掳物完全歼灭,当作对神的奉献。不过战胜后对敌人和财产有不同的处理方法,包括:1,人畜和财物的通通毁灭(20:16;撒上15:3);2,消灭人但留下财产(本节;3:6);或只消灭男丁(20:13)。圣战中留下的东西有些归给神(参13:16;利27:21,28),有些则分给打仗的士兵和后方的平民(35节;民31章)。

“没有留下一个”:因为这些民族都是神命令要消灭的,以保以色列民信仰的纯正。

2:36 “亚罗珥”:不只一个地方叫此名字。此处的亚罗珥或为死海东南20公里亚嫩河畔的一个城。基列在加利利海东南,土地肥沃(参创31:21)。

2:37 雅博河在外约旦,自东北向西南流,在死海北约30公里处流入约旦河。

张保罗查经《申命记》第3章

祷读: 申命记第3章  

《申命记》第3章

3:1 本节至3节所记以色列人与巴珊王噩作战的事见《民数记》21:33-35。巴珊在吉列地北,水草茂盛,又富林产。

3:4 亚珥歌伯就是巴珊,原指巴珊地的一区(王上4:13)。从《王上》4:13所记,这60座城都是有城墙的大城,还有许多乡村(5节),其地人口必甚多。

3:6 在为神而作的圣战中,须把敌方连人带物全都摧毁。不能毁灭之物,例如金、银等,则予保留,归神为圣(参书6:16-19)。有时掳得的牲畜等,也分给百姓。

3:8 征讨西宏与噩二王所得到的土地,南迄亚嫩河谷,北达黑门山。黑门山位于巴勒斯坦东北,山脉连绵30公里,山顶终年积雪。黑门山、西连、示尼珥和西云山(4:48),可能都是同一山脉的著名山岭(参代上5:23)。其中黑门山峰高三千公尺,为黎巴嫩境内最壮观的一座大山。

3:10 “平原的各城”北起基列,南到亚嫩河。基列在约旦河东岸,土地广阔;雅博河流经其间,一分为二。12节“基列山地的一半”当指此而言。撒迦位置不详,或在巴珊最北端(参书13:11)。以得来在巴珊的南部。

3:11 这种传奇性的巨人原只剩下巴珊王噩,可是连他也死了。“床”可指“棺椁”,乃一个人最后安息的地方。拉巴是亚扪人的首邑,即今约旦首都亚曼。“人肘”指当时通用的量度单位。“长九肘宽四肘”:约等于今天4公尺长1.8公尺宽。

从本节到本章尾可分为三段,都以“那时”开始。第一段为12-17节,讲述所得土地如何分配给了流便、迦得和玛拿西半支派。第二段为18-22节,讲摩西吩咐得到土地的二个半支派的勇士须与其他支派一同渡河,得到全迦南后才可回来。第三段为23-28节,记摩西登毗斯迦山顶远眺应许美地,和派约书亚继承他带领百姓。29节为结语。

3:14 基述和玛迦都是位于巴珊北部的小邦。基述在加利利海东岸,玛迦在基述之北。到大卫王时代仍为一个独立国。

3:15 玛吉是约瑟之子玛拿西的长子,也是基列人的祖先(书17:1)。

3:17 “基尼烈”为拿弗他利支派所得的一个城,位于加利利海西北岸(加利利海在旧约时代叫做基尼烈湖,见民34:11)。盐海即死海,旧约中无“死海”之名,主后第一或第二世纪,始名“死海”。“毗斯迦”乃摩西所登远望迦南之山峰,在死海东边摩押平原的尼波山上(34:1)。

3:20 “约旦河那边”指约旦河西的迦南地(25节;11:30)。以色列人到了迦南之后,在新土上安顿,无仇敌扰害、没有强国的压迫与内乱,也免于流浪、饥馑和瘟疫,“得享平安”。

3:23 摩西曾恳求神让他进入迦南,好看见神大能作为的完全彰显。但他身为领袖,虽然自己无辜,也应为百姓背叛之罪同受惩罚(1:26)。他所求的未获允准(26节)。只可以上到毗斯迦山顶,象当年亚伯拉罕一样,远眺那美地却不能进入。

3:28 神要摩西把领导权交付约书亚。这位年青一代的新领袖要负起两个责任:1,征服新土(带领这百姓过河);2,把土地分配给百姓(“承受你所要观看之地”)。

3:29 “伯毗珥”的意思是“毗珥的居所”,可能就是以色列人曾拜过巴力毗珥的地方。以色列人曾在这里和迦南偶像首次接触而犯罪受罚,现在,伯毗珥“对面的谷中”成了以民走向光明新生活的起点。

祷读: 申命记第4章

《申命记》第4章

4:1 本章是摩西教训百姓应遵行律法的讲话。他鼓励以色列人听从神吩咐他立下的律例典章,特别应该弃绝假神。他强调以色列的神为独一无二的真神,与以色列人的关系十分亲密。

本节的“以色列人哪,…你们要听从遵行”,是贯串全书的呼声。“律例典章”指的是全部律法,民、刑法都在宗教的教导范围内。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得到新土的条件,是遵行律法。

4:2 神的启示完美无缺,必须完全遵行,不可增删。新约时代,信徒也受到严厉的警告:圣经为神的话语,不可有丝毫更易。

4:6 一个守法的民族才是真有智慧的民族。神把规章律例颁给了以色列人,要他们遵守,为一个民族建立大国奠下基础。法治的重要今天已为大家所承认,但违反法律,凭己意行的事,仍层出不穷;要是社会法纪荡然,哪能有和平生活。立法者摩西把“大国”和守法相提并论,反复晓谕(7-8节),要人明白。

4:7 神与我们相近,凡求告祂的必蒙垂听(诗145:18)。神的帐幕(家)在人间(启21:3);信徒的心灵便是神的殿。

4:9 父母负有教导儿女大责,是子女灵性上的祭司和生活知识上的教师;除了传授谋生技能、文化历史,还应教导正确的道德原则,特别是灵性生活的规范。本书一再申述此义(6:7;11:19;箴2:1;3:1;4:1等)。子女也应听从父母,因父母为神在地上的代表。不尊敬父母如同不尊敬神(出21:15,17)。

4:10 本节至14节所记可参《出埃及记》19-24章。“我的话”不是指一般的话。也不是泛指律法,而是专指十诫。

4:12 神是个灵(约4:24),没有形像。十诫中的第二诫严禁人作形像或雕刻偶像(出20:4)。

4:13 “约”指的就是“十诫”,因为前面提到何烈山,是神颁十诫的地方。不过,本书有的地方用的“约”字指神与以色列先祖所立的应许之约(7:12;8:18),和神与百姓间立的盟誓(29:12,14)。

两块石版上所写的内容相同,立约的双方各执一块。两块石版都存放在神的约柜中,因为以色列人的圣所也是神的居所。

4:19 神创造宇宙,在天空陈列星体万象,给世人作记号、定节期(创1:14-19)。但切不可受勾引去膜拜。

4:20 “铁炉”比喻以色列人在埃及遭受的苦待。摩西向新一代以色列人多次讲述神当日领他们祖先出埃及的历史,要百姓认识自己的身份早非奴隶,而是自由人,是神特选的子民。

4:24 “烈火”象征神的圣洁与威严。以赛亚也用“烈火”描写神(赛29:6;30:27,30)。“忌邪的神”说明祂是以色列人唯一的神,只可以敬拜祂。

4:26-27 要是以色列人违反神命敬拜他神,临到他们的不会是立约应许的福分,而是咒诅;不但得不到美地,反会被灭绝;不是进入迦南,而是分散万国;不是人丁繁盛,而是人数稀少。

4:37 神拣选以色列人非因他们强大,而是因为祂爱他们的祖先。这是本书首次提到神对人的大爱,人因此也应爱神。

4:40 摩西在结语中重申遵守神律例诫命必得福,可免受26-27节所说的咒诅。

4:41 逃城共有六座,河东三座,河西三座(19:2-3)。

祷读: 申命记第5章  

《申命记》第5章

5:2-3 何烈山之约是指以色列若遵守耶和华的约,就使他们作归神的圣民,在万民中归神作祭司的国度(出19:5,6)。然而,此何烈山之约的特征是,和以前与列祖所立的约有所不同,此次神是亲自与已具备国家规模的整个以色列民族立了约。当然,圣约的内容与本质没有差别。

5:4-5 简单说明了40年前曾在何烈山领受十诫的情形。面对面与你们说话:意指正如人与朋友面对面说话一样,神也如此亲密地将律法晓谕给以色列人。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摩西或百姓们曾亲眼见过神的容颜,他们只是看见了神的荣耀。 

5:6 在立约或立法之前首先宣布了立法者的称呼及资格,这是为了对后面的契约或律法赋予牢不可破的权威和价值。尤其是,在这里我们要注意授予十诫的耶和华并不是凭着审判者 的威严,乃是凭着救赎主的慈爱来宣告自己的事实。在这种意义上,十诫是基于神之慈爱的“慈爱之约”。

5:7-21 十诫:本文重复说明了出20:3-17所记录的“十个话语”(Ten Words)即“十诫 ”。十诫是所有律法的核心与本质,并不是单纯的律法,乃是神的“约”(出19:5;24:7)。从表面上看,十诫是诫命、律法(出24:12),然而就其本质而言,却是有神的拯救之约。因此,盛放十诫的法柜被称为“约柜”(31:26;撒上4:5;来9:4;启11:19),记录十诫的书被称为“约书”。由此可知,新、旧约都是基于神之约的恩典之约。

5:15 若比较本书中的十诫(7-21节)与出埃及记中的十诫(出20:3-17),就可以知道在关于第四诫圣守安息日的记录中,当圣守那日的理由有所变化。即,在出20:11中,圣守安息日的诫命是以神在创造天地万物之后第七日休息的事实为根据,而本书则以以色列民族从埃及得到解放的历史性救赎事件为根据。因此,若说出埃及记是侧重了安息日的创造性意义,本书则是强调了安息日的救赎史性意义。不仅如此,若说出埃及记强调了作为旧创造的安息日,本书则强调了作为新创造的安息日。然而,这并不是安息日概念的对立或变质,乃是启示的发展与深化。从这种意义来讲,可以说本书早已启示了旧约时代的守圣安息日演变为今日的新约圣徒为了记念的复活与救恩而圣守主日的原理。

5:22-33 立约的中保摩西:更加详细地说明了在西奈山立约之时,摩西应百姓之邀,担当中保作用的事件(出20:18-21)。尤其是,这里特意记录了神喜悦百姓的此番仲裁之邀的事实。摩西之所以再次详细记录自己的中保作用,并不是为了显出自己的荣耀,乃是为了给曾自己传达的,并且现要重新传达的所有律法赋予神性权威。如此一来,可诱导百姓对律法存敬畏之心而自发地顺从。

5:22 此外并没有添别的话:神对以色列百姓只是亲口说了所有律法的基础,即具有宪法性质的十诫,除此之外的律法则藉着中保摩西传达给百姓。 写在两块石版上:对圣经与希伯来人而言,数字“2”意味着证据或确实性。故,这句话暗示了十诫之约的普遍见证性及完全性。

5:23 火焰烧山:此火并不是可燃烧其它东西的自然之火,而是只有形象的超自然之火,就像是何烈山荆棘树上的火(出3:2,3)。 首领和长老:首领是各支派的领袖,各有一名,长老则是年高德重之人,为数较多(出24:9;民11:16)。因此,他们是百姓实质性的代表,意指整个以色列(21:6,圣经中的长老职分)。

5:24-26 神的显现与人的恐惧:生动地描绘了因神在赐下律法时所彰显的极其大而可畏的威严与荣耀及声音,以色列百姓所感到的巨大恐惧与震惊。自从亚当堕落食下禁果并因其罪而惧怕神藏在树荫之下起(创3:7-10),对“凡有血气者”而言,神的显现是如同死亡一般令人恐惧的事。然而,若说人有一条唯一的道路,可从这种本源性的恐惧与罪孽得到完全的自由,而坦然无惧地进到神的面前,那就是我们圣徒永远的中保耶稣基督(约14:6;弗3:12;来10:19)。

5:27 在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摩西的中保事工是基于神的旨意,而并非基于百姓的协议与他们的邀请。因为,旧约时代的所有中保都是新约时代耶稣基督的模型,而耶稣基督的中保事工则以亘古之前三位一体神的旨意为根据。

5:28-33 律法的神性起源:正如保罗为了福音事工而有力辩护了自己的使徒职分一样,摩西也对新一代的以色列反复强调了自己的中保职分。这是为了使他们认识到,自己所说的并非只是以色列的政治领袖摩西的话,乃是代神而言的中保之话这一事实。即,使他们领会到自己作为神人所公认的以色列之惟一中保,所传的教训就是神的旨意和律法。这样,可促使以色列百姓对摩西所教导的律法存敬畏之心听从顺服而得到祝福。

5:29 惟原他们存这样的心:在神面前总要持守以恐惧震惊的心甘愿顺服所有话语的心志。这也是今日的所有圣徒对待神话语时所当持有的心态。

祷读: 申命记第6章  

《申命记》第6章                  

6:2 敬畏神,谨守祂的律例、诫命,个人可享长寿,国家可享福祉。

6:3 “流奶与蜜之地”形容迦南地的富庶,与以色列人现居的旷野成强烈对比。

6:4 本节为旧约的精义(太22:37-39)。耶和华是独一真神,乃基督信仰中最基本的信仰(13:1-3)。在希伯来文旧约中,本节以shema一字开始,意即“听哪”。犹太人以此为他们的信经,须加背诵。在他们的公祷书中有“shema”一篇(恭听篇),包括了本章4-9节;11:13-21及《民数记》15:37-41。“恭听篇”中强调一神信仰。虔信的人按照字面实行摩西的吩咐,每日将“恭听篇”一早一晚诵读两次(6:7的“躺下”和“起来”)。

6:5 “爱”是《申命记》的一个重要主题。本书先宣告神对祂子民的爱,然后吩咐神的子民应该全心全意爱神,同时对本地的寄居者也要“怜爱”(10:19)。主基督把这些命令综合起来,成为一条“第一且是最大的”诫命。“心”在希伯来人思想中是行为之本(参箴4:23),也是智慧的主体,因此主耶稣在“尽心、尽性、尽力”爱神之外,添上了“尽意(智)”。

6:8 被掳到巴比伦归来后,许多以色列人直解这节经文的意义,把经文写在皮卷上,放在皮制的小匣子内,一个绑在臂上,一个系在额上(太23:5),去参加早祷。写的经文除了《恭听篇》外,还包括《出埃及记》13:1-10,11-16。又把经文匣挂在门框上。主耶稣告诉门徒不要效法这种徒具形式而无实质的行为。8-9两节的主旨是要人把神的话深铭心际,实行祂的教训。

6:10 神给人的预备丰富且美好,无论是居住,是饮食,均非人所建造、供应。故人应时刻纪念看顾他的神。

6:13 主耶稣曾用这句经文抵挡魔鬼的引诱(太4:10)。祂击败魔鬼所用的经文全部来自《申命记》(16节;8:3)。

6:16 《马太福音》4:6记载撒但第二次试探主耶稣,叫祂从圣殿顶上跳下去;耶稣引用此处经文答复。因耶稣乃神子,毋需象以色列人在玛撒那样,要靠神迹来证明祂真是神。玛撒的事见《出埃及记》17章。

6:25 “义”是就神与以色列人立约的关系而言;要是这种关系能照神所吩咐的在日常生活上保持“正当”,神就赐福,保全生命,常得好处(24节)。

祷读: 申命记第7章 

《申命记》第7章

7:3 婚姻关系可引入对别神的敬拜,把迦南异教风俗带进以色列人社会中,成为日后的祸根,参《出埃及记》34:16。禁婚只限嫁娶迦南人,纯属宗教原因。以色列人可娶其他民族的女子为妻,只要后者愿意归化(21:10-13)。以前在国内家庭教会中,我们老牧师不允许信徒与不信的人谈恋爱,长期以来,很多人,特别是姊妹都单身了,因为无论什么地方,教会都是男的多,女的少,后来我们认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放宽为可以与不信的谈恋爱,但结婚时,另一方必须受洗归入主,解决了单身太多的问题,但很多人,为了婚姻假装信主,婚后不能同负一轭,最后又以离婚为结局。所以我理解神对以色列人的要求,为的是保持我们纯洁的信仰和圣洁的生活。

7:5 “柱像”指石柱制成的神像;“木偶”指木制的迦南女神亚舍拉的像。“雕刻的偶像”指一般的偶像。

7:6 以色列人要长保为圣洁的民,必须和异教及其风俗完全隔离(3节)。神与祂子民的关系在本节有动人的描写:1,作圣洁的民;2,蒙拣选;3,完全属于神(“特作自己的子民”)。今天的信徒也是神从世上万民中拣选出来的儿女。神赐以色列人律法,给今天的信徒圣洁的话语和训诲,都是为了保持这关系,也让祂所爱的儿女能在生命中活出这关系来。

7:8 神就是爱,祂因爱而信实、守约、施恩。祂赐人立约的应许,因为祂爱人。爱是祂的本性,这大爱具体实现在祂与人的立约中。祂爱以色列人不是因为人数多,或是有什么美德(9:4-6)。这两样以色列人都没有。祂爱祂手造的人类(3:16),人因此也应爱祂,守祂的诫命。

7:10 每一个作恶的个人都会受到刑罚,决不拖延。“当面”所强调的是一个个的人。

7:13-14 人与牲畜生育的能力、大地供给五谷新酒和油的能力,不是来自巴力或是木偶亚舍拉女神,而是神所赐的福气。

7:15 以色列人在多恶疾的埃及经历过的病症不会再临到他们。遵守神所定的生活规范和道德原则,一定身心均健,百病远离。

7:20 “黄蜂”的希伯来文为sirah,只见于旧约与赶走巴勒斯坦原居民有关的三处经文中(本节及出23:28;书24:12),意思难确定。但在希腊文中此字有个相等的字oistros,义为牛虻,一种叫人发疯、癫狂的虫。因此“黄蜂”固然可指真正的黄蜂,也可指神在以色列敌人中引起惶恐,使之席不安枕(参23节),象记载在《出埃及记》和《约书亚记》的事一样。

7:22 要是立刻将敌人全部赶出,土地荒芜,容易滋生野兽。此事可以按照以色列人口逐渐增长的速度来一步步执行,直到足够住满全境为止。

这说明了迦南地的异族何以后来并未完全赶尽。留下一些异族也可以考验以色列人对神的信心坚守到什么程度(士2:20)。

7:26 与当毁灭之物接触的人,会成为被毁灭的对象。这些可憎之物也不可带进家里。信徒今天也应留意,别把偶像等等当毁灭的东西拿来装饰房屋;旅行各地,不难见到雕刻的偶像、与迷信有关的符咒图像,作成纪念品发售,最好勿购来作小摆设。

祷读: 申命记第8章  

《申命记》第8章

8:1 谨守遵行神的诫命,这并不单单是祝福的问题,乃是关乎生死的问题。他们的父辈因不顺服而在旷野40年间被除灭净尽的事实就是活生生的证明。

8:2-6 在旷野流浪40年的目的:叙述了40年的旷野生活的意义和目的。即,旷野40年,而是养育以色列百姓使之配作神儿女的磨练过程。同时,藉着此番磨练过程,使之学会在逆境与苦难中单单依靠神,并认识到只有神的话语才是生命的真理。摩西晓谕以色列百姓这种真理就是神之慈爱。

8:2 试验你:并非出于恶意使人掉进陷阱的试探(temptation),而是为了使人领悟真理并最终得到祝福(16节)出于善意的考试(test)(创22:1)。

8:3 你和你列祖所不认识的吗哪:暗示吗哪并非自然产物,乃是神以大能特别供给的全新的一种食品。 人……靠耶和华口里所出的一切话:这句话并不单单与人的属灵生命相关,并且也与肉体的生命相关。一般而言,人需要用粮食来维持肉体的生命,但即使是没有粮食,只要神愿意,就能够用吗哪等“神口里所出的某些存在”来维持人的生命。因此,这句话教训了人所当真正盼望期待的是什么。基督因饥饿受撒但诱惑之时,正是用这句话来回答的(太4:4;路4:4),这就生动地教导我们甚至每时每刻的粮食都在神的掌管之下(太6:11;路11:3)。

8:5 好象人管教儿子一样:以色列百姓之所以在旷野经历了40年苦难与逆境,是因神以为父之心为了百姓的益处而加诸“爱的鞭打”(来12:5-11)。故,这里的管教并不单单是惩罚,而是以顺服话语为目标的所有教育过程。

8:7-10 富饶的应许之地:这一段经文为了比较以色列百姓所漂流40年的荒芜而贫瘠的旷野生活环境,再一次描绘了迦南地富饶而美好的生活环境(6:10,11;7:13-15)。摩西强调拥有①丰富的水源(7节);②丰富的农作物(8节);③丰富的矿物质(9节)的迦南地,若与大都是沙漠地带的近东其它地区相比,实在是流奶与蜜的神之应许之地。摩西欲藉此①使即将征服迦南的以色列百姓鼓起希望与勇气;②同时也颂赞照着所立之约将此地赐给他们的神之大恩典。

8:11-18 在富饶中依然督促谨慎的摩西:摩西在说明迦南地的富饶之后,马上警戒以色列百姓不可因醉心于那地的富足,以致连将神也遗忘掉。人因物质生活的富足稍有余裕,就容易陷进懒惰与放纵,最终恐怕会掉进提倡物质万能的骄傲之座。

8:15 火蛇: 此蛇带有巨毒,若被其吮伤就会感到被火烧般的痛苦,故称为“火蛇”。似乎是指常见于古代近东沙漠的角蝰。 蝎子:与火蛇一起成为旷野的危险。蝎子广泛地栖息在近东沙漠地带,仅巴勒斯坦地区,其种类也达10余种。甚至足以被称为“蝎子口”。

8:16 叫你终久享福:这是神藉着许多逆境试验圣徒的目的。这与起初以甜美的话语诱惑圣徒,终久却使其灭亡的撒但之作为,有本质上的区别。

8:17-18 意指在迦南地得享富饶时,不要忘记赐下货财的神,而将荣耀归给神。这些话语教训圣徒当以何等心态对待财物。 是我力量、我能力:用重复手法表现了骄傲之人的心态,他们将自己拥有的金钱、地位、名誉等都归功于自己,错认为这些都是靠着自己的努力获得的。这种行为抢夺了万物的创造主、主权者神的荣耀,是决不能容许的败坏。 因为得财物的力量是他给你的:得财富的所有力量皆出于神的事实:①意味着所有财物都是神的,人只是管理那些财物的管家;②暗示所有财物都当为了神的良善旨意与荣耀而善加使用。

8:19-20 神之所以按着所立之约将迦南地赐给以色列百姓,并使他们得享那地的富饶,是为了使他们更加殷勤地服侍立约之神耶和华,过将荣耀归给神的生活。摩西反复警告他们,若他们违背与神所立的约,陷入那地偶像崇拜罪,他们也将会悲惨地被驱逐出那地,如同那些被他们所赶逐的迦南人一样。

祷读: 申命记第10章  

《申命记》第10章

10:1 这个盛有两块法版的“木柜”,又名约柜,放在会幕的至圣所里,是神的宝座或脚凳。列王时代,约柜是神与以色列人的王大卫立约的记号(看撒下6:12-15;7:1-3)。

10:3 皂荚木质坚硬,呈橙黄色,今仍见于巴勒斯坦沙漠地带。

10:4 此处所记摩西再上西奈山领法版的事,与《出埃及记》34章所记在次序上有出入。《申命记》的体例为往事的忆述,有重复,也不一定依时间先后次序;但确为极具历史真实性的文献,帮助读者更明白以前各书记载的史事和神的话语。

10:6-9 这四节是插在5与10节中间的一个注释,提供有关约柜、照料约柜的利未人,以及第一位祭司亚伦的历史资料。

10:6 比罗比尼亚干又名亚干井,确切位置不详,有人认为即加低斯北15公里的艾伯伦。摩西拉的位置不详,《民数记》20:22-28记载亚伦死在何珥山顶上。可能何珥山又名摩西拉。

10:7 谷歌大可能就是曷哈及甲(民33:32)。确切地点不详。

10:9 一家的产业,代代相传,赖以为生。利未人世代侍奉耶和华神。他们在神前的侍奉便是他们的生计。参《民数记》18:20-24。耶和华因此是他们的产业。

10:12 在9章和本章前半所讲的历史背景上,产生了以色列民应遵守的道德与行为的诫命和律例。神要祂的子民遵守的就是这些,这也是得福之道。“耶和华你神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归纳本书所提答案计有:1,敬畏神(5:29;6:13);2,凡吩咐的都当遵行(5:33);3,侍奉神;4,要尽心、尽性、尽力爱神(6:5)。

10:16 “将心里的污秽除掉”,原文是“为心施割礼”。“割礼”为以色列民与神立约在身体上记号(创17:9-14),以色列人须受割礼始为社会正式成员;也必须有内心的改变,把违背神的意向从心里铲除,才能全心全意把自己归给神,成为圣洁的子民。

10:17 “万神之神、万主之主”意即最高的主宰,为极其尊敬的称呼,不是说在祂之下还有神。摩西要让以色列人知道,与他们立约的“耶和华”不象当时其他民族敬奉的神祇,只属于一族一国;耶和华是全宇宙的主宰(14节),高超过一切,是掌握全世界历史的唯一的主。祂“大有能力”、“至大”、“可畏”、“不以貌取人”,而且“公正”(“不受贿赂”)。

10:18-19 “孤儿寡妇”和“寄居的”是社会上贫弱的一群,容易遇到经济上的困难,受到强者的欺凌。神是爱全人类的主,祂怜爱这些人,并为他们主持正义。

以色列人曾在埃及寄人篱下,受过被欺压之苦,应该照顾寄居的人,当然也包括无依无靠的孤儿与寡妇。

10:20 6:13列举了三种人与神关系:敬畏神、侍奉祂、指祂的名起誓(意为承认耶和华为最高无上的倚靠)。本节增加了第四项:专靠祂。“专靠”的原文有“忠于神”和“爱神”的意思。要象妻子对丈夫般忠于神并爱祂。

10:22 “七十”表示完整,说明以色列人的祖先都下到埃及,在那里寄居。“如同天上的星”。

祷读: 申命记第11章

《申命记》第11章

11:1 本节乃10:12以后所讲各事的结语,要以色列人爱神、遵行祂的诫命。

11:2 看见神伟大的工作的是现在听摩西讲解律法的人,不是将来的一代;也不是过去的一代(5:3)。神是与现在这一代人重申前约。祂照顾、带领,也管教眼前这一代的人。这些百姓中,有很多在四十年前以色列人出埃及时已经出生,不过上一代犯罪时,他们年纪很小,不到二十岁(民14:29-34)。可是他们都曾目睹 3-6节所记神大能的作为。

11:6 地开口吞下可拉一党的事见《民数记》16章。“活物”包括人和牲畜(参创7:4,23)。

11:8-9 “诫命”在此指全部律法,故译为“一切诫命”。神对列祖应许是否实现系于以色列人能否遵守神吩咐的话。

11:10 “用脚浇灌”指用人力和水车之类须靠脚来踏的灌溉设备,为田地供水。可能暗喻当日在埃及非常劳苦,与巴勒斯坦的情形大大不同。这里农田丰收,毋须常赖人力;神按时供应雨水,亲自浇灌。

11:14 “秋雨春雨”亦作“早雨晚雨”。巴勒斯坦地的秋雨是在阳历十至十一月间,春雨在三至四月间。秋雨时播麦种,春雨时收割。从农作时序来说,秋雨是早雨,春雨是晚雨。这一早一晚的雨为雨季的开始和终结。雨季开始,夏天的干旱消除,农地可以耕种;雨季将结束而夏季刚开始时,春回大地,原野一片碧绿,牲畜有了饲料(15节)。

11:16 按时降雨的是照顾以色列人的神,因祂掌管自然和万有,不是迦南人所迷信的假神巴力。人不可偏离正道去拜偶像;神可以使天不降雨,虽在美地也可灭亡(17节)。

11:24 “脚”是权力的象征。被踏在脚下表示征服(参诗110:1)。以色列人脚掌踏过之地,便取得所有权。“旷野”指巴勒斯坦南端的界限,包括南地和西奈半岛。黎巴嫩为北方边界。伯拉大河即今幼发拉底河,为东方边界。西海乃今地中海,为西方边界。到所罗门时代,这广大土地才为以色列人所取得。

11:29 基利心山和以巴路山是位于示剑城南北的两座高峰,海拔达九百公尺(27章;书8:33)。分别在基利心山和以巴路山宣布的祝福与咒诅,内容载27和28章中。

解经家相信此二山的位置和状况与祝福及咒诅有象征性关系。基利心山在示剑之南,属右手的一边,为福气所在;以巴路山在示剑之北,属左手一边,为祸患所在。而且基利心山林木茂盛,以巴路山则牛山濯濯;茂盛是福,荒凉乃祸。

11:30 “日落之处”指西面。“约旦河那边”指约旦河西岸的迦南地。“吉甲”:圣经学者相信迦南地有两个吉甲,一在约旦河西与耶利哥城相对,是以色列人过河后安营驻扎和行割礼仪式的地方;一在迦南中部、示剑附近。这里的吉甲指后者。

11:31 本章最后二节指出现在讲解律法乃为入迦南作准备,以色列人到那里以后必须谨守遵行。

祷读: 申命记第12章

《申命记》第12章

12:1 本章至26章是《申命记》中详细解释律法的部分。大体上可以分为七组:第一组自12:1至14:21,讲祭祀和敬拜仪式,如何保持洁净和纯一。第二组自14:22至16:17,讲定期应守的节期、规例与义务。第三组自16:18至18:22,讲神治政体中的职位与职责,以及以色列人应尽的义务。第四组自19:1至21:9,讲战争、仇杀与死亡。第五组自21:10至22:30,讲家庭关系。第六组自23:1-25:19,讲圣洁与公道。第七组为26:1-15,讲初熟土产和什一奉献。

圣经学者指出这七组先后次序的安排,和律法核心的十条诫命有相当程度的配合。第一组配合第一至第三诫;第二组配合第四诫;第三组配合第五诫;第四组配合第六诫;第五组配合第七诫。但到后来这种配合便不十分明显,而且各组的范围也非绝对配合,界线常常不分明。例如第六组有关婚姻和子女的条例(25:5-12)应和第五组的婚姻条例(22:13)放在一道,但现在却分别放在两组中。

12:5 迦南人的偶像遍地,为防止以色列人偏离正道去敬拜偶像,摩西指出只可在一个中心的地点敬拜神。旷野时期,会幕是中心。进迦南后,会幕先设在示罗,但为临时措施。“立为祂名的居所”应设在神所选择之地(11节),这地就是耶路撒冷(看王上8:16;14:21)。所罗门王就在这城建造圣殿(代下3:1)。

12:6 选择一地立为神的居所,目的是百姓可以在那里献祭,信仰生活有个中心。“燔祭”是除了祭牲的皮以外全部献给神的祭。“还愿祭”为许愿得偿而献的祭(参士11:30,39);“甘心祭”指的范围颇广,可以包括燔祭与平安祭,但与还愿祭不同。

本节另一较清楚的译法可为:“要将你们的燔祭和别的祭物,你们什一的献礼和特别的献物,你们的还愿祭,还有自愿献的祭,以及牛羊中头生的,都奉到那里。”

12:8 以色列人在旷野和后来的征战生活中,无法完全遵行献祭的规定;而在道德生活上,各人行自以为正的事,可资訾议的地方甚多。摩西在这里训示百姓,到了新土,决不可再如此。他着重解释的是律法中道德层面的要义。

12:9 “安息”是以色列人到达迦南后定居下来的状况,不只和平安定,不受仇敌威胁,而且可以环绕神的居所,建立起一个以耶和华神为中心的单一大民族。

12:12 “欢乐”来自神的祝福,要成为以色列人在迦南安居后的享受(7,18)。

12:13 以色列人只可以在选定的中心献祭,不可象迦南人那样,到处都是拜偶像的祭坛。

12:15 在古代以色列社会中,宰牲就是献祭;献祭杀牲,把血洒在祭坛,肉则供食用(参撒上14章)。既然规定献祭只可以在一个中心的圣所中举行,百姓到了迦南,分散居住,很难依例办事。这里把宰牲和献祭分开,可以独立处理,这样就不涉及礼仪上洁与不洁的问题;大家都可以吃肉。

12:16 关于不可吃血的例,看《创世记》9:4;《利未记》17:11。此处虽仍禁止吃血,因为血是生命,属于神,但不限把血献在祭坛上,可以象倒水一样倒在地上。

12:17 以色列人有三种什一奉献(参利27:30),这里讲的属第二种,是在节期庆典中所献,献的人可以享受所献的东西。

12:18 “仆婢”也是家中一分子,可以一同守逾越节(出12:44)。男的有权接受割礼(创17:27)。

12:20 宰杀牲畜为了食用,可以在任何地方为之。若是为了祭祀,必须带到会幕或圣殿那里。

12:26 “分别为圣之物”:不全是祭牲,可能包括各种带到圣所的礼物,例如什一奉献,初熟之物等等(参利22章)。

12:30 “访问”:为了信仰的缘故去求问。以色列人到了迦南后,可能会想知道当地人祭祀的习俗,跟着去学习模仿。

12:31 把子女当作祭物献神,在主前二千年时已见于巴勒斯坦异教信仰中。犹大国亚哈斯和玛拿西作王时,仿行人祭恶俗,到约西亚作王时才予铲除(王下23:10)。

祷读: 申命记第13章  

《申命记》第13章

13:1-5 指出要警戒,粉碎来自假先知的诱惑。不论他有没有行神迹奇事,只要说出违背纯洁耶和华信仰的人都是假先知,故当敌挡他们诱惑,断然清除他们。这表明,在基督教信仰中,神迹奇事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是否荣耀神。因为不符合耶和华信仰的所有“神迹奇事”最终只是撒但的所为。

13:1 作梦的:指主张自己所作的梦是从神而来的特别启示,藉着那梦预言未来之妻的人(亚10:2)。

13:3 神的试验与撒但的试探全然不同。撒但的试探在人的内心勾起犯罪的冲动,目的在于诱惑人使其陷入网罗;但神试验人则是熬炼自己百姓的爱之教育过程,目的是终使其坚立在信心之上(创22:1,何谓试验?)。

13:5在神治理之下的神政国家以色列社会,违背耶和华信仰就要“死亡”。这样的措施是为要预防因假先知的诱惑而急速毁掉整个以色列的可怕后果。

13:6 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等以色列祖先藉着启示所认识并立约的神只有耶和华神。故,这句话指与列祖所立的约并从埃及拯救以色列的耶和华神之外的一切外邦偶像。

13:7-10 警告一丝一毫也不可同情煽动人拜偶像的诱惑者,并详细论及了处罚他们的行刑方法。以色列社会的审判制度是,至少有两个以上的证人才能判其有罪(19:15),审议结果,若将被告人判处死刑,就规定证人先举石打罪人,之后周围的众人一起拿石头打死他(17:6,7)。这种处罚规定似乎过于残酷,但也明确表明了离弃救赎主耶和华而去拜假偶像的行为在神面前是何等可憎的罪孽。并且,此规定也清楚地暗示了信仰耶和华的行为与拜偶像的行为之间没有任何相交点,是生命与死亡的抉择。

13:10 要用石头打死:对试图破坏以耶和华信仰为中心之共同体的人,采用了“用石头打死的刑法”。其理由是为了藉着公开而共同地执行死刑来引起其它人的警觉,防止再次发生同样的罪恶,且为了晓谕人们,为了保存共同体的纯洁性,就当从共同体中断然除去阻碍此目标的罪恶要素。

13:12-18 城邑的共同罪孽:本文记录了若以色列当中的一个城邑因陷入诱惑者的诡计而全城陷进偶像崇拜罪时当如何处治那城的方案。那时,正如以色列已歼灭的迦南诸城一样,不仅要杀城中的居民,甚至要彻底除灭牲畜与财产。这样的规定表明了①蒙神恩典而得以救赎的以色列,离弃那位神而追随其它偶像是何等可怕而重大的罪恶;②在预表天国的应许之地迦南,决不容忍任何罪的因素得以存在(11:9,流奶与蜜之地)。

13:13 匪类:指“无价值的邪恶之子”(士19:22)或“不敬虔的不法之子”(帖后2:3)。

13:14 就要探听、查究、细细的访问:接近原文的意思是“勤奋地“或彻底地调查、追踪、寻问。三次重复使用意义相近的动词是为了强调,与偶像崇拜罪的严重性及其处罚的重要性,决不听信风闻,必充分、慎重且公正,彻底地调查、处置。

13:15-17 用刀杀……用火烧尽:对拜偶像的城邑,不仅要杀拜偶像者本人,甚至要彻底灭尽城中的幼童与牲畜及家产。因为罪恶,尤其是像偶像崇拜这种忘恩负义而可憎的罪恶,只有如此彻底地进行惩罚才能满足神的公义。以色列百姓背叛从埃及为奴之地救赎自己的救赎主神而去膜拜神所最厌恶之偶像的行为是何等不可饶恕的可憎行为。

祷读: 申命记第14章 

《申命记》第14章

14:1 “用刀划身”和“额上剃光”,都是迦南人的异教风俗(看王上18:28)。以色列参加这种敬拜偶像的仪式,是犯罪悖逆的行为。

14:3 “可憎之物”指宗教上不洁净的生物。这些动物不可以吃,也不可以拿来献祭。订立这些条例是不让以色列人和神认为礼仪上不洁之物接触,自觉地学习神的圣洁,成为祂圣洁的子民。本章所记与《利未记》11章相同。

14:21 “自死的”所以不能吃,是因为死的动物的血没有除去,吃了违反不准吃血的条例(利17:11)。关于“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是迦南地拜偶像的风俗,带有一些魔法和咒诅。

14:22 本节至16:17是有关个人义务和守节期的定例,包括什一奉献、债务的豁免、奴隶的释放、头生的归神为圣,以及上圣所守节等等生活中定期应履行的责任,因此放在一道来讲。什一奉献历史甚久,《创世记》28:22和《利未记》27章都记有此事。本章22-29节所述可以概括为:1,田地每年所出的取出十分之一,带到圣所,把其中大部分供给侍奉神的利未人;2,把剩下的在那里和家人共享。这二项都是一年一次节期中的什一奉献。3,每隔三年,那一年的出产的十分之一,要储存开分给利未人和贫苦的人,包括孤儿、寡妇与寄居者。这可能是一种募集的什一之捐。也可能就是每年的捐献到第三年另一种用途:周济贫民。(参利27:30)。

14:24 以色列人定居之后,住的地方分散,距离敬拜的中心太远,不方便把田地畜牧所产带去奉献,此处规定可以换成现金,方便携带。但到了圣所,必须用以购回食物和饮料,在那里一同欢乐。

“银子”为当日交易用的媒介,“将银子包起来,拿在手中”,依稀可见中国人当年用银两交易的情景。

祷读: 申命记第15章  

《申命记》第15章

15:1 “七年末一年”为安息年(利25:2-7)。以色列人是迦南永久居民,外邦人为寄居者。在安息年,本国人的债项要全部豁免,外国人不获此例保障(3节)。这大概是因为外国人只是暂居性质,不属社会基本成员,即令耕种土地,也不须受第七年停止耕种的限制,应有力量还债。

《利未记》25:2-7所记安息年的条例,只限农耕地,到第七年须停止耕耘,除劳作者可获休息外,贫苦寄居者也可得粮食。本章将此例适用到债项上。可能靠田地收入维生的贫苦本国人,一旦停耕,会无力还债,才延伸此例。

15:3 从14:21可以知道“外邦人”与“寄居的”有别。“外邦人”只是在以色列境内暂住,或者经营生意的人,不属社会基本成员,也不在接受救济之列。借钱给外国人,虽在豁免年亦可追讨。

15:4 “你们中间没有穷人”与7节所说应帮补穷乏的人对照来看,好象矛盾。既已无穷人何须周济?本节所强调的是“听从”和“谨守”神的命令。要是大家能遵行豁免年的定例,生活上有困难的同胞因为获得债项的豁免,贫富可以调剂。施者蒙福,受者也得福(5节)。

15:9 为富而不仁,对穷乏而有需要的人不施援手,乃发自心中的恶念,故为罪。

15:11 摩西律法不单只提出行为规范和社会运作的体制,还教导比制度更重要也更基本的伦理原则,用爱心与怜悯待人接物。无论社会制度如何好,法制如何健全,总有人会遇到生活中的挫折。人生道途坎坷,需人扶持帮助。这里教导人应慷慨,为他人纾贫解困。主耶稣在世的时候,就曾用这里的话,要人在关心贫苦之外,更应培育爱人的基本精神(太26:11)。

15:12 本节至18节为释奴婢的条例,是《出埃及记》21:2-6的同一条例的修订,包括希伯来妇女可以享有与男人同等地位;供给被释的奴婢独立生活所需(13-14节)。此外,还有对孤苦无依的人给予人道的关怀与照顾(18节;14:27,29等)。这些修订的目的是使律法的条例能适应入住迦南后的新环境。

这里提到希伯来奴隶。18节说明奴工的地位和雇工不同。希伯来人一词在此与以色列人同义。此处仍用“希伯来人”或因这个法例引自《出埃及记》,故未予更改。旧例只提希伯来男人,现在加了“希伯来女人”,可见妇女地位已有改善。

15:16 奴婢愿意继续留下的条例,看《出埃及记》21:5-6。在耳朵上钻孔,也许可以系上耳牌,标明奴婢的地位和所属主人。

15:18 “比雇工的工价多加一倍”有两种解释:1,养奴仆的代价只要雇工工价的一半;2,奴仆服侍六年等于雇工的工价的两倍,或“奴仆以比雇工多一倍的努力服侍你六年”。第二说较近。正因为如此,主人应在第七年准他自由。

15:20 《出埃及记》22:30规定,头生的牛羊,在出生后第八天要献给神。但若住地距敬拜的中心太远,便难办到。现在规定一年之中任何时间都可以去;但似乎属意与献什一的事同时举行,也许在住棚节。

15:21 祭牲必须是没有残疾的。

祷读: 申命记第16章  

《申命记》第16章

16:1 关于以色列的节期,可看《利未记》书中的“节期”。本节至8节有关逾越节的例,看《出埃及记》12:1-28;13:1-16。

“亚笔月”等于今阳历三、四月间,为以色列人所用宗教历法一年的开始。他们在这个月十四日晚上吃逾越的羊羔,当夜出埃及。以后就在每年此日守逾越节。

16:7 “回到你的帐棚”:以色列人来到敬拜的中心庆祝,在四周扎营居住。“帐棚”可以指这种临时居所。

16:8 逾越节只有一天,接上就是无酵节(正月十五日开始),一共七天,当作一个节期来庆祝,而以第七日的“严肃会”为结束;因此“严肃会”也可译为“闭幕会”或“结束的圣会”。

16:9 “七七节”从亚笔月16号算起,这也是“开镰收割禾稼时”。从开始收割到七七节中间一共有七个星期,给全民有充分时间把应献之物带到敬拜的中心,全国同时欢庆。这个节期只有一天,新约称此节为五旬节。

