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保罗查经《诗篇》…

 护免受危难。根据诗前题注,为大卫逃避其子押沙龙(看撒下15-19章)时所作。押沙龙是大卫第三子,为基述王达买的女儿玛迦所生(撒下3:3)。《诗篇》中以大卫生平经历为题注的共有13篇,说明作诗的背景。

诗人在敌人环伺下向神呼求,陈明所受的危难(1-2节),他坚信神能保守他,无论是睡是醒,都有祂的看顾(3-6节)。他呼求(7节),确知胜利必属耶和华(8节)。

3:2 “细拉”为希伯来文的音译,《诗篇》中共出现71次,都见于诗中,不在题注内。一般相信为奏乐指示符号,表示的意思可以是:1,休止,让听众有时间回想,或给诗班转换乐器;2,加强音调或感情;3,配乐中的过门,诗班等过门奏毕,继续唱下面的歌词。

3:3 臣民觐见王伏地不敢抬头。王若赐恩可准抬头说话。“叫我抬起头来”,有在神眼前蒙恩之意。

3:4 “圣山”为神在地上的居所,此处指锡安山,代表神管治的全地。

3:5 在敌人环伺下,应该难入睡,但信靠神的保守的人,内心毫无恐惧,可以安然入睡;黑夜和黑暗的力量一点也不能惊吓他。

3:6 “百姓”可指列国的民或军队。“成万”指人数之多。

3:7 打腮骨是羞辱的意思。敌人无还手之力,双颊任打。敲碎牙齿是把敌人当野兽,粉碎其齿不能再咬人。

战斗在即,诗人求告神起来与他同在、拯救他。

3:8 人只能作好准备,战争的胜利(“救恩”)须靠神。

张保罗查经《诗篇》…

本篇也属个人求告诗,背景为圣殿中某种与《申命记》17:8-13或19:16-21所说的讼案有关的祭祀仪式(看5节)。有人比较65与67等篇,认为本篇为求雨之诗,人们因干旱转向外邦神求救。诗人却坚信神必拯救。有人主张本篇与前面第3篇原为一篇,属同一作者。二者内容虽有若干相似(例如都讲到平安睡觉),这相似主要来自写诗的格式相同,内容方面殊乏连贯性,很难是大卫逃避押沙龙经验的描写。很可能是诗人受诬陷,罪得洗脱,但敌人仍旧要害他,遂抒发为诗歌。

“大卫的诗”,“交与伶长”及“用丝弦的乐器”。

4:1 困苦逼人局处一隅,“使我宽广”有同说“解困纾危”。

4:2 “上流人”为社会中有影响力的人。“尊荣”指个人的尊严或对神的信靠。“虚妄”通常指偶像的敬拜,此处可指诬告(参31:18)。

4:3 “虔诚人”是与神和人的关系上都守约不逾的人。耶和华对待虔诚人的态度不同,特别照顾他们,听他们的祷告,答允所求。

4:4 保罗用另一方式说过同样的话:“生气却不要犯罪”(弗4:26)。“肃静”有闭住嘴不要说谎或不要再诬告人的意思。夜深人静应扪心自问,别再说谎犯罪。

4:5 解经家多数认为本节是向“上流人”发出的呼吁,劝他们度正当的生活,以公正的心向神献上当献的祭,谦卑地听神的话,信靠祂。

4:6 把本篇解为第3篇之续的学者,认为本节上半是大卫的从众失望灰心时说的话或押沙龙的跟随者的怨言。下半节则是大卫为自己和属他的人的祷告。但更可能的解释是,全节都是诗人在不知何以自处中,求神赐福的祈祷。“仰起脸来,光照我们”即恩待之意(看民6:25-26)。

4:7-8 喜乐与平安都从神而来,诗人用丰收时的欢乐描写内心的喜乐和信心,没有恐惧,没有失眠之夜;神是他的保障,躺下便甜睡。

张保罗查经《诗篇》…

2篇 象1篇,没有题注,作者与写作时期不详,因为指出国家和民族也象个人一样只有两条路供选择,所以有人认为本篇与第1篇都属全本《诗篇》的引言。

本篇其实可以纳入“君王诗”,为供新王登基或在登基周年庆典中崇拜仪式之用。从写作形式看,很可能是新王在臣民前的登位宣告,写于犹太人被掳前。传统认为乃大卫所作。有些圣经学者认为本篇所描写的是先知所预言的基督,新约屡次引用本诗在耶稣基督身上,祂是那“受膏者”,是伟大的“大卫的子孙”(参徒4:26;13:33;来1:5;5:5;启2:27;19:16)。祂的权柄及于列国,管理全球(8节),而非以色列一国之君。祂是那超越时空的弥赛亚。本篇与8、16、22、45、69、72、89、110及132诸篇同为描写弥赛亚之作,常以诗人(通常为大卫)个人经历来预表基督在世的遭遇,故又称之为“弥赛亚诗”。

2:1 在东方,国君驾崩、新王继位之际,属国多乘机独立。本诗乃供新王登位或庆周年仪式中颂赞之用。此处所讲的外邦图叛自非指某一定的历史事件,而是泛指以色列国的生存经常受到外邦的威胁。诗人以一句对偶的问话开始,惊奇于这些国家何以竟敢谋算明知不能实现的事。

2:2 “君王”与“臣宰”都指敌挡神的人。“臣宰”亦作“统治者”,与“君王”为同义字。“受膏”乃分别为圣的仪式,诸如祭坛(出29:36)、约柜、会幕(出30:26)的奉献,祭司(民3:3)、先知(王上19:16)及君王的受封(撒上10:1),都用膏抹。这里的“受膏者”为神所膏立的大卫的君王,神圣不可侵犯(参撒上24:6,10)。敌挡受膏者等于背叛那膏立他的耶和华神。

“受膏者”在希伯来文作“弥赛亚”,也就是希腊文的“基督”。诗人的话最后应验在耶稣基督身上。

2:3 “捆绑”与“绳索”都和驱策牛、马系在颈和肩上的轭有关,而“轭”则是臣服的象征。“他们”指神和祂所膏立的王。

2:4 “那坐在天上的”和“主”都指高天上的神,祂超越地上的诸王。诗人用拟人法描写神嗤笑这班人。意思是说,他们敌挡的图谋十分可笑。

2:5 神要人知道,祂是掌管宇宙的主,祂干预人类历史的发展。“怒”是神公义的表达(参7:11)。

2:6 “锡安”在大卫时代指“大卫城”(撒下5:7),后来也指圣殿所在的山(132:13;弥4:2),及整个耶路撒冷(参赛10:32;耶3:14)。此处指耶路撒冷(参48:1)。“圣山”为圣殿所在之山(看代下33:15)。“说”是神说的话,带着权柄,句句都要实现。

2:7 7至9节是膏立君王的万王之王耶和华的宣告,是大卫之约的重申。

主权国的君主与属国的王之间的关系,后者除了称臣称仆之外,也称“臣儿”,主权国的君主有若“父王”。神膏立了祂的君,这君王在受封之日便成为祂的子,享有儿子的权责。

这节诗在新约颇多引用,指耶稣基督的复活(徒13:33),超越天使的权柄(来1:5-6),以及大祭司的职位(来5:5)等。

2:8 耶和华神是全地的主,祂的儿子也就得到列国和全地为产业(参创48:4;申20:16;可12:7),全世界归在这位君王的统治下。

2:9 “铁杖”为受膏者权力的象征。“打破”是说击败一切敌人,建立公义的政权(参赛11:4)。“摔碎”瓦器轻而易举,破碎的残片毫无用处;敌挡神的人的下场也是如此。这事将应验在基督和祂施行的审判上.

2:10 10-12节为神向列国发出的警告,应该投靠耶和华才能免遭灭亡,而敬畏神乃一切智慧的开端。

“审判官”指“掌权决策的人”。

2:12 以嘴亲脚表示敬意和臣服。(参72:9;赛49:23;路7:38)。当年中东叙利亚和巴勒斯坦的王携礼物朝拜亚述王西拿基立(主前705-681年),吻脚示敬。“子”指“受膏者”。“他”指耶和华。全节说明:敌对的人必须改变所行的道,才能逃避神公义的刑罚,敬畏侍奉神和祂的受膏者,才能脱祸蒙神福佑(参申6:15)。

张保罗查经《诗篇》…

张保罗查经《诗篇》第一篇

本篇为全本《诗篇》的前奏曲或引言,有人称之为“总纲”,从内容和语汇的使用看,当属“智慧文献”,也就是当日的智者或圣哲教导年轻一代在实际生活与思想上当行之道所说的话。《约伯记》、《箴言》和《传道书》都属此类著作,与祭司、先知的注重信仰生活的教训,同为社会的重要规范。

作者与写作时期均不详,也没有题注;全诗指出走正路的人凡事顺利,走邪路的人有灭亡等着他。人若有神赐智慧必会选择正途,也就是喜欢律法所教导、可享福分的事(例如申命记27-28章所记)。人若这样努力行义,不与恶人罪人为伍,就能得到神的拯救和福祉。

1:1 “恶人”原指犯了罪的人,此处通常指与神为敌的人,因此恶人也敌视神的子民。“不从恶人的计谋”就是不听与神为敌之人的甜言蜜语,要听从神的教导。“从”有“走”的意思。

“罪人”原指射矢不中的人,也就是偏离正道、习以为常的人。“不站罪人的道路”是说不循罪人的方式生活。

“座位”不单指坐的地方,也指会聚之所。“亵慢人”心高气傲,自以为是,既不遵循神的教训,也不听人的劝善,对走正途行义路的人一味冷讽热嘲。这种好讥诮人的必为神所讥诮(箴3:34)。不坐其座位就是在思想和行动上都羞与这一类的人为伍。

虽然本节用了不“从”(走)、不“站”、不“坐”三种动作,又用了“恶人”、“罪人”和“亵慢人”来讲三种人,事实上是诗人运用“同义对仗”来阐明正直的人决不度不敬虔之徒的那种生活。

1:2 耶和华的律法是神旨意的显明,是人正常生活的规范,能将遵行的人从罪恶中释放出来。这律法因此是神的恩典和怜悯,而非难以忍受的辖制。敬畏神的人会喜爱它、渴慕它,愿意不断记住、述说,欣然实行,成为一股完全、正直、远离恶事的力量。

1:3 一棵树有它与生俱来的正常发展的规范和潜力,要是栽在水源充足的地方,不受恶劣气候变化的影响,按时结果子,即令天旱,叶子也不会枯萎。同样,敬畏神的人的生命也必生气蓬勃,丰沛富实,平安顺利。

1:4 不敬畏神的恶人,不单只己身如糠秕一样无用,生活也象糠秕一样空虚短暂。只有恢复与神的关系,生活才有尊严,生命才有价值。看过打禾场的人,会明白这个比喻:混有糠秕的谷粒,迎风扬起,谷粒重,落在场中;糠秕轻,被风吹走。

1:5 “审判”指神现在的刑罚和末世的审判。神不让恶人留在神的圣所里与神的子民一道,以确保神给人的力量和权柄,都可用来为人类造福,而非为一己私利。

“站立不住”是说恶人熬受不住神的刑罚,只能在祂的忿怒中走向灭亡。

1:6 “知道”不只是头脑里的明白,也包括个人间的关系。神关心义人,照顾他的全生命。但恶人既不遵行神的律法,等于不要神看顾,自绝于神。

两条路摆在人前,由人自己选择。

张保罗查经《诗篇》…

张保罗查经《诗篇》导论(一)

一个民族常爱用自己的语言,把经过时间洗炼的思想和感情,写成美丽的诗歌,成为文化中最具人性光辉的一部分。希伯来民族早在铜器时代已开始使用诗歌,至大卫因王室的倡导而大盛。诗歌不只用来叙史、述怀,更用来赞美创造万物和人类的天父,还有求告、感谢与悔罪,特色独具,久已成为全人类的瑰宝。

《诗篇》收纳了精选的诗歌150篇,仿效“摩西五经”分为五卷,远在基督降生前已是犹太民族一本伟大的赞美诗集;在圣殿里歌颂,也在朝圣的旅途中对唱。诗歌的唱和且成为初期教会的特色。基督徒一直是欢乐的一群,喜爱唱诗,享受在灵里与天父甜美交通。《诗篇》又名“大卫的诗篇”。大卫虽不是所有诗歌的作者(有许多标有“大卫的诗”的作品是为大卫而作或大卫家的王所写),但这位在草原上长大的牧童性喜音乐,作王之后为民族建立起了热爱诗歌的传统。以色列人千百年经历的苦难和亲身体验到的天父的拯救,有流不尽的眼泪,也有说不完的感恩,都一一在诗人笔下化成千古传诵的诗章。因此,《诗篇》与一般诗歌不同,诗人所写下的是多姿多彩的信心生活的见证,是以色列这个民族心灵的历程。他们对宇宙、人生的观照,融注入了有诗歌颂唱的敬拜仪式中,成为民族史和民族性的一部分。表面看来只属一人一族的灵性经验,但一旦历经时间的陶铸,和不同历史阶段的锤炼,去芜存菁,已纯化为具有普遍适用性的人类心灵结晶。今天千万人诵读《诗篇》是在抒发自己胸臆中的情感、希望和信仰经验。从来没有人不从读第23篇“牧人之诗”得益,它跨越时空向全人类说话。《诗篇》给了我们祈祷、感谢和赞美的出口,成了我们生活的安慰和力量。而诗人的锐敏触觉,更为天父所用,能看见一个美好的明天。他们所预告的那个永远公义的国与和平公正的王,只有基督时代来临才完全实现。新约的作者满怀欢喜引述了这些被称为“弥赛亚诗篇”里的话,用在耶稣基督身上。

一、本书书名

《诗篇》收有诗歌150篇,大部分是祷告和赞美的诗。中文圣经译者很可能根据本书写作形式来定名,称之为《诗篇》。在诗前的“题注”中记有“用丝弦的乐器”字样,译者遂用来称全本诗歌集。取名的原则也是侧重其形式。

二、本书在旧约正典中的位置

希伯来文旧约由律法书、先知书和著作三大部分构成。一般相信这不只代表旧约发展的三个阶段,也表示了纳入正典中的次序;但并不反映成书时期的早迟。“著作”中有些材料写成时间会比律法书还早。《诗篇》收在诗歌和智慧书内,排在“历史书”与“先知书”中间。《诗篇》在希伯来文本中属“著作”,而且在大多数的抄本中都放在著作卷之首。

三、编辑成书的过程

《诗篇》既非一次编成的诗集,也非出自一位作者之手;从各种证据看,乃合若干诗集与个别诗人作品而成,其中过程历数世纪,一般认为成书当在主前三至四世纪,经当时圣殿乐师(所罗巴伯所重建的圣殿)之手编辑而成;以后在圣殿各种宗教仪式和各地会堂中使用。还有一事值得注意。1至89篇多在诗前记有“作者”之名,例如“大卫”、“亚萨”或“可拉的后裔”等,但第90篇以后则多未记名字,也无用调或乐器的指示。据此,今天的《诗篇》极可能由更早的诗歌集和个人的作品编辑而成,为以色列民族诗歌的精选。

《诗篇》分为五卷,也可以有“大卫五卷诗”,虽然许多诗均非大卫所作。

本书第1篇提到“耶和华的律法”,说明了全部《诗篇》的主旨,有若一篇引言。五卷书每卷之末都有一句荣耀颂(“耶和华是应当称颂的,直到永远”)作结(41:13;72:18;89:52;106:48),把各卷书清楚区分。卷五的第150篇末节虽无“荣耀颂”,但全章可看作《诗篇》的总荣耀颂,与第1篇引言呼应,构成一部完整的美丽诗歌集。

四、本书作者及写作时期

本书不只一位作者,而且历数世纪始编辑成书。根据本书诗前的一些题注,计有73篇注为“大卫的诗”,12篇为“亚萨的诗”,11篇为“可拉后裔的诗”,此外摩西、所罗门、以探、希幔各一。当年在诗前加上题注,可能不在指出作者,而在说明这首诗与这个人之间的关系,或点出主题,或指出此诗原属的诗集。例如标注有“可拉后裔的诗歌”的各篇,大概是这个乐师家族在圣殿中颂唱的诗歌的一部分,和那些记有“交与伶长”(4,5,6,8篇等)的许多诗歌一样,由这个乐师家族指挥和演唱。《诗篇》中记有“大卫的诗”的篇数几占一半,通常都认为属大卫的作品。这是因为大卫性喜音乐,又为圣殿诗歌班的建立人,新约作者也引用过一些诗篇,说明是大卫的诗。传统说他作诗逾3600篇,歌还不在内。有的人就把《诗篇》叫做“大卫的诗篇”,说他就是这本诗集的作者。

大卫当然作了不少诗歌,只是很难确定哪些为他所写。《诗篇》中有13篇的篇首记有大卫因某些经历而写某诗的话(例如3,7,18,34,51,52,54篇等),提供作诗的背景和因由,这些诗无疑为大卫所作。

尽管诗前的题注含义难定,但若没有,要诠释这些诗歌会更困难。有了题注,让我们至少可以知道“亚萨的诗”和“可拉后裔的诗”大概是在圣殿中歌唱的人的诗作;而“大卫的诗”可以说是大卫的诗歌集中的诗,包括他自己所作和别人为大卫或他的王朝而写,以及大卫王宫收藏的诗。

有关《诗篇》的作者,能说的只有这么一些。以色列人的诗歌创作受到大卫的鼓励,历许多个世代而不衰。《诗篇》所收诗歌,除了大卫自己的作品外,有许多(特别是以神和王的关系为主题的“受膏王之诗”(例如2,18,20,45,132篇等),都应属以色列王朝时代的作品。由于内容只有一般性陈述,未涉具体人物或史事,殊难确定其年代。但称颂神为王的诗歌,有回应较早诗歌或回应《以赛亚书》后半的话,可以推知其写作年代当在被掳巴比伦期间或以后,例如137篇讲圣殿的被毁和以民的被掳,显然为此时期的作品。《诗篇》126篇显然为欢庆被掳返国而写。犹太人返国后,诗歌写作相当蓬勃。圣殿重建完成,诗班恢复侍奉,讴歌者的地位提升,都与此有关。不少圣徒且采用诗歌形式广传教义。

我们可以说,《诗篇》之有今天的形式,大概完成于波斯王朝结束之前(相当于我国东周孟子出生前后),任何把编成或写作年代推迟之说,均难证实。

五、《诗篇》的种类

《诗篇》分类,有的照主题,有的依内容,意见殊不一致。大致来说可分为以下几类:

1,颂赞之诗,包括赞美诗,个人的赞美,团体或全民的赞美,这些诗在本质上都是敬拜的人对神的大能或拯救的颂赞。

2,求告的诗,包括“个人的求告”、“全体的求告”和“信靠之诗”,是人在需要时和苦难中向神的呼求。求告的人可能去到圣殿,在那里祷告、哀哭,由殿中的执事替求告的人在一定的仪式中念这些诗。不过为团体求告的诗,数量上还不如个人求告诗,大半为国家遭逢战败、瘟疫、干旱等影响全民的大事,需要举行禁食祈祷而作,也可能在某些全国性的典礼中颂唱。

3,君王诗,在文学体裁上涉及的范围颇广,无本身特色,但突出“君王诗”的是其主题:神与受膏王间的关系。

大部分的“君王诗”写于被掳前。有些“君王诗”中所描写的王和王国,除了基督耶稣,世上尚无人能达到那种完美,应属“弥赛亚诗”,预示基督的降生及在世上的遭遇和祂要建立的国度,故常为新约作者所引用。

4,其他:此外还有一些诗在诗体上无独特结构,但内容、目标等等具共同性;把这些综合之后可以分类为(1)“进殿诗”(15,24篇),为来圣殿朝拜的人所唱。(2)“智慧诗”,教导下一代在生活与思想上当行之道。(3)“先知诗”:讲神谕、道德、教训;以及“朝圣诗”(120-134篇)、“混合诗”(例如119篇)等。六、希伯来人的诗
诗歌在旧约中占的比例不小。在旧约中,祷告、训诲、赞美虽多用散文表达,但《诗篇》从头到尾以诗体写成,想象丰富,描写生动,比喻与形象尤其出色。诗作感情深厚,紧扣读者心弦,数千年来一直激荡人心,引发共鸣。希伯来人诗歌的特色是对偶和韵律。对偶有字面工整的对仗和形式上的对应,韵律侧重思想上的旋律(意韵),不重音韵。对偶实际上就是重复运用相似的意义形成思想上的意韵来传达情意。对偶可分三大类:“全对仗”、“部分对仗”、“形式对仗”。
全对仗是诗中上一行的词或思想和下一行的词或思想工整相对。这种技巧在中文译文中无法看出,要写这一类的诗必须先有一个全盘计划,才能动手。且受限制太多,思想不易发挥。
七、本书的信息
《诗篇》是圣经中教导我们怎样赞美和祷告神的一部无比的好书卷。作者将民族历史、个人信仰生活和灵性经验净化,结晶而成具有普遍适用性的精练诗歌,用颂赞、求告,也用智慧的训诲和纪念,来宣扬神的伟大,讲述祂在宇宙和人中间的作为,用发自人类心灵深处的语言向神说话。读《诗篇》因此可以表达出自己的语言能力无法传达的思想与感情。个人胸臆间的情怀与希望,藉着诗篇的吟唱得到抒发,困乏的心灵获得力量。
1,神为宇宙、人生中心—赞美
《诗篇》是赞美的篇章,歌颂造物主的奇妙创造大工,祂造全宇宙(97篇),造人类居住的星球(104篇),赐人在祂造物中的出众地位(8篇)。诗人为天父看顾我们而欢呼。无论人如何卑微,祂一样爱护(103篇)。神不只是历史上大事的神,也不单是掌握人类前途的神,祂也是今天、现在,管理世界的主.人类生活的中心、人的希望、信仰、工作和心灵敬拜的中心是神,人类历史和整个宇宙造物的中心也是神,祂是那至高、超乎全地、远超万神的王。祂统驭万有,万有也是为祂而存在,彰显祂的荣耀。天地间一切都在祂的管理下运行。
这位天父至善、智慧且公义,信实而又无比仁爱、怜悯,祂的知识、思想和工作的伟大奇妙,远非人能想象。祂值得我们敬畏、信赖。
2,神为人伸张正义—祈求
《诗篇》的作者为世间的不平呼求。
4,神是磐石、活水—感谢
产生这本伟大诗歌集的土地是沙漠环绕的干旱之地,饥与渴的阴影常笼罩生活。在诗中,这种感受表达于对神的希望上。感恩的信息也是《诗篇》的一个重要部分。
4,“受膏者”—人类的希望
“受膏者”就是那在位的王,为神所拣选,在国中替神施行公义。王在《诗篇》中极受尊敬,但诗中也描写王的失败与软弱,达不到神的标准。这正是《诗篇》中“弥赛亚诗”的主题。《诗篇》不只是在圣殿中用的赞美和祷告之书,也是今天全教会和信徒的赞美和祷 告的诗歌集,帮助现代人在生活中,和那要来的荣耀的日子里,向宇宙的主,献上心灵馨香的祭。我在软弱的时候常常大声诵读诗篇以抒发个人感情。《诗篇》也是学习祷告的活教材,特别适合祷读。

张保罗查经《约伯记…

张保罗查经《约伯记》归纳

大家通过一个多月的《约伯记》查经,可能感到很难懂,这实际是过程,我现在归纳后就会画龙点睛,点出本文的精意。

一.教会中常见的几个问题:

1.“神既是慈爱的,为什么在世上还有那么多的苦难?”一个人们经常问的问题。

2.教会好像有一个不成文的惯例:病患首先要解决的是罪,所以第一件事就是要求病患者认罪、悔改,若不见好,可能是因为罪未倒空。

3.成功神学认为基督徒必须只有祝福,特别是平约瑟的恩典福音片面理解福音真理。

二 何为苦难:“苦难”希腊文的用词主要有两个。

1.“ (苦楚)”,指情绪上的愁苦、苦恼,、一个受苦的经历,惨祸,灾祸,指基督徒所必须受的苦难和所经历的忧伤,冲击,牺牲。2.“(患难)”,这个词较为重要,它是特指环境中的艰困苦难,压制,受苦,迫害,磨难。

约伯的苦难:1.财富与地位的丧失2.十个儿女的死去3.全身毒疮的痛苦4.亲朋好友的误解5.神的离弃

三 苦难的来源:1.大多数的苦难是人的罪造成的!从创世记中,我们得知,苦难与人的罪有直接的关系。咎由自取承担了罪的代价。2.神从不制造苦难,但在苦难中显出神的作为!“不是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显出 神的作为来。”3.磨练和试验人的信心:对约伯来说,他怀疑神是否知道他的痛苦。后来神从旋风中以创造的权能向约伯提供痛苦的答案并宣告说:“我从前风闻有你,现在亲眼看见你。”(伯42:5)

4.苦难的背后有更大的祝福!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神的祸福观与人不一样。

四 苦难观:

1约伯对苦难的态度:“我赤身出于母胎,也必赤身归回,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1:20),“以前只是风闻有你,今天我才亲眼看到你。”

2.约伯三个朋友的苦难观:他们标准是因果律支持者,约伯有这样的遭遇,必是有一些不为人知的大恶,他如今的苦境是报应他的作为。推论受苦的必是恶人。约伯受苦,所以约伯是恶人。力陈恶人夸胜是暂时的,不敬虔人的喜乐不过转眼之间(伯廿:5)。

3.以利户的苦难观:首先受苦是神纠正人的错误,认为正直的人也会无心犯罪,苦难不仅罚其罪,也是收敛其骄傲。

4.神的苦难观:要约伯观察宇宙间奇妙难解的现象,苦难是其中一种,在苦难中有天父与他同在,给人以勇气来战胜苦难。

五 如何面对苦难:1.信靠顺服:在旧约中的信心之父亚伯拉罕和约瑟都是榜样。2.心存盼望,相信上帝有绝对的主权。3.放下自我,仰望十架,经历神。4.在苦难让我们低下高傲的头,来反省自己的罪,让肉身受苦与罪隔绝。

六.胜过苦难后约伯的祝福:约伯为他的朋友祈祷后,神就使他脱离苦海,赐给他比先前有的多数倍的东西。十个儿女更加漂亮俊美。约伯的兄弟姐妹和朋友们都来看望他,谈到耶和华降给他的灾难,都安慰他,每个人送他一块银子和一只金环。约伯又活了140年,得见四世同堂的幸福日子。

但愿能帮助大家理出头绪。愿神祝福你们各位!

张保罗查经《约伯记…

张保罗查经《约伯记》导论(一)

:约伯记

约伯记

感谢主!我们又开始查考《约伯记》,这是非常具有神学意义的经文,特别阐明了苦难与罪的关系,以及如何面对苦难等深刻意义的启示。请大家在行走窄门小路时,一定要多读经,祷告和聚会。

这是一本为世界上受苦的人而写的美丽诗歌,以书中的主角约伯为书名,写一个古代近东贤而且富的人,几乎一夜之间尽失所有,自快乐的顶峰跌入痛苦的极渊。但这种常人难忍的苦难丝毫未减他对神的信靠。

约伯承认世间有果必有因,一样切望天父赏善罚恶,但他完全且清白,也从未怀疑神的正直,何以反受到苦难的刑罚?

天父最后的回答,没有解释也没有自辩,只要约伯观察宇宙间千万奇妙难解现象,苦难只是其中一种。正直敬畏神的人最应知道的,是在苦难中有天父与他同在;人最需要祂的时刻,祂和人在一起,给人无比勇气来面对,来胜利克服苦难。

约伯顿然憬悟:他过去只风闻的天父,现在成为生活中的真实。人虽不解何以受苦,苦难本身就是福分。这苦难能使保罗说出:天父的能力“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祂的恩典够我用的”(林后12:9)。

在正直谦卑让“基督的能力来覆庇”的人的心里,决没有撒但作工的空间。约伯经历了一场灵性大战斗,他与神的关系圆满无缺。赏赐正直人的天父最后给了约伯加倍的福分,苦难化成了荣耀的冠冕。

一、本书书名

本书象《约书亚记》有“被恨的人”或“受迫害者”的意思。

二、本书作者及写作时期

三、本书作者受圣灵感动写书,但这位作者究竟是谁,迄无定论。可肯定的是:此人必为以色列人,相信独一真神耶和华,以巴勒斯坦为家,但游踪甚广,去过埃及。他熟悉希伯来和近东其他民族的文学与传统。作者经常用“耶和华”的名字来称呼神,这是以色列人对神的独有称呼。

四、写作时期也象作者一样难加确定。不过故事发生的时期是一件事,将这个故事写成书是另一回事,二者不必在同一时间。约伯当属主前二千年间的人。

三、本事

全书最初两章用散文写作,记约伯其人正直敬畏神,家道富裕,财产难数。然后记述天上景象,专喜寻瑕诋隙的撒但在众天使中出现,神问牠能否找到约伯的瑕疵。撒但说约伯为人之所以正直敬神,其动机至为自私,无非图讨神喜悦。但神深信约伯,答应撒但尽毁其所有。约伯的儿女和财产,转眼之间全失,悲痛逾恒,但丝毫未减对神的信靠。

天上的景象再现,神责备撒但,因事实证明牠对约伯的攻击全属毁谤。撒但作出更恶毒的指摘,说约伯自私到了一种程度,只要不伤及自己,毫不在乎他人的死活。神答应撒但进一步试炼约伯,使他全身生出痛苦难忍的毒疮,但一样不能叫约伯犯罪。这时有他的三个朋友远道来访,陪伴安慰他,大家相对无言七日七夜。

约伯三友以利法、比勒达和琐法轮流依此顺序说话,很可能以年龄为序。三位友人的论点综合起来,不外都是传统的道理,指出人生的福乐系于一己的德行,祸福无不自己求来。约伯的苦难乃因果报应。约伯的立场是:他所受到的极大难比的痛苦并不是因为他犯了极大难恕的罪;他象三友一样,相信苦痛为神的刑罚,也相信神赏善罚恶,而且希望世间真能做到公平。神第一次的回答,内容光华四射,迸发超越智慧,但没有对约伯和他三友的询问提出解答,既未解释约伯何以受苦,也没为世人的责难自辩。祂叫约伯注意充满宇宙间无数奇妙难解的现象。第二次的回答以大半篇幅继39章讲禽兽奇妙生态之后,描述河马与鳄鱼。重点在指出人应认识神的安排和设计何等奥妙难测。懂得这便是受苦问题的解答。约伯谦卑接受了神的说明,默然无语。

最后是用散文体裁写的结局(42:7-17)。神责备约伯三友,并要约伯为他们祷告,但未提以利户。神接纳了他的祈祷,约伯也从苦境转回。神加倍赐他财富,重建幸福家庭。他最后得到了为人正直的奖赏。

四、本书信息

圣经告诉我们:一个民族的福与祸乃神对其行为的赏与罚。这个原则到《约伯记》作者的时代,已从一国一族应用到个人的身上,成为约伯三友对人生苦乐的基本观念;可是这并不代表旧约对苦难的全部看法。人生变化万千,似乎不是一条原则能完全概括!

