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教1⃣️定义
对有些人来说,“宣教”纯粹就是传福音,而对很多跨教会机构来说,他们做很多教会应该做的善事,却不认为传福音是他们的使命。还有,环保算是宣教工作吗?教人读书写字呢?农业发展呢?医疗护理呢?挖井呢?孤儿事工呢? 若这些人是以耶稣的名义做这些事,那又算不算宣教工作呢?若这些活动是更广大的事工的一部分呢?或是为了达成一个更大的目标所经的途径呢?
让我在这里澄清一点。我问这问题 “宣教士是做什么的?”,并不是指他们日常生活具体上所做的每一件事。我并不会试图描述一位宣教士在宣教工场上的具体经历和感受。我并不是论述那个问题的最佳人选,而且我们在使徒行传14章的结尾处也找不到这些内容。
目前以宣教士的身份 – – 开始定义
每一位基督徒——我们要是顺服大使命的话——都必须参与与宣教有关的事工,但并不是每位基督徒都是一名宣教士。诚然,我们都应该常做准备,回答各人我们心中怀有盼望的缘由;我们也应该以我们的善行来彰显福音;我们也应该尽自己的本分让基督为人所知;但是,我们应该把 “宣教士”这个称呼保留给那些特地从一个地方被差遣到另外一个地方去的人。“教会” 的定义就是指那些被呼召出来,而聚集在一起的人。我们身为信徒的最根本身份并不是背着使命被差遣到世界当中去的人,而是被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的人【彼前 2:9】。
因此,宣教士是那些特别被神呼召、被教会差派出去,在非基督徒当中宣教的人。
【徒14:19-28】 : 让我们先纵观整卷书。使徒行传是由神默示的教会宣教历史。那就是耶稣的命令 “人要奉他的名传悔改、赦罪的道,直传到万邦”,并且耶稣会差遣圣灵临到他们身上,使他们得着从上面来的能力,好让他们为祂见证【路 24:47-48】。当教会聚集在耶路撒冷等待那被应许的圣灵【徒 1:4】。
【徒 1:1】:“提阿非罗啊,我已经作了前书,论到耶稣开头一切所行所教训的” 。显明诸位使徒乃是基督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马利亚,直到地极的见证人【徒 1:8】。给了我们这整卷书28章内容的目录列表。使徒们将跨过这些地区,步步延伸,宣告基督,直到世界的地极。显而易见的是,使徒行传是一卷显示宣教过程中福音在这世上的传播和前进。因此,我们有足够的理由认为这卷书能够帮助我们回答这个问题 “宣教士是做什么的?”
并且,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认为,要回答那个问题,这段使徒行传第14章中的经文尤其合适。在安提阿教会在圣灵的指示下,把巴拿巴和保罗分别出来 “去做我召他们所做的工” 【徒 13:2】。“于是禁食、祷告,按手在他们头上,就打发他们去了”【徒 13:3】。在使徒行传的记载中,这并不是第一次要传讲福音给非信徒。这也不是保罗和巴拿巴第一次出去传福音。但这是我们第一次看到一间教会刻意地差遣基督徒工人到另外一个地方去履行传道的使命。保罗和巴拿巴一路行至塞浦路斯,然后到彼西底的安提阿,然后到以哥念,然后到路司得,然后到特庇,然后从那里路过路司得、以哥念、彼西底的安提阿,然后到别加,最后又回到安提阿。至此,保罗结束了他的第一次宣教旅程。因此,【徒14:19-28】不仅很好的概括了保罗的宣教事工,它更包含着保罗回到安提阿教会时他会和他们分享的信息【徒14:27】。说:“这是我们看到神的大能是怎样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