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斯书》第二章(我却要降火在犹大)(陈秀玲姊妹分享)

《阿摩斯书》第二章…

《阿摩斯书》第二章(我却要降火在犹大)(陈秀玲姊妹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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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今天我有机会和弟兄姐妹一起分享《阿摩司书》第2章。

先知阿摩司在1-2章共提及八个国家,他们都是三番四次地犯罪。但在第2章中除了对外邦摩押的审判外(摩2:1-3),开始对神的子民犹大(摩2:4-5)的宣告。给我最大的提醒就是,作为神的子民,若也是三番四次犯罪,神必管教。

很扎心的是:1)“他们厌弃耶和华的训诲,不遵守他的律例”,这是他们犯罪的根源。在申命记中,强调遵守神的律法是蒙福之路(申4:40;5:29和6:17)诗篇119:1-2中也表明“行为完全,遵行耶和华律法的,这人便为有福。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寻求他的,这人便为有福。”2)拜假神和偶像,神一直警醒他们不能任意而行去拜假神和偶像,但他们却一直不能摆脱这些恶行。3)神对犹大的审判是很严厉了,“我却要降火在犹大、烧灭耶路撒冷的宫殿。(摩2:5)”这里给我很大的提醒就是:当我们在心态上轻慢神的时候,我们的心思和行为都会如羊走迷,得罪了神还不知道。求神每天提醒我们,“神阿、求你鉴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试炼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里面有什幺恶行没有、引导我走永生的道路。(诗篇139:23-24)”,也求神赐我们渴慕的心,竭力追求神的真道并行出来。

阿摩司真正要谴责的对象是同样作为神子民的以色列,所以下面对以色列的宣告是最详细和最长的。阿摩司在这章特别提到了神过去是如何恩待以色列(摩2:9-11),他们忘记了神的救赎和恩典神,忘记了神对他们行了多少的神迹奇事,他们也不纪念神的救赎和恩典,仍然是三番四次地犯罪。这些罪行包括贩卖穷人当奴隶;欺压贫穷困苦的人;父子与同一个女子行淫,亵渎神的名;有钱有势的剥削贫穷的欠债者;以及他们逼迫神的先知和拿细耳人,这些罪性让以色列人承受比其他外邦国家更重的审判(摩2:13-16)。

这里对我们的警醒是:我们是否也常常忘记神的恩典和爱,我们又如何来回应神的救恩和慈爱?另外神也劝诫不要欺负穷困的人,在主里互相担当和协助,让世人认出我们是主的门徒。

祷告:
我们在天上的父,感恩今天将您宝贵的话语赐给我们,再次显明您的公义和圣洁。感谢您再赐提醒我们,不要三番四次地犯罪,而是要真正敬畏您,感谢您,并竭力去寻求、信靠、亲近您,行在您的旨意中。 愿我们弟兄姐妹每天都认识您更多,爱您更深。

让我们每天都可以自省,不断能脱去旧人,去除老我和心中的偶像,心意不断更新变化,得蒙您的喜悦,活出与所蒙恩相称的神儿女的样式。这样的祈求祷告是奉我主耶稣基督得胜的名求,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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