本书无意为苦难的问题提供解释。以利户的独白虽为苦难说出了若干因由:正直的人所以受苦,是为他无意中犯的罪付出的代价,并且防止他犯更大的罪,阻止他的骄傲(32-37章)。以利户的答案仍在有罪才有苦难的讨论中兜圈子,并不能解释义人约伯何以受苦。本书虽在开头已点出了约伯受苦乃撒但所害。

约伯的朋友认为是因为他犯了罪。约伯明知自己无辜,但不能不相信受苦确与神的离弃有关,只是不明白神何以这样对待他。他不断恳求恢复与神的亲密来往。神在旋风中向约伯说话,没有解答他何以受苦,也没有和他争辩;只提醒约伯宇宙中有的是他不能了解的奥秘,苦难正是这万千奥秘里的一种。祂要约伯清楚知道的一个最重要的信息是:在苦难中有神与他同在。人最需要神的时刻,神必与他在一起,给人力量,能以无比勇气去面对。患难来时抗得住,而且能够胜利克服,甚至可以把苦难化成荣耀的皇冠。

本书诗歌部分的结语才是作者要我们攀登的极峰:“我从前风闻有你,现在亲眼看见你。约伯若等到神加倍祝福他之后才找到神,本书的价值会大大减色。《约伯记》所以具永恒价值,是因为约伯在他受苦的顶峰找到神,并在苦难里头得到安慰和喜乐。保罗象约伯一样深受肉体的痛苦,曾为那一根刺哀求主为他移去。对古往今来一切受苦的人,本书的教训是:与其浪费时间追求知识上的满足,探索只有神才知道的受苦的奥秘,何如致力亲近天父,得到心灵里的甘甜与富足。

五、撒但—人的对头

本书所记的撒但,为与天使同列但专揭人弱点短处的灵。因此在人与神的和谐关系中,撒但随时准备介入。牠无时不想打乱宇宙的秩序,和人神间的和睦关系。

六、本书体裁

前面说过,本书绝大部分用诗歌的体裁写出,希伯来诗重对偶和思想韵律,但不重音律,藉重复的话来表达同一个意思。这种偶句有二行体、三行体、六行体,甚至多至八行体,诗因而有了变化。不过本书文字的出色,读原文才能欣赏。当年翻译为中文时,译者在对仗与声韵方面所下功夫极深,读来仍可见到原文的光泽。历代文学家对本书在文学上的价值也多赞扬。

七、生命的难题和神的救赎

本书提出了不少涉及人生的根本问题:1,人为什么要来到世上?2,人为什么要敬畏神?3,人在神面前能成为义吗?4,人能测透神的奥秘吗?5,人能使神得益吗?6,人若正直能叫神喜悦吗?7,人若死了能再活吗?最后一个问题可说是人内心最深切的盼望,不过人可以复活的盼望直到有了基督的复活才得到肯定,也因着祂的复活,人的复活才成为事实(林前15:20)。神圣洁且公义,不能容忍罪,要求人完全的归属(创22:12),只有基督耶稣才承担得住神的忿怒,也只有祂能藉着自己的死而救赎世人脱罪,成为全人类的救主。

:约伯记第1章

约伯记第1章

1:1 乌斯地的所在不详。传统认为在约旦河东岸,其地甚肥沃(14节)。因为约伯的朋友大半来自以东(2:11;提幔在以东),

其实,约伯的住地和名字的意思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他的品格和德性。他“完全、正直、敬畏神、远离恶事”。“完全”不是说他“没有罪”,而是指他在道德上完美无瑕。1:2-3 约伯为人正直蒙福,子女众多(参诗127:3)。“七”是完整的数目,有七个儿子代表福气无穷(参得4:15;撒上2:5)。他还有三个女儿,子女一共十个。“十”在东方也是完全的数目。他家畜的数目也是“七”和“三”或“十”的倍数。公牛一对对用来耕田,故说“五百对”;母驴因可取乳又能生幼驴,所以为重要财产。

1:4 大概七个儿子轮流在家设宴,七天一巡回,天天有筵宴。有的人说这里的“日子”指各人的生日,一年只有七次筵宴。这,普通人家也办得到,不足说明约伯一家蒙大福的光景。他的三个女儿来参加,说明全家和睦共处,其乐融融。

1:5 七天一巡回的盛宴过去,约伯大概担心众子在欢乐中会无心犯罪,为防万一,他为每人献上燔祭赎罪。“自洁”当指沐浴、更衣,做到礼仪上的圣洁才来参加献祭之礼。献祭不用祭司,而是由约伯以一家之主的身份主持。摩西律法未颁以前,挪亚、亚伯拉罕都曾为家人献祭。这也是约伯属亚伯拉罕时代人物的一个证据。

1:6 “神的众子”指的是天使,他们是神的造物,供神差遣(参结10:20)。从本节所描写的撒但可见到“堕落的天使”的影子,牠是人类的对头,也与神为敌。牠的名字的意思是“反叛者”,是敌对神的恶灵的头。

1:7 神全知,不是不知道撒但从哪里来,问的目的只是要撒但有说话的机会,让侍立在祂面前的众天使知道撒但的行径。撒但在地上“走来走去”不是无目的地游荡,而是带有恶毒的目的忙碌非凡的活动,专找人的弱点、失败,来破坏人与神间的和谐关系。从圣经所记可以知道一些撒但的性质和活动:1,神知道撒但的心思意念(8节);2,牠是地上恶事的主使人;3,牠做的全是破坏工作;4,没有神的许可,撒但不能作什么(12节);5,神给撒但的许可是有限制的,在神所定的范围中活动(12节;林前10:13);6,撒但的权势很大(13-19节;参结28:12)。

1:8 神深知撒但天天找把柄控告人,所以问撒但有没有留意约伯,神对约伯的评价很高,甚至说世上无人能及。撒但因此也用最厉害的考验来找约伯的毛病。

这一场在天上进行的事,约伯和他的朋友当然都不知道。否则,他们后来探讨苦难之因便毫无意义。

1:9 撒但不能否认约伯的确正直敬虔,但牠说神给约伯的环境太好,他不是爱神而是爱他自己。“四面圈上篱笆”指约伯的家产富裕。撒但认为这种富裕不断增加一天,约伯当然会爱神一天,要是毁掉了这“篱笆”,他就会弃掉(原文作“咒诅”)神。

1:12 神不是要摧毁约伯的信心,而是要考验他,让他受苦来增添对神的信心(参42:1-6),得到更大的福气(参42:10-16);并让后世万千受苦的人因着他的受苦而得益。撒但破坏人神关系的恶毒计谋,为神所用,反可叫爱祂的人得益处(罗8:28)。

1:13 本节至22节记约伯受的首次考验,撒但以无情的手段夺去了约伯的财产和家人,灾祸接踵临门,每次都留下一个仆人来向约伯报告凶讯。

撒但趁约伯家宴之际,从原野的牲畜到屋中的人,片草不留,全予毁灭,人的品格遇此猝然而至的灾祸,没有能不露本相的。撒但不予约伯一点思考或装假的机会。

1:15 “示巴人”:示巴在耶路撒冷南1500公里,位于今阿拉伯大沙漠之南,其女王当年曾亲访所罗门王(王上10:1-10),属阿拉伯游牧民族,以残酷、劫掠著称。约伯所受第一灾乃人为的灾,接上来的为天灾。

1:16 “天上降下火来”:此火指闪电,极不寻常,因击杀羊群七千只和看守的人。

1:17 “迦勒底人”:在旧约后期;指在伯拉大河流域的巴比伦人,尼布甲尼撒所建新巴比伦帝国的统治者来自此族。闯来抢劫约伯家财的南有示巴人,北有迦勒底人,都是凶悍的野蛮民族。

1:19 接着人为灾祸,又来天灾。这次是狂风,从其风势的厉害看,当属旋风。

撒但可以用人力也用自然来达到牠的目的。牠一举而尽杀约伯的众儿女。约伯和他的妻子未参与宴会,妻子与他分担此打击,直到约伯的肉体遭逢苦难,她才发出怨言(2:9)。

1:20 撕裂外袍和剃头都是悲伤哀恸的表示。“外袍”乃社会上有地位的人所穿。约伯伏在地上不是绝望而是谦卑在神脚前,相信祂的慈爱和保守。这一连串厉害异常的打击,一点不能改变他对神的敬爱和信心。

1:21 约伯在极大苦难中仍能凭信心镇定如山,称颂神的名。“赤身出于母胎,也必赤身归回”为诗歌式形像表达,即“来时空手,去时空手又何妨”,何况人生祸福在神手中,赏赐或收回,悉听主旨。

:约伯记》第 2 章

约伯记》第 2 章

2:1 本节至3节又记发生在天上的事。撒但打击约伯未奏效,但不承认失败,反说打击太轻,神若不容他伤害约伯的骨头和肉,令他自己受到痛苦,约伯的真性情不会露出来。这三节除最后一句话外,与1:6-8同。神责备撒但欺诈,因事实证明约伯全然纯正。
2:4 “以皮代皮”为成语。游牧民族行物物交换,以羊皮换同值的牛皮;若遇抢劫会舍皮而保全性命。此处大概表示,约伯所失去的子女财产只是身外之物,他不在乎,可以舍弃以换回性命。
2:7 撒但立即出动击打约伯。约伯长的毒疮可能是医学上称作象皮病的一种痲疯症,患者手脚肥肿,皮肤焦黑(30:30),痛苦难当,而且因所患为当日社会视为不洁的病,为人鄙弃,心灵遭受孤独的煎熬。
2:8 此病奇痒难当,须用瓦片刮身。
2:9 撒但取去了约伯的财富、子女和健康,现在连与他厮守共担患难的老伴也不了解他。撒但象利用夏娃引诱亚当一样,利用约伯的妻子来引诱约伯弃绝神。约伯剩下的只是还有一口气的生命。“弃掉”有“咒诅”的意思。这女人劝他咒诅神,让神处死算了(参利24:10-16)。
2:10 受祸与受苦并不都是因有罪而受的刑罚,对敬畏神的人来说,苦难反而让人的灵性得趋完全,信心更为坚强。
2:11-13 约伯的三友似乎都来自乌斯地附近。提幔在以东位于死海之南(创36:11);书亚可能在幼发拉底河(创25:2-3);只有拿玛位置不详。《七十士译本》说在阿拉伯极南部,并说三人都是王。他们即令不是王也一定是很有地位的人物。
据载于《他勒目》中的犹太人古代传统,受慰唁的人没开口前,客人不可说话。约伯三友对眼前情景震惊万分,向天扬尘示哀,不明上天何以突施重罚。
“七天七夜”乃传统为死人举哀的日期。先知以西结曾为被掳的人国破家亡,一言不发举哀七日(结3:15)。可见约伯虽未死,但在三友心目中,其痛苦尤甚于死亡。

:约伯记》第 3 章

约伯记》第 3 章

3:1 本章为本书用诗歌体裁记叙之始。直到42:6。读时应记得诗的用语精炼,有用比喻和形像来表达的自由,因此解释不可拘泥字面,用祷告的虔敬去领会,才能得到属灵的益处,并享受本书文学的美丽。

约伯经过七天的悲痛沉默,现在开口说话了。他咒诅自己的生日和怀胎的那个夜晚(1-10节),巴不得怀他胎的门关闭(11-19节)。他质问:人即受患难何以求死不得,反要让他活下去(20-26节)。不过约伯哀叹自己的不幸时,既没有埋怨神不公道,也没有后悔自己行为正直。他没有抗议,只是不明白何以象他这样的人要受苦;生命曾经是欢乐,现在成了难忍受的重担。

3:8 “鳄鱼”,为传说中的水怪,能吞喝日子,造成日月蚀。约伯借此表达心中的苦痛,希望“那咒诅日子”的人能唤出这海中的水怪,把他出生的那天吞吃掉,令他的生日消灭。诗人引用神话,以加强叙事效果,并非真信其事。

3:14 “重造荒邱”可译为“建造邱陵现在又已荒凉”。约伯的意思是:要是他一出生就死去,情形会同历史上显赫的人物一样,造了许多宏伟的建筑,现在只剩断垣残壁,自己长埋黄土。

3:23 本节乃继20节的话而说。约伯发现他的道路突然阻塞,找不到出路。1:10记有约伯蒙福,如篱笆围护;现在他受苦,如篱笆围困。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一切都在神的掌管之中,基督徒平安与喜乐是无价之宝,当失去的时候才知道粗茶淡饭的平安的珍贵。

:约伯记》第 4 章

约伯记》第 4 章

 4:1 本章至27章记约伯与三友的对话。他们对发生在天上的事毫无所知,都是根据自己的看法发言。他们本来肯定约伯受苦罪有应得,听过他的独白,十分诧异,打破沉默,一一说话。本章至14章为四人第一回合的对话,发言的次序似依年龄的长幼。

4、5两章是以利法的谈话,深思熟虑,处处流露年长者的智慧和深度。他可能是三人中年纪最大的。他的短处是很少站在受苦的一方设身处地想,言词难免冷酷。他认为恶人难免祸,人受神惩罚必为犯罪的结果。他责备约伯毫不留情。

以利法的发言分三部分:1,赏善罚恶的原则(4:2-11);2,所得默示和信息(4:12-5:7);3,对约伯的劝勉(5:8-27)。

4:7-8 这几句话可说是约伯三友对苦难的核心思想:义人不会受苦。种罪孽才收罪孽,苦难乃犯罪的结果。约伯受此大苦,可见罪孽之深。

4:12-13 以利法讲述所见到一个异象,令他“毫毛直立”。他认为梦中所得的神秘经验乃神所启示,因此自己的观点正确。他的论点:天使在造他的主面前尚且不完全,何况人呢!人只是尘土、蛀虫,微不足道,连明天如何都不知道。

4:21 人的身体象“帐棚”,只是世间临时的居所,把绳索一抽,帐棚便倒塌,人一停止呼吸也便死寂。“无智慧”是说没有价值,无人理会(参20节)。

以利法要求约伯视自己为一个普通人,人生的道路与他人无异。

这里发现人往往自以为义,拿着“公义”来测量别人的罪,将个别代替全部,达到审判定罪的目的。

:约伯记》第 5 章

约伯记》第 5 章

5:1 “诸圣者”指天使,与1:6“神的众子”同,人有不平的事可找一个公正的人出来仲裁,主持公道。以利法认为连向最靠近神的天使呼求也没有用,因为天使不会替犯了罪的人说话,反会招来神的忿怒。

5:3-6 “扎下根”指象树木的根向下生长,欣欣向荣(诗1:3)。愚昧人盼望福分,神的咒诅却临到他的屋子和儿女。人的环境并非天生邪恶,人所以有患难,不可怪环境,乃是自己种下种子,又自己壅培的结果,在神眼中,世上并无正直人。约伯不可象愚顽人自以为是,必须谦卑,神才能赐福给他。

5:7 人生本苦,就象火星向上冒一样自然。

5:8 本节至16节是一首颂赞神的慈爱和公义的诗。

5:17-21 以利法要约伯珍视神的管教,悔改的心必蒙悦纳(参箴3:11-12)。他认为受苦是一种管教,可以增益一个人的所不能(参来12:5-11)。痛苦是短暂的,到末了神必医治,义人有神看顾,不怕遭害。

5:19 “六次”、“七次”在诗的用语上都是说“多次”的意思。

5:23 石头若在田里,禾稼难生长,是一种灾祸。与石头立约讲和,以保农作物不受侵害(参王下3:19)。

5:27 以利法凭他一生经验,得出了在他看来理由充足、证据确实的结论。可惜,他想医好创伤反而让创伤益甚。约伯得到的只是空泛的道理,实际用处毫无,解答不了他的问题。对陷在患难的人应该用爱来帮助,而不是凭着经验或主观判断来做结论。患难来自于四个方面:大多数是罪的报应,也是魔鬼的试探,神的试炼,更是借着患难让我们磨练成长,患难是祝福的前奏!

:约伯记》第 6 章

约伯记》第 6 章

6:2 惟愿我的烦恼称一称: 从人性的层面反驳了主张因果报应的以利法。意指若有人欲责备身陷困境之人,就应当首先体谅对方所承受的痛苦。

6:3 急躁: 运用反语手法,责备以利法的轻率之举,因为他未能体谅约伯深不可测的痛苦。同时,也体现了约伯的信仰,他谦卑地承认了自己因痛苦而发的抱怨(3章)。

6:5,6 本文连续使用了希伯来诗文中的对偶手法(5,6节以及每节的前后文都形成对偶),藉着比喻和质疑等修辞手法来表现日常的生活。物淡而无盐岂可吃吗: 比喻以利法的辩论如同不曾用盐的食物一样淡而无味,且游离于核心之外。由此可知,若没有发自内心的爱,劝勉与忠告实无任何意义。

6:8,9 在前文中,以利法以死作为恐怖的最终刑罚,向约伯辩证了自己的信仰(4:9,20,21;5:2)。然而,比起日夜被顽疾所折磨,约伯反倒切望撒手归去(3:3-19)。这短短的内心真言使以利法的辩论归于徒然。

6:10 在约伯的此番话中,我们既可以看到肯定的一面,也可以发现否定的一面:①虽然约伯认为临到自己的这些困境是毫无缘由的“冷酷之事”,却也表现出了要忠于神和自己坚持直到最后的心态;②约伯过分张扬了自义(29节)。这也可以说是约伯的逆反心理,原本期望得到朋友们温和的关爱与同情,却遭到了近乎责备的冷酷训诫。但是,假若约伯存心忍耐、静观自己的本相,就可以接受以利法话中的真理(4:17-21),作为觉醒之言。

6:11 使我忍耐: 可译为“我岂能延长自己的生命”。以利法曾肤浅地说过只要约伯悔改便能轻易地恢复原状(5:18-26)。然而,事实上对约伯而言,回到从前是决不可能的事情。因此,本文勾勒了约伯的双重心绪:既顺服生命之主——神,又向神倾诉为何不保守自己的埋怨之情。

6:13 智慧岂不是从我心中赶出净尽吗: 遇到困难时,我们通常都为了寻找对策而绞尽脑汁。约伯不仅告白了自己一切努力都已达到极限,且令我们感到他开始怀疑一直以来支撑他的信心。

6:15 像溪水流干的河道: 此比喻生动地描述了约伯眼中无情的以利法。对约伯来说,以利法是 :①有用时亲近,不如意时弃绝的朋友。本节中的溪水指巴勒斯坦地常见的干涸河床(Wadi),下雨时泛滥成灾,雨水停时,就显露干涸地面。②是沙漠中的海市蜃楼。在沙漠中因饥渴煎熬的行人,若看到海市蜃楼会充满期待地急忙跑去,但最终只能更加失望。在我们的人生路上,我们必须做的,就是能够给予一个小子一杯水的那份同情和理解(太10:42)。而且这种温馨之爱的根源正是耶稣基督(约7:38)。

6:19 提玛: 是以实玛利的后裔(创25:15),阿拉伯商队部落之一(赛21:14;耶25:23)。 示巴人: 形成当时阿拉伯的主流,游走腓尼基等地买卖黄金、香料、印度商品等。

6:21-23 当期望的真挚同情与理解竟然变成冷淡的指责时,约伯感到大为失望,同时也看见朋友们内心中的恐惧和自私,便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这一点。约伯的朋友们所缺乏的就是出于真爱的理解与怜悯。

6:24-30 对以利法冷酷无情的训诫,约伯起初爆发出激昂的情感,如今却心平气和地以自己的逻辑来驳倒以利法的辩论。然而,约伯在本文中的口吻依然富有感情色彩和攻击性。约伯过分坚持自己的纯全(29节),这是因为 :①他对以利法充满敌意;②确信自己不论在行善或在敬虔方面决不亚于以利法。约伯的这种态度今日依然存在于我们身上。很多时候,我们的视线仅仅固定在自我。我们通常把自己与周围的人进行比较,有时感到满足,有时感到悲哀。然而,若不以神为中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会破裂。

6:26 如风: 字面意思是“向着风”,以利法指出了约伯的错误,约伯藉着这句话来陈述自己的状态。即极度的苦难毁灭了约伯的所有盼望,因此非难和责备约伯不具有任何意义和价值。

6:29,30 约伯对以利法的反驳已失去了节制,不仅直接非难朋友们,还极力主张自己绝对公义。在此,我们可以发现约伯必然受到神的责备。因为人的确是一个有限的存在,约伯却过于相信自己的道德判断能力而强调自己的绝对公义。

:约伯记》第 7 章

约伯记》第 7 章

7:1 岂无争战吗: 争战亦可译为“事奉”。根据上下文脉,本节也可以译成“人在世上岂不有事奉之时吗?”。意思是说,人人都有自己所当行的事,并且也不都得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吗?

7:4 我尽是反来复去,直到天亮: 睡眠可解除一天的疲劳,并且给人安息。然而肉体的极度痛苦反而使约伯觉得黑夜漫漫,故一心盼望日出之际(申28:67);而当黎明到来时,他又厌恶自己毕露在外的丑态,故又等待夜晚。因此,约伯认为自己已彻底生活在神的咒诅之下。素来施与人的约伯(4:3,4),如今却成为毫无价值的人,甚至沦为万人的毁谤之靶,我们可以想像那是多么的痛苦。我们可以透过约伯的苦难来认识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他全然无罪却为了我们的罪而受到咒诅(加3:10-13)。

7:5 生动地描绘了约伯所患的恶疾。满身的虫子表明疮已相当恶化了。 尘土: 比喻如同大象的皮肤一般粗糙浮肿的皮肤。

7:6 梭: 比喻人生的无常,其逝去之快以人的肉眼都不足以识别。

7:8 你的眼目……我却不在了: 约伯的叹息一方面表明他对神的盼望,另一方面表明他极度绝望。约伯相信神依然鉴察自己的苦难,这是约伯的盼望;然而,约伯的信仰却对眼前的苦难毫无帮助。约伯不能否认神的存在,但却陷入绝望中。

7:12 你竟防守我呢: 这句叹息中有以下三种含意:①约伯陷入对自己存在的意义深深怀疑(17节)。约伯充满绝望的怀疑就是为何要承受如此巨大的痛苦,不论这是对罪的报应还是为了成就更高的目的而进行的锤炼;②即便是在这种疑惑中,约伯依然没有失去对神的敬畏之心。对约伯而言,神仍旧是守护并掌管其生命的那一位;③可以说约伯是在以恳切的心来求告神恢复他的生命。

7:15 骨头: 意指约伯的身体因疾病而骨瘦如柴。

7:17 这与诗8:4;144:3;来2:6-8的内容相同。然而,就其动机和意图而言,约伯的告白却不同于诗篇与希伯来书。约伯是在埋怨神惩戒如此微不足道的人;而诗篇与希伯来书则颂赞神竟施恩典眷顾卑贱之人。

7:20 我若有罪,与你何妨: 约伯的此番告白有两种含意:①作为微不足道的被造物,约伯自身的罪丝毫也不会影响至大至高的神(诗145:3)。可以说,约伯的这种告白极其犀利地洞察了造物主和被造物的本质,却没能认识到罪的严重性。神全然无罪且恨恶罪;②约伯叹息神对自己的要求是他无法企及的。然而,约伯的这种想法带有浓厚的人文主义色彩。这世上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3:10),惟有耶稣基督的恩典才能成就义(罗3:10)。这就是圣经的大主题。

:约伯记》第 8 章

约伯记》第 8 章

8:2 狂风: 意指约伯的话粗鄙狂妄,隐含着对约伯的责备。

8:3 虽然比勒达口口声声说公义,但他并没有认识其真正的含意。不仅如此,他还标榜自己极为幼稚、律法化的神观,他毫不犹豫地驳斥了约伯。比勒达未曾理解约伯“苦难怎会临到完全人?”的苦恼。然而,我们可以藉着耶稣的话解决约伯的问题:①人生的所有苦难皆在神的主权之下。对“谁的罪使人生来就瞎眼”这一提问,耶稣回答说“要在他身上显出神的荣耀”(约9:1-3)。这意味着神的荣耀将会藉着众人的苦难而得以彰显;②世人都在罪的辖制之下。苦难是罪的结果,世人皆受苦难的事实证明,在亚当里面世人都已堕落了(罗5:12);③并且,苦难的目的也在于锤炼神的儿女 。

8:4 直接证明了比勒达的辩论只是主观看法,并没有依据正确的客观判断。因为,1:5曾论到约伯为儿子们作出的好行为。

8:5-7 除了比勒达之外,以利法和琐法也曾有过类似的言论(5:17-26;11:15-19)。正如约伯日后经历的(42:10),这些言语内包含着真理。然而,比勒达在主张此思想时,却误会了以下三点:①他认为只要约伯悔改,便会蒙祝福。然而,约伯本人却坚信自己是完全的;②主要从物质层面把握了约伯的痛苦。然而,约伯是因似乎被神离弃了而感到痛苦(7:11),即便物质的祝福又临到了他,但对神的认识没有长进,痛苦也就会持续;③他的言论基于极其简单的原理,他公式化地认识神,仅仅将神视为因果报应的主体。

8:11-22 比勒达描述将要临到恶人的患难和灭亡,就像从文学百科全书选取金句而进行罗列。但对像约伯这样陷入困境的人而言,只能是陈旧甚至是残忍的理论。

8:11 蒲草和芦荻: 生长于池塘或沼泽地带的植物,若没有水几天之内就会枯干。这两种植物喻指“不敬虔的人”,“泥”和“水”则各自比喻“世上虚妄的盼望”及“虚妄的依靠”。以树木为素材的比喻见于圣经各处。蒲草与芦荻与诗1:3中“栽在溪水旁的树”相对比,与耶17:6中“沙漠的杜松”相一致。

8:14 蜘蛛网: 比喻恶人所倚靠之世界的虚无,指出约伯所遭受的苦难必是因他不仰望神、行不义的结果。

8:16-19 比勒达继续将恶人的昌盛与悲惨的结局,公式化地比作藤蔓的快速成长与瞬间的衰败,不仅固守因果报应的原则,同时论断约伯是罪人。在这里,我们可以再一次感受到失去真正的生命力与爱心的教义所带来的可怕后果 。

8:20 若极端地发展本节的逻辑,便会招来一个连耶稣基督的自我牺牲都只是罪之代价的错误结果。若真如此,比勒达就站在了犹太领袖的立场,他们曾嘲弄耶稣说“他依靠神,神若喜悦他,现在可以救他”(太27:43)。而约伯则因无法认识临到自己的苦难之原因和意义,陷进了无法解脱的矛盾纠葛之中。然而,他若认识了全然无罪,却为罪人成为牺牲祭的耶稣基督,可能就会甘心乐意地承受这苦难。

人往往会自以为义,用所谓的真理做幌子,夹杂一些似是而非的东西,主观意志决定一切,跑到神的前面来代替神!

:约伯记》第 9 章

约伯记》第 9 章

《约伯记》比较难读懂,到最后我会归纳一下就很清楚了,主要就是约伯的朋友认为人一切的灾难来自于自己的罪,约伯与他们辩论就是不认罪。这三人的观点细分略有不同,最后一讲我会将着四个人的,约伯的和神的苦难观阐明出来。最关键的是苦难原因不仅仅是罪的原因!谢谢大家!

9:1 9、10两章为约伯的答复,他承认神赏善罚恶,不会离弃义人的原则;但用微带讥讽的口吻指出,人不能做到神眼中的完全,不受祂的责备(2节),何况神权力无边,威严难比,谁敢与他对簿公庭,为自己辩屈。他虽有理由也难得直,不如早早死去。约伯的答辩包括:1,承认神的权能(9:2-13);2,人无法与神争论(9:14-21);3,神在善恶上皂白不分(9:22-24);4,约伯重申人受苦难非尽因罪(9:25-35);5,约伯历述所受的苦,盼望早死(10:1-22)。

9:9 约伯提到“北斗、参星、昴星”这些秋天在北方天空特别明亮的三大星群,而把出现在南方天空的统称之为“密宫”,即星座。38:31-32再提到它们。这些星宿的运行极其规律。“北斗”且常在我国诗歌中出现。古人天文知识有限,已懂得赞叹天父创造的奇妙。

9:13 本节的意思是说:神的怒气要发便发,连海怪拉哈伯的同伙也在祂的脚下战栗。“拉哈伯”可指古代神话中的海怪(例如巴比伦创世史诗中的巨龙泰玛)。因先知书中曾将此怪与以色列人走过红海同提,故又可指埃及(赛30:7)。

圣经诗歌中用神话里的事物作比喻,不等于作者承认此等事物的存在,就象我国诗词中用典,只是藉事物形像帮助了解,增强效果。

9:15 约伯力称无辜受苦,但人既天生有罪,辩护无益,只有请法官开恩。

9:22 从约伯现在受苦的经历看,神仿佛不同于他原来体验到的那一位,而是善恶不分的神,蒙蔽世上法官的脸,不能作出公正审判。神何以有此不同,约伯深感迷茫。

9:33 因为神是圣洁的,人是有罪的,在神与人中间需要一位“听讼的人”,能为诉讼两造仲裁和解。约伯切望得到一位既认识神又同情他的人,成为桥梁,恢复他与神间的和谐关系。约伯此愿为本书的一个重要观念,在以后各章中续有发挥(10:4-5;13:21-22;16:21;23:3)。

9:34 “杖”是审判、刑罚和忿怒的象征。

:约伯记》第 10 章

约伯记》第 10 章

10:2 约伯重申他是无辜受苦,并深信全能的神也知道他无辜(7节),要求神解释为何要和一个象他这样忠心的仆人作对,他觉得有生不若无生(18-19节)。

10:17 “重立见证”是说“用新的见证”,有人把“见证”解释为加在约伯身上的痛苦,见证他有罪。“如军兵更换着攻击我”是说他受的苦如军队波浪式的进攻,一批又一批,向约伯进攻。

10:21 从本节至22节可以看出神如何逐步藉着主基督和众使徒向人启示祂的计划:坟墓只是信徒进到光辉的永生的大门,在坟墓的这边,人人有复活的盼望,在那边则有永生(林前15章)。这之间,人不是住在幽暗的坟墓里,而是与主同住(林后5:1-8)。

:约伯记》第 11 章

约伯记》第 11 章

11:1 这是琐法第一次发言,他不满约伯力辩无辜,说约伯根本不知道自己有罪,要全知的神用苦难来唤醒约伯觉悟前愆。琐法的谈话分三部分:1,斥责约伯自义(2-6节);2,神的智慧难测(7-12节);3,唯有悔悟,苦难才会过去(13-20节)。

琐法是个独断主义者,把事物分成不是“是”便是“非”,不是“黑”便是“白”,而判断是非黑白的标准则是他自己,只有他明白神的心意,知道神行事的法则。

他不象以利法,不讲宗教经验(参4:1-11);也不象比勒达,不从古人的智慧里找道理(参8:1-8),他只讲自己的权威和绝对的是非,因而嘲笑约伯为自义。

11:7 琐法明白神的超绝与全知(7-9节)。据此,他推论出:人受苦一定是犯罪的结果。约伯象所有的世人一样极其无知,无法改变,就象野驴生下的仍是小野驴,不会变成人(12节)。

11:13 琐法可能忘记了他自己也是人,人的判断不能永无错误。他对约伯的看法既不正确,而说话的态度一味嘲讽,难令人心折。象苦难这个千丝万缕般复杂的人生问题,岂是如此简单的分析所能完全说明!

11:20 读时若能和4:7比较,可发现琐法态度的独断和言词的无礼。以利法和琐法都认定约伯有罪,以利法说话何等婉转,但琐法则断定约伯必是恶人,若不悔改,他最光明的前途就是死亡。

我们有时就像琐法,自以为聪明或居高临下,靠着经验来代替真理来做出审判,却不知除了神以外,没有一个是绝对正确的,所以我们要快快的听,慢慢动怒,慢慢的说!

:约伯记》第 12 章

约伯记》第 12 章

12:1-14:22 本章至14章为约伯的答复。他受到琐法的无礼怒责,转取激烈态度,力施反击,指责三友一味取悦神。他知道神智慧且全能,但若不守公平的原则,运用起来必害多于益。他哀伤人生太短,巴不得能躲在坟墓里等候神的忿怒过去。他反讥琐法,说他自以为世上智慧全在他一人身上,他若死了,世间智慧也会跟着消失。他指出没有受过苦的人不能答复他的问题:何以公义完全人反而受苦而恶人却兴旺(5-6节)。

约伯的答复包括:1,对三友自视高明的态度不满,但承认神的智慧与全能(12:2-25);2,决意和神讲理,嘲笑三友道理的空洞(13:1-27);3,哀叹人生苦短(13:28-14:22)。约伯与三位朋友的谈话,都循先答复人后对神说话的次序。

12:2 “你们真是子民哪”等于说“你们真是重要人物”,讽刺他们自以为独占人间智慧。

12:13 智慧与权能都属神,也无人质疑神是那终极的善,约伯据此强调神控驭万事万物,善恶都在他权下(16-25节)。有人认为约伯责神赏罚任性,并不公正。细读本章,约伯反复申述的是神的权能跨越时空,其他一切都属短暂渺小。自诩有学问、有能力的人都会成为愚笨、倾败(17-19节)。显赫一时的文明曾几何时便成为废墟(23节),唯有神的权能长存。

:约伯记》第 13 章

约伯记》第 13 章

13:1 约伯责备三友,指出他们所讲的受苦的道理不能解答他的问题(1-2节)。他十分清楚,他受苦并非直接来自犯罪,他的三友为神辩护其实是替神说谎(4节),有一天神来查问,他们说的大道理会象灰象泥一样根本站不住脚(12节)。

13:15 约伯认为只要神许他陈词,已经是一大收获(16节),他愿意死在神手中,但决不咒诅神;他虽为自己的完全、正直力辩,并不表示他不相信神(18节)。只要有人能证明什么是引致他受苦的罪,他一定会不再说话,甘心撒手人间(19节)。

13:20 他求神二事:1,收回对他的刑罚(21节);2,对他说话,回答他的问题(22节)。

13:23 约伯到现在还未明白受苦对他有比刑恶罚罪更高更深的意义,他仍在受苦乃因犯罪的层面上思考,因而得不到解答,此处所用“罪孽”、“罪过”、“过犯”、“罪愆”指的都是罪。

13:24 约伯不明白何以正直人反受苦,但他更不明白何以在他的苦难中神缄默不言,仿佛把他当成仇敌,一句话也不回答他。

13:26 约伯不明白自身有何罪招来苦难,推想必为“幼年的罪孽”带来的后果。

13:27 约伯视自己如同神的囚犯,脚上木狗,时刻受监视,并在脚掌上加记号,受到象奴隶般的苦楚。“为我的脚掌画定界限”亦可译为“在我的脚掌上画记号”。古代对待奴隶,在奴隶身上加烙印、画记号。

:约伯记》第 14 章

约伯记》第 14 章

14:1 13:28至14章末,约伯嗟叹人生太匆匆,世间也无完人。既然如此,神何不让世人乐享此短暂生命,反要求人没有过犯呢?树断了可以再长,人死了一去永不返(7-10节)。他愿在阴间躲避神的忿怒(13节),但连大山都能崩塌,人岂能逃避神的毁灭?