16:13 以色列人要守的节期共有七个,都在宗教历(以尼散月为正月的历法)的头七个月内举行。其中最重要的为逾越节、七七节和住棚节。

“住棚节”又名“收藏节”,守节时要住在用树枝搭的帐棚中,从第七个月的十五日开始,为期七天。参《利未记》23:34。

在这三大节,以色列的男丁都要到敬拜的中心,也就是后来的耶路撒冷圣殿守节。

16:18 本节至18:22为有关以色列人行政体制设立的规定,例如审判官、王、祭司及先知等。各城须设立审判官和协助他的官长。做审判官的人应守三个原则:1,不屈枉正直(出23:6);2,勿看外貌(箴24:23);3,不可受贿(出23:8)。总的目标是做到“至公至义”(20节)。

16:21 “木偶”指迦南女神亚舍拉的木柱像。

16:22 “柱像”指男神巴力的石柱像。

祷读: 申命记第17章  

《申命记》第17章

17:1 这是一般献祭的例,可与15:21同看。《出埃及记》20:20所载同一条例中无“恶病”字样,当为摩西讲解时加以说明的结果。完全的才可以代赎有罪与不完全的人。

17:3 4:19已警告不可膜拜神所造的作记号、定节令的星体,现在重申此禁制,切勿效法异教行可憎之事。参王下17:16;21:3;耶8:2。如果发现有人果真拜邪神,按通奸罪处死;因敬奉别神违背了人与神所立的约(耶2:2;3:1-5)。

17:5 用石头打死为以色列人一种普通的死刑。受刑的人给拉到城外,绑在架子上。判处此刑要有两个以上的证人。行刑时,证人先动手,拿大石头打在犯人头上,然后各人拿石头掷在垂死的人身上。

17:12 审判的权柄在神手里(1:12),法官代表神在地上执行公义(参罗13:1-2)。不服判决等于藐视神,须处死。祭司、利未人因为懂律法,所以也担任司法的工作(8-11节)。

17:14 摩西预见到百姓进了迦南地以后,会要求立王来管治他们(撒上8:4-5),以取代士师治国的制度。因为这是他族他国的体制。摩西乃设下了以色列人自己立王的规章。这些规章,除了不可让百姓回埃及一项,后来全未遵守;特别是所罗门作王时,既大添马匹,多积金银,又广置妃嫔(王上4:26;11:1-4)。“百姓回埃及”有人认为指用以色列的奴隶去交换埃及的马匹,也有人说是与埃及结盟来增加国威。这可从以赛亚的责备的话(赛30:1-7;31:1-3)得到佐证。摩西在埃及法老宫中长大,熟悉当日中东各国王朝生活的侈糜腐败,应能有此预见,及时作出警告。

17:18 一个国家好的称职的统治者,消极方面不可骄奢淫逸(16-17节);积极方面,必须谨守神的道,谦恭学习。这里规定作王的人必须置备这部律法书,终生诵读,来确保他个人不受引诱,秉公处理政务,国中长治久安(19-20节)。

从本节可知在圣所中保存有一部律法书。当时尚无印刷设备,一切均赖人手抄录。祭司、利未人负有保存律法和教导律法的责任。

祷读: 申命记第18章  

《申命记》第18章

18:1 “祭司”是亚伦的后裔,亚伦也属利未支派,是祭司之祖,他的子孙专责担任会幕、圣殿祭祀的工作。亚伦为大祭司,他的后裔中每一代的长子继承其职。利未人是祭司的辅助。祭司和利未人因为分别为圣侍奉神,都不能拥有土地,只给了他们一些城邑和四围的郊野居住,但可以享受百姓的什一奉献和部分祭物。

18:2 “耶和华是他们的产业”是比喻的说法,意为百姓向耶和华所献的是利未人生活的来源。

18:8 利未人在会幕、圣殿中侍奉,应该享有平等的权益,若有人把在自己的城中继承家庭的产业出卖,所得不可计算在内。

18:10 此处详细列出迦南地普遍存在的各种邪术与迷信。古时的人靠邪术求神问卜来测吉凶,甚至一国是否出战也靠术士的观兆、占卜来决定。以色列人以耶和华为他们的神,是一切知识和预示的根源,祂透过摩西和继他担任先知的人向人说话,不许以色列人转向鬼神寻求趋吉避凶之道。

“使儿女经火”:“经火”是一种火祭,把儿女焚烧(从火中经过),献给偶像摩洛。“观兆”:可能指观看星象。“用法术的”:以法术示前途。“行邪术的”:用咒语施法。“用迷术的”:参《诗篇》58:4-5。“交鬼的”:鬼媒。“行巫术的”和交鬼之法并用(赛8:19)。“过阴的”:向亡魂问卜。把这些求神问卜的方法放在一道提出,所着重说明的是诸如此类的行为,要绝对从以色列人的生活中摒除。

18:15 这里指出先知在以色列人的历史上所发挥的作用,但并非规定要象祭司或审判官一样,设立一个固定的先知职务,来宣谕律法,为人代求。百姓在西奈山(何烈山)曾要求摩西替他们听神的声音来传话,现在摩西快要离世,但有一人会继续他做神的出口。这个责任一直有人继续下去。神所应许要兴起的这位先知,到了新约时代,最终应验在主耶稣身上,因为祂是那最后也最伟大的直接颁布神旨意和传神话语的先知。

18:21-22 从分辨真假先知的标准,可以明白先知的任务是预示将来,他所说的话里便含有将来会应验的必然性。因此一个人说了预言却不能应验,可以断定为假先知。但即使预言偶然得到应验,也不一定是真先知。真先知说的话所以能应验,因为他有勇气说神所吩咐的真话。人生世事的规律都藏在神的话语(命令、诫命、律例)中,遵行的必得福,违反的必贾祸(11:26)。

祷读: 申命记第19章 

《申命记》第19章

19:2 分定三座城:律法规定应当从分给利未人的48座城邑中特意分别出六座来作为逃城(民35:6)。其中,摩西在约但河东已经选定了三座城,即“比悉”、“基列的拉末”以及“巴珊的哥兰”。在本节摩西吩咐要设立余下三座城,据书20:7的记录,它们是“加利利的基低斯”、“示剑”及“基列亚巴”(希伯仑)。

19:3 要将……地分为三段:指将迦南地平均分为三个区域,在每个区域的中心部设立逃城。这是为了使逃亡者无论身处何方都不为报血仇者所追赶上(6节),而得以逃到距离最近的逃城而采取的措施。 预备道路:据犹太人的传承,道宽当约14米左右,路边则立一个用大字写“逃城”的标志牌。

19:4-6 躲进逃城的条件:这里记录了可蒙逃城制度之惠者的条件。视逃城为圣地,以用来保护人权,确立公义并维持社会秩序而得到实质上的运用。因此,摩西律法限制了蒙惠对象的范围,亦即只有当人①在素无仇恨的情况下;②完全无心地无意之中杀了人之时,才能停留在逃城。倘若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即便是已藏身于逃城之内,也不能受到保护(11,12节)。

19:6 报血仇的:含有“偿还”、“赔偿”之意,可翻译为“偿还者”、“报仇者”。与死者最亲近的亲戚具有作为报仇者的权利和义务。逃城制度保护了在流人血者中误杀人者的生命,禁止了盲目性的复仇。亦即,此制度在杀人者与报仇者之间起仲裁作用,目的在于防止个人情感的介入,控制流无辜血的报仇行为。

19:7-10 执行逃城制度的时期与目的:叙述了执行逃城制度的时期、条件与目的。第一,执行时期和条件是待完成迦南征服大业之后,建立以色列百姓可以遵行摩西所指示的律法的社会条件成熟之时。第二,设立的目的在于防止流无幸之血。

19:11-13 防止滥用逃城:规定逃城绝不能成为蓄意杀人之徒的隐身处。若综合民35章,书20章所记录关于此事的逃城制度之律例来看,首先,发生杀人案的那城长老当派人去逃城逮捕藏身于逃城的杀人犯。之后,在城门当着众人之面,断定杀人者是否出于蓄意。若辩明他是无心失手而杀人,便会重新被送到逃城,在那里生活到大祭司去世之时。与此相反,若是判明蓄意杀了人,他便被处以死刑。此时,先由死者的亲人,即报血仇的先拿石头打那杀人犯,之后,众人一起拿石头打死杀人犯。藉此维持了以色列社会共同体的公义、秩序及纯洁性,并严重警告了罪恶。

19:14 不可挪移你邻舍的地界:在土地登记制度尚未发达的古代社会,境界标志即地界(箴22:28)等起了划分土地所有权的作用因此,任意挪移区分土地所有权的地界就是欺骗或抢夺邻人之财产的犯罪行为,故,律法根据第八诫与第十诫而严禁这种行为。

19:15-21 关于证人的律例:本文是基于第九诫的关于审判之证人的内容。规定至少有两名以上的证人说出一致的证词才能使罪成立,这是为了防止诬告或作伪证,以维持审判的公正性(17:6,7)。律法在个人性层次上强调上要无限地宽容,饶恕,但在社会性层次上则强调为了实现公义,维持秩序及防止犯罪,应当严格地执行法律。

19:15 作见证:圣经所说的“证人”并不是今日法律上的证人,而只是从第三者的立场客观地陈述自己所见所闻的人,并且他还负有为了处罚罪人而告发犯罪事实的控诉者的责任。

19:17 要站在……当时的祭司、并审判官面前:由此可知,关于伪证罪或诬告罪的案件是由中央圣所的大法庭来审理(17:8,9)。

19:21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指所谓“同害复仇法”。此语源自罗马成文法律“十二铜版法”。若说“血的复仇法”是处罚杀人行为的法律,“同害复仇法”则是处罚伤害身体之人的法律。耶稣超越了以恶报恶的逻辑,教导了以善报恶的“爱子牺牲之法”(太5:28-44)。亦即,“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同害复仇法,因基督的十字架精神就升华为“有人打右脸,连左脸也由他打”的爱仇敌之法。这种爱、牺牲与宽恕之法正是基督教的根本精神。

祷读: 申命记第20章  

《申命记》第20章

20:1-4 祭司为了振奋参战者的士气而担负的作用:记录了祭司当使参战者鼓足勇气的内容。耶和华神成就与列祖所立之约,从强大的埃及引领出奴隶民族以色列鼓励,安慰他们。明确地教导他们,争战属于耶和华神(撒上17:47),其胜负并不为刀枪所左右,乃是凭是否信靠神之全能。

20:2 祭司:并非指单单担任祭司一职的普通祭司,乃是指像非尼哈一样随军争战的祭司(民31:6)。犹太拉比称他们为特地“为争战而受膏之人”,其职位仅次于大祭司。

20:5-9 关于免服兵役者的规定:据犹太学者说,只有当以色列为攻打远方之城而征兵时,才可以实行免服兵役的优惠政策,而在与迦南人争战时人则不能有所例外。总之,在发生战争时可以不参战的人都有以下几种:①建造房屋却尚未奉献的人(5节);②种葡萄园却尚未用所结果子的人(6节);③聘定了妻却尚未迎娶的人(7节)等。并且,干脆禁止胆小怕事之辈参加争战(8节)。总而言之,他们都是不能全身心投入耶和华之战的人。故他们被排除在争战之外。不论数字的多寡,以色列军队皆由完全自愿的人组成。这一事实明确地教训我们。第一,若要参加实现耶和华之公义的耶和华之战就当“完全委身”,第二,争战的胜败并不取决于军事力量,而单单在乎耶和华神的手。在这种意义上,保罗所说当穿戴神所赐的全副军装,敌挡撒但的权势而“竭力争战”的信息(弗6:10-20)亦与本文一脉相承。

20:10-15 与一般族类争战时的律例:当以色列人与迦南人之外的一般族类争战时所当守的争战法如以下所记:①在宣告争战之前,首先定要提出和亲,以便和平占领那城(10节);②若对方接受和亲,以色列就要在对方上缴朝贡的条件下,休战得享和平(11节);③若对方拒绝和亲,就要与之争战,且要除尽城中的所有男丁。妇女、孩子、财物等可以取作掠物(12-14节)。

20:11 开了城:此行为表明他们无意争战且向往和平。据犹太学者的解释,此时为了建立和平,外邦城邑的居民即使是不受割礼,也要放弃拜偶像,在宗主权性契约之下献贡于以色列。

20:13 杀尽这城的男丁:?“男丁”指可以参战的成人。在古代社会,男子就是一个家庭、城邑及国家的代表,因此,这样的惩罚意味着完全灭绝一个族类。

20:16-18 与迦南人争战时的律例:此争战法特别适用于迦南人。然而,神命令以色列百姓,在与迦南人争战时不可像其它民族一样采用普通争战法(10-14),而是要彻底歼灭包括妇女与孩子的所有人。其理由如下:①迦南人早已因极度的堕落而召致灭亡,而且有可能给以色列百姓带来对纯洁的耶和华信仰有致命危险的偶像崇拜;②迦南地是神特选以立他圣洁神政国度之地,既是分别为圣的地,也是属灵天国之预表,决不能留下丝毫的罪恶因素。

20:19-20 这里所记录的战争伦理是要坚决杜绝由愤怒或血气所引起的鲁莽而蓄意性的破坏行为。比如说,滥砍对自己有益处的树木或任意堵住井口等行为。这就暗示了以色列所参与的争战决不能带有扩张领土或掠夺钱财的性质,只能具有维护耶和华信仰与审判罪恶城邑的性质。

20:20 用以修筑营垒:指用来轻易攻取有高墙坚门的要塞化城邑的攻城器具。

祷读: 申命记第21章  

《申命记》第21章

21:2 直量到四围的城邑:这并不意味着杀人犯就在与死尸最近的城邑。只是,与死尸最相近的城邑,由被杀的尸体引起的不洁净必会最多,并且参与流血之罪的可能性也最浓厚,因此,有义务负上那杀人犯的罪责并除去。

21:3 未曾耕地,未曾负轭的:只有这样的母牛犊才能作代赎杀人犯之罪责的牺牲祭物,这意味着只有毫无瑕疵的代赎祭物才能洁净因杀人犯流血之罪所玷污的地或所玷污的百姓。这也预表着将来要为罪人作代赎祭物的耶稣基督(彼前2:22-25)。

21:4 流水:之所以将母牛犊牵到这种场所而杀的理由是,为要从以色列民族永远洗去被母牛犊之血所代赎之杀人犯的罪孽。未曾耕种的山谷:指靠人的能力无法耕种的险峻山谷。之所以在那里代杀人犯而打折母牛犊的颈项使其流血是为了,不使渗入地层的代赎之血因耕种那地而重新流露外面。打折母牛犊的颈项“流血”是赎罪必不可缺的要素(来9:22)。对流血玷污神所居住的圣洁之地迦南的罪,只有流那杀人者的血才能恢复圣洁。因此,流血牺牲的母牛犊代替了不为所知的杀人犯。这种仪式也包含着若捉住杀人犯,也必照样流其血的意义。

21:6 长老:长老的职分在以色列社会与历史中,与君王、先知、祭司等一起占据了重要的位置。长老就是一个社会德高望重的年长者。指在某一亲族、支派、地区社会的生活中有很大影响力的人。亦即,“长老“这一词不仅有年长者之意,还包括元老、智者、有识之士等含意;②长老的作用:以色列长老在百姓中起着多样的作用。其中,最为主要的任务就是治理百姓,若百姓之间有吵闹之事或纷争。就以审判官的身份施行公义。除此之外,还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了建立地域社会纲纪的诸般业务及重要的政治、宗教、司法性事务,有时甚至担当军事领袖的作用(书8:10;撒上4:3)。并且,长老在商业往来中起证人的作用,还参与了选择国君的过程。长综上所述,以色列的长老是以色列社会的中心人物 。

21:10-14 娶被掳女子为妻的法律:这是以色列百姓娶被掳女子为妻之时必须遵行的律例。

21:11 要娶他为妻:但是,绝对禁止娶迦南女子(7:3)。迦南人因拜偶像的不可挽回之罪,是当彻底灭绝的对象(20:16)。

21:12-13 被掳女子的洁净仪式包含着彻底清理自己过去的生活习惯,进入以色列共同体开始新生活的含意。

21:16 把产业分给儿子承受的时候:是“使儿子继承遗产之时”。此时,家长藉着遗言处理了财产,不能随从私己的感情与偏见,要根据当时的律法与习俗,公正地分配遗产。亦即,无视个人的好恶,当将特权赋予给按着自己的血脉第一个出生的儿子,即长子。若没有儿子,就当从女儿开始,以已故之人的兄弟、叔父等顺序分配遗产(民27:8-11)。

21:18-21 关于惩罚悖逆之子的定例:在以色列社会中,父母的权威是受十诫保障的人伦第一法则,是基于神的权威(出20:12)。因此,污辱或轻看父母权威的人,被视为是破坏神的神圣创造位阶秩序的人,并且被视为轻蔑神之权威的人,根据神的法律,藉着公开的刑罚,从共同体社会中被除去(出21:15,17;利20:9)。藉此,使以色列社会作为有秩序的美好洁净共同体,在神面前保持其纯洁。

21:22 被治死了,你将他挂在木头上:将已被治死的罪人之尸再次挂在木头上意味着给尸体加上污辱与羞耻的刑罚(创40:19;民25:4)。这是严重警告极恶罪孽的刑罚,是人所遭受最可怕的耻辱。

21:23 不可留在木头上过夜:尸体本身是不洁净的(利22:4;民6:11;9:6),因此在圣洁、洁净之地迦南不能任其继续挂在木头上。尤其是,因可憎之罪而治死的尸体,应该在被治死的当天埋葬在地,从以色列社会除去那不洁净。 被挂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诅的:被挂在天地之间的尸体,意味着为天地所离弃,不仅在人的咒诅之下,更是在神的咒诅之下。

使徒保罗在他的书信中,比较了被挂在木头上而死的罪犯与被挂在木头上而死的耶稣基督,感人肺腑地说明了耶稣基督如何代我们受了我们所当受的咒诅和刑罚,结果,我们是如何从律法的咒诅下被赎出来的(加3:13)。在这种意义上,本节是藉着最耻辱的事件来启示最奥妙满有恩典的基督十字架之奥秘的弥赛亚性句子。

祷读: 申命记第22章  

《申命记》第22章

22:1 本章将若干看似无关的法例放在一道来讲,其实都与生活及生命有关。本节讲的是牛羊迷失,虽关乎财产,但所注意的是不让失去牲畜的人受不必要的寻找之苦。6节为保护鸟类之例,所关心的是让食物的供应不断,但也是对生命的爱惜,不让物种灭绝。

1-4节的例也见《出埃及记》23:4-5。这是将守望相助的精神推广扩大到整个社会,连对待仇敌也应如此(出23:5)。

22:5 迦南异教拜神的仪式中,男女易服,雌雄莫辨,涉及淫猥;立例禁止或因此。神造人有男有女,不可轻忽。服装的选择为内心的外现,人内心端正,服饰随之;对神的态度也反映在外表上。男女混乱,神所憎恶。

22:6 取雏不取母,一方面是顾全人道,但主要是生命可以继续,物种可以保持,食物的来源也可不断(看9节保存果树可以有果子吃)。

22:8 以色列人的房屋,屋顶是平的,可以在上面休憩(参书2:6;士16:27等)。律法要求人在照顾自己之外,还应有公德,关心他人。

22:10 两种牲畜一强一弱,力气步伐不同,不能同负一轭,这是人道的法例(比较25:4);也防止异类生物配种(利19:19)。两种种子放在一道生长,可破坏品种的纯正。所结的要充公(归到圣所),当有其宗教上的理由。

22:12 在外衣上作“繸子”,有提醒穿的人常守律法的作用(民15:38-39),也是民族服装的一个特色。

22:13 从本段所讲婚姻不贞的案件看,处理方法虽比不上新约精神,但和古代其他民族比较,则已十分尊重人权。立法的目的当在保护女性的地位。妻子婚前不贞,须予处死(20-21节);但丈夫若找不到证据而诬陷妻子,则须赔偿相当大的一笔款项,且终身不许休妻(19节)。

“贞洁的凭据”可指初夜的落红。也有人说是指结婚前仍有月事,以证明结婚时并未怀孕,确属童贞。从17节“把那布铺在本城的长老面前”看,第一说较可信。

22:16 在希伯来人社会中,女子的争讼都由父亲或丈夫出面担负责任。

22:19 “一百舍客勒银”为一个女子聘礼的两倍(比较29节)。

22:20 希伯来人要求女子出嫁前绝对贞洁,女子婚前被玷污的处理方法,见28-29节。

22:22 希伯来人执行“不可奸淫”(出20:14)的诫命,只适用于男子与有夫之妇或与已受聘(定婚)的女子行淫(利20:10;申22:22-24,28-29)。女子作此事若出于情愿,便视为对丈夫或未婚夫不忠,奸夫淫妇一同处死。女子如非自愿,只处死奸夫一人。但受污的女子若未结婚或未受聘,那男子便须依正当手续娶她为妻。女子家长若不允,男方须付出聘礼。

污辱未婚或未许配别人的女子所受惩罚:1,付足聘礼给女子的父亲;2,女家若不许女儿嫁他,不可索还聘礼(出22:16-17);3,娶她之后,终身不可休弃。“五十舍客勒”大概为当时一般女子聘礼的代价。

22:23 “许配”即“受聘”,男方已付了定婚的聘礼,只差迎娶(比较22:29;出22:16-17)。一般来说,定婚到完婚中间有一段时期。在希伯来人社会,定婚和已婚具备同样的拘束力,除非一方死亡,或男的办休妻手续,不可解除。

从这里可以明白,耶稣的母亲马利亚怀孕一事,何以成为约瑟一大困扰(太1:18-20)。

22:30 男子把衣襟覆在女子身上象征婚姻关系(得3:9;结16:8)。掀开它,意同侵犯丈夫的权利。“掀开他父亲的衣襟”等于说侵犯了父亲的婚姻关系。

祷读: 申命记第23章  

《申命记》第23章

23:1 本节至25:19主要讲两件事:1,属耶和华神的人应如何保持圣洁(1-14节;25:13-16);2,属神的子民应有的人道行为(15-25:12)。

“耶和华的会”为以色列人因种种目的,例如战争、一年一度庆典等等而有的集会,会中举行各种宗教仪式,多半与敬拜有关。参加大会的人限男性,必须身体健全和非不自然的结合而生的子女。

本节到3节所列即为这些限制,但不禁止不得与会的人住在以色列人中。“外肾受伤”或“被阉割”指生殖能力丧失。此禁令可能在防止异教风俗进入百姓中。因迦南异教常有被阉男子作娈童,参与拜鬼神的仪式(18节)。以色列人后来接纳了谨守神约的太监参加。

“私生子”依犹太传统解释,指在律法所禁止的男女关系中或与外族通婚所生男子(利18章)。关于摩押人及亚扪人的禁例,也只对男子而言。摩押人女子路得嫁夫后成为以色列人一分子,并未违反此例。

23:2 本节和3节的“直到十代”都有永远的意思。从3节“虽过十代,也永不可入”来看,似乎2节的“十代”为实际的“十”代。须知以色列人与摩押及亚扪人的仇恨由来已久,此处只是加重“永远”之意。

23:4 巴兰的事看《民数记》22-24章。

23:6 “他们的平安和他们的利益”乃条约用语。有人认为本节应译为“不可与他们缔结友好和平条约”

23:7 “以东人”为以扫后裔,以扫是雅各(又名以色列)的哥哥,因此和以色列人有血缘关系。以东人曾在旷野中和以色列人作对(民20:10-21),神要以色列人以德报怨。

“埃及人”当指寄居以色列地的埃及人(比较8节),因为只提寄居埃及的事,未提受奴役的事。“憎恶”为自宗教信仰的观念视之为不洁的意思。

23:12 这是基于公共卫生原则为军营而设的法例。耶和华与以民同行,营必须保持洁净(民5:1-4)

23:15 “奴仆”指外地来的逃奴(参看16节);以色列人不得欺压剥削,反要接纳他们(比较出22:21;利19:33)。巴比伦的《汉慕拉比法典》规定匿藏逃奴者死,与神赐以色列人的律法不同很大。

23:17 “妓女”指庙妓。“娈童”为异教拜神仪式中供人玩狎的男妓。神灭绝迦南地民族,是要杜绝此种恶风俗;免得为以色列人所沾染(利18:24-29)。

23:19 借钱财给人取暴利,自古视为恶事(箴22:7)。此处严禁取利。但借给外国人例外(20节)。

23:24 此为照顾旅行过客的法例,同时保障农夫与园主不遭强抢。在中东地区,今天仍保有这种款接过路旅客的古风。

祷读: 申命记第24章  

《申命记》第24章

24:1 摩西的律法许可离婚,但此处立法的重点(1-3节)是在离婚的妇人再婚之后,如果现任丈夫已故或与她离异,禁止她回到前夫那里重圆。

本节又规定了男方提出离婚应循的手续。妻子有“不合理的事”,也许指不守妇道,但决非奸淫,因为女子若犯奸淫罪须用石头打死。先知何西阿的妻子虽不贞,却不肯把她休掉,后来把她找回重修旧好。主耶稣认为休妻另娶,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等于犯奸淫,人娶了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祂重申婚姻制度为神所定,夫妻为神所结合,不可分开,禁止随便离异(太19:3-9)。其实摩西的立法也不是赞成离婚,而是由于人性软弱,不得已而对这种处理婚姻关系的不良方法,在法律上作出严格规范。

24:5 本节至25:4所载各例,涉及范围广泛,但基本上都是有关人道原则的安排。特别针对新婚夫妇、借贷者、仆婢,以及社会上易受损害的人。本节乃准许新婚男子免役一年,得享室家之乐,也可以有子嗣承继家门。

24:6 取磨石作抵押,并非磨石本身有何金钱价值,而是作为一种生产工具,取去之后令人生活无着,以迫他还债。这条法例在保障穷苦者不受压榨。磨石分上下两块,只取上磨石,磨子一样不能操作,与取去全磨石无异。

24:7 此法例也见《出埃及记》21:16,严惩贩卖人口,犯者处死。

24:8 参《民数记》12章有关女先知米利暗患大痲疯的记载。今天所知的痲疯病不见于旧约时代的近东,原文应作“皮肤恶疾”解。

24:10 律法不许藉借贷方式牟取暴利,但借钱给人可取抵押(当头)。此处条例规定债主应尊重债户的主权,“不可进他家拿他的当头”。“外衣”象磨石一样,也是穷人维持生命(御寒)的必需品,不可押住过夜。

24:14 做工的应得工价。不问是以色列同胞或是寄居的,都不可欺压,日落前应把工资给付;免得他向神呼求,以致看顾贫苦人的神来刑罚雇主。

24:16 个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神的公义审判只追究犯法者个人,不殃及他人;父子至亲也不因父有罪而杀子。这是摩西律法与当时米所波大米的律法一大不同处。

24:17 以色列人在埃及为奴受苦,神拯救过他们;现在,他们也应体恤寄居的、孤儿与寡妇,在他们有困难时,不可乘人之危。24:19 看《利未记》19:9-10。这里特别提到橄榄树。为了人道的理由,社会应有救济与抚恤的安排。拿俄米与路得靠这制度可以在以色列地生活下去。

祷读: 申命记第25章  

《申命记》第25章

25:1-3 圣经中的刑罚种类:此部分记录了若罪行不至于死,就要根据审判结果,在审判官的主持之下,按照罪的轻重,加诸40棍之内的杖刑。古代以色列社会的刑罚可大分为死刑、体罚、与赔偿刑,圣经中之刑罚种类的图表如下:

25:3 只可打他四十下:杖打不能超过四十棍。后来的犹太人为了预先防止在计数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错误,杖打时打到三十九下,即从四十下故意减去一下。使徒保罗在传福音的过程中被鞭打五次,正是指此律例(林后11:24)。

25:4 在巴勒斯坦地区使用得最为广泛的打谷方法就是,在平木板上穿很多孔,把要打的谷放在其上,之后使驴或牛拉着一种附有坚硬石头的打谷机走在所要打的禾谷上面。从这种背景来看,本节的律例是指任何人当然都能得到辛勤作工的工价。使徒保罗根据本节的律法教导说,服侍教会的工人及福音传道人理当得到教会的供给的(林前9:9-14;提前5:18)。

25:5-10 继代结婚法:这一段经文记录有关“继代结婚”(Levirate marriage)法的内容, 这里Levir指“丈夫的兄弟”。故,所谓继代结婚就是若以成婚的男子没有留下后嗣就死去,其兄弟就有义务与嫂子结婚。这继代结婚的风俗早在摩西时代的很久以前就远传于以色列社会与古代近东社会(创38:8-11),只是到了摩西时代才成为明文的律法。继代结婚的目的如下:①代已死去的兄弟生下后嗣,在家族与支派内保存兄弟的名字与产业;②为了防止以色列女子与外邦人结婚;③为了从制度上看顾独自面对生活的无依无靠的寡妇。

25:5 没有儿子:若没有儿子只有女儿,因女儿可以继承父亲的产业(民27:4-7),故不能适用继代结婚法。

25:6 归死兄的门下:由继代结婚产下的长子要视为死兄的儿子,不仅继承产业,还在家谱上记录其名,以代替父亲。

25:7-10 处罚逃避继代结婚者的律例:此律例适用于有义务继代结婚的人拒绝履行此义务之时。其法定程序如下:①若已过世丈夫的兄弟拒绝进入继代结婚,兄嫂就可以将此事实告知城中的长老;②城中的长老获悉此消息之后,就以审判官的资格(21:6)开庭传那男子;③传那男子之后,充分对他说明继代结婚的意义与目的,劝其听从;④若此男子终不肯转意,城中的长老就使兄嫂对他进行两项污辱。第一,脱掉他的鞋;第二,吐唾沫在他脸上。就此,诉讼案告一段落,但拒绝继代结婚的人则要终身背负“脱鞋之家”的臭名。此律例表明了以色列社会是多么重视“建立兄弟之家门的事”。

25:9 脱他的鞋:这种作法源自古代的风俗。在古代社会,地的所有人藉着这种方式来确认自己的所有权。因此,被脱鞋表明被剥夺的某种资格或地位(得4:7,8)。因此,本节是公开宣告拒绝继代结婚的男子再无资格使兄弟的产业得以继承。吐唾沫在他脸:这是为了羞辱藉着拒绝继代结婚而逃避当尽兄弟之本分之人的一种惩罚。犹太拉比们解释,这句话并不是指真的往脸上吐唾沫,而是指“在他的面前”吐唾沫。

25:11-12 本律法规定了若有妇人为了帮助身陷困境的丈夫而抓住其它男子的生殖器官,就当毫无顾惜地重重惩罚她。因为这不仅是有失体面而不贞洁的行为,而且从“传宗接代”的角度来看,这是严重威胁男子生殖功能的不可饶恕的行为。

25:13-16 关于公平商业往来的法律:这一段经文是在利19:35,36也曾论及过的公平商业往来的律法,强调了要使用公平的度量衡器。不诚实会使以色列共同体陷入混乱与不信,因此神极其恨恶这种行为,并予以严重警告(箴20:10;21:6;摩8:5)。

25:17-19 除灭亚玛力人的命令:在这里,摩西指示以色列百姓,定居迦南之后必须灭绝亚玛力人。理由是:①亚玛力人明明知道折断法老权势的神与以色列同在的事实,却毁谤了向应许之地进军的以色列(出17:8-16)。这既是对神的挑战,也是讥诮,亵渎神之全能的重大犯罪行为;②亚玛力人不仅出其不意地攻击了因旷野之旅而疲惫不堪的以色列,更是残忍地杀害掉落在后的柔弱者。这是自己招惹神施行公义审判的举动。

25:17 出埃及的时候:指出埃及第一年二月底左右,以色列抵达何烈山附近的利非订之时(出17:8-16)。

祷读: 申命记第26章 

《申命记》第26章

26:1 本章1-11节所讲和14:22-23所记的不同。这里说的是到达迦南之后,将首次初熟的土产作感恩的奉献,与一年一度的什一奉献有别。

26:5 “我祖”指雅各。亚兰是他逃避哥哥以扫所住的巴旦亚兰地(创28:5)。雅各称为亚兰人,他壮年大部分时间都在那里度过。他母亲利百加和两个妻子都有亚兰背景。“将亡”意为“飘泊”。

26:12 “十分取一之年”为以色列人第三种什一奉献。以色列人每逢三年要取出土产的十分之一周济穷人。

26:14 守丧期为不洁的时期(民19:11-13),不可以吃祭肉(利7:20)。“为死人送去”可能为当时一种风俗,将需用的食物送往丧家(耶16:7;何9:4)。有的学者指出,此处的“死人”指迦南土神巴力,每年收获时节有献土产,祭奠已死的巴力的仪式。这些应献给神的土产没有用在此仪式中,因此是洁净的。此说无可靠依据。以色列人到迦南地后,一切与收获有关的庆祝都应归荣耀给耶和华神。

26:16-19 如果5:1-26:15所记是神与以色列人立约中应守的原则和条例的宣布和解释,那么本段有若向神承诺的誓词(参出24:7),具有契约形式,立约双方庄严宣布信守盟誓。摩西为此约的见证人,一方为以色列民,承诺愿为耶和华神圣洁的子民,一方为神,宣布愿为以色列人的神。誓词中说明以色列人愿遵守约中所列的一切义务与责任。神赐此约乃本乎祂的恩典,答应赐福给遵守此约的民(19节)。

祷读: 申命记第27章  

《申命记》第27章

27:2 要立起几块大石头上:意指要立记录律法的纪念碑性的大石。此仪式是象征性行为,即,用肉眼可视之物宣告了神的统治权将实实在在地临到迦南地,正如临在旷野一样。故,此仪式的目的在于生动地晓谕以色列百姓,以色列未来历史的兴衰荣辱将取决于是否遵行了记录在这些石头上面的律法。墁上石灰:不仅易于刻录,并且字迹鲜明。

27:6 要用没有凿过的石头筑……坛:即要用自然石头筑坛。这意味着:①不可为外在的美丽所震摄,乃要用心灵和诚实单单敬拜神;②不能用可流人之血的铁器等不洁净的工具来雕凿将要成为拯救祭坛的耶和华之神圣祭坛。

27:8 这律法的一切话:关于所要记录在石碑上的律法是摩西法典的哪一个部分,有以下三种解释:①在摩西所教导的所有律例中,纯粹法律性的部分;②单指27章与28章所记录的祝福与咒诅的话语;③从狭义上指本章15-26节所记录禁止咒诅的规定。

27:11-13 在迦南地所要行的咒诅与祝福仪式:本文记录了以色列百姓渡过约但河进入迦南地后,地要在示剑地北边的基利心山与以巴路山所要举行的“咒诅与祝福仪式”。此仪式是以色列十二支派各分作六个支派,分立在两边的山上宣告祝福与咒诅的仪式,在书8:30-35照实遵行。

27:14 利未人……高声说:?“利未人”并非指被规定站在基利心山上的一般利未支派,乃是指站在两座山的中间,抬着约柜,照摩西的话向站在两边的百姓大声宣告祝福与咒诅的“利未支派的祭司”(9节;书8:33)。

27:15-26 宣告咒诅:本文省略了祝福的宣告,只宣告了十二种咒诅。这恐怕是考虑到容易因不顺服招来咒诅的人的罪性,为了引起人的强烈警觉,预先防止这种堕落而如此作的。可以说,这十二种咒诅只是悖论性地表现了十诫的精神,即爱神与爱人(太22:36-40)。

27:15 阿们(Amen):此词的词源“阿们”原是指“支持”或“信任”某一对象。后来,这句话发展到意指“实实在在是如此”,或者是“惟愿如此成就”的具有赞同或祈愿的“阿们”,用在祈祷,赞美或宣告的结尾或末了。

在这种脉络中,“阿们”具有超越单纯终结之上的意义,它不仅支持、确认或承认某一宣告、赞美及祷文,还包含着要将那内容如实地适用在其生活中的决志。在新约时代,耶稣基督常用“阿们”来强调某一事实(“实实在在”的希腊语是“阿们、阿们”),而使徒保罗则主要用来作祝福与颂赞(Doxology)的结语。约翰启示录甚至将这句话人格化,从存在论性意义上用这句话来指耶稣基督(启3:14)。在这所有背景之中,复唱“阿们”逐渐成为了犹太人的习惯,并且被他们自然地传入基督教共同体,直至今日

27:17 此律例禁止抢夺或侵犯他人的财产权。

27:18 绊倒弱者或利用他们的弱点取利等在所有方面伤害、折磨弱者的行为未能免受更加残酷的律法之咒诅(利19:14)。

27:19 寄居的和孤儿寡妇:是旧约时代的三大弱势群体,象征着贫穷、柔弱而被欺压的,为社会所疏离的人群。

27:21 与兽淫合的:兽奸罪与近亲相奸罪、亲男色者等一起是玷污这地的丑陋性犯罪,必须从以色列社会中除去(出22:19;利20:15,16)。圣经决不认为生理上的性冲动或性欲是罪恶。神作为性的创造者,反而视性为人所能享受的极乐(箴5:18;传9:9;约3:29)。神在创造时看亚当独居不好,就为他造了一个女子夏娃的事实(创2:18,22),也明确表明了这一点。然而,正如创造男女的事件也明确昭示的一样,男女间的性欲只能在一夫一妻的神圣婚姻制度中享受。这就是神圣洁的旨意与奥秘。

之所以称此为“奥秘”,是因为正如日后使徒保罗所强调的,新郎与新娘成为一体的联合象征了基督与教会“纯洁的合二为一性”(22:13-30;弗5:31,32)。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不仅反映了神神圣的创造秩序,还包含着基督与教会之间的深奥秘密。因此,所有离开一夫一妻制,且基于堕落之人的扭曲心性(罗1:26,27)所有变态性行为,已超越了单纯的道德性犯罪的层次,是亵渎神圣的丑恶性犯罪行为,内中包含所有性滥用,尤其是兽奸、近亲相奸、同性恋等。

尤其是,兽奸与古代外邦紊乱而堕落的献祭仪式与传说等密切相关,是将按照神的形象所照之人的尊严、价值拉到低级动物之水平,极其邪恶之为。圣洁的共同体以色列断不能容许。因此,圣经有一贯性地严格并彻底抨击了这些所有性犯罪。

祷读: 申命记第28章  

《申命记》第28章

28:1 摩西在本章讲的话,可以分为三大类。1-46节是得福或得祸的条件。47-57节预言灾难会临到以色列人身上。58-68节为招祸的条件。3-6节和16-19节为祝福与咒诅相对应的几节经文。可以说是本章的核心。本章应为摩西在26章讲话的继续。

28:3 “城里”和“田间”放在一道等于说“无论到哪里都蒙福”。

28:5 “筐子”和“抟面盆”放在一道,表示整个生活所系的事物,也就是“生计”,因为“筐子”为收取土地出产所用(参26:2);“抟面盆”为做食物的工具。以色列人若听从神的话,整个生计必蒙福。

28:7 “七条路”中的“七”非实数,有“许多”之意,此处指无论敌人如何攻击都可以安全。

28:12 天是雨的储存库,这个观念由来已久。看《约伯记》38:22;天也是“雪库”和“雹仓”。

28:13 “作首不作尾”意思为作各国的领袖,而非臣服外邦。

28:22 “痨病”与“热病”,圣经中只见于此处与《利未记》26:16;“火症”与“疟疾”只见于此处。这里一共列了七种灾难,而七为完整之数(参7,25节),因此灾难不限七种,而是说会用各种的灾难来灭亡不听训诲的人。

28:23 天变为“铜”,雨落不下来;地变为“铁”,植物不能生长;为长年大旱的现象。

28:27 “埃及人的疮”可能指“象皮病”,埃及人患的一种皮肤病。

28:36 “素不认识的国”:八百年后,以色列人为亚述和巴比伦帝国掳走,生活在异国土地上,信仰不同,被迫拜异教偶像(王下17:1-6;25章)。

28:49 主前七世纪的巴比伦和主后一世纪的罗马帝国,都曾进军毁灭耶路撒冷,应验了这里的预言。49-57节预言的灾难,和《耶利米哀歌》所记以色列人亡于巴比伦的情景相似。“如鹰飞来攻击”乃言亚述人攻击力量的大而且快。

“这民的言语你不懂得”说明一般以色列人不懂亚述与巴比伦的语言(参赛33:19)。

28:53 据史家约瑟夫记述,主后七十年,罗马大军围困耶路撒冷时,发生过此处所描写的悲惨光景。围城内居民的恐怖生活也可看《王下》6:24-29。参《利未记》26:29;《耶利米哀歌》2:20;4:10等。

28:58 从本节开始再讲以色列人在什么情况下会受咒诅。他们若不遵守与神所立的约,神所给的一切福气都要收回,人数要灭少,远离本土,流落异邦,甚至被船运回到埃及为奴。到了那里也无人收容。

28:68 这是咒诅的极峰,从埃及出来的以色列人要回到埃及去。以民和神的历史关系从此一笔勾销。他们的光景比先前还坏。过去还有人照顾他们做苦工,现在连买他们做奴隶的人都没有。“走我曾告诉你不得再见的路”似在说明以色列人自愿回到埃及;可是毫无保障,连卖给人家也不要。

祷读: 申命记第29章  

《申命记》第29章

29:1 本章至30章为摩西在摩押地对以色列人的第三篇讲话(29:2)。本节在希伯来文旧约圣经本为第28章的末节。“立约的话”乃指5-28章所重申的律法,但因现在把本节放在本章之首,也可指29-30章所说的话。

“于何烈山所立的约之外”,是指将西奈之约加以重申和扩充。神历代与以色列人所立之约,都以西奈之约为基础。

29-30章可当作1-28章的摘要或总结看。

29:2 现在听摩西讲话的人很少真的看见过神当年在埃及所行神迹奇事;只有在加低斯巴尼亚听探子回报时不到20岁的人,经过近40年的旷野流浪生活,现在快六十岁,才见过当时情景。摩西说“你们都看见了”,是把以色列人当作一个民族来看待,这是民族史上的大事,大家都应知道。

29:4 这是说以色列人的顽梗不化,不听神的话。看《以赛亚书》6:10;《耶利米书》5:21。保罗曾引用此经文来说明神并不弃绝人(罗11:7-8)。

29:10 本节到15节为全体以色列人,包括现在和将来的世代,一同在神面前重申誓约。10-11节列举了现在的全以色列民,14-15节指将来的世代。13节“立你作祂的子民,祂作你的神”为这誓约的中心,蕴藏在神与以民的列祖所立的约中。

29:16 “列国”指以东、摩押、亚扪等民族。

29:18 本节末句最好译为“又苦又毒的果子”。此处“苦菜”实为一种毒果,与《出埃及记》12:8的苦菜不同,后者无毒,是逾越节必吃的。“茵蔯”为一种苦味的植物;意思是说偏离神去拜偶像,心里生出邪恶的毒汁,以致行为不正,招来灾祸(参何10:4;摩5:7)。

29:22 本节至28节讲以色列民不听从神命会有的刑罚。

29:23 一城一地若破坏条约,须将之彻底烧毁。覆以硫磺、盐卤,乃古代通行的惩罚,使其地永不能再有人居住。本节所提四城见《创世记》10:19;14:2,8。但《创世记》只说到所多玛与蛾摩拉的毁灭,其余二城见《何西阿书》11:8,先知在那里为此二城命运叹息。这些城市的遗址已深沉死海中。

