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的恩典[11]经历基督

🔵真实的恩典[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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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妇人就留下水罐子,往城里去,对众人说:你们来看,有一个人将我素来所行的一切事,都给我说出来了,莫非这就是基督么?【约4: 28-29】

凡看见自己是罪人的,都有见证好作。凡看见这一位救主的,也有见证好作。这一个女人的见证,是在她遇见了主之后几个钟点以内的事,是头一天的事,并不是在她过了多少年之后,赴了复兴会之后才有的。她回到城里,就立刻作见证。

人一得救,就应当把所看见的、所懂得的去对人说。不要说你所不懂得的,不要讲那么多那么长的话给人听,只要说你所知道的。

有的人可以说,‘在我没有信主之前,我是何等的消极;信主之后是何等的积极。从前我是一直追求而没有满足,现在我是从心里有说不出来的甘甜。

许多基督徒在开头时,也一样似乎相信主,却又不太肯定,但因着肯继续打开心门,最后终于确定地信了主。这个妇人竟然不再隐瞒她往日的丑行,把她羞耻的生活摆在众人面前,足见一个真心悔改的人,必定肯不顾一切愿意为主作见证;若不肯为主作见证的,恐怕仍未真的悔改。

为主作见证,乃是以自己过去和现在的经历为见证,这也是见证具有感动力之处。向人作见证的条件有二:一是看见自己的罪行,二是看见荣耀的基督。没有上面这两项的看见,就没有见证好作。

我没有信主的时候,晚上睡不着,现在连睡眠都好了。我从前常常忧虑郁闷,现在无论什么都觉得平安喜乐了。’你可以把你所经过的事实说出来给人听。不必说你所不能说的话,不必讲你所不知道的事。不要越过你的情形来说你自己所不知道的话,以致引起人的辩论。你把自己当作活的见证放在人的面前,人就没有话说。奉主蒙恩! 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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