14:14 “争战的日子”亦作“服劳役的日子”。希伯来文的“劳役”一字多指服军役,被抽调出去打仗,故也可能作“争战”解。“释放”也有“替换”的意思,作战的士兵为他人所替换。全句的意思是说:约伯只有忍受眼前的苦痛,这是人人都有的命运(看7:1),直等到神记取他,拯救他出苦难,得到一个改变了的新生命。他不敢作此期望,除非神肯赦免他的罪孽,忘记他的过犯(16-17节)。

14:20 神的救赎的计划此时还没有完全启示给人,约伯只能凭人有限的智慧来体会,认为人所以无盼望是神不理会的结果(19节)。神既不施援手,约伯的生活全是苦痛与悲哀(21-22节)。

这轮问答结果:约伯朋友们的逻辑就是:神是公义的,祂惩罚恶人,所以约伯被惩罚,约伯就是恶人,这似乎是标准的逻辑三段论,但如果三段论的大前提和小前提有一个错了,结论一定也是错的。这里小前提中的恶人错了,因为约伯不是恶人,所以约伯拼命强调他不是恶人!

:约伯记》第 15 章

约伯记》第 15 章

15:1 本章为第二回合对话的开始,在首次对话中,以利法强调了神道德的完美,比勒达则强调神不能动摇的公正,而琐法则指出神的无所不知,约伯在回答中再三为自己无辜受苦力辩,愿意与神当面对质。这三位朋友无法说服他,觉得此人已自绝于神之外,因此在新的对话中对约伯的责备转趋严苛。以利法保持君子风度,先责约伯不智,不应说无益的话,影响他人对神的敬畏(2-6节),然后析解何以他对自己的智慧有信心(7-16节),最后提出恶人必遭恶报的道理(17-35节)。

15:8 以利法认为约伯一己的看法怎样也及不了传统的信念(10节),并指出约伯一味抗拒他的安慰(11节),所说的话有如出诸恶人之口(13-16节)。

15:17 以利法告诉约伯:恶人并不象约伯所说的个个兴旺,他们内心苦痛(20-24节),命运也极悲惨(20-35节)。

15:18-19 “列祖”指以前的世代。“这地”当指以东。以利法的意思是说,他的话有以前世代的经验为证明,而以东地的人都以智慧出众著称(参耶49:7),是最纯全的智慧,没有外人渗入。

15:34 “无生育”的原文有“象石头一样”的意思,近乎我国的“石女”。以利法指出恶人必无后,而房屋也被火烧,暗示约伯遭难(1:16),是作恶的结果。

15:35 以利法曾说约伯无知,好象“用东风充满肚腹”(2节),他现在形容约伯的恶,是怀里满了毒害(“怀”原文指“肚腹”,35节)。依以利法的传统看法,作恶的结果是恶人的毁灭,人的一切不幸都是自己招来。

由此可见,当我们用圣经来错杀人的后果多么道貌岸然和自以为是!实际圣经的镜子是照自己的,我们切勿自己来代表神的审判,用爱来遮掩罪是神怜悯的具体表现,慢慢地动怒!

:约伯记》第 16 章

约伯记》第 16 章

16:1 16-17两章为约伯的答复。约伯至此有为神和人共弃的感觉。他说朋友的话反令他更孤单、更痛苦,他实在清白无辜,犯罪决解释不了他的苦难。他相信他的神,也就是曾赐福给他的神,一定会见证他的无辜(17-19节)。他在世上找不到一个了解他的人,因此宁可早早死去(17:16)。

16:6-14 约伯不知道天上发生的事(参1:6-12),他只能推测他所熟悉的神现在莫明其妙地与他为敌。

16:15 “麻布”是举哀的记号。“角”是力量的象征,因为动物的力量表现在角上。约伯继续力证自己完全(17节),他的这份骄傲逐渐放下,直到听到神的回答以后,才谦卑伏在神的脚前(42:1-5)。

16:18 约伯希望死后,他的血为他伸冤(参创4:10)。他曾申诉,说在他与神中间没有谁替他说话(9:33),他现在要求神自己作他的见证人和中保,也盼望有一人能代他辩  白(21节)。他此刻虽不知道有一位拯救人类的基督要来,但苦难帮助他认识到这真理(参来2:9-10;4:14-16)。

 同样我们要思考一个问题:当我们被误解的时候该怎么办?圣经教导我们,最后审判的是神,只要我们问心无愧面对神就可以了,神是绝对正确的,就不会冤枉一个好人,同样也不会被假好人所迷惑,所以,我们不要与人辩解自己的冤情,而且往往也是没有用的。

:约伯记》第 17 章

约伯记》第 17 章

17:10 约伯的三位朋友因智慧而享有名望,但约伯从他们身上找不到智慧。神支持约伯的话,责备他们错误地描绘祂。显然这些人的观点是错的,他们认为,因为他们又富裕又成功,所以神一定喜悦他们的生活和思维方式。然而约伯告诉他的朋友,他们的想法是错误的,因为世上的成功和富有不是对神有信心的凭据。反之,烦恼和痛苦也不是没有信心的证明。真正有智慧的人知道智慧仅源于神,而不是来自人的失败或成功;真正有智慧的人从不抛弃神。神的智慧证明祂是超越约伯和他所有朋友的。

17:15 约伯放弃了恢复昔日财富和家庭的希望,并沉溺在死亡及它带来的悲痛与痛苦之中。约伯的朋友所描述的奖赏都是关于今生的。对死后生命的前景,他们却沉默不语。我们不该用当今世界的眼光去评估自己的生命,因为神对属祂的人应许给予永无止境的美好未来。真理有时真是孤独的!神才能抽丝剥茧理出头绪来。圣经就是镜子,圣灵就是能力。圣经是用来抢救灵魂的,不是用来砸人的!

:约伯记》第 18 章

约伯记》第 18 章

18:1 比勒达第二次发言,言词远不若以利法含蓄,历述恶人遭逢苦难,不幸乃行恶的证据(5-21节)。

在这场对话中,约伯因敢于探索,逐渐见到新的亮光,是前人所未发现的。

18:4 比勒达质问约伯:是不是他认为自己非常特殊,连人有罪必受罚这条象自然律一样可以放诸天下而皆准的法则,也会因约伯的缘故而改变?看到此,我似乎看到我们周围确实有有些人,拿着所谓“公义”,“圣洁”的放大镜专门来对照别人的缺点,这些假好人往往是主观臆断,滥用圣经的话语,具有鲁迅的“痛打落水狗”精神,殊不知,如果神也拿着这样的放大镜来对待我们,谁能逃脱这种刑法。约伯的灾难与他的罪没有如何关系,怎么能用逻辑学中或称肯定判断来代替全称肯定判断呢!在其中的差别能冤枉死多少人!所以当我们指责别人的时候一定别像约伯的这几个朋友。

:约伯记》第 19 章

约伯记》第 19 章

19:1 约伯在绝望的深处有了新希望。他得不到朋友的同情和怜悯(2-6节),反而让他有机会爬登信心的新高峰。他对神的信心,使他敢于仰望天上的那位见证人,为他洗雪沉冤(23-29节)。

19:3 “十次羞辱”是说约伯为朋友多方羞辱,“十”只是一个概数。约伯说他即令犯了罪,也是个人的事,他的朋友若非别有用心,何必这样苦苦相逼,要证明他有罪呢!这种主题先行的方法在国内历次政治运动中害死多少人。

19:13 本节至22节所描写的苦况,能忍受的古今能有几人!但基督所忍受的比此更甚(参太26:56;27:39,45-46)。

19:23 本节至27节是本书著名的经节。用第一人称写出,放在他求朋友怜悯(21-22节)和对三友的警告之间。约伯对自己的苦难有了新的认识,与神的关系有了新的体会。

19:25 本节是信徒所宝爱的金句,可能因音乐家韩德尔谱入《弥赛亚》曲中而普世皆知。约伯认为时间必能证明他无辜(23-24节),他要力保声名的清白。除了有记录的历史之外,他还有更有力的见证,因他知道他的“救赎主”活着。约伯早已不寄望人来拯救他。约伯曾指神为“听讼的人”(9:33),天上的见证人(16:19),现在认识到神将替他雪冤,神是他永活的救赎主。

19:26 约伯坚信他的冤屈可以得直,即令肉体已死,仍可与神面对面。他的信心使他预见到身体复活的那日。他相信坟墓不是人生的终点,他曾问:“人若死了,岂能再活呢?”(14:14),现在他找到答案。

19:28 约伯心为灵感,攀登上信心的高峰之后(23-27节),现在又回过头来与朋友对话,警告他们当心神的刑罚。

:约伯记》第 20 章

约伯记》第 20 章

20章 琐法的言论再次显示了他的错误推论。他始终认为约伯是邪恶的伪君子。琐法说,尽管约伯某些时候是良善的,但他并未按公义生活,所以神拿走了他的财富。根据琐法的论点,约伯的灾难证明了他的邪恶。
琐法得出的结论对不对?与你的人生经验相符吗?

20:6-7 尽管琐法的长篇而激烈的演说是错误的,但那关于恶人终局的说法倒是对的。犯罪起初似乎很享乐并具吸引力。撒谎、偷盗、或压迫他人,常常给犯罪之人带来暂时的收益。有些拥有不义之财的人,也能活很久,但神的正义终将得胜。然而琐法忽视了一点,即对犯罪的审判并不一定发生在罪人的有生之年。惩罚可能延到最后的审判之时才来临,那时罪人将与神永远隔断。我们不应该只看恶人的亨通与能力。神对他们的审判是注定了的。而且,神是公义的,绝不将有罪视为无罪,也不会将无罪视为有罪!

:约伯记》第 21 章

约伯记》第 21 章

21章 约伯反驳了琐法的恶人从不享有财富和幸福的观点。他指出,在现实世界中确有发迹的恶人。神按其意愿对待每个人(21:22-25),人不能用他们自己的遭遇去衡量自己的善或神的善──虽然有时候两者是相互关联的。对于约伯的朋友而言,成功是建立在外在的表象上;对神而言,成功却是建基于人心上。

21:22 约伯的这句话,反映了他对神的何种态度?虽然受了苦又不明所以,但约伯仍坚信神超越知识,因此他问:“谁能将知识教训他呢?”你面对挣扎时的反应,显示出你对神的态度。无论在你生活中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对神恼怒,要继续倚靠祂。神是掌管万有的,虽然有时我们看不到,但我们必须委身于神,这样我们便不会怨恨祂的安排。
21:29-33 如果恶人犯罪仍可致富,我们为什么还要努力行善呢?恶人在今生似乎逍遥法外,但他们将面对更高的法官和未来的审判(参启20:11-15)。正义的审判不是在今生,而是在来生。重要的不是贫或富本身,而是一个人如何在富裕和贫困中去看神。恩典福音给人带来重大的问题就是将神的祝福和十字架的苦难对立起来,十二个门徒个个都是为主受苦殉道,岂不知天上的冠冕就是最大的祝福吗!人间的苦楚为要成就我们极重无比的永远的荣耀。

:约伯记》第 22 章

约伯记》第 22 章

22章 这是以利法的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和约伯对话。在第一次的对话里(4-5章),以利法提到约伯的好行为,并且小心地暗示他需要为某些罪而忏悔。这次他并没有说出新的东西来,只是说得更具体而已。他始终不能改变他的信念,即苦难是神对人恶行的惩罚,所以他提出了约伯可能犯的几条罪。以利法并非要毁灭约伯,在其演说的结尾他保证,如果约伯肯承认自己的罪并忏悔,便会得到平安和复兴。

22:12-14 以利法声称约伯把神看小了。他批评约伯认为神离世界太远,无法照顾他。以利法说,如果约伯知道神对他的看顾,他便不会轻视自己的罪了。以利法的观点是对的:因为确实有些人认为神离他很远,不会注意到我们所做的一切,所以不在乎自己的罪。但他的观点对约伯并不适用。

22:21-30 约伯的朋友几次表现出他们掌握了神的部分真理,却不能准确地将其运用到生活中。以利法就是这样,他对忏悔作了一个漂亮的总结。以利法的观点是对的,我们犯了罪就要求神的赦免。但他的说法不适用于约伯身上,因约伯已经寻求了神的赦免(7:20-21;9:20;13:23),并且他一直与神有密切的关系。我小时候口袋钱丢了,我怀疑被其中的两个小伙伴偷了,我明明知道不可能两个都偷,但我的态度将他们两个都当作小偷来向家长控告,因为我看他们的任何辩解都是做贼心虚的表现,就像先秦文学中《窃斧者》那样,将怀疑当作证据。为此,我失去了这两个小伙伴。

:约伯记》第 23 章

约伯记》第 23 章

23:1-24:25 约伯继续质疑,他表示若知道为什么而受苦,那么他就更有能力承受。如果他有罪可以忏悔的话,他一定会这样做。他知道什么是恶事,也知道恶人受惩罚的结果。他知道神若愿意必会证明他是清白的。他所举世上恶人的例子的用意,是希望神澄清他的名声,证明他是公义的,并解释他受到这些灾难的原因。约伯试图让他的朋友看到,关于神、生命和公义的问题并不像他们所想的那么简单。

23:10 在22章中,以利法试图寻找约伯可能犯的某些隐密的罪,用来责备他。这里约伯声明,他相信自己的诚实和神的正义。即使我们察觉不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可能有隐藏的罪,因为神的标准很高,而我们的行为又那么不完美。但我们若是真正的信徒,所有的罪就都因基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所做的一切而得到赦免了(参罗5:1;8:1)。圣经也教导我们,就是我们的心责备我们,神比我们的心还大(参约壹3:20)。祂的赦免和洗涤是充分的,它们压倒了那些困扰我们的疑虑。尽管我们可能有罪咎感,在我们里面的圣灵可以证明我们在神里得了赦免。若我们像约伯一样真心寻求神,我们便可以承受得起别人的谴责,以及那些困扰我们的疑虑。如果神已赦免、接纳了我们,我们就真正得到赦免了。即使约伯有罪,这三个朋友也不该如此职责定罪的态度,最要紧的是爱能遮掩许多的罪。切勿错杀好人!

:约伯记》第 24 章

约伯记》第 24 章

24:1 约伯询问:神为何不订定一个时间来审问一切恃强凌弱的人,刑罚罪人,为正直的人伸冤?神一定已经定了这个审判的日子,但为什么不让正直人知道?
24:2 约伯描述的世间不平现象(2-12节)的确触目惊心:赤身无衣的人在寒夜战栗,为人醡酒的人自己口渴。这些现象到今天仍存在。他的朋友讲的道理解释不了这些不平现象。
24:13 神的默默无语反让本节至17节所说的恶人可以横行。
24:18 有人认为本节至24节所记是后来编辑所加,但无佐证。有的人认为乃琐法所说,因为第三回合对话中他没有说话。这也只属猜测。也有解经家认为这是约伯引用他朋友的话。这可能,因此有的译文在本节前加有“你们说”数字。
最可能的解释,是这几节为约伯的呼唤,求神让恶人飘去,虫子吃他,不被人纪念,…与众人一样被除灭。唯有这样,才能证明约伯说谎(25节)。显然这里约伯在投诉神,埋怨神,没有管理好这个世界上的公义,约伯开始软弱而对神失去了原有的信心。

:约伯记》第 25 章

约伯记》第 25 章

25章 比勒达最后的回答很无力。他忽略了约伯提出的关于恶人发迹的例子。比勒达没有反驳约伯,反而控告他的骄傲,因为他竟声明自己所受的苦难不是他犯罪的结果。然而约伯从来没有称自己无罪,他只是认为他的罪不可能导致他目前的景况。

25:6 有一点很重要,即说人是虫的是比勒达,而不是神。人是神照自己形像造出来的(参创1:26-27)。诗篇第8篇5节说,人只“比天使微小一点”。比勒达可能是在以一种诗歌描述的形式,对比神和人的价值。我们大可不必像虫似的爬到神的面前,我们可以靠信心坦然无惧地亲近祂。(参来4:16)

在这种辩论中,似乎都认为自己才是真理,殊不知,真理只有一个,我们做出判断时要安静想一下自己的判断是否符合事实真相,人的判断往往都是错的,因为我们会被误导,能力也有限,更重要的是要靠圣灵赐下能力来辨别是非。

:约伯记》第 26 章

约伯记》第 26 章

26:1-31:40 本文以长达6章的篇幅记录了约伯最后的辩论,很难认为这是约伯的一次性辩辞,因为27:1;29:1表明此答辩似乎曾中断过。本文的内容可分为四个部分,亦即①约伯对比勒达的反驳(26章);②约伯对三个朋友之辞的最后答辩(2章);③约伯对智慧的洞察(28章);④约伯的自我辩护(29-31章)。尤其是29-31章有条不紊地描述了对辉煌往昔的回顾(29章),现在所经历的百般痛苦(30章),对自身纯正的辩护及对恢复的渴望(31章)。

26:1-14 约伯驳斥了比勒达的老一套,而肤浅的辩论(2-4节),之后说明自己对神的权能与威严也认识得很清楚(5-14节)。约伯的朋友们以神的公义、主权、圣洁、权能作为责难约伯的根据,事实上对约伯而言正是神的这种属性才是测不透的奥秘,同时也是盼望的唯一根据。这就是约伯的矛盾。在整本圣经中,5-14节以描写宇宙著称,论及了天、地、水、云等十几个内容。

26:4 你向谁发出言语来: 约伯在反问比勒达在对谁说话,反讽比勒达的辩论与约伯本人无关。谁的灵从你而出: 意指“谁刺激你说话”。

26:5 在大水和水族以下的阴魂战兢: “阴魂”一般指使者,据说他们生活在“阴间”(诗88:11;箴2:18;赛14:9;26:14)。在上文,比勒达曾描述神是“在高处施行和平”的君(25:2),约伯却讴歌神的权能不仅掌管诸天,甚至在阴间也行使支配力。圣徒可以在任何势力面前都坦然无惧(太16:18;启1:18;20:13,14),因为我们的救主拥有死亡与阴间的钥匙。

26:8 将水包在密云中: 描述了在神的护理之下呈现的自然现象。古人常以诗句描述对自然护理的认识。本节说明了地的出产之源——水或水份存在于肉眼所能见到的云雾中。云却不破裂: 古人以水袋携带水,此比喻就是由此诞生的。在作者看来,水就是水袋,从这种表达方式中我们可以窥视出当时的朴素自然观。当时根本就没有科学说明可言,在作者看来,水的根源——云不破裂是令人惊叹不已的现象。

26:11 天的柱子: 用诗的语言比喻了山峦,古人认为天是由众山支撑着,并且还认为当神降临之时,众山会在暴风雨中聆听神的声音。作者藉着这种想像来表明了对神的敬畏之心。

26:12 拉哈伯: 这一名字见于旧约圣经中的诗文与预言(9:13;诗89:10;赛30:7;51:9,10),具有“自傲 ”、“无礼”或“煽动”等含意。本节的拉哈伯是指传说中的海怪,象征抵挡神的敌基督。

:约伯记》第 27 章

约伯记》第 27 章

27:6 在许多指控中,约伯仍能声称他良心清白。只有决心在神面前公义地生活和得到神的赦免才能有清洁的良心。在约伯受指控的时候,他的表现变得极为重要。我们要像约伯一样,不能夸口说我们无罪,但我们可以夸口说我们的罪得了赦免。在我们向神悔罪的时候,祂便赦免了我们;我们便可以过良心清白的生活(参约壹1:9)。

27:13-23 约伯同意他朋友所说的,恶人的结局将是灭亡。但他不同意自己被指为恶人,当受神的惩罚。他列举的许多惩罚从未临到他头上,所以他认为不能把他包括在恶人中间。相反,他继续求神为他申辩。我们往往被冤枉时,会有血气用属肉体的方法来捍卫自己,约伯给我们做了好榜样,我们有时被误解了,但只要想到神知道你就可以了,耶稣这么大的冤案,比关汉卿的《窦娥冤》还冤,但耶稣从没有为自己申辩过,祂知道神让耶稣所遇到的苦难是为了成就人类的拯救。事实胜于雄辩!

:约伯记》第 28 章

约伯记》第 28 章

28:1-28 有人主张本文并非约伯的辩论,因为本文与前章和后章并没有自然而然地衔接在一起。然而,这种看法可以说是没有必要的臆测。约伯素来密切关注智慧,并且为了得着它而不辞辛劳。本章可以“然而智慧……聪明之处在哪里呢?”重复句为分水岭(12,20节)分为三个部分:①在1-11节,约伯藉着采矿、提炼等工作来说明发现智慧实在是难于登天的事实;②13-19节强调了智慧的高贵,表明用尽世上的珍宝都买不到智慧;③21-28节是本章的结论,讴歌了智慧的根源在于敬畏神。

28:3 人为黑暗定界线……直到极处: 表明了人对金属和矿石的迷恋。人为黑暗定界线是指人利用太阳光或人工光线观察地下世界。直到极处则说明人充满挑战性和冒险性的意志。然而,人到底付出多少努力来寻找生命根源——创物主呢?

28:7,8 “鸷鸟”和“鹰”百兽之中可称雄称霸。狮子: 则是百兽之王。矿夫在无比执着地四处寻找矿石,他所钻凿的矿深,连鹰眼也所不能看穿,他的采矿热忱与英勇,狮子都不能与之相比。在本文,我们可以发现以下两个事实:①作者运用递进手法描绘了获得智慧的种种艰难。人比任何动物都更加诚挚地寻找珍宝,却难以凭着自己的努力和能力发现智慧;②本文委婉地责备了那些倾其身心关注物质财宝,却疏于寻找属灵智慧的人。尤其是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人们尽量回避自我存在的终极问题,而只顾埋头扩张物质财宝,这种倾向极其严重。

28:13 在活人之地也无处可寻: 本节的智慧并非指单纯的公式化知识或学识,而是指关于神对宇宙与人生的计划等,神秘和超越的神之智慧。因此这种智慧不能通过观察、经验或个人冥想来获得,只有藉着神的启示获知(西 绪论,启示的渐进性)。

28:15-19 通过与珍宝进行比较讴歌了智慧的绝对珍贵。即智慧:①不能为人所发现;②具有人所无法评估的神性起源。因此,为了拥有真正的智慧,我们当承认自己的无知,谦卑地屈膝在神面前。

28:20-22 用诗的语言来指明即便是在宇宙的最深处,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也都没有智慧。

28:25,26 本文通过风、水、雨、闪电等自然现象来讴歌了掌管所有自然循环过程的神之奇妙大能。一言以蔽之,本文描述暴风雨或雷雨,都是彰显神之权能与威严的自然现象(37:3-6;38:1,25;诗29:3)。

28:28 敬畏主……便是聪明: 约伯借用对偶句的形式,从积极、消极的两方面对智慧(或聪明)下了定义。正如本节的定义所示,约伯所说的智慧是指信仰层面上的智慧。有些人主张约伯当时陷入了不可知论或怀疑主义,拒绝承认这是约伯所说的话。然而,本书中的约伯从来都不曾是不可知论者(或是怀疑论者)。约伯遭遇了难以独自承受的灾难,到最后不得不想到顺服是最佳方法。

:约伯记》第 29 章

约伯记》第 29 章

29:3 他的灯照在我头上: 在圣经中,“灯”象征着生命与繁荣(诗18:28),神的临在(启21:23;22:5),神的话语(诗119:105等)。在本节,约伯①回想起神的恩典,神曾居住在他的帐棚中(4节),以美好使他得享饱足(6节),并且保守了他的脚踪(2节);②祝愿能够重得昔日之福乐。换言之,对约伯而言现实晦暗不明如同神的灯被吹灭。神为我们点亮了那灯,这灯决不会熄灭。因为“羔羊”亲自成为那灯(启21:23)。

29:4 壮年的时候: 字面意思是“秋天”。在近东,秋天下秋雨,滋润贫瘠的土地,各山岗与田野中的粮食与水果都已长熟,即将迎来秋收季节。在此约伯将秋收季节喻作自己一度昌盛的过去,同时又将自己的现况喻作阴郁,荒凉的冬天。

29:6 奶: 是古代游牧民的重要食物。奶多得可洗脚暗示约伯的财产极多。 磐石: 则指荒芜,陡峻的多石之地。橄榄树就是生长于此,这些橄榄树必定给约伯提供了丰富的橄榄油。约伯以“磐石为我出油成河”来描述自己往日的富有。

29:7 我出到城门: 在古代近东地区城门可以说是政治经济的舞台。城门口有宽敞的广场,裁决、讨论等公共事务都在此地进行(申21:119;书20:4;得4:1),先知在此处宣告预言教导众民,也进行商业往来(王下7:1)。如此看来,在遭受苦难之前,约伯作为全城的长老和审判官而倍受众人的爱戴与尊敬。约伯之所以能够获得这样的敬意与名望,并不只是因他位高财雄。约伯并没有一心只追求自己的利益,处处可见的黑暗现实痛彻唤醒了他的社会责任感,他便率先伸出了援助之手(12-17节)。这才是约伯集众望于一身的原因。约伯的这种态度与那些心灵被特权意识所占据并目中无人轻看旁人之徒形成鲜明的对比。

29:11 意指亲眼目睹或闻听约伯的审判与行为的人,无不开口称赞他。众人异口同声的赞誉证明了约伯过的是正直的生活。他之所以能够得到他人的尊敬,其根本原因并不是他的义举,而是神的同行。

29:15 我为瞎子的眼,瘸子的脚: 约伯强调了自己所行善事,使朋友们的论断归于虚无,同时也具有以下含意:①约伯在行善之时,深深体谅到救济对象所切实需要的是什么;②本文中的瞎子和瘸子不但指身体上的缺陷,也可以指灵里的光景。亦即,约伯使灵性暗晦低俗者觉醒,使他们灵里的缺陷得到满足。

29:19 我的根长到水边: 描绘了遭遇灾难之前的生活状态,比喻了生活的状态。露水终夜沾在我的枝上: 指不断蒙神的保护与祝福的状态。在圣经中,露水象征神的祝福。相反,止息露水暗示着震怒与灾祸(何14:5;该1:10)。

29:23 本文似乎比喻了作为城民的导师和精神支柱,约伯具有巨大的感染力。巴勒斯坦的农业依赖于降雨量,丰收与否取决于在什么时候下了多少雨。圣经所说的“秋雨”大约是在10月底或11月初下,为此整个夏季等待的农夫们以秋雨为信号耕地撒种(诗65:10)。“春雨”一般是在3,4月份,大大影响着小麦、大麦的收成。由此来看,约伯的言谈建立在美好的生活之上,故具有极大的感化力。

29:21-25 约伯无论说什么都有人听,人人因他说的话得到安慰和鼓励。大众接受他的领导。过去的好日子会安慰我们受伤的心,绝不是阿Q精神,而是感恩神的眷顾,也表示神仍然会看顾他。

:约伯记》第 30 章

约伯记》第 30 章

30:1 比我年少的人戏笑我: 约伯在上文曾论及老人与尊贵人都曾敬重他。但如今,他却被卑贱(8节)的年轻人所蔑视(王下2:23)。卑贱之人在尊贵之人面前,年少之人在长者面前随意放肆骄傲自满是违背神的诫命(利19:32),赛3:5曾以此来反映社会极度混乱的状态(太10:21)。

30:4 罗腾: 是一种豆科植物,根甚苦,只有极其贫穷之人才以此作食物。

30:5 他们从人中被赶出: 通过本节,我们可以看到古代部落社会的一个片断。当时,部族之间有频繁的战事,很多时候力量微弱的部族会在争夺势力的过程中被淘汰而自然解体或沦为四处流浪专事掠夺的匪徒。若有这些匪徒出现,合城的居民都团结一致驱逐他们。如今,连这些卑劣之徒都在讥笑约伯,何况其他人。

30:10 不住的吐唾沫在我脸上: 这句经文令我们联想到耶稣所蒙受的羞辱(太26:67)。除本节以外,也可以说30:9,12,20各与诗22:7;69:19;22:1相类似,这些句子都预言耶稣基督的苦难。在某种意义上,临到约伯的苦难与耶稣的苦难是一脉相通。耶稣原本全然无罪,却承受了这世上的所有咒诅和痛苦,而约伯的苦难亦无法用单纯的因果报应式逻辑来解释。倘若约伯认识到了无罪的耶稣基督之苦难,或许就可以用更加坚韧的忍耐顺服。

30:16 我心极其悲伤: 指约伯因精神与肉体的痛苦以及仇敌的嘲笑苦待,而感到灵魂仿佛已完全离开了躯体。换言之,里外夹攻的恐惧使他的精神衰弱到极点,使之处于昏迷状态。

30:17 夜间我里面的骨头刺我: 亦可译为“黑夜刺我的骨头”。诗人为了更加生动地描述夜晚约伯更为痛苦,便以黑夜刺透伤口的拟人手法进行描绘。7:3曾以“夜间的疲乏”来形容约伯的心境。

30:19 神把我扔在淤泥中: 意指约伯跌进了不幸与挫折的无底深渊(诗69:2)。与约伯相同,当遇到进退维谷的两难之境或陷入深渊时,我们也会被再也不能站起来的绝望所击倒。然而,越是这种时候,我们就越要盼望耶和华,侧耳聆听神的声音并迫切地恳求神的帮助,以经历“从淤泥中把我拉上来”的恩典(诗40:1,2)。

30:23 所定的阴宅: “阴宅”指“阴间”,亦即死人的灵魂死后居住停留的场所(伯 绪论,希伯来人的阴间概念)。这反映了约伯对生命的虚无感。

30:24 虽然程度微薄,约伯心中尚对神的绝对主权有一些信心。纵使这样,当他处于无法理解,难以承受之试炼时,他似乎无法宣告摆脱自己的痛苦。换句话说,他认为与自己所思所行相比,现在的处境处于“冤枉”。我们决不能单方面地认为,约伯这样的想法是狂妄、错误的。因为从当时时代的环境来看,约伯可以说忍耐到了极限(雅5:11)。现在的有些圣徒所受的苦难远不如约伯所经历的苦,但他们却陷入无休止的埋怨中,好像就他一人承担了世界的一切的冤屈。因此凡立志真心跟从基督的人,都当深深查考圣经所说“凡立志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都当坚定持守超越环境的信仰态度。(太14:22-33;提后3:12)。

30:26 我仰望得好处,灾祸就到了: 这是讽刺性的叹息,内中既有抱怨,也有自嘲。由此可知,约伯虽然不是现实祈福主义者,却在一定程度上怀有因果报应的期待。就当时的时代背景而言,这是十分自然的。在确立祝福的概念时,圣徒应当弃掉极其现世而单一的祝福观<申28:6,圣经中福的意义>。

30:29 我与野狗为弟兄,与鸵鸟为同伴: 本文生动地勾勒了约伯悲痛而孤独的内心。鸵鸟的嘶鸣凄惨而悲伤,野狗的嘶吼声似乎是充满痛苦的呻吟。对辉煌过去的回顾使现实的伤痛更加沉重,对恢复的盼望则因不时袭来的怀疑和失望而摇摆不定。对约伯而言,无法逃避的是面临着的痛苦。虽然在程度上有所差异,我们也常面临痛苦难堪的现实。面对这种情形,我们通常只是本能地期盼事态的转换。但是我们应当记住,在我们面临的诸多困境中我们学会“忍耐”。

约伯终究是人,当双重苦难临到他时,他渐渐失去了忍耐,也埋怨神置他不顾,也怀疑神的公义何在?他的逻辑错误也是,“凡是好人,都有好报,坏人必有恶报”将或称判断当作全称肯定判断,在这个末了世界,确实有很多恶人在享受荣华富贵,好人在苦难煎熬,但,我们知道神说:伸冤在我,我比报应。我们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将来的审判结局的天壤之别的,恶人要下永远的地狱,义人要在天堂中享乐。

约伯记》第 31 章

31:1 我与眼睛立约: 本文暗示了为要对付眼目的情欲,约伯很早便履行了坚定的信仰决意(约壹2:16)。眼睛是心灵之窗,同时也是一切诱惑之门,因此抵挡眼目的情欲,就是与神交通的必备条件。最具代表性的眼目之诱惑就是淫念(太5:28),约伯对这一点也有很深入的认识(9-11节)。

31:5 我若与虚谎同行: “虚谎”是指虚假伪善。最令约伯心痛不已的一个经历就是朋友们论断他是“伪君子”。若他们指出的其它的罪状,约伯还可以以过去的言行为例一一地进行反驳,然而,他们竟将这一切善行都归于虚假与伪善,这使约伯无言以对。耶稣称赞拿但业的理由主要是因为“他心里没有诡诈”。同样,离天国近的人,乃是那些对神和邻舍并对自己正直的人。

31:7 若有玷污粘在我手上: 若说有行为是从心里发出的,手就是流露出内心动机的手段。心灵与手密切相关,耶稣所说砍掉犯罪之臂的话语(太5:29),包含着恶人的罪行是藉着手付诸实行的。因此,本节证明约伯的行动是清洁的。

31:10 就愿我的妻子给别人推磨: 推磨是极其吃力的劳动,因此从事此事之婢女的地位是最为低贱的(出11:5;赛47:2)。约伯认为奸淫是极其严重的罪(11节),除了本节的刑罚之外,犯奸淫的人还理当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12节)。这表明约伯的性伦理与圣经相一致。在古代以色列社会,奸淫是破坏神所制定神圣的婚姻制度与家族的行为(创2:21-25),凡犯奸淫的人不论是男是女都要处以死刑(利20:10;申22:22)。而今天颓废、淫乱的风气到处蔓延,性伦理紊乱,从而很多时候将奸淫仅仅视为不道德的行为。在这样的时代,圣徒也要遵行神的话语,抵挡一切淫思邪念(太5:28),并且视婚姻为神圣(林前7:25-38,基督徒的婚姻观)。

31:17,18 整本圣经都在说孤寡是特殊的保护对象。在初期教会,见证福音的事工与对孤儿寡妇的救济事工同等重要。在以利法责难他蔑视苦待了孤寡之后(22:9),约伯曾进行过一番反驳(29:12,13)。在本文,他更加详细地回顾了自己的往事,想要驳倒朋友们无根无据的诽谤。因为,自年少之时他就惯于向那些不幸之人伸出援助之手。

31:21 我若在城门口见有帮助我的: 指城中的有力之士是约伯的密友,这就暗示约伯也拥有相当的权力。 举手攻击孤儿: 古今中外,社会不乏那些与特权阶级相勾结剥削软弱之人而狐假虎威之势的人。可以说,他们是不正之风与各样腐败的温床。而约伯并没有被这些腐败风气所浸染,反而最大限度地善用自己所拥有的力量和权势,想要努力实现神的公义与福祉。约伯之所以能够拥有如此高度的社会责任意识,是因他敬畏耶和华。

31:24,25 钱财可使我们的生活更加滋润和舒适,同时也有可能使我们耽于安逸和放纵。富饶可使人从种种生活的疾苦得到解放,也可诱惑人陷入充满刺激的享乐之中,不仅不能深切地体恤邻人的苦难与痛苦,很多时候还使人不肯关注这些。然而,对约伯而言资财本身并不是他的骄傲和依靠。约伯遭受苦难之前的态度可以充分证明这是事实(1:1-5,21,22)。总而言之,约伯至少没有事奉神又事奉玛门(太6:24),且认识到了作为管家的态度。

31:26-28 崇拜日月星辰是最为古老的偶像崇拜。尤其是埃及、亚述、巴比伦,波斯等地大都尊太阳神为最高的神,奉月神为第二神。约伯所居住的地区也属于在拜偶像的范畴之内。古代社会一般都是政教合一,虚妄、虚假的宗教所带来的诱惑非常强大。因此,我们当高度评价约伯的信仰,他在那样的宗教、文化背景之下坚定持守了对耶和华神的纯全信仰。约伯的这种信仰与三番五次背叛神而陷进偶像崇拜的软弱以色列百姓形成鲜明的对比。约伯对神只具备较单纯、朴素的知识,却持有如此坚固的信仰,何况我们这些领受神丰盛启示和确切盼望的圣徒,岂不更当持守住自己的信仰吗?

