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一章(保罗切望去罗马探访)赵彦伦弟兄

《罗马书》第一章(…

《罗马书》第一章(保罗切望去罗马探访)(赵彦伦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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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一 1~4】1、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奉召为使徒,特派传神的福音。 2、这福音是神从前借众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3、论到祂儿子——我主耶稣基督。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4、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

【罗一 16~20】 16、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 17、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至于信。
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18、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 19、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 20、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

灵修分享:福音不是从主耶稣死而复活以后才开始的,而是在创世以前就已经有的计画,旧约圣经早有预言。

耶稣基督既是大卫后裔,又是神的儿子。只有这样一位既是人子、又是神子的死而复活的耶稣基督,才能赐人完全的救恩,使与祂联合的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与神的性情有分,使这些被恢复为神的众子的人能彰显神的儿子。这就是保罗奉派所传“神的福音”的完整内容。

福音本是神的大能,不需要加上律法,也不需要传福音者的能力,因为“神的大能”足以成就救赎的恩典。

神自己是公义的,凡与神的关系上“在对的一方”的人,就是义人。因此,福音所显明的“神的义”有两层意思:

1、虽然世人都犯了罪,但如果因着信与神建立了对的关系,就可以成为“在对的一方”的义人,不被定罪;

2、福音是神的儿子做成代赎、罪人因信称义,神在方法上没有落入不义。
“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是凭信心入门,又以信心为道路,以信心为巅峰,始终都是借着信。人以信心接受救恩、与神恢复正常关系,又在信心里接受神的生命,然后以信心接受十字架的对付,在信心里接受基督为我们里面的丰富,以致成为神荣耀的儿子。
人在神面前的本相是“不虔不义”,在神面前已经全然败坏,无法凭自己得着拯救,必然走向灭亡,所以只能回到福音的大能,“本于信,以致于信”。

许多人不以神为神,理由是他们不知道有神、不知道哪个宗教的神才是真神,但圣灵在此清楚地堵住了人的口:“所造之物”证明有神,神手所作一切的工“叫人无可推诿”。人虽看不见造物主,却可从宇宙万物认识祂的本性。為主耶穌的見證 ! 阿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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