29:27 本书多处提到“这书”或“这律法书”,均指《申命记》自5章开始至31:24所讲的一切诫命、律例、典章。

29:29 “隐秘的事”指只有神才知道属于未来的发展。不问来日为现状的延续或为新的展望,都不应该去揣测,因全在神手中。但“明显的事”也就是神已显明的律法、所照示的神的旨意和人的责任,则是以色列人应该知道的事。(30:11-14;比较罗1:19-21)。基督信徒的责任是遵行神的旨意,履行应尽的责任,不可追随星相等迷信,去对操握在神手中的事作虚妄的臆测(比较18:9-14)。

30:1-10 应许悔改之人将恢复祝福:本文是安慰与盼望的信息。即使以色列因对神不顺服而遭到了28:15-68所记录的咒诅,但只要他们悔改归向神,怜悯之神必重新恢复他们。犹如,不论是离家出走的浪子处在何种位置,何种状况,父亲只是迫切地等待他悔改认错而重新回到家里一样(路15:11-32),这就是摩西在本文所欲传达的主题。由此可知,神咒诅以色列并不是为咒诅而咒诅,为了熬炼而加予的惩戒,是督促悔改的慈爱之鞭(来12:5-13)。

30:1-2 心里追念……归向……听从:悔改并不单单是后悔自己的过错。神所喜悦的真正的悔改是:①首先,是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痛悔;②其次,断然离开那罪孽之地,回到神的怀抱;③最后,过在神怀抱中,单单听从神话语的正确生活。

30:4 就是在天涯的……必从那里将你招聚过来:日后,众先知常使用这信息,来督促过着俘虏生活的以色列百姓悔改,并使其抱有盼望。也曾抓住这句话来恳求神的恩典(尼1:8,9)。

30:5 领你进入你列祖所得的地:事实上,此预言性信息在以色列历史中三次得以成就。亦即,在以色列的南北王朝各自为亚述与巴比伦所毁之后,被掳到那地的以色列百姓,在巴比伦被波斯所占领之后,根据波斯王古列的敕令,第一次是在所罗巴伯与约书亚的率领之下(B.C.538),第二次是在以斯拉的引领之下(B.C.458),第三次是在尼希米的带领之下(B.C.445)各自归还到故土巴勒斯坦。

30:6 割礼原是确证神与以色列之间所立之约的标志(创17:11),是除去所有罪恶而全然委身于神的象征性仪式。在旧约之下所成就的肉身之割礼,是预表将要在新约之下所成就的心灵之割礼的(耶4:4;罗2:28,29)。本节是宣布了神要给悔改归来的以色列百姓赐下新的心,将要在他们里面放置新灵(36:26,27)。在新约之下叫他们作新百姓的恩典。此新约在基督里面靠着基督得以最后的完成。

30:9-10 这律法书上所写的诫命,律例:律法决不是束缚人的桎梏。神的律法反而是生命之灯(诗119:105;箴6:23),他使人认识到神公义与慈悲的属性,并且使人意识到自己与神处于立约关系之下的事实。并且,律法是当遵行律法时祝福人手段。摩西满有耐心地反复强调了这一事实。

30:11-14 律法的亲近性与容易性:本文指出了对不顺服神的辩解,亦即“因律法过于难,未能领悟此道”或“因律法实难接触到,故未能听上其道”等诸多辩解之说只不过是借口。新约时代的保罗将本文应用在,即因信称义的教义上(罗10:6-11)。基督“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太11:30)的话语也与此一脉相通。

30:15-20 摩西督促选择顺服之道:本文是自29:1以下开始宣布的摩押平地之约的结束部分,也是摩西三次讲章的最后结语。摩西在向以色列百姓再一次晓谕关于祝福与咒诅的原理,严肃地劝告他们离弃因不顺服所带来的咒诅与死,选择由顺服所带来的祝福与生命之路。追根究底,这是因事奉神而得享蒙福生活还是因服事偶像而自取咒诅的问题,明确地宣告了两者之间决不可能有踌躇,两者之外再没有其它路可走(王上18:21)。

30:16 谨守他的诫命、律例、典章:正如日后使徒约翰所明确指出的一样(约壹5:3),人看眼所不见之神的方法就是谨守遵行神的话语。

30:18 在……得为业的地上,你的日子必不长久:迦南地是爱神且遵行其诫命的圣洁百姓所当居住的受洗礼之地。这是因为迦南预表着天上的迦南即天国。因此,所有丑陋的罪恶或可憎的拜偶像都决不能驻军于此地。那地断不是神的百姓所能久居的地,罪人必要从那地被除去。结论就是,以色列能够在按着应许所得之地迦南长久蒙福的唯一道路就是,好好遵守与神所立之约,顺服神的话语。

30:19 呼天唤地向你作见证:摩西之所以在神与以色列签署祝福与咒诅之约的地方,选择天地作证人,是为了强调现今所立之约如同屹立不动的天地一样不变、恒久。这也是为了暗示此约是全宇宙最重大事件。

30:20 专靠他:?“专靠”具有“紧密相联”、“紧紧粘合”之意。指亲近神(10:20)且紧紧抓住神的话语,这就是摩西讲章的主题,也是得享祝福与生命的秘诀。

祷读: 申命记第31章  

《申命记》第31章

31:1 从本章到末章可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31:1-13,讲立约书亚为继任人;要以色列人定期朗读律法。这都是为摩西死后百姓有秩序生活下去作的预备。第二部分为31:14-32:44,讲神确认约书亚为摩西的继任者;律法书保管的方法;和摩西作歌。第三部分为32:45-34:12,讲摩西勉励百姓遵守律法;他的死的预告;他临终的祝福;和他的逝世。

31:2 摩西死时的年龄是一百二十岁。埃及文学著作中,智者的年寿为一百一十岁。摩西比他们还长寿10岁,说明他比智者更超越。一百二十岁为40岁的三倍,摩西的一生事业也是以每40年为一个阶段(参出7:7注)。他死时当已见到第三代的子孙长大成人。他自承年事已高,身体老迈,不能象从前那样亲政,更不用说带领军队去打仗了。

31:3 耶和华神会继续带领百姓。就要渡河去进行的战争将是一场圣战(参1:30),耶和华会与他们同去(6节)。

31:7 摩西早已在大祭司和会众面前立约书亚继他领导全民(1:38;民27:18-23),现在他嘱咐约书亚率民进入应许美地(8节),正式交托领袖的责任。

31:9 9-13节记载授律法书的仪式。在摩西前一千年,近东已有书写文字。摩西将用文字写出来的《申命记》中的律法交给祭司和众长老保存,传诸后世。这部书收藏在约柜旁,也就是存放十诫石版的地方。

31:10 “每逢七年”:这里规定每逢七年的末一年,也就是豁免年(看15:1)的住棚节时,要举行庄严的仪式,重申与神立的约。全民都应有代表在神选定的地方参加,来听律法的朗读,提醒全民应尽的责任。儿童至少有一至两次机会也可以和会众站在一道参加。

31:14-23 神在会幕里正式授命约书亚为摩西的继任人,同时介绍摩西要写的歌和歌中的题旨,目的在“见证他们的不是”(19节),警告以色列人日后不得对神背信不义。如果不接受约书亚为领袖,也是背信的行为。

31:16 这里开始揭露摩西死后会发生的事。神未领百姓到迦南之前,已知道百姓的心怀意念(21节),他们会去拜别的神,违背所立的约。

31:24 本节至29节所述与9-13节有关。摩西把律法写下交给利未人祭司,以后每七年念读一次。现在规定这书须放在约柜旁,见证以色列人的不是。从旧约写书人习惯把题目不同但主旨相同的材料放在一道(例如民16章),可以看出在本章13节和24节之间,插入了摩西作歌的“简介”,又在本章29节至32:45之间插入了摩西之歌,是很普通的事。本章24-29节讲律法书放在约柜旁的一段,夹在摩西之歌的“简介”(23节)与诗歌本身(30节)之间,看似不统一,但主旨是一个:要在以色列人偏离正道时,有律法书也有诗歌来作见证,证明神早已警告、劝谕,祸患临到时,无词可藉,不得埋怨神;因此仍是一贯的。

有的解经家为求说明何以在本章插入24-29节,主张把24节中的“这律法”和26节中的“这律法书”,都改为“这歌”,认为原稿上本为“这歌”,是后来的缮抄错误,把原文sira(歌)误抄为tora(律法)。这种解释并无可靠证据支持。

31:29 “以手所作的”指偶像。

31:30 本节至32:44记有摩西所作的歌及前言(30节)与后语(44节)。全首歌可以分为八部分:1,引言,呼召天地见证,宣告神名(1-4节);2,质询和指控(5-6节);3,追述耶和华神的好处(7-14节);4,指出以色列人的悖逆(15-18节);5,宣布全民被灭的处罚(19-25节);6,转机—以色列民可获拯救(26-38节);7,耶和华神的应许(39-42节);8,要以色列人感谢神(43节)。

祷读: 申命记第32章  

《申命记》第32章

32:1-4 呼唤天地为这诗歌中的话作见证。天与地为神最永久的造物,被召来听诗中的话语。这些教训象雨露能给需要的人生命。此诗的目的在宣扬神的名,神完全、正直,是万物的根基和保障。

32:5-6 以色列人的败坏与神的纯全刚好相反,对神的大恩报之以悖逆。摩西因此质问以色列人为何要如此行。

32:7-14 这里记下了神对祂子民的万般慈爱,表现在一连串历史大事上,以色列人的父亲和长老都可为此作见证。这包括拣选以色列人为神的子民(8-9节),拯救他们出埃及(10-12节),赐迦南美地(13-14节)。

32:8 “照以色列人的数目,立定万民的疆界”:可能指赐给他们的迦南地足够他们的子子孙孙生存(看创10章)。至高者神把全地分给万民居住,并照以色列民的人数为他们的居住地定出了疆界。

32:10 既把迦南赐给以色列人为业,神开始领他们去到那美地。神在旷野中照顾祂的百姓,就象保护眼睛中的瞳人;又象母鹰教幼鹰飞翔,处处翼护住一般;也象牧人单独带领羊群,并无他神相助。可是以色列人却去拜那些从未帮助也无力帮助他们的偶像。

32:13-14 以色列人经过旷野和外约旦到达“高处”,可以吃到最好的土产和畜产,上好的麦子和酒。“从磐石中咂蜜”:蜜蜂有时在岩石中作巢。“从坚石中吸油”:橄榄树多生长在多石的山畔。

32:15-18 以色列人对这一切的反应,象肥沃的草原上养肥了的羊,变成野兽,狂踢狂跳,反过来咬主人的手。“磐石”用来代表神,见于4,18,30和31节等处。《诗篇》多用“磐石”称呼神,大概用以说明神不改变的性质,是人可以寻求保障的地方,也是万物的基石。以色列人轻视待他们如父母的真神,反去拜他神。

“耶书仑”意为“正直者”,指以色列民,是神对祂子民的昵称(参33:5;赛44:2)。

32:19-25 神宣告了祂的判决,不再恩待以色列人,要施以惩罚,包括战争、饥馑、瘟疫、野兽为患等灾祸(参28章)。

32:22 “阴间”为旧约中死人去处的总称(创37:35)。

32:26-38 慈爱的神回心转意,答应拯救祂的子民。以色列人本应遭灭亡,分散全地,无人再纪念他们;但唯恐敌人将此事当作出于他们自己的能力,所以决定不把以色列人灭尽。从上下文来看,28-29两节应指以色列的敌人无力明白神旨。

32:30 要是一小股入侵的军队可以把一个大国推翻,大家会说是耶和华神(“他们的磐石”)把自己的子女出卖了。

32:31 “他们的磐石”指以色列敌人所信奉的神祇。这些假神怎能为拜它们的人取得胜利?这些国民应该承认这一切全是耶和华神的作为。

32:32 这里描写了敌人的情况,因为深深植根在恶中,所能发出的也是恶毒。

32:33-35 以色列的敌人要受到神的刑罚。敌人的邪恶生活神都知道(34节),到了时候必伸张正义。“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罗12:19)。

32:36-38 公义的神会怜悯祂的百姓,施行拯救,倚靠的偶像是无用的,倚靠它们何等愚笨。

32:39-42 神宣布祂乃独一真神,掌有天地之间的生死之权。在祂之外无别神。

32:43 摩西在诗的最后一段,向全世界各国的人民说话,要他们和以色列人一同赞美神。祂能洁净、遮盖一切的过犯。还要救赎祂的子民。

死海发现的古卷,在“一同欢呼”后加有“众天使一同敬拜”句。《希伯来书》1:6曾予引用。

32:47 摩西要百姓明白律法不是无足重轻的事物,而是他们的生命。遵行律法才能在神赐的土地上活得长久。

32:48 本节至33:29记载摩西逝世前登尼波山遥望神赐祂子民的迦南地,然后为以色列民作他临终前的祝福。

32:49 尼波山可能是摩押地亚巴琳群山中的一座大山,位于死海之东,从那里可以望见死海的北端。摩西死在此山上(民27:12)。今天的尼波山,立在山顶可以俯瞰约旦河谷,传统认为此即摩西远眺美地之山。据34:1说,摩西是立在尼波山的毗斯迦山顶遥望的。

32:50 “归你列祖”即死去之意。摩西要象亚伦一样,在山顶上死去。

32:51 这里重提摩西当日在加低斯得罪神的事,没有尊神为圣,有损神的权能,所以受罚不得进入迦南,只可以遥望(52节)。

祷读: 申命记第33章  

《申命记》第33章

33:1 “神人”为负起神的使命的人。这是旧约中首次用此称呼,再见于《约书亚记》14:6,以后也用来指神的其他先知。摩西称为“神人”也见《诗篇》90篇的诗题。

本节至29节为摩西的祝福,用的是诗歌体裁,先讲述耶和华在以色列人中间的作为(2-5节),提到以色列各支派的聚会;继之为他给个别支派的祝福(6-25节);然后是对神的称颂(26-29节)。这篇祝福甚难解释,内容与雅各晚年所作的相似(创49章),只是摩西的祝福中没有斥责的话。

研究此诗用词及结构,原诗或稍后始笔之于书,诗则成于较早时期。诗中暗喻各事的发生,例如犹大受非利士攻击,流便为亚扪人所苦(6节),以法莲与玛拿西逐渐崭露头角(13-17节),迦得徙往北方(20-21节),腓尼基人在亚设支派所居的地中海畔地区活动(24-25节)等等,均为发生于主前十一世纪的事。但摩西以先知身份(18:15),对各族前景作出了预测。

33:2-5 大意说神从西奈山领百姓过了巴兰旷野,又藉摩西颁赐律法,自己作了他们的王(出19章)。此处“为王”不是作世上的君王,乃是作他们的主,保护看顾他们(民23:21;赛33:22)。

本段2节的题意也见于女先知底波拉和先知哈巴谷作的诗歌中(参士5:4,5;哈3:3)。本书只有此处用西奈山,其他地方均称为“何烈山”。巴兰山地点不详,本书只记有巴兰旷野,可能与西奈、西珥均为迦南边界外的山,都是耶和华神彰显祂大能或颁布过律法的地方。

“万万圣者”(2节)指天使。“圣徒”(3节)指以色列人。“耶书仑”指以色列。

33:6 从摩西为流便的祝福中,可以看出定居在外约旦以东地的流便支派,因为缺少屏障,受到亚扪人的攻击,有趋于没落的可能(民32:34-42)。摩西的祝福中未提西缅支派,可能因为西缅的分地是在犹大支派境内(书19:1-9)。

33:8 “乌陵”和“土明”为寻求神旨意所用。

33:9 利未人专司会幕与约柜的事,律法书就放在会幕那里(参31:9)。

33:12 “住在他两肩之中”指便雅悯住在耶和华神的保障中,因他为神所亲爱、所保护。“肩”为父亲保护子女之地;幼童骑在父亲的两肩之间,安全且快乐。有的解经家认为这句话指神将要选择的圣所会在便雅悯支派的居地中,例如耶路撒冷,因耶路撒冷是便雅悯的城(书15:8;18:28)。

33:13-17 摩西的祝福中最长的一段是关于以法莲和玛拿西二支派的。这二支派在分地时得到迦南最肥沃的土地,在土地和人口上都超过其他十个支派。约书亚就是出自以法莲。

“角”在圣经中有照字面也有照象征意义的解释。作象征解释时可有三种意义:1,如17节,用以表示能力;2,表示顽强傲慢(诗75:4-5);3,表征政治、军事力量(但8:20-21)。

33:18 西布伦和以萨迦二支派住在地中海和加利利海之间,土地肥沃,生活安定。

33:19 “山上”或指迦密山。

33:20 迦得支派分得约旦河东之地,但是他们的男丁随同其他支派一同去征服迦南(民32章)。

33:22 但是个勇武有力的支派,参孙就是但人(士13章)。不过因为巴珊地在历史上从不曾是但的军事活动地区,此处只可解作但英勇象小狮子从巴珊跳出来。

33:23 “西方”可译为“海”,指加利利海(旧约时代叫基尼烈湖)。本节可译为“可以取得加利利海及其南方为业”。拿弗他利居住之地大半在加利利海北方与西方,南迄加利利海的南岸。

33:24 “油”指橄榄油(看32:13-14)。亚设支派居住地以产橄榄油著名。

33:25 亚设为迦南地北方的边防重地,故称之为“门闩”。

33:26 “耶书仑”即以色列。26-29节为摩西诗歌的结语。他在这里称颂神,与5节相呼应。本节和5节都用了“耶书仑”一词,前者尊神为以色列人的王,后者说祂会帮助以色列人赶走仇敌,取得迦南地。神是人的盾牌、居所和荫庇。

33:29 “高处”可指迦南地的高山(32:13),也可指敌人的“背”,征服者把脚踏在战败的敌人的背上,象征胜利。

祷读: 申命记第34章  

《申命记》第34章

「这样,那在后的将要在前,在前的将要在后了。」【太20: 16

在神的救赎恩典中有人曉得数算感恩,亦有人计较埋怨;数算恩典使人警醒感谢,计较恩典则使人抱怨远离神。对同样领受上帝恩典的人来说,计较恩典让人会花时间分析自己付出多少时间与心力,计较获得的报酬是否相符;数算恩典则使人珍惜现状、相信未来主必恩上加恩。

这世代,仍是以金钱富有为导向的社会地位,似乎认为金钱能解决所有问题,以为有足够的钱,什么问题都能处理。问题是,金钱虽可解决生存问题,但生命的救赎却是属神的恩典,而非钱财可挽救。

从耶稣的比喻可看见:计较的人多,数算恩典的人少。有人表达求职让人痛苦的理由:总是没有被录取,一次又一次遭到拒绝;当录取后,又再计较前者比后者工作时间长,领的工资却相同。仆人是无权过问主人如何分配工价给下属的。

我们是否注意到:天国的主人没有向我们索取「圣洁履历」、「得胜资历」、「虔诚记事」,我们不用刻意放大自己,让圣灵引领我们走当走的路。

天国的葡萄园,并非地上随处一隅的葡萄园;在上帝国事奉,也非如在社会职场工作。

可惜,人何等有幸蒙主呼召成为工人后,往往吹嘘自己何等辛劳的样子,却忘了自己是因着基督耶稣的爱与接纳而蒙召的信徒们,不计算谁先谁后,也不计较工价,但愿数算恩典。主耶稣说:信徒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仆人感谢神 ! 奉主耶稣圣名蒙恩! 阿们!

查经 第03篇《利…

张保罗查经《利未记》导论(一)

《利未记》不只是为一个民族而写,也是为现代人而预备。从表面看,本书讲的大半为祭司的权责和一些管理以色列人精神、道德与肉身生活的法例,枯燥且乏味,读时很易忽略,以致成了圣经中少人细读的一本书。

事实上,若能深入理解,便会发现这本可称为“祭司手册”的书,所载祭司的职事、献祭的条例、洁净与不洁净之物的区别、一年一度“赎罪日”的盛典,以及接触到以色列人生活每一面的戒律,无不涉及到一个健康社会文化的基本精神。这精神包括在一句话中:“你们要成为圣洁,因为我(耶和华)是圣洁的”(11:44)。藏在这些典章、律例后面的,正是现代道德与精神生活所需要的指南。本书的教训不受时空限制,为新约的作者所接纳和继续。主耶稣特别提到19:18揭示的“爱人如己”,认为是人伦关系的总纲,仅次于敬爱天父(可12:30-31)。《希伯来书》更将主基督的侍奉和祭司相比。祂是那永久更美的祭司,为世人的罪献上了完全更美的祭,就是祂圣洁无瑕的自己。

书中记有天父禁止人用两样的尺码;嘱咐收割时要留些给穷人;祭司在法律前与庶民同等;贫苦人家可用鸟类代替牛羊献祭,以及关于“安息年”和每隔五十年欢庆一次的“禧年”的理想大同之境。处处显出天父是既公平又慈爱的神。

祂恨恶罪恶,因祂圣洁;祂要求人在道德上完全,因祂纯全无疵。祂不只要求人内心圣洁,也要求人表里配合,内外如一。人要与神和好,必须先把罪除去。祂喜悦忧伤痛悔的心,只要肯真诚认罪,必可得到赦免。

本书严禁近亲结合、逾闲越轨的男女关系,并严厉对付同性间逆性的行为。所载食物洁与不洁的法例,完美周详,丝毫不逊现代保健及疾病预防方法。

以色列人在西奈山下所接受的就是这样一种又公平又有人情味的律法,作为生活与敬拜的基本指导。现在,他们可以向神所应许的迦南地进发了。

到新约时代,福音可以传给万民,犹太人作一、本书作者:《利未记》是摩西五经的一部分。摩西五经,在希伯来文原是一本书,为摩西所写。

二、书名

《利未记》这个书名是从希腊文旧约《七十士译本》译过来的,原文作是“利未人的〔书〕”的意思。拉丁文(罗马官方语文)翻译的《武加大译本》作Leviticus,意思相同。利未在雅各十二子中排行第三。神拣选了这个支派在会幕和日后的圣殿里担负宗教事务的责任(申33:8-11)。

三、背景

本书头一句话,已为背景及内容作了一个概要的介绍。本书是神在西奈山下对摩西说的话。

神说话的地方是在会幕里(1:1)。这会幕是以色列人在西奈山下奉献金银木料,用了差不多一年时间建造的(比较出19:1;40:17)。会幕落成后,神召摩西进入里面,将日后祭祀的条例指示他;一如在建造会幕前,在西奈山上将会幕图则指示他一样(比较出24:12-31:18)。

《利未记》所包括的时间只有一个月零二十天。以色列人在出埃及的第二年正月初一日立起会幕(出40:17),在第二年二月二十日便起程(民10:11)离开西奈山往迦南地去。《利未记》中的训诲便是在这个时期中颁给摩西的。

四、圣洁的国民

以色列人经过在西奈山下与神立约,成为神国的子民。他们要成立一个“祭司国”(出19:6)藉着这个国家的典章律例,表彰神的圣洁与公义。(“祭司”一词,在本书出现了189次。)

祭司国中的民,必须都是“圣洁的民”(申14:2),因为作祭司最重要的条件是圣洁(比较10:3)。

“圣洁”,就是《利未记》的主题。“圣洁”二字,贯穿全书,出现了87次。“圣洁”在希伯来文基本意思是“分别”,将人或物分别出来,归给神,属于神,为神所专有。

神与人立约(出19:6),让人作祂的子民,将祂的心意指示人,让人也有份于祂的圣洁。神是圣洁的,祂在道德上绝对完全。祂慈爱、公义,绝对公平,绝对信实。这种种可以在人的德性上局部反映的本质,神也用来要求祂的子民。这就是神颁布的律法的意义。“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以你们要成为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11:44)

在旧约里,神用了一个有形的会幕来表明祂的与人同在(出25:8),所以,以色列人必须在肉身生活上也须做到完美无瑕疵,才配亲近耶和华的圣会幕(利15:31)。

在《利未记》,圣洁是用日常事物的具体形式来表明,因此有了各样的洁净条例。今天,信徒已不须守这些关乎肉身的条文,因为基督已经完成了救赎,在灵性上通往神那里的路已经打开了(来9:8-9;10:19-21);信徒不再在有形的会幕里亲近神,而是随时随地用心灵直接亲近神(约4:23-24;来9:24-25)。旧约的以色列民,到会幕礼拜时,身上不能有一点不洁(指在仪文上的肉身不洁净)。祭牲必须完美无残缺(8-10章)。

张保罗查经《利未记》导论(二)

五、圣经中有关两性关系的立法

除了肉身上的洁净,旧约也要求人在道德上圣洁。摩西时代,约在主前十五世纪,属铜器时代后期。当时中东很多民族尚在民智未开的阶段,迷溺于假神的膜拜,有的甚至将亲生子女作火祭献给偶像;有的宗教,以淫乱为崇拜仪式的一部分。摩西所颁布的律法,其一神信仰和高尚的道德法则,好象太阳,照亮了巴勒斯坦地一片黝黑的精神荒原。摩西的律法非常重视两性关系的正常。律法虽然没有强制执行在伊甸园里已立下的完美婚姻模样(创2:24),但对于婚姻的纯一,绝对不容许人破坏;更加不容许异教之风影响以色列纯洁的民风。十诫的第七诫明言:“不可奸淫”(出20:14),就是要保障家庭的完整和纯一。在游牧民族尊重男权的社会里,男子不但是经济生产的主力,也是每个家庭的保护人。父亲为一家之主,负起家庭的全部责任,包括耕种田地、牧养牲畜、贸易行商、保卫家园。做妻子的,主要的责任是生儿养女、教育后代,主持家务,在经济生产上做丈夫的帮手。

希伯来家庭还有一个特色,就是子女众多,而且以此为蒙福的标记。妇女不育,视为羞辱;夫妇无子女是不幸的事。在这种社会里,虽然容许多妻,律法对不同妻室所生子女的产业权也作了安排(申21:15-17),但是绝对禁止通奸。已婚妇人,或是已经许配别人的未婚女子,若与别人有奸情,当即处死;而男的也一同处死。至于未婚而又没有许配人的女子,如果与人私通,这种关系必须以正式婚姻手续来了结(申22:13-30;利20:10-21)。即使对方为外族婢女,也不可以偏待(申21:10-14)。从这些定例,可以看出希伯来民族对婚姻的重视和尊敬。

上古时代的社会,有很多违反天然、违反人性的风俗,这些在以色列民中都为律法所严禁。例如兽合(人与动物交合)、同性恋、乱伦等,而且对这些恶行往往施以极刑。

与兽淫合(18:23)和同性恋(18:22)都是违反天然的行为;羞辱了神给人的高贵形象(创1:26;雅3:9),也辱没了创造人的主;圣经中绝对不容许。

至于乱伦,则是违逆天伦、破坏家庭的罪行。家庭维系在父子、夫妇、兄弟、姊妹等等正常的人伦关系上,亲情和肉体爱情不能紊乱,否则,家庭破裂,社会瓦解。圣经绝对禁止乱伦。希伯来人是个热情的民族,肯定正常的两性关系。他们有不少诗歌和文学,以歌颂爱情为主题。圣经中的《雅歌》即为其一。但是希伯来文化和我国有相似的地方,就是对于性事,极少直接宣之于口,只用隐约字眼,委婉说出。“脚”、“大腿”等在希伯来文有时可指男性私处。“知道”一词,用指男女性关系(创4:1);在中文,这字多译为“同房”。至于中译“露出下体”一词(利18:6),在原文是“露出赤身”,也是发生肉体关系的意思。

六、历法

以色列人的历法也是一年有十二个月。这十二个月也象中国的农历一样,是依月圆月缺来计算的。阴历是依月亮绕地球转一次为一个月,月亮绕地球转十二次便为一年。这一年和阳历一年差11天,须用闰月来补足。阳历则是以地球环绕太阳转一次来计算一年。今天世界通用的公历是阳历。

离开了埃及之后,便改用阴历。出埃及那一个月定为正月,逾越节在正月十四日;那一晚,正是一年的头一个月圆之夜。(正月在希伯来文字称为亚笔月,“亚笔”是谷物收成的意思;那一个月,大麦开始收成。)

这正月(亚笔月,被掳后又称为尼散月)正值阳历三、四月间。(逾越节是主耶稣受难的日子,因此每年受难节、复活节时期,就是犹太人的正月。)二月则在阳历四、五月间;三月,在五、六月间;余此类推。请参后图“以色列的古历法”。不过,大概是为了农作上的方便,犹太人还采用另一种历法,就是以每年的第七个月(希伯来文字称为提斯利月)为正月,约等于阳历的九至十月间。第八个月(马西班月)为二月;余此类推。一般称前面的一种为宗教历,后面的一种为民事历。

民事历和巴勒斯坦的农作习惯配合。巴勒斯坦的气候可以很明显地划分为两个季节:雨季和旱季。雨季在阳历十月至次年三月,而旱季在四至九月。第七个月(提斯利月)是雨季的开始,而第一个月(亚笔月、尼散月)是旱季的开始。第七个月以后(阳历十一、十二月间)为下种的季节,而第一个月以后(阳历四至六月间)则是收成时期。雨季和旱季都有雨季,前者在秋天来到,称为秋雨;后者在春天来到,称为春雨。这正就是为什么圣经上多是秋雨、春雨并提,而且提秋雨在先,春雨在后的原因(申11:14;雅5:7)。古时巴勒斯坦农民秋雨播种,春雨收成。

旧约中的重要节期与圣日:

安息日:礼拜六;安息年:第七年;

禧年:第五十年;逾越节:正月十四日

无酵节:正月十五至廿一日;初熟节:正月十六日;五旬节:三月初六日;吹角节:七月初一日;赎罪日:七月初十日;住棚节:七月十五至廿二日

被掳后设立的节期。

张保罗查经《利未记》第一章                    

1:1 《出埃及记》最后所记的会幕,现在正式启用。祭司已经膏立,会幕落成的祭也已举行(出40:13-33)。耶和华神在会幕充满荣光的帐幕中召见摩西,把百姓献祭的条例告诉他。摩西依照神的吩咐,把神赐的律法教导百姓。献祭为敬拜仪式的一部分,必须按严格的规定来进行,以防渗入迷信、神秘色彩或者错误的教训,违反神的旨意,破坏神人间完美的关系。献祭用的“供物”,原文意思是“携近”圣坛的东西,包括一切献给神的礼物;献祭因此是人就近神的途径。其次,所献的供物,不论为牛羊或鸽子,必须是奉献的人特别付上过代价,能充分代表他自己献在神面前。更重要的是,献祭表征人对神的顺服(撒上15:22),和对神对人恒久的爱(何6:6;可12:33)。重要的是这表征而非祭物本身。圣经严厉谴责误把创造并拥有万物的天父当作喜欢吃肉喝血的神。神所喜悦的是人对神从心灵深处发出的感谢的祭(诗50:7-15)。《希伯来书》勉励信徒,应靠着耶稣基督,常以颂赞神救赎保守的大能为祭,是信徒见证神的具体表现;同时还应记得行善和捐输(来13:15-16)。这才是神所悦纳的祭。

本节到7:36包括1,献祭的人应守的条例,祭司献祭应注意的事项。两者记述燔祭、素祭、平安祭、赎罪祭和赎愆祭等五祭的次序一样,只不过在对祭司的训示中,把平安祭从第三位放到五祭之末。这种有次序的记述当然是为了方便记忆,但从写作体裁上看,《利未记》是一本祭司手册。

1:2 从“若有人献供物”一语,可以明白神所定的献祭是自愿而非强迫,是个人而非群体的行动。群体的祭要到“赎罪日”大祭和节期的祭祀礼中才提出(16:1-34;23:1-32)。百姓为了感恩,重新奉献自己,重申与神的亲密关系;或者求神宽恕己罪,个别到会幕坛前献祭。发自内心至诚的献祭才为神所悦纳(太5:23-24)。

以色列人因着献祭,可以时常来到他们生活与敬拜的中心,与会幕保持接触。百姓要献祭,一律不得禁止,就象今天一切带着痛悔的心,凭信心来到主基督面前的人,祂都接纳一样(约6:37)。

1:3 本节到9节讲燔祭,所献供物必须是没有残疾的公牛,是献祭的人从自养的牛群中拣选的。自养的牛与野牛不同,因为献的人为了养牛付出过时间、劳力与心血。指定用公牛虽可解释为父系氏族社会重男观念的结果,代表力量与地位,可能还有更实际的意思。在牲畜就是财产与生财工具的社会中,母牛为长期繁殖所必需,又可供给牛乳,价值大过公牛。公牛须无残疾,是神对祭物也是对祭司的要求(利21:17-23;22:18-25)。完美的才可代赎有罪与不完全的人。无过犯无罪的主基督在十字架上付出祂的生命,以此最高的代价来救赎犯罪堕落的人,也是神大爱的最高彰显。公牛要全烧在坛上,表示献祭的人毫无保留的完全奉献,“燔祭”的原文有“上升”的意思,象征敬拜与祷告随着馨香上达天父(9节)。

献祭完全自愿。献燔祭的坛设在会幕的进口处,坛上的火永不止熄(6:13)。在会幕中,每天早晚为全以色列民献上羔羊各一只为燔祭(出29:38-42;利6:8-13;民28:6,10,15,23);安息日献两只。节期的燔祭,献的牛羊数目更多(民28-29章)。

1:4 献祭的人把手按在牲畜的头上,表示所献的是他的财产,也是他的替身,如同把自己献上。献祭的时候,献的人和祭司可能会说几句话(后来圣殿里献祭时,有诗歌配合),献祭的人可能在神面前承认自己的罪或不洁,由祭司在坛前宣告他的罪得赎。在献祭的仪式中,献祭的事不是由祭司一手包办,献的人也积极参与。他除了按手在牲畜的头上,还要把牲畜剥皮、切块(6节)。

1:5 献祭用的公牛在靠近帐幕的祭坛北边“宰”杀,祭司把代表生命的血洒在燔祭坛四周。坛用皂荚木包铜作成(出38:1-2),正方形,每边约长2.25公尺,高1.4公尺;安设在帐幕的东边,几乎近整个会幕的中央。据《利未记》7:8所记,燔祭用的牲畜所剥下的皮归祭司,不过本节未提到牲畜的皮如何处置。

1:7-9  7节说每献一次燔祭要重新点火,应是以色列人在旷野漂泊,会幕随时迁移的结果。后来抵达加低斯等地(参民33章),停歇较久,才有坛上的火永不熄的规例。

7-9节简单提了一下生火和烧祭物的方法,火要烧得红,红到可以把祭牲烧尽,脂油则浇在柴上助燃。“馨香的火祭”(9节),不是说神喜欢闻到祭物烧出的气味,象偶像那样食人间烟火;而是献祭的人有象馨香上升的敬拜与祷告的心,为天父所喜悦,因神悦纳的是献祭的人谦卑、顺服与感恩的心,不是祭物本身。

1:14 本节到17节讲以鸟为供物献祭的条例。在以色列人中,有的人虽或有牲畜,但无力献作祭物。对这些贫穷的人,不但可用鸟来替代,且不限公鸟,也没有规定必须无残疾。最适于作祭物的鸟为斑鸠或雏鸽。圣经中时常提到鸽子。古代传统说,鸽子没有胆汁,故算为清洁、驯良的鸟类。

张保罗查经《利未记》第2章  

2:1 本节讲述献素祭的条例。素祭(希伯来原文作“谷物祭”)用的供物为田间的生长物,不象燔祭用动物,《和合本》依中国习惯从“素食”、“素餐”,译为“素祭”。

素祭所献的有大麦和小麦磨成的生面粉(1-3节)、烤或煎的饼(4-10节),以及烘的谷物(14-16节),这些都是生活的主食品,本自愿乐意的原则献给厚赐百物的神,得到祂的喜悦;出发点与献燔祭一样。素祭有时与燔祭、赎罪祭、平安祭一同献上,以还特许的愿(民6:13-17)。在会幕中,每天早晚献燔祭的时候,也献上素祭(民28:1-5)。

献素祭时,祭司从面粉中取出一把,浇上橄榄油和盐与乳香一同烧在坛上。余下的面粉烤成饼,但不可加酵,供祭司在圣处吃(6:14-17)。献在坛上的素祭不可加酵或蜜。献祭的人不可吃素祭的物;祭司自己献的素祭要全烧在坛上,也不可以自己吃(6:22-23)。

本节讲的素祭,虽然多与他祭同献,似为可以单独献的祭,是贫苦人家献给神的“礼物”(“祭”字在原文有“礼物”之意)。所献虽微,但在神眼中仍是献祭者全身奉献的表征,丝毫不减其重要性。新约中记有耶稣称赞寡妇所捐的两个小钱,因她把养生的都献上了(可12:42),说明天父注重的为动机,为献者整个身心的交托,与所献礼物轻重无关。 橄榄油象面粉,也是劳力的收获,是地里的出产。乳香为圣洁、崇高的表征,博士献给婴儿耶稣礼物中便有乳香(太2:11)。献素祭同时烧乳香,寓有取悦于神之意,但献赎罪祭时便不可用乳香(5:11)。

张保罗查经《利未记》第3章                    

3:1 平安祭也属自愿乐意的献祭。原文含有“和平”、“相契”、“完全”等意思,表示人与神的和好,以及人有何不足或不安,凭信心来到神面前,得到满足与平安。献祭的方法和燔祭十分相似。不同的是,祭牲不限公的;献祭的及其家人可以吃祭牲的肉,祭司也可得到一份(7:14-15,31-34);同时指定了献给神的那一部分,叫做“盖脏的脂油”,和护养重要内脏器官的其他脂油。这些脂油积聚在牛羊的两肾和肝胃之间,有独立的供血系统(3节)。

3:2 平安祭也寓有浓厚的替代献者祭于神前的意义。献祭的人因此要把手按在供物头上。献的人要参加宰牲,祭司负责把血洒在坛的四周;然后把祭牲切成块子,其中一部分烧在火坛上。这里没有提到剥皮,应为祭典的一部分。

3:3 祭牲的脂油不可以吃。脂油为动物上好的部分,属耶和华(参申32:14)。禁吃脂油可能也和健康有关。大量吃脂油能增加血液中的胆固醇,引起高血压、血管、心脏方面的病症甚至乳腺癌。《利未记》7:23且禁止吃不是献祭用的牛羊的脂油,吃了当火祭牲畜脂油的须从民中剪除。

3:5 平安祭通常献于燔祭之后,可能象燔祭一样每天都献,把脂油等等浇在已献的燔祭上烧。

3:9 巴勒斯坦盛产肥尾羊。用羊献平安祭,要把整条尾巴取下与其他脂油一起烧在坛上。羊尾藏脂甚厚,有的尾巴重达30公斤。

3:11 “献给耶和华为食物”:以色列人把祭当作礼物,将献者的感恩与愿望放在神面前(21:6,8,17,21),馨香上达,取悦于神;不象其他中东民族,认为神祇要吃人间食物,所以献祭(参结16:19)。

3:12 献山羊的方法与献绵羊相同,但是否与燔祭一道举行则未说明。本章5与16节所说的“馨香”原文作“取悦的香气”,不可误解为以色列人用祭物的香气来供养神。神是个灵,所要的是人的心灵和诚实的敬拜(约4:24),不须人间物质的供养。

3:17 脂油不可吃,血也不可吃,因为血是动物的生命。17:11说,“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祭物所流的血乃圣物,代表牺牲者的生命。生命宝贵且神圣,血也应受到人的敬重(参创9:4)。耶稣基督为神的羔羊,钉十字架流血舍命为全人类取得永远的救赎(来9:12,22)。《申命记》12:15-16禁止吃血,但没有禁止吃脂油,因所讲的事与这里完全不同,不可混淆。

张保罗查经《利未记》第4章                    

4:2 关于误犯的罪本章列有四种人:受膏的祭司(3-12节)、以色列全会众(13-21)、官长也就是民间的领袖(22-26节),和民中一人(27-35节)。赎罪祭不属自愿,而是律法规定必须献的祭(14,23,28节)。犯罪的人的社会地位不同,所要求用的祭牲也各异。又为无力献牛羊的人特别规定了可用鸟类或细面作供物(5:7,11)。

本节到5:13都是有关赎罪祭的条例,是人犯了罪之后而献的祭。所犯的罪须出于无知而且不是故意的。人若故意犯罪,赎罪祭便没有功效。人犯了罪要承认所犯的罪(5:5),并须负起犯罪的责任。无分贵贱贫富,犯了罪都要献此祭。

“罪”的希伯来原文是“矢不中的”意思。人应遵行神的命令,过圣洁的生活(利11:44;19:2),这是人活在世上的目标;犯罪的人没有达到这目标。“误犯”是无心做了神所禁止的事,或者由于人的软弱,有意识地违犯了规例(5:1-4),都属此范围。

4:3 “受膏的祭司”指大祭司。此例制订时,唯一受膏的只有大祭司,他负有指导全民精神生活的责任。大祭司若犯罪,反映在全民身上。损害到百姓与神的关系,也污损圣所,所以会“使百姓陷在罪里”。

做神“君尊祭司”的信徒(彼前2:9),必须以公义为衣,不可让罪管辖必死的身体(诗132:9;罗6:12)。大祭司献赎罪祭为自己赎罪,使敬拜神的地方得到洁净,归耶和华为圣,神可以再住在祂的民中。大祭司若发现了误犯的罪,应献此赎罪祭;但若误犯了罪却不知道,这种罪要到“赎罪日”的大祭中去赎。

4:4 “按手在牛的头上”,祭牲替代献祭者受刑,象征代赎。

赎罪的原则是:1,替代(牵牛到会幕门口);2,认同(按手在牛的头上);3,以死代赎(把牛宰于耶和华面前)。

4:5 赎罪祭有两种。第一种比较重要,血要弹在圣所的幔子上,并且抹在会幕内香坛的四角。祭物一点也不可以吃,脂油、腰子、盖脏的脂油都要烧在坛上,其余的要在营外烧掉。第二种是为民间的领袖和百姓的。血只抹在祭坛的四角,其余的血倒在燔祭坛的坛脚上,脂油等照样烧在坛上,其余的祭牲可以留给祭司和家中男子在圣所中当食物吃(6:29-30)。百姓可用母山羊或绵羔羊献赎罪祭(28,32节),但若为穷人,可用斑鸠或雏鸽(5:7-8)或两公升面粉(11节)。

4:6 “指头”为右手食指(14:16)。弹血七次,因“七”为完整的数目。幔子为隔开圣所与至圣所的布幔(出26:33)。

4:12 公牛的血和脂油依例处理后,余下的皮、肉和内脏都要移到营外“洁净之地”,也就是倒灰的地方,可能是燔祭坛东边那块处理废物和灰烬的所在。赎罪祭的目的是洗去大祭司因误犯了罪对圣所造成的污秽,大过赎他自己的罪,所以不可把祭牲烧在坛上,而应烧在营外。《希伯来书》13:11-13提到此条例,把主耶稣和赎罪祭的牺牲相比,祂的血为罪献在圣所中,又在“营外”(耶路撒冷城外的髑髅地)受死,使人类可得拯救。牛象征地担当了罪,必须全牛烧毁,不可留在倒灰的地方。