31:29,30 旧约圣经多处记录了愿使仇敌败亡的内容。这既可以说是报复的心理,也可说是盼望神的公义得以实现的期待。然而,约伯似乎超越了只关注公义的层次,而羡慕怜悯仇敌的更高层次生活(箴17:5;24:17)。基督徒之所以要顺服耶稣“要爱仇敌”的积极诫命,是因为(太5:44):①在我们尚与神为敌时,耶稣便为我们死了,亲自作了爱仇敌的表率(西1:21);②我们的仇敌也有可能因着神的怜悯与恩典蒙召成为弟兄;③ 咒诅的毒箭首先给自己召致祸患,并且报复会惹动另一个报复。

31:32 没有容客旅在街上住宿: 热情接待客旅的风俗可溯源至族长时代(创18:1-8;19:1),初期教会亦认为这是美德之一(罗12:13)。尤其是以色列百姓,曾在埃及为奴400年,在旷野漂流40年,因此认为热情地接待、保护客旅是理所当然的事(出22:21;诗146:9)。自古以来我国也有乐于接待旅人的美好传统,但随着社会的复杂多元化,被功利之心和契约思想所主导的人际关系占据了重大比重,充满人情味的相交也就日益苍白。甚至,教会也受到了世界邪恶风气的影响,有时候亦会形成有所施当必有所得的利害关系。因此,圣徒尤要躬身实践爱的命令(路14:12,14)。

31:34 我若像别人遮掩我的过犯,将罪孽藏在怀中: 本节中“别人”的希伯来语是“亚当”,可以说这是指第一个人亚当的固有名词。在这里约伯对比了堕落的亚当躲避耶和华的容颜而隐藏的事件与自己的立场(创3:8)。自亚当堕落之后,所有人都沦为罪恶的俘虏。为了从中获得释放,有人倡导高度的人格修养,有人则索性一味地放荡沉沦,使良心日益迟钝麻木。然而,这些努力都有不可突破的局限性,而且本身就是虚妄的。在本文与35-37节,约伯在神面前毫无畏惧地主张自己是无愧于心的,这可以说是尚未深刻认识人之全然腐败性。通过约伯,我们可以领悟到以下两点:①我们在神面前坦然无惧的唯一根据就是在耶稣基督里面的救赎之恩(来4:16)。因此,我们当以恐惧战兢的心服事主,从而不致于陷入骄傲(腓2:12);②若与主的恩典相比较,我们的力量与努力是极其微不足道的。然而,我们当尽心尽力作好神所交托我们的事,过着可以在神与人面前自信的信仰生活(林前5:10)。

31:38-40 约伯曾在16:18以地为证人,本文又使我们回想起临到亚当与该隐的地之咒诅(创3:17,18;4:11,12)。约伯之所以使用拟人化手法以地作为证人与控诉者,是出于以下几个原因:①地(自然)无虚假。正如自然界按照井然有序的法则运行一样,地之法则——(种的是什么,收的是什么)——也是不会改变的(加6:7);②地足以象征坚固与永远;③地对所有人都是敞开着的。既然如此,在创造天地的神面前,就没有秘密可言(太10:26)。

:约伯记》第 32 章

约伯记》第 32 章

32:2 巴拉迦的儿子以利户: “巴拉迦”这一名字具有“神祝福”之意。“以利户”之名则具有“他是我的神”之意。由此来看,以利户属于敬畏独一真神耶和华的团契 。

32:4 表明了以利户至今克制自己不发言的原因,那就是约伯与三个朋友要年长于他。由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窥视到古代社会的尊老思想。尊敬老人不仅合乎人伦,也有益于敬虔的信仰(弗6:1)。然而,若因过于尊敬老人而导致歪曲真理的消极结果,就理当有所扬弃。

32:8 全能者的气使人有聪明: 因为老人通过各种经验而积累了丰富的人生经验,他们的意见自然会受到尊重(利19:32;王上12:6;箴16:31)。以利户不仅对这种普遍性的看法表示赞同(7节),还指出了会有例外(9节),委婉地责备了三个年老朋友的愚昧。本节中的 “全能者的气”,也使用了神所吹进亚当鼻孔的“生气”,与27:3;33:4;34:14相同。通过本节,以利户想要强调自己的辩论合乎神的旨意。本节对我们有以下两种启发:①人的生命之源是神,智慧的“终极”授予者也是神(代上22:12;赛11:2);②因此,若不藉着启示,人就无法认识神。

32:13 不可说……神能胜他,人却不能: 责备三个朋友无法回答约伯的辩词。表明他们虽失败,但自己则能驳倒约伯的论述,并有信心以真理说服他。

32:15-20 在 6-11节以利户驳斥了三个朋友,自15节起以约伯为讲话的对象(第15节起以第三人称称呼了三个朋友)。在本文,他将自己不能参与辩论的心境比作“没有出气之缝的盛酒襄”和“新皮袋”(19节),为要发酵而把酒盛在皮袋的时候,有时候气会涨满皮袋而使之破裂(太9:17)。以利户说到甚至连“新皮袋”都快要破裂,特意强调了自己的憋闷。①他似乎自觉到了一种先知般的使命,犹如耶利米呼喊说“我若说不再提耶和华,心里便觉得似乎有烧着的火”(耶20:9);②表达了想要守护真理的强烈渴望。他视约伯的辩词为几近亵渎神圣的狂妄刻毒之言,而听到三个朋友肤浅的理论之后便痛感内中没有真理。其它的尚且不论,就以利户对真理的积极态度,可以说是圣徒的典范。

32:21 我必不看人的情面,也不奉承人: 约伯曾指责朋友们打着为神而言的幌子而谈论不义(13:17),并言明自己不曾依仗身份与地位压迫低微之人(31:13)。为了防止约伯的责难,以利户便重复强调自己在神面前是不偏不倚的。在本节中,以利户对所谓的“奉承”表现出了极大的厌恶,奉承的原因和结果略考如下:①原因:奉承出自人的自私与卑躬屈膝,从积极的层面考虑是为了得到宠爱,从消极的层面来说则是为了免遭灾害,各自源于虚假和卑屈;②结果:容奉承之地自然会无视神的公义。并且,奉承最终会导致双方的毁灭。因为爱听人的谄媚之言,会使判断力下降而积累罪行,并因此而突然败亡,而寄生于它的人也会与它一同没落。“凡油滑的嘴唇和夸大的舌头,耶和华必要剪除”(诗12:3)。

人的苦难大概有四个原因,人们的自以为是的主观往往只看成简单的一个,代替神做是非的审判!

:约伯记》第 33 章

约伯记》第 33 章

33:4 以利户委婉地指出了约伯要留心倾听自己辩词的理由。以利户的言论并不像三个朋友一样没有智慧,而是靠着全能者的帮助而得到的智慧之语,约伯理当侧耳聆听。

33:6,7 我……与你一样: 以利户开始展开辩论之前,阐明自己在神面前不过是一个被造物,唯有神是真理的根源,告白自己与约伯一样是罪人而丝毫没有优越感,想要与约伯开始平等诚实的对话。

33:9-12 以利户专门指出约伯的“虚妄”之言,想要以此作为反驳的对象。然而,约伯的辩论并不像以利户所指出的那样贯穿始终。例如,仅就对罪行的承认与否,约伯曾经承认了普遍而根本意义上的罪性与软弱(14:4)。但他有时候也会主张自己的义(13:4;27:5),这是①因约伯承受残酷的痛苦而叹息抱怨;②对朋友们一厢情愿而鲁莽的论断产生了强烈的逆反心理;③事实上约伯的行为是无可指责的,其良善不亚于任何人。

33:13-18 约伯曾抱怨神不论自己如何求告,都不予应允(30:20)。以利户意识到了这一点,便在本文中进行了如下阐述:①为了自己的百姓,神一直都在作工(14节;诗121:4);②神按照自己的主权,以各样的方法来动工,神所作的许多事对人而言只能是奥秘(15,16节;罗11:33);③神的计划就是使人藉着顺服最终得享丰盛的生命(17,18节;罗8:28) 。

33:15,16 神使用梦和异象等方法在人身上作工,因为人愚笨而只能拥有有限的智慧。圣经是神启示的完成,在圣经成书之前神常常藉着这种方法来传达自己的旨意(创31:24;王上3:5;但4:5-18)。将当受的教训印在他们心上: 意指神明确地传达自己的启示,使人每天默想并实践神的教训。

33:23 作传舌的: 应翻译为“解释者”,这一词在新约圣经中 指保惠师(约14:16;15:26)、代言人(约壹2:1)。约伯曾表达过关于中保的思想(16:19),以利户也陈述了相同的思想。以利户认为“传话的”主要是作以下两件事:①教训每个人所当作的是什么(23节);②代赎软弱的罪人(24节)。

33:24 说……我已经得了赎价: 耶稣为了救赎罪人而作了赎罪的羔羊,关于这个事实,今日的圣徒得到了明确的启示(林前5:7)。然而,在约伯的时代,人们尚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这种代赎概念,只是模模糊糊地意识到了由牲畜的牺牲而来的象征意义(出10:25等)。可以说以利户对本信息的完全的意义尚有所不知,但是他内心中的圣灵却预先见证了基督要承受的苦难(彼前1:11)。

33:25-28 具体论及了神所赐给世人的恩典:①因衰老或疾病而行将就木的人恢复了少年人的精力和健康;②与神建立更为密切的相交;③人们恢复了公义,得享赦罪的恩典与真正的喜乐。以利户的观点是神藉着苦难赐下更大的祝福,不仅使圣徒的信仰成熟,同时也打开了与神建立真正相交的道路。

33:30 以利户又一次强调了18,22,28节的内容,比起其他任何朋友都更加明确地暗示了约伯即将得恢复的异象。“深坑”与“光”可用来比喻耶稣基督的受死、埋葬、复活、升天。耶稣不会被死亡所禁锢,反而摧毁了掌死亡之权的魔鬼,并应许圣徒将赐下同等的生命(约10:10;徒2:24;来2:14)。凡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的人,即便是行过死荫幽谷也不怕遭害,怀着虽七次跌倒却仍必兴起的信心向着胜利前进(诗23:4;箴24:16;西2:15)。

:约伯记》第 34 章

约伯记》第 34 章

34:2 以利户所论及“智慧人”。不仅指约伯和其三个朋友,还可以泛指世上的所有智者。

34:3 以色列社会一直高举排斥偶象的观念。因此本能地表达了对所雕刻之物或所画之物的抵制,带有外邦色彩的传说也是严格控制的对象。这种情形自然而然地导致雕刻、绘画、表演等领域的落后,以色列人主要以音乐(诗歌与舞蹈)或口头形式的警句(箴25:11),来表现他们在艺术方面的成就。在本节中,以利户某些程度上参考了这些口碑文学。

34:5,6 约伯自以为义并非为了主张自己绝对公义,乃是因为他相信临到他的灾难并不是罪恶所带来的结果,并神必赦免自己的罪。约伯虽然相信自己的相对公义,却也深知在神面前自己只是无能的存在。

34:7 谁像约伯,喝讥诮如同喝水呢: 古代近东地区广泛地使用这种表达方式,意指约伯经常责难神。古代近东人好用吃喝来形容所遭遇的事件,如遇到雷雨他们便会说“喝了大雨”,遇到狂风暴雨便会说“吃了大风”。

34:9 本文是以利户责备约伯的根据,但并不是约伯直接说的话。以利户似乎误解了约伯的言论。

34:13 谁派他治理地,安定全世界呢: 为了证明“神是公义的”这一不言而喻的真理,以利户强调了神的绝对主权。在这里我们可以发现关于“神的主权”与“公义”之关系:①公义是神的属性,神的工作本身也极其公义(赛30:18)。然而,证明神之公义的终极基石就是神是万有之主的事实(提前6:15)。②与此相同,区分义人与恶人也当根据是否处于神之主权之下来进行判断。在神怀中的人若犯了罪不免受到惩戒,但不致灭亡。相反,脱离神怀抱的人不论积了多少善德终究难免一死(腓3:9;约壹4:16;5:10) 。

34:16-30 在本文中,以利户主要借用世上王国的统治来比较说明了神的公义之治(17,18,24,29节):①神鉴察在世之君的行为,势必惩罚枉曲正义者。因此,神作为公义的审判者必不会行不义(17,21-25节);②根据身份和地位,世上的君王或许会作出错误的判断,然而,神却不按外表进行判断(19节;罗2:11);③神拥有绝对的主权,神本身就是公义的标准(29节)。

34:18-20 神统治着全地,是公义本身,且看人的内心。因此神不会以外表取人,也不会根据社会地位或贫富贵贱来区别人。因此所有人都会按照各自的行为受到审判,此审判也会在瞬间临到。

34:26,27 论到神之所以公开强有力地审判恶人的理由。那是为了①使旁人意识到,若违背神的诫命而多行不义只能遭到神的忿怒;②向全世界宣告神的公义,教训世人只有神是唯一的真理。

34:29 谁能扰乱呢: 若按照字面意思翻译,就是“谁敢定罪呢?”,使人联想到“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罗8:34)。以利户的辩论之所以优于三个朋友的理由之一就是他不遗余力地强调了本书的首要主题——神的主权。主在葡萄园工人的比喻和窑匠的比喻中很好地说明了神的主权(太20:15;罗9:20)。

34:31-37 以利户在第二次辩论的结尾部分重新将话锋转向约伯,判断约伯理当被定罪并督其悔改,与朋友们毫无二致。因为以利户的态度更为慎重而客观,带给约伯的悲哀也应该是更为深重的。

在现今社会,以利户的杀伤力很大,会迷惑很多人,因为以利户以德高望重自居,依赖聪明无比行所谓的“公义”。

:约伯记》第 35 章

约伯记》第 35 章

本文是以利户的第三次辩论,以答复两个问题的形式驳斥了约伯。①“义举的好处是什么?”作为对此问题的回答,以利户主张人的善行恶行丝毫也不能影响到神。约伯曾在9:22;12:4;21:7等经文,对义人受苦而恶人却亨通的现状表示过怀疑。由此以利户就断定约伯是焦急等待领赏赐的人,以利户因仅仅顾及驳倒约伯,不仅没有正确把握约伯的内心,还落入答非所问,东问西答的境地;②“神为何不应允祷告?”作为祷告不蒙应允的理由,以利户指出了信心的不足(10,11节;太21:22)、妄求(13节;雅4:3)、罪的障碍(12节;赛59:2)。然而,这并不是适宜的回答,因为①此答辩具有普遍性,然而约伯是在极度的痛苦中迫切地争扎着,对他而言这只能是极其抽象而空虚的理论;②此答辩背后隐含着对约伯的责备。

35:2 约伯所说的话语中并不包含着自己要比神更为公义的意思。然而,以利户却极端地理解约伯的话,将约伯视为骄傲独断的理论家而进行责备。

35:5 天、穹苍: 象征了神的永恒性和绝对超越性,这些实证性材料如实地表明了人宿命般的局限性。因此,人的善恶根本不能对神行使影响力,人只能求助于神的慈悲和怜恤。

35:7 你若是公义,还能加增他什么呢: 有限之人与无限之神一起相交,这一事实本身就不能不说是个奥秘。因为神是完全的,有时我们会感到游离感和断绝感。然而,这种感受来自有限之人的意念。圣经多处强调了神如同慈父一样喜悦与自己的百姓相交,并且非常看重他们的委身(诗103:13;亚3:17)。当我们在做各样善事时,应当回应那爱我们,保护我们,鉴察我们的神之恩典,而不应有有所图的动机(罗11:33;彼前3:16)。

35:10 使人夜间歌唱: 在整本圣经中,这是最美好、高贵的经文之一。“夜间”象征着困境或悲伤,在痛苦的漩涡中高唱感激之歌,只有伟大的信仰能力才有可能作到这一点。例如,使徒保罗在狱中写信给腓立比的圣徒,鼓励他们“要常常喜乐”(腓4:4),大大地喜悦自己为福音而遭到苦难,开口夸耀自己的诸般软弱(林后12:9),在靠着人的自然心性只能陷入灰心与叹息之中的境地下,不仅刚强忍耐,还积极喜乐的人,才是超越环境的信心之人(来11:38)。

35:14 论及了约伯的祷告不蒙应允的理由。以利户描写了约伯公然阐明自己的义,且等候最后的审判者神宣告自己的无罪与清白的态度。他认为这是不蒙神应允的伪善呼求,是虚妄的求告。

:约伯记》第 36 章

约伯记》第 36 章

36:3 因为自己的辩论根据于庞大的知识,以利户就充满自信地主张自己可辩护神的公义。然而,缺乏体验的抽象知识或不以爱为前提的劝告都是空虚的。

36:6 他不保护恶人的性命: 从原则上任何人都不会对此提出异意。因为根据神的圣洁与公义法则,恶是必不能为神所容(来2:1)。然而,若进入更加细微的领域,想要察明义人与恶人的区别标准,就不能轻率地作出回答。约伯与三个朋友都曾论述过在神面前人是何等软弱和罪恶满盈(9:2;15:16;25:4等),三个朋友流露出了以伦理善行作为义人之条件的浓厚色彩,约伯也没有能够超越这局限。相反,约伯痛感善行的局限性,并对此表示深深的怀疑,却没有找到令人满意的答案。而今天的圣徒则比较容易形成以下不成熟的观点:①只要能去天国就可以:只强调救恩唯靠对耶稣基督的这一教义,而对圣徒的“成长”不重视。然而,拥有基督生命的人当在凡事上散发基督的馨香,这是圣徒应尽的本分(太7:16;林后7:15);②以人的软弱为借口而无视伦理上的努力:若与基督的恩典相比,人的努力是微不足道的,虽有个人之间的差别,本质上却是相同。基督徒行善是对神恩典的一种回应。(提前2:10;来10:24;彼前3:16)。

36:8 他们若被锁链捆住: 在这里以利户暗示义人也有可能遭遇苦难,9-11节则阐明这些苦难的目的在于使人悔改与磨炼进入更大的祝福。然而在13-15节,又指出义人也有可能胜不过熬炼而与恶人一同灭亡。在以利户的辩论中,义人与恶人的区分并不明确,并且也缺乏对终极救恩的确信。与此相反,步入新约时代之后凡在基督里面的圣徒都领受了救恩的确据,并且有神圣的责任去参与基督的患难(罗8:30;西1:24)。锁链: 指铁链或铁索。

36:10 以利户对约伯的责备有异于其他三个朋友。以利户走出了三个朋友的简单逻辑,即正因约伯是罪人才受到神的惩罚,指出约伯是因无意间所犯的罪受惩戒,而这一惩戒最终必给约伯带来益处。

36:11 反映了旧约的性质。以利户及约伯的三个朋友是在这种旧约的范畴之中认识神,据推测其内容带有因果报应式的色彩。然而,新约却积极地评价苦难的价值,并宣告义人也会为基督而遭受苦难与逼迫。

36:14 必在青年时死亡: 字面意思是“其灵魂年少之际就死亡”,意指置身不信与放荡中的少年人,虽看似拥有生机盎然的生命力,实则无异于行尸走肉。

36:18 也不可因赎价大就偏行: 关于本节的解释,众人议论纷纷,我们可以从以下两点来理解:①神的恩典远远超过现在的苦难,两者根本无法相提并论(罗8:18)。因此,即便是身处患难与困境也不能一味地抱怨,当自始至终谦卑顺服忍耐;②不可曲解代赎的恩典。在基督恩典中的圣徒虽有自由却不可滥用自由而追随邪恶,乃要行事为人像神的仆人(彼前2:16)。

36:20 约伯因过于痛苦曾多次叹息到不如死去。以利户牢记这些话,指出生命是属于神的,自杀是不应有的行为。

36:24 你不可忘记称赞他所行的为大: 虽然以利户的这句话未能真正理解约伯,却不失为实际性的信仰教训。真正的信仰就是无论在何等苦难中都能依靠神并颂赞神的恩典与主权(徒16:25)。赞美神是衡量我们信仰成熟的尺度。

36:26 我们藉着被造世界或自己的心思意念来诉说神的“无限性”和“永恒性”。然而,对神的这些属性具体意味着什么,我们却只能表示沉默。有人因神的奥秘而陷入极端的怀疑论或不可知论,有人则公开抵挡神。圣徒应因着神的奥妙而学会更加顺服的谦卑态度。

36:27-33 在序曲中以利户颂赞了神的权能与伟大(22-26节),进入主题曲之后具体罗列了气象现象,讴歌了掌管整个宇宙的神之奥妙护理与权能。简而言之,不论时代如何变迁,人类文明如何发达,自然和宇宙依然会毫不改变地彰显神之主权与威严(申33:26;诗19:1-4)。

36:27,28 描述了水的循环过程。可以说,到了十六,十七世纪之后人们才正确地了解到蒸发、凝结、降水等三阶段的循环过程。然而,圣经早在约20世纪之前就已提供了这样的科学知识(传11:3)。

36:30 在圣经中“亮光”象征大而可畏的神之威严(启4:5;11:19),对恶人的审判(亚9:14;启8:5;16:8),不可预期的主之再来(太24:27;路17:24)等。闪电是由云内部积蓄电荷与负电荷发生,其带电路经有数厘米之宽(38:25)。据研究闪电有冷热两种,在短暂的时间之内猛流巨大电流的是前者,少量的电流细水长流的是后者,被热闪电所击,何等事物都会被烧毁(诗78:48)。

:约伯记》第 37 章

约伯记》第 37 章

37:1 因此我心战兢: 以利户将雷鸣比作神的声音(2,3,5节),承认当他听到那声音时非常恐惧和战兢。在圣洁的神之威严面前,腐败不堪的人只能战兢(赛6:5)。在旧约时代,关于救赎的启示尚很微弱,神一般被描述为不可直接接近的高高在上的神。然而救赎藉着耶稣基督得以成就,所有圣徒都成为君尊的祭司,可以在基督里面坦然无惧地进到神面前,得享直接称神为阿爸父的特权(加4:6;彼前2:9)。

37:6-13 本节描述了白雪与寒流交加的冬天的雨季(自12月下旬到1月为止),重点强调了以下两点:①神是天地万物的掌管者,崇尚合理化之科学思维之人将自然法则界定为绝对真理。然而,创造并维持自然现象的是神,若神愿意就可以随时改变自然法则(书10:12;太14:25);②神按照自己的心意使用自然现象,或为祝福的器皿,或作惩罚的工具(13节)。在旧约时代,冰雹与雷鸣为神的百姓带去了救恩与胜利,给仇敌则带去了灭亡与失败。

37:7 他封各人的手: 巴勒斯坦冬季常袭来刺骨的寒流,也经常刮起暴风雪与雪花。遇到这种天气时,人们只好放下手中的工作。因此当他们在家休息时,就有机会思考神伟大的权能与威严。

37:14-20 本文是以利户对约伯的直接劝告,季节背景是夏天。以利户想要通过反问使约伯认识到神的奇妙作为,教导他当屈膝在神的权能面前。

37:16 云彩如何浮于空中: 云靠着两种力量保持平衡,即地球的吸引力与空气上腾之力的相互作用。现代科学界定为“云的平衡”,数千年之前就已拥有这种自然科学知识,足以令人惊叹不已。

37:18 这穹苍坚硬,如同铸造成的镜子: 希伯来人认为穹苍是展开扩张的,犹如展平面团或展开幔子(诗104:2;赛40:22)。并且,他们拥有“三层天”(林后12:2)的概念。希伯来人的穹苍概念是在自然科学思维尚未发达之时树立的,同时也是来自神的启示。

37:21-24 本文描绘了暴风雨过后明亮耀眼的金光乍现的情景,这可以说是暗示神的显现以及由此而来的约伯之恢复。以利户以本文结束自己的辩论,放弃激动的指责,在严肃静谧的状态中颂赞神的大能、威严与公义。

37:22 金光出于北方: 本文与21节形成对偶句,描绘了北风卷走重云,耀眼的金光灿烂升起的景像。通过本节我们可以推导出以下两点:①若用光比喻神,用风浪比喻艰险坎坷的人生(诗84:11;撒下22:5),就可以更加深刻地认识本节的含意。神自始至终看顾自己试炼中的百姓,并在适当的时候以大而可畏的权能与威严施惠助危(诗33:20),因此当遭遇试炼时,圣徒不应灰心失望,应思想试炼的含义,智慧地克服一切;②当我们面对蔓延于整个世界的庞大罪恶势力时,稍不留意就会掉进绝望之渊。然而,暴风雨后的阳光却会更加灿烂,正如罪在哪里显多,耶稣基督的恩典就在哪里显多(罗5:20)。

:约伯记》第 38

约伯记》第 38 章

38:1-40:2 现在到达本书的高峰,神藉作者如椽之笔,写出超绝古今、描写神造物奇妙与伟大的诗篇。神不在知识的层次上解答问题,而是在灵性的高峰上为约伯及他的三友开拓新境界。以利法三人认定约伯犯了罪,所以为神所弃;约伯认为自己受苦并非因犯罪,但竟为神所弃。双方因此有一个共识:约伯为神所弃,受苦即其证明。神在回答中要约伯明白其非。他虽不明白受苦之因,但神在受苦中仍与他同在。神责备他在痛苦中所说的话,因他所知太有限,不足判断神的作为;应该谦卑神前,凭信心接受神为他一生所定的计划,包括受苦在内。

神说话共有两次(38:1-40:2;40:6-41:34),其间有约伯简短的回应(43:3-5;42:1-6)。神第一次说话包括:1,诘问约伯(38:1-3);2,列述天地间非约伯能窥其妙的奥秘(4-38节);3,列述约伯难测的走兽、飞禽的奇妙生态(38:39-40:2)。

38:1 神现在答允约伯的请求(31:35),亲自向他说话。世上无人见神面仍能存活(出33:20)。耶和华神是在燃烧的荆棘中向摩西说话(出3:2-10);对雅各说话则藉天使(创28:11-16)。现在在旋风中回答约伯的询问。此时,他的三个朋友应该都在场(42:7-9),以利户或因年纪轻,说完话便离开了,约伯和神都未提到他。

38:2-3 神责备约伯知识有限,说话不当,不提约伯的受苦,也未自辩,只问了几个约伯全无所知、不能答复的问题。神没有责备他,也没有象他的三友那样羞辱他。神用话语帮助他攀登信心的高峰,看见神预备的奇妙,约伯的问题迎刃而解。

38:4-7 要质疑神的公义,须对一切事物有无限的知识,包括宇宙创造的本源。大地在太空中没有根基(26:7),若非神创造的大能托住,怎能运行不坠?宇宙起源之谜迄无人知。7节说明神造的天地秩序井然,和谐且多姿彩,连晨星和众天使(“神的众子”)都欢呼歌唱。

38:8-11 作者用诗人之笔写《创世记》1:9所记的故事(参诗104:9)。

38:12-15 用印印泥,泥可现出形状;用光印在浑沌灰暗上,成为白天多姿多彩的世界。恶人喜欢黑暗,但白昼一来到,便无所遁形(15节)。

38:31-32 人能把众星结在一起成为如此明亮的昴星座吗?又能解开参星座的带子让诸星散开吗?神把众星铺展在太空中,人能吩咐它们改变轨道吗?答案都是不能。只有象握有神同样权能的人,才有资格质问神管理世界的方法(21节)。

38:36 本节的“怀中”应译作“鹭”;“心”应译作“雄鸡”,古时闻鸡鸣知天将晓,观鹭的动静而知天候。接上神以禽兽的奇异生态来诘问约伯,究竟他知道多少。

38:39 本节至39:30述说禽兽生活的奥妙以见证神的全能和慈爱,这里提到的有狮子(38:39-40)、乌鸦(41节)、野山羊(39:1-4)、野驴(5-8节)、野牛(9-12节)、鸵鸟(13-18节)、马(19-25节)、苍鹰(26节)、大鹰(27-30节)。神照顾这一切,给它们食物。

:约伯记》第 39 章

约伯记》第 39 章

39:1 野山羊:主要栖息在多岩的旷野荒芜地带,性子极烈,不易接近它。因此在约伯生活的年代,几乎没有人知道野山羊在什么时候生产。1节的母鹿也可视为指母山羊。39:5-8 野驴:是生活在草地中的动物,性情暴烈而放荡不羁,不适于在家饲养。这些人所难以驯养的动物,神都藉着自然无微不至地看顾着。因为“树林中的百兽与千山上的牲畜都是耶和华的”(诗50:10) 。

39:6 咸地:似乎是指巴勒斯坦死海附近或生产矿物与石盐的旷野天然盐地。

39:9-12 “野牛”可译为“一角兽”、“犀牛”或“大羚羊”。本节的野牛似乎是指至17世纪初为止生活在欧洲,现却已灭种的原始牛。这种野牛比家养 的牛高大强壮,其角向前伸弯向后面,给人以攻击的感觉。圣经用它来象征强大刚硬与威风凛凛(民23:22;诗92:10)。神的主权不仅藉闪电暴雨等自然现象彰显(38:25,35),而且彰显于一头野牛身上。在神的这种超越性与绝对主权面前,只能越来越切实地认识到自己的局限而缄默不语。

39:13-18 鸵鸟:至1940年代为止,鸵鸟曾栖息于巴勒斯坦等地,但现在却只生活在非洲与阿拉伯一带。鸵鸟蛋需40日才能孵化,白昼被埋在温暖的沙堆中,黑夜则由雌鸵鸟轮番怀孵,因为晚上气温急骤下降。有一阿拉伯谚语叫“蠢笨如鸵鸟”,这是因鸵鸟有以下习性。①鸵鸟的胃非常结实,故随便吞吃石头;②头部比身体小很多,故不灵敏;③忽视自己的蛋;④简单的陷阱都可以捕获它。有时我们会疑惑,神为什么要造象鸵鸟一样如此蠢笨的东西。所有的被造物都有自己的存在目的,这存在目的最终与神的护理相关。

39:16-17 论到了鸵鸟孵自己蛋,且忽视幼鸟的原因,那是因为神并没有赐给它可以照料雏鸵鸟的聪明。在此我们也能重新认识到所有生物的智慧也都在神的掌管之下。

39:19-25 用极其生动的文笔形容了战马的勇猛与迅捷。当时的人们熟悉骑兵们的战斗场面。据说,早在主前二千年左右开始,马就在近东地区的战事与旅行中起了重要作用。

