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七章… 18 9 月, 2025 by Tong, Peter 《路加福音》第七章 (爱与罪得赦免)(赵霆弟兄) 🔊 Play 音频 5 分钟 【路七 36~50】有一个法利赛人请耶稣和他吃饭,耶稣就到法利赛人家里去坐席。那城里有一个女人,是个罪人,知道耶稣在法利赛人家里坐席,就拿着盛香膏的玉瓶,站在耶稣背后,挨着他的脚哭。眼泪湿了耶稣的脚,就用自己的头发擦干,又用嘴连连亲他的脚,把香膏抹上。请耶稣的法利赛人看见这事,心里说:“这人若是先知,必知道摸他的是谁,是个怎样的女人,乃是个罪人。”耶稣对他说:“西门,我有句话要对你说。”西门说:“夫子,请说。”耶稣说:“一个债主有两个人欠他的债:一个欠五十两银子,一个欠五两银子。因为他们无力偿还,债主就开恩免了他们两个人的债。这两个人哪一个更爱他呢?”西门回答说:“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耶稣说:“你断的不错。”于是转过来向着那女人,便对西门说:“你看见这女人吗?我进了你的家,你没有给我水洗脚,但这女人用眼泪湿了我的脚,用头发擦干;你没有与我亲嘴,但这女人从我进来的时候就不住地用嘴亲我的脚;你没有用油抹我的头,但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脚。所以我告诉你,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因为她的爱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爱就少。”于是对那女人说:“你的罪赦免了。”同席的人心里说:“这是什么人,竟赦免人的罪呢?”耶稣对那女人说:“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回去吧!” 路加福音我读了不止一次。但对于这个故事,我真的一点印象也没有。这次读就像是全新的。我想因为这个故事是路加福音独有的,而且挺好懂的, 以往读大概没有什么感觉,所以也就没记住。 这次幸亏带读经, 让我多留了一下心。 这个故事里似乎有个逻辑错误。先看那个欠债的比喻,似乎那些欠债的人是因为被赦免了债以后才爱那个债主的,而且多欠的更爱。 但是讲到这个女人的时候。耶稣 却说是因为这个女人爱得多,所以她的罪都赦免了。那到底是先有的爱, 还是先免的债?我们怎么样把这个事情理顺呢? 在我有限的传福音经历中, 观察到很多人根本就不认为自己是罪人。我记得疫情前我们做的阿尔法课程上,就有这样的老年人,他们坚决认为自己何罪之有。其实真正的基督徒都知道,人越老,犯得罪愈多。特别是经过了文革的,反右的,批林批孔的, 反自由化等等政治运动的人,这些六十开外的人怎么能没有罪呢? 这其实也是我们所有基督徒信教过程当中要迈过的一个坎儿,就是要真正的承认自己的罪。保罗说,律法是让人知罪的(罗 3:20)。这句话是有道理的。那些在这世上认为自己没罪的人,是拿自己的行为跟当今的律法去比。只要法律上没定我的罪,那我就没有罪。 但要指着圣经来说,SIN 比世俗法律定的罪要深刻了许多, 而且写在了人的心里。 (耶 31:33; 希 8:10,10:16) 圣经上其实有很多关于罪的有名的话。比如说所罗门的“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 (传 7:20),“… … 看哪,一千男子中,我找到一个正直人;但众女子中,没有找到一个……”(传 7:27)。保罗说的我是罪人当中的罪魁(提前 1:15)。 所以现在基督徒常挂在嘴边的 i 句“我们大家都是罪人”。 世俗的法律是只有当你真正的犯了罪,被抓住了才定你的罪。但是耶稣说了。只要你的心思意念往罪的那边动了,那就是犯了罪了(太 5:27-28)。 认罪是来到神面前的第一步。 难怪耶稣的先锋施洗约翰所传的是“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太 3:2) 在一般人眼里, 这世上有好人, 有坏人。在明白人眼里, 这世上都是坏人, 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而神眼里,恐怕我们连犯罪的程度都是相同的, 只有认罪程度的不同。 在债主面前, 知道自己欠的多的和认为自己欠的少的有不一样的表现。 债主就按他们自认为所欠的免他们的债。 这债主是上帝。 耶稣最后强调说,“你的信救了你。” 大家看这里的信和爱是联系在一起的。 信,望,爱(林前 13:13) 真的是有一个自然而然的次序在里头。因为信耶稣,你才有被赦罪而复活永生的盼望。因为你的盼望,你有爱的行动。不是因为你的爱的行动,你的罪得了赦免。而是通过爱的行动表现出了你对自己罪的程度的认识和信心的大小。 这是目前我对这段经文的认识,希望给弟兄姊妹们带来思考,望指正。 天父,让彩虹的弟兄姊妹都在神的面前谦卑自己,认并悔改自己的罪。还有很多罪,是我们还没有认识到的,求主用你的杖你的杆来轻轻的管教我们,使我们信心坚定地行在你的义路上,有爱的行动, 让我们知道自己还不知道的罪,让我们所知道和不知道的罪都得赦免,奉主耶稣基督之名,阿门! 《路加福音》第六章 (平原宝训 – 福与祸, 爱仇敌)周再林弟兄 《路加福音》第八章 (不做猪)赵霆弟兄 petertong Related articles 《诗篇》第…《诗篇》第…《诗篇》第…《诗篇》第…《诗篇》第…《诗篇》第…《诗篇》第…《诗篇》第…《诗篇》第…《诗篇》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