4:13 本节至21节讲全会众为误犯之罪献赎罪祭的条例,办法与大祭司的相同。全民可因大祭司的不当行为或不当教训而犯罪,赎罪之法便与大祭司相若,不过由会中的长老按手在牛的头上,代表会众在神面前认罪。

4:20 全民献祭赎罪,他们的罪可得到赦免。

4:22 本节至26节讲官长献赎罪祭的条例。官长似指民间领袖,地位次于大祭司,高过百姓甚至长老。官长献的祭物为没有残疾的公山羊(23节),血抹在坛的四角。处理脂油的方法与平安祭同(26节)。

公山羊在价值上低于公牛,反映献祭者地位与财力都较大祭司和全民为差,却高过普通的百姓。后者献祭只须用母山羊或绵羊。

4:27 本节到35节讲一般平民献赎罪祭的条例。母山羊或绵羊羔都是普通百姓献得起的祭物。28-31节和32-35节所记的完全一样,属献祭的步骤: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脂油依平安祭的办法处理。

张保罗查经《利未记》第5章

5:1 本节到13节讲述三种违例的罪。第一种是看见了或听见了却不说出来。第二种是摸了不洁之物或人,当时不知道,后来知道了就有了罪。第三种为口里冒失发誓,却不知道此事的后果如此严重,一旦知道也就有了罪。要赎这种不知道而犯的罪,献一只母羊或山羊。不过未献祭前必须认罪(5节)。这里虽用“赎愆祭”一词,指的都是赔偿的祭物,赔补所犯的。14-19节才是正式的“赎愆祭”。

5:11作赎罪祭供物的细面,献时不可加油和乳香。细面虽无血,但代替燔祭(12节),也具有血牲的地位,符合“若不流血罪便不得赦免”的原则(来9:22)。用细面替代带血的牲畜,也符合律法的代赎精神。献祭完成,罪获赦免,余下的细面便归给祭司。

5:14 本节至19节讲无意中冒犯了会幕中的圣物,献“赎愆祭”的条例,“赎愆祭”与“赎罪祭”的基本不同处,是犯罪的人有偿还的机会。例如无心损坏了会幕中的物品,必须偿还,另加罚金五分之一(16节;5:2-7)。“赎罪祭”的犯者所犯的罪则属无法偿还的。

“赎愆祭”用没有残疾的公羊。祭司要照损失情形作出准确估价,再决定所献的公羊的价值。“圣所的舍客勒”(15节)为祭司估价的标准,按此标准重量计算银子。一个“舍客勒”可能等于今天的十一克,但到底其价值为多少,很难和现在比较。

从这个条例可以看见神对人无微不至的看顾:有些人分外担心自己的行为有否触犯不可行的事,现在有了赎愆的机会,良心可获宽舒。这也是保罗所说的对神对人做到“常存无亏的良心”(徒24:16),不叫人因自己的行为跌倒(林后6:3)。唯有坚决遵行神的话语的人,靠着神的保守,才能做到“无可指摘,诚实无伪,…作神无瑕疵的儿女”(腓2:15)。

张保罗查经《利未记》第6章                   

6:1 本节至7节讲失信于人或损及他人财物献“赎愆祭”的条例。因为神与祂百姓的亲密关系,触犯人也有同干犯神。本章所记三种罪包括欺骗邻舍交托的财物、抢夺和欺压他。

律法禁止作假见证陷害人(出20:16;申5:20;利19:13),应该爱邻舍如同自己(利19:18)。本章所列各罪都是出于贪恋他人财物,并想做了瞒住神。但在一个与神立了约的社会中,一人犯罪及于全体(参林前12:26);今天在神家里的人(信徒)应特别留意此事。干犯的人必须先对受害的一方作出适当赔偿,并按财物价值缴付另外的五分之一。这些赔偿也许是用银子支付,要犯罪的人明白,破坏人际关系,失信背约,须付出高代价。赔清了钱之后,干犯的人才可按祭司所估定的值(5:18),将一只无残疾的公羊牵到祭司前(祭司为神膏立的代表),认罪、献祭、得到赦免。

6:8 从本节开始到7章全章都是为祭司而写,指示献祭的程序,特别着重祭肉的吃法,在什么情形下(例如在平安祭中),献祭的人可以和祭司同享。

祭司要把坛上的火“常常烧着”(9-11节),因为燔祭的祭牲必须在坛上全部烧尽。燔祭必须一早一晚为全体百姓献上(出29:38-42),一方面提醒以色列人不可中断对神的敬拜,同时显示神对人的不断看顾。(今天的信徒因着主耶稣一次的献上,可以与神同行,得到祂的保障,不再需要这些献祭的仪式,但是献祭的精神仍应保持。)祭司要让坛上的火常常烧着,是他们应尽的一种职责,并非取代1:1-17有关点火献燔祭的规例。祭物的脂油不断滴在柴上,使坛上的火可以烧到天明;然后祭司要移去坛灰。他把灰移到坛脚时穿一种衣服,搬到营外又穿另一种衣服;同时为坛添柴,使坛火不熄。会幕烧坛火的工作不因安息日停火的规例而停止,因为每天要献祭两次,安息日也不例外。

在圣所中移去坛灰的卑下工作,也是祭司的职事,而工作性质上小小的不同(把灰移到坛底和搬到营外),必须穿不同的衣服;在会幕中穿礼服,出到会幕外,穿常服。可见:1,不问工作贵贱,只要是出乎神的差遣,同样重要,同样尊严。2,人对神的态度如何,也表现在他的外表上。侍奉神,不问工作大小,决不可轻慢随便;内心与外表同等重要。

6:14本章着重讲祭司的责任,以及细面的纪念部分献在坛上后,余下的如何处置的规例。这些条例为2:1-16的补充。

6:19 作大祭司的人每天要为自己和全体祭司献上素祭,就是细面伊法十分之一(约2.3公升),分在早晚献上;数量很小,属象征性的献祭。细面要调油,在铁鏊上煎好成饼,再献在坛上烧尽。祭司一点也不可以吃,因为这是为他们自己而献的祭。

这些条例告诉祭司,虽有圣职,在法律前与百姓平等,不可滥用特权,应力求灵性与人格上的完美无缺。

本段条例着重讲献祭成圣的一面,其他与至圣的祭有关的条例都适用于此祭。凡接触到祭肉的人或物,都可成为圣。衣服若偶然为血所污,须在圣处洗净。属祭司的祭肉不是烤,而是煮了来吃,煮的用具有铜制与泥制两种。有些供物极其神圣,连祭司都不可以吃(30节)。

张保罗查经《利未记》第7章                          

7:1 “赎愆祭”属至圣的祭,只有祭司中的男丁可以吃。本段补充了祭司那一份祭物的处置方法和程序。“赎愆祭”与“赎罪祭”间的相连关系在7节作了说明。

7:11 关于“平安祭”,在3:1-17已有规定。本节到21节为应归给神、祭司和献祭的人的那一部分的补充。平安祭可以为还愿的感恩祭,也可以作甘心献的感谢祭(16节),是所有的祭中献的人可以分享祭物的祭。后来犹太教且把平安祭的地位提升为最高的一种祭。献感谢祭时,须同时献有酵与无酵的饼,其中一个给主礼的祭司。平安祭的祭肉只可在献祭的那天吃,不可留到第二天,但为还愿而献的可以多留一天,也许可以邀请亲友同吃(参申12:12);剩下的祭物必须全部烧掉。不遵守此例,所献的不只不算为祭,且成为“可憎嫌的”(18节);吃这种祭肉的人要担当献祭人的罪,从民中剪除(19:8),可以是死亡(例如20:2-3;出31:14)或者被逐出营(参创17:14;出12:15)。

平安祭的祭物与燔祭相同,祭牲可用母的,但不可以用鸟类。此祭虽用动物为供物,却不用作赎罪,完全为感恩而献。

7:22 本节至27节的规定不限祭司,也为全民应守的条例。3:11已扼要讲述不可食动物的脂油,本段作了更详尽的说明。

在希伯来人的思想中,脂油为祭物最好的部分,应属耶和华神。因此任何动物的脂油都不可吃,只有自死和被野兽撕裂的才可作他用,例如烧在毒蛇的洞口,把蛇赶走,不让伤害牛羊。

世上一切都属神,神把物质世界交人保管,人应将所托管的一部分归给神(创1:28;代上29:14),人与神的关系因此不只是口头的尊敬,而须有实质的表现,所献供物必须有一部分甚至全部分献给神,烧在坛上。后来的十一奉献继续成为人蒙福的原则(玛3:10)。本章规定凡违例食脂油与血的必从民中剪除(指死亡或被逐)。动物与鸟类的血都不可吃,因为血是活物的生命所寄(17:11)。生命既为神所给,只可以归还给祂,人不可以占有。禁止吃脂油与血还有保健的理由。血虽然为健康所需,也含有病菌,吃了可以染上多种疾病。而脂油可引起心脏病,例如血管硬化或胆固醇过多症等。

7:30 归给祭司的胸和右腿,先要在神面前摇一摇,当作摇祭献上。

7:37-38 这两节为1-7章所讲五种祭的条例的综述,所用形式为中东米所波大米一带泥版的跋,也就是作者写在文末的“书后序”,包括1,题目(“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2,作者(摩西);3,写作日期(“他在西奈旷野吩咐以色列人献供物给耶和华之日所说的”);4,内容综述(“这就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相当于泥版的跋中所记泥版的数目。

这种写跋的形式流行于巴比伦时代,早于摩西不过百年,当为在埃及受有良好教育的摩西所熟悉。他采用这个形式来写一个极重要的献祭条例便很自然了。

现代读者读到本书所记的条例,会觉得枯燥乏味,但在当日希伯来民族中,这是他们精神生活的重要部分,一直保持到主后70年耶路撒冷城被毁、圣殿祭祀终止才停止。但是这些条例所包含的原则,今天读来,仍是人认识神和人在世上行为的基本指南。神所以注重人的罪,是因为祂的圣洁,祂要求人在道德上完全,祂的无瑕无疵纯全无比的性情,不能宽容人的罪行(参来3:13)。祂虽然爱世人,但憎恶罪,犯了罪的人要恢复与神的和好关系,必须先赎罪,把罪除去。

本书所记条例规定,只有误犯的罪可获赦免,但“擅敢行事”、故意犯罪干犯神的,得不到赦免(民15:30-31),必须被剪除。误犯的罪,藉着献祭,加上真正认罪与悔悟,可以得到赦免。耶稣基督的救赎比摩西律法更进一步,即令是故意干犯神的罪,只要真诚认罪悔改,也可以得到赦免。唯一不能获赦的罪,是得罪了(亵渎)圣灵,例如把圣灵在人生命中的工作,说成是受魔鬼的影响。

张保罗查经《利未记》第8章                       

8:1 摩西必须先为这些膏立的祭司献祭,让他们承接圣职;这些祭司也需要整套献祭的条例和执行职务的“手册”,并得到授权之后,才可以工作。所以本书前七章先讲各种献祭的条例和规章是有必要的。授亚伦及诸子祭司职务的命令来自神,祭司因此掌握精神与道德方面的最高权威。

8:2 圣衣包括胸牌、以弗得、外袍、杂色的内袍、冠冕和腰带(出28:4),外袍只供以色列的大祭司亚伦和他的继任者穿着。亚伦穿的以弗得是一件绣织的褂子,其他的祭司着的以弗得,则是用普通的细麻做成。以弗得用两条肩带相连披在身上。但是否遮住胸腹则不得而知。

《出埃及记》和《利未记》中所记的事与物,当时为人熟知,虽着笔不多,当时读者可充分了解;但后人已见不到实物,单凭简单文字难窥全豹,故不可妄作测度。

膏油为供抹帐幕、圣物并膏大祭司之用,后来也用来膏民中领袖与君王。

以弗得之上,挂以胸牌,藏有决事用的“乌陵”与“土明”。

8:6 摩西用水为亚伦及诸子在帐幕前院的铜洗濯盆那里“洗了他们”,以表明洗去他们的罪,情形有似新约的水礼。有的犹太学者认为亚伦等在这里的“洗”是全身的浸洗,就象赎罪日那天,大祭司用水洗全身一样(16:4)。

8:8 “乌陵”和“土明”希伯来文“乌陵”和“土明”的第一个字母各为希伯来文字母的首字和尾字,似乎隐含始与终之意,但因无法找出二字的来源,一切的解释都不外乎推测,难作定论。只能说此二物乃替向神求问的人决事之用,从《撒上》14:37及28:6所记,知道当日以色列人用此决事,但圣经中未解释用法。圣经最后提到的地方在《尼希米记》7:65。今天,信徒决事直接遵循神的指示,不在用象乌陵与土明之类的东西来卜休咎、定可否。

8:11 主持大礼的摩西,用指头把膏油弹在坛上七次,又抹了一切器皿,使之成圣。用油膏亚伦,表示神拣选了他担任特别重要的职事。有人认为只膏头而不膏身,有把一个人的心智奉献给神的意思。但当日希伯来人象古代中国人一样,只把心当作思想之处,还不知头脑的思维作用。也许头为身体之首,膏头即等于膏了全身,分别为圣,归神所用。

旧约中有三种职事要受膏:祭司、君王(参撒上16:13)和先知(参王上19:16)。“弥赛亚”的意思就是“受膏者”,而“基督”一名等于希伯来文的“弥赛亚”,因此也是受膏者。祭司、君王与先知三种职分最后集中在主基督身上,祂是神拣选的仆人,所应许的弥赛亚,不只用膏油膏立祂,且为圣灵所浇灌,使祂有力量成为全人类的大祭司(约1:32-33;来7:24-25)。

8:14 帐幕和其中的器皿因抹圣油而成圣,但亚伦和他的诸子必须献上三种赎罪祭,罪才可以得到洁净。献祭与膏油成圣同样重要,为整个仪式中不可分的部分。

神要求以色列民成为圣洁的民族,要达到这目的,一切能污秽敬拜与日常生活的事物必须除去。帐幕所在和帐幕内外都须圣洁,在帐幕所献之物和举行的敬拜才为神所悦纳。

这三种祭是赎罪祭(14节)、燔祭(18节)、和承接圣职的祭(22节)。第三种祭中公绵羊的血要抹在亚伦的右耳、右大拇指和右脚大拇趾上。

三祭献过,亚伦开始为百姓献祭(9:15-21),以祭司身份为他们祝福。神用祂奇妙的火接纳了亚伦的侍奉(9:23-24)。

亚伦和诸子把手按在赎罪祭公牛的头上,是认同祭牲替己代赎的表示;摩西然后依照4:1-5:13献赎罪祭的条例献祭。

8:18 燔祭乃依1:3-13的条例献上,也是由摩西主持,祭司献此祭表明完全顺服神的旨意,庄严宣告信守与神的盟约。

8:22 摩西奉上第二只公绵羊,是“承接圣职之礼”的羊。此祭有承认亚伦与诸子取得圣职应享的权利之意,可以享有奉献到帐幕的祭物中属他们的那一份,因为献祭的条例中特别规定了祭司生活供应的来源。

8:23 把血抹在右耳、右拇指和右脚拇趾是奉献全身给神的表示。祭司接受抹血,答应全心全意负起这圣职的责任,从今以后,当敬聆神的宣谕,向百姓传达;凡手所作的事,脚所走的路完全遵照神旨不偏离;不沾世务,专心侍奉神。今天,一切信祂的人藉基督的宝血而成圣,只听神的话语,敬神爱人,走在祂所喜悦的人生道路上。

8:29 摩西以代祭司的身份主持仪式,也须为自己献祭。他承接圣职之礼的那一份为公绵羊的胸,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当作摇祭,然后放在坛的燔祭上烧。

8:31-36 摩西对亚伦和他诸子所说的话,见《出埃及记》29:31-37。35节规定以后七天,摩西每天要为亚伦及诸子献同样的祭。(“遵守耶和华的吩咐”应译为“做耶和华所吩咐你们做的”。)

以色列人的历史不断指出,祭司的职事关乎全民祸福,须严格遵守规例,如有违犯必须治死。神在旧约与新约中,同样要求信祂的人顺服在祂的旨意下。顺服是人成圣的重要标记(彼前1:2)。

张保罗查经《利未记》第9章                    

9:1 本节至7节讲述授职大典过后,以色列新设立的祭司开始服务的事。“第八天”指授职礼七天过后的第一日(8:33),亚伦在这一天献上没有残疾的公牛为赎罪祭,又献没有残疾的公绵羊作燔祭(2节);这是为亚伦和诸子而献。

9:2 祭司在担当祭司职务之前应该为自己献上赎罪祭和燔祭,祭司在承接圣职以后,每日都要献上赎罪祭、燔祭和平安祭。表明旧约时代祭祀的不完全,在律法下用动物献上的赎罪祭不能完全除去罪(来10:1-4)。新约时代基督在神面前只一次献上,就永远成就了献祭的实意(来9:26)。

9:3,4 祭司为以色列百姓献上赎罪祭、燔祭、平安祭和素祭。通过献祭除去神与人之间的阻隔,开启与神的交通之路。耶和华要显现: 亚伦和他的儿子作为祭司第一次实行职务,神要显现,意味着神喜悦他们承接圣职,悦纳他们第一次献祭。指耶和华荣耀的显现,显明耶和华的属性和本质(出33:18)。在旧约圣经中耶和华的荣耀常常以光、云、声音、火以及其他可视的形态显现(出24:17;结1:28)。

9:5 全会众都近前来: 为了看到神的荣耀。实际上不是所有的以色列百姓聚集在会幕前,是代表全会众的长老及各支派的官长聚集在会幕前。剩下的百姓们可能在各自所在的地方以敬虔的心朝向会幕。

9:7 为自己与百姓: 为祭司也为百姓赎罪。祭司是代表百姓的宗教领袖,他们的罪对百姓有影响(4:3)。都照耶和华所吩咐的: 祭祀的根本精神是顺服(撒上15:22)。没有顺服的祭祀是虚妄的,也是污辱神(赛1:11-17)。

9:8 本节至末节讲述以色列民献祭的事,先献赎罪祭,再献燔祭和平安祭,一一照神的吩咐行。亚伦最后行使祭司的权职,走出会幕为百姓祝福。犹太人的传统,说他用的祝福词是《民数记》6:24-26的话:“愿耶和华赐福给你、保护你,…愿耶和华向你仰脸,赐你平安。”然后,摩西和亚伦回到帐幕内,把圣所的责任正式移交给了亚伦。二人再出来为全民祈神赐福。神可能象《出埃及记》40:34所记的一样,祂的“荣光”向百姓显现,云柱与火柱降在会幕上,火从云柱中出来烧尽了已在坛上焚烧的属神的祭物,让百姓知道他们所作的得到了神的悦纳。火是神显现的标记。施洗约翰说弥赛亚来后要用圣灵与火施洗;五旬节圣灵象“舌头如火焰”显现降在各人头上。将来信徒在审判的日子要受到火的考验,试验各人工作的根基。百姓看见这情景,充满惊奇、敬畏与感谢之心,俯伏在地,欢呼一片。

9:21 献平安祭,祭司把胸献为摇祭(7:30)、右腿献为举祭(7:32)。献为摇祭的胸归给祭司,献为举祭的右腿归给主管献祭的祭司(7:33)。胸象征爱、右腿象征力量,意味神把爱和能力赐给为神作工的人。

9:23 进入会幕: 代表全会众向神献祭、祈求(4,6节),耶和华显现他的荣耀。摩西作为以色列百姓的领袖、立法者,最后一次入圣所,亚伦承接圣职后第一次进入圣所。

张保罗查经《利未记》第10章                    

10:1 盛大的奉献礼还未过去,祭司刚刚开始执行新的圣职,一件干犯神的大事发生了。亚伦的两个儿子用凡火在神面前献祭,立刻受到死亡的刑罚,因为他们违反了神的吩咐。根据本节到7节所记,拿答与亚比户触犯的条例很多:

1,香炉盛的火可能不是从燔祭坛上取来,容许了不圣洁之物渗入已分别为圣的事物中;

2,只有大祭司才可以把香加在香炉中,而且只可以在一年一度的赎罪日为之。此二人可能出诸骄傲与嫉妒,僭夺了应属亚伦的职责;

3,在早晚固定的时间以外烧香,逸出神所定的时间;

4,可能是喝醉了酒,因而疏忽圣职;

5,把香放在有炭火的香炉中献上凡火,很可能是异教敬事神祇的仪式。要保持在神面前圣洁,必须和一切属世的方式切断关系;

6,他们所献的香也可能不是照神的吩咐作成的香(出30:34-38),所用香炉也可能不是已分别为圣专供会幕用的香炉。

这样看来,亚伦二子不遵神的吩咐,把不圣洁之物冒充圣洁献给神,严重违背了西奈山所立的约和神所吩咐的条例,因此为火烧死。这件事对刚刚进入历史新时代的以色列民十分重要,让他们明白何为圣,何为俗;何为洁净,何为不洁(10节)。界限一定要划清,才能成为神的子民。

10:3 摩西借此事向亚伦和众百姓说明圣洁和分别为圣的真正意义。圣洁是人性中属天的质素,是百姓在西奈山之约中盟誓旦旦、一定遵守的行为准则,必须在日常生活和行为中反映出来。此约乃出乎神的大爱,人必须绝对信守。现在已有人违反,干犯的人虽为至亲,也得死亡,使人明白神重视圣洁,毫无保留。身处高位或得天独厚的人,须特别留心自己的行为,别以为可以不受道德规范的约束,为所欲为。新约圣经明白指出,越是有知识、能力的人,将来神对他的要求也越严苛(路12:48)。

10:4 摩西叫不是祭司的米沙利和以利撒反把亚伦的两个儿子抬出去。他们是亚伦的堂兄弟。亚伦不可以做此事,因为接触死人就会沾染不洁。尸体给抬到以色列人营地外边埋葬,免得有人无意走入坟地,沾染不洁。二人虽被火烧,但身上穿的细麻外袍未烧坏,有人因此推测,烧死他们的天火当为闪电式的一击。

10:8 本节至11节为关乎饮含酒精液体的条例。主持祭祀的祭司进去会幕执行职务前,不论在何种情况下,绝对不可饮酒,包括淡酒和烈酒。礼仪上圣洁的保持,须靠人高度的自律。“清酒、浓酒”同时提,指含各种程度酒精的酒。烈酒当属蒸溜的酒,清酒可能是酿的酒。在近东,适于人饮的食水缺乏,须用酒渗入水中来消毒,醉酒实难避免;只有象许愿作拿细耳人的才能自制,长期戒酒(民6:3)。

《箴言》屡屡告诫喝酒的祸害(例如箴20:1)。酒精入了人体很快入肠,一部分从胃进入血液中。酒不易完全靠消化系统吸收,须藉身体其他器官(例如肝)来代谢,酒直接影响大脑,使人狂喜狂怒,失去自制能力,不能维持头脑的清明。异教拜神风俗,无不与醉酒结不解缘。圣洁侍奉神的祭司不可饮酒,免得头脑不清,不能判别圣俗与是非;违者死亡。信徒应戒绝饮酒(林前6:10;弗5:18),在神面前长保清明,时刻适合祂用。新约把信徒称为祭司,要求信徒学效祭司,完全奉献、力守圣洁,与神长保亲密交通。

10:12 本节至20节须与9章所讲的同读,因为都是有关处理属祭司的那一份祭物的条例。

10:16 赎罪祭有两种,一种要把祭牲的血洒在会幕内,一种只把血洒在外面的祭坛上。这里所讲的属第二种,因为18节说,血“没有拿到圣所里去”。这是奉献礼结束时为全体百姓所献的。依条例,亚伦和他剩下的两个儿子以利亚撒和以他玛可以吃祭肉,但须在圣所内吃;他们却把肉都焚烧了。这是职守的疏忽,也触犯了规例。亚伦因家庭刚逢剧变(1-7节),没有心情吃;两个儿子可能因父亲未吃,也可能害怕亲兄弟犯罪殃及自己,所以未吃。都属情有可原,摩西接受了亚伦的解释(19节)。

张保罗查经《利未记》第11章                

11:1 祭司圣职已经正式设立,亚伦和余下的两个儿子,从家人巨变中,充分认识了祭司职分对本身举止的严格要求,戒慎戒惧,开始履行职责。本章以后所记属祭司应执行的规章条例和祭祀程序。本章讲洁与不洁的生物。民以食为天,在日常生活中首应保持食物上的洁净。 神不只注意祂子民的信仰生活,也管理他们的社会生活。注意食物的洁与不洁,和注意信仰生活上的圣洁,理由是一个:要求他们成为圣洁的民(44-45节)。

综合来说,以下的食物不可以吃:1,血;2,动物的脂油;3,被野兽杀死的牲畜;4,以腐尸为食的动物;5,动物的内脏;6,无鳞无翅的水中生物;7,不分蹄而又倒嚼(反刍)的走兽;8,除了蝗虫、蚱蜢之外的昆虫;9,迦南地初收的农产;10,失雏的母鸟;11,屋内有死尸而没有盖好的饮食;12,用母羊的奶煮的山羊羔。切记这是旧约的标准!

11:2 本节至4节清楚提出地上的走兽可吃与不可吃的一个简单易行的原则:凡是蹄完全分开的反刍动物都可以吃,其他的都不洁净,便不可以吃。骆驼虽然反刍,因为在沙漠上行走,蹄虽分但蹄底下有肉垫相连,不是完全的分开,所以不可以吃。

11:4 摩西五经把动物的肉分为洁与不洁,历来颇多讨论。早在洪水前,动物已有洁与不洁之分,不洁净的动物不可以拿来献祭;但只有本书11章和《申命记》14章细加列述,具体区分。设立这些条例的目的有三种说法:1,防止以色列人仿效埃及、迦南等地异教祭祀的方式,不落入他们吃动物肉类的习惯中;2,要让以色列人在饮食习惯上也象在道德与精神生活上一样保持圣洁,从一般人中分别出来,成为神圣洁的选民;3,为了卫生和健康的理由,吃洁净的动物的肉比较安全,不洁的可能传染疾病。三种说法都指出一件事:神要以色列人成为圣洁的民。 “不洁净”的动物一般带有如下的特性:1,吃肮脏污秽的食物,如尸体、腐肉等,来维持生存;2,与异教祭祀有关,如猪、狗等;3,带着神所咒诅的形状。

11:5 “沙番”一般认为就是我们今天的“蹄兔”。这种动物和兔子一般大小,尾小耳短,毛呈棕黄色,形状似土拨鼠,足有软掌,便于在岩石间跳跃行走。

11:6 兔子的胃,不象反刍动物,没有四部分,吃下东西不再反于口中倒嚼再咽入。但它咬嚼食物的嘴部动作类似反刍,故说它为“倒嚼”。兔子不分蹄,属不洁类。

11:9 把水中生物分类的方法,简单明了;大多数人缺乏水族知识,即令在今天,能清楚分辨鱼类的人,也是寥寥可数。用“有翅有鳞”和“无翅无鳞”来区分,重要是容易辨认,非常实用,以确保以色列人身体健康,在仪文上保持洁净。

本节至12节所说的洁净的水生物,通常深水与浅水中都有,但不洁净的大都生活于浅水中,赖腐败的食物维生,易传染疾病。

11:13 本节至19节载有一张不洁的鸟类的单子,大多为凶禽或以腐烂食物为生的飞禽。最后列举的蝙蝠(19节),应属哺乳动物。这里所列的若干鸟类,虽经译为中文,但甚难确定其所指,译时恐怕颇多推测。例如16节的“鸵鸟”若译为“枭”或“角枭”应较准确,因鸵鸟不属凶禽。不洁或与这些鸟类食带血肉类有关。

11:20 本节至23节列举有翅膀的不洁昆虫,不象走兽,飞禽的规例详细,一概用“四足爬行”来形容。昆虫其实有六足。说“四足”可能是古时代的人看见昆虫爬行时象四足动物,同时不计入后面供跳跃用的两腿。

凡没有后面两腿,不象蝗虫类能蹦跳的,都要当作可憎。这一类的昆虫多以腐败、污秽食物维生,吃了容易生病。近东一带居民,数千年来已把蝗虫当食物。蝗虫肉富蛋白质(50%以上)与脂肪(达20%)。沙漠中的贫户,把蝗虫与蜂蜜同食,摄取身体所需养料。新约记载施洗约翰以此为食物。

11:24 本节至28节指出接触死了的动物所引致的不洁。凡与不洁净的动物的尸体接触了的人,必须洗净衣服;到了晚上,也就是第二天开始时(希伯来人的一天从头天晚间算起),还要洗净身体,才可以参加会幕的敬拜或者献祭。信徒的身体为圣灵居住的殿(林前6:19),必须保持身体洁净与健康,除去死行,来侍奉活神(参来9:14)。

11:29 本节至38节讲20-23节以外的某些动物,指出这些不洁的动物不可以吃,死了以后,人若接触到便不洁净。这些动物多属爬虫类,和鼬鼠等啮齿动物。

这些动物的尸体若与器皿接触,要把器皿浸在水中除去所玷污秽。瓦器必须打碎,因为瓦器沾染了细菌难用水除掉。煮菜饭的炉灶,因为用泥土砌成,照瓦器的办法处理;但是泉源和储水的池子,也许因为水不断流动,不容易为死物所污染,故仍属洁净;但人若与这些死物接触,便不洁净。干的种子与不洁的死物接触,仍是洁净;种子若湿了,会发芽,沾上死物的污秽,可传染疾病,便不洁净。

11:42 本节至45节扩大1-23节有关食物的条例,把用肚子行走,用四足或多足行走的都包括进“爬物”中。

张保罗查经《利未记》第12章12:1 生育的能力为神所赐,能生育是神给妇人的福分(参创21:1-2;太1:25)。妇人怀孕生子所以不洁,要献燔祭赎罪,不是因为生育,而是因为分娩时排出的不洁产血。本章的条例乃为这种不洁而订立,应与15章的漏症、行经等身体排泄物的不洁同读。另一说则认为人类都处在死亡的咒诅下,生下来便不洁(创3:14-19),因此出生后需要洁净。但此说不能解释何以献赎罪祭的为产妇,而非新婴。

12:2 不洁净七天: 生产时会流血或分泌物。分娩的痛苦被视为神对人堕落的审判结果(创3:16)。因此在神面前被视为不洁。“不洁七日”,七日不能与他人接触,之后三十三日不洁(4节),不能到神的圣所。产妇生男孩,要在神面前不洁40日。“月经污秽的日子”,指行经的时候(。

12:3 第八日: 指孩子出生后的第八日。八是复活的数字(创17:12)。在这一天给孩子行割礼,象征使孩子重新生出来,成为属神的百姓。

12:4 洁净的日子: 生产时产妇所流的血不洁,产妇脱去因出血而有的不洁,满了洁净的日子。圣所: 不是指有香坛、陈设饼桌以及金灯台的圣所,乃是指神“分别为圣的场所”。

12:5 产妇生女孩仪文上不洁净的日子不是40天,而是80天。何以生女孩比男孩不洁和家居的日子都长一倍,圣经未作解释。有的人说是因为女胎比男胎更不洁;但献祭赎罪的方式完全一样,可见此说不能成立。也许与族长社会中男女地位不同有关,也可能和女婴长大后的月经有关。

12:6-8 产妇应该献上的洁净礼。满了洁净的日子(男孩40日,女孩80日),产妇要为最后的洁净献上燔祭和赎罪祭。燔祭是对顺利生产表示感谢和奉献,赎罪祭是为除去伴随生产的不洁。赎罪祭用鸽子,燔祭用羊,贫穷人家可以用鸽子代替。马利亚在生耶稣以后,就是用鸽子行了洁净的礼(路2:22-24)。

赎罪祭要同时献一岁的小绵羊和一只雏鸽或一只斑鸠。如果家贫献不起羊,可以献两只雏鸽或两只斑鸠。雏鸽与斑鸠属同类,但斑鸠为候鸟,在非洲过冬,四至十月份才飞来巴勒斯坦(歌2:12);鸽子则一年四季都有。条例中规定献祭的人可在二者中选一,是有实际必要的。耶稣降生后,祂的父母照圣经规定献祭,所用祭牲为鸟类,说明约瑟当时家贫,无力献羊只为祭。

张保罗查经《利未记》第13章

13:1 本章1-46节讲各种皮肤病出现的征象,包括初起时肉皮上的情况(1-8节)、生白疖出现红瘀(9-17节)、长疮(18-23节)、长火毒(24-28节)、头上或胡须上生疥(29-37节)、起火斑生白癣(38-39节),以及落发秃顶等。

13:2 “痲疯”指真正的痲疯病,也可以指其他皮肤的疾病。本章与14章所描述的大痲疯现象,病征变化很快,与今天医学上所说的“痲疯”(Hansen’s disease)有别,故宜取此词泛指的意义译为“皮肤病”较妥。

13:45 患了这些皮肤病在仪文上不洁的人,不可住在以色列人集居的营里,也就是会幕和外院四围的地区。后来圣殿建立,不洁净的人也不准进入圣殿范围。不仅如此,还须和人群远离(46节)。患者因为和神隔离,要撕裂衣服、蓬头散发,同时蒙着上唇喊叫“不洁净了”,以示悲哀。

13:49 这里说的“大痲疯”指羊毛或麻布衣服的恶性发霉现象,因为经线与纬线上出现绿色或红色的霉。霉是长在死了的动物或腐烂的果蔬上的霉菌。毛麻织物生霉,在潮湿的地方多有发生。人有了皮肤病要隔离,衣服生了霉也要隔离(50节)。要是祭司发现霉菌扩散,便须把衣服焚毁(55节),因为整件衣服已为细菌所污染,不再洁净。

13:59 从本章的规例,可以看见神要求祂的子民在道德、身体、甚至所穿着的衣服与所用的器皿上都须做到洁净。消极方面不与不洁净的东西接触,积极方面力保内心与行为的圣洁,和神有圆满的属灵关系。物质生活与心灵生活不可分割,乃完整的一体。新约要求信徒在行为之外,更注意动机的纯正(太5:28),保持意念上的圣洁,做到完完全全象基督。

张保罗查经《利未记》第14章                    

14:1 本节至32节讲患了皮肤病的人痊愈后应做的事:1,在营外由祭司察看,为他行洁净的礼(1-7节);2,第二周在营内献祭赎罪(8-20节);3,贫苦的人献赎罪祭的特别预备(21-32节)。祭司要为已痊愈的患者作两件事:一是宣布患者的病已经痊愈(7节);一是宣告这人可重享作神选民应有的权利,以后可以和其他百姓一起出入,过正常人的生活(8,20节)。

14:5 “活水”是流动的水,例如溪水,以别于井水。疾病是罪的表征,患有疾病的人或发霉生菌的物品都在仪文上不洁净。要洁净须宰杀活鸟,用鸟血洒在身上,并且洗身。

14:6 一只活鸟宰杀,一只放在田野;后者象征病愈者重获自由。

14:7 用牛膝草时可能连同朱红色线和香柏木条一同蘸血,行洁净之礼。

14:34 房屋中的“大痲疯”指的也是一种潮湿发霉现象,与处理发霉的毛织及麻织衣服的方法相同。参13:47-55。从这些洁净的礼仪来看,神非常关心祂的百姓的健康和生活上的卫生。

14:45 房屋若发霉生菌,扩散到不可收拾,便不洁净,必须拆毁,连石头、木块都要搬走。

14:48 房屋经过粉刷之后,发霉现象没有了,祭司才可以宣布这屋子是洁净的,因为病根已清除。然后用两只活鸟来行洁净之礼。

14:54 本章最后三节综合叙述这些为百姓的身体、衣服与住宅的外在状况所立的条例,十分切合以色列民的生活环境,具体且实际,不带任何异教邪魔的神秘颜色。而且这些条例,象其他的律法一样,是全民共知的规定,要百姓随时注意,及早预防这些疾病,长保个人洁净与社会健康,成为神圣洁的子民。

张保罗查经《利未记》第15章 

15:1 本章为个人卫生的条例,涉及男人和女人长期性和间歇性的身体排泄物,包括遗精与月经的处理。2-15节讲男人的漏症,从注意点放在坐过与骑过的东西以及摸身下之物以致引起不洁净来看,说明此类漏症一定和下体的排泄物有关,例如淋病。

16-18节是有关男人遗精及与女子同房的条例。圣经视性事为不洁,并非否定人的肉体的需要;把男女好合列入法例中,毋宁是一种确认。性事所以“不洁净到晚上”是分泌物中包含了人体中已死亡的细胞,而死乃不洁的表征。 

19-24节讲女性月经排泄物的处理,以及女人患血漏症的条例(25-27)。

15:13 如果男人的漏症确属淋病,当为与患有淋病者性接触而引起,此种病虽不致死亡,若不治疗,能导致关节炎等疾病。不正常的性关系不只影响自身与家庭,也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故在条例中视漏症为不洁;痊愈之后,还须献祭赎罪(15节)。

15:18 男人与女子同房,如为正当的性关系,这种不洁净只有一个短时期,用水洗澡便可洁净;因为不是罪,毋须事后献祭。

15:19 女子月经不洁七天,七天过后通常应已干净。男子若与经期中的女子好合,沾染不洁净七天(24节)。这是保护女体健康的措施,让家事辛劳的女子得到合法的休息。月经为生理正常的排泄,过后不用献祭,但须洗澡以重卫生。

15:25 女人若患血漏病,她自己和所着的衣服以及睡的床都看为不洁净。血漏若好了,等多七天,确定干净之后,可以献祭赎罪,成为仪文上洁净的人。

新约记有耶稣治疗患血漏病女人的事,按此处条例,那女人不可以摸耶稣的衣裳,因为能让耶稣不洁净。但她一定深信圣洁的耶稣有洁净的能力,可以洁净她的不洁。耶稣看重她的信心,动了慈心,把那女人的病医好了。耶稣的大爱,象那女人的信心一样,超越了一切律法的禁忌与限制。

15:31 这里说明,立这些条例的一个目的,是不让以色列人玷污神的帐幕。旧约时代,神要人在营中支搭有形的帐幕,亲身降临,藉着会幕与百姓同住(出25:8)。以色列人是藉着身体来接触会幕,他们的身体必须与仪文上不洁净的东西完全隔绝,包括日用饮食、衣着、家居生活,来确保完全干净,才能来到神面前。但到新约时代,人对神的侍奉有了显著的不同。道成肉身的基督和我们的关系是在灵性上。信徒今天追求的,主要为心灵上的洁净。

张保罗查经《利未记》第16章   

16:1 本章所记为整个以色列民献赎罪祭的条例。着重点是为全民的不洁净和无心犯的罪而赎罪。逾越节过后六个月,以色列民须“刻苦己心”,由大祭司为全民赎罪。这是每年必须守的赎罪日,整个民族包括本地人、寄居的外人,都一起行动,来到神面前认罪并献祭赎罪,可能还包括全民禁食。守赎罪日为全民敬拜生活的中心。本章详细记述大祭司献祭的全部礼仪:从大祭司穿上圣服、洗身,为自己和众祭司到圣所献赎罪祭开始(4-13节),到为众人的罪在祭坛上献燔祭,并进到至圣所弹血(15-16节),一直到把赎罪祭的牛羊搬到营外焚毁,再度洗身回到营中为止(27-28节)。

16:2 以色列人敬拜中最重要的圣品为约柜和其上的施恩座。约柜的造法见《出埃及记》25:10-20,为包金的长方形皂荚木作的大柜。用皂荚木杠穿在两旁的环内可以抬着搬动。神坐在两个基路伯(天使)上,好象是神的宝座。此词的正确译法应为“盖”。这个盖和其上的基路伯,用来盖在约柜上,也是神的荣光降临的地方。大祭司在这里一年一度为民赎罪,神与人在这里相会(出25:22)。

16:5 本节至10节所讲的为全民赎罪的祭,要用两只公山羊。大祭司要为二羊抽签,可能用乌陵与土明来决定哪一只献祭给神,哪一只归与阿撒泻勒,阿撒泻勒指旷野的一个地名。归于阿撒泻勒的羊代表着按照自己意思献祭而犯罪而死的亚伦的两个儿子。指按照自己意思献祭,没有功效,得不到救赎,如同归于旷野阿撒泻勒的羊一样。按照神的意思献祭,才能得到神的救赎。。归给神的,要把山羊的血洒在至圣所,身体在营外用火焚烧(15,27节);归与阿撒泻勒的,要让牠担当一切的罪孽,送到旷野(10,21节)。在全章极其明确的记叙中,只有“阿撒泻勒”一词不知何所指。可能当日大家都明白其义,所以未作说明。一般有如下三个解释:1,作抽象的罪的“移去”或“去除”解;2,指担了罪的山羊所去的地方,为罪恶的权势所在;3,为旷野鬼魔的名字,为取得好感献羊给它。在希伯来人最神圣庄严的祭祀条例中,决不容许虚幻神话式的解释。本书17:7严格规定不可献祭给鬼魔,否定了取悦旷野鬼神之说。比较合理的解释是:“阿撒泻勒”一字的原意指全民罪愆的“去除”,属罕见的专用词,后来在以色列人的传奇作品中,把此字人格化了。不问此字的准确意义为何,赎罪日的二羊仪式确能在全会众面前生动表明他们无心犯的罪已从他们当中除去,全体人民的罪孽过犯,因着大祭司两手按在羊头上加以承认,得到完全清除。另一只作为全民的赎罪祭,杀了献给神。人的罪可由替罪者代赎(22节),有些译本因此把“阿撒泻勒”译为“替罪的公山羊”。

16:13 香的烟云遮掩法柜,好让大祭司进到至圣所的施恩座前(2节),见不到神的面,以免死亡。

16:15 本节和2节所说的圣所的幔子内,都是指至圣所,里面存放有约柜。平时祭司只能进到圣所内点灯,烧香,不能进入至圣所(出27:21);但赎罪日是唯一的例外,这就是每年的七月初十日(29节)。在这天,大祭司可以带着血进入至圣所内为全民行赎罪仪式(11节);这天因此称为“赎罪日”。

16:16 在圣经中,“赎罪”一词本身和这词在神学上的含义,是有分别的。在神学上,“赎罪”的意义很广,包括整个旧约的祭祀制度和新约中基督的救赎工作。旧约圣经,“赎罪”一词译自几个含义都是“遮盖”的希伯来字。以色列人依《利未记》的条例所献的祭物“遮盖”了他们的罪。这些祭物因此也预表了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赎。不过,祭物不能“除去”人的罪(来10:4),只可以暂时“遮盖”,得到神的宽容(罗3:25)。神的公义要求,一直要到基督在十架上成为“挽回祭”才得到满足。

从献祭的人的立场看,献祭代表他们的认罪,也表征他们对神的信心;祭物把他们的罪担了去;在神眼中,祭物为将来美事的影儿,代表基督和他一次献上所完成的救赎(比较来10:1),从此神与人“和好”(罗5:11)。

16:20 百姓无心或无知而有的罪孽过犯,以及其他的罪愆,因着真诚的悔悟和承认,都象征性的归到这只活羊身上,担当了他们一切的罪。以色列人后期历史中,记有把这羊在旷野中从高岩掷落而死的事。慈爱的神愿意洁净人的罪,忧伤痛悔的心为祂所喜悦。