39:19 大力:有超过简单的“力量”之意。此词有时用来指武士或战士所具有的勇气。39:26-30 关注的对象从野兽转向飞禽,神的话语也就告了一段落。本文描述了鹰雀的移动本能,大鹰的高处之窝、食肉的习惯等细微之处。进一步说明所有被造物都在神的主权管辖之下生息变迁,人只是通过这奥秘赞美神(诗8:9)。当今是科学万能主义影响曼延的时代,因此有些人错误地认为,人好象能掌管自然。但事实上,科学再发达,也无法改变自然现象或生态规律。

:约伯记》第 40 章

约伯记》第 40 章

40:4 我是卑贱的,我用什么回答你呢: 虽然约伯的内心充满了疑惑与矛盾,但当他听到神的声音的那一瞬间,这些争扎都归于无有。由此可知,对约伯而言最终的疑惑是神的主权问题。在悲惨的处境中他苦思冥想了人生的诸多难题,这些苦恼在不知不觉中发展到了对神是否存在的疑惑。神的声音本身就足以感动约伯的心境。神的声音使约伯确信神的存在,也使他认识到神一直在看顾着约伯。“信有神,且信他赏赐那寻求他的人”这是极为重要的(来11:6)。若没有神的存在和主权,人们将任意而行,最终导致极度的混乱无秩序状态。

40:6-14 在第一次对话中只是简单地介绍了各种自然现象与动物,在第二次谈话中则冗长繁复地介绍了巨大的两种动物即河马和鳄鱼。本文位于两者之中,集中论及了本书最为核心的两个主题,即神的主权与神的公义:①首先,神责备了固执己义的约伯(27:6;40:8节)。约伯的确是乐善好施的好人。然而,严于自我义人,也有可能陷入可憎的罪中,即若过于依恋善行或修养,会过于相信这些或绝对化 ,以此作为蒙拯救的出路。(罗10:3)。约伯虽说还没有达到如此严重的地步,但他比较往日的善行与今日的患难,就陷入矛盾之中,在内心一隅总在抱怨着神;②神以悖论性的诘问责备(40:10-14节)对自己的主权与公义表示怀疑的约伯(21:7;24:1-24)。神提议让约伯偿试亲自治理全地。有些对现实的荒诞感到愤慨的人会想到“倘若我是神,就可以治理得更好”。但是,若将权柄委任给不完全的人,这世界就极有可能陷入全然的混沌与毁灭之中。因此,我们应该努力谦卑地顺服神的主权和护理(申29:29)。

40:9 你有神那样的膀臂吗: 在圣经中神的“膀臂”主要是象征他的能力(出15:16;申5:15;7:19;诗77:15;89:13;赛53:1;约12:38)。神使骄傲自大的人降卑,高举并使用那些痛觉自身的软弱而求神帮助的人。

40:10 “以荣耀庄严为妆饰,以尊荣威严为衣服”的就是神(诗93:1;96:6;104:1,2)。因此,神在本节讽刺约伯说“你当一次神吧”,这是为要防止约伯的轻率与骄傲。撒但最具代表性的属性之一就是骄傲,也正是因为骄傲才想升高为神(赛14:13)。这种骄傲根深蒂固地存在于堕落的人类内心中。因此圣徒当效法耶稣基督(来5:8),成为凡事顺从的人(林后2:9)。因为他虽然为神的儿子,还是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

40:11 要发出你满溢的怒气: 在上文约伯曾对恶人的繁荣表示过深深的怀疑,并且希望能够亲眼目睹他们的灭亡(21:1-20;24:2-20)。若在此时将审判恶人的权柄委任给约伯,全世界或许会在转眼间变得惨绝人寰。神之所以暂时忍耐猖獗的罪恶,并非因他没有施行审判的能力,也不是因他不知公义。神只是在怜悯中恒久忍耐,直到他所定的日子(可13:33;彼后3:9)。

40:15-24 前章描述了各种动物的习性或长相,本文与41章则描绘了作为强壮宏大动物的代表河马与鳄鱼。形容这两种动物的谴词用句都很粗旷(18节;41:19-21)。总之,藉着描写神对两种动物的创造,使约伯放弃人的骄傲与浅薄的自尊心,在凡事上都完全信靠神。

40:15 河马: 是“禽兽”的复数形态。有人视它为大象与河马之间的一种动物,也有人视其为神话中的动物。然而,据本文的内容来看,大致可以断言是河马。事实上,河马体重约270kg,力量几乎集中在腹部。

40:17 它摇动尾巴如香柏树: 使用比喻手法描绘河马笨重的庞然身躯与河马被惊吓或奔跑时的雄姿。

40:19 刀剑: 指河马的前牙,河马用此牙吃草,犹如用镰刀或刀剑割草一样。

40:20 本节说明河马是食草动物而非食肉动物。若这样的巨兽食肉,将会给人类带来很大的危害。神藉着自己的创造事工,显明了自己对人类的爱和人与自然本应和谐相处。同时表明神创造人时,使人以植物和菜蔬和水果,维持生命。

40:23 就是约但河的水涨到它口边,也是安然: 即便是河水猛涨而漫过它,河马也会依旧泰然自若。神通过对河马的性格和行动的叙述,委婉地责备了急躁轻率的约伯 。

:约伯记》第 41 章

约伯记》第 41 章

41:1 “鱼钩”和“绳子”可以用来捕捉小鱼小兽,却不能用来捕获或捆住像鳄鱼这样的大兽。耶和华用本节来恰到好处地指出了人的渺小与不足。第二节也具有相同的含意。

41:5 岂可为你的幼女将它拴住呢:柔弱秀美的少女以令人毛骨悚然的鳄鱼作为宠物,很具有讽刺意味。通过本节,我们可以思想到以下两点:①世上有很多事情是超过人的能力范围,人应当藉此谦卑地去认识自己的本份与位置,顺服神的绝对主权;②少女与鳄鱼玩耍,这并不是毫无根据的幻想。因为,人在受造之时就被委任要治理一切活物(创1:28)。由此可知,所有野兽都如牛一般食青草并默默被孩童所牵引,这是多么和平祥和的景像。

41:8 用比喻手法形容了鳄鱼的惊人力量,意指“你不防与鳄鱼较量一番。第一次你或许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但决不会有第二次”。

41:11 谁先给我什么,使我偿还呢:使用反问法来强调神是万有之主,未曾亏欠于任何人。神为人类所施行的拯救事工,并不是神的义务或基于人的善行,而是完全出自神的大爱,慈悲与怜悯,人所能作的只有颂赞神的恩典。

41:14 腮颊:指鳄鱼的巨大双颚。除此之外,本章引用了隐喻,直喻等文学表现计巧,为希伯来文学宝库增添了异彩。

41:18-21 本文以夸张的笔法描绘了鳄鱼在水中游走呼息和打喷嚏,令我们油然联想到神话中的巨龙。本文更加栩栩如生地刻画鳄鱼的奇状神勇。①本文中的火把、火星、烟、煤炭等都象征了神的震怒与审判(诗18:7,8;30:33)。通过这些暗示约伯更加彻底地顿悟了自己的根本罪性并痛悔,同时也决意顺服神(42:6);②约伯联想到鳄鱼的强壮刚硬,而切实地感受到人生如雾霭、野草一般,是何等软弱和有限(诗37:2;赛40:6;来11:13)。

41:24 如下磨石那样结实:本文与前半节是对偶句,将鳄鱼皮比作了磨石, 因为即便用尽刀、枪、尖枪、弹石、棍棒等一切狩猎工具都不能使鳄鱼的皮有所损伤。由此,我们可以得到两种教训:①人违背神的命令,抵挡神,却丝毫也不能伤及神。相反,为那些可憎行为招惹灾祸;②鳄鱼坚硬的皮可以比作轻看全能者之警告的刚硬人心(太13:15)。

41:30 如钉耙经过淤泥:鳄鱼的鳞如铁板一样坚硬,因此凡它行过的地方都有深深的痕迹,如同钉耙经过一样。

41:34 在骄傲的水族上作王:骄傲是神最恨恶的罪孽之一,不知敬畏神是其原由。骄傲使人无视自己真正的存在理由,而拒斥对神的信仰,最终促使人如撒但一样试图将自己放在与神同等的位置上。然而,这样的骄傲是罪恶之始,必招来毁灭与神的震怒,无论它是什么形态。

:约伯记》第 42 章

约伯记》第 42 章

42:1 本节至6节为约伯对神第二次发言的回答。他引用38:2神向他发的问题,然后承认这些事太奇妙,他完全无知;过去说的话正好反映他的无知。他和三友过去只听到过神,现在他已经凭信心的眼睛和灵性的领悟亲眼见到神,明白神原来无时不与他同在。他懊悔不是因为犯了什么罪,而是因他在苦难中对神缺乏信靠和信心。他现在有了更大的信心,接受神为他一生所定的计划。受苦中有神同在,岂非福分?他后悔说了那么多无用的话,决定在神前谦卑自己。

42:7 神没有责备约伯在苦难中说的话。他在绝望中能一直保持诚实,不放弃走正直的道路,得到神的称赞。可是他的三位朋友既缺乏灵性生活的体验,又不能体恤在困苦中的人,口里讲神,自己并无寻求神的经验,说出来的话安慰不了他们希望安慰的人。这三人受到责备。

神在对约伯三友的说话中,接连四次称约伯为“我的仆人”,可以看出神对一位坚守正道的人的悦纳(9节)。

42:10 约伯不只正直且宅心宽大,为曾经控诉他的三友祈祷。三友获神宽宥,约伯自己也从苦境转回,且得到加倍的赐福(12节)。

42:12 约伯丧失的十个子女也如数得到补偿,而且女儿为全地最美,象男孩一样得到产业(依法如有男嗣,女子无权得到产业;民27:1-8)。约伯为人完全、正直,亲近天父,这种好榜样,应该是他的子女从他得到的最宝贵的产业。

希伯来人喜欢以鸟类的名字为女子取名,约伯则分别以鸟、植物香料和化妆品来命名。耶米玛的意思是“鸽子”;基洗亚义为“肉桂”(诗45:8,一种香料);基连哈朴义为“眼膏盒”(眼膏为涂在女子眼睑上的黑色金属粉)。

42:16 长寿为神赐的福分,约伯又活了一百四十岁,他的疾病应早已痊愈;得见四代儿孙,连他自己在内,可说是五代同堂,五世其昌。  明天我会总结概括《约伯记》精要供大家参考。谢谢!

张保罗查经《约伯记》归纳

大家通过一个多月的《约伯记》查经,可能感到很难懂,这实际是过程,我现在归纳后就会画龙点睛,点出本文的精意。

一.教会中常见的几个问题:

1.“神既是慈爱的,为什么在世上还有那么多的苦难?”一个人们经常问的问题。

2.教会好像有一个不成文的惯例:病患首先要解决的是罪,所以第一件事就是要求病患者认罪、悔改,若不见好,可能是因为罪未倒空。

3.成功神学认为基督徒必须只有祝福,特别是平约瑟的恩典福音片面理解福音真理。

二 何为苦难:“苦难”希腊文的用词主要有两个

1.“ (苦楚)”,指情绪上的愁苦、苦恼,、一个受苦的经历,惨祸,灾祸,指基督徒所必须受的苦难和所经历的忧伤,冲击,牺牲。2.“(患难)”,这个词较为重要,它是特指环境中的艰困苦难,压制,受苦,迫害,磨难。

约伯的苦难:1.财富与地位的丧失2.十个儿女的死去3.全身毒疮的痛苦4.亲朋好友的误解5.神的离弃

三 苦难的来源:1.大多数的苦难是人的罪造成的!从创世记中,我们得知,苦难与人的罪有直接的关系。咎由自取承担了罪的代价。2.神从不制造苦难,但在苦难中显出神的作为!“不是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显出 神的作为来。”3.磨练和试验人的信心:对约伯来说,他怀疑神是否知道他的痛苦。后来神从旋风中以创造的权能向约伯提供痛苦的答案并宣告说:“我从前风闻有你,现在亲眼看见你。”(伯42:5)

4.苦难的背后有更大的祝福!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神的祸福观与人不一样。

四 苦难观:   

1约伯对苦难的态度:“我赤身出于母胎,也必赤身归回,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1:20),“以前只是风闻有你,今天我才亲眼看到你。”

2.约伯三个朋友的苦难观:他们标准是因果律支持者,约伯有这样的遭遇,必是有一些不为人知的大恶,他如今的苦境是报应他的作为。推论受苦的必是恶人。约伯受苦,所以约伯是恶人。力陈恶人夸胜是暂时的,不敬虔人的喜乐不过转眼之间(伯廿:5)。

3.以利户的苦难观:首先受苦是神纠正人的错误,认为正直的人也会无心犯罪,苦难不仅罚其罪,也是收敛其骄傲。

4.神的苦难观:要约伯观察宇宙间奇妙难解的现象,苦难是其中一种,在苦难中有天父与他同在,给人以勇气来战胜苦难。

五 如何面对苦难:1.信靠顺服:在旧约中的信心之父亚伯拉罕和约瑟都是榜样。2.心存盼望,相信上帝有绝对的主权。3.放下自我,仰望十架,经历神。4.在苦难让我们低下高傲的头,来反省自己的罪,让肉身受苦与罪隔绝。

六.胜过苦难后约伯的祝福:约伯为他的朋友祈祷后,神就使他脱离苦海,赐给他比先前有的多数倍的东西。十个儿女更加漂亮俊美。约伯的兄弟姐妹和朋友们都来看望他,谈到耶和华降给他的灾难,都安慰他,每个人送他一块银子和一只金环。约伯又活了140年,得见四世同堂的幸福日子。

但愿能帮助大家理出头绪。愿神祝福你们各位!

张保罗查经《以斯帖…

张保罗查经《以斯帖记》导论

犹太人被掳异国刚获释放,还有几百万人滞留波斯帝国未返的时刻,又面临一次民族尽灭的危机。亚哈随鲁王(即薛西斯,主前486-465年)手下的宠臣哈曼十分憎恨犹太人(有人说因他为亚玛力人之后,所以世世代代与以色列人为仇),献重金给这位好大喜功的帝王,交换准他杀灭犹太人的谕旨。哈曼用骰子掣签,决定在亚达月十三日行事,全帝国的犹太人(包括已回归耶路撒冷的人在内)突然陷入绝望的黑暗中。可是一位无藉藉名的末底改和被选为后不久的以斯帖(他的堂妹),不愿屈服在这命运下。二人禁食、祷告,经过一番曲折离奇、高潮迭起的奋斗,形势扭转,哈曼和他的党羽反成为自己阴谋的牺牲者。当日掣签(“普珥”一字的意思)所定的“杀人黑色十三日”,成了犹太人欢庆胜利的吉日。犹太人在亚达月(阳历二、三月间)十四、十五两日交换礼物互庆“普珥节”。

全书未提神的名字,也无一字讲到圣殿或耶城,新约中没有引用过书中的话。有人认为本书得成为正典,是因为它讲出了普珥节的来历。其实,这决不是主要的理由,而是因为整个故事过程,无处不见到神全能的手,和祂如何掌管人类前途。以斯帖虽为弱质女子,为神所用,一样可令历史改观。

一、本书作者

本书的作者很难稽考。犹太史家约瑟夫说是书中主角之一的末底改可能是所作,可以推断这位作者必为犹太人,有浓烈的民族情怀。他用了不少笔墨写普珥节,叮嘱“不可废掉”(9:28)。

二、写作时期

书中记事发生在波斯王亚哈随鲁(即薛西斯)时代,根据波斯碑文,时在主前478年。

三、历史背景

北国以色列为亚述人所灭,其民被掳往北方玛代的城邑(王下17:6)。亚述与巴比伦相继覆亡,波斯王古列在主前539年完成统一大业。主前500年左右,波斯新统治者大利乌亲率船队,傤了十几万大军,渡过大海到达希腊海岸;打算先攻雅典再取斯巴达。雅典的战士没有等斯巴达的支援,跑到40公里外的马拉松平原抗敌,敌众我寡,居然把波斯大军打败。有个希腊战士一路不停把奏凯的消息报回城中,力竭而死,但著名的“马拉松赛跑”,从此成为一个运动的项目。亚哈随鲁王登位后,决雪此恨,亲率百万大军渡赫勒斯滂海峡到达希腊,所向无敌。斯巴达军队顽抗无效,全遭歼灭。希腊人也放弃雅典城,来到海上,在萨拉米斯湾与波斯舰队大战,居然把强敌打败。亚哈随鲁只有带着大部分陆军循原路退回波斯,永远未能征服希腊。这是主前480年的事。后来,150年后,波斯反为希腊的亚历山大帝所灭。希腊语文随他的军队成为被征服地的通用文字。

亚哈随鲁战败回国,在主前478年娶以斯帖为后(2:16-17)。死于主前424年左右。

四、本书信息

全书虽未提神的名,但整个事件的过程却无处不见到神的全能的手,这正是作者写作手法出众之处。所罗巴伯(拉2:1-2;太1:12-13)和他的后代也难幸免,大卫一脉断绝,先知所预言的弥赛亚基督耶稣的救赎无望。但神藉一弱质女子以斯帖,奇迹般挽救了这个民族,生存繁衍,以迄祂所定的时候,耶稣在伯利恒降生,世界历史随之改观。本书也让读者看见神的刑罚。我上周讲道说过,聪明反被聪明误,哈曼死在他自己为末底改预备的木架上,在神的启示尚未在基督里完全显明的时代,常见于旧约中的仇恨和剪灭仇敌的事,也见于本书。书中记有犹太人普珥节的起源,这是一个每年须举行的节期,以志念神拯救之恩。本书文笔优美,结构谨严,故事奇峰迭起,二千余年来,吸引不知多少读者,为此充满爱情与亲情、爱国感情和民族深恨交织的真实故事所感动。它不只是传达道德与灵性教训的经书,也是一部不朽的文学著作。

“普珥”就是掣签的意思,哈曼掣签决定亚达月为杀灭犹太人的吉月(相当于主前473年二月或三月)。哈曼失败被杀,犹太人遂以每年亚达月十四、十五日为普珥节,彼此馈送礼物,设筵欢乐,以庆更生。

:《以斯帖记第 1 章

《以斯帖记》第 1 章

1:1 本章提供全书故事发展背景,波斯王亚哈随鲁是当日世上最大帝国的君王,权力与财富堪称无匹,但也是虚荣心极大、喜怒无常,且非常刚愎狂傲的一个人。在无人敢拂其意的形势下,王后瓦实提却敢于抗命,因而贬入冷宫。这就为本书主角以斯帖的出现铺平道路。瓦实提以不顺服而遭贬,以斯帖以顺服而入主后宫,成为君王信任得以挽救其民族命运的女子。

波斯为古代西亚四大帝国(亚述、巴比伦、波斯、希腊)中版图最大的一个,东达印度河流域(今巴基斯坦),南迄尼罗河上游(“从印度直到古实”)。不过这些疆域的取得,早在古列王(主前538-529年)及其继位的甘比西斯王、大利乌一世时代已完成。据希腊史家希罗多德说,波斯共有20至21个大行省,《但以理书》6:1记有120个省,此处127个省当包括象犹大、撒玛利亚这些大行省中的小省在内。

1:2 书珊城为波斯王的冬宫,位于波斯湾以北240公里,原为以拦的首邑。其他三个王都为亚马他、巴比伦和波斯巴利(看拉6:2注)。“书珊城的宫”指卫禁森严的王城与王宫,乃王的居所,与3:15及8:15的“书珊城”有别,其关系有若我国明、清时的紫禁城与北京城。“登基”亦作“君临”。

1:3 “在位第三年”即主前483年。亚哈随鲁登基后首二年,迭胜埃及和巴比伦。这次持续七天的大筵席可能是庆祝胜利,同时为进攻希腊一雪前王失败之耻作好准备。

1:9 王后瓦实提被黜,为主前483年的事。她很可能就是历史上的著名波斯王后亚默斯提丝。她的儿子亚达薛西继承王位后,她东山复起,影响朝政。

1:10 亚哈随鲁为人狂傲且虚荣,向全国权贵展示了他的财富180天(4节),酒酣耳热之际,又要在宴会最后一天炫耀后宫佳丽,因为王后瓦实提“容貌甚美”。王后不从,王权与女性尊严起了冲突(12节)。

1:14 这七个大臣是王的私人顾问,可以随时觐见王。在宴会中,他们的席位通常安排在王的左右。不过从七人中的首领米母干答复王的话,一片奉承谄媚,可见这些“达时务的明哲人”不外为星相家与术士之流。

1:17-19 此处描写带有讽刺大臣意味。这批“知例明法”的人不过揣摩君王心意,提出连贩夫走卒也能想到的建议。尤其可笑的是要国王降旨写在例中,通告全国,永不更改。

1:22 本节下半节可译为“在各地用本地的方言宣布:丈夫应为一家之主”。这个诏书一定曾在当时民间引为笑谈。

波斯王朝除了相当尊重所属各地的宗教信仰,准许重建庙宇,照自己风俗敬拜之外,也重视各地的语言,不象希腊的亚历山大帝,每征服一地便把希腊语文带到那里。波斯王发诏书是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波斯国土虽广,王朝能延续逾二百年,懂得利用各地文字使上情下达,当为一个重要因素。(据历史考证,波斯人在商业上采用当时流通的亚兰文,又容许希腊文流通。)

:《以斯帖记第 2 章

《以斯帖记》第 2 章

2:1 “这事以后”:据希腊史家希罗多德记载,此时约为主前479年12月。亚哈随鲁王远征希腊大败而归,郁郁寡欢,寄情后宫,重提久已搁置了的策立新后的事。

2:3 “女院”:十九世纪考古学家在书珊城发掘到一处女院,位于王宫西北角。亚哈随鲁王物色美女充实后宫,交由专人训练。

2:5-6 从这个家谱看,末底改和以斯帖很可能属扫罗家族,《撒上》9:1记有基士之名,为扫罗王的父亲。

巴比伦王掳犹大王约雅斤(耶哥尼雅)北返是主前597年的事。如果末底改在其中,此时(主前479年)将近120岁,不可能有以斯帖这样年轻的堂妹。可能是一种省略的写法,意思是说,末底改的父母也在其内。将他和约雅斤王并提,暗示他乃王族之后。

2:7 哈大沙是以斯帖的希伯来名字,义为“番石榴”。以斯帖可能是被选进宫以后取的波斯名字,义为“黑”;有人认为此名取自巴比伦女神天后“以希他”。

2:10 末底改在宫廷中大概已感受到反犹太人的压力,如果显露自己的身份,恐怕对以斯帖不利;故嘱她不可叫人知道。

2:11 末底改视以斯帖如己出,一旦进入深宫,命运难卜,故不断打听消息。此情此景,令人想起摩西和他的姐姐:箱子放在河边,姐姐远远焦急地等待。末底改和摩西的姐姐都不知道神的奇妙预备。

2:12 这是被选入宫的女子一生唯一的机会,为王宠幸或白头终老永不再见王。十二月的洁净期反映王宫的奢侈。众女子挨次进去见王,晚上去,次日回,亚哈随鲁的骄奢淫逸可见一斑。

2:13 “凡她所要的”指衣服、珠宝等物,这些东西日后都归那女子所有。

2:14 “女子第二院”为妃嫔居住的女院,和专供训练处女的“女院”不同。

2:16 亚哈随鲁王第七年(主前479年)距王后瓦实提被废已有四年。“提别月”:犹太人宗教历十月,相当于阳历十二月与一月间。

2:17 “众女”指已纳为妃嫔的女子。“众处女”指从各地招聚来等候选为王后的女子。戴在以斯帖头上的后冠,是当日瓦实提不肯戴上出去见群臣的那顶冠冕。

2:19-22 王后虽已选出,但招聚美女充实后宫的工作未辍。第二次强徵民女的事可能与守门太监的暗杀阴谋有若干关连。圣经只说“恼恨”未及其他。也有人以为旧后瓦实提虽废,但党羽未除,拟趁国王沉湎女色时将之杀害。

末底改可以坐在朝门,必在朝中担任某种官职。考古学家发现古书珊城王宫的御门甚为宽大,两侧且设有办公室。

2:23 宫廷设有专人,为国王一言一行作“起居注”。暗杀阴谋因末底改报信而揭发,国王得免于难,这件大事即时记下。此为6章记事的伏笔。

:《以斯帖记第 3 章

《以斯帖记》第 3 章

3:1 “亚甲人”:可能为祖先居住亚甲地的人。但犹太传统解释,亚甲人为亚玛力人亚甲的后代。扫罗王曾征伐亚玛力人,并擒其王亚甲。此处为旧约中的最后一次记录亚玛力人与以色列人为仇。

本书四个主角中的最后一个为哈曼,现在出场(其他三人为亚哈随鲁、末底改、以斯帖)。他与末底改的冲突(1-7节),导致与王商量如何消灭全体犹太人(8-15节)。哈曼从一人之敌成为全“犹太人的仇敌”(10节)。

3:2 末底改不向哈曼跪拜,与十诫禁拜偶像无关,因为犹太人对君王和有尊位的人,习俗都行跪拜之礼。4节说明他不跪拜的理由,是因为他是犹太人,不能向压迫神子民且世代和犹太人为仇的亚玛力人的后裔俯伏下拜。

3:7 亚哈随鲁王十二年即主前474年。此时以斯帖册封为后已五年(2:16-17)。

“尼散月”:犹太人宗教历正月,相当于阳历三至四月。“亚达月”:十二月,相当于阳历二至三月。

哈曼抽签决定杀灭全境犹太人的日期远在十一个月之后,给了犹太人充分的时间自救。“普珥”:为亚述文“抽签”之意。

3:8 波斯帝国的政策本容许各民族保有自己的风俗。哈曼举出犹太人的罪状:1,散居王国各地,深入民间;2,拥有与其他民族不同的习俗(“律例”应作“习俗”解);3,也不守波斯王所颁的法律。

犹太人的确散居全国,在许多城邑出人头地,也有自己的习俗和律法,但并无不守王法的事。

3:9 据希腊史家希罗多德的记载,波斯王大利乌时代,帝国全年的收入为14,560他连得,这大概为各省缴纳给中央的款项(参拉7:21-24)。哈曼答应供亚哈随鲁挥霍的钱为一国总收入的三分之二!在如此大的引诱下,他立刻摘下戒指,授权哈曼依所议行事。

3:11 “这银子仍赐给你”当为客气之词(参创23:7-18),把“银子”和“这民”都交给哈曼处理,为冠冕堂皇的门面话。从4:7末底改的话,可知此款已为王所接纳。哈曼银子的来源大概寄望于杀了犹太人之后没收其财产;并以此为饵,促各地官员合作(13节)。

3:15 作者以十分精简之笔记下四件事:1,驿卒急忙起行;并非信息紧急,而是此乃圣旨;2,向书珊城官员宣读谕旨(参拉1:1);3,哈曼与王达成协议,饮酒欢乐;4,但宫外百姓听到这消息,不知就里,慌乱一片。波斯有句俗谚:清醒时讲的价,酒醉时不认账。百姓不知道消灭犹太人的决定是认真还是玩笑(象上次诏告全国应由男人当家一样)。不久,哈曼再与王饮酒言欢时,形势有了180度大转变。

:《以斯帖记第 4 章

《以斯帖记》第 4 章

4:1 撕裂衣服……蒙灰尘:这种习俗是经过长时期一直传下来。而且这种习俗不仅在以色列,在其他国家也通用(赛15:3;结27:30-33)。在亚哈随鲁王时期,书珊城波斯人在战争中惨败之后,因难以抑制的悲痛而撕裂了衣服。

4:4 其实王下了什么诏书,以斯帖是丝毫不知的,因为她住在宫内,无从得知城内的事,而且王不与王后谈论国家大事。只是从侍女和太监听到关于末底改的事,所以送衣服给他。但是末底改拒绝以斯帖的好意,这是为了暗示自己的哀痛不只是因个人问题,乃是因全犹大的问题。

4:7 银数:虽然亚哈随鲁王拒绝了哈曼(3:11),但这只是形式上的推辞,其改变王的心,只有物的影响还是非常大的为了钱财,出卖一个民族的性命,是非常可憎的事,这同时使人联想到加略人犹大为三十的银钱而卖耶稣的事件(太26:15)。

4:9-17 在后宫的以斯帖不能与外部联系,但能够与末底改进行如此长的对话,是因着忠诚的太监哈他革的帮助。听到关于哈曼的阴谋之后,以斯帖愤慨不已,但在接受末底改的建意方向还是有些忧虑。因为这是冒生命危险的事。可能,起初以斯帖不能确信自己要采取的行动是神的旨意。就如摩西以自己的无能为借口,踌躇于神的事工(出4:10),以斯帖也忧虑自己能做什么。但是信靠神的末底改鼓励以斯帖作为神的工具,成为对抗敌对者的先锋。于是以斯帖把自己全然交托给使软弱者变成刚强的(林前1:27)神。

4:11 在波斯的法律上,除了王特别允许的情况,擅自走在王面前的人都要受惩罚。波斯的王,就是通过这种方法保护了自己。 金杖:古代亚述或巴比伦王为装饰或当作指挥棒而携带的木棍。古代波斯的雕刻品中,发现了持有木杖的帝王形象。

4:13-14 这部分包含着全卷书的主题。因为神是历史的主人,所以祂必照自己所计划的成就一切(赛45:1;耶1:15;结7:24)。而且成就自己的计划时总要拣选人作祂的器皿,被拣选的人所能做的就是全然地顺从神的旨意(比较太26:24,39)。

4:14 从别处……得了:信实的神赋予末底改一个确信,即神必不忘记与以色列所立的约,并且最终从仇敌的手中救赎自己的百姓。生活在黑暗历史中的现代基督徒,同样也需要对神坚固的信仰,就是相信创造光明的神必救我们。

4:16 一般禁食时要伴随祷告。在面对叫人不知所措的危机时,以斯帖向众人要求了代祷。三昼三夜:一般禁食时间为一日。决定禁食三昼三夜,可见其情况多么严峻。若死就死吧:有些学者解释说,这是以斯帖面对不可避免的危机所发出的绝望之哀叹。但是好象以斯帖充分理解了末底改的信仰劝诫。所以这一告白是要全然顺服神旨意的,大胆无畏而崇高的信仰表现(创43:14;太10:39)。这种勇敢的决断,表明她不顾生命危险的殉道者精神。她伟大的决断,必滋生出伟大的业绩。神通过一位弱女子,打破灭绝散居于波斯127省中的犹太人的阴谋,反而使犹太人在两日内歼灭了仇敌(5:1-8:17)。

:《以斯帖记第 5 章

《以斯帖记》第 5 章

1-8 以斯帖摆设筵席:以斯帖冒着生命危险进入王面前的以斯帖,意外地得到王的宠爱。以斯帖没有利用王的这种好意向王直言,而是表现出更多疑虑。亚哈随鲁王见以斯帖在第二天的筵席中,至始至终地告白的慎重态度,更加好奇,可能因心爱的王后陷入苦恼而感到有些怜悯和愤怒。可能也是出于“作为一国之君的丈夫,难道不能使妻子快乐吗?”的心里,本文没有记录以斯帖请王和哈曼赴筵的理由。可能以斯帖已确信王极其宠爱自己,于是想在哈曼也同席的筵席上作生死决断(7:6)。其实,最重要的是这里介入了神的护理。因为如6章中涉及到的,就是当天晚上王才发现了末底改的功劳,于是戏剧性地把一等功臣的名誉归给末底改。
5:1 三天禁食时,以撕帖可能穿了粗麻布衣。现在为了进王宫内院而重新穿上了王后的盛装。
5:2 从古迄今,认为女子会损害国家。但以斯帖的美貌反而救了同胞。美貌或健康,或富有若误用于世俗的情欲和利己的贪婪时,便是罪恶了。但若为荣耀神而使用时,就会成为祝福。以斯帖具有身体之美,是美人之中的美人和信仰之美的佳人。七十士译本还附加说明,是神在王心里作工。 向她伸出手中的金杖:意味着不仅饶恕擅自走进王面前的行为,也包含有欢迎之意。
5:3 就是国的一半也必赐给你:这是充分显示古代王的绝对王权。
5:4 在本节和8节,以斯帖提出延期要求,在文学结构上起到更加高潮化的效果。尤其,与王一起赴筵的哈曼的气势高昂,更加提高了戏剧性效果。
5:6 与前面的第3节相比,多说了“必为你成就”。在文学展开过程上,这一节比3节又进展了一个阶段,暗示将来以斯帖更大的要求必成就。
5:7-8 以斯帖提出再一次延期的要求,使王也感到其重要性。
5:9 末底改暗中听到以斯帖得王宠爱的消息之后,脱了麻衣去了自己工作的地方。被邀请赴宴的哈曼趾高气扬,见末底改宁死不屈的敌抗便更加大发雷霆。
5:11 众多的儿女:哈曼有十个儿子(9:7-10)。波斯人认为最大的荣誉是战争中勇敢,其次是子女众多。据说波斯王特别奖励有最多儿子的人。以色列人也认为有众多子女是神莫大的祝福(诗127:3-5)。在这里表现出的哈曼的骄傲,与将来要面临的灾难形成戏剧性的对比。
5:12 哈曼在众朋友和妻子面前自高自大地鼓吹,自己的权势强大无比。这与将来要面临的耻辱及悲惨的死亡,形成显明的对比。因为任何人都不知将来会发生什么事,所以不应该因着眼前的事而自高自大。保罗忠告说,“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
5:13 表明了人的欲望是无穷无尽的,所以有多么好的条件也不会得到真正满足。真正的满足在于信赖神,安息在其中,并且参与神的事工(哈3:17-19)。
5:14 “木架”在翻译为“绞刑架”,其实更恰当的翻译为“十字架”或“橛子”(2:23)。古代波斯把尸首挂在木架上,是为了使人更加受耻辱,并且为了警诫他人。

