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记》(下)第十七章(以色列国王何细亚)卞诗瑶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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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记》(下)第十七章(以色列国王何细亚)(卞诗瑶姊妹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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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下十七 35~41】35 耶 和 华 曾 与 他 们 立 约 , 嘱 咐 他 们 说 : 不 可 敬畏 别 神 , 不 可 跪 拜 事 奉 他 , 也 不 可 向 他 献 祭 。36 但 那 用 大 能和 伸 出 来 的 膀 臂 领 你 们 出 埃 及 地 的 耶 和 华 , 你 们 当 敬 畏 , 跪拜 , 向 他 献 祭 。37 他 给 你 们 写 的 律 例 、 典 章 、 律 法 、 诫 命 ,你 们 应 当 永 远 谨 守 遵 行 , 不 可 敬 畏 别 神 。38 我 ─ 耶 和 华 与 你们 所 立 的 约 你 们 不 可 忘 记 , 也 不 可 敬 畏 别 神 。39 但 要 敬 畏 耶和 华 ─ 你 们 的 神 , 他 必 救 你 们 脱 离 一 切 仇 敌 的 手 。40 他 们 却不 听 从 , 仍 照 先 前 的 风 俗 去 行 。41 如 此 这 些 民 又 惧 怕 耶 和 华 ,又 事 奉 他 们 的 偶 像 。 他 们 子 子 孙 孙 也 都 照 样 行 , 效 法 他 们 的祖 宗 , 直 到 今 日 。

反思:
“直到今日“这四个字看起来非常扎心,因为这个”今日“也是我们的今日。
从我们自己来说,持守信仰的纯正,不被伪福音所迷惑,好像相对容易一些,尤其在教会大家庭的互相提醒之下。而在如何专一事奉神,不崇拜任何偶像的问题上,好多人更容易会陷入误区(纯个人观点)。误区在于,是不是我们家里没有放观音菩萨,我就可以认为自己是专一的基督徒?

马太福音 10 : 37 “爱 父 母 过 于 爱 我 的 , 不 配 作 我 的 门 徒 ; 爱儿 女 过 于 爱 我 的 , 不 配 作 我 的 门 徒“。

路加福音 14 : 33 “这 样 , 你 们 无 论 甚 麽 人 , 若 不 撇 下 一 切 所有 的 , 就 不 能 作 我 的 门 徒 。”

别说跟父母或者儿女相比,就是在更轻微的事物上,我们是不是也可能会看重那个事物胜过神?如果是,我们就陷入拜偶像的罪了。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我们每天都可能会有意无意的关注或渴望一些东西(譬如,成功,金钱,别人的讚美,等等),把神放在次要的位置或者只是作为一个摆设。

因此,我们更要每天认罪悔改,感谢讚美神,感谢耶稣基督用他的宝血遮盖我们的罪,我们才能摆脱罪的挟持,得享属天的平安,让我们的生命不断更新成长。

祷告:
天父,请你原谅我们每天有意无意的过犯,帮助我们有顺服悔改的心志。感谢你的恩典,使我们罪得赦免。愿我们的生命见证,配得上神的儿女这个称呼。奉耶稣基督得胜的名求,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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