16:24 放了活羊之后,大祭司为自己和百姓献上“自己的燔祭和百姓的燔祭”。因属燔祭,献的方法前面已有详细规定,所以不作说明;但给神的那一部分,也就是祭牲的脂油,一定要留给神,焚烧在坛上。放羊的人,因为与众人的罪接触了,所以在仪文上不洁,须洗身后才可再进营。本节所提的两种燔祭为赎罪日最后的献祭,大祭司须先把进圣所穿的衣服脱去,在圣处洗身,再穿上平时的祭司服出来,才可献祭。一种燔祭用公绵羊(3节),是为自己的罪献上;一种燔祭也是用公绵羊(5节),为众人献上。

16:29 “刻苦己心”包括认罪、蒙灰、祷告,还可能有禁食。

张保罗查经《利未记》第17章   

17:1 本章为《利未记》1-7章的条例的补充,和16章紧密相连,讲述与祭牲和牲血有关的四种情况,特别说明血的意义和禁制。晓谕众民认清自己在献祭礼仪中的地位,指示宰杀祭牲的方法,以及吃血会有的惩罚等。

17:3 3-7节讲的是有关祭牲四种情况中的第一种,禁止百姓未将牛羊献给神前擅加宰杀,犯者要从民中“剪除”。“流血的罪”指杀人的罪,为旧约通用的一个名词。立此法的目的,是要求在营内外宰杀牛羊的人,先把牛羊作平安祭献给神。神和祭司都可以得到应有的那一份(3:1-17;7:11-18),杀牲的人也可以藉此提醒自己:食物来自赐百物的神。然后,他和家人、朋友才可以吃所杀的牛羊。

此法的另一目的是防止以色列人拜偶像。杀牲祭神为中东风俗,为免百姓仿效当地拜偶像之风(参出32:1-6),一切宰杀必须在祭司的监督下进行。此例大概实行在旷野生活时期,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后,居住分散,很难再把牛羊运到圣所宰杀,定例有了修订(参申12:20-28)。

17:7 “鬼魔”原文作公山羊。埃及人和若干古代民族膜拜公山羊,视之为旷野的鬼魔。以色列人在埃及时一定也曾参与这一类的偶像崇拜(书24:14),神要他们与这些迷信风俗隔绝,成为在文化上独特的民族。

17:8 8-9节为第二种情况的法例,禁止在会幕以外的地方献祭。牛羊的宰杀与奉献必须在圣洁的地方,以防止有人祭祀偶像。此例在百姓进入迦南地的初期未有全面实行。

17:10 10-12节为第三种情况的法例,说明禁止吃血的理由。宰杀动物必须先把血放了或是洗净才可以吃。血中含有细胞,供应体肌生长的养料、抗生素、贺尔蒙等等,为人体健康之源。人的整个生命的确在血中。各种活物的生命也在血中(11节)。神且指定洁净的动物的血作赎罪之用。血能赎罪主要是根据以命抵命的原则(出21:23-24)。血既是生命的代表,祭牲流血是无辜生命的牺牲,以抵偿犯罪的人应受的刑罚。

17:13 本节至16节的条例为对付第四种情况而立。猎获的动物虽不能作献祭用,但这些动物的血必须放出,用土掩埋。生命来自尘土,也回到尘土。自死或被野兽撕裂的动物,因为未放血,都不可以吃(参11:39)。但寄居的与外人不受此限,新约中使徒行传15章也明确不能吃血,但是非常遗憾,很多牧师竟然宣称基督徒可以吃血。

张保罗查经《利未记》第18章   

18:1 本章至20章立法的重心为如何保持人与人间道德上的洁净,以及违反这些条例会有的后果。圣洁是一种道德的品质,反映在人格和行为上。要学效神的圣洁,仅仅机械地遵守一些仪文礼节是不够的,必须在内心和品格上有更新的样式,否则会成为耶稣所责备的法利赛人的邪恶和伪善。本节至5节揭示道德条例的基本精神,指出这些精神与其他民族的有何不同。以色列民必须遵守这里列举的典章、律例,就可以蒙福,也就是“必因此活着”的意思;因为这是神所立,应当作人的行为的唯一权威依据。

保罗在新约中用“我活着就是基督”(加2:20)当作今天信徒道德生活的最高守则。道成肉身的主基督已把属天的行为标准具体示范给世人看。

18:5 本节至18节为有关逆伦或违反人本性的男女关系的条例。婚姻为神所设立,是一切人伦关系的基础。《创世记》2:24的完美婚姻制度虽然未在希伯来人社会中完全实行(比较太19:8),但违反自然的不正常性关系,尤其是逆伦,一直受到绝对的禁止。本章及20:11-21,以及《申命记》27:20-23所禁制的罪恶,在迦南人等异教民族中流行甚广,圣经视之为“恶俗”(3节);神一再警告以色列民切勿学效。

要保持婚姻制度的纯洁,最基本的办法是严禁近亲间的结合。本章严禁近亲通婚,其中属于直系亲属的有六项;属于姻亲关系者有八项。不过所列举的都是显见的例子,其他在禁止之列但未明示的不正当关系可以类推。近亲结婚影响上代和下代,破坏完美的婚姻关系。本章所禁止的,包括合法的婚姻和婚姻以外的男女关系。

18:6 本节“你们”原文作“任何人”,并无性别之分;意译可作“你们中间任何人都不可露骨肉之亲的下体”,“露下体”就是亲近。原文无“亲近他们”字样,中译特加此句,帮助读者明白,可在下加点。全句的性别是阳性,可指男女两性。圣经中对男女私处常不直指,只用雅词婉约道出。此处的“下体”(兼指男、女私处)和他处的“肠”、“脚”、“大腿”属此例。“露下体”就是说“发生肉体关系”,特别指不属正式婚姻关系的性关系。

18:7 7至18节均属禁止乱伦的条例。犯者的处分见20章。

18:9 “生在家外”的姐妹或指非法结合所生之女。

18:12 与姑母(父亲的姐妹)结婚,在以色列民出埃及前似乎许可,例如暗兰与约基别的结合,现在则予禁止。

18:16 此禁例的唯一例外,是人死后无子,为了传宗接代。此人的兄弟可以娶他的遗孀,生子传代。此种婚姻所生的第一子一般承认为死者的合法继承人(申25:5-10)。但人不可在兄弟仍活着时娶其妻子。施洗约翰责备希律王娶其兄弟腓力已离婚的妻子,说明犹太人当时的传统虽容忍离婚,但兄或弟仍活着,兄弟不可娶其已离异的妻子。 

18:17 此处的“女儿”似指妇人与前夫所生的女儿。男人若与一妇人结合,又娶她的女儿或孙女或外孙女为妻,乃是“大恶”,因为既娶其母,她的女儿、孙女等都是“骨肉之亲”,法例严禁亲近。

18:18 妻子未死,不可娶其姐妹,以省却许多家庭的不睦。雅各娶利亚和拉结二姐妹可作殷鉴(创29:23-30)。

18:19 女人行经,因仪文上不洁,不可以亲近她,条例已见15:24。现在的条例视此举有违道德。犯者严予惩处(20:18)

18:20 奸淫指已婚或已订婚的女子与不是自己的丈夫发生关系,依法须判处死刑(20:10)。男人与他人的妻子行淫,玷污自己,成为不洁,早为《十诫》所禁止,此处明令禁制。“邻舍”为广义,指所有接触到的人。

18:21 “摩洛”是迦南人所拜的神祇,祭祀摩洛的方式虽有不同说法,但确有以儿童作火祭的事。一说将儿童抛入烈焰中献神,另一说认为摩洛像用金属铸成,烧至赤热,然后将祭神的童子放在其臂上灼死。这种异教不人道的祭祀,为神颁的条例所绝对禁止。

18:22 中东自古即有同性恋的记载。同性间的苟合且是米所波大米祭祀节目中的一部分。圣经中曾提到所多玛城居民中男色之风。同性苟合之事,圣经严禁,视为可憎恶,犯者处极刑(20:13)。新约时代,保罗曾严斥此种行为。

18:24 迦南人的淫邪信仰,导致荒乱的道德生活,用杂交、与兽淫合、逆伦、同性苟合来敬祀自己的神祇;而这正是神不容许存留在人类社会中的罪恶(创19:13),因此当迦南人罪恶满盈后,便将他们逐出灭尽。

18:25 凡违反本章有关两性关系的条例的人,不只玷污了本身,也玷污了居住之地。道德上的不洁净能破坏神与人的关系,居住在被玷染了的土地上的人要被赶出(28节)。就象后来以色列民被赶出故土,沦为强敌手上的俘虏,受苦异国一样。

18:29 凡行了这种可憎的事的人必被剪除。也就是与所立的约无份,或被处死,或被赶逐。

张保罗查经《利未记》第19章   

19:1 本章详述道德、法律、祭祀及精神生活的规范,共分16小段,每段都用“我是耶和华”一语作结。犹太学者认为本章内容乃十诫的副产物,包含相对应的条文:第一、二诫见4节,第三诫见12节,四、五诫见3节,第六诫见16节,第七诫见29节,第八、九诫各见11及16节,第十诫见18节。

19:3 孝敬父母(第五诫)与敬拜神守安息日(第四诫)在本节中同时提出。父母是天父在地上的代表,应受到充分的尊敬。新约中重述此命令(弗6:1-4;提前5:4)。比较20:9。不问父母的出身或社会地位,不问他们的身体与精神状况如何,子女一律须敬而爱之。这是做人最重要的责任和义务。新约把守安息日用守主日(七日的第一日)取代,信徒每周有一天可以和其他信徒一同交通敬拜神,思想自己的生活有没有达到神所要求的圣洁。敬父母是尊敬神在地上的履行。

19:5 本节至8节重申本书3:1;7:15-18所定献祭应遵守的条例,严禁献平安祭带染异教色彩。信徒应从这谆谆训诲中领悟到,敬拜神的方式须完全合乎圣经,不可染上属世的迷信或人的价值成分,否则不只亵渎神,且能招来严厉的刑罚(8节)。

19:9 9-10两节昭示:一个看重人的生命的社会,应该体现神对自己子民中穷苦人的关怀。收割的时候应在田园里留下小量谷物和果实给穷人和寄居的。参《路得记》2章有关实例。手头富足的对贫乏的有照顾的责任。《申命记》且规定借款给弟兄不可收取利息(23:19),不可拿靠以维生的磨石作抵押(24:6),都是这种精神的延伸。人人在神面前平等,信徒彼此间应充分彰显弟兄之爱。

19:15 不可基于社会或经济的理由妨碍司法的公正。审判应完全本诸公平的原则。

19:16 “搬弄是非”就是毁谤中伤,不可对人施予有形或无形的伤害。

19:18 “爱人如己”是旧约中最特出且高超的一条律法,耶稣基督引此为人伦关系的总纲。爱的对象不仅为本族人,也包括寄居的外族人。因此“爱人如己”所要求于人的是一种积极为人的态度;不可恨人,尤其不可恨自己的弟兄。恨的感情只可以用来对付恶。伸冤的权在神手中,祂会报应,人不可以血债血偿。自己寻求报复,流人的血(16节),不只公义永难伸张,且给恶者以可乘之机。圣经教导,应用爱心与忍耐对待得罪你的弟兄。主基督已为此人伦守则树立了好榜样。

19:19 不可异类配种是贯彻神的造物应各从其类的原则。希伯来人自铜器时代中期已知道选择交配的事,但此例严禁用异类的牲畜交配产生混血牛羊,以防以色列人模仿,吸取外邦宗教习俗,应用在自己的生活上,渗入本身信仰中。

  在同一块田地不用轮种的方法,而把两样搀杂的种籽施种,能使地力消耗更快,益趋贫瘠。用两样搀杂的衣料做衣服,容易产生静电,在热带地区尤其如此,不适穿着。今天穿羊毛、棉毛与人造纤维混合的料子,常有皮肤过敏的症状。这些理由都属次要,主要是要人力守对神圣洁的原则。

19:20 “婢女”是作奴仆的女子,她们在社会中的地位虽低,一样受到法律上的保护。

19:23 新种的树所结果子,头三年的禁止吃,有健全的园艺知识为根据。“如未受割礼”意即视为不洁净。果树到第四年所结果子已较成熟,应献给神;第五年开始,树上结的果子增多,成熟可供食用。

19:26 本节至28节为禁止带有异教风俗的行为,例如吃带血的肉(参17:10-14),使用法术及观兆。古代社会充满这一类的迷信,今天物质文明虽发达,人对自己的命运反失去信心,迷信复炽。在敬拜唯一真神的信徒团体中;决不容此类迷信存在。

19:27-28 将头发和胡须的周围剃光和用刀划身为异教丧仪的一部分;在身上刺花纹,可能纹上菩萨神祇的像,有损神赐人的身体的圣洁,也不荣耀神,故一律严加禁止。人的生死都出乎神,不可用任何方式去取悦已死的人。

19:29 两性关系须保持在正式婚姻体制内,婚外性行为既不圣洁,也玷污自身(来13:4)。不可要自己的女儿当娼妓,损害她女性的圣洁,也引致社会上淫乱之风。

19:32 此处将尊敬老年人和敬畏神的命令并提。老年人在东方一向受到特别的尊敬,他们的经验与智慧为社会的财富。信徒对神和对老年人都有尊敬的责任,不可轻忽。

19:35 公平是神的属性中重要的一面,应该体现在与祂立约的民中,反映在司法和工商业的守则上。用两样的尺、秤、斗、升做生意是欺骗的行为,在没有标准度量衡的古代社会中十分普遍;为圣经所严责。有一次我们公司发货时,对方少装了几十吨贵重的货物出仓库了,按理可以出门不认账,但我是基督徒,我让职工连夜翻仓清点库存,果然多出来几十的吨货物,及时归还给客户,并连夜装火车运离上海,避免是客户的重大损失

张保罗查经《利未记》第20章  20:1 本章可说是18与19章的增补,前两章列述有关人与人间行为的条例,本章则讲述违反这些条例的刑罚。处极刑的包括把儿女献给摩洛、咒骂父母、各种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交鬼等;也有些逆伦之罪,处罚不是死刑,而是无子女。

20:2 “摩洛”可参18:21。“用石头打死”为以色列人社会中最普通的死刑。 参《申命记》17:5。圣经中所记受此死刑的罪有:亵渎神(24:16)、拜偶像(申13:6-10)、不守安息日(民15:32-36)、交鬼(27节)等。所以处极刑,因为污秽了圣所,玷辱了神圣洁的名。

20:9 咒骂父母的判死刑,因为父母是神的权柄的象征,是祂在家庭中的代表,咒骂父母等于亵渎神。

20:10 10至16节的内容和18:6-23相同,只是多了刑罚的说明,故可参18章。

20:17 本节至21节所记均为淫乱罪,神要亲自刑罚。与自己的姐妹发生肉体关系,或与在经期中的女人同房,神要把他剪除。一个人要是与姨母或姑母或兄弟的妻子结婚(20,21节),男女均无后。人要是与婶母同房,二人须担当自己的罪,处罚似较“剪除”为轻。

20:21 希伯来人虽有弟续兄孀的婚姻法(申25:5-10),但只限于兄死之后才可实行;否则,律法严禁。

20:24 “流奶与蜜之地”指迦南和四周干旱的旷野相比,迦南水源充足,物产丰富,确为绿洲。

20:27 找人交鬼和行巫术的惩治条例已见6节。本节是对行巫术与交鬼的人的刑罚。因为这一类的活动不只不能光大神的圣洁,反而导民于迷信,成为鬼魔的奴隶,行此等事的人须判处死刑,用石头打死。

做神圣洁的民是极大的光荣,也负有极大的责任。如何保持圣洁,本书有清楚的规定,但正象领到永生的路一样,很窄、很难走。不过只要肯走,的确可以成为独特的蒙拣选的百姓。本书所列条例不只有关道德伦理,也涉及到个人卫生与福利,因为后者一样能影响到全体的生活。

张保罗查经《利未记》第21章

21:1 本章与次章和以前几章不同,对象不是个人,而是祭司,向他们揭示圣洁的准绳。祭司既为神的代表,对他们的要求也就高过一般人,正如圣经所说,“多给谁,就向谁多取”(路12:48)。做祭司的人必须在身体上、在仪文上无瑕疵,才能为神所接纳。

祭司因此不可接触死人,以免沾染不洁(民19:11-13),但至近的亲属例外(2-3节),因为作祭司的对自己的父母、儿女、兄弟及未出嫁的姐妹都有照顾丧事的责任(2-3节)。这里没有提到祭司的妻室,祭司与妻子既联合为一,超过至亲应可列入例外之中。

不过有职在身的大祭司,连父母之丧也不可以象俗人一样参与(21:10-12)。

21:4 本节中“从俗沾染自己”一语,意思不明确,可能指参加丧事仪式而沾染不洁,也可能指与姻亲关系的人接触而沾染不洁。前一说较可信,因上下文讲的都与丧事有关,而这丧事可能是姻亲的。《现代中文圣经》将本节意译为“他也不可因参加姻亲的葬礼污辱了自己”,当系采此解释。

21:5 剃头、剃须、划身都是异教的丧礼仪式,寓有取悦死人和所拜偶像之意。这种损及身体完美,破坏圣洁形象的举止,都在严禁之列,同时防止异教风俗进入神自己的民中。

21:6 祭司是神所选定向祂献祭的人,应比任何人更生活得圣洁。

21:7 祭司侍奉神,归神为圣,不可娶被污的女人或妓女为妻。迦南祀神风俗中的淫乱行为,决不可在与神立约的社会中出现,污辱神的圣名。神对祭司婚姻的要求比一般百姓高,因为他们世世代代作祭司,婚姻必须绝对圆满,没有瑕疵。

21:9 对祭司圣洁的要求及于家人。祭司的女儿如有不道德行为,污辱自己也污辱了父亲,刑罚是用火烧死。

21:10 本节至15节为有关大祭司参加丧礼和本身婚姻的特别条例。大祭司居丧不可示哀,连父母的遗体也不可接触,以保持他仪文上的圣洁,因为他受过膏。大祭司在婚姻上必须娶圣洁的处女,才不致玷污他的圣洁,并确保后代的纯洁。

21:17 进入圣所侍奉的祭司,应象所献的祭牲一样,在身体上没有残疾。有残疾的不可以执行献祭的事,但仍可以吃祭物。一个人的祭司身份和他担任的职务有区别,身体有残疾或瑕疵的亚伦的后裔,祭司的身份无改变,但不可以担任祭司的职务。

  这个条例可供今天教会侍奉参考:圣职只能交付给合资格的人;不够这资格的人,仍享有作神儿女敬拜和交通的权利,因为在属灵的身份上,都是神的祭司(彼前2:5)。

21:1 本章与次章和以前几章不同,对象不是个人,而是祭司,向他们揭示圣洁的准绳。祭司既为神的代表,对他们的要求也就高过一般人,正如圣经所说,“多给谁,就向谁多取”(路12:48)。做祭司的人必须在身体上、在仪文上无瑕疵,才能为神所接纳。

祭司因此不可接触死人,以免沾染不洁(民19:11-13),但至近的亲属例外(2-3节),因为作祭司的对自己的父母、儿女、兄弟及未出嫁的姐妹都有照顾丧事的责任(2-3节)。这里没有提到祭司的妻室,祭司与妻子既联合为一,超过至亲应可列入例外之中。

不过有职在身的大祭司,连父母之丧也不可以象俗人一样参与(21:10-12)。

21:4 本节中“从俗沾染自己”一语,意思不明确,可能指参加丧事仪式而沾染不洁,也可能指与姻亲关系的人接触而沾染不洁。前一说较可信,因上下文讲的都与丧事有关,而这丧事可能是姻亲的。《现代中文圣经》将本节意译为“他也不可因参加姻亲的葬礼污辱了自己”,当系采此解释。

21:5 剃头、剃须、划身都是异教的丧礼仪式,寓有取悦死人和所拜偶像之意。这种损及身体完美,破坏圣洁形象的举止,都在严禁之列,同时防止异教风俗进入神自己的民中。

21:6 祭司是神所选定向祂献祭的人,应比任何人更生活得圣洁。

21:7 祭司侍奉神,归神为圣,不可娶被污的女人或妓女为妻。迦南祀神风俗中的淫乱行为,决不可在与神立约的社会中出现,污辱神的圣名。神对祭司婚姻的要求比一般百姓高,因为他们世世代代作祭司,婚姻必须绝对圆满,没有瑕疵。

21:9 对祭司圣洁的要求及于家人。祭司的女儿如有不道德行为,污辱自己也污辱了父亲,刑罚是用火烧死。

21:10 本节至15节为有关大祭司参加丧礼和本身婚姻的特别条例。大祭司居丧不可示哀,连父母的遗体也不可接触,以保持他仪文上的圣洁,因为他受过膏。大祭司在婚姻上必须娶圣洁的处女,才不致玷污他的圣洁,并确保后代的纯洁。

21:17 进入圣所侍奉的祭司,应象所献的祭牲一样,在身体上没有残疾。有残疾的不可以执行献祭的事,但仍可以吃祭物。一个人的祭司身份和他担任的职务有区别,身体有残疾或瑕疵的亚伦的后裔,祭司的身份无改变,但不可以担任祭司的职务。

张保罗查经《利未记》第22章   

22:1 本节至9节为提醒祭司而设,他们也象百姓一样,可以成为仪文上不洁净的人。替百姓献祭的人必须洁净,若玷污了自己,决不可以亲近祭物,否则要因玷污圣物、圣所而被剪除。他们应以一种戒慎戒惧“远离”(2节)的态度来对待圣物,以免因自己不洁而招来亵渎的刑罚。这种刑罚是“担罪而死”,比一般百姓犯不洁的罪厉害得多,因为祭司的责任比百姓大得多。

22:10 不但祭司本身要圣洁,连他的家人也应圣洁。只有祭司家中的人才可以吃祭肉,不属祭司家族的外人、寄居的、雇用的工人,都不可吃。但被“买”的仆人和生在他家里的人,都算为家庭的一分子,便可以吃。

22:12 祭司的女儿和普通人结婚,便不再属祭司家里人,不可吃祭司的食物;但若丈夫已死或与丈夫离婚又没有子女,回到父家,她的家人一分子的权利也恢复。

22:17 祭司须注意不让有残疾的牲畜当作祭物献上。凡是让祭司不能供职的残疾,同样适用于祭牲(22,24节)。但祭牲只属发育不全仍可接纳,不过只限作甘心祭用(23节)。

22:26 动物不到八天大,不可当作供物(参出22:30)。不问是献祭或自吃,母牛与母羊不可在同日与所生的小牛或小羊同宰。这与不可从鸟窝中连母带蛋或雏一道取去(申22:6)的立法精神一致,带有人道和实际的理由:留下母的可以延续生命,照顾幼儿(申22:7)。这条例也可能有防止异教杀牲的风俗进入民中的作用。

22:30 感谢祭的祭物,象逾越节的一样,要当天吃掉(出34:25);但平安祭的祭物可以留到第二天(7:16)。

22:1 本节至9节为提醒祭司而设,他们也象百姓一样,可以成为仪文上不洁净的人。替百姓献祭的人必须洁净,若玷污了自己,决不可以亲近祭物,否则要因玷污圣物、圣所而被剪除。他们应以一种戒慎戒惧“远离”(2节)的态度来对待圣物,以免因自己不洁而招来亵渎的刑罚。这种刑罚是“担罪而死”,比一般百姓犯不洁的罪厉害得多,因为祭司的责任比百姓大得多。

22:10 不但祭司本身要圣洁,连他的家人也应圣洁。只有祭司家中的人才可以吃祭肉,不属祭司家族的外人、寄居的、雇用的工人,都不可吃。但被“买”的仆人和生在他家里的人,都算为家庭的一分子,便可以吃。

22:12 祭司的女儿和普通人结婚,便不再属祭司家里人,不可吃祭司的食物;但若丈夫已死或与丈夫离婚又没有子女,回到父家,她的家人一分子的权利也恢复。

22:17 祭司须注意不让有残疾的牲畜当作祭物献上。凡是让祭司不能供职的残疾,同样适用于祭牲(22,24节)。但祭牲只属发育不全仍可接纳,不过只限作甘心祭用(23节)。

22:26 动物不到八天大,不可当作供物(参出22:30)。不问是献祭或自吃,母牛与母羊不可在同日与所生的小牛或小羊同宰。这与不可从鸟窝中连母带蛋或雏一道取去(申22:6)的立法精神一致,带有人道和实际的理由:留下母的可以延续生命,照顾幼儿(申22:7)。这条例也可能有防止异教杀牲的风俗进入民中的作用。

22:30 感谢祭的祭物,象逾越节的一样,要当天吃掉(出34:25);但平安祭的祭物可以留到第二天(7:16)。

张保罗查经《利未记》第23章  

23:1 本章列举以色列民的宗教节期,包括逾越、七七(又名五旬)和住棚三大节。这张名单是为祭司而准备,但也是给全体百姓的。从守安息日开始,而以住棚节的欢乐结束。

23:2 以色列人每年要守的节期一共七个,叫做“耶和华的节期”,与安息日有别(3节)。

以色列人有宗教历和民事历两种历法,宗教历以“尼散月”(阳历三、四月间)开始,尼散月为正月(出12:2)。民事历从“提斯利月”(阳历九、十月间)开始,以提斯利月为正月,“耶和华的节期”依宗教历法计算,都在宗教历的头七个月之内举行。有关各节期献祭的规例可参《民数记》28-29章。

23:3 “安息日”可参《出埃及记》16:23;20:8;23:12的经文和注解。安息日要加献两只公羊羔为燔祭,平时每天一只便够了。“安息日”到新约已为主日代替,成为信徒敬拜的日子。

23:4 逾越节是以色列民一年中的第一个宗教节期,在尼散月(正月)十四日晚举行。这是一个纪念性的节期,纪念以色列民在逾越节那天得赎离开埃及(出12:1-28)。正月相当于三至四月间,为春季的首月,是大麦收获的季节。

23:6 无酵节在尼散月(犹太人用历的正月)十五日开始,为期七日。在节期中,以色列人要把一切有酵之物除尽,吃无酵饼。

这节期表明人与神的联合,在救赎的恩典中过圣洁的生活。逾越节在先,表明信徒是先得着救赎;无酵节在后,说明有了救赎然后去过圣洁的生活(比较林前5:6-8;林后7:1)。

23:10 初熟节在尼散月(正月)十六日举行,百姓此时开始收割大麦。初熟节和无酵节在同一个星期内。

新约作者用“初熟”的果子比喻基督和信徒的生活。信徒是圣灵初熟的果子(罗8:23);犹太人是教会中初熟的果子(罗11:16);信徒是福音工作上初熟的果子(罗16:5);基督是复活者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重生信徒是万物中初熟的果子(雅1:18)。

初熟节的献祭仪式,把收获之物一捆献在神面前,承认神才是全地庄稼的真正赐予者。

23:15 七七节从收割初熟庄稼之后起计,共七个星期,故称七七节(申16:9-12)。新约称此节为“五旬节”, 是“五十天”的意思(16节)。七七节庆祝时已到夏季,在收获季节之末,为大家欢乐地庆祝丰收的日子(出23:16;民28:26)。这个节期只有一天(申16:9-12)。

新约教会在耶稣升天后的第一个五旬节建立(徒2章)。圣灵在这一天浇灌在门徒身上。

23:17 七七节为感恩的节期,要献上两个有酵的饼,这种饼为民间日常食物,表明将丰收所得先归给神。此节又称“收割节”。

23:23 吹角节在宗教历的七月一日举行,是“圣安息日”(24节),要吹角通知百姓会聚(民10:10),当众宣读摩西五经,是一个欢乐的日子。这天也是犹太民事历一年之始,被掳归回后,吹角节也就是元旦日,角声响遍全国迎新年。

23:26 “七”在希伯来人的观念上属完整且吉庆的数字,民事历七月份除了第一日为吹角节也就是新年元旦之后,第十日也是一年的一个大日,叫做“赎罪日”。本书16章对此有详细记述,不过是为祭司而写。此处所记(26-32节)乃为一般百姓而写,明确述说他们的责任与义务。大祭司只有这天可以进入至圣所献祭,为全民赎罪,民众要“刻苦己心”,可能举行禁食等等,为一年中无意或疏忽而犯的罪在神面前反省,由大祭司献上赎罪之祭。

23:34 “住棚节”又名“收藏节”(39节)。以色列人守节时要住在棕榈枝、柳树和其他树枝搭的帐棚中(42-43节),因此得名。此节在宗教历第七个月的十五日开始,为期七天,是七月份举行的第三个节期,纪念以色列人蒙救赎离开埃及在旷野以帐篷为居所(43节)。因节期正值秋收,是欢乐的日子,所献祭牲达189只之多。

张保罗查经《利未记》第24章   

24:1 本章讲两件事,一是有关圣所管理的条例,一是有关亵渎的一个实例。这件事可能在神给了摩西有关圣油和陈设饼之后不久发生,因为按此书写法,实例总是随同条例一道出现。

24:2 灯台和陈设饼的桌子都放在会幕圣所内。灯台上有灯七盏(出25:31-40),在会幕内长燃不熄,用清橄榄油为燃料(出27:20-21)。圣所靠此灯照明。大祭司是最早点亮此灯的人,每天负责“经理这灯”,有其他祭司协助。有的解经家认为此灯台为以色列的代表,要他们成为古代中东各国的光。不过照亮外邦人的真光则是主基督,信徒有责任在日常生活中彰显基督救恩之光。

24:5 “陈设饼”虽在《出埃及记》25:23-30提及,但详细的记述则在本章5-9节。这十二个饼每隔七天更换一次,换饼在安息日举行(8节)。祭司可以在圣处吃换下来的饼,但他们家里的人不可以。有人说把净乳香放在饼上(7节)象征祈祷,求神给百姓日用的饮食(参太6:11);有人说十二个饼代表以色列人十二支派,要他们纪念所得福气,来自供应丰富的神。

24:10 这件案发生在西奈。一个未记下姓名的男子(埃及男子和以色列妇人所生)在营中与人口角,出言亵渎神名,当时尚无惩治亵渎的规律,所以把此人逮捕处决。这里特地记下母亲的名字和谱系(11节),是要让后来的人知道她是谁,要做母亲的注意:教养子女学习敬畏神是她们的责任。

  此人的父亲虽为埃及人,但在司法范围内,外国人与土生的以色列人同等对待(22节)。

24:20 本节提出了一个刑罚的原则:“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也就是刑罚与所犯的罪相抵,不可过分。杀人的人应处死,打死牲畜的要赔偿。此例适用一切人,不分种族,不分外人与本地人(22节)。“同归一例”,神的律法前,人人平等。

24:1 本章讲两件事,一是有关圣所管理的条例,一是有关亵渎的一个实例。这件事可能在神给了摩西有关圣油和陈设饼之后不久发生,因为按此书写法,实例总是随同条例一道出现。

24:2 灯台和陈设饼的桌子都放在会幕圣所内。灯台上有灯七盏(出25:31-40),在会幕内长燃不熄,用清橄榄油为燃料(出27:20-21)。圣所靠此灯照明。大祭司是最早点亮此灯的人,每天负责“经理这灯”,有其他祭司协助。有的解经家认为此灯台为以色列的代表,要他们成为古代中东各国的光。不过照亮外邦人的真光则是主基督,信徒有责任在日常生活中彰显基督救恩之光。

24:5 “陈设饼”虽在《出埃及记》25:23-30提及,但详细的记述则在本章5-9节。这十二个饼每隔七天更换一次,换饼在安息日举行(8节)。祭司可以在圣处吃换下来的饼,但他们家里的人不可以。有人说把净乳香放在饼上(7节)象征祈祷,求神给百姓日用的饮食(参太6:11);有人说十二个饼代表以色列人十二支派,要他们纪念所得福气,来自供应丰富的神。

24:10 这件案发生在西奈。一个未记下姓名的男子(埃及男子和以色列妇人所生)在营中与人口角,出言亵渎神名,当时尚无惩治亵渎的规律,所以把此人逮捕处决。这里特地记下母亲的名字和谱系(11节),是要让后来的人知道她是谁,要做母亲的注意:教养子女学习敬畏神是她们的责任。此人的父亲虽为埃及人,但在司法范围内,外国人与土生的以色列人同等对待(22节)。

24:20 本节提出了一个刑罚的原则:“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也就是刑罚与所犯的罪相抵,不可过分。杀人的人应处死,打死牲畜的要赔偿。此例适用一切人,不分种族,不分外人与本地人(22节)。“同归一例”,神的律法前,人人平等。

张保罗查经《利未记》第25章   

25:1 本章继续第23章讲圣日节期的定例,但把安息日的原则延伸到第七年,定为安息年(3-7节),和第七个七年,也就是叫做“禧年”的第五十年(8-17节)。

25:3 在“安息年”的定例中,土地要六年用来出产农作物,但到第七年须停止耕耘。设立安息年的目的有:1,让劳作者得到休息(4节);2,让贫苦寄居者得到粮食(5节);3,让土地自身得到休息与调节,不致过分使用(7节);4,希伯来仆人得着自由(出21:2);5,以色列百姓可温习律法(申31:10-13)。

25:8-17 “禧年”可直译为“羊角之年”,因这年以吹羊角为号。禧年在经过七个安息年之后的第五十年举行,在“赎罪日”当天吹羊角来宣布禧年的开始。

设立“禧年”表示土地为神所有;在这一年,所有奴仆可得释放,土地也归回本主,故又称为“自由之年”(结46:17)、“救赎之年”(赛63:4)、“耶和华的恩年”(赛61:2)。

禧年是完美正义社会的理想,耶稣基督宣告说,禧年的福气已应验在福音的救赎里(路4:18-21)。说明以色列的社会未曾真正遵行禧年的定例。

25:15 在以色列社会中,土地的售卖其实只是租赁。到禧年时便期满归还。

25:20 禧年不得耕种,只可吃地中自出的土产(12节),粮食供应便成了重要问题。特别禧年来到的头一年一定是安息年,又是不可耕种之年,使问题更为严重。神在这里应许分外的丰收,足够用到禧年过后,田地可以再有收成为止。这是一个信心操练之年,对神供应的大能须有极大的信心;也是给穷人与债户生活更新的机会之年。土地有了休息,生产力得以提高,是古代有计划保存地力和注意生态循环的好例子。

有人指出,禧年消除社会阶级的划分,使富有的地主没有剥削穷人的机会,立法用意良善;但似乎未能真正实行,《以赛亚书》5:8和《阿摩司书》2:6,在主前八世纪,对此同表哀叹。

25:23 在以色列人社会中,田地不可永卖,因为最终业权在神手中。神将田地赐给人,自祖宗传给子孙保管,子孙不可出卖(但房屋可以,参29-30节)。人因贫穷把田地卖了,近亲要帮他赎回,以保障弱小的家族不被剥削(民36:7-10),贫民也不受欺负。在以色列人历史中,连君王也不可违背这条立法(参王上21:3-4)。

25:35-46 这些属于保障社会中贫穷人的律法:1,富有者不可放贷取利(36节),其目的不在禁止利息,而在帮助贫苦人。律法并不禁止借贷。但基本精神鼓励有力量者多多施舍。2,本地人不可被卖为奴(39-46;申24:7)。主人可从外面买回奴仆,但要明白自己是神的仆人,因此对奴仆应宽大(43节)。

这些法例说明,社会平等植基于道德与精神的健全原则上。禧年的基本精神也就是安息日与安息年的精神,确认神对人的权柄,以及祂的慈爱与救赎。先知以赛亚所预言的以色列的拯救,在基督的事工上实现。耶稣传道的第一篇讲道,就是宣读《以赛亚书》61:1关于禧年的那几节(路4:18-19)。人能脱离罪的捆绑,过人的生活,有做神子女的尊严,是基督为人类牺牲所结果实。

25:49 “赎”字希伯来文为goel, 为一专用语,指一个人尽至近亲属本份,在必要时履行几种义务:1,替卖身为奴或卖田地无力赎回的亲属赎身或赎田(25,47-49节);2,近亲若无子嗣承受产业,要娶他的遗孀;所生长子归在近亲名下(申25:5-10);3,为无故受害的亲人报仇(35:9-28)。至近亲属包括兄弟、叔伯或堂兄弟。路得与波阿斯的史事可为“赎”的一例。

张保罗查经《利未记》第26章  26:1 本章宣告以色列民须遵照神的律法生活,以免灾祸;内容与《申命记》28-30章大致相同。这里讲到的灾祸有:1,败在敌人手中;2,土地没有出产;3,野兽为害人民;4,瘟疫、痨病等;5,饥荒;6,人民因饥饿以致易子而食。这些刑罚在以色列人历史上屡见不鲜,为离弃神的教训招来的后果。耶稣时代,以色列人拒绝弥赛亚救主,主耶稣预言他们必遭刑罚。罗马军队在主后70年进攻耶路撒冷,把圣城夷为平地。  

可防阻迦南风俗的侵蚀。26:3 本节至13节宣告一连串福分,包括个人的平安,全民的繁荣和神的同在。有神同在,生活也就有了力量,成为世世代代蒙福之源(参赛11:1-16)。主基督升天前,保证会继续与门徒同在,到世界的末了,祂今天也与一切信祂的人同在。

26:5 谨守神的训诲的一个祝福,是土地的丰收。巴勒斯坦地,大、小麦在阳历十至十一月间播种,三、四月间收割大麦,五月收割小麦。葡萄在每年十一月剪枝,翌年八月收摘。“打粮食”指大、小麦的收割,“打粮食”由三月(大麦)、五月(小麦)开始,要打到摘葡萄的时候(八月);摘葡萄(由八月开始)要摘到大小麦撒种的时候。说明一年到头,田间出产丰收,来不及收割。

26:10 粮食丰富,用之不尽,挪开陈粮用新粮。

26:14 本节至39节为违背神的典章律例所受的灾祸。

26:19 天不降时雨,地不出土产;天要如铁,不降雨;地要如铜,农作失收,人人白白劳力,得不到物产。这都是神对不听从者的刑罚。

26:32 以色列民若仍不听从,所住之地要成为荒场。此事在主前587年应验,犹太亡国,全民被掳往巴比伦。神是慈爱的,也是公义的,不守西奈山与神立约的民,要分散在列邦中,城邑变为荒凉。

26:42 神仍眷顾祂的百姓,答应“要纪念这地”。以色列民经历被掳的苦痛和分散的刑罚之后,有了悔悟,主前539年,也是被掳70年后,由所罗巴伯带领“余民”归回圣地(拉1-2章)。主耶稣教训人,天父如何喜悦痛悔的心,说“一个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为他欢喜”(路15:7)。

26:43 迦南地为立约中重要的一部分,是神应许赐给以色列人为业之地,需要时间恢复地力。以色列人被逐,地可享受安息。神虽重罚不听话的人民,责任不在神,而是咎由自取,因为破坏圣约的是他们。神一再警告无效,只有收回已赐的一切,让好不容易得享的自由重又失去,再为人奴。本章所列的刑罚虽为预防而设,若一旦果真实现,神仍会纪念所立之约(44节),因祂爱自己的选民。用刑罚的目的是管教,却非厌弃,更非将之完全灭绝。

张保罗查经《利未记》第27章   

27:1 本书最后一章讲许愿和奉献的条例。许愿作的奉献有实物,例如献自己、家人或奴仆给神,献牲畜的供物,以及献上房屋和土地等;也可以用金钱代替实物,不过须照估价加五分之一。

  估价的标准按圣所的平估,一个男人值五十舍客勒银子,银子付给祭司,为圣所的经费。女人许愿侍奉,估定为三十舍客勒,可能因体力不若男子。五至二十岁的人,男子二十舍客勒,女子十舍客勒。女人在圣所中可协助祭司做非祭祀性的工作。

至于更年幼的男童与女童,在许愿期间可在圣所中学习侍奉。穷人许愿但付不起费用,祭司可按他的经济能力减少。

许愿是十分庄严的事,必须慎重,所以一再告诫不可轻誓(参申23:21-23);一旦许愿,必须完成。

27:28-29 “永献”与“当灭”在希伯来文均用同一字,指归与神不能取回之物。在以色列人历史上,神指定某些战利品或俘虏要完全归祂,人不可占有(书6:17)。“永献”与人奉献给神的有别;亚干的罪招神烈怒,正是因为取了永献之物(书7:10-26)。

27:30 什一奉献有悠久的宗教传统(参创14:20;28:22),是人将自己从创造主所领受的归还给祂,以示感谢和尊崇。旧约律法中提到三种什一奉献:1,从每年的出产中拿十分之一奉献给利未人(30-33节;民18:21);2,在节期庆典中为之,奉献的人可享受所献的东西(申14:22-27);3,每三年奉献一次的什一奉献,用以周济穷人(申14:28-29)。第三种可能为一种募集的什一之捐,也可能就是第二种。

27:34 这些命令列举了人、畜和财产献给神用的条件,防阻人不洁的举止污损神的圣洁。本章对许愿和奉献的动机异常看重,不希望有人过分热衷以致不能履行。有些人许了愿,时间一长,热心减低,或环境有异,以致难以实现。这里的立法也照顾到人情,准许捐出之物在若干情况下可以赎回。

新约要求信徒信守对神的诺言,包括献身侍奉、婚约、受洗归主等,破坏誓约有如扶着犁向后看,不配进神的国(路9:62)。答应一生奉献给神,同时信守这承诺,最为圣洁完全的神所悦纳。

本节也证明《利未记》的作者为摩西。

张保罗查经《民数记…

导论(一)      
以色列人从西奈山启程,约柜在前,云彩在上,几经艰困,抵达迦南美地南疆外的旷野。探子携回鲜美葡萄,也诳报“恶信”,自比蚱蜢,不堪强敌一击。全民奴隶心态复萌,失却对天父信心,受到严厉管教:在旷野流浪,逐水草而居,近四十年。本书记述这一长串年月中,以色列人心灵和身体受到的对付和体验,有欢乐的时光,也有如死的昏暗,但一直有慈爱天父的引导和看顾。

无论斯民如何悖逆,天父始终信守祂的诺言,以色列民人丁旺盛如尘沙难数,逐渐成为一大民族。摩西的坚贞品格也在旷野屡受考验。他谦逊过人,有时也暴躁如雷;他顺服,有时也失去忍耐。垂暮之年,立在亚巴琳山遥望迦南却不得进入。摩西对天父的笃信,与对百姓的热爱如昔,成为古今咏唱的一代伟人。

本书后半部叙述新一代的以色列人已在风沙中成长,身体心灵饱经锻炼,粗犷乐观,信心如山,成为敌人眼中能“如牛舔尽田间草”无法抗拒的一群。全民载歌载奔,来到外约旦扎营,准备自东挥戈径扑迦南的心脏。

书中录有新约常引用的史事,例如巴兰的贪心、摩西的击石、可拉的叛乱。主耶稣曾以铜蛇自喻,使旷野举蛇的记事家喻户晓。

书里载有古诗三首,叙述年轻一代奔向美好前景的欢愉;又有对句诗歌七首,预示一个大国将兴起。本书记有两次人口调查,主要登记二十岁以上能作战的男丁。《民数记》因此得名。

本书书名及作者
 《民数记》是摩西五经的第四本,书名来自希腊文翻译的旧约《七十士译本》,根据本书1章及26章的两次人口调查(数点民数)而取。在希伯来文圣经里,本书没有正式书名。犹太人以1:1的一个字bemidbar来称呼它,意即“在旷野”。故此,本书可以说是一本“旷野的记事”,所载历史背景、内容信息、人情风俗,都和以色列人的旷野生活有关。