:《以斯帖记第 6 章

《以斯帖记》第 6 章

6:1 七十士译本说明神夺去了王的睡眠。念给他听:意味文士在王的床边念史记给他听,直到王入眠。

6:3 无论是哪一国家,若打破极其可憎的叛逆阴谋,就必得重大的赏赐。尽管如此,末底改没有得到任何奖励。王得知这一消息,懊悔自己忽视重了大之事,于是急忙寻索弥补的方法。

6:4-6 为了使处置末底败的诡计更加具体化,哈曼天未亮就跑到宫中,他要害末底改的焦急之心与急于要赏赐末底改的王的焦急之心,形成鲜明对比而起到戏剧性的效果。

6:6 不是我是谁呢:自高自大之人的狂傲必招致身败名裂。我们要期待神赋予于我们的尊贵(耶43:2,谦卑和骄傲)。

6:8 王常穿的朝服:与法老王给约瑟穿细麻衣的场面进行对比(创41:41-43)。在古代,王把自己的衣服赐给他人,表示特别宠爱的意思(撒上18:4)。穿对方的衣服,意味着同享对方的权力、地位、尊贵等(王下2:13,14;赛61:3,10;可5:27)。戴冠:译为“头上戴上冠”更恰当一些。在亚述发现的雕刻中,有头上戴冠的马,可能指王的军马。

6:9 王极尊贵……就如此待他:哈曼万万没想到自己如此的建议是为末底改预备(11节)。11节的场面对哈曼而言,是多么狼狈不堪。神百姓的敌对者,在自己设下的网罗中跌倒了(诗9:16)。

6:10 虽然因着哈曼的阴谋,亚哈随鲁王下了灭绝犹太人的命令,但对“犹太人末底改”给了特别的荣誉。可能王丝毫不知哈曼要灭绝的“有一种民”(3:8,9),是王后的同胞(7:1-7)。而且,也可能不知以斯帖和末底改之间的关系(8:1)。

6:12 仍回到朝门:末底改的职责没有变化。因为哈曼已经是波斯王国的二把手,所以没有提出应该给“王所喜悦尊荣的人”提高职位。蒙着头: 这表示失意和惨淡,与逃避押沙龙的追杀的大卫很相似(撒下15:30)。除了本节之外,几乎没有关于人物的情感的描述。这是因为本书侧重于民族的苦难史,而不是描述人物。

6:13 如果……他面前败落:好象细利斯等把哈曼受到的挫败,不认为是偶然的,可能他们熟知犹太人和亚玛力人之间的世代对抗,及亚玛力人必灭亡的宿命。总之,本节通过外邦人见证神的能力(结38:23)。

6:14 好象看到了情况的迫切性。在本节高潮将要结束,本节以下开始迅速地展开了大团圆。

:《以斯帖记第 7 章

《以斯帖记》第 7 章

7:1-10 在本章,事态急速转变哈曼被挂在自己为末底改准备的刑架上。在这里我们要注意的是以斯帖的谨慎周密:①王两次询问,她都不说(5:3,6),等到时机成熟,第三次询问时,才说出请求;②在指明仇敌的名字之前,诉说王后自己生命的危机,从而引起王的义愤。总之,千方百计要杀戮灭绝神子民的哈曼,一夜之间被自己的网罗所毁灭。这一事件如实地见证了恶人的最后结局(诗1:4-6)。

7:1 哈曼参加第二次筵席,仍未想到自己所面临的灭亡。反而还在寻找谋害末底败的机会。

7:2 王后”的称呼刻画出王极其宠爱以斯帖。

7:3-4 在决定性的瞬间,以斯帖单刀直入地哀求王,拯救自己和自己同胞的生命。以斯帖把自己的生命和自己民族相联起来,强调两者是“同一”命运的共同体。亚哈随鲁王听到有人要威胁王后以斯帖的生命,便大发烈怒。

7:4 应该解释为犹太人被卖为奴,即犹太人的苦难,对王而言不但没有益处,而且损失很大。

7:5 王仍然不知向哈曼命令杀戮的犹太人(3:13),与以斯帖有密切关系。在6节指名哈曼名字后,才有些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

7:6-7 王进御园,其理由可分为三点: ①因自己最信赖的臣仆哈曼,竟然谋划害死王后,而感到愤怒;②为了深思熟虑,哈曼要杀戮犹大民族有何原因,并且那样作是否妥当;③为了作出更具体,更恰当的措施。可能王在御园发现了没有任何合理的理由说明犹太人必须被杀戮灭绝。而且通过太监,王得知哈曼要谋害末底败的阴谋(9节)。因末底改的功劳是显而易见的,所以可能王觉得没有必要再考虑,所以下决心要处置哈曼。

7:8 “榻”是在波斯人饮食礼仪中,王后吃饭时靠背的地方。哈曼因犹太人末底改不向自己下拜而大发烈怒,如今却伏在以斯帖面前哀求。为了救自己的生命而作出最后的努力,却加重了自己的罪过。参加筵席的其他臣仆采取这种行动,表示他们也认为哈曼的罪过极深而无须同情或再重新考虑。在古代希腊和罗马,被判死刑的人去刑场之前都蒙脸。(诗19:7;耶51:51)。另外,表示谦卑和悲伤时,也有蒙脸的风俗习惯(撒下15:30;19:4)。

7:9 更突出表现了哈曼的罪过。

7:10 哈曼挂在……末底改……:发人深省的是哈曼竟然为自己预备了坟墓(箴26:27)。本节含有极重要的教训。用邪恶的阴谋处世的人,虽然暂时能得势,但最终会自食其果(加6:7;启13:10)。相反在很多方面上,遵守神旨意的人生,看似有些弱小,或暂时失败,但最终必得胜。因为努力行善的人生,即使陷入悲惨的情况,也能从神得到安慰和认可。所以最终还是过幸福的生活。

:《以斯帖记第 8 章

《以斯帖记》第 8 章

8:1 指哈曼的所有家产。原来,叛逆者的家产都要交到王的府库里。约瑟夫也记录亚哈随鲁王把哈曼的家产全部赐给了以斯帖。这可能是为了安慰那曾陷入困境的以斯帖而采取的措施。末底改也来到王面前:末底改成为没有王特别的邀请也能进到王面前,观察“王的气色”的人之一(1:14)。

8:2 曾属于犹太人的敌对者的所有权势和财物,现在都转到末底改那里。从王把戒指给末底败的事情上,可知末底改成为王的第二把手,即总理大臣(创41:42)。

8:3 虽然以斯帖和末底败的生命得救,并升为高位,但犹太人却仍陷于困境中。因为由哈曼的阴谋所宣布的诏书,仍然有效,尤其王的诏书是不能更改的(8节)。

8:4 有些人解释本节,说以斯帖再一次冒着生命危险进到王面前,王仍然宠爱她。王向以斯帖伸出金杖,表示无论她求什么,王都会应许。

8:6 我本族:以斯帖的主要关心在于使全民族得救。

8:9-13 向犹太人的敌对者下的诏书,使用了与3:12-14相似的语法。为杀戮犹太人而下的诏书,如今却成为杀戮犹太人的敌对者的诏书。

8:9 是B.C.474年6月25日。即因哈曼的阴谋而宣布诏书的两个月之后的日子(3:12)。于是,为应付其阴谋,犹太人的准备工作进行了长达9个月之久。

8:11 因为任何人都不能取消王的戒指盖章的诏书(8节),所以由哈曼的阴谋而宣布的诏书没有被取消。于是王允许犹大民族自谋防御措施。聚集:在旧约圣经中指教会。在本节指以军事性意图聚集,这很好地反映了教会的特质。这与为杀戮犹太人而下的诏书内容一样。这里出现的报血仇,使跟随耶稣“爱仇敌”的教导的基督徒有些惊慌。如果他们理解到:①敌抗神的子民就等于敌抗神(出23:22);②神的子民要与敌对神的人对抗到底(民32:20),就能理解本节的情况。,关于杀人犯在众人面前受审判之前,允许在逃城受保护(书20:1-6,逃城制度的社会意义)。总而言之,报仇是神的权柄(申32:35),人不能成为报仇者。生活在当今复杂社会中的基督徒,很多时候按照社会的法则要行不可避免的报复,但最重要的是遵守耶稣“爱仇敌”的教导。因为我们欠了为赦免我们的罪担当其代价的耶稣的债。

8:15 波斯王的朝服是紫色,其最高大臣的朝服是蓝色、白色。由此可以看出末底改把犹太民族从灭绝危机中救赎的荣耀的胜利。也有许多学者主张说,直接谋划救赎犹大民族,并使以斯帖一同参与的末底改才是本书真正的主人公。在这一观点上,可以说他是把同胞从永远的灭亡中救赎出来的基督的模型。他不顾生命危险,谋划救赎百姓的事,并最终得胜(10:3), 书珊城的居民衷心为末底改欢呼快乐,与任命哈曼时形成鲜明对比。估计哈曼只顾自己个人的荣达,所以在多方面引起了百姓的怨言。

8:16 以斯帖和末底改的爱国之心,与对耶和华的信仰有密切关系。因为以色列的历史不是单纯的一个民族的历史,而是由神带领的救赎史。在救赎的观点上,以色列王国是神国的模型,以色列百姓预表神国百姓。因此,以色列的爱国之心不能认为是个人利己之心的扩张。如本节记录,犹太人之所以得到荣耀、喜乐、尊贵,是因为他们是神所拣选的百姓。记录本书的目的也不在于说明犹大民族的血缘关系继续延续的历史事实,而是要说明神在背后作工的神大能的救赎恩典。虽然本书没有出现“耶和华”,但它显明了因着主的恩典救赎史的脉络得以继续。在这一点上,教会把本书认定为正典。

8:17 看到局势逐渐倾向于犹太人,许多波斯居民,开始想与犹太人合为一,试图巩固自己的位置。正因为这些改宗者,犹太共同体中反而发生了流入外邦要素的危险之事。这表明越受苦难信仰就越老练、纯洁,若富足,就有可能被污染。

:《以斯帖记第 9 章

《以斯帖记》第 9 章

9:1 在定为杀戮犹太人的日子,“反倒”辖制了仇敌。这一节很好地表明了谋害神子民的人反倒受凌辱的事(诗71:13)。

9:2 有些学者主张,犹太人四处寻索那些根本没有攻击意识和争战欲望的仇敌,并杀戮灭绝。但根据文脉,犹太人只是以“要害他们的人”为主要对象而展开了战争。

9:3 看风使舵的富贵们,很快决定加入“帮助犹大人”的行列。这里的“帮助”指支持鼓励犹大人的精神援助,而不是积极的物质、军事上的援助。

9:7-9 哈曼子女:这里记录的哈曼的十个儿子的名字都是波斯式名字,同时列出他们的名字,可能是为了表明他们同时被杀。哈曼为之夸口的子女,同时迎来了悲惨的结局。

9:10 没有下手夺取财物:再三强调虽然王允许夺取财物,但并没有那么做。他们没有夺取财物的理由是:①为表明他们争战的动机不是出于贪财的利己心;②表明遵照神的命令,灭绝犹大仇敌的事才是有意义的。约500年前,扫罗击败亚玛力之后,因贪欲从该除掉的部分中取了一些上等的作了掠物,遭到神的烈怒(撒上15:17-23),可能,末底改从这些历史性事件中吸取了教训。

9:11 无论是什么战争,一般都要记录被杀的人数。王尤其在意这人数,因为当时杀戮就在波斯帝国进行,若被害者数多,国家直接受损失。而且亚哈随鲁王可能庆幸没有无辜地灭绝在波斯人口颇多的犹太人。

9:13 以斯帖要求在延长一天,看似饥于血腥屠杀。其实,若不尽快处置敌对者,他们就会联合势力再图谋攻击犹太人。因此,祸因要连根拔除(撒上15:18)。 哈曼曾要挂末底改,反而自己被挂在刑架上,甚至众儿子也被挂在木架上。神的子民象似受苦难,但绝不完全惨败。恶人却相反。

据约瑟夫而言,他生活的当时,世界各处的犹太人都守普珥节。居住在书珊城的犹太人因杀戮之日延长了一天,就把15日定为普珥节,其他地区的犹太人以14日为普珥节。亚达月13日禁食,当日晚上人们去犹太人会堂,在晚上礼拜之后朗读以斯帖记。然后,普珥节再聚集在会堂,作礼拜后共渡喜乐的一天。为这公共礼拜,作了许多赞美诗和朗颂诗,还演圣剧等。同时,这节日的特点是给贫穷人施饮食和礼物(9:19)。

9:19 无城墙乡村:指除波斯首都书珊城之外的所有城邑。“无城墙”一般指“乡村地区”。彼此馈送礼物: 从普珥节的习俗中,产生了基督教圣诞节晚会的风俗。

9:20 “这事”指本书中涉及到的事件。根据本节,有人还主张本书的作者是末底改。但是应该理解为末底改为送书信而记录了事件的要旨。

9:21 末底改命令每年都要庆祝这普珥节。从此有了一个传统,就是在这一日众拉比在会堂通读以斯帖记。

9:22 本节阐明普珥节的意义(诗30篇)。 周济穷人:因着神的恩典从患难中得救赎的百姓,应该在相互关怀中,共同分享神的爱。

9:28 不仅指波斯帝国内的犹大人,而且也指以色列本土的所有百姓。末底改既不是先知,也不是利未人、祭司,而是被掳之人的后裔。于是,对住在以色列本土的犹太人而言,可能普珥节是毫无意义的。估计,普珥节的真正意义是由以斯帖和第二次归回的犹太人所传达,那之前是可能由书信或来往波斯和耶路撒冷的人,传达了关于普珥节的消息。

9:32 “命定”只出现在旧约的本书1:15;2:20,及本节。这一点更加确实了本书著作的统一性。

:《以斯帖记第 10 章

《以斯帖记》第 10 章

10:1-3 本书的目的在于传达神的子民如何从仇敌手中得救而成为尊贵的子民。末底改是神子民的代表人物,亚哈随鲁王是神的工具。本书没有以9:32结束本文,而是以亚哈随鲁王和末底改的繁荣而结尾。古代历史中记载,亚哈随鲁王在几个地区被希腊王惨败的事迹(1:3)。但后来把“海岛”(1节)、推罗的岛等扩张为波斯的领土。其实,最重要的是 “抬举末底改使他高升的事”(2节)。即亚哈随鲁王的功绩不在于自己的征服业绩,而在于神把他使用为救赎事工的工具。

10:1 进贡:有些学者释解,远征希腊之后,因国库空荡,亚哈随鲁王征收了过重的税。但是,本节只描述了亚哈随鲁王的权势和富贵仍然浩荡。

10:2 权柄能力所行的:对此没有明确提示。估计他远征希腊之后,试图进行其他方向的远征。除此以外,留下来的是为表现自己的荣耀而建筑的许多雄伟的建筑物。

10:3 再三强调了末底改的伟大。他恐惧战兢在神面前,真心祈求神的旨意,所以他在犹太人中被称为伟大的领袖,在波斯帝国内被称为给百姓带来利益的伟大的管理者。末底改任职宰相为期大概不很长,因为历史上记载主前465年波斯国的宰相另有其人。

末底改受到全民的尊敬并非只因为得升登高位,也非不完全因为他曾出力拯救其民,而是他继续为民族谋求福利。他在本书开始时只是一个无权无位的小人物,一个被掳的犹太人,养女被收入宫中;结束时已是一个握有大权可以为本族谋福利的人。

张保罗查经《尼希米…

张保罗查经《尼希米记》导论

这是一部用个人回忆录的形式写成的书,虽然书中插有一些谱系和名单,但大半为一位被掳回国的犹太人领袖尼希米的私人札记,坦率、谦卑,充满爱神也爱民族的情怀。

尼希米为一普通信徒,但圣洁敬虔如祭司,勇敢象先知,而威严如王。他以恂恂君子之风,未损一兵、折一矢,令环绕耶路撒冷阻止重建城垣的仇敌慑伏,也藉口舌的劝谕和劝勉,令犹大的百姓愿意环绕在他四周,如同一人,夜以继日,建筑城墙,使几同荒野的“圣城”重获屏障。又迁徙犹大省人口十分之一入住城中,荒废近七十年的古代名城熙来攘往,逐渐恢复大城热闹。

他的诚实取得波斯王的信任,以朝廷大臣身份返归故国,担任犹大省长。但他不受俸禄,复说服富有同胞归还穷苦农民田产、房屋,又免除若干税项,以舒民困。但在另一方面则针对昔日国破家亡的主因,力予匡正,勖全民认罪、奉献,俾圣殿有充足资金成为全民敬拜中心,早晚献祭不辍。本书记有圣经最早的释经讲道,在《诗篇》之外最感人的祷词,和一个震荡人心的“七月”。

全书以“我的神啊,求你纪念我,施恩与我”结束,正是贯串全书的基调。一位一生奉献给神,不畏万难服务众民的人,在一切的事上,不论是苦是乐,或环境的逆顺,始终倚靠公正而又慈爱的神。

本书和《以斯拉记》为同一人所写,很可能就是《历代志》的作者。传统认为写于主前440-430年间。重点就是重建圣城,恢复律法,注重认罪悔改。

张保罗查经《尼希米记》

:《尼希米记第 1 章

《尼希米记》第 1 章

1:1 《尼希米回忆录》是记录犹太人被掳回归后最有历史价值的新时代文献。本章至7章是回忆录的一部分。

尼希米的出身,除了知道他的父亲叫哈迦利亚,让读者不至与其他几个尼希米混淆外,其他不详;只知道他虽非祭司,却象以斯拉一样,是获得波斯王朝重用的一个被掳的犹太人(11节)。他的名字有“耶和华的安慰”或“耶和华有怜悯”之义。虽然6节的祷词中有“我与我父家都有罪”和2:3有“我列祖坟墓所在”的话,可据以推测尼希米似有大卫王族血统,但无佐证。

尼希米在亚达薛西王第二十年返抵耶路撒冷,又在第三十二年时再临(13:6),指的当为亚达薛西一世。第“二十年”相当于主前446年。尼希米在这一年的基斯流月(阳历十一、十二月间)听到故国遭大难的消息(3节)。他次年归国出任省长。“书珊城”:波斯王的四个都城之一,春季驻跸于此。

1:2 哈拿尼是尼希米的同胞兄弟,后来奉派管治耶路撒冷城,有同副省长(7:2)。尼希米返波斯期间,他可能代行省长之职。

1:3 《以斯拉记》4:9-23记有撒玛利亚省当局在亚达薛西一世登位初年,成功阻止犹太人重建耶城城垣的事;虽无拆毁城墙、焚烧城门、受凌辱、遭大难等具体记述,但“用势力强迫他们停工”(拉4:23)一语当包括这些暴力行动。

1:4 一个热爱国家的人,虽生活在宫廷的锦绣膏粱中,不能忘怀家国和寄人篱下的羞辱。“坐下”是习俗上举哀和禁食的姿势。犹太人在被掳期间常为亡国之痛禁食。

1:6 尼希米象以斯拉一样,注重认罪悔改;这是经历亡国惨痛、面对重建家园重任的犹太余民,最重要也最迫切的一件事。尼希米不只为“以色列人”求,也承认自己和家人的罪,祷告中用“我们”而非“他们”。一个人越敬畏神,越会战战兢兢祈求神的赦宥和帮助(10节)。尼希米处此危急之秋,只能哀恳那位曾应许他们可以归回的神。

1:8-9 犯罪不只是不遵守神的诫命,也切断了与神的关系。要罪得脱必须“归向”神,恢复圣洁的关系。8-9两节为《申命记》30:1-5的综述。“立为我名的居所”指耶路撒冷。

1:10-11 看《申命记》9:29。尼希米坚信曾经拯救过以色列百姓过红海、出旷野的神,现在一样能拯救他们。“在王面前蒙恩”中的“王”原文作“这人”。自尼希米看来,王在神眼中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不能和无所不能的神相比。“酒政”:波斯王宫中的一个重要官职,据希腊史家辛罗芳说,酒政的责任包括为王试酒,以防有毒,同时护卫王的内寝。可见尼希米为王极信任的人。

:《尼希米记第 2 章

《尼希米记》第 2 章

2:1 尼希米祷告过后,等待了四个月(从头年阳历十一、十二月到次年三、四月),直到神的时候来到。

臣仆在君王面前,无论有何痛苦,都须强颜欢笑。但尼希米无法强抑悲痛,为王看出。王的发问给了他说话的机会。他措词十分得体,未直接提耶路撒冷,以免引起不快(参拉4:19);只提东方人最重视的祖宗坟墓所在地;也未提重修城垣,因为城垣正是省长利宏早期奏本的题目(拉4:9-16),只说他列祖坟墓所在的“那城”荒凉,需要重新建造。

2:5 尼希米要求王派他去犹大。从所负责任来看,有同要求任命他为此省省长。他以专使身份从书珊去耶城;到达之后,出任省长(5:14)。他知道若无省长权力,必难主持重建计划。

2:6 王后在座,未发一言,但对王的决定似有影响力。史家笔下的亚达薛西王特别娇纵后妃,有求必应。可能为了让王后看见他是个宽宏慷慨的大君,也可能是由于对尼希米信任逾常,一口答应,只问他要去多久。

2:7-8 尼希米请求二事:一是下诏河西省的大小省长,保护他过境并供给沿途所需;一是下令御园的管理人,供给建门和墙并他自己住屋所需木料。御园或为当年所罗门王所建,在耶城南十公里。管理御园的亚萨可能是犹太人。

“营楼”:旧约首次提到,大概是犹太人返国后才建立。很可能就是希律后来建安东尼堡的所在,位于圣殿北边(徒21:34)。

2:10 犹太史家约瑟夫认为,参巴拉是撒玛利亚省长,和伦(在以法莲地,参书16:3,5)当为他的出生地或居所。尼希米时代,撒玛利亚人住在此城。多比雅是亚扪人的首领,或任外约旦省长(参6:18)。二人与犹大的贵胄联手(6:17;13:4,28),阴谋破坏以斯拉和尼希米重建耶城的计划。

2:13-15 “野狗井”一作龙井,可能就是基训泉,因此处说此井位于谷门和粪厂门之间。基训泉在城东,粪厂门则在城南,可能为去欣嫩谷的城门。“王池”大概就是王园西罗亚池,“泉门”很可能是东南城垣的一个门。从这几节可知,尼希米夜访所见为耶城南边的城墙。1961-1967年考古学家嘉泰琳·肯杨发现,尼希米所建的城墙范围不大,主要为城东圣殿区和东南面的俄斐勒区(大卫城旧址)以及延向西北的一小段(参3:3)。“沿溪而上”的溪指汲沦溪。

2:16 “官长”:上半节的“官长”指尼希米同住耶城的波斯官员;下半节的“官长”为当地犹太官员(参拉9:2)。

2:19 阿拉伯人基善又名迦施慕(6:6),其人或为阿拉伯联盟(包括北阿拉伯、以东、犹大以南地,远达埃及边境)的酋长。

参巴拉、多比雅和基善联合反对重建耶城,都是基于本身政治或商业利益,尼希米的势力一旦建立,其他省长的旧势力受到挑战;阿拉伯人的南北贸易通路也受阻。这些人知道波斯王不会相信他们的谰言,建议在阿挪会商,谋求妥协(6:2,7)。

2:20 尼希米洞烛其奸,知道这班人装出一片维护王室的姿态,骨子里为的是自身利益。他不提自己已获王授权(这点他们都应知道),却站在更高的层面上来回答,见证掌握宇宙大权的神。有了这位神,毋须外人的帮助,也无惧外来的阻拦,城墙一定可以建成。这些外人在耶城既无财产(“无份”),也无合法的权利(“无权”),更无让后人永难忘怀的历史传统(“无纪念”)。他们不曾为这城付出过任何代价,凭什么来干预?

尼希米建城成功是由于对神的完全信靠:1,他得到波斯王的允准,是“因我神施恩的手帮助我”(8节);2,他巡视城垣,计划建造,因“神使我心里要为耶路撒冷作”此事(12节);3,城中犹太人响应呼吁,同心建造,是因为“我告诉他们我神施恩的手怎样帮助我”(18节);4,因为有神帮助,他相信这位“天上的神必使我们亨通”(20节)。

:《尼希米记第 3 章

《尼希米记》第 3 章

3:1 本章所记建造耶城城垣的次序和一大堆人名与地名,读来至为枯燥,但却是旧约中少数可以帮助后人确定耶城当日地貌的珍贵史料。这张单子的开头记有建门、装门扇和奉献一部分城墙的例子,插在决定建城(2:18)和建城经过(4章)之间,记事并未严格依照时间次序(因6:1还说“那时我还没有安门扇”)。目的只是录此存案。

从本章可以得到如下的资料:1,十个城门的名字:羊门、鱼门、古门、谷门、粪厂门、泉门、水门、马门、东门和哈米弗甲门。虽然这些门有许多难准确定其位置,借考古之助,已可大致知道古耶城的轮廓。2,修建的工程大半为城门,可见当日战争中争夺最烈的为城门。而从城垣毁坏程度不一(例如1-14节所记为修建西面和北面的墙,多在已有的基础上修筑,19、23节记东边城墙的建造时,只能根据房屋或斜坡等记号来修造),也可推知亚述、巴比伦人当年只作重点性质的破坏,并非全毁(参王下25:9)。3,波斯人治理犹大地似乎以区为地方行政单位,每区又划为两个分区。本章提到的行政区计有耶路撒冷(9节)、伯哈基琳(14节)、米斯巴(15,19节)、伯夙(16节)、基伊拉(17节)。“一半”指的当为“分区”。

大祭司以利亚实领头建造,以身作则。此人和反对造城的多比雅及参巴拉都有亲戚关系(13:4,28),而尼希米能取得他的合作,证明诚信可以感人。

羊门在新约为靠近毕士大池的一个城门(约5:2),在耶城东北角。“哈米亚楼”一译“百楼”,可能因高一百肘或有百级而得名,更可能是因为可容一个百人的单位把守。“哈楠业楼”在城的最北端,似为2:8所说的“属殿营楼”。这两座楼可能属同一建筑,用以防守耶城西北的进口。

3:3 “鱼门”为所罗门时代耶城的一个大城门(代下33:14),沿大海和加利利海来的鱼获都从此运到城中鱼市场。

3:6 “古门”在西北角,又名“耶沙拿门”,因经此门可去到离耶城二十余公里的耶沙拿城(介乎犹大与撒玛利亚二省之间的一个前哨站)。也有人说,古门就是今大马士革门。

3:8 “银匠”是制造珠宝,打造金、银饰物的人。“作香的”是制造香膏供宗教仪式、清洁身体等用途。二者的市场可能都在近这一段城墙的谷地中,所以由他们来建造。

“宽墙”可能为希西家王所筑(代下32:5),为圣殿西边的一道护城墙,介乎以法莲门和炉楼之间(12:38)。

3:10 住在近城墙房屋中的人负责修建这一段城墙。

3:12 妇女也参加工作。也许沙龙无子,特别提到他的女儿。其实在整个建墙的工作中,妇女都有份参与。

3:16 此处的尼希米不是回忆录的作者,而是一个与他同名的人。伯夙(参书15:58)为耶城与希伯仑中间的一座城。“池子”或为希西家王为保证围城时有食水供应,在城中筑的储水池。

3:26 俄斐勒的确切位置不详,但知在耶路撒冷圣殿区南的汲沦溪。犹大国的约坦和玛拿西二王都曾在俄斐勒城墙上加筑工事(代下27:3;33:14),说明其地已围入城内,现在作了尼提宁殿役的居所。

尼提宁不是利未人,极可能为献身侍奉神的战俘(10:28),大卫派他们帮助利未人在圣殿中服劳役(代上9:2)。被掳回国后,尼提宁住在原居地(拉2:70)俄斐勒,并获准与犹太人同在耶城居住(11:3,21)。

3:28 “马门”为耶城最东边的城门(耶31:40),但也有人说为当年从圣殿通往王宫的门(代下23:15)。

3:29 一般认为“东门”非城门,而是圣殿院子的门(结40:6);但也有人说是今天金门的前身。

3:31 “哈米弗甲门”一译“检阅门”,在东墙的北段,可能就是12:39说的那个“护卫门”。

:《尼希米记第 4 章

《尼希米记》第 4 章

4:2 撒玛利亚的军兵:与其说是波斯派遣的防守兵,不如理解为由参巴拉作为私人军队率领的原居民武装部队。当时,在撒玛利亚地区,波斯的统治力逐渐消弱,所以原居民的势力逐渐强大。

4:4-5 求你使他们的毁谤归于他们的头上:尼希米的咒诅或诗篇记者的咒诅,乍一看象似与主张爱和饶恕的圣经有些冲突。在旧约时代,敌对以色列,就等于敌对神。于是本节的话语与太5:44的话语并不矛盾。因为在神面前,所有人都是罪人,没有人能最终审判某一人,但对“惹动神的怒气”的罪人(5节),因着神的许可或委托可以施加惩罚。尤其,在本节尼希米祈求神,不是自己亲自作,而是求神以外邦人为工具解除敌对者。

4:7 撒玛利亚的参巴拉从耶路撒冷的北部,亚扪人从东部,阿拉伯人从南部,亚实突人从西部,各自威胁了以色列。这里的阿拉伯人,有些人认为是由亚述王在撒玛利亚开拓殖民地的后裔,但这见解并不可靠。

4:9 遇到困难时,因受挫折而想就地放弃,或心里会产生动员任何邪恶的方法,也要解决眼前问题的想法。但是这种情况下,先要向神呼求,依赖仰望神,并等候他的帮助,同时不停留于此,尽所能才是正确的态度。

4:10-12 因敌对者的入侵,重建城墙面临了重大的危机。①不能建造城墙:即担当者的势气低落;②杀他们,使工作止住:即敌对者的威胁和阴谋;③分裂异象和力量的危机,即中断工程 ;④惧怕必要回到我们那里百姓的埋怨。这种危机是行良善之主工的人总遇到的撒但的妨碍。

4:13-15 有信仰的人不会被外在危机动摇。尼希米先准备应对紧急情况的实际对策(13节),然后使人回顾神的帮助(14节),并使百姓重新顾念主的事工(65节)。

4:13 城墙后边低洼的空处:尼希米察看城墙之后,吩咐先从最弱的地区开始警诫。 各按宗族:从各宗族中选拔兵丁,使他们保护各自的家族。为自己的兄弟或子女奋战(14节),他们可能更加热心。

4:14 不要怕他们,当记念主:若惧怕可能要成的事也会失败。尤其在战争中,若被敌军的威风压倒,那么没有等到战争就会夭折自灭。其实,真正要惧怕,要敬畏的是惟有耶和华神。因为惟有神主宰人类的永生,所以在终极意义上人不是惧怕的对象。尼希米也因为确信神的帮助,所以大胆无畏地面对仇敌的攻击,单单依赖仰望神。尼希米确信重建城墙的工程必因着神而完成(6:16),所以在本文如此大胆无畏地呼吁。

4:15 因着尼希米的鼓励,仇敌想通过传入侵以色列杀戮灭绝的谣言,使以色列灰心丧气的计谋(11节),完全被破灭了。但是尼希米把所有功劳归给了神。从中我们可学习事工者应该具有的谦卑的态度,以及神除去一切不义之计谋的护理(诗2:4)。

4:16 虽然尼希米对神具有坚固的信仰,但是为了防备仇敌的攻击,也不应该忽视摸索对策。

4:17-18 一手作工一手拿兵器:以色列采取的行动,对现今事奉神,并且以撒但为对象展开属灵战争的信徒,给予了可贵的教训。我们总要做工,同时我们应该常常全副属灵的武装,与撒但不断地进行争战。我们当具备的武器是圣灵的剑,即神的道(弗6:17)和圣灵的能力(林后10:4)。

4:20 我们的神必为我们争战:本节明确表明了尼希米在战争中,不依赖人或兵器,乃依赖耶和华神的信实之信仰。神绝不允许不义胜过良善。同时,神必亲自与恶作战。要求我们的只是作神的工具,站在神的一边。

4:23 对重建城墙的外在妨碍工作:描述了在建筑技术不发达的当时,不顾动武力的敌对者的妨碍工作和社会不安宁等内部原因,勇敢带领俘虏归回,并在52日内完成城墙重建工程的领袖的苦衷。

:《尼希米记第 5 章

《尼希米记》第 5 章

5:1 抵御外敌的措施刚安排妥,内部又发生了问题。本节至13节所记的民间贫困现象与建城无关(建城只用了52天),但尼希米不准工人离开耶城(4:22),可能加剧了某些农家的困苦。饥荒造成粮食短缺(3节),因而粮价飞涨。有的人为了活命,被迫抵押土地、房屋或者鬻儿换粮。有的因须缴交赋税,债台高筑(4节)。抵押了的田地、房屋,因债项未依时清还,有的已为债主取去,儿女作人仆婢,自己也无自由。越来越少人能到城里建城墙,怨声随之而起:同是人,同属一个民族,何以有的为奴,有的作主人?

尼希米置身危局,处理极有分寸。他晓谕债户归还抵押了的田地与房屋(11节),甚至劝他们把债项一笔勾销;后来且订立了法规,要民遵守(10:32)。

5:2 这是第一类的债户,没有田地,为了取得生活所需,将儿女卖给人为奴婢。

5:3 这是第二类的债户,他们有田地、房屋,但因粮食歉收,被迫抵押换取现款。大麦在四、五月间收割,小麦在五至六月间收割,而造城墙则在八、九月,饥馑的阴影笼罩乡间,影响建造工程。

5:4-5 第三类债户是为了缴付赋税而把田地、葡萄园等抵押,借款偿付。缴税急如星火,清付之后,已无余钱,也迫得卖儿鬻女。

5:6 重建城垣是为了保障百姓安居乐业,要是民怨沸腾,建城有何用处?尼希米发现社会有此不平现象,比城墙荒废(1:3;2:17)更令他难受。

5:13 尼希米要债主发誓归还田地等等之后,还把胸前的衣襟(古人藏钱的地方)抖空,表示凡不依应许行的,神也必将他的一切抖空。许过誓的都说“阿们”,增强了决定的力量。

5:14 本节至末节记尼希米怎样牺牲省长应得权益,舒解民间疾苦。百姓本来“服役”甚重(18节),他当省长12年(主前445-433年),做省长的有权抽税支付个人开支(他以前的省长便是如此);他不但不要“俸禄”,豁免捐税,还从自己的口袋里拿出钱来招待各地来的宾客。

5:19 尼希米敬畏神(15节),了解百姓的艰难(18节),他为百姓做了不少事,现在谦卑求怜悯人的神纪念这些事,照他应得的施恩给他。只有公正的神信实可靠。他后来求神纪念参巴拉和多比雅所行的事(6:14),也是请求神作出公正的惩罚。

:《尼希米记第 6 章

《尼希米记》第 6 章

6:1 经过几个礼拜夜以继日的工作,城墙已修完,只差没有安装城门。尼希米的敌人阻止建城失败,阴谋引诱尼希米离开耶城(2-9节),也未得逞。敌人改变策略,雇用假先知诱他犯罪,自毁声誉。此策亦告无效。但以多比雅为首的仇敌不断用其他方法来恫吓他(9,13,19节)。可是城既修完,轮到“一切仇敌”和“四围的外邦人”来惧怕了(16节)。尼希米将一切的荣耀都归给神(16节)。

6:2-3 阿挪距耶城西北约30公里。其地虽有犹太人居住(拉2:33),但不属任何一省,直接由河西总督管治,对方提议在中立地带阿挪谈判,以为尼希米会觉得安全。尼希米看出阴谋,断然拒绝,不过措词婉转。他的理由很简单:手头大工未完。

6:5-8 参巴拉四次邀请不遂,开始玩弄恫吓手法,用“未封的信”,也就是写在薄草纸或陶片、泥板上但未加泥印密封的信。他用类似今天公开函的形式,散布谣言,要胁尼希米就范(7节)。尼希米丝毫不为所动,直揭其奸。

6:9 “手必软弱”指灰心丧胆(参拉4:4)。

6:10-14 尼希米不是祭司,无权进入圣所(民18:7)。示玛雅既可以进殿,一定是祭司身份,但他却被贿买,建议尼希米违背律法的规定,进入圣所(参申18:20)。

示玛雅把自己关在家里,装成有生命危险的样子,然后告诉尼希米,既然他也有被杀危险,不如双双逃入圣殿。依律法,一个人无辜被人追杀,可逃到圣殿外面的祭坛那里,寻求神的保护,等待公平审讯,但不可擅入圣殿(看出21:13-14)。

示玛雅虽然站在多比雅一边,说的话不是出诸神,而是用假话诱尼希米犯罪,陷入网罗。尼希米洞烛其奸,明白只要自己一松懈,作出丝毫让步,必至身败名裂,且会受到死的刑罚,他一死,耶城难免重入仇敌手中。

6:14 “纪念”是求公正的神凭这些人的行为刑罚他们。此处提到女先知挪亚底和其他的先知,均不见圣经他处;可见在这个时期中,一定发生了许多事。尼希米艰苦备尝,但隐忍不予记录,只求全知的神鉴察。

6:15 耶城的修筑工程在主前445年10月2日完成,历时52天。只要众民齐心,又有忠心、远见的领袖,荒废了近一个半世纪的城墙,也可以在不到两个月内重建。

犹太史家约瑟夫说,城垣重建工程历时两年零四个月。如果要用如此久的时间去完成一道长只两公里许的城墙,决不会受到如彼重视。也许二年零四个月包括后来的加工工程(添筑、加强和美化),因为考古学家掘出的废址,尼希米所建的城垣规模远逊当年。

6:17-19 多比雅的儿子娶了米书兰(3:4)的女儿,而他自己又娶了示迦尼的女儿(参拉2:5)。米书兰和示迦尼都是犹太望族,相信他们之间且有商业上的关系。“善行”或指因商务而带给犹太人社会的利益。

尼希米虽屡受攻击,因坚信乃蒙神呼召作此事(3节),神必予他力量,终底于成(9节)。

:《尼希米记第 7 章

《尼希米记》第 7 章

7:1-73 数算第一次归回民:重建以色列的第一关键——为恢复耶路撒冷重建城墙工程竣工后,为任命其管理及经费负责人,以及把耶路撒冷建设成名副其实的首都,按照人口再居住政策数算了被掳归回的人口。在这里没有记录第二、三次归回者名单,这可能是因为他们已经大部分都定居于耶路撒冷,或他们与100多年前归回的第一次归回民不同,很容易掌握,所以没有必要一定要调查。其实,尼希米以前的归回者没有特别的向心点,分散居住而几乎失去了民族特性,所以城墙修筑完成后,应该劝勉重新聚集到耶路撒冷。这部分的人口数算内容与以斯拉2章的内容有些不同,这可能是因各调查者在不同角度数算的,或后期抄写的人有误地抄写了易混淆的希伯来数字。这两个家谱数字的不同,请参考7:5-69的图表。

7:1 守门的、歌唱的和利未人:其实守门的,歌唱的也是利未人,但许多时与一般的利未人特别区别开来提及(43-45,73节;10:28;拉2:40-42,70;7:25;10:23,24)。尼希米选利未人守门,其理由有两点:①当时,祭司和利未人占耶路撒冷人口的一半左右;②利未人一直认真完成守殿门的任务(代上9:17-22;26:12-19)。

7:2 营楼的宰官:更好的翻译应为“城塞的头目”即“守圣殿内城塞的人”。

7:3 虽然任何一个城清早开城门是极正常的,但是黎明之时有可能受敌军的入侵,所以要摸索非常的对策。从中可看出平日里也要生活在危机意识中的以色列归回之民的苦楚。 对面之处: 不仅要看守眼目能看见的仇敌,而且也要如此合力防御进入到共同体内的属灵的仇敌——撒但。

7:4 民却稀少:重建城墙之后,尼希米如亚历山大王和他的继承者那样,遇到了人口再支配问题。建立新的共同体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在紧迫的生存问题——防御和维持城邑上,最重要的不是城门或城墙,乃是百姓。

7:5-69 第一次归来者的家谱:尼希米按各家谱,或地区别,收集资料整理了归回者数目。与拉2:1-69中的名单有差异,如同前面的图表。 *本书漏掉了以斯拉在拉2:30中介绍的末必人( 156名)的名单

7:66 共有四万二千三百六十名:若只合计本章中的总数,共31,089名。所以本名单中可能被尼希米省略的也很多。

7:70 省长捐入库中:在以斯拉记中,省长(65节) ;即没有把所罗巴伯的礼物与其他族长的礼物区别开(拉2:69)。

:《尼希米记第 8 章

《尼希米记》第 8 章

8:1 《尼希米回忆录》至7章暂告结束,本章至9:38的主角为以斯拉,当为《以斯拉记》7-10章的记事的续志。以斯拉抵达耶城后(拉7:9),积极准备宣读律法,包括选定律例典章,教导利未人律法的意义及应用(7节以后)。他选定宗教历七月的第一日宣读,因七月(阳历九、十月间,秋雨开始)为犹太人最重要的月份,三大节期之一的住棚节就在此月庆祝(看9:1注),在此月会众听过律法,发现所作所为与神的旨意相去甚远,不禁悲伤哭泣。传统认为这个七月是在波斯亚达薛西一世第二十年(主前445年),因为以斯拉和尼希米一同出现,而尼希米是主前445年春返国,宣读律法的日期不会早过这一年。

宣读的地点为“水门前的宽阔处”。水门是通往耶城主要水源基训泉的城门,城门前必有较大广场,容纳群众聚集。

这里的律法书为以斯拉从巴比伦携来的(参拉7:6,14),但解经家对其内容有不同意见,归纳出来有四种看法:1,《出埃及记》和《利未记》中有关祭司的律法;2,《申命记》;3,摩西五经;4,律法资料的总编,包括摩西五经、《约书亚记》、《撒母耳记》及若干先知书中有关律法的记载。不过一般相信他携回的应为摩西五经全部,宣读的材料多属《申命记》,是因为内容适于朗读。

8:2 “七月初一日”相等于阳历十月八日,为犹太人民事历新年的第一天,也是一年一度的吹角节(民29:1),全民停止工作,热烈庆祝。

8:3 以斯拉所宣读的当为摩西五经中的精选部分。参加的包括一切能听懂的人,因此妇女之外,应该还有儿童(下半节可译为“在众男女和一切听了能明白的人面前,读这律法书”)。律法书打开后,会众肃立恭听(5节),有好几位利未人助手帮助以斯拉(7节),这些人一面念一面解释。从“百姓都站在自己的地方”一语来看,似乎会众分成许多组,每组有一位利未人边念边讲。但也可以因为人多,7节所列的十三人不是分散开,而是集在一起齐声宣读,远近都可以听到。

8:8 这里所记可能是最早的解经讲道,有的人认为除了念和解释之外,还包括翻译,因为归国的犹太人大多只懂亚兰文,朗读用希伯来文写的律法书,必须用亚兰语译出并加解释,才能“使百姓明白”。

8:10 尼希米训勉百姓,乐享节日筵席的同时,应把食物分给穷苦人,一同欢乐。

8:14 住棚节为与逾越节及五旬节同样重要的三大节期之一。会众听完律法上的话,和有关住棚节的规定,开始搭棚,纪念列祖在旷野蒙神带领,成为自由民的日子(利23:33-43)。

8:17 所罗门王献殿(代下7章)和被掳后第一批人回归时(拉3:4),都曾庆祝此节,不过自从约书亚入迦南以来,没有象今天这么喜乐过。

:《尼希米记第 9 章

《尼希米记》第 9 章

9:1 本章记有《诗篇》之外最华丽的一篇祷词,全民在神前承认己罪,恳求神的赦宥和赐福。“这月二十四日”应为主前445年十月三十日。犹太宗教历七月份,在第一日有欢庆新年的吹角日,第十日为全民求神赦罪的赎罪日,第十五日为住棚节。

回归后的犹太人听过律法宣读之后,曾欢度吹角节和住棚节,现在遵照赎罪日的精神,全民聚集、禁食、披麻蒙灰,站着用三个小时读律法,又用三个小时承认自己和列祖的罪(3节)。

9:2 参加住棚节的应该包括所有的居民,其中有外邦人(参民15:15;申29:10-13)。但这里禁食认的罪是以色列民的罪,与外邦人无关,故说“与一切外邦人离绝”,应该无外邦人参加。

9:5 这篇长达32节的认罪祷词,以犹太民族背信弃义的历史为背景,内容分四大部分:1,神赐全民的福分(6-15节);2,虽背弃神仍继续蒙恩(16-25节);3,虽蒙神恩仍继续背叛(26-31节);4,求神施行拯救(32-37节)。整个祷词的中心是全民“从亚述列王的时候直到今日所遭遇的苦难,现在求你不要以为小”(32节),也就是说:救我们脱离外族辖制的轭。

律法书的宣读不仅燃发了全民认罪的热心,也促使大家重新看重神与全民所立的那约,因而恳求神的赦罪和救恩。

犹太人虽已获释回国,仍在外族统治下。波斯王朝和亚述王朝比较,虽然仁慈宽大得多,毕竟仍是外族(32,37节)。这种仍为“奴仆…在受辖制之中”(拉9:9),切求有一日能解除的心态,弥漫最后数节中。

9:32 “亚述列王”指提革拉毗列色三世,又名普勒(代上5:26);撒缦以色三世(王下18:9);撒珥根二世(赛20:1);西拿基立(王下18:13);以撒哈顿(拉4:2);和亚斯那巴(拉4:10)。

9:37 犹太人受的苦难包括“任意辖制我们的身体”,异族朝廷征服兵役与劳役便是一例。

:《尼希米记第 10 章

《尼希米记》第 10 章

10:1 本节至27节为立约签名者的名单,表明9章所作的认罪祷告是全民一致的,全体在此立誓,遵守与神所立之约,与外邦人断绝关系(29-30节)。名单中一共有84个人,包括尼希米在内,称他为“省长”,且为第一个签名的人。继尼希米之后是西底家(又名撒督),此人可能是记录此事的书记,所有祭司的家族首领,从大祭司西菜雅家(可能由现任大祭司以利亚实代表)开始。
10:31-33 这几条可能是尼希米为了匡正13:15-22所记犹太人作的恶事而立的定例。这种年捐乃供圣殿每日献早、晚祭及其他支出之用。古时以色列男丁的捐额为半舍客勒(出30:13-14),新定捐额较少,当为依照实际需要和百姓经济能力来决定,凡年满二十岁的男丁都有捐献义务。
10:33 “陈设饼”用细面粉烤成,每安息日摆在耶和华面前,一共十二个(利24:5-9)。
10:34 祭坛上的火要终年不息(参利6:12),供献早、晚祭等之用,故需要大量木柴。但这是首次列为经常奉献项目,可能圣殿财政状况不及从前,故硬性规定由各族抽签决定,轮流供奉。
《犹太律法遗传集》列有祭坛用柴规定,除葡萄藤与橄榄树外,任何木柴都可以。
10:35-39 本节至39节是关于百姓实物奉献的定例,供圣殿献祭及祭司和利未人生活所需,其中大部分已见摩西五经。最显著的不同处是着重条例的全面遵守,因为百姓过去长久疏忽应尽的本分(13:10,31)。另一特色为利未人收什一奉献时须有祭司在旁。这是因为利未人须从收入中提出十分之一给祭司(民18:26),祭司有权知道利未人的实际收入。
“初熟的土产”和“初熟的果子”用以供养祭司和利未人(民18:13;申26:1-11)。
10:39 本节综述百姓和利未人给祭司的奉献收存的地方。百姓所献的均为土产(37节),利未人的则为十分之一收入中的十分之一(民18:26-29)。这些奉献都存放在“收存圣所器皿的屋子”里,给供职的祭司、守门的和歌唱的生活之用。百姓若能为圣殿踊跃输将,尽32-39节所规定的本分,圣殿当可运作自如。

:《尼希米记第 11 章

《尼希米记》第 11 章

11:1 在7:73处暂时中断的《尼希米回忆录》,现在继续下去。中间插入8、9两章有关以斯拉和10章有关尼希米第二次担任省长的一些资料。

本章记述从各城邑移殖人口来耶路撒冷居住的事,然后是居民人数的名单。

耶路撒冷为行政中心,可是人口稀少(7:4),尼希米因此要求住在城外各地的百姓迁入城中居住。用的是抽签的方法,十人抽一,将全境人口十分之一移入城中。

城中已住有不少官员(参5:17),缺乏的是平民。称耶路撒冷为“圣城”,也是吸引移民的一个方法。

11:2 很可能愿意迁来耶城居住的平民不多,故须用抽签的强制办法;但也有人自愿迁入,这种人受到特别鼓励。

11:3 本节至19节为一张从巴比伦归国第一批人中住入耶城的名单,所列族名大半与《代上》9:2-21所刊相同,依平民、祭司、利未人、歌唱者、守门的和尼提宁(殿役)的次序排列。

11:4 平民返国的只有犹大和便雅悯两支派,但《代上》9:3还记有以法莲人和玛拿西人。

11:9 “犹大是耶路撒冷的副官”亦作“犹大是那城第二区的长官”。“第二区”为耶城新建的郊区,在圣殿区的西边。考古发现,主前八世纪时,耶城已有向郊区发展的趋势。

11:18 住在耶城的利未人共284人,但祭司则达1,192人(12节的822人,13节的242和14节的128人的和)。这情形也见《以斯拉记》2:40所记返国人数中利未人大大少于祭司。他们因未分得地业,不少从事商贸,不愿再务本业(看拉2:40)。

11:20 本节综述住在耶城以外犹大城邑中的人,很可能是25-36节的小题,因为接上的21节又恢复记住在耶城的人。“地业”是从祖先传下来的土地、房屋等。约书亚时代将迦南土地分给十二支派,成为各族的地业。

11:25 这是一张犹大和便雅悯人所住乡镇的单子,甚具历史价值。名单里的地名也见《约书亚记》15章,不过那里少了底本、叶甲薛、耶书亚、米哥拿和音临门。这张单子并不齐,因为本书3章和《以斯拉记》2:21-22所列的一些乡镇不见此名单中。

:《尼希米记第 12 章

《尼希米记》第 12 章

12:1 本章所记为归国的祭司及利未人的一张比较详细的名单,包括:1,在所罗巴伯归国时期返国的祭司和利未人(1-9节);2,从耶书亚到押杜亚的大祭司,其中以利亚实为协助重建城墙的人(10-11节);3,在约雅金时代返国的祭司和利未人(12-21,24节以后,本章1-7节所列祭司家族的名字均重载于此,但缺哈突〔2节〕)。

本节的以斯拉与80年后率领另一批犹太人回国的以斯拉不是同一人。

12:7 大卫为王时将祭司分为二十四班次,进入圣殿轮流侍奉(代上24:3,7-19)。本章1-7节列有其中22个班次首领的名字。

12:11 22节所记名单,在大祭司耶何耶大和押杜亚之间,为约哈难。23节说这位约哈难为以利亚实的儿子;因此有人认为本节的约拿单为约哈难之误。

12:23 “记在历史上”:此处“历史”大概指圣殿的大事记,刊有各种记录和名单。

12:27 尼希米的事至此又恢复记述。城墙建成的奉献礼为尼希米返国后侍奉的高潮。一群被掳归国的余民,敬虔地接受了律法的宣读(8章),哭泣认罪,恳求神的拯救(9章),依律法的原则订立条例,让大家在生活中遵守(10章),纪念艰苦创建的先贤,记下归国的人数和所居地范围(11-12章)之后,现在是记圣城耶路撒冷城垣奉献礼(27-43节)和全民欢乐(42节)的最好时候。

12:29 伯吉甲在耶城北面,迦巴为便雅悯地西部一城,押玛弗也属便雅悯。

12:36 “大卫的乐器”:见《撒下》6:5,计有琴、瑟、鼓、钹、锣。

12:44 “库房”现有专人管理,民间奉献也有专库收存,圣殿的供应不断,整个社会欢乐。

:《尼希米记第 13 章

《尼希米记》第 13 章

13:3 以色列民应和居住在他们中间不信神的外邦人断绝关系,是神一再重申的命令(参利20:24;申14:2;拉6:21;9:1-2;林后6:14,17;彼前2:9)。“绝交”当指不容这些人进入圣殿敬拜(1节),但也有不受异族恶俗影响,在生活中严守律法的意思。

13:5 尼希米回波斯期间,破坏建城最力的多比雅,利用与大祭司以利亚实的姻亲关系,搬进圣殿中存放民间所献物产和器皿的屋子(看10:37),这是违反律法的犯罪行为(民18:21-32)。尼希米采取的行动(8节)让我们想到后来耶稣在圣殿用鞭子赶走作买卖的人的事(可11:15-18)。

13:7 尼希米在巴比伦逗留了一段时期,再返耶路撒冷,其间省长一职可能由他的兄弟哈拿尼担任。

13:16 这些贵胄,身为百姓领袖,允许人在安息日作买卖,玷污圣日,故予斥责。鱼是犹太人日常食物,从推罗运来的均为晒干的或腌鱼。鲜鱼多来自加利利海。

13:19 犹太人以头天日落到第二天日落为一天。故安息日前一天黄昏便关闭城门。

13:23-24 以斯拉曾雷厉风行,令已和外邦女人结婚的犹太人和妻子离绝。现在, 不到四分之一个世纪,此风复盛,对下一代的影响甚大。他们的儿女连犹大的话也不会说。

此处只提说亚实突话的子女,未提亚扪和摩押,可能这二族的人都听得懂希伯来话,子女可说双语;而亚实突语一定和希伯来话有相当大的不同,才引起尼希米极大的不满和愤怒。犹太人的下一代怎么可以不会说自己民族的语言!语言与文化不可分,长此下去,一定危及整个民族的生存。

13:25 尼希米见犹太人背弃与外邦人分别出来的盟誓,又和异族女人杂婚,遂采取严厉措施,要犯此错误的人发誓:若让下一代与外族婚嫁,必受到神的咒诅。他特别严惩耶何耶大的一个儿子,因为他儿子与撒玛利亚人的女儿结婚,玷污了祭司的职任(28节),破坏了神与利未人间立的约。

13:30 尼希米把他为自己的民族所作的事作了综述:1,洁净百姓,不沾外邦人的恶;2,恢复圣殿的日常敬拜。本节最后一句话充分说明这位一生奉献为神工作,但求取悦神的人,如何在一切事上随时随地倚靠神;在患难中是如此,在顺境中也是如此。尼希米是信徒侍奉的好榜样。

张保罗查经《以斯拉…

张保罗查经《以斯拉记》导论

主前538年,也就是犹大百姓初次被掳巴比伦(主前605年)后约70年,帝国开国之君古列采行新宗教政策,准许被掳到巴比伦的各国人民回归故土,下诏特准犹太人恢复耶路撒冷的圣殿和敬拜,归还当年被掠的圣器。先知耶利米所说的被掳七十年后必欢乐回故土的预言(耶25、30章)在万民的目睹下实现。设巴萨率领四万余人于主前537年(我国春秋时代末期),首次回到残破的家园,重修圣殿。建殿工作受到从他地移居巴勒斯坦被统称作撒玛利亚人的反对,未能继续;一直到第二批由所罗巴伯率领的人返国,得到先知哈该和撒迦利亚的激励,才克服万难,于主前515年春天完成新殿。半个世纪后,精通律法的文士以斯拉携波斯王亚达薛西的谕旨,率领又一批人回归故园。他整理摩西律法,编成法典,又整顿社会风气,纳入正轨。其改革工作中最瞩目的一件事,是禁止与外族杂婚,以保民族及信仰的纯一一 书名

在最早的犹太和基督教会的正典目录中,《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本为一书,称之为《以斯拉记》。在耶柔米译的拉丁文《武加大译本》,《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已各成一卷.这两卷书在文字、体裁和内容的着重点上,都和《历代志》十分接近,用这二卷记录被掳归国以后的事。

二、作者

以斯拉为这两卷书的作者,以斯拉是个文士,为摩西律法专家,率领第二批五千左右的犹太人返国。此时,圣殿已修建完成(主前516年),但耶路撒冷的城墙仍荒废,赖以斯拉和尼希米二人的努力,终获重建。以斯拉由波斯王亚达薛西授予全权恢复犹太人的社会,负责教导众民神的律法。

三、写作时期

大多数圣经学者认为《以斯拉记》约写于主前440年,而尼希米的回忆材料则写于主前430年。

四、本事

犹太的人民被掳巴比伦50年后,《历代志》的作者留下被掳时期的一页空白,继续写回国的历史。波斯王古列下诏解除迦勒底王朝的禁令,准许犹太人返耶路撒冷(主前538年)。犹大人开始准备,第一批四万余人重返故国,视察圣殿废墟,踊跃输将,齐心建殿,但为当地的撒玛利亚人所阻,到大利乌王时才恢复。圣殿在主前516年完成,举行盛大的逾越节庆典。文士以斯拉获波斯王亚达薛西的支持,率领另一批国人返抵耶路撒冷,依摩西律法重建地方秩序。上一批回国的犹太人已娶异族女子为妻的都须离弃,以保信仰纯正(拉7-10章)。后来亚达薛西王的酒政尼希米,获准返耶城重建城垣。他不顾敌人反对,将城建成,耶城恢复生机(尼1:1-7:72)。尼希米被委派为省长,以斯拉向众宣读律法书,众民欢庆逾越节(尼8:1-10:39),并举行城垣奉献礼(尼11:1-13:3)。尼希米一度回波斯,重返耶城时,发现祭司和百姓中一些违纪和违反律法的事,一一加以整顿(13:4-31)。

五、以斯拉与释经

本书9、10两章记载回国后的犹太人可能因人口中女子人数少而与外族女子结婚生子,引起了信仰和民族纯一的问题。这是以斯拉试图解决的困难。律法上规定不得与某些异族结婚,是否等于禁止和一切异族结婚?圣经上说和某些异族婚媾会招来灾祸,是否等于说禁止和这些异族有婚姻关系?即使承认圣经禁止与一切外族的婚姻,要是已经结婚了应怎么办?以斯拉没有运用这权力,他诉诸全民,先承认律法的权威(拉9:10;10:3),然后决定如何适用于新发生的问题。步骤是先由领袖提出,再召全民讨论。他们祷告,相信圣经既为圣灵所默示,圣灵也必教导他们如何作解释。

作者在主前四、五世纪写作此书,是一般称作两约之间的沉寂时代。这个时期的历史我们所知甚少。但一个以耶城为中心的新社会,却在这沉寂中长大成熟,准备迎接久所盼望的那个新王基督的降生。

:《以斯拉记第 1 章

《以斯拉记》第 1 章

1:1 本章记犹大人的首领设巴萨率领被掳巴比伦的犹大百姓回国。波斯王古列二世与主前539年十月战胜巴比伦,成为巴比伦王,实行新政策,遣返自各国掳来的百姓,包括当年尼布甲尼撒掳去的犹大人,准他们重建耶路撒冷的圣殿。

古列在二十年间将一个籍籍无名的小王邦以拦扩大到成为囊括玛代、波斯、吕底亚、亚述,最后且征服巴比伦的大帝国。先知耶利米预言了两件事,一是七十年的被掳命运(耶25:11),一是重返故园。第一、也就是这预言的消极部分,早已应验;但第二也就是它的积极部分现在就要完全应验。“七十年”为一概括数字,极言其长久。“激动波斯王古列的心”:圣经屡有记载神怎样激动人心去注意不应忽略的事。古列废弃巴比伦王的禁令,释放被掳的人,是非常大的决定,不能没有神的激动。历史操握在神手中, 一旦世事的发展影响到祂子民和祂永远的计划,祂会干预。

1:2 另有一份准许重建圣殿的诏书(6:3-5),乃用亚兰文写成,存放王宫典籍库档案中。这里记的诏令用希伯来文写成,乃供传报的人用口头在各地宣读并张贴。

被掳前,以色列民因避讳不用“神”这个字称呼神,而用“主”或“耶和华”,但被掳获释回国后,已开始用“神”字,特别见与于外国人的谈话或文字中(参尼1:4;2:4,20;但2:37-44),使无犹太背景的人容易明白。根据波斯王朝留存的记录,古列相信各国各族的神都曾赐福给他,例如巴比伦的神玛达克拣选他统治万国,月神给他胜利。他认为有责任恢复全帝国各地人民原有的信仰,重建为巴比伦人拆毁的庙寺,让他们的神像可以住在里面。在这信念下,他向犹太人承认将天下万国赐给他的是他们所信的“耶和华天上的神”,这在他是极自然的事。他为神所用,成就了神所定的回国建殿的计划。

犹太史家约瑟夫认为古列是读了《以赛亚书》提到他名字的预言(44:26以后;45:1-7),因而被激动要重建耶城圣殿的。这极有可能,因古列王的臣仆中有犹太人,从他们那里读到这本先知书和其中“我耶和华所膏的古列…使列国降伏在他面前”和“他…必下令建造耶路撒冷,发命立稳圣殿根基”的话。

1:3 古列的诏是下给“在你们中间凡作祂子民的”人,故包括为亚述王和巴伦王掳来的所有以色列民。但要原属北国十支派的人回到“犹大的耶路撒冷”重建圣殿,吸引力恐怕不很大,这也许是只有犹大、便雅悯及一部分利未人响应回国(5节),和《历代志》作者一再号召全以色列民团结共建家国的一个原因。

1:4 “凡剩下的人”指“余民”(赛10:20-22),没有为刀剑所杀而被掳到巴比伦的人(参代下36:20;尼1:2)。“那地的人”指那地非犹太籍的人。古列决心恢复各地的信仰,故须采此措施以贯彻新宗教政策。另外有两个解释:1,“那地的人”指不愿回国的犹太人,应帮助愿意的人回去;2,为亚兰文的误译,全句应作“凡继续住在原地不回去的人,那地的人可以向他征收金银财物…”。

1:5 此处不是说所有回去的人一同启程,而是用概括的笔法记启程回国的盛事,事实上,也不是所有的族长和利未人都偕设巴萨一道返国。这是神的应许的实现,至于分多少批,择什么日期,取什么路线,在作者看来都属次要。一般认为古列的诏书在主前538年春天颁发,当年夏天便有第一批人启程(参3:1)。

“族长”:古时的家庭包括家长之下所有儿孙及家中奴婢,数代同堂,有同一族。此处“族”长实指旧日南国两个主要支派被掳的各家的家长。“祭司”:利未族亚伦的后裔(民3:10)。“利未人”:利未族非亚伦后裔的族人,做圣殿侍奉的助理工作(民3:5-9)。

1:6 “四围的人”包括非犹太人,就是4节所说的“那地的人”。这些人除了帮助回国的人外,还自由奉献礼物供建殿之用。

1:7 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每征服一地,必将庙中的神像带走。他到耶城圣殿,见不到有神像,遂把圣器带走放在自己神的庙中。古列对耶城圣殿重建工作的一大贡献,是归还当年掳走的圣器。

1:8 米提利达是很普通的波斯名字,为庙中司库。9至11节所记圣器的数目当根据设巴萨所开收据,这张收据一定由司库和设巴萨各执一份。当年巴比伦人自圣殿中掠去的圣器可能也列有清单,例如《王下》25:14-17便是这样一张单子。

1:11 本书未记返国途中情形。但在次经《以斯得拉前书》返国人名单前(与拉2章所刊者同)有如下一段描写旅行的话:“一千马兵伴行,…还有鼓手、吹笛手随同,众兄弟载歌载舞”。依以斯拉回国的记载(7:9),途中需时四个多月。他们先朝北,然后转西,再下耶路撒冷。

:《以斯拉记第 2 章

《以斯拉记》第 2 章

2:1 回到耶路撒冷的,有以色列民不同支派的人。回国先后有三次(每次可能又分若干批),计开:1,主前538年,由所罗巴伯、耶书亚率领(1-6章),《哈该书》、《撒迦利亚书》);2,主前458年,由以斯拉率领(7-10章);3,主前445年,由尼希米率领。

2:2 此处列有十一个名字,和《尼希米记》7:7比较,少了一个拿哈玛尼,合共应为十二人。作者记此似在表示以民十二支派都参加回国的壮举。

2:3 本节至35节为回国的平民的数目,故称“以色列人民”(参民2:32以后),和回国的祭司及殿役(尼提宁)不同(36-58节);也不同于“那地的民”(4:4)。后者指没有被掳去留在当地的犹太人和非犹太籍的外来人。

3-19节所载为家族的名单,非指个人。20-35节则为各城的居民的名单。这些城大都在耶路撒冷15公里以内。伯利恒以南的城市一个也没有,正应验了先知耶利米的话:“南方的城,尽都关闭”(耶13:19)。2:4 “示法提雅”:义为“神已审判”,此族和巴录族,还有一批人后来随以斯拉回国。

2:6 “巴哈摩押”:义为“摩押的省长”。摩押在大卫时代由犹大管治,此族回国人数极多(2,812人),其先祖或为当日的一名官长。此族也有一批随以斯拉返国。族人中有娶外族女子为妻的(10:30)。耶书亚和约押当为其分支。

2:7 “以拦”:不是波斯王古列发迹的那个以拦,而是《代上》8:24所记住在耶路撒冷的便雅悯族人(参28节)。此族的示迦尼支持以斯拉所宣布与异族通婚无效的决定。

2:9 “萨改”:义为“纯洁”或“耶和华纪念”。建耶城城墙的萨拜的儿子巴录(尼3:20),可能属此族。

2:12 “押甲”:义为“时运之神”(赛65:11)。回国的人数达1,222人(《尼希米记》作2,322人)。此族在被掳前应已存在,属约旦河东迦得支派的子孙。

2:18 “约拉”:在《尼希米记》中,接着比赛(比彩)的是哈立夫,义为“秋天的”;而约拉也有“秋雨”之意。可能为同一族之名。

2:20 本节至35节所记为各城的人。但29-32节的四个名字应属族名,而非城名。这几节的城市,除伯利恒和尼陀法在犹大境内外,其余都在便雅悯。可能这些城市在巴比伦人于主前589年来攻时,及时投降,未遭屠城之祸。而犹大的城市在被掳期间已为以东人所占。这些回去的伯利恒人中可能有耶稣的先祖在内。