以色列民离开埃及后,在旷野漂流了近四十年,《民数记》就是记载其中三十八年所发生的大事。

二、内 容
《民数记》所记载的时期长达三十八年。以色列民在旷野流浪,逐水草而居,靠吗哪养活,将近四十年。

《民数记》是《出埃及记》最后一章的继续。比较《民数记》1:1与《出埃及记》40:2,其间只差一个月。这一个月就是《利未记》所记载的神在会幕里向摩西颁布祭祀和洁净的条例。 书中重要的事是两次人口调查(数点民数),虽然所占篇幅不多(1-4章及26章),却是贯串全书的脉络。

  第一次人口调查在西奈山(1-4章);第二次在三十八年之后。那时以色列民已经来到外约旦的摩押平原,在什亭安营,预备越过约旦河,挥军直捣迦南的心脏。

  调查人口有两个目的,第一是组织军队,预备作战,所以所数点的都是二十岁以上的男子。

  第二个目的是为了组织全民。百姓人数二百万,扶老携幼,在旷野四处迁徙,须应付敌人随时的袭击,非有严密的组织和有纪律的生活秩序不可,参2章。

  经过组织和整顿,假先知巴兰见到以色列民的扎营,也不禁赞叹说:“雅各啊,你的帐棚何等华美!以色列啊,你的帐幕何其华丽!如接连的山谷,如河旁的园子,如耶和华所栽的沉香树,如水边的香柏木。”(24:5-6)

  除了人口调查,本书大部分内容是以色列人在旷野的生活记实,和神在此期间所颁布的典章律例。

三、全书纲要
  两次人口调查将本书分成前后两部分。

前一部分1-21章,是在西奈旷野的人口调查,和三十八年漂流生涯的简约记录。

二部分是26至36章。以色列的大军已经驻扎在外约旦,摩西为新生的一代进行了第二次的人口调查。这几章也记录了进迦南前的各种安排。 

中间插入的一段22至25章,是有关假先知巴兰的事。记载了他怎样三次咒诅以色列人不遂,咒诅反变成祝福,于是使用计策,叫以色列人与摩押女子行淫,拜摩押人的偶像,以致全民遭受神的惩罚。

  《民数记》与《出埃及记》、《利未记》在所记历史上是交织相连的。三卷书应该放在一起来读。兹将三卷书所记载的大事,顺序列出

 四、人口数字问题

  《民数记》在神学上所引起的一个讨论,是调查人口所得的数字:以色列二十岁以上的男子,超过六十万人。两次人口调查结果的比较。利未支派没有计算在内,因为利未人专负责会幕的工作,不用上阵打仗。

二十岁以上的男子既然有六十多万,若连妇女、幼童、老年人计算在内,总人口当超过二百万。这样庞大的人口,集居在一片不太广阔的西奈半岛上四十年之久,起居生活如何安排,清洁卫生如何处理,在解释上不无困难。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照3:40所记,以色列中成年男子(603,550人)和总人口的长子数目(22,273人)成二十七对一之比。换句话说,平均一个家庭要生育二十七个男孩。在当日多妻之风并不普遍,一个母亲不能生这么多孩子。对这些问题,有的人设法提供了一些解释。

一、第一种解释是经文抄写出了错误。说是原稿的数字本来很小,但经过长时间的传递,原稿的某些部分损毁了,以致一些资料阙失。抄写圣经的文士按照自己的理解作出补充,因而产生差异。

 举个例子说,流便支派的人口数字,圣经的记载为“四万六千五百”,按照原文的写法是“四十六千五百”。可是“千”字可解释作一千,也可解释作家族。这里的记法,可以是“有四十六个家族,共为五百人”的意思。解决人口数字问题,只消把名单中原文的“千”字都改为“家”字,然后以百位数字作家族的人数。若将十二个支派的人数相加,在第一次调查中得出的结果是:全民共有五百九十八个家族,5,500人;在第二次调查中,共有五百九十六个家族,5,730人。这些人为求数字合所谓“常理”,根据以“家族”代“千”的计算方法,还提出了其他一些不同的解释。

二、数字是正确的,不过这些不是摩西时期的人口数目,而是在较后的以色列强盛时期,如大卫和所罗门的年代。这种讲法等于说摩西五经作者不是摩西,而是另有其人。

三、还有一个有趣的解释,可以作为参考:这些数字全都具有象征意义。希伯来文每个字母都代表一个数值,希伯来人的作品里也常常用这种写作方法。1:2“以色列全会众”一语,在希伯来文为benevisra’el,数值是603,这也正是1:45原文“六百零三千…”的数值。1:45下半节的“五百五十”人加上摩西自己,共为551人,这也正是1:3下半节“…能出去打仗的…”一语的数值。

不过,以字母作数值,是在马加比时代,约在公元前第二世纪中叶。摩西时代似无此计算方法。此外,有的学者们还研究古时米所波大米的数学和天文学,发现这些圣经里的数值和天体的研究有关系。不过运算的过程复杂,而且只是一种假设,故不在此详细介绍。

其实,这些解释无非希望减少人口统计所得,来寻求合乎人的常理的数字。可是,旷野并非不毛之地,其中不乏绿洲,且有水草;其次,全能的神可以要大自然听命,供给全民的日常需要,赐吗哪、降鹌鹑,便是好例子。

以色列人在神的祝福与保守下,人丁繁衍,确是事实,只须看两次受罚在瘟疫中死去的小部分人口便以万计(16:41;25:9),说明其人口数字之大。

  大部分福音信仰学者坚信数字的准确性。古时的地理环境和今天的不可同日而语,土地肥沃得多。加上神全能的供应,这数字是可以接受的。

  至于长子数目只有22,273人的问题,有人解释说这是离开了埃及之后才生的长子。六十万男丁所建立的六十万个家庭,一年之内生了二万二千多个男孩子也是平常事。

五、旧约仪式和礼节
今天的基督徒,因为不是活在旧约律法制度下,读到旧约的礼仪规条时,便会觉得繁复累赘,甚至以为没有意义,因而轻易略过。其实若从现代人类学对文化的研究来看,一个民族的仪式和礼节无不反映那个时代的社会价值观念和思想。摩西五经中的宗教礼仪,对当时人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文化意义。洁净仪式、祭祀方法、会幕的设计形式和节期等等,无不反映宗教信仰的本质。宗教礼仪代表神和人的相通,是人类心灵深处对神的敬畏最高的表达,藉着仪式展现在人的眼前。仪式象话语,是双向的,一方面表现人内心深处的愿望、敬惧,化之为祷告;另一方面,将神对人的态度也表明出来,成为应许或警告。

旧约中最令人注目的宗教设施,莫过于会幕,见《出埃及记》25-40章。会幕表征了神与人同在,也显明了神要求人有圣洁的生活。 此外,全牲的燔祭(利1章)表明完全的奉献。洁净的条例(利11章;申14章)和不可搀杂的定例(利19:19;申22:9-11)提醒以色列民必须分别为圣。以色列人衣服的繸子(边),表明了他们是属于神的祭司,和圣洁的选民(民15:38-41;申22:12),正好象现代人戴戒指、勋章、徽号一样。

祷读: 民  第1章

《民数记》第一章      
1:1 象今天用耶稣基督降生来纪元一样,本书用以色列人出埃及、脱奴役为新纪元的开端。“第二年二月初一日”说明他们离开埃及已经足足十三个月。过去一年都在西奈山附近的旷野里度过;从神那里领受律法,建造会幕。“旷野”的希伯来原文为midbar,义为“赶牛羊之地”,不是寸草不生的沙漠,有水草,也有稀疏的树木;不过雨量很少,不足耕种所需。

本书主要记载以色列人从西奈往迦南的旅程。开首十章记录最初五十天中如何组织以色列人成为“军队”,可以向神所应许的美地进军。这之前一个月,他们敬拜与生活中心的会幕已经建成启用,神降临其中。过去一年里,神曾晓谕摩西设立祭司制度,来带领百姓的侍奉(利8-10章);规定献祭的程序(利1-7章);如何从民间与会幕中去除不洁(利11-16章);确立圣洁家庭生活、爱邻舍如同自己,和关怀鳏寡孤独的道德伦理标准(利17-27章);又揭示“禧年”的理想人类社会(利25章)。

本书一再指出是神向摩西说话,通过他向全民晓谕(全书逾150次)。摩西为神重用的仆人,是祂至忠的先知(12:4-9)。二十天之后,以色列人便要在摩西的率领下离开西奈山,朝迦南进发(10:11)。

1:2 这次人口统计只限二十岁以上男丁,显然是为了组成军队,预备可能发生的战争。这是以色列人进入旷野后举行的第二次人口调查。第一次在建造会幕前,是为了收集银子建造会幕,向二十岁以上的男丁收取半舍客勒银子,作了一次男丁的统计(出30:11-16)。

 1:3 本节清楚说明人口调查是为了统计“能出去打仗”的人,并一再指出这件事。凡是20岁以上的男丁都有参加军队的义务,畏缩不前视为大罪。

1:4 每一支派有一个代表协助摩西、亚伦数点;利未人因供圣职,不在计算之列。十二支派所派代表的名字见5-15节,再见于2,7,10诸章。他们的名字里面大都含有一个神字。这些人是各支派的首领,也是军队的统领。

1:20 以色列人男丁的数目按支派逐个计点,自本节至46节,用同样的方式报告计点的结果:先说支派的名字,次说依家室、宗族的次序来数点,然后指明是“二十岁以外,凡能出去打仗”的男丁,最后报告总数。人数都以百为单位,只有迦得支派降到十位的50。全部可以作战的男丁总数为603,550,与第一次人口统计的总数一样(出38:26),也接近三十八年后,第三次统计的601,730人(民26:51)。全民总数在此期中变化不大,但各支派的男丁数则出入颇大;例如西缅原为59,300人,到40年后,只剩22,200人(26:14);玛拿西支派则自32,200增加到52,700人(26:34)。这里的总数只限20岁以上的男丁,若连妇孺及利未人,总人口当在二百万左右。不少史家为此庞大数字作出种种解释,认为按当时地理、资源等等,决不可能养活如此庞大人口。不问史家如何解说,数点人口的属灵教训是十分明白的:凡是神的选民都须准备作祂的精兵,与全体信徒站在一道,负起保卫全民的责任。每个人都必须注意到在那生命册上有没有记下他的名字。从这里也可看见神对亚伯拉罕应许的实现。

1:32-35 雅各在埃及时曾将约瑟的两个儿子以法莲和玛拿西立为自己的儿子(创48:5)。利未支派已蒙拣选在会幕中侍奉,不列在十二支派当中,所以以法莲与玛拿西成为两个正式支派,以补“十二”之数,取代了约瑟和利未。

1:46 这里记下统计的结果,二十岁以上能出去打仗的男丁总数为603,550人,其中除了迦勒和约书亚二人,全都在旷野的旅程中死去,没有进入迦南地。

1:47 利未人是雅各第三子利未的后裔(创35:23)。利未有三子:革顺、哥辖和米拉利(创46:11)。摩西和亚伦都是哥辖的子孙。以色列人的祭司必须是亚伦的后裔,这就是后世所说的亚伦的祭司体系。

以色列人在旷野行进,会幕的拆卸、运输及支搭,以及在会幕、圣殿中的侍奉,需要大量人手,亚伦的后裔不敷应用,利未人被拣选出来担任这些工作。他们没有分得迦南的地业,分住在各支派的城邑中(书21章)。早期利未人侍奉的年岁为三十至五十岁,后来将开始服务的年龄降到二十岁。祭司必须是利未人,且一定得是亚伦的后裔。律法对祭司的要求也比对利未人严格。

1:49-50 不久前,以色列人铸造金牛犊来膜拜时,利未人曾协助摩西剿灭拜金牛者,所以被选为侍奉神的人。在会幕中侍奉必须长保洁净,因此不能服军役。这次的人口统计是为作战而预备,故利未支派“不可数点”。3:15记有专为利未人作的一次人口统计,但目的与本章的全体男丁统计不同,年龄也不同。 法柜”指藏有十诫法版的约柜。

1:51 “外人”指非利未人,包括一切非利未人的以色列人。从会幕的侍奉来说,这些人都是外人。

祷读: 民  第2章

《民数记》第2章      

2:1-34 进军迦南的模型图:在这里显出以色列百姓以会幕为中心按支派安营,并行军的模型图。神以会幕为中心安置以色列各支派的营,这象征神作为以色列真正的统治者,临在于他们的生活中。人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是把神迎接在自己的生活中心里。与此相反,把神排除在外的生活找不到真正的幸福和喜乐。因为只有神才是万福的泉源(诗16:2)。犹大支派站在行军队列的前面,这件事情预表着耶稣作为全人类的救主和君王,站在全人类的前面,把人引到永远的国度里(约10:4)。耶稣是借着犹大支派的血统道成了肉身(太1:3-16)。

2:2 纛:代表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的各支派的阵旗。这四个纛是犹大纛(3节),流便纛(10节),以法莲纛(18节),但纛(25节)。这四个支派代表以色列,也暗示着将来要得救的所有被造物(四是被造物的数字)。“纛”包含着以下的意思:①一般意思:纛有标准、象征的字义,也可作为标记,某些国家或宗教团体用来象征自己,或者用它来表示自己的标记(诗74:4;耶51:27;结27:7)。通常在旧约圣经中表示旗帜或标竿的词有三个,有时这些词被当作同意词使用。i.旌旗:表示集体或特定的团体,或指打仗时的军号(诗20:5);ii.大旗:这个词有标竿的意思,也被用来指人们聚集的地方或人们所关心的地方(赛13;2;18:3);iii.旗:这个词的意思与“旌旗”类似,不同的是旌旗为很多的会众或军队使用,但这个词是为少的会众或家族使用(诗74:4)。②以色列军团的纛:根据犹太拉比的传承,以色列四个军团的纛是这样的。i.东边犹大支派的纛是画着狮子的绿旗。这是根据雅各的“犹大是个小狮子”(创49:9)的遗言;ii.南边流便支派的纛是画着人的红旗。这可能是因为流便作为长子是家族的头;iii.西边以法莲支派的纛是画着牛犊的黄旗。这可能是因为约瑟解开牛梦,从饥荒拯救出了埃及人和以色列人(创41:1-4);iv.北边但支派的纛是画着鹰的红白旗。据说这是因为但不喜欢被描述成蛇(创49:17),选择了蛇的天敌鹰。

2:3 在东边,向日出之地:指会幕前面的方向(3:38)。这个地方是在开始安置会幕周围的营寨时首先提到的地方,在神面前是荣耀的位置。位于这个地方的是犹大支派,享受着在行军的时候首先起行的荣耀,我们可以说这是成就了雅各对犹大的预言(创49:10)。这个预言在大卫时期得以展开(撒下2:4-7;5:1-3),并通过耶稣基督得以成就(来7:14)。是犹大营的纛:指属于犹大营纛的意思。指顺服神赐给犹大支派的权威和能力的顺服,而不是从属的意思。以色列拥有一位行使主权的神就足够了。所有的支派和百姓都应该彼此事奉,彼此承认对方。从这意义上来讲,我们可以把出埃及旅程中的以色列百姓,称为“旷野教会”(林前12:4-31)。

2:9 要作第一队往前行:指站在行军行列中的先锋位置。这说明犹大支派和隶属于他的其他支派担负着保护以色列百姓,以及开路的作用。

2:10 在南边:按行军的方向来看,指右边。对希伯来人来讲,右边意味着“力量”和“祝福”。所以,可以理解为这是对以色列的长子流便的特殊照顾(出15:6;传10:2)

2:16 要作第二队往前行:属于流便支派的阵营行进之前,革顺的子孙和米拉利的子孙抬着帐幕往前行(10:17-20)。也就是说属于犹大纛的人在前面行,跟在他们后边的是抬着帐幕的利未人,跟在利未人后边的才是属于流便纛的人。所以,属于流便纛的人在整个行军的队伍中位于第三行列。

2:17 随后,会幕要往前行,有利未营在诸营中间:指哥辖子孙抬着圣物往前行(10:21)。帐幕中的圣物与帐幕分开,占据了以色列所有支派中最中心的位置。神就是这样让以色列百姓即使在行军中也维持以神为中心的信仰生活。神向以色列百姓所要求的是随时随地时刻都以神为中心。他们怎样安营:指走在前面的属于犹大纛的人和属于流便纛的人。

2:18 在西边:是帐幕的后边,玛拿西、便雅悯支派以以法莲支派为中心安营的地方。他们是拉结的子孙。

2:24 要作第三队往前行:暗示着属于以法莲营的各支派按着纛的顺序,作为第三队跟在犹大和流便的后面。但是,在实际行军的时候是跟在抬圣物的利未人哥辖子孙的后面。

2:25 在北边:这是在帐幕的周围安置以色列各支派的阵营时最后提到的地方,在这里安营的是以但为中心的亚设和拿弗他利支派。

2:31 除了犹大以外被数点的人数最多的但支派是勇敢的人群,担负着守卫以色列阵营后方的重要任务。

2:34 就这样行:表示以色列百姓对神绝对顺服。人在神面前所要采取的最美丽的样式是谦卑和顺服(撒上15:22)。 安营起行:指以色列百姓三十八年的旷野旅程(申2:14)。

祷读: 民  第3章

《民数记》第3章      

3:1 本书3-4章记有利未人的两次人口调查。本章统计的是满一个月和以上的全体男丁,4章则为30至50岁的一切男丁。所统计的资料与本书1和26章的各支派人口调查不同。后者只计点二十岁以上的男丁,所登记的为可以作战的人。利未人的主要任务是侍奉神,利未支派中的男丁要代替全民中头生的献给神。

  本章的人口调查是要点算出利未族中的男丁总数,来和十二支派中头生的男丁比较。结果发现数目不足替代所有头生的,不足之数得付赎金来补足。

  4章所记是要计算出有多少人可以做会幕拆卸、搬运和架设的工作,包括抬运圣物和笨重的设备。工作十分重要也非常危险,因此要年在30至50岁间、身体壮健、举止成熟的男丁。

  本节先提亚伦再提摩西,因为所记主要为亚伦的后代。
3:2-4 亚伦一家也属利未支派,但祭司的地位高于全族其余的人,可以接触祭坛、祭牲的血、进入会幕,是全民的教导者和代求者。权柄大责任也大。4节特别提到拿答与亚比户因献凡火而遭杀身之祸的事,解释了何以管理利未人的祭司只剩以利亚撒和以他玛,也藉此警惕大家应信守神的教训与律例。

3:5 本节至10节清楚说明亚伦和他的儿子的祭司职位与利未人的区别。利未人是服侍祭司的,但除祭司外也服侍会众,替亚伦和会众办理会幕的事,看守会幕的器具,以及会幕的拆、建与搬运。最后一件事在4章有更详细的规定。

3:11 本节至13节解释为什么要为利未支派计点人口。以色列民中一切头生的都属神,应分别为圣在圣所中侍奉。牛羊等动物中头生的也须献给神为祭物,但拜金牛犊的事发生后,利未人蒙拣选取代了以色列民中一切头生的,专职侍奉神。
3:14 统计利未人的方式与统计以色列其他支派不同,是从满月的开始计算(39节)。 本节至39节列出了利未支派每一家室一个月以外的男丁的数目,并规定了他们安营的位置,以及交他们办的事。利未支派一个月以上男丁的总数为22,000人(39节),但22、28及34节所记三个家族的总数加起来有22,300人,这多出来的300人来自抄写的错误。28节哥辖族的总男丁数应为8,300,“3”的希伯来文为šlš,而6则为šš,二者甚易误抄。

3:38 “向日出之地”应为最尊贵之地,代表全民的摩西与亚伦,因此被安置在会幕前东边向日头出来的方向安营。

3:40 以色列头生的男丁人数超过利未人男丁273人(46节),这多出的须按每人五舍客勒付赎银。此处未说明如何收取这赎银。是否向全体头生的人(一共22,273)收取50节所记的1,365舍客勒,或者只向那应付这五舍客勒的273人收取?很可能是用后一种方法,但无法确定。

  其次,1:45-46记有以色列民二十岁以上能作战的男丁,共有603,550人,但这里记载一个月以上的长子只有22,273名,平均一个家庭要生育27个男孩。除非盛行多妻,而只把最早出生的男孩算为长子,才勉强可达此数;但旧约时代,多妻之风并不普遍。很可能603,550是指在埃及出生的壮年男子,而22,273名长子则为以色列民离开埃及后所生(比较出13:1-2)。

3:47 一舍客勒约合今11.4克(2英两)。一季拉约合今0.6克。参度量衡附表。

3:50 1365舍客勒约合今15.5公斤。

祷读: 民  第4章

《民数记》第4章      

4:1 本章记载第二次统计利未人的数目(第一次见3:39),目的在计算30至50岁的壮年男丁,好分配搬运和装拆会幕的工作。统计结果共有8,580名(47-48节)。

  工作的分配如下:哥辖族负责的物件有约柜(5-6节)、幔子(5节)、金香坛(11节)、金灯台(9节)、金陈设桌(7节),和会幕外的祭坛(13-14,26节)。圣所和至圣所内贵重的东西都由他们负责。祭司亚伦属哥辖族,此族地位因此高于其他二族,派以搬运圣器之责。

  革顺族负责的物件有圣所的帘子和幕幔(25节)、外院的帷子和门帘(26节)。这些都是较为轻软的物件。米拉利族负责的是会幕外院的柱子和柱座(31-32节),都属较粗重的物件。

  哥辖族的壮丁只负搬运圣物之责。法柜等等的包扎和拆卸,全由亚伦与二子负责。哥辖人要是见到未包裹的圣物或触摸到它们,必致死亡(5-20节;参撒上6章及撒下6章)。

4:4 会幕的圣器用不同颜色的毯子包裹或遮盖。至圣的用纯蓝色或朱红色,例如法柜、陈设饼桌、灯台、金坛等。院子里的祭坛则用紫色。会幕中隔开圣所和至圣所的幔子也是用蓝色、朱红色和紫色的线织成。蓝色在这三种颜色中尤其突出,因为至圣的法柜,也就是神的宝座,外面所披的为纯蓝色的毯子(6节)。红、紫虽也是中国人所看中的颜色;但蓝则不是,属普通人衣着的颜色。希伯来人可能因为以天为神的居所,而天色蓝,故看中蓝色,亦未可知。

4:6 “海狗皮”的希伯来原文为tahaš,早期的犹太学者认为是一种哺乳海生动物的名字。阿拉伯文中的tahas指“海豚”,《和合本》译为“海狗”,有的英文译本译为“海牛”、“海豚”或“山羊皮”。这种盖在法柜上的动物的皮必极名贵,则可断言。

  会幕内各样圣器都盖上“海狗皮”,只有约柜要在海狗皮之外再加一层“纯蓝色的毯子”,成为旷野行程中最注目的圣物。

4:47-48 利未人任职的制度可能是:二十五岁开始参加侍奉(8:24),受训五年;三十岁时才正式在会幕里供职;五十岁时退休。圣殿建成后,利未人开始任职的年龄是二十岁(代上23:27)。

4:49 从人口统计的记载中,可以看出两个圣经的原则:一是属神的人,个个都有他应付的一份责任;人人尽责,整个团体才能灵活运作。每个基督徒都赋有一种属灵的恩赐,各尽本分,教会才能兴旺(参林前12章)。一是层层负责。神向摩西与亚伦说话,二人把神的话传给百姓。祭司听命于亚伦,利未人又听命于祭司。普通人则在利未人的监督下度敬虔圣洁的宗教生活。在今天教会中,基督为元首,圣职人员要以宣讲、劝勉、教导为念,吩咐人也教导人(提前4:11-16);而信徒则应“依从那些引导你们的,且要顺服”(来13:17)

祷读: 民  第5章

《民数记》第5章      

5:1 本章和下一章仍是讲以色列民预备离开西奈山登上旅程的事,主要记叙洁净营地,凡不洁的都要与百姓分隔,住到营外的洞穴或旷野的帐幕中。

  “不洁”不仅指一般可以用水洗净的污秽,也包括因死亡、犯罪、特别是性事所招来的污秽。人沾染到这些污秽,不仅不适于住在耶和华神面前,也危害到全民的健康生活,玷污神所住的会幕(利15:31),可以招致全体死亡。

  本节提到三种不洁的人:长大麻疯的、患漏症的、与死尸接触的。此处虽用“大麻疯”一词,但指的只是癣、疥一类的皮肤病,不用太久便可治好(参利13及本书12:10-16)。“漏症”指性器官长期不洁的排泄物,洁净以后须献祭的那一种(见利15章;路8:43-48)。至于死亡,在赐生命的神的眼中,乃不洁之最。与死的牲畜接触,不洁一天;与死人接触,不洁七天。古代的祭司与许愿的拿细耳人,都不许参加至亲者的葬礼。

  主基督来到世上以后,把患者医好,以彻底去除大麻疯;叫死者复活以去除死亡,消灭了人与神隔绝的障碍。神的国临到凡是愿意悔改、听信福音的人。

5:3 不洁的人,不问性别,须逐到营外居住,因为神住在营中。《启示录》描写新耶路撒冷时说:“神要亲自与他们(信祂的子民)同在,…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凡不洁净的,…总不得进那城”(启21:3,27)。

5:5 本节至10节叙述如何对付常犯的罪。患皮肤病、漏症等等外在不洁的人,还可以赶到营外;但做了对不起人的事却以为当然,这种罪藏在内心不易看见,更属不洁,必须对付。例如欠人家的钱不还,不守信用,除了须认罪外,须另加五分之一赔偿,并献上赎愆祭(5:8;6:12)。《利未记》6:1-5对这种罪已有记叙,但没有说到若受害人已故,赔偿应归谁。这里提出可以归给亲属;若无亲属,须归给祭司。

  以色列民就要出发作战,内部必须和衷共济。假如彼此因钱债、偷窃等等酿成不和,何能同仇敌忾?新约也重申此义:“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太5:23-24)。

5:11 对付了外在不洁的病症,又对付了妨碍人与人间和好关系的不洁行为,现在要进一步清除夫妇间可能有的不洁,也就是妻子对丈夫的不忠实。这些得罪丈夫的邪行必须从营中去除。

  这里立下的条例针对两种情况:一是妇人犯了奸淫,丈夫苦无证据(12-14,27,29节);一是妇人确属清白,丈夫无端怀疑(14节下半,28,30节)。不过对付的方法一样,所以放在一道来讲。

5:15 本节至28节提出处理这一类案件的办法:1,丈夫把妻子和素祭的祭物一同带到祭司那里(15节);2,祭司把妇人带进会幕的外院,站在神面前(16节);3,祭司取瓦器盛水,取地上的尘土放入水中(17节);4,他回到妇人那里,解开她的头发,把素祭放在她手里(18节);5,祭司手握盛着水的瓦器,念咒诅的话,要妇人起誓(19-22节);6,祭司把咒诅的话写下,抹在苦水里(23节);7,他从妇人手中取过素祭,一部分烧在坛上(25-26节);8,妇人喝下苦水(26节);9,妇人若犯了淫行,这水可令她肚腹发胀,大腿消瘦(27-28节)。

5:19 15至28节的仪式的目的,可以从誓词中看出。妇人既在神面前起了誓,为什么还要喝那苦水,岂不接近迷信?须知仪式,不分古今,在人类生活中占有极重要地位,反映人心深处所宝爱的价值,人藉着种种仪式来传达深潜的感情。国王加冕、总统宣誓就职、各种毕业典礼,以至婚礼、银禧庆典,无不说明一个社会所重视的事物是什么。

  喝苦水反映以色列民重视贞洁,让犯罪的女人不孕是神的作为,苦水起不了作用。圣经以后未再提到此法。

5:21 从28节可以明白“大腿消瘦,肚腹发胀”是“不能生育”的另一种说法。古代近东也象中国一样,视妇女不育为一大耻辱。有人指出妇人行淫用大腿,怀孕则用腹,因此要刑罚她这两部分。也有人说这刑罚包括怀孕后的流产或假孕。不论解释为何,“失去生育能力”应是这句话的意思。要做丈夫的明白,即令找不到证据,他的妻子若犯了奸淫,神会刑罚;若属清白,神也会为她证明(参27,28,31节)。

  新约严厉警告信徒,不可在男女关系上随便;否则,在神的国度里无份。
5:22 “阿门”的意思为“是的”,表示愿意承担所宣告的咒诅。

祷读: 民  第6章

《民数记》第6章    

6:1 拿细耳人为许愿离俗侍奉神的人,有的终身归神,有的订明一段时期。拿细耳人有男有女,类似后来的僧侣和修女。他们自愿遵守的条例和管理祭司的条例相似;而所许的愿不同普通,属“特别的愿”(2节;参利27:2)。消极方面,拿细耳人不可喝酒;不可吃葡萄制成的食物;不可用剃刀剃头,任由头发长长;不可挨近死尸。积极方面,要归耶和华神为圣(2,5,6,12节)。长发为神所赐,表征生命的能力(撒下14:25-26;士16:17-30)。许愿结束时,要把头发剪下,烧在坛上献给神。 拿细耳人的长发和大祭司的冕与膏油,在希伯来原文都叫做Nēzer。这些都是外在圣洁的象征。拿细耳人须守的清规,远逾一般祭司,类似大祭司。普通祭司只在进会幕执行职务前不可饮酒(利10:9),拿细耳人却不可沾任何酒与葡萄所制的食物;普通祭司可以参加近亲葬礼,拿细耳人与大祭司都不可以,拿细耳人结束许愿时献的祭与亚伦就职时献的一样。不过也有不同的地方。祭司只限男人,但妇女也可做拿细耳人(2节);祭司可以进入会幕献祭,拿细耳人则不可以。祭司穿圣衣,剪发(结44:20),但拿细耳人两样都不可以。祭司靠百姓的祭物生活,拿细耳人要把祭物给祭司。

圣经分外看重拿细耳人的愿。参孙、撒母耳等都许有此愿。史家约瑟夫说,主后第一世纪流行此举。《使徒行传》提到的保罗和他人所许的愿,很可能是拿细耳人的愿(18:18;21:23)。拿细耳人也是主基督侍奉的预表(太2:23)。

6:22 本节至27节记有一个很短却极佳美的祷词,读经时常易为人忽略。祷词用诗歌体写成,为圣经中最早的一首诗歌。诗中三次用“愿耶和华”为一句的开头,接上用“赐福”、“保护”;“光照”、“赐恩”;“仰脸”和“赐平安”,说明神对祂百姓的恩眷。“平安”在希伯来人的观念中为神赐给人的各种好处的总称,包括健康、财富、安乐的生活、和平(没有战事),以及神的拯救等。在主基督身上可以看见那丰富的平安。祂给人类平安,使人与神和好,祂就是那和平的君。

祷读: 民  第7章

《民数记》第7章      

7:1 这是摩西五经中最长的一章,详尽记下以色列民十二支派的族长奉献礼物的事,所献的礼物都是一样,仪式进行了足足十二天。《出埃及记》40章至《民数记》6章记的是出埃及后第二年初一建立会幕,一直到一个月后数点人口的事。本章至9章记的则是这同一时期中次要的事。这些事本可记录在《出埃及记》40章至《民数记》1章之间。作者显然希望《利未记》可以集中讲献祭和祭司的按立,再在本书1到6章叙述全民出发前的准备和利未人工作的分配。在这之后再介绍十二支派奉献礼物。不仅层次分明,也让读者可以分外明白献礼物一事的重要性。

  建会幕、设祭坛、设立祭司制度,都是神愿意与以色列民同在的恩赐,全民的首领在亚伦祝福之后(6:23-27),用奉献礼物来表示发自心底的感谢。神接受了这些礼物,答应继续住在他们当中(89节;参利26:11)。

 献礼物除了表示感恩,也是全民对新制度的效忠,同时确立了祭司的侍奉由各族供养的定例。(素祭为祭司收入的重要来源,先讲各族长献上素祭〔13,19,25,31,37等节〕,是对此制度的肯定)。

  传统注重记事简洁的希伯来作者,在此用特长篇幅重复记叙十二族献礼物事,正好说明,每一族在敬拜神、支持会幕和供养祭司的事上,都有同等的责任。

7:7-8 众首领奉献了六辆牛车(3节),革顺族用两辆牛车运送会幕的帷子和帘子(4:24-28);米拉利族用四辆来搬运会幕的柱子和板闩(4:31-33)。

7:9 在广阔无际的旷野中,哥辖族无牛无车,要用肩来抬圣物。

7:11 十二支派奉献礼物的次序,与第二章所记在会幕四周安营的次序一样。

7:84-88 这里记下众首领所献礼物的总数。

7:89 这是神住在众民中间的明证。祂与祂的先知摩西间的亲密交通建立了,人与神可以通过摩西说话。新约时代,基督被钉的各各他山已代替了祭坛,主把自己献上作了永远的救赎祭(林前1:17;来9-10章)。但信徒必须将自己献给祂,多行善,并为传福音的事工奉献(罗12:1;来13:15-16)。

祷读: 民  第8章

 《民数记》第8章     

8:1-4 灯台的意义:灯台在没有任何窗子的圣所里,起着照亮圣所的作用(出25:31-40)。神在创造天地的时候,首先创造了“光”。也就是说借着光的创造改变了没有秩序、混沌的世界,创造了和谐,充满秩序之世界,开启了历史的门(创1:3)。所以如果没有了光,就谈不上包括人在内的所有被造物的存在。特别是在属灵层面,这个因罪恶变得黑暗的世界绝对需要光。清楚地知道人类这些需要的神,把独生儿子赐给这个世界为光(约1:9),通过这个光使义和真理在这个世上得到了建立。只有驱散了世界的混沌和灵界黑暗的神,才是人类唯一的希望,是人类生存的源头。

8:2 七盏灯……前面发光:作为圣经文学的表达方式,“七”象征着“完全”和“成就”(出20:10),“灯台”象征着圣灵的工作(启4:5)。可以说七盏灯是圣灵完全的工作。这七盏灯照亮灯台的前面,就是放着陈设饼的桌子(利24:1-4),象征着内住于圣所的圣灵。如果没有圣灵的帮助,就不能完全成就神的圣工。

8:4 样式:指“模型”。这暗示着灯台(或整个会幕)是天上实体的模型(出25:9;来

8:5)。旧约的所有祭祀制度都是基督人格和工作的影儿,也预表着神永远的国度。

8:7 除罪水:这水是用焚烧赎罪祭物红母牛的灰调成的用于献祭仪式的水(19:9)。洒这水意味着除去一切罪恶。这水象征着洗净人类罪恶的耶稣基督的宝血(来10:22)。 用剃头刀刮全身:是为了除去用水也洗不干净的部分(利14:8,9)。可以说这是神向奉献之人所提出的绝对圣洁的要求(利11:45),因为神不能容忍奉献之人的任何污点。

8:9-10 在所有百姓公认之下,以色列的子孙按手在会幕里事奉的利未人头上,是因为利未人成了代替以色列的人。所以,按手仪式象征性地把民族的义务转嫁到利未人身上,使他们事奉耶和华神(利1:14)。

8:11 将他们奉到耶和华面前……摇祭:摇祭是把动物的后腿或胸摇一摇献给耶和华的祭祀(利7:30-34),这样摇一摇表示献给掌管世界万有之神的意思。这里说把利未人作为摇祭献给神,其意思是把代替利未人的祭物作为摇祭献上。象征着把利未人从世界上分别出来,成为属神的人。

8:12 首先献上赎罪祭,后献上燔祭,是因为首先赎罪,才能有后面的奉献。

8:16 头生的:应该把动物头生的和初熟的果子献给耶和华神(出13:13;利23:9-14;27:26)。出埃及时从击杀长子的灾难中得救的以色列长子是属于神的人。

8:19 办以色列人的事:可以说代替以色列百姓长子的事奉,就是代替以色列的事奉。因为长子代表家人(创49:3)。为以色列人:以色列的子孙是罪人,不能直接来到神的面前,所以只能通过蒙神呼召的中保来到神面前。赎罪:指利未人帮助祭司的赎罪工作。

8:24 二十五岁:利未人在三十岁到五十岁之间在圣所事奉。在这里所说的二十五岁,可能是指作为见习生的年限。代上23:24节中把年限降到了二十岁。五十岁以上的人就不能继续在圣所里事奉,但是可以作为事奉之人的顾问继续办理圣所的事。他们就是这样一生事奉神。

8:26 所吩咐的:指看守会幕里的器具或教育在见习中的祭司候补人员的事。事:?可能是与准备祭牲祭物或搬运东西等体力劳动有关的活。

祷读: 民  第9章

《民数记》第9章      

9:1 逾越节是庆祝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大节,在一年的正月十四日举行,相当于阳历四月,紧接着是除酵节,一共庆祝8天。本章所记的事发生在1:1点数人口之前,是7:1至9:15所记发生在第二年一月初一至十四之间诸事的结束,然后再回头继续讲发生在第二年二月初一以后的事。

9:3 按犹太人传统,一天从黄昏开始,到次日黄昏终结。在新约时代,犹太人约在下午三时开始宰杀逾越节的羊羔。《和合本》用“黄昏的时候”,当系依据《申命记》16:6所说“晚上日落的时候…献逾越节的祭”而作的翻译。

9:6 这些在仪文上不洁的人,询问为什么不可以和其他的人一同在逾越节献上供物。摩西向神寻求解答,所得到的答复是:凡因故不能在所定日期守节的,可以迟一个月,也就是在二月十四日黄昏举行(11节)。
凡不守节的要自民中剪除(13节),等于说会受到神的刑罚,在神的约中无份。

  因此,不洁而参加逾越节,或无充分理由而不守节,都同样会被剪除。新约警告信徒不可随便用主的圣餐,免得招罪,引致患病与死亡,也劝勉信徒必须守圣餐纪念主(林前11:28-30)。

9:15 本节至23节所记已见《出埃及记》40:34-38,但更为详尽,且词句优美,几同诗歌。以色列民组织成为军旅之后,建立起了一套严格的敬拜制度与生活规律,现在可以朝迦南地进发了。 他们的旅程可以用三句话来综述:1,遵耶和华的吩咐起行;2,遵耶和华的吩咐安营;3,停在帐幕上的云彩是神的指示,由摩西来传达吩咐(18,20,23节)。全民若照着神的话行动,必可到达那流奶与蜜之地。

  神的云彩首次出现,是在第一个逾越节之后(出13:21-22)。会幕只可造一次,但逾越节可以年年守。即令旷野旅程过后,也要永守此节以纪念神的大能和慈爱。谁知没多久,百姓又一次不遵守神命,招来流浪旷野四十年以至死亡的悲惨后果(11章)。

祷读: 民  第10章

《民数记》第10章      

10:2 西奈山下神给百姓最后的一个指示,是造两枝银号,来指挥调动全民在旷野的活动。神的云彩指示起行与安营,银号指挥军队的行动。何队先行(5节),何时聚合(3节),何时出战(9节),都用号声来调配。有了云彩与银号,全民可以行动如一人。

  据史家约瑟夫记载,银号为直筒形,长约45公分,末端张开如喇叭,吹时可发出大、小、长、短信号。依犹太人传统,吹长声召集人到会幕敬拜(3-4,10节);短而急的声音用于起营与作战。不同场合用不同号音,有祭司专司其职(8节)。

  以色列人另有一种用羊角制成的弯曲形喇叭,称之为“角”,也在节期和争战时使 用,我在以色列看到很多地方在卖这种角。后来号、角、琴、瑟,和其他乐器并用敬拜神(参代上16:4-6)。

 今天礼拜堂用钟声召集信徒晚祷或崇拜,但到末后的日子,神的使者要用“号筒的大声”将选民从四方招聚拢来。
10:11 自本节到22:1,记载以色列民从西奈起程到达摩押平原一共38年的生活。

  本节说明起程的日期;12-13节简述好几天的行程,经过基博罗哈他瓦和哈洗录,到达巴兰(11:35;12:16);14-17节记犹大支派所统领的军队起行;18-21节记流便支派所领的军队起行;22-24节记以法莲支派所领军队起行。28节说明全民都上了路。所经之地是旷野最荒凉的一段。

10:29 摩西的岳父流珥(又称叶忒罗。见出2:18及18章)曾教过摩西组织百姓之道,现在摩西邀请他的内兄何巴同行,担任向导(31节)。米甸人居住在迦南地周围的沙漠中,何巴一定十分熟悉以色列人要经过的旷野的地形与风土民情。从以后的历史记载看,何巴接受了这邀请,和以色列人一同上路。士师时代和列王时代的基尼人,就是何巴的后代。

10:33 “耶和华的山”即西奈山。以色列人离开西奈山的第一段行程历时三天。他们携同妇孺和牲畜同行,三天很难走很远。本节也没有说从西奈山到达巴兰只走了三天。

10:34 《七十士译本》将本节放在36节后。

10:35 云彩在上,约柜在前,以色列人的士气一定很高。每天早上摩西对神说:“求你兴行,愿你的仇敌四散”(35节;参诗68:1);每天晚上他向神祈求:“求你回到以色列的千万人中”(36节)。摩西的勇气与信心,让他能率领全民向前。要是以色列人能够象忠心耿耿的摩西依从神的命令,抵达迦南只是时日间事。可是接上几章所记的是一个悲惨的逆转。

祷读: 民  第11章

 《民数记》第11章                 

11:1 和西奈山下的环境比较,现在扎营的沙漠更不适于人居住。以色列民经过一段信靠、顺服神的美好信心生活,走入旷野后只不过三天,又故态复萌,发出怨言与恶语。这种悖逆和不信的罪为神所不容,代表祂刑罚的火烧到营边。圣经没有说明所烧的是什么,可能烧了营边的矮树,也可能烧毁了一些帐幕。百姓知道大难临头,求摩西代祷;神又听了他的祷告。为纪念此事,其地便叫做他备拉(3节)。

  此事过后,悖逆的事接二连三发生。结果是,除了约书亚和迦勒,所有的男丁,连摩西和亚伦,都死在旷野,未能进入迦南。摩西在以色列人哭号怀念埃及为奴生活之时,也问神说:“你为何苦待仆人,…竟把这管理百姓的重任加在我身上呢?”(11:11)。不少伟大的圣者,在苦难的时刻,也出现过信心的危机。这见于以利亚、施洗约翰,也见于彼得(王上19章;太11章;太26:69)。神的恩典是大的,对摩西的怀疑并没有过深的责备。只是百姓一再背约,才受到不能进入迦南的严厉处罚。

11:4 本节至35节记载神供应以色列人食物和百姓的不满。此事见于一年前过红海到西奈山,当时离开埃及才三天(出16章);现在再见于从西奈往加低斯的途中。《出埃及记》与本书所记鹌鹑来的时间,都是犹太历的第二个月,也是鹌鹑每年飞越西奈半岛向北迁徙的时候。以色列人在汛的旷野所抱怨的是没有肉吃(出16:3);现在,在基博罗哈他瓦,他们抱怨的是食物太单调(5-6节)。“闲杂人”指不属以色列血统但和他们一起离开埃及的外族人(参出12:38)。在这些不明白神的全能和恩典的人挑唆下,亲炙过神慈爱的以色列人开始哭号。他们面对《诗篇》称之为“天上的粮食”的吗哪已一年,现在要吃鱼、吃肉和新鲜蔬菜,公开不理神要他们以迦南为家的计划。其实在埃及哪能天天有鱼有肉吃。百姓因眼前的艰困忘了当日为奴的苦难,反把奴隶生活说得好象天堂(5节)。神怎能不发怒(10节)?