2:23 亚拿突为一个利未城,是先知耶利米的故乡(耶1:1),位于耶城东北3公里。

2:35 西拿人数目最大(3,630人),但圣经中极少提到此族(只有代上9:7所记便雅悯的子孙撒路或为西拿)。有人认为西拿人很可能是耶路撒冷的贫民阶层,不属任何一族。《尼希米记》3:3记有“哈西拿的子孙”建造鱼门。哈西拿就是西拿,有“被藐视的”意思。

2:36 本节至39节所记祭司返国的人数达4,289人,占回国总人数一成。鉴于回国的主要目的是重建圣殿,恢复敬拜,祭司人数多不足为奇。

2:40 利未人(没有特定工作,不同于歌唱和守门的)回国的只有74人,人数奇少(大卫时代计点利未人30岁以上的有38,000人;代上23:3)。从以斯拉的回忆录(8:15)中可以知道,利未人有兴趣回国的不多。2:42 “守门的”通常由利未人担任(代上9:26-32),负责看守殿门和其他劳役。《历代志》和本书多次提到。

2:43 尼提宁为基遍人后裔(参书9:21,27),在大卫时代已安排在圣殿担任殿役。

2:55 “所罗门仆人”原是迦南人,所罗门派任苦役(王上9:20;代下8:7),象尼提宁一样,在殿中做粗重工作。

2:59 本节至63节所记为族谱不明或寻不着的人。特米拉等都是犹太人在巴比伦居住的城邑,原无人烟,巴比伦人将掳来的人移殖于此从事开垦。

2:61 犹太人社会,都是女子嫁到男家,成为夫家的人。此处例外(尼7:63同)。

2:63 “乌陵和土明”为置于大祭司胸牌内的两块宝石,用以寻问神旨(出28:30),但后来失传。“省长”指设巴萨或所罗巴伯(1:8;参尼7:65),这是波斯的官职,主要的职责是征收赋税,所以省长有钱捐出来建造圣殿(尼7:70)。尼希米后来也获委为省长(参尼8:9;10:1)。

2:68 返国旅程途中需四个月(比较7:9)。从巴比伦到耶路撒冷全程约1,350公里。

2:69 “达利克”为金币名,每枚重8.424公分(总重约500公斤)。此金币可能因大利乌一世而得名,币上刻有大利乌的半身像。作者用回国时尚无、但后来通用的金币来记事,使同时代的读者容易了解捐款的多少。“弥拿”不是货币,而是重量单位。一弥拿相当于570公分。5,000弥拿约等于3公吨。祭司的礼服由精绣的麻丝布制成。

:《以斯拉记第 3 章

《以斯拉记》第 3 章

3:1 “七月”:犹太人宗教历的七月相当于阳历九、十月间,时为主前537年。犹太人的几个重要节期都在七月,很可能当日决定启程日期时,是以七月可以恢复祭祀为目标来安排的。照犹太人的规矩,献祭应在建殿之后,可是现在殿还未建成,他们便建坛献祭,可见悔罪和祈求神赦免的心甚切。在列王时代,献祭的事大都十分随便,有时根本不理。现在饱历被掳生涯,明白离弃神的不当,所以回国后第一件事是解决罪的问题。

3:2 所罗巴伯和耶书亚是回国人中的两位领袖(2:2)。所罗巴伯为犹大支派的首领,是大卫王室合法继承人(代上3:17-19),受波斯王委派为省长(该1:1)。耶稣的养父约瑟就是所罗巴伯的后人(太1:13-16)。神在大卫之约中的应许,从所罗巴伯的回国和以后的发展,一一奇妙应验。

耶书亚有“耶和华拯救”之意,为“约书亚”的另一写法。他是当时的大祭司,父亲名约萨答,是犹大被掳前最后一位大祭司。

3:3 祭坛建在旧坛的根基上,不只方便,也有承先启后之意。这批回国的人虽是奉波斯王之命恢复敬拜耶和华,但对传统的敌人如以东人、亚扪人等,心中仍存畏惧。可是他们相信神的保护,联合起来如同一人,严格遵依摩西律法所规定的在传统的地方筑坛,每天献上早晚燔祭。从七月的第一天开始(6节)。

3:4 住棚节在犹太人宗教历七月十五至二十二日间举行(阳历九至十月间)。这是一个欢乐的大节期。(参《利未记》23:33-36,39-43)。若按《民数记》29:12-38规定,在此节期献每日的燔祭,七天应献公牛犊71只,公绵羊15只,公羊羔105和公山羊7只,和所罗门献殿时所献的公牛22,000,羊120,000比较,实在是很小的数目,但从归国的人数和财力来看,这已是很可观的奉献了。

3:5 “月朔”:每月的初一(民28:11-15)。“耶和华的一切圣节”:看《利未记》23:2以后。“甘心祭”:参《利未记》22:23。为表示感谢而自动献上的祭,不必按通常献祭的严格规例,但也有例外(参申16:10)。

3:7 重建圣殿用的香柏木,也象所罗门当年造殿一样,从推罗和西顿运来。约帕是今特拉维夫北的一个地中海港口。他们用银子付工人的工钱,用粮食等换取名贵的香柏木作柱和梁。

3:8 犹太人回到耶路撒冷若在主前537年春,则重建圣殿的时间应为主前536年阳历四、五间(宗教历二月份)。这也是所罗门当年开始建殿的月份。春雨已过,麻和大麦都已收割。不过,建殿的努力受阻(4:1-5),真正开始的时间是主前520年,因为到大利乌王第二年(主前520年),先知哈该仍在说:“这殿仍然荒凉”(该1:4)。

3:9 耶书亚(不是约萨答的儿子大祭司耶书亚)和甲蔑,看2:40。希拿达的子孙不见2:40,但在《尼希米记》3:18,24;10:9的名单中。

3:10 所罗门王所造的圣殿虽毁,但根基甚固,巴比伦人很难连根拔起(基址用的大石长的达十几公尺)。造殿的人所进行的不是重新立根基,而是恢复,修整旧有殿基(原文“立”殿的根基为“恢复”、“修整”之意)。

3:13 回国的人见圣殿恢复有望,内心欢欣雀跃,难以形容,但回想被掳受苦在外多年,圣殿荒凉无人照料,又不禁悲从中来。特别是那些曾见过圣殿辉煌时代的老年人,触景生情,不免大哭。悔悟的眼泪和感恩的欢欣交织。

:《以斯拉记第 4 章

《以斯拉记》第 4 章

4:1 犹大和便雅悯为南国百姓被掳前的两个核心支派(代下11:12),本节在此用他们做回国百姓的代表,其实归来者中还有其他支派的人(4:3;比较2:1)。

4:2-3 恢复圣殿的工作不能依期完成,可能有好些原因,例如灵性上的软弱(该1:3-9),财政上的困难,但主要确为外来的反对。作者所说的“敌人”要求合作“一同建造”,也是别有用心。这些人是亚述王以撒哈顿(主前681-669年)在北国被灭、人民北掳后,从帝国其他的地方移来的非犹太居民。这些人的信仰是“又惧怕耶和华,又侍奉他们的偶像”(王下17:41)。在这些人看来,既拜本土的神又拜殖民地的神是很自然的事;但回归的犹太人却不如此想。耶和华神要求单一的侍奉,他们因为拜偶像才受到亡国之痛。重建后的家园必须保持信仰上的纯一。何况一和异教信仰合作,圣殿中敬拜祭祀的礼仪等等难免也受影响。他们拒绝合作,理由是波斯王恢复圣殿的谕旨是专给他们的,旁人无权染指,而这批“那地的民”(4节)提议合作,无非希望插手犹太社会,动机也非善良。

4:4 这些“敌人”阻延建殿的方法是:1,“使他们的手发软”,即是挫他们的锐气,灰心丧胆。2,用钱请谋士寻隙破坏,向当局控告,延宕建造工程(参尼6:12-13)。

4:5 大利乌指大利乌一世(主前522-486年,一般译为大流士)。他与《但以理书》6:1的大利乌不同。那位大利乌可能是古列大帝在巴比伦所设的总督古巴鲁。

4:6 本节至23节所讲的事是亚哈随鲁和亚达薛西作波斯王的时候,圣殿早已建好(主前515年,6:15)。“那地的民”所反对的是建造城墙,已非建造圣殿。作者插入这一段记事,或在让读者明白当地的人抗拒神的计划所用手法,用以填补主前537年着手建殿但要到主前520年才能实际进行中间的一段空白。

4:7 波斯王中有三人都叫亚达薛西。此处的应为亚达薛西一世(主前465-424年)。“比施兰”可能不是人名,而是亚兰文bislam,义为平安。米特利达为波斯名,与1:8的不是同一人。他别为亚兰名。波斯王朝在属土广布眼目,提供消息。此二人和同僚所写的奏本与省长利宏等的奏本并非一事。有人认为内容很可能是有利犹太人的话。亚兰文为波斯帝国通用官方书信语文。

4:8 省长利宏的奏本用亚兰文写成,可能到了波斯王那里再译为波斯文,在王前宣读(18节)。这些控告的人都是撒玛利亚省的官长和移民的领袖,说犹太人重修城墙图谋造反。主前448年,波斯大河西省的麦加拜煞斯遍有叛乱,奏本若在此时提出,波斯朝廷为防患于未然,容易接受。

4:9 从本章所记撒玛利亚省当局和波斯王来往的函件,可略窥当时的政制:1,奏本署名的官员颇多(这情形也见于4:17;5:3;6:6及7:14),可见波斯在属土实施的是一种制衡的制度,一件事由许多人负责,互相牵制,以防颠覆。2,亚述王的属地人民交互殖民的政策(看王下17:3,24)一直实行到最后一位王亚斯拉巴(即亚述巴尼帕,主前669-633年?),范围之广遍及两河流域和整个巴勒斯坦。本节所列的地名都是亚述帝国时代移来巴勒斯坦的外地人所属城邑,虽经近二百年,这些人仍认同本土,相当排外。3,属地居民对波斯王朝的责任有进贡(半强迫半自愿的献给王帝的礼物)、交课(固定的税项)和纳税(包括关税、牌照税等)。这些上交的金银存储王库,很少用在属土身上。4,省与宫廷间文书来往迅捷,证明波斯时代已设有类似我国的驿站制度。全国各地与波斯朝廷间的公文,由飞骑逐站传递。5,“犹大人”原指南国犹大的居民。被掳回国以后,已用于指全以色列民(12节)。

“底拿人”又可译为“司法官”;“亚法萨提迦人”亦作“专员”;“他毗拉人”也可译为官员。这些人都是省长利宏的同僚。

4:10 “大河”指幼发拉底河。大河西是波斯在幼发拉底河以西划出的一个省,亚兰文称为“亚巴拿哈拉”(Abarnahara),即“大河以外”的意思。叙利亚、撒玛利亚和犹大都包括在此省内。古列王时代,为行政便利,将河西省和巴比伦省合并,成一大行省。河西省长由此大行省省长统属。

4:14 盐为民生重要食品,有的国家由政府管制统销。“食御盐”等于说“食君之禄”,故应分君之忧。

4:15 “实录”:指王家的档案,是历朝大事记录、书信文件收藏的地方。耶路撒冷城曾先后反抗过亚述人和巴比伦人(看王下18:7;24:1),城和圣殿均为尼布甲尼撒王破坏,一般归因于犹大国的反叛,圣经指出乃以民悖逆神,故受到此刑罚(代下36:15-20)。

4:20 这大概指大卫和所罗门王时代,国力远及两河流域。从波斯王的复函,可以看出朝廷的档案中藏有远及大卫王朝的记录。

4:21-23 亚达薛西王下谕停建城墙。《尼希米记》1:1-3所记城墙被拆、城门被焚当指此事。“用势力强迫”包括使用军事力量。

:《以斯拉记第 5 章

《以斯拉记》第 5 章

5:1 本章和6章记述圣殿的重建工作,为4:5和24节的继续。作者根据亚兰文材料,记下大利乌在位时,神的先知敦促建殿(1节以后),行省总督的调查(3节以后)和向朝廷作的报告(6-17节)。接上是大利乌王降旨准许继续建殿工程(6:1-12),和圣殿完成后欢庆逾越节并献殿的事(6:19-22)。

本节所记两位先知的话,可参看《哈该书》1章及《撒迦利亚书》1-8章。哈该从主前520年八月廿九日开始以迄同年十二月十八日,不断敦促犹大人恢复建殿(该1:1-2:20)。哈该第一篇信息后二个月,祭司的后裔撒迦利亚加入劝勉(尼12:16;亚1:1)。

5:2 “所罗巴伯”:是第一批回国的犹太人的领袖,他的名字有“巴比伦的子孙”之意,当出生于父母被掳巴比伦的时期。圣殿建成并奉献之后,圣经没有再提到他的任何活动。有的圣经学者认为,他可能已逝世,也可能犹太人宗教复兴的热忱和先知的信息引起了波斯当局的关切,不再支持他。实际情况无法知道。

5:3 达乃是波斯国所派管治河西省(包括叙利亚和巴勒斯坦)的官。示他波斯乃是他的行政助理。“修成这墙”指的是圣殿的外墙(8节)。

5:5 在河西行省总督调查和上奏期内,建殿工作未辍。此处未提负责修殿的所罗巴伯的名字而用“犹大的长老”,6:14也用“犹大长老”代替了他。可见当时形势所趋,已不方便再提所罗巴伯的名字。

5:6 “亚法萨迦人”:不同于4:9的亚法萨提迦人(负责行政工作的专员),而是类似我国的都察,负责查案,有判罪之权。

5:11 “大君王”:指所罗门王。他建造第一座圣殿,历时七年完成(王上6:1-38)。

5:12 比较4:15。耶城被毁,因犹太人的列祖悖逆神,招来刑罚。“迦勒底人”这个民族原居米所波大米南部,主前七世纪后期推翻亚述,建立巴比伦帝国。

:《以斯拉记第 6 章

《以斯拉记》第 6 章

6:2 亚马他城为今天伊朗的哈马丹,是古玛代国的故都。波斯王当时有四个王都:波斯巴利、巴比伦、书珊和亚马他。亚马他很可能是夏宫。

6:3-5 这里所记为用亚兰文写的古列王的谕旨。和1:2-4所记比较,用语很官式,无“耶和华以色列神的殿”字样,但用了“献祭之处”。波斯人不献祭,视献祭为一特色,用来描写圣殿。

6:8 波斯帝国的宗教政策一反巴比伦王的作风,容许各种信仰存在,鼓励恢复庙寺,并由公帑供应修建和献祭的费用。

6:10 波斯古列王的圆锥泥板上有如下记载:“愿我在各圣城安置的诸神,每日为我祷求天上的神,赐我长寿”。这当然也是耶城圣殿获准重建的一个条件:在每天的敬拜仪式中为波斯王祈祷。

6:11 “使…房屋成为粪堆”即把房子完全拆毁,变成人所共弃的废堆。

6:14 亚达薛西一世是在圣殿建成后五十年才登基(主前464-424年),未参与此次重建圣殿的事。把他的名字加在这里,或为志念他后来助以斯拉回国的功劳(7章)。

6:15 “大利乌王第六年”即主前516年。“亚达月”为犹太人宗教历十二月,相当于阳历二至三月间。

圣殿修成,犹太人可以敬拜神,但政权仍掌握在波斯帝国手中。波斯亡后,以色列地先后落入希腊和罗马帝国的手中。耶稣基督在罗马时代降生。

6:16-17 这里举行的献殿礼,场面不能和当年所罗门王相比(王上8:5,63),不但人数远比以前少,财力也远远不及当年。所献牛羊从一百至四百不等,连希西家和约西亚时代动辄成千上万,也无法相比(代下30:24;35:7)。但这是一次可以和希西家、约西亚时代媲美的复兴运动。

6:19 守逾越节的日期依例(出12:6)当为主前516年四月廿一日。这是犹太人被掳归国后第一次守节。

6:21 参加逾越节的包括未被掳去留在巴勒斯坦的犹太人。他们也有守节的义务(民9:13),不过必须不再拜外邦人的偶像,没有礼仪上的不洁,例如须是行割礼的(出12:44,48)。此外,还包括归信神的外邦人(出12:43-49)。

6:22 “亚述王”当指古列王。虽然波斯王常为亚述过去辖地的臣民称作亚述王(有时且称作巴比伦王,看5:13),但本书作者在此特地用“亚述王”,或希望指出以色列民族当年所受亚述的羞辱,现在已为亚述王朝的承继人古列王洗净。

:《以斯拉记第 7 章

《以斯拉记》第 7 章

7:1 有个以斯拉……儿子:圣经作者们时常把所有后裔笼统地称为“儿子”,而且把所有列祖称为“父”(代上2,3章)。西莱雅:意即“神是王”。B.C.586年,以斯拉归回的128年之前,西莱雅被尼布甲尼撒王杀害,是犹大王西底家时代的大祭司长。

7:2 撒督:意即“义”。他是大卫王时的大祭司(撒下8:17)。所罗门除掉曾经参与叛逆的祭司亚比亚他后,任命了支持自己的撒督为大祭司。撒都该人的名称可能来源于撒督。

7:6 学士:意即“文士”。文士以制作保管有关政治、宗教、思想的重要文献为首要任务,在政治结构尚未细分化的以色列兼任了非常重要的要职。

7:9 旅程约达4个月,比一般情况有些迟延。可能是因为还有老年人和孩童的原因。巴比伦和耶路撒冷之间的直线距离是800km,但是要沿着幼发拉底河向西北逆方向旅行,所以总旅行距离是1,440km。

7:10 以斯拉是模范教师,也是改革家。在教导他人之前他先以身作则,实践之前,先研究圣经找出明确的指南。本节表明具有宗教领袖才能的以斯拉,决心实行宗教改革。

7:11 因着亚达薜西王的下诏,以色列百姓以以斯拉为中心踏上了第二次归回之旅。把约5,6万名的犹太人迁移到米所波大米南部地区和地中海沿岸一代。这些人大部分是犹大社会的上层人士,及其家族,。

7:12 诸王之王:可能第一次如此称亚述的王。这是因为亚述是征服许多民族之后建立的帝国。这一名称也用于巴比伦王(结26:7;但2:37)及波斯王。

7:13 以色列人:没有称“犹大”,而是称“以色列”(6:16)。亚达薜西的诏书适用范围,和居鲁士的(1:3)相同。

7:14 七个谋士:可能是斯1:14中涉及到的“波斯和玛代的七个方伯”。可能他们是波斯帝国的七大家族。在其他历史史料中,也涉及到关于七个方伯的事。

7:15 甘心献给:当时波斯国库中有很多宝物、财物,因此,献给神的祭物也是丰富的。这一点充分表明当时波斯对附属国的怀柔政策。

7:16 散居在巴勒斯坦外的犹太人向耶路撒冷献礼物的习惯,一直持续到罗马战争时期。7:19 器皿:可能是第一次归回时未得到回收的器皿。

7:20 王的府库:这可能是指为保管从各地区征收的税而设立的仓库,而不是书珊的王宫国库。这种仓库是由各地区总督来管辖的。

7:22 本节中的这些食品用于祭祀。尤其,献素祭或燔祭时,盐是必不可少的(利2:13;结43:24)。亚达薜西细心关照归回的百姓重新开始宗教活动。

7:24 歌唱的:从古代开始,希伯来人就有用歌声告白信仰的习惯。大卫在耶路撒冷立了“歌咏的男女”,所罗门增加了其乐队的人数。圣殿中总是有专门的赞美队,、

7:26 每当波斯帝国派一名地方官吏时,就赋予他的权力。得到这种权力的官吏,在自己所治理的地区内可以作为一个王来统治。以斯拉得如此的权力,表明不仅在宗教性事务上,而且在其他 行政管理方面也行使了实际的领导权。以斯拉行使这种权力一直到14年后尼希米归回时。

7:28 我就得以:第一次出现以斯拉以第一人称记录。第一人称是称为“以斯拉回忆录”部分的特点(8:35,36除外)。

:《以斯拉记第 8 章

《以斯拉记》第 8 章

8:8 米迦勒:意即“谁与神相同”。在圣经中,包括天使长米迦勒,约出现了10个米迦勒。

8:10 示罗密:虽然这名字有些女性化,但时而象本文那样称男子。

8:17 迦西斐雅:有一观点认为是位于巴比伦北部,底格里斯河边的Ctesiphon。总之,居住在这里的利未人,比任何地方的利未人都要多。他们像似形成了团体。

8:18 通达人:意即善解人意的人。 还有示利比:按原文的结构不应该加“还有”。即本来的文章是“通达人示利比”。可能笔者误用了连接词“还有”。

8:20 尼提宁人:他们的先祖是基遍族,约书亚为了圣殿事奉,赋予他们担当仆人的任务。

8:21 宣告禁食:面对国家的重大事件,在以色列时常看到统治者宣告禁食。 克苦己心:这是信徒当采取的心志。(代下7:14)。

8:22 尼希米把军队的护卫当作神的帮助,(尼2:7-9)但是在本节中,以斯拉反而把军队的护卫当作不信。总之,以斯拉愿意把归回旅程中的一切交托给神。其实,对于来往米所波大米和巴勒斯坦之间的旅行者潜藏着许多危机。尤其,亚兰族的土匪不顺服波斯帝国,在要道强夺他人的财物。

8:23 在这里,归回者迫切地禁食祷告,得到神的应允,其喜乐是无比的。如在前面对王所说,真诚寻求神大能之手的人,必得神施恩之手的帮助,这一点在归回之路中已被见证。

8:24 以斯拉认为亚达薜西王应该尽快把献给神殿的礼物,从世俗之人的手中夺回并转交给祭司长。

8:28 为圣:(利11:1-15:23,选民的洁净法)。意即被神特别分别为圣的人。信徒是因神的救赎而分别为圣的人。 甘心献给:关于奉献的心,进行了教训。吝啬或不情愿的奉献,得不到神的悦纳(林后9:7)。

8:29 耶和华殿的库内:指圣殿本堂两边的屋子,一边有祭司长的屋子,另一边是仓库(尼13:5)。 当警醒看守:信徒所献的礼物和款项,应该谨慎对待。只要是献给神的,就是分别为圣的,所以不可随意处理。

8:31 正月十二日:与7:9;8:15相比较,以斯拉和归回的百姓离开巴比伦的第9日到达亚哈瓦。神……求我们……:可能埋伏者或敌对者并没有出现(22,23节)。

8:32 省略了从亚哈瓦到耶路撒冷漫长路程中所发生的具体事件。重要的是目的地及在目的地要完成的事工。 住了三日:尼希米到了耶路撒冷之后,休息了三日(尼2:11)。

8:33 乌利亚的儿子米利未:以斯拉和尼希米的时期,都是祭司的头领。尼希米当省长时,他曾修复了两处的城墙(尼3:4,21)。

8:34 写在:据汉莫拉比法典,关于结婚和所有交换行为要记录在册子上。可能以斯拉也向亚达薜西上交了记录数点人数的册子。

8:36 履行对神的义务之后(35节),以斯拉和他的同僚把王的诏书送到各地区,想得到王的官员及总督的帮助。关于诏书中记录的关于以斯拉的权限,请参照7:25以下经文。王的官员的库内储备着麦子、酒、油盐等主要物品,而且收到此诏书的官员在一定范围内可以随意利用这些物资(7:22,23)。

:《以斯拉记第 9 章

《以斯拉记》第 9 章

9:1 巴勒斯坦周围的人,大部分都拜偶像。这里涉及到的八个族类是以色列征服迦南地之前,代表迦南的族类(出3:8)。亚扪人、摩押人、一部分埃及人,被掳巴比伦之后,也一直居住在迦南地(代下8:7,8)。

9:2 领袖的判断和行动,给跟随的众多群众起决定性的影响。因此,领袖的行为与责任有直接的关联。因着神的护理,被立在人面前的领袖,应该在信仰生活中以身作则。

9:3 与外邦人通婚,可能对归回民而言,是新的信仰诱惑。归回之前在巴比伦时,他们受原居民的轻视,所以不可能与他们通婚,并且因此反而更加团结了。 撕裂衣服和外袍:撕裂遮身体的衣服,意味着完全悔改。但是之前必须有心灵深处的内在悔改。新约的撒都该人和法利赛人虽然行身体的禁食和苦行,却没有行内在的禁食和苦行,所以被咒诅为“毒蛇的种类”。 头发和胡须:表明权威和威严,拔头发和胡须是在痛苦中承认自己是卑微罪人的行为。

9:4 一般晚祭是下午3点献的,这是为祷告和悔改而献的祭(徒3:1)。上午以斯拉听了事件的全过程之后,不知所措,一直坐到晚上。

9:6 我们的罪孽:以斯拉把百姓的罪当作自己的罪,把百姓的痛苦当作自己的痛苦。 灭顶……滔天:因犯罪受神惩罚而被掳到巴比伦,后来又得赦免而归回,并重建圣殿的百姓,但他们再一次陷入偶像崇拜中,这真是令人憎恶的罪恶的恶性循环。

9:7 从我们列祖:本文涉及到所罗门王到西底家王的王政时代的事件。以斯拉通过这种历史的追朔,回顾神对以色列百姓的旨意。其实以色列的历史称为惩罚和恢复的历史一点都不过分。以色列百姓不断地重复悖逆,这是因为他们不顺服神的命令。起初亚当悖逆神以来,人颠倒了自己的本位。人类因着自己的判断和决定,有时想上到天顶,有时又落到如虫的位置。所有这些无秩序,因着耶稣基督的到来被克服,人才能站在正确的位置上(1:22)。

9:8 留些逃脱的:籍着本节有必要再归纳一下“余剩者思想”。“余剩者”(remnants)的概念,是末世论的核心主题之一。在古代近东,“余剩者”思想出现在神话、传说、叙述诗、预言、祷告等许多文学形式上。在自然、社会、政治等领域中,威胁生命的许多要素,都相当于是余剩者思想的共同分母。在旧约圣经中,有关余剩者的经文第一次出现在洪水事件的记述中(创7:23)。余剩者思想起初就强烈地暗示救赎史。在旧约从未中断救赎余剩者的盼望。也就是说,神的百姓不顾一切障碍或威胁,最终被神的救赎的盼望,贯串整个旧约中(尤其是被掳巴比伦期间)。在福音书中没有具体使用“余剩者”一词,但保罗却直接使用。保罗引用赛10:22说,以色列民族中“余剩者”是蒙神恩典而被拣选的人,是指不受神审判的属灵的以色列。

9:9 修其毁坏之处:是赛44:26的成就。 墙垣: 暗喻法,意味着“避难所”。当时圣殿还未重建。

9:13-15 刑罚我们轻于我们罪所当得的:在这里要注意两点:一是神是愿意饶恕不愿意惩罚的慈爱之神,二是以斯拉称他们是当受死的罪人,神却宽容了他们,所以高声赞美神。

9:14 岂不:在旧约时代,以色列王国的灭亡几乎断绝永远救赎的盼望。以斯拉紧紧抓住神求神的饶恕。

9:15 在旧约当履行立约责任时,就称履行者为义人。若神信实地履行自己的责任,神的公义就成立,若人对神和邻舍履行其责任,就他的义成立。因此说,义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具体的实践性概念。神和以色列是立约的关系,神拣选了以色列,赐福给他们,并且具有保护和救赎的责任。而以色列要单单仰望神,而且具有在生活中要时刻遵行神的旨意的义务。然而,神一直履行其约定和责任,但以色列却屡次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反而废弃其约定,如此不诚实的以色列本应该受死的刑罚,但因着神赐独生子耶稣,为人类的罪钉死在十字架而成就了其约,神的公义,在其信实和恩典中,如晨星般闪烁,照亮全球。在本节以斯拉称神为以色列的神,在立约关系中特别强调了神的公义。 在你面前……无人……站立得住:在这里赤裸裸地表现出人类的腐败和无能为力。人类的义和救赎就是神的公义和救赎。

:《以斯拉记第 10 章

《以斯拉记》第 10 章

10:1 当我们看到别人痛改前非自觉地省察自己时也会反省自己。百姓看到以斯拉那样德高望重,又有学识的领袖哀叹自己的罪,不得不为自己的虚无哀痛。

10:2 本节出现的耶歇可能是26节里的人物。如果这是正确的话,那么示迦尼因自己的父亲取外邦女子为妻而极其哀伤。虽然他的父亲犯了严重的罪,他却愿意向神悔改(申33:9)。 还有指望:果然,百姓的罪恶是深重的。但是示迦尼再一次呼吁神的怜悯。他因着信明白只要百姓痛改前非,就有得医治的可能性。既然有这样的悔改的历史,就亚割谷(即患难)也会转变为盼望之门(何2:15)。

10:3 议定的:这一点虽然在律法上没有明确规定,但可认为是公会的决议过程。 休这一切的妻……:虽然这规定有些过分,但如果把子女和母亲分离就有更多的问题,所以倒不如一起驱逐。何况,他们的子女,大部分已染上了外邦人的习俗。例如,夏甲被逐时,也带上了儿子以实玛利(创21:14)。显然,这种驱逐不是至他们于死地的野蛮行为,而是给他们维持生计的行为。即其目的在于净化以色列信仰共同体,绝不是轻视或咒诅外邦人。

10:6 此屋子位于新圣殿的拐角,是保管祭司礼服和其他器具的地方。第一次被掳归回之后,圣经中出现的大祭司共有六名。10:7 被掳归回的人:本书中常出现这种表现。可能他们通过这种表现,记念过去的耻辱。 通告:字面意思是“他们使声音传过”。可能由传达者广传了其通告内容。

10:8 三日之内:当时犹大的领土北至伯特利,南至别是巴,东至耶利哥,西至地中海岸。所以,即使是最边缘的地区,也是离耶路撒冷80km。这一路程,三日内足以能到达。 被掳归回之人的会:其实,这是被拣选的以色列百姓归回之后所受到的耻辱。这里的“使他离开”是指从立约的方舟被驱逐。

10:9 九月二十日:以色列的九月,相当于现历的12月。大雨:在巴勒斯坦地区,从8月少量雷雨开始雨季,并一直持续到4月中旬,尤其九月雨是最多的。

10:10-11 百姓自觉地承认自己的罪,并提示了对此的解决方案,于是以斯拉站起来重申百姓的告白。 以色列百姓的信仰复兴运动,始于悔改。尤其,因着与外邦人交往而玷污的信仰,成为维持纯洁的耶和华信仰的最大障碍。所以不仅要与外邦朋友断绝亲交关系,也要经历与心爱的妻子离婚的悲伤之情。之所以律法上严禁与外邦女子通婚,不仅是因为对犹太丈夫信仰上的影响,而且当时的子女教育主要由母亲主导,因此也是为了禁止以色列后裔的信仰受到外邦宗教的污染。(申6:4以下;提后1:5)。

10:15 可能这四位觉得这种惩罚标准有些过于残酷。他们利用圣经中记载的许多事例,进行了辩护。事实上,约瑟与埃及女子亚西纳结婚(创41:45),摩西与米甸的女子西坡拉结婚(出2:21)。圣经中并没有指出他们的错误,可能是因为当时还没有具体的律法。其实,律法出现之后,仍然能发现与外邦女子通婚的情况。即波阿斯与摩押女子路得结婚(得4:13)。与波阿斯结婚的路得,得以进入耶稣基督的家谱(太1:5)。如此看来,在旧约时代虽有些局限,但福音的门仍然也向外邦人敞开。大卫也娶了赫人乌利亚的妻子拔示巴。但是他因着这一事件而流下痛悔的泪水(诗51篇)。认为外邦人绝对得不到救赎恩典的观点,是毫无根据的。

10:16-17 通过约3个月的调查工作,提示了112名的名单。这相当于当时人口的约1/300。

10:19 关于起誓后,献赎罪祭的记录,只有出现在本节。这只不过是一个榜样,可能在接下来的名单中,也有如此行的人。无论是故意的罪(利6:1-7),还是无意的罪(利5:14-19),公山羊适合用作赎罪的祭物(利5:15;6:6) 休……妻:以色列为完全恢复神子民的资格,惟有与外邦女子离婚,重新找回纯洁信仰的一条道路。这固然难以克服,但为了信仰,有时也需要忍痛割爱(太10:36;可1:20)。

10:44 以痛苦的故事,结束了本书。以斯拉的任务是使以色列百姓遵守律法(7:14)。律法必然指出罪恶,也使之得到相应的惩罚。但因着神的怜悯,律法的惩罚并不是绝对的。尼8:9-18中记载因着律法百姓大大欢喜的情景。从本节到尼8:1,以斯拉不再出现,估计这期间约为13年的岁月。第二次与第三次被掳归回期间就是13年左右。希伯来圣经中,尼希米书以本节为开始,暗示两本书的联系。但这两本的的确确是分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