11:7 见于西奈野地状似吗哪之物,虽也味甜,但不同于圣经中所描写的吗哪。当年那种定期大量供应的,确为天上来的粮食,为神所预备。

11:10 吗哪是神赐的食物,也是百姓遵不遵守神命的考验(出16:4)。在他们旅途的终点有迦南美地,途中赐吗哪乃神的看顾。百姓若知感恩,又能前瞻,应该欢天喜地走这段路。可是他们不只抱怨,而且家家哭号,以色列人在信心的考验上再次失败。

11:11 神发怒,摩西内心也伤痛欲绝。11-15节是他一篇祷词,把痛苦向神倾吐。以色列民真象顽劣难驯的孩童,有了吗哪还要吃肉,养育管教何其艰难;负此重责不如死了还好。

11:16 神对祂的仆人哀求的反应是既慈爱又公正。祂要摩西把责任分给七十位长老。他的行政责任早已有人分担(出18:13-26)。这些长老当系分担他训导的责任,所以神要把降在摩西身上的灵分赐他们(17节;参出24:9)。对付百姓吃肉的要求,神答应第二天便开始供应,吃到他们不想再吃。口福后来成为刑罚(20节)。

11:21 “步行的男人有六十万”。与摩西同行的以色列民总数,若连妇孺估计当达二百万。从摩西所说“把海中所有的鱼都聚了来”也不够他们吃,可证本书所记人数应为确实数目。要让人人有肉吃,在他看来无法办到。

11:23 在百姓的伟大领袖灵性软弱的时刻,慈爱的神激励他:耶和华是全能的(参赛50:2)。

11:24 神的预备立即见效。祂的灵降在七十个长老身上,他们站在既洁净又圣洁的会幕的四围;鹌鹑成群飞来给百姓捕捉,飞散在与不洁净和死亡相连的营的四围。神的灵吸引人到神那里;吃肉的贪念把人拉离神,终至肉还在百姓牙齿间未嚼烂,灾殃已临(33节)。“基博罗哈他瓦”一名由此而得,那地成了“贪欲之人的坟墓”。

11:25 “受感说话”可译为“说预言”。神的灵与人同在的一个迹象是说预言(撒上10:6-13;结2:4等)。这些长老所说的当为灵性上的兴奋经历,但以后没有再说。神显然用此向百姓说明,这些人是祂所选立的在灵性上训导他们的领袖。

11:26 圣经未说明何以此二人未去到会幕。他们在营里说预言的事,一方面给了摩西肯定这七十人地位的机会,一方面让我们看见摩西的恢宏领袖气度,一点没有因为别人也有神的灵而害怕,反而愿意人人都能受感说话(29节)。

11:31 “离地面约有二肘”指鹌鹑低飞离地面约一公尺。但原文所用nātās(离)一字也可指鹌鹑堆集地面达一公尺高,要是捕取低飞的鹌鹑,一人一整天取到“十贺梅珥”(约等于2,200公升)相当不易,但若鸟都伏在地上则不难。鹌鹑可以晒干储存。

祷读: 民  第12章

《民数记》第12章      

12:1 本章讲摩西的姐姐米利暗和哥哥亚伦嫉妒摩西领导地位的事。这决非简单的家庭不和,而是宗教领袖对摩西特有权柄的挑战,因为亚伦是大祭司,米利暗是女先知。祭司和先知是以色列宗教信仰中的两大力量,现在联手抗拒摩西。表面上是不满他娶古实女子为妻,实质上是挑战他的属灵权柄(2节)。在北美华人教会也有些类似的现象,专门挑牧师的刺,忽视属灵的权柄,甚至常常发生赶走牧师的现象,纽约一位牧师考察了韩国教会后,得出其中一条经验,就是:凡是兴旺的教会,都尊重牧师的属灵遮盖和权柄,因为牧师是神的仆人,是神所设立的管家,诋毁执政掌权的,就是与神为敌。罗马书十三章主告诉我们:“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 神的,凡掌权的都是 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 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如果执政掌权的违背神的话,神自己会来管教,甚至挪去这个权柄,所以我们不能代替神,更不能肆无忌惮的攻击神的仆人。这位古实女子是谁,有两种解释。一说她就是西坡拉,因为她是米甸女子,故意贬抑她叫她做古实女人。古实是含的长子,为居于希伯来人南方的民族的祖先(创10:6)。古实通常指尼罗河谷上游埃提阿伯地。但也可能此时西坡拉已死,此妇人为摩西的续弦,来自古实。

12:2 七十位长老受感说话(11:25)对亚伦和米利暗的主张可能有间接的刺激作用,说明神不单只和摩西说话,也和他们说话。虽然如此,神和摩西说话的情况与他们不同,在权柄上也有分别。这从神的回答(6节)、刑罚米利暗(10节),以及要摩西代求才获痊愈可以看出(13节)。当然他们也已经悔改。

12:3 这句话可能出诸本书编者之手,提醒读者米利暗与亚伦的指摘极不公道。

12:8 异象和异梦是神启示人的一般方法。神向摩西不用此法,而是直接说话。祂把以色列家交托在摩西手里,有充分的权柄向全民转达,解释神的旨意。摩西又可以见到神的“形象”。这当然不是指直接见到神未隐藏的面,而是一种可见的形状。摩西曾要求见神的面,他见到了神的背;因为凡见到神面的人必不能存活。

12:10 神因米利暗与亚伦说摩西的谗言而发怒。主犯米利暗立刻患上“大痲疯”(可能是一种很厉害的皮肤病),成为不洁净,必须逐出营外。亚伦也许因为是大祭司,在神权制度中地位重要,未受同样刑罚。他悔悟认罪,并且立即重新确认摩西的权威地位,请他替米利暗求情(10-12节)。所以我们要为哪些得罪神和你的人代求,可以减轻神的惩罚。

12:14 米利暗轻视摩西的属灵权柄,过失之大达到父亲须吐唾沫在女儿脸上的地步。“吐唾沫在女儿脸上”表示当众鄙视和责备,须蒙羞七天(参利25:9)。米利暗在民中颇有地位,百姓为她的释放等了七天,没有上路。
12:16 巴兰在迦南最南端,以色列人应该就快进入美地。

祷读: 民  第13章

《民数记》第13章      

13:1 13-14章记述以色列民从西奈经旷野到达了加低斯,这是半岛中最肥沃的一块绿洲,就在迦南的边境附近。神接纳百姓的要求,吩咐摩西派人去侦探迦南地,让他们知道里面的实际情况是不是真的那么美好(申1:22)。这件事再次看见神对人不信的宽容与慈爱。

  探子回来时,带了那地又大又甜的葡萄和其他水果,证明神的话何其信实。可是以色列民不只未增勇气,上去攻取其地为业,反听信部分探子的话,不敢前进,而且嚷着宁可回埃及。神本要把全民消灭,但听了摩西的呼求,只让报恶信的探子当时死亡;以色列人则在旷野流浪四十年,等到整整一代死去后才得进迦南。民众后来不要神的帮助自行进攻,大败而退。

13:4 本节至15节所记人名和1,2两章以及7,10两章所记的首领的名字不同。可能打探迦南的事需要年轻力壮的人。以前几章所记的都属较年长的领袖。名单中无利未人的代表,因他们专职会幕侍奉,在迦南无承受产业权。

13:16 约书亚在名单中叫做何西阿(8节),意为“拯救”。本节说摩西给他取名约书亚,意为“主是拯救”。预示此人乃明日的领袖。

13:17 “南地”指别是巴以南一片贫瘠干地。“山地”指犹大经以法莲到加利利一带绵延不断的山脉。摩西给探子的任务十分清楚。迦南的四界见34:1-12,约等于今天的以色列、黎巴嫩和叙利亚南部大半。

13:20 葡萄约在阳历七月间初熟,比较10:11。以色列人已离开西奈山约两个月。

13:21 寻的旷野为南地以南的旷野。南地在巴勒斯坦最南端。哈马口是一关口,在巴勒斯坦最北方。这句话等于说探子已走遍了迦南地。

13:22 希伯仑在亚伯拉罕时代名为“基列亚巴”(创23:2,19)。四百年前只是一个畜牧民族居住的小城(参创13,14,23,25诸章),现在已是一个设防的大镇。亚衲族人以高大著称(申2:10;书11:21-22),住在希伯仑。以实各谷在希伯仑北面,后者迄今仍以产葡萄闻名。亚衲人虽高大,后来为迦勒击败逐走(书15:14)。

13:26 巴兰旷野在寻的旷野(21节)南,巴兰和寻在地理上属同一个大旷野,一在南,一在北。

13:29 亚玛力人好战,住迦南南疆和西奈半岛(出17章,民14:45);赫人住在希伯仑一带;耶布斯人住在耶路撒冷(书15:63);亚玛力人也住在山区;迦南人则多沿海而居,或住在山谷中。

13:30 迦勒和约书亚是犹大和以法莲两支派的探子(6,8节),因着他们的勇敢和信心,虽然同代的人都死在巴兰的旷野,他们却得进入神所允许的迦南地。

13:32 迦勒安慰百姓,力图重燃他们对神应许的信心,可是其余的探子用更夸大的言词来长他人威风。他们说的话所以叫做“恶信”,不只因为他们把那地说得凶恶难比,也是因为所作的解释极破坏之能事,把那地叫做“吞吃居民之地”;又说“看自己就如蚱蜢一样”这些都是夸大不顾真相之词。

  依当时法律,作假见证的要“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地受刑罚。他们讹称迦南为食人之地,便应受死刑。十个报恶信的探子当即死亡。百姓因为听信假见证,不信迦勒与约书亚的证供,他们所担心的会在迦南遇到的死亡命运,现在就临到他们(14:3,29-34)。

祷读: 民  第14章

《民数记》第14章

14:1 在探子不忠实的报导阴影下,百姓的悖逆达到高潮,把过去神的恩典与大能的作为忘得一干二净。他们喧嚷哭号,说是宁可死在旷野也不去迦南。

14:3-4 百姓放弃了与神盟誓旦旦所立的约,正式提出重返埃及,还主张另立领袖,率领全民。

14:5 摩西和亚伦看见会众亵渎神到此地步,知道大难临头,神的刑罚时刻可以来到,惊骇得俯伏在地,战栗不已。

14:6 神没有立即行动,祂要给自己的子民一个最后的机会。约书亚和迦勒一同发言,见证那地极美;并且向全民呼吁恢复对神的信心,因为有神同在,无人能阻挡他们(9节)。约书亚在此时发言,勇敢坚定又高瞻远瞩,是率领新一代进入迦南的新领袖。

14:10 百姓哪听得进约书亚与迦勒说的话,他们不承认背叛神,反说二人作假见证,犯了罪,应用石头打死。这时神的荣光突然显现。

14:11 信神便须接受祂的话,依祂的吩咐去行;要信才能在神面前称义(创15:6);不信的结果是灭亡(参民20:12)。神要用瘟疫击杀百姓,正是因为他们不信,并且藐视神。

14:12 神第二次告诉摩西,要另外从他的后裔着手,建立一个忠于神的大国,承受迦南美地(看出32:10)。

14:13 摩西也象上次拜金犊事件之后一样,为他们代求,理由是:列邦若听见神杀了百姓,必以为是神无力领他们进迦南,所以在旷野把他们杀了(参出32:10-14)。

14:17 摩西求神别让祂的名声受损,同时也求神彰显祂的慈爱,象以往一样赦免百姓的罪。

14:20 神听了摩西的祈求,没有把百姓全部消灭,但仍须惩处他们的罪。百姓次日必须回转头,朝红海的路走去(25节);很可能是从加低斯朝东南经西奈半岛去到阿卡巴湾。迦南美地本已在望,因为不信,功亏一篑。一条只须十一天的路程(申1:2),现在要绕足足38年(34节;申2:14)。等到发怨言的那一代二十岁以上的人都死了(只有约书亚和迦勒除外),以色列民才得进入迦南。

14:22 “十次”指多次。若根据实际情况解释,也可举出以色列人十次试探与埋怨神的记录:1,在红海(出14:11-12);2,在玛拉(出15:23-24);3,在汛的旷野(出16:2);4,第一次在吗哪神迹中(出16:20);5,第二次在吗哪神迹中(出16:27);6,在利非订(出17:1-3);7,在西奈山下(出32:7);8,在他备拉(民11:1-3);9,闲杂人引起的怨言(民11:4-6);10,在加低斯巴尼亚(本章)。

14:24 看《约书亚记》14:6-15,知道迦勒的后裔的确得着他们的先祖作探子时所看见的希伯仑地,也就是亚衲族人居住的地方。

14:34 “四十年”是约数,实际上是三十八年零十个月(比较10:11;申1:3-5;2:14)。

14:36十个报恶信的探子即时受到作假见证的刑罚,死在神面前。

14:40 百姓以为只要能认罪,便不致死在旷野。他们不要摩西,也不要约柜同行(44节)。自己上去作战,在迦南的南疆何珥玛附近战败(参书15:30)。
  圣经要人记住这个历史的教训(民32章;申1:20-40;诗95:10;106:

24;摩2:10;5:25;林前10章;来3:7-4:13),人必须坚守对神的信心,才能在基督里有份。也证明了神迹奇事对悖逆的人是毫无作用的,神的严惩使以色列民更敬畏神。

祷读: 民  第15章

《民数记》第15章      

15:1 本章所载祭祀条例应记在《利未记》7章或《民数记》29章之后,在此处出现的作用,似在为前章所记的不幸事件加一注脚:百姓虽因不信神真能领他们入迦南而受到老死旷野的刑罚,但神重申祂给以色列人先祖的应许,会继续领他们进入迦南(2节)。献祭之例中规定要用大量的细面粉、油和酒,与祭牲同献,正是他们能到应许美地的保证。否则,旷野哪里有这些出产。神的计划不会因人的不信而放弃,人若能真心悔改,献上赎罪祭,仍可以在神的救赎恩典中重获祝福(40-41节)。

15:3 献祭是自愿的,要发自内心。本节至12节具体规定:献火祭时要同时献素祭与奠祭。燔祭(把祭牲全烧在坛上)和平安祭(祭牲的一部分烧在坛上,其余由祭司与献祭者分享)在这里都称作“大祭”,为奉给神的馨香之祭。又规定素祭要用油调和;祭牲越大,所用的细面粉和油的份量也跟着加增(5-12节)。《利未记》虽提到素祭须与燔祭同献(利8-9章),以及浇奠酒的事(民6章),此处为圣经首次规定,素祭与奠祭必须和燔祭及平安祭同献。一伊法约等于20公升,一欣约等于4公升:可见献祭所需的面粉与酒份量相当大,间接说明迦南地农产富足。

  “奠祭”为以奠酒为祭,不是独立的献,乃配其他祭物而献。

15:14 “外人”献祭也是自愿的,献祭的条例与以色列人同。以色列人可享的福利,外人也享有(15-16节)。事实上,神与人立约时早已包括万族(创12:3)。

15:17 这也是为百姓在迦南定居后而设的例。田地里初熟的麦子作成的饼要献给神(20-21节)。说明一切的福气由神而来,一切的出产为神所有。向神献初熟之物早有定例,包括长子和头生的牲畜(出22:29-30;23:19),现在把这个原则延伸到家居生活。主妇做饼,要把一份献给神。犹太人二次被掳后仍保持此风俗,把饼投入家中的火炉里当作“小祭”,火炉成为祭坛,每个家成为神的居所。保罗曾提到这风俗:“所献的新面若是圣洁,全团也就圣洁了”(罗11:16),用以说明少数人的牺牲能让许多人得救。可见适用在实际生活上的原则,也可以用在属灵生活上。

15:22 本段经文(22-31节)讲处理误犯罪的条例。23节简述了《利未记》4:1-5:13所记献赎罪祭的例。此处与《利未记》的主要不同处,是《利未记》讲的为献祭的仪式,这里讲的重心则在:1,应与赎罪祭一同献上的供物(24-26节);2,住在百姓中间的外人也须献祭(29节);3,若故意犯罪,虽献祭也无用,必被剪除(30节)。

  罪虽属误犯,一样要认真对付(参利4:2)。个人(27-29节)和全民(22-26节)都有犯错误的可能。

15:24 本节所举为全民有误行(无心犯罪)的例子,应献公牛犊为燔祭,并以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

15:27 本节讲个人误犯罪的献祭条例,须献一只母山羊,对《利未记》4:28,32规定可用山羊或绵羊羔的例似乎作了一点修改。不过本段(27-31节)主要针对“擅敢行事”也就是明知故犯的人。这种人必须严惩。前章所记以色列人故意违背神命不去迦南便属这种大罪。32-36节所举的例子更生动说明“擅敢”犯罪的意思。《希伯来书》警告信徒:“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惟有战惧等候审判”(10:26-27)。

15:32 律法规定凡不守安息日的必被治死(出31:15)。此人安息日捡柴,故判处死刑。到耶稣时代,犹太人的领袖把百姓的需要放在次要,专重律法的繁文缛节,拘泥字句,失去当日立法的真精神;所以耶稣在守安息日一事上与法利赛人屡起冲突,并一再指出祂是安息日的主(参路6:1-11)。

15:37 繸子缝在衣服边上,钉上象征尊贵的蓝色细带子(斯8:15),是愿意遵行神的律法的表示(参申6:4-9)。着有禭子的长衣,走路时禭子飘动,提醒着的人须守神的命令。耶稣时代,这种风俗仍保留(太9:20;23:5);但今天的犹太人只在祈祷或宗教仪式中才这样做。

祷读: 民  第16章

《民数记》第16章      

16:1 摩西的领袖地位一再受到挑战。先有米利暗和亚伦(见12章),现在有可拉、大坍、亚比兰、安和其他二百五十位首领(2节)。叛党后来受到严厉的刑罚,证明摩西与亚伦赋有不可动摇的领导权,也同时说明祭司职位在以色列人的组织里头举足轻重的地位(17,18章)。红母牛灰调成的除污水,更证明祭司负有为人赎罪的特殊责任(19章)。

  可拉是利未人哥辖族的领袖,也是摩西、亚伦的近亲。可拉和部分流便支派的领袖指控摩西“擅自专权”,其目的在僭夺祭司的领导权。哥辖族利未人和流便支派都是在会幕南面安营的,联系密切,因而一起反叛。在神治政体中,可拉党的“背叛”(犹11节)是对祭司职位的僭夺,等于反叛神。这次背叛牵连颇大,相信其他支派也有人参与(41-50节;比较27:3)。

16:9 “分别出来”指可拉为利未人,有办理会幕事务的特权。

16:12 流便支派的大坍和亚比兰攻击摩西,说他未能依诺言领他们入迦南,在他们口中,埃及反成了“流奶与蜜之地”(13节)。又诬陷摩西蒙骗以色列民来盲目附从他(这应该是“难道你要剜这些人的眼睛”〔14节〕的意思)。

16:15 摩西虽发怒,但他过人的谦卑可从他只向神说他没夺过他人一驴、没害过一人看出。

16:16 可拉一党在摩西面前指控(2节),流便一群在营里遥遥呼应(12节)。可拉说他与摩西一样圣洁,为什么只做会幕的助手,当不了祭司。流便说摩西失信于民,其实是想在旷野杀他们,自立为王(13节)。摩西对这指控作了答辩(8-11,15节)。原告与被告都已陈词,是等候神来审理的时候了。

  摩西提出一个方法来考验谁是圣洁为神拣选作祭司(6-7,16-17节)。250位首领和可拉各人拿一个香炉,盛上火,加上香;亚伦也同样做。大家站在神面前。谁是神所拣选作祭司的,谁便能在神面前站立得稳;谁胆敢擅自担当祭司的工作一定会受到神极重的刑罚(参利10:1-2)。

16:18 250位首领和可拉来到会幕门口,要与摩西对抗。神的荣光突然出现,祂的审判也同时来到(19节)。擅敢用香炉盛火僭任祭司的可拉一党250人全部为天火(也许是闪电)烧死(35节)。诬陷摩西称王的属流便支派的大坍与亚比兰,连他们的妻儿子女,还有可拉都为地所吞灭(31节)。

16:20 神决不能容忍人的亵渎与背信,要把会众全消灭。但摩西、亚伦又为众人求情。22节说的“一人犯罪”,此一人指的是可拉。神于是叫众人离开三个主犯的帐棚,免得与他们一同死亡。摩西说,将有一种新的刑罚来消灭悖逆的叛党,这就是地开口。

地如何开口把他们吞灭不是关键所在,重要的是这刑罚来自神,不是偶然,也非人手所施。从这立刻到来的刑罚,可以看见神的震怒;摩西、亚伦所受冤屈也得伸。

  16:27 可拉本站在会幕门口,与那250人在一起,此时他已来到大坍和亚比兰那里,与他们联手对抗摩西;也一同为地所吞灭。

16:32 从26:11知道死者中没有可拉的众子,显然他的儿子没有参与其事。以后还有可拉族在圣殿里供职(代上6:22),有的且撰写《诗篇》(参诗84-85篇诗题)。

16:37 亚伦的儿子以利亚撒是神所设立的祭司。他从被焚焦的尸体中捡取香炉,锤成片子包了坛,让后人永记擅称祭司的结局。

16:41 头一天的灾祸刚过,以色列全会众又来发怨言,诬陷摩西为杀死众首领的凶手。神的荣光再出现,要消灭全民。摩西、亚伦再为众民代求。神的刑罚已经开始,惩处百姓不断的悖逆。死于此瘟疫的有一万四千七百人。此数字甚大,可以看出2:32所记以色列民人数应为确实数目。亚伦为百姓赎罪,瘟疫很快止住,死去的只是一小部分(48-49节)。

  假祭司可拉一党因擅上香而死(35节),真祭司亚伦因上香而救活大部分的以色列民(47节)。

祷读: 民  第17章

《民数记》第17章     

17:1-13 神对祭司的职分:本章应与16章可拉的叛逆事件连在一起加以理解。可拉的叛逆事件是源于这种心态:“为什么只有亚 伦才能担当祭司的职分,并且拥有世袭的特权?我们不也能拥有与他同等的地位吗?”亚伦的祭司职分并不是因着人的条件得到的,乃是神主权的拣选,神拣选愚昧人使智慧人蒙羞。所以,不能用人的标准和野心判断或窥探祭司的职分(来5:4)。从这种观点上,神通过使杖发芽的神迹表明了亚伦祭司职分的正当性。就是说,神借着他的权威,平息了以色列百姓的不满和骄傲。就象摩西所说的“这岂为小事?”(16:10),无论是谁都应该对自己所担当的职分尽忠,努力归荣耀与神。

17:2 杖:是牧者或旅行的人用来保护身体或帮助步行的棍子,有时被称为象征统治者权威的“杖”。有时神也通过这个杖表明自己的旨意(出4:2;结37:16)。在这里神愿意用象征着权威的杖,证明谁是从神那里得到祭司职分的人。

17:3 在杖上写下每一个支派首领的名字,意味着他们全人地来到神面前。我们奉耶稣基督的名祷告,也是在依靠耶稣基督的人格祷告(约15:16)。

17:4 存在会幕内法柜前:法柜上面是象征神临在的地方(10:35,36)。把杖放在法柜前,是让神亲自指出谁是他所拣选的人。

17:5 我所拣选的那人,他的杖必发芽:用隐喻的方法表现了神要把能力和生命供给自己所拣选、赋予使命的人,使他们能做神的工。暗示着死在罪恶过犯中的人(弗2:1,5),在耶稣基督的生命里借着神圣灵的能力,发挥出伟大的生命力(林后2:15,16;4:12)。所以担当神工作的人应放弃树立自己权威的努力,只顺服在神面前(林前4:2;启2:10)。

17:8 “杏树”意思是“醒着”、“警醒看守”,神使杏树苏醒、结果,以此表明神是知道一切并按己意主管历史的神,同时证明,是神把祭司的职分委任给了亚伦。

17:10 这是为了除去向神的权威挑战之人的骄傲所采取的措施,也是神意志的表现,就是要高举完全顺服神旨意的人(雅4:8)。

17:12 我们死啦:以色列百姓经常发怨言,当遇见危险的事情时,就表现出极其软弱。但是,真正的信仰是坚定地依靠神,而不是受环境、感情左右的信仰(林后5:7;来11:1)。

17:13 以色列百姓知道除了祭司以外靠近会幕的人都必被治死的条例(3:10),因自己不能靠近会幕而沉浸在悲愤和惧怕中。他们到现在还没有理解亚伦的祭司职分。他们的惧怕在性质上与悔改是不一样的。他们目睹了神的权能以后,认为神只是审判和定罪的神,在恐惧中叹息自己只能灭亡的处境。事实上神想要通过亚伦发了芽的杖,与以色列百姓建立新的关系。神命令以色列百姓建造会幕,就是为了通过适当的次序与以色列百姓交通。所以,以色列百姓能通过祭司的中保工作与神交通。但是他们还说“我们死啦!”,是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的错误,也不完全相信神。要想摆脱这样的矛盾和误解,就应该正确地认识神是怎样的一位神(何6:1-3)。当我们认识神时,才能正确地认识自己和世界。

祷读: 民  第18章

《民数记》第18章      

18:1 本节至7节为耶和华神答复百姓的呼求(17:12-13);祂直接告诉亚伦,没有经过摩西。神早已预备了利未人看守会幕,免得外人擅入,触发神的怒气(3-4节)。利未人也不可僭夺祭司的工作;祭司应阻止利未人擅进圣所和坛,以免死亡(7节)。如果祭司或利未人未尽职守,以致有外人侵犯到他们的职务,须负疏于防守的责任:“你和你的儿子,并你本族的人,要一同担当干犯圣所的罪孽…干犯祭司职任的罪孽”(1节)。祭司和利未人要担当神的震怒,众民的性命才得保存。祭司的设立,不只是神给担任祭司的人的一种赏赐,也是给全民的赏赐(5,7节)。

18:8 本节至20节说明祭司可以得到一部分的供物,作为服侍的酬劳,这包括祭牲、田里初熟之物和头生的牲畜。新约也指出传福音的人可以靠着福音养生(林前9:13-14)。

18:14 “永献的”指人许愿完全归神之物,或神指定当毁灭的战利品。

18:19 盐能保持食物不易腐坏,古代近东民族多以盐象征永久。“盐约”乃不改变的盟约之意。“永远的盐约”是神应许到迦南地后分不到产业的祭司家族和利未支派(20,23节),可以有耶和华为他们的产业;因为靠圣职生活,神会供应他们的一切。

18:21 奉献土地出产十分之一本为古制,亚伯拉罕、雅各都献过(创14:20;28:22)。《利未记》27章且列为定例,但未说明由谁收受。此处首次指明归给利未族。这也是为在迦南定居后而立的条例。

  什一乃利未人为会幕办事的酬劳和赏赐,也是将来分配不到田地的一种补偿。利未人后来在迦南地只获分配到48座城,且零星散布全地。以色列人共有三种什一奉献,参《利未记》27:30-33。

18:25 利未人收得的什一奉献,不可全归己有;要象农人有了新谷和新酒献十分之一样(27节),把所得的什一中的十分之一献给祭司,而且应献至好的部分(29节),献了什一,他们和家人才可以享用其余的,免受违法的刑罚(31-32节)。要是全民都恪守什一奉献,祭司与利未人所得足够养生之需(参玛3:10)。

祷读: 民  第19章

《民数记》第19章      

19:1 纯红的母牛,虽规定要没有残疾,却不是作献祭用。因为献祭须用公牛,且要烧在坛上。红母牛只宰杀,地点在营外。本章的重点不是讲献祭,而是讲红母牛所烧的灰和这灰如何用在洁净的仪式中。烧灰的过程如下:1,在营外宰杀母牛(3节);2,向会幕弹血七次(4节);3,将母牛连皮和血一起焚烧(5节);4,把牛灰收起存放营外(9节);5,用牛灰调成除污水作除罪之用(9节)。我在以色列听当地人讲,这种红母牛现在已经找到了,也就是说,圣殿建造的所有条件基本都具备了。

19:11 以色列的社会可说由祭司、利未人和普通百姓组成。祭司与利未人的权责已在前一章讲过。但若普通百姓因为不洁走进会幕而玷污了圣所,应如何处置呢?过去是赶出营外(利13:45-46)。不洁中最严重的是接触到死人(14-16节)。这种不洁且能传染他人(22节)。要是营中有人死了,全营的人都能染上不洁,从而玷污到神的帐幕(13节);因此必须设计一种方法可以去除因死亡招来的不洁。《利未记》规定可以用水洗身,一直等到晚上(利11:28,39-40);更严重的情况,洗身之后,要自洁七天,然后献祭。可是献祭费用大,增加苦主的负担。本章一方面指出死亡引致的不洁净的影响,一方面规定一个简易且经济的方法,就是这里所说的除污水。

  除污水洁净的仪式,含有赎罪祭所需要的一切成分。红母牛灰中有血,具有洁净的能力,此外有香柏木、牛膝草、朱红色线,是洁净皮肤病用的东西(利14:4),也都烧在灰中(6节)。而母牛的纯红色也是血的颜色。

  这种牛灰也许可以叫做“快速赎罪祭”,一遇有人摸了死尸,就可以把灰调水,然后把水撒在身上(12,19节)。若不经此仪式,不洁的人要被剪除(20节)。也许有人认为这种仪式属原始社会所为,迹近迷信。现代人类学家已知道,仪式所反映的,是一个社会对生命最深刻的认识,并非源于无知。

祷读: 民  第20章

《民数记》第20章      

20:1 本章至22:1记载以色列人从加低斯到外约旦的一段旅程。如果自红海到西奈为出埃及后旅程的第一段(出13-19章);自西奈到加低斯遥望迦南属第二段(来11-12章);本章和次章所记则是第三段,也是进入迦南地的最后一段旅程。前二次都以欢乐始而以悲哀终。这最后一段却以悲哀始,而以欢乐终。摩西的姐姐女先知米利暗和他的哥哥大祭司亚伦先后死在旅途(1,28节),而三十八年前在加低斯背叛中20岁以上的人,此时也可能所剩无几。但在终点,以色列人占领了何珥玛(21:1-3);战胜了亚摩利王西宏(21:23-27)和巴珊王噩(21:33-35),沿途欢呼作歌(21:17-18,27-30)。

  旷野四十年生活中成长的新一代,在体格与精神上应该都和为奴的上一代不同。这一群饱历艰辛,在风沙中锻炼成熟的粗犷善战之民,已能向神发愿:只要神将迦南人交付他们,就能把所有的城邑尽行毁灭;和三十八年前听到探子的报告号咷大哭的上一代(14:1)比较,显然已脱胎换骨。

  本节虽未记明为哪一年的正月,但将本章所记诸事与33章的旅程比较,特别是亚伦之死(33:38),应为出埃及后的第四十年。旷野三十余年的流浪生活,本书大半未予记录。这期中百姓很可能逐水草而居,靠吗哪而活,在旷野中绕行一周,又回到旧日伤心之地的加低斯。但他们改变了战略,不从南面仰攻;大军绕经死海与约旦河东边外约旦之地,进到迦南的中部;先取耶利哥城(22:1),以高屋建瓴之势自北向南,其势锐不可当,“如牛舔尽田间的草”。

20:2 第三段旅程开始时,营中布满愁云惨雾。米利暗与亚伦之死,代表了上一代人逐渐消灭;而新一代的百姓又为了没有水喝,象他们的父亲一样,与摩西争闹。神象当年一样(参出17:1-7),从磐石中给水。那地也因此叫做米利巴。有人以为此处所记与《出埃及记》乃同一事。其实,二事有很多不同处。1,《出埃及记》只提摩西,此处提到摩西与亚伦;2,此处要摩西去拿杖,因这杖已摆在神面前(17:10-11;20:8),此事显然发生在亚伦的杖开花结果之后;3,也是最大的不同处,是神要摩西去吩咐磐石出水,而非象第一次那样叫他击石出水。

20:12 同是击石,何以这一次摩西却受到“不信”的责罚?一般有如下的解释:1,神命令他拿了杖,去招聚会众,然后握杖在手用口吩咐磐石流出水来,可是他不信真能凭一句话便能叫石出水,用杖击打磐石,水虽流出,却违背了神的命令(24节);2,摩西盛怒之下连击二下,没有在百姓前尊敬神;3,磐石是神的象征(林前10:4),百姓聚合在磐石前,有若集合在会幕或者约柜前,摩西击石构成一种渎犯。

  一代领袖在此历史时刻不能持守所信到底,殊堪嗟叹。在圣洁的天父面前,不能容许丝毫不信,益获证明。

20:14 从东方进入迦南的大路为取道以东地。以东人的先祖以东即以扫,是以撒的儿子,因此以东人与以色列人有兄弟关系。以东地位于死海之南,以色列人北上摩押,借道以东最便利。摩西的和平谈判未获接纳,以东人且出言不逊;以色列人只有绕道(20-21节),因为难走,又发怨言。

20:17 “大道”当系指外约旦沟通南北的通商大道,从阿卡巴湾港口直上大马色(今大马士革)。“大道”原文作“王道”,有坦途、捷径之意。

20:22 何珥山的确切位置不详,只知在加低斯巴尼亚东北,近以东边界。

20:24 “归到他列祖”,通常指一个受大家尊敬的人善终而死。一个人若死无葬身之地,骸骨无人收殓 ,则是天罚(耶8:2;结29:5)。旧约的一个信念,是人死了会与先祖在一起。亚伦虽因米利巴击水一事被罚不能去到应许之地,但死后仍可与诸先祖、圣徒同列。

20:25 亚伦祭司职位的转移,为以色列民生活中的大事,因此要举行仪式,为以利亚撒穿上亚伦的圣衣,让会众清楚看见,由亚伦开始的一个时代已告终结,由下一代继起的新时代已经开始。

亚伦死在米利暗后约五个月,时年123岁。

祷读: 民  第21章

《民数记》第21章      

21:1 以色列人在何珥玛首次击败迦南人,为新时代写下新的一页。亚拉得在南地的北部,位于希伯仑以南约27公里。亚他林的位置不详。

21:3 何珥玛一名的意思是毁灭,纪念此次将迦南人尽行毁灭的战役。《申命记》将灭绝迦南人列为必行之事(7,9章),以防百姓去侍奉他神,陷入拜偶像的罪中。今天看来似极残酷,但在以色列的刑法中,凡对神不敬,信神不忠的人,都处极刑。在以色列人的道德与宗教制度中,忠心敬神与完全相信神乃至高无上的行为标准。

21:4 一个打了胜仗又急于想征服迦南的民族,听到摩西和以东人谈判失败,并决定绕道之后,非常不耐烦,忘记了是神答允他们的要求才有何珥玛的初胜。他们心高气傲,又发怨言。红海当为今之阿卡巴湾。

21:5 百姓的不耐烦转为埋怨食物,把神赐吗哪亵渎地称为“淡薄”的食物。神的怒气发作,使火蛇进入民中。所以称为“火蛇”,大约因经此种毒蛇咬过的人,皮肤肿胀发炎如火,或痛楚如被火烧。

21:8 神因百姓认罪(7节),听了摩西的祈求,教他作一铜蛇挂起,凡被蛇咬的人,望铜蛇便得活。这件事因主耶稣用来预表祂的上十架救赎全人类(约3:14),成为本书最为人熟悉的一件事。 在以色列人的观念中,蛇为不洁之物,且为罪的象征(利11:41-42;创3章),何以望铜蛇反能叫人得活?从旧约祭祀及洁净的仪式中可找到解释。犯罪应死的人,因杀祭牲代罪可以得活;祭物的血可以洁净人与器具。红母牛灰可作除污之水,本为玷污之物,用在仪式中,可有除污的作用。人被蛇咬,红肿待毙,可睹铜蛇得救。铜蛇的红色与火蛇相似,而红为血色,也是救赎与洁净的表征。

  献赎罪祭要献的人按手在祭牲头上,血须洒在献者身上(利14章),赎罪仪式才有效。铜蛇举起后,被咬者必须“望”它,也就是说必须与救赎者有视觉上的接触,才能救活。

  主基督用铜蛇喻己。人在罪中死去,只有仰望那挂在十架上为救赎全人类而死的基督,才可得活。罪人虽无法接触到主基督挂在十架上的身体,但只要信祂便能得生。信是一种心灵上的接触,口里承认,心里相信,便可得救。

21:10 本章所记旅程表与33章的不同, 可能以色列人分队而行,从数途进攻。

21:13 亚嫩河在死海东边,为流入死海中部的一条河。

21:14 《耶和华的战记》为以色列人的历史战歌集,与《约书亚记》10:13和《撒下》1:18所记的《雅煞珥书》同类。14-15两节的诗歌似为以色列人占领摩押地而作。

21:16 “比珥”的意思就是“井”。17-18节为另一首诗歌,描写以色列民在旷野掘井得水的欢乐。此歌可能也摘自《耶和华的战记》。

21:18 本节末句及19-20节所记地名,大概都在摩押境内。

21:21 “亚摩利人”指住在亚嫩河北部、与摩押人为邻的民族(21:13)。有时“亚摩利人”泛指巴勒斯坦地诸民族(创14:7)。摩西率众北上,受阻于亚摩利,其王西宏且大动干戈阻拦,为以色列人所灭。

21:23 雅杂在亚嫩河北面(21:13)。

21:24 雅博河是流入约旦河的一条支流,在死海以北约40公里。雅各从巴旦亚兰回迦南地时,曾在雅博渡口的毗努伊勒与神摔跤(创32:22-32),我曾经去过该河,现在卷裤脚边就能过河。

21:27 27-30节为本章所记第三首古歌。先叙述昔日亚摩利人与摩押人争战;后歌咏以色列人战胜亚摩利人。

21:29 基抹为摩押人所拜的神(耶48:7,13-15)。

21:32 雅谢位于约旦河东南部,在死海的东北。

21:33 巴珊在加利利海东北,为黑门山南面的一大片土地(申3:8)。后来摩西把亚摩利(21:21)和巴珊二地分给流便、迦得和半个玛拿西支派,他们便定居在约旦河东(32:33-42)。

21:34 巴珊在加利利海东北方,说明以色列的军队已到达外约旦的北部。

21:35 本章以巴珊王噩的被杀结束。战事发生在以得来(今得拉),《申命记》有攻占巴珊的详细记载(3:1-11)。当时双方有多少人参加虽无法知道,但这三次战役极具历史重要性。所攻占的外约旦成为以色列人最早定居的地方(参32章),且为以后进攻迦南的基地。战胜西宏与噩二王的事写入了《诗篇》(135:11;136:19-20),足见此战役的重要。

祷读: 民  第22章

《民数记》第22章      

22:1 以色列人打了胜仗,回到摩押平原,也就是约旦河的东边,在死海之北安营;隔河便是耶利哥—进攻迦南的第一个目标。

  他们在这里停留了颇长一段时间,所发生的事都记在本章至36章。包括米所波大米的先知巴兰说预言(22-24章),以色列人拜偶像,祭司非尼哈为民赎罪(25章),第三次人口调查(26章)。然后是连串条例的宣布和对已宣布的律法作的解释。这都是为进入迦南作好准备(28-36章)。

22:3 摩押人并不是以色列人的目标。神曾吩咐以色列人不得入侵摩押地(申2:9),他们才绕过以东和摩押,取道旷野来到摩押平原(20:21;21:13)。但是摩押的王巴勒甚是害怕,与米甸人联手对抗。米甸人多住在西奈和约旦河东的沙漠中,他们知道打硬仗无法取胜,派长老去向巴兰求助,希望藉异教鬼神之力可以转危为安(4-7节)。

22:5 巴兰住在幼发拉底河西岸的小镇毗夺(申23:4),(位于米所波大米北部)。巴兰一定是当时名闻遐迩的异教术士,能用观兆解梦、妖术等等来预卜吉凶休咎。摩押王用重金礼聘他的目的,是要他用咒诅的法力赶走以色列人。

22:8 巴兰夜间求问神,神告诉他不可以去,以致进退维谷。但他把神的话照实告诉了巴勒的使臣。从巴兰称神为“耶和华我神”(18节),似乎说明他是相信真神的一位先知。

可是从以后的记载,可以看出并非如此:1,本书作者在9,12,20诸节提到耶和华时只用“神”字,而未象惯常用“耶和华”,似在指出巴兰尚未明白,他所见到的以色列的神,并非他所声称认识的神;

2,巴兰贪钱的动机是很明显的,他用神的禁止来提高他向巴勒要索的酬金(7,15-18节;参创23:11-15)。他口里虽说不要金银,不越过神的命令,事实上是在提高身份,强调他的法力无边;

3,巴兰后来在背后策动以色列人拜巴力,犯淫乱罪,说明他根本无意侍奉耶和华神(25:1-6;31:8-16);

4,圣经的作者都视巴兰为贪钱的人(彼后2:15-16;犹11节;启2:14),不是圣洁的先知。巴兰既非圣洁的先知,神何以仍用他说预言?从圣经中受感说话的人来看,受感的不一定是圣洁的。驴可以说话,连假先知都可以准确预言将来(申13:1-5)。受神罚的扫罗王仍可说预言(撒上19:23-24)。犹太人中有人可奉耶稣的名赶鬼却不信祂(可9:38-39;徒19:13-16)。神可以用任何人替祂说话,巴兰能说神要说的话,不一定就表示他圣洁。

22:21 一个自以为法力无边的术士却看不见神的天使,连驴也不如。耶和华叫驴开口。除了伊甸园的蛇(创3:1),全部圣经只有这里记载动物开口说话。不同的是:蛇的话出乎魔鬼,驴说话是神叫它(28节)。

22:22 神既然答应巴兰可以去见巴勒王(20节),何以又发怒,并叫天使阻止他?神容许巴兰去的条件是“要遵行我对你所说的话”(20节),但神知道此人贪婪,是为钱而去(32节),特遣天使警告他,打开他的眼,能见到神的使者和手中的刀(31节),要他只说神对他说的话(35节)。巴兰现在应已彻底明白,不可以改变或者不说神要他说的话(38节)。

22:36 巴勒到亚嫩河旁,也就是摩押北疆的边界,亲近巴兰,亲口答应重重酬谢他(37节)。巴兰已从驴子学到教训,只说神传给他的话(38节)。

22:41 巴勒带巴兰去到好几个地方,可以远眺以色列人的营地。这些地名的确切所在不详,但一定都在摩押北疆。“巴力的高处”可能就是21:19-20所说的巴末,位于底本附近(书13:17)。

祷读: 民  第23章

《民数记》第23章      

23:1 七座坛;七只公牛,七只公羊:以巴兰为首的外邦人所事奉的神对历史没有展望,也没有伦理意识。但是耶和华神视贿赂为可憎,按自己的主权主导历史。在这里举行的祭祀与拥有与神立约关系的以色列人所献上的祭祀有本质上的不同(王上18:26-29)。

23:3 “净光”是源于“刮”,“刮掉”之意的希伯来语,原文里是“红”、“孤寂”的意思。暗示着这个山是因自然灾害或采石成为光秃的山。当时外邦的占星术者或行巫术者有一种习惯,那就是为了得到卦或为了与神接触,寻找没有人到过的山顶或净光的高处。所以巴兰上净光的高处表明与耶和华神的启示没有任何关系,是为了通过巫术预见将来之事。

23:4 神不是因巴兰的祭祀才迎见他,而是为了通过巴兰告知自己对以色列的保护和祝福。巴兰错误地认为神已经悦纳了自己所献的外邦宗教的祭物,所以才来与他相见。这是对神的无知和骄傲,暗示了今天想要借着奉献成就自己心愿的心术不正的信徒。

23:5 将话传给巴兰:神已经知道巴兰的内心充满了贪婪,所以只使用他的口为工具,去祝福以色列百姓(出4:15;耶1:9;结3:27)。

23:7-10 巴兰的第一次预言:巴兰与自己的意志相背,说出了神所启示的对以色列百姓的祝福。祝福的内容是:①强调了邪恶巫术的无用和神的超越性;②提到了神对属神百姓彻底的保守;③巴兰承认自己的错误,希望走到正确的路上。

23:9 这是独居的民:这句话暗示着以色列百姓与列邦不同,是拥有荣耀和特权的民族,而不是说以色列百姓是孤立的。这是源于与神立约关系的祝福。

23:10下到埃及的七十个以色列人变成二百万之众是值得感叹的事情。可以说以色列人口的膨胀成就了创世记28:14节的预言。我愿如义人之终而终:义人的人生是为神天天治死自己的生活,而义人的死是藉着神进入永生之门的路。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义人的死并不是绝望,而是祝福(箴14:32)。

23:12 不是述说自己与神美好的信仰关系,只向巴勒辩护自己被神压倒的处境。

23:13 巴勒认为巴兰因看到了以色列的整个营地,被它的庄严所压倒。所以现在想要让巴兰从不同的角度看以色列百姓,让他知道他们不过是弱小的民族。但这不过是无知和错误。

23:15 没有重生的灵魂即使经历了神迹,还是不能过合乎神旨意的生活。所以人最需要的不是经历神迹和拥有恩赐,而是被神的灵重生。巴兰没有经历圣灵的重生,所以成了物质的奴隶、挑战神主权的人。

23:19 神非人:强调神不象人经常改变自己的意思,神定会成就所说的话语。巴兰这样的宣布,使巴勒的心愿成为泡影,巴勒期待撤消对以色列的祝福。神掌管自己的计划和历史,在他没有后悔(罗3:4)。

23:21 他未见雅各中有罪孽:彰显了神伟大的赦罪恩典(赛1:18)。如同信徒虽有很多过犯和不足,但只要在耶稣基督里就能得称为义(罗3:28,30;加2:16)。完全出于神奇妙的恩典,罪人才可能与耶稣合一(弗2:6-8)。

23:22-24 把以色列民族描述成为比其他民族更有力量、更威严、更有荣耀。他们之所以能显出这样的威勇,是因为超越万神之上的神与他们同在(10:35,36)。

23:25-30 巴兰的继续祝福和巴勒的愤怒 :虽然神多次确认要保护和祝福以色列的意志,但是拥有萨满教宗教倾向的不道德的政治家和利欲熏心的宗教家不断地密谋恶。被罪恶污染的灵魂不知道自己属灵的无知,为了满足自己的贪心继续作无为和愚昧的努力。但是,他们的固执只能把他们引向灭亡和羞耻。

祷读: 民  第24章

《民数记》第24章    

24:3 巴兰第三首诗歌(3-9节),祝以色列民多子多孙,土地肥沃,得胜仇敌。巴兰站的地方可以看见以色列的全营。他没有用异教的法术去迎见神,而是藉观看得预兆,好祝福这民。“神的灵临到他身上”使他能见到预象,他的眼开了,听见神的言语。

24:6 “沉香树”和“香柏树”都是树身高大的树木。

24:15 巴兰第四首诗歌预言以色列将战胜摩押和以东,并预告以色列将有“星”出现,有“杖”兴起。“星”和“杖”在古代近东民族是君王的象征。三百年后,大卫王朝建立。传统的解释认为这个预言后来更实现在弥赛亚(救世主)也就是主基督身上。

24:20 巴兰接上题了三首短诗,预言其他民族的前途,完成了圆满的“七”的数目。

  第一首关于亚玛力人。亚玛力人居住在西奈半岛,历代与以色列人为仇,为最早攻击以色列的民族;到大卫王和希西家王时代,终被歼灭(撒上30章;代上4:43)。

24:21 巴兰的第二首短诗讲基尼人。基尼人住地干燥且多丘陵,与亚玛力人接壤,位于死海西南。世代与以色列人友好。摩西的内兄何巴即为基尼人。巴兰预言基尼必遭亚述毁灭。和以色列民友好的民族何以反有此命运,亚述毁了基尼何以却不及以色列与犹大国?一般有如下的解释:1,基尼人与米甸同族,米甸人与摩押联手对抗过以色列人,诗中所指当为米甸人;2,亚述王提革拉毗列色于主前722年攻打以色列国时,也消灭了基尼人。3,亚述原文作Asshur,并非米所波大米北部的那个亚述帝国,而是住在西奈半岛北部的小部落亚塞尔,后来为腓尼基人所灭。诸说中以第一说较圆满。

24:24 第三首略长,提及基提。基提为今赛浦路斯岛的古称。诗中所指海岛上民族极可能为腓尼基人,他们从沿岸一带攻掠迦南,打败亚赛尔(亚述)与邻邦希伯,后来自己也覆亡(24节)。打败腓尼基人的是大卫王。

祷读: 民  第25章

《民数记》第25章      

25:1-18 以色列在什亭的淫乱:神在一切危险中保护自己的百姓,神的荣耀和能力是任何人都不能敌挡的,巴兰已经多次确认了这一点(22-24章)。所以巴兰想不借用外部的力量,而是借以色列内部的纷争和悖逆惹动神的愤怒,使以色列百姓自取灭亡。也就是说,巴兰诱导以色列百姓落在性堕落和拜偶像的罪里,使神与以色列的关系不和(启2:14)。诱导以色列堕落的主导势力是摩押,但米甸的女子们也参与了进来(6节)。神因这件事情,后来让以色列百姓击杀米甸的五王和米甸的男子以及巴兰(31:1,7,8),让人们看到了参与罪恶之人悲惨的结局。通过这样的事件可以发现 :①纵使蒙拣选成为神家里的人,如果放松对罪的警觉,就很容易堕落 ;②肉体的堕落和灵里的堕落有很深的连贯性;③堕落的人和使人堕落的人都不能避免神的惩治。神毫无遗露地察看着每一个人的行为,在末后的日子必按善恶审判(林后4:10)。

25:1 什亭:摩押平原的一个地方,“槐树”之意(22:1)。这个地方是以色列百姓为了进军迦南地最后安营扎寨的地方,也是摩西在申命记向以色列百姓宣布律法和进行告别讲道的地方。而摩西的继承者约书亚就在这个地方差遣了窥探迦南地的探子,为征服迦南制订战略(书2:1;3:1)。淫乱:摩押女子一开始并没有强迫以色列的男子拜偶像,而是邀请他们参加淫乱的宴席,使他们自然地跪拜偶像。保罗提到这个状况时说,以色列的堕落是源于淫乱(林前10:8)。我上周讲道提过“滥交是败坏善行!”

25:2 以色列百姓占领迦南以后,神最担心的就是以色列百姓拜偶像。这样的担心借着征服迦南之前的悖逆,已经显露了出来。古代近东的拜偶像行为都伴随着淫乱,同时采取能使人极度兴奋的祭祀方法,这种方法能充分迷惑人软弱的身心。特别是在漫长的旷野生活中身心极度疲惫的以色列百姓,就被这样的诱惑所捆绑。撒但攻击信徒时也是一样,当被圣灵充满时,信徒就不会被迷惑,但是当信徒的心灵软弱时候,撒但就会用平安和享乐的武器攻击信徒。

25:3 巴力毗珥:指“毗珥地区的巴力”,这个巴力是当时的摩押人所事奉的偶像。耶和华的怒气就向以色列人发作:与巴力毗珥联合的以色列百姓是少数,但是神向整个以色列百姓发怒了。这怒气代表了神圣洁的心意是面向以色列百姓群体的。也为了提醒以色列百姓罪恶具有强烈的传染性,以色列百姓当时刻警醒。

25:4 可能是因为巴力是象征日头的偶像。神将拜巴力的以色列族长对着日头悬挂,象征性地、公开地表明所有拜偶像之人悲惨的结局(22:41)。

25:5 他们主要担当审判的事情,与士师记中出现的士师有些不同<士 绪论,士师职权的特征>。

25:6-15正当以色列百姓因淫乱受神惩治的过程中,竟发生了为了肉体的享乐把外邦女子带进神所居住的以色列营中的罪恶。这说明当人只追求肉体的享乐时,将变得非常可憎。因非尼哈公义的惩治,瘟疫在以色列中停止,这说明人公义的行为能讨神喜悦,也能满足神的心意。神的工作就是借着这些少数的义人得以成就<太9:1-34,信徒对社会不义的态度>。

25:6 即使以色列百姓的旷野生活充满艰难,他们也不应该把身体交在宴乐中。但是在百姓们面前公然犯罪的首领心利(14节)的行为,等于是在试探与摩西同在的神,也是践踏群体条例的行为。不顾他人只顾自己享乐的利己主义、不顾神旨意成就与否,只想走在他人面前的骄傲之人、在神面前想要用自己的力量把犯罪合理化的人都当灭亡。

25:7-8 以色列百姓在神面前(会幕门口)的哭泣不能满足神的公义,但是一个人公义、有勇气的行为却使神停止了对以色列的愤怒。非尼哈所发的义怒是代行神震怒的决断,是真信心的表现(雅2:26)。对罪恶和不义的沉默和旁观,等于是变相地参与罪恶和不义(太10:28)<弗 绪论,信徒的社会参与>。

25:9 林前10:8节说死亡的人数是二万三千人,这可能是因为保罗所参考的是当时文士学派的观点(二万四千人中包括了因士师(5节)死亡的一千人)。

25:11 希伯来语中“忌邪”是指神自己的忌邪之心,而不是指为神而有的人感情上的嫉妒。当神的百姓拜偶像时,神会嫉妒(出20:5)。这说明神对以色列百姓极大的爱。神以完全的爱爱自己的百姓,同样向他们要求完全的爱。

25:12-13 虽然非尼哈杀了人,但是神把大祭司职分的祝福永远赐给了他和他的后裔。这个祝福是因着消除神震怒的功劳赐给他的,这说明只有除去罪恶才能成就人与神之间的和睦。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事件淋漓尽致地表明了这个真理(赛53:5;约6:56;19:34)。

25:16-18 米甸灭亡的原因:米甸人灭亡的原因在于把神圣洁的百姓诱惑到罪恶的道路上。神灭绝他们并不仅仅是为了涂抹他们的罪,也是为了从罪恶中保护神的百姓。神为了保存他百姓的纯洁,能承受任何的牺牲(约10:11)。

祷读: 民  第26章

《民数记》第26章            

26:1 因拜巴力的罪夺走二万四千人生命的瘟疫结束以后。以这个事件的结束为准,所有禁止进入迦南地之人都死了。这意味着充满罪恶的旷野生活结束了,以色列人要以新的秩序进入迦南地。

26:2 他们是参与征服迦南战争的人。以他们为中心制订分配土地标准,反映了神悦纳为自己的荣耀作出牺牲的人,并把适当的赏赐赐给他们。今天神也不会无视为自己的荣耀流血流汗的人,必在今生来世报答他们。当然这样的赏赐是根据神的主权。

26:5-51 数点的结果——选民的繁盛:如果把这次数点的人口六十万一千七百三十人与三十八年前数点的人数比较,就能知道只减少了一千八百二十人。如果注意第一次数点的人口中,除了约书亚和迦勒之外所有的人都死在旷野的事情,本章所提到的人数不能不说是奇迹。

26:5-11 流便支派四个家族中被数点的人数是四万三千七百三十名。这个人数比第一次数点的人数,减少了二千七百七十名,可能是因为受到了可拉叛逆事件的影响(9-11节)。虽然流便支派是长子支派,但是人数比其他的支派少(22,25节),可以说这是成就了雅各的预言(创49:4)。

26:11 他们之所以没有被治死,是因为他们没有参与父亲的罪恶,也没有效法他的罪(结18:19,20)。这件事情强调人在神面前要以独立的人格面对神。后来可拉的子孙担当了赞美神的荣耀职分。

26:12-14 西缅支派的人数:西缅有六个儿子(创46:10),因阿辖没有子孙,所以在这里只介绍了五个家族。西缅支派被数点的人数是二万二千二百名。这个人数比第一次被数点的人数减少了63%。这个支派在第一次数点时,人数在十二支派中占第三位,但现在是人数最少的支派。这是神对这个支派的首领心利的犯罪震怒的结果(25:14,15)。与这个支派不同,玛拿西支派在这期间在人数上增加了64%,所以以色列整体的人数并没有多大的变化。26:15-18 迦得支派的产业:迦得支派是英勇的人,在征服迦南的过程中显出了他们的勇猛(32:17)。他们完成了他们自己的任务以后,以牲畜多为理由与流便支派一同要求约旦河东的地(32:1)。

26:19-22 犹大是雅各的第四个儿子,在雅各的儿子中其他弟兄都乐意听从的,也是非常孝顺的儿子。出埃及时,在十二个支派中这个支派的人数最多,势力也最强。他们在旷野旅程中始终占据着先锋位置(1:27;2:9),在进军迦南的时候也是在最前面。犹大支派的产业位于迦南地的南部,比其他支派的产业更肥沃,且是交通和战略要塞。耶路撒冷、锡安山、圣殿和王宫都在这个地方。后来以色列的国名也是“犹大”,王权也是从大卫开始到二十三代的西底家,都是犹大的子孙继承的,万王之王耶稣基督也诞生在这个支派中。这是成就了雅各的预言。

26:38-41 便雅悯是以色列最小的支派,正如雅各的预言具有活动性和破坏性倾向。

26:42-43 从雅各(创49:17)和摩西的(申33:22)预言中可以看到,但支派是好战的支派,也是勇猛的,所以应与亚设等支派一同完成守护以色列周边的任务。

26:44-47 雅各和摩西祝福亚设支派时,说要得肥美的福(创49:20;申33:24)。按这预言,亚设支派在得迦南地为业时,分得了能望见地中海的肥沃之地。

26:48-50 拿弗他利的产业:拿弗他利子孙的产业与亚设、西布伦、玛拿西等支派相邻,曾培育出女士师底波拉的同工巴拉。

26:51 以色列的成人数目在出埃及和旷野生活最后时期,几乎一样。虽然以色列屡次犯罪,但是征服迦南的战士数目却得以维持,是因成就自己旨意并成就自己预言的耶和华的热心。神这样的热心就是我们得救和成圣的根本动因。

26:52-56 数点人口的目的——公平分配产业:明确提出了数点人口的目的是为了按各支派的人数分配土地。分配土地的原则:①按各支派人口比例分(53节);②拈阄决定所要得的地(55节);③各人拈阄所得的地按支派祖先的名字取名(55节)。迦南地是按神预备的次序公平分配的,而不是有能有权之人按己意己利来分配的。

26:55 土地的大小是根据人口比例决定的,但位置是拈阄决定的。使用拈阄的理由是:①认识到自己所得的地是神预备的;②避免因土地的好坏而有什么不满或争斗。在旧约时代作为神启示的一个方式,使用了这种制度。虽然是人在拈阄,但是以色列百姓始终认为决定事情的是耶和华神。但这并不是在任何时代都适用的神的启示方法,这个制度是无数启示方法中神暂时使用的方法之一。特别是神的特殊启示——圣经得以完成以后,这个制度已经失去了功效,圣经和圣灵更确实地引导着我们的脚步。

26:62 利未人中,凡一个月以外:数点以色列百姓的时候,利未人的子孙并没有被数点,因为他们代替以色列各支派的长子26:64-65 这部分详细介绍了实施第二次数点人口的人物、场所以及对象。本节显明了神的旨意——想在历史中表明自己的启示得以成就的过程。

祷读: 民  第27章

《民数记》第27章      

27:1 本章继续记述准备入迦南的事。关于土地分配问题,第一个要解决的是女子的产权继承。要是西罗非哈的女儿不能得到产业,他的名字也会从族中除掉。此事的决定有深远影响,故特别在此记载(6-11节)。

  其次是摩西的接班人问题。他因在寻的旷野违神命击打磐石,已不能进迦南,谁继续他领以色列人,本章后半将讨论此事。

27:3 遭处死的人可能连财产也被没收。西罗非哈的众女儿充分认识当日叛乱之非,勇敢为父亲求公道,主张女儿也应分得一份。

27:6 依希伯来法律,父亲的财产只可分给儿子,长子可得双分;女儿通常不可继承(申21:15-17),只可得到一笔嫁妆。女儿一旦嫁出,便成为夫家一分子。此法例使地权可长保在本族之内。西罗非哈无子,产业须由弟兄等近亲继任(利25:48-49)。他的女儿提出抗辩(4节),得到了继承权。但女儿若嫁往外族,产业将随之转移,岂不减少了属本族的土地?为解决这个问题,本书36章记有新规定。

27:12 亚巴琳山即尼波山。我登过此山,站在此山可以远眺迦南与旷野。摩西的姐姐米利暗与哥哥亚伦都已死了,现在神告诉他也要去世,提醒他当日未在会众前尊祂为圣的罪。一代圣者谦逊胜昔,开始为全民安排新领袖。

27:18 约书亚和迦勒曾在以色列民历史上最暗淡的时刻,本无比信心和大勇,激励百姓向前。在这两个人中,神拣选了约书亚。约书亚一直是摩西的助手,曾深入迦南地窥探。这位新领袖与摩西的一个大分别,是摩西可以面对面与神直接说话;约书亚却须藉着大祭司以利亚撒的“乌陵和土明”来寻问神的旨意。此后,祭司一直是律法和宗教事务上教导以色列民的权威(利10:10-11)。

  摩西把手按在约书亚的头上,在全会众前宣布了这个决定(22-23节;参申31:14)。摩西照神的吩咐逐步把权柄交给继任人(20节);不过,百姓要到渡约旦河时,才对约书亚的领导权深信不疑(书4:14)。

祷读: 民  第28章

《民数记》第28章    

28:1-40 重复说明祭祀制度:神把以色列百姓进入迦南以后所要遵行的祭祀条例,与各个节期整理成一个统一的法典赐给了摩西。这样的祭祀条例曾出现在15章和出23:14-17;29:38-42;31:12-1及利23章等经文中,但这些是分散的,也是短篇的条例,有必要进行统一。旧约时代神与他百姓交通是借着献祭,在大多数情况下献祭与节期有关,所以在介绍祭物时与节期一同介绍。完善祭祀制度是因祭祀律法的不完全性,也就是说祭祀不过是耶稣基督的影子。祭祀律法彰显神的公义,其本身是圣洁的,是基督的预表,是把人引导到基督面前的训蒙的师傅。因着基督的降临这一切作用已经在基督里成就。所以,新约时代的信徒再也不受律法之轭的束缚。藉着基督就能直接来到神面前与神交通(太5:17,18,律法的完成——福音)。

28:2 我……的食物:指神所悦纳的祭物,神人同形同性论的表达方式。在这里三次重复了“我的”,以此强调祭祀的主体是神。所以祭祀不应成为满足人的贪心和欲望的方法,应该是彰显神的荣耀和旨意的圣洁仪式,也应该是感谢神恩典的通路。信徒应该把自己当作活祭献给神,借此享受耶稣伟大的爱(罗12:1;腓2:17;约壹2:2)。

28:3-31 在这里所提到的节期,是以色列感谢神成为与神立约的百姓,并祈求神的救恩和绝对保护的日子。也就是说,这些节期是提示全体以色列百姓存在的根据和生活目的的圣日。

28:3-8 常献燔祭的条例:这个祭祀是持续不断地焚烧祭物的祭祀(拉3:5),预表着将来耶稣基督背负世人的罪把自己献给神,为我们成为永远的中保。同时教训信徒应常常把自己献给神(罗12:1)。

28:9-10 安息日是神亲自分别为圣的日子(出20:8-11),是以色列百姓属神的标记。也就是说,以色列百姓通过安息日盼望创造主神的权能,等候将来要到来的永远的安息。

28:11-15 月朔的条例:月朔是指每个月的第一天,这一天的献祭包含着感谢过去一个月神的保护、祈求赦罪以及祈求新的一个月神的看顾。

28:16 逾越节是感谢从埃及得以解放的节期(出12:1-14),表明所有救恩的根据都在于神。在这一天并不举行特别的献祭仪式。
28:17-25 无酵节是纪念以色列百姓摆脱埃及捆绑的节期,在这期间不能吃有酵的饼,应从家中除去一切酵。在这里酵象征着罪和腐败(利2:11;林前5:7,8)。
28:18 “圣洁的聚集”的意思,指神特别分别为圣之日的聚会,在这一天就象安息日,什么工都不能作(利23章)。禁止劳动,是为了让他们单单地事奉神,而不是为了让人追求人生的快乐和安逸。
28:26-31 七七节是从无酵节期间安息日开始算起第五十天的日子。这个节期被视为把初熟的小麦奉献给神的日子,但是实际上应该从收割大麦开始算起直到小麦收割结束的约七周的时间。又称为收割节(出23:16)、初熟节(出34:22)、五旬节(林前16:8),其目的是为了感谢神赐下丰富的收成,与秋收感恩节一样。

祷读: 民  第29章

《民数记》第29章    

29:1-40 七月的节期:本章列出了在七月要守的节期。就是七月一日的吹角节(1-16节),十日的赎罪日(7-11节),十五日的住棚节(12-38节)。把如此重要的三个节期集中在一个月里,是为了振作以色列百姓属灵的士气,使他们尽情享受从神得到的一切祝福和恩典。特别是在这三个节期里禁止一切劳动,使神与以色列百姓之间完全交通。这是充满恩典和喜乐的节期,预表着将来要成就的神国的婚宴(启21:3,4),证明了属神的百姓在今生和来生所享受的喜乐。

29:1-6 在新年的第一天吹角:犹大的宗教历七月是民间历的第一月,所以宗教历七月一日是民间历一月一日,就是新年的第一天。在这一天吹角,表示对神的盼望和感恩。同时也是预告赎罪日的悔改(十日)和住棚节的庆典(十五日)。角声:①不仅预表着耶稣基督救恩的好消息;②也象征着告知耶稣基督的初临和再临的信息(太24:31;林前15:52;帖前4:16)。

29:5 赎罪祭:在新年第一天以希望和激动的心情献上赎罪祭,是承认人是罪人,(诗14:2,3;罗3:10)。同时表明律法的不完全性(功能上)以及律法之下的人靠自己的任何努力不能成为完全(罗8:3;来7:19;8:7)。只有在代替人类的罪、成为律法终结者的耶稣基督里面,才能不被定罪,所有的罪都被赦免了。

29:7-11 赎罪日是以色列百姓一年一次洗自己罪的日子。所有的以色列人,从大祭司到一般百姓,在这一天都应该在神面前禁食,痛悔自己的罪。这时大祭司为了赎以自己为首的以色列百姓的罪和会幕的罪(腐败和污染),应进到至圣所献赎罪祭,而百姓应在会幕外面禁食悔改(利16:29;23:27)。百姓在这一天不能做任何事,而是完全与神交通。

29:12-38 住棚节的条例:在七月最后要守的住棚节是从七月十五日开始守八天,从第一天到第七天所有百姓在野外搭帐篷,住在里面。纪念并感谢出埃及四十年中神保守他们在旷野的生活。在第八天献上规定的祭物,结束这个节期的一切活动。通过这个节期告诉我们:①所献上的祭物比其他节期所献上的祭物更丰盛(在这节期所需要的牺牲祭物是一百九十九头)。这是因为这个节期是纪念在死亡之地旷野漂流时保守他们的神的恩典和救恩(利23:43);②在祭物中公牛是以第一天的十三只为标准,每天减少一只直到第七天,第七天献上七只公牛为祭物,总共献上七十只公牛(13+12+11+10+9+8+7)(除了公牛以外,其它祭物的数量没有变动)。表示对神完全的奉献和忠心;③这日预示着所有胜过罪恶势力的人,环绕着神的宝座所要享受的神国的喜乐(利23:40;启21:3),是信徒最终所盼望的日子。

29:35 圣经说劳动是神的命令,是人的神圣义务。所以,在这里不是定劳动为罪,而是指出除了人的基本义务(劳动),还有更应该关心的事,就是应单单事奉神,归荣耀于神。

29:39-40 即使给耶和华神献上再多的祭,如果不顺服神的旨意,那么这个人的祭牲是无用的(赛1:10-17)。神悦纳那些在生活中绝对顺服神话语的谦卑之人的祭牲和奉献(撒上15:22)。我们的礼拜和事奉也应该以这样的顺服和谦卑为基础(罗12:3-21)。

祷读: 民  第30章

《民数记》第30章      

30:1 人遇到危急,会许愿向神求助;圣经中有许多许愿的例子(例如创28:20-22;士11:30-31;结18:18等)。但一旦神听了人的呼求,危急过去,很可能忘却当日许的愿。律法严格规定,许了愿必须履行。但若遇到实际环境不许可履行所许的愿,应如何解决?《利未记》27章对此已有规定。本章提到另一个问题:要是女子的父亲或丈夫不许她履行所许的愿,应该如何解决?这里规定,要是女子许愿时他们便提出反对,女子不受所许的愿的约束(5,8,12节);但女子的丈夫当时未表反对,事后却不赞成,做丈夫的要负责任(15节)。

在当今时代,我们不要轻易发誓,耶稣教导我们只说”是“与“不是”,多说就是来自于魔鬼,就我个人经历来说,我就有很多教训,有时为了表示清白和决心,会发誓来表明自己的观点,但往往这个誓约会守不住,给自己带来亏损,我们教会有位姊妹跟我交谈时谈了这类问题,她当初向神发誓要读神学院来服侍神,但却读了其它大学,心中一直受圣灵责备,所以,我就告诉她:一是若是能行,尽量践约,尽力去弥补,二是向神认罪,求神宽恕,三是下次不要再发誓了。

然而,我们靠圣灵却能赐下能力去完成我们想要做的事。以前我一直为自己的弱点在用道德来规范自己,但屡试屡败,但圣灵在责备我后,赐下能力,让我从源头上悔改,即认罪,悔罪,恨罪从而弃罪,一个人喜欢犯罪情况下靠行为规范去约束自己是几乎没有作用的,恩典大于罪恶,能力大于试探,靠耶稣方能成事。

本章并举例说明如何适用上述原则。新约时代,许愿的条例可能更趋繁复,以致耶稣在《马太福音》5:33-37要教训人什么誓都不可起,“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祂要人从死的律法中走出来,恢复当日立法的真精神。

30:9 女子须从属于男子,她的责任也由男子负起。未婚女子之愿须父亲同意;已婚者须丈夫同意(6-8节)。但寡妇或离婚妇人,可以单独许愿,不受他人约束。

祷读: 民  第31章

《民数记》第31章      
31:1 米甸人参与引诱以色列人在什亭拜偶像犯罪,神命令摩西消灭米甸人,以报此仇。

31:3 本节至12节所记,为摩西所率领的最后一场战役。米甸人并未完全歼灭;到士师时代,又强盛起来(士6章)。

31:8 “比珥的儿子巴兰”即本书22章所记的先知巴兰。

31:12 这次打仗,大祭司的儿子非尼哈也拿着圣所的器皿,吹号角参与(6节)。大祭司以利亚撒且参加了战利品的接收,所以被称为“圣战”。依律法,祭司不可以接触死者、沾染不洁。

31:17 现代人读到古时以色列人杀灭罪恶的民族,连妇孺都不放过,会觉得十分残忍。须知此次战役乃报复米甸人引诱以色列人背离真神、陷于淫乱。淫乱之罪须处死刑(利20:10;申22:22)。在古代民族眼中,用战争消灭敌人,就象瘟疫一样,乃神的一种刑罚。以色列民自己犯背信的罪,曾多次遭到全部被消灭的危机,虽有摩西出而代求,暂时得脱(出32章;民11,14章),但以色列人旧的一代,包括摩西在内,均死于旷野,不得入迦南。罪的工价就是死,这个原则适用于以色列人,也适用于其他民族。参《申命记》7章;《罗马书》2:9;《彼得前书》4:17-18。

  此次战役报复的并非全部米甸人,只是与摩押人联合的那一部分。战争在摩押平原上进行,其时当在摩西逝世前不久(2节)。

31:19 虽属圣战,参加作战的人因与死人接触已沾染不洁,所以要在营外逗留七天,用除污水洁净自己(19:11-22);战利品也须加以洁净(20-24节)。

31:25 战利品中的人和畜由阵前作战的和阵后的全会众平均分享。祭司从作战者所得份中取五百分之一,利未人从会众所得份中取五十分之一。祭司所得为利未人的十分之一,符合《民数记》18:26的规定。

31:40 战俘中分给祭司的32个没有出嫁的女人,可能成为女奴,也可能在圣所中供伺候(出38:8;撒上2:22)。

31:49 战役中以色列人未损一人。圣经所记战争中胜利一方几乎无损失的还有《撒上》14章约拿单打败非利士人、《士师记》7章基甸打败米甸人等。

31:50 金子一万六千七百五十舍客勒,合190公斤,用来作赎罪之用。赎罪原文tekapper有“付赎金”之意,赎金可以赎取已判死刑的人(参35:31)。领兵作战的军官或因杀戮太多,希望藉此赎己之罪。

祷读: 民  第32章

《民数记》第32章      
32:1看见肥沃牧场的两个支派,落入了贪心的陷阱中,忘记了民族的大使命。勿庸置疑其他支派也拥有牲畜,肯定也同时看见了已经征服的约旦河东的土地。但是他们的眼睛没有停留在这个地上,而看见了神所应许的迦南全地,所以其他支派的百姓没有产生贪心。贪欲和安逸诱惑人凡事以自我为中心,最终因犯罪导致灭亡(雅1:15)。

32:2 当时以色列没有行政、司法体制等国家组织体系,在这样的以色列社会里支派或家族中有威望的年长者所起的作用是极大的。本节的“首领”就是这样的人,与“长老”非常类似的概念。

32:5 尤其向不确定的未来前进,倒不如居住在现实的安逸中,这就是人的本性。可是以色列的将来并不是不确定的,那些有信心的人,确实地看见了荣耀的异象。

32:6-15 摩西的劝说:在圣洁的群体里,少数人的不信能使整个群体失望,最终会瓦解神的计划,因此摩西断然拒绝了他们的要求。通过这些可以发现:①漠不关心是无视神旨意的罪恶(6节);②使圣洁的群体悲观失望的行为是对神的挑战(7-9节);③神的祝福与惩罚取决于百姓的顺服与否(11,12节);④重复的罪必激发神的震怒(13,14节)。  

32:8 窥探迦南的十个探子们报恶信,动摇了整个以色列百姓,也使进入迦南的时间推迟了四十年。可以想象这两个支派所带来的患难到底有多大。

32:9 灰心丧胆:对于那些要打圣战的勇士来讲,“灰心”就是意味着失败。所以神劝勉将要征战的约书亚,要刚强壮胆(书1:6)。

32:10 耶和华的怒气发作:再一次确认没有信心,就不能得神的喜悦(来11:6)。

32:12 指完全地依靠和顺服神。他们不被外界因素影响,单单仰望永活的神,因此得到了进入迦南的荣耀。真正的信仰是在看环境之前,先看神,侧耳听神的话语。

32:17 指“成为在前头忙碌的人”,也就是说两个支派行在以色列百姓前头,要在前征战的意思。当以色列过约旦河的时候(书4:12),征服耶利哥城时(书6:7,9,13),这两个支派行在其他支派前头,履行了上面的约定。忏悔并不仅仅是明白自己的错误,更要在生活中实践出来,这才是真正的悔改。

32:20 在耶和华面前:在20-22节中提到了三次,摩西通过这句话暗示自己与两个支派之间的约和约的履行。这句话也表明摩西再次承认神的主权和统治。人在神面前是赤露敞开的,接受神的统治时,人才不会犯罪和懈怠。真正拥有信仰的人时常把自己的行动和思想摆在“神面前”。

32:21 妨害神圣洁计划的人或成为绊脚石的人是神的仇敌。与地位的高低无关,他们必在这个地上受到神震怒的审判(12:1-3)。

32:23 如果他们不按自己所说的去行,他们自己的话必成为他们的束缚,他们也必受到神的报应。人在神面前所起的誓,与自己的意志无关,是必须要执行的。如果不这样,就免不了神的惩罚。

32:24-27 两个支派的悔改带给人的教训:两个支派的决志在以下两个方面应得到称赞:①他们严肃地承认一时的错误,接受了摩西的命令——神的命令;②决定将妻儿留在约旦河东,他们自己过去在前征战,这说明他们的悔改是真实的。

32:28-32 摩西将在征服迦南之前离世,所以向新世代的主角约书亚和以利亚撒,指示征服迦南以后有关领土分配的事宜。从此约书亚和以利亚撒正式登上了以色列领袖的位置,彷徨和悔恨的时代也宣告结束。

32:30 如果两个支派不参加征服迦南的战争,不仅要受到神的惩罚(23节),约旦河东的土地也不能成为他们的产业。这是因为如果他们不参加征服战争,就必招来其他支派的怨恨 ;在这样的情况下得约旦河东的土地,就必造成以色列永久的分裂。在这意义上来讲,这样的措施是为了防止以色列的分裂,而不是两个支派的特权。属神的百姓是不能以任何理由分裂的一个整体(林前1:10)。

32:33 摩西以神中保者的权柄,把约旦河东的土地分给流便、迦得子孙和玛拿西半个支派的人。原本土地分配是通过拈阄,以神的主权决定(26:55),但是摩西这次并没有用这个方法,而是以神代理者的权柄和神所赐的智慧直接分配了土地。

祷读: 民  第33章

《民数记》第33章      
33:1 本章所记为以色列人从埃及的兰塞起程到达摩押平原,沿途扎过营的四十个地方。第一部分(3-17节)不只记营地的名字,还择要记下旅程中发生的大事,有如《出埃及记》12章至《民数记》12章的摘要。中间一部分(18-36节)只记营地名;最后一部分(37-49节)又是地名与大事同记。

  摩西一生事业与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密不可分,这章旅程表有同他的生平简史,也是《出埃及记》和《民数记》二书主题的综述,说明以色列人如何克服万难,终于抵达约旦河畔;迦南在望,神必领他们进入美地。

  这四十个地名,有的已可确定其位置,有的则不详。很多地名只是扎营的地方,并非城市。

33:38 “四十年,五月初一日”:参看20:1注。米利暗死后半年亚伦也死了;亚伦死后六个月,摩西也随着去世(比较申1:3;34章)。

33:50 耶利哥在约旦河西,与以色列安营的什亭隔河遥遥相对。此处特别提到耶利哥,因属迦南重镇,也是以色列人进迦南最先攻打的一座城(书2:2)。神吩咐入住迦南地前,除毁灭其民外,必须消灭一切的偶像,根绝异教信仰(53节)。

33:54 后来约书亚按照这里的指示,将应许之地分配给了十二支派。见《约书亚记》13-19章。

33:55 以色列人后来果然未能完全消灭迦南人(士1-2章)。

33:56 本节的意思是说:以色列人若不赶出那地居民,耶和华要象毁灭迦南地的人一样毁灭他们。

祷读: 民  第34章

《民数记》第34章      
34:1-29 领土的边界和分配的人:在本章列出了以色列征服迦南以后所要得的领土的边界和负责分配土地的各支派的代表。为了征服迦南将要有很多牺牲,还要过不少难关,但是神在这里确定领地,并告诉以色列百姓迦南地必将成为以色列的。特别是提到详细的地名,提前确定领土的规模,是为了表明这个地的主人是神自己。也就是说,这个地并非通过以色列的努力就能得着的,是神以自己的主权赐下的礼物(诗16:6)。事实上神就是决定人居住地的神(徒17:26),神掌管着所有人。

34:1-12神应许要赐给亚伯拉罕的领土是从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广大地域(创15:18)。这里所提到的领土比神应许给亚伯拉罕的领土缩小了很多。到了大卫和所罗门时期,神应许给亚伯拉罕的产业才得以成就(撒下8:3;代下9:26)。这说明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是将来要成就的事情,而不是在征服迦南时。在以色列征服初期,神并没有把以色列需要之外的土地赐给他们,以此教导他们知足和顺服。本文所提到的地界是征服迦南的世代刚好能加以巩固,建立家园的地界。

34:3-5 应许之地的南界:应许之地迦南的南界是犹大支派的边防,与书15:2-4节一致。这个边界线上有“旷野”、“河流”、“坡”和“海”等天然要塞,这是以色列的神细致的保守。当然神用超自然的能力看顾他们(出13:21,22),同时也通过这些天然的屏障保护他们。

34:5 埃及小河: 是被称为“埃及河”的地方(创15:18),在提及以色列南界时经常使用(王上8:65;王下24:7;代下7:8;赛27:12)。这个地方不是指埃及的尼罗河,而是指从巴兰旷野流向地中海的沙漠河。神把这个地方定为以色列的南界,是为了让以色列百姓时刻意识到自己是从埃及地得以解放的,同时让他们明白这个自由是全能的神赐给他们的。

34:6-12 被外邦人包围着的以色列:在神所定下的边界之外(除约但河东两个半支派土地之外,32:33-42),居住着被偶像污染的强大的外邦人,围绕着贫瘠的土地。如果以色列不满足于赐给他们的土地,离开神所圈定的篱笆,就要面对死亡和拜偶像。这并不是说神的主权和统治只在迦南地有效,在其他地方毫无功效。神向所有人和全地行使自己的主权(徒17:24-26)。神之所以把这样的危险和障碍放在以色列周围,是为了教导以色列百姓顺服神话语是最蒙福的生活。

34:13-15 通过拈阄分配土地 :以色列须拈阄把3-12节境内的土地分给九个半支派,因为两个半支派已经在约旦河东得了产业。在这里用拈阄的方法,是为了让以色列百姓明白土地的主人是神,以此防止对自己所分得的土地心存不满。

34:16-29 负责土地分配者的名单:这段经文详细列出了征服迦南以后,担当分配土地之事的十个人的名单及其家族。这说明:①分配迦南地时,是按照原则分配的,而不是按对特定阶级和支派有利的方法;②这一切结果背后都有神的保守。继承摩西的约书亚和以利亚撒的工作,在属灵方面预表着把我们引进天国的耶稣基督的君王和大祭司工作(提前6:15;来2:17)。以下是为领土分配被拣选的首领们的名单。

祷读: 民  第35章

《民数记》第35章              
35:2 本节至8节记述分给利未人的48座城,分散在河西和河东十二支派的境内(7节;书21章)。他们因无产业,需要这些城邑居住,养育子女,饲养牲畜。不过,利未人的城邑可以容其他百姓居住,利未人在当中教导神的律法(利10:11)。这些城邑都很小,连四围的郊野在内,分给利未人的地加起来,只有四十平方公里,占迦南总面积不过千分之一。在靠农业为生的社会里,这样小的土地绝难维生;所以利未人仍可说是在以色列人中间没有产业的支派。35:6 摩西在利未人的城邑中拣了六座当作逃城(书20:1-9),它们是河东的比悉(属流便支派)、拉末(属迦得支派)、哥兰(属玛拿西半支派)、河西的基低斯(属拿弗他利支派)、示剑(属以法莲支派)、希伯仑(属犹大支派)。《出埃及记》21:13曾提到逃城的设立。

  逃城乃为非故意杀人犯而设,使不致为仇家所杀,等待审判。《申命记》19章详记可在逃城中避难的人的资格。在新约时代,耶稣基督以圣洁尊贵的身体作为永远的赎罪祭,对我们故意和无意所犯的一切罪都赦免,并有圣灵让我们圣洁而不再去犯罪。所以,今天的教会就是我们的避难所,主内才有平安!没有圣灵,即使我们离开逃城,又会继续犯罪,早晚陷入审判之中。

35:12 “报仇人”通常指受害人的最近男性亲属,他有责任保护自己的家族;亲人被害,他有责报仇。他也是亲属产业的买赎人。

35:31 故意杀人犯必须处死,不适用收赎价替代之例(创9:4-6)。人乃按神的形象而造,人的宝贵生命,他物不可以取代,只有用人的生命来偿还。杀人不只侵犯神圣的生命,也玷污了神所住的圣洁土地。

祷读: 民  第36章

《民数记》第36章      
36:1-13 产业的继承法:赐给以色列各支派的地,被视为是神与各支派之间所立的约和祝福的保证,所以在任何的情况下都应该保存这个地。但是在实行儿子继承法的以色列(申21:16,17)中,发现了没有儿子的家庭不能永久保存他们的土地。神更新了这种不公平的继承制度,制订了女儿也能继承产业的法律(27章)。但同时又发现了问题,那就是如果继承父亲产业的女子嫁给其他支派的人时,她所继承的地也会转移。神命令继承产业的女子与本支派的人结婚,以此彻底解决了这个问题。律法和条例的完善具有渐进性和预表(来10:1),而不是说神的智慧有局限或律法本身有矛盾。这说明了神尊重社会制度或秩序,但是在这之前更重视自己与百姓之间的关系。

36:1 基列子孙的家族:西罗非哈的女儿们是基列的曾孙女。基列子孙的族长们谈到有关她们的结婚和产业问题,是因为他们是这个问题的负责人(27:1-11)。

36:2 我主:指摩西。这说明基列子孙的族长承认摩西代表神的权威,是神与人之间的中保(彼前3:6)。他们并没有把他们的问题带到作为人的摩西面前,而是带到把权威赋予摩西的神面前解决。当人面对问题时,能最明确地,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方法是,把自己摆在神面前(诗50:15;耶33:3)。

36:3-4 “禧年”是所有的一切都从捆绑中得释放的年。继承父亲产业的女儿如果嫁给其他支派的男子时,其产业归在丈夫名下。当然,女子所在的支派能按赎产业的程序赎这个地,可是一旦到了禧年所有的一切都回到原主人手里,重新回到继承产业的女子手中。所以在禧年以后这个地将永远属于丈夫的支派。玛拿西支派的首领们出于要持守神的祝福的心愿,把这个问题带到了神面前。

36:5 摩西照耶和华的话 :暗示摩西并没有按自己的主张发表意见,而是按神的启示说话。人的方法和计划很容易出现错误,但神的旨意和方法是完全的和信实的,所以凡依靠神的人都能从惧怕和忧虑中得到释放。

36:6-9 可以随意……只是要嫁同宗支派的人:这句话暗示西罗非哈的女儿们的婚姻只能在神所许可的一定范围内解决。神就是这样既给人特权同时也赋予人义务。在神里享受的自由是最安全,也是最蒙福的(约8:32)。

36:10-12 继承产业的女子们的婚姻 :西罗非哈的女儿们放弃自己的感情,顺服了神的旨意。事实上婚姻是神所制订的,是为神的荣耀保存神创造秩序的一个方法(创2:18-25)。所以单纯只为人的快乐和幸福而结合是违背神旨意的婚姻。

36:13 强调本书是神所默示的。这节经文作为本书的结论部分,强调了本书的所有记录是神的话语,而不是摩西个人的信仰手记。本书的主人公并不是摩西,而是使用摩西拯救以色列并带领他们进入迦南的神。
请各位预习申命记,愿神祝福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