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保罗查经《士师记》珍藏版

张保罗查经《士师记…

张保罗查经《士师记》导论(一)

2024年4月5日

约书亚死后,以色列人有好几百年在士师的管治下。这些士师出身各异,性格不同,但都是热爱自己的民族,对耶和华神有绝对信心的人。其中一个且为女性。听讼只占士师工作的一小部分,主要是领导以色列人作战,抵抗四邻异族的攻袭、抢掠和压迫,平息境内迦南人的骚乱。此时国境内仍有不少城邑还在迦南人手中,终士师时代,以色列人未能完全攻取。

这个旷野长大的游牧民族,在新得到的迦南土地上学稼穑,也学习战争;但也沾染到生活水准较高的迦南人崇尚物质的败坏风气,不只容纳拜偶像的人,自己也开始拜天象、偶像,道德空前堕落。初入迦南时的勇气与信心已不复见,反成为异民族欺压的对象。

本书作者将这一段时期大小十二位士师的英雄事迹和多彩多姿的真实爱国故事,编写成书,又将以色列人在迦南早期的生活片段附录书后,希望读者从这些血泪经历中学到一个灵性生活的功课:以色列人的屡次犯罪、受罚、悔改得到神拯救的过程,应让我们看见,社会也好,国家也好,兴旺求福之道在能遵守神的命令,依循祂的法则;否则必招来灾祸。这也正是《申命记》所反复晓谕的真理。本书记有最古老的诗歌、最具道德教训的寓言,和千古传诵的民族英雄参孙以身殉信仰的故事。

一、本书书名

本书因所记以色列人的领袖士师的事迹而得名。这些人在约书亚死后和大卫王朝建立前这段时期,曾拯救以色列人脱离外来压迫。“士师”为希伯来文shophetim的中译,在古代迦太基和乌加列的文化中,此字指民政官或行政首长。迦南文献则同时用此字指“审判官”或“君王”。《和合本》译名似取自周代官制中的“士师”。《周礼》〈秋官〉:“士师掌国之五禁之法,左右刑罚”,故为国家司法者。可见所取为审判官之义。圣经中的士师时代与君王时代不同。在古希伯来文化中,神就是他们的君王,通过士师来处理政务与军事。这种本来极富理想的制度,因以色列人屡屡背叛神,偏离祂的道路,以致多次陷全民于无政府状态中;添上各支派屡受外族侵犯,痛苦不堪。以色列人虽不喜欢君王体制,为取得统一团结,共抗外敌,始走向建立强大王朝之途以自保。士师的职责概括在2:16中:“耶和华兴起士师,士师就拯救他们脱离抢夺他们人的手”。士师因此是领导以色列人作战并拯救他们免受外来欺压的行政领袖。为民间断事并非他们的主要责任。

二、写作时期及本书作者

本书象旧约其他历史书卷,未载著者姓名。圣经学者对此颇多假设与推论。现代圣经学者中,有些人主张把摩西五经中最后一本的《申命记》列为历史书的第一本,依次为《约书亚记》、《士师记》,以迄《列王纪》上、下。理由是以色列为神选民的教义是以《申命记》作历史基础,建立了神权政治的体制与法例。在此宏观架构中,《约书亚记》所记述的是一个被拣选的民族怎样在应许美地迦南定居。《士师记》则讲述以色列人如何一再离弃神又得到宽赦,重回神的怀抱。《撒母耳记》上、下历述建立王朝的希望如何在大卫王手中逐渐实现。《列王纪》上、下则讲王朝在所罗门王时代盛极而衰的经过;后来虽有一二忠心的君王,以色列人终因背离正道招来重大刑罚,国破家亡。

历史书在这情形下得以圣史形式传诸后代,既不失其宝贵历史价值,又能裨益读者灵性生活。后世读者不仅看见神的圣手如何作用在人类历史发展上,也可从祂对选民不变的大爱中,认识到神如何为“新以色列民”,也就是全球相信祂的人,所作的更美好的预备(来8:6-13)。

圣经学者对本书作者始终无法确定。传统认为是撒母耳。从已有的证据中,只可假定本书或为撒母耳同时代的人所写。撒母耳可能参加过材料的搜集,而先知拿单和迦得也参与过编辑的工作。

至于写作时期,须由好几个因素来决定。最重要的是士师时期究竟有多长。

若将2-16章所记年代加起来,士师时代达410年。但《王上》6:1说,从以色列人出埃及起到所罗门王建殿止一共480年。相对之下,士师时代决无410年之长。再根据历史资料,以色列人进迦南在主前十四世纪末与十三世纪初,而大卫王朝则开始于主前1000年,其间总共约四百年。这种年代上的出入可从《士师记》用40这个整数或其分数(例如20)与倍数(例如80)来记事有关。既然都是虚数,士师又有不少为同时代人物,且在同一时间外来攻击可能有数起,所记的只是一个或少数支派在某一时间内的事;年份因此必多重复。

一般看法,士师时代决不可能长过330年。11:26说以色列人住在希实本已有300年的话,可以佐证此点。

从这些内证可以推知,本书若非写于扫罗为王时,便是大卫作王的初期(主前1050至1000年)。不过,无论是作者或写作时期,迄无定论。此处所说只供读者参考。

三、历史背景

本书所记士师,尽管出身、性格与政策不同甚大,但所负使命则一,且都有一颗火热的爱民族之心,为神所拣选拯救其人民。书中所记六位大士师—俄陀聂、以笏、底波拉、基甸、耶弗他与参孙,都讲一件事,这就是以色列人背离耶和华,神将他们交在敌人手中;他们哀求神的怜悯,神差士师去拯救,然后有一段平静时刻。不久,以色列人故态复萌,又落在敌人手中。如此一而再,再而三,直到为他们设王,才有了较长时期的稳定。

在士师时代,与以色列人为敌的除了本地的迦南人,还有摩押人(以笏时期)、亚玛力人(耶弗他时期)、米甸人(基甸时期),和非利士人(参孙时期)。外敌来袭时,各支派多求自固吾圉,只偶尔联手抗敌(7:23)。底波拉作的诗(5章),即曾谴责那些袖手旁观不理他人死活的支派。诗中一字未提犹大与西缅。此二支派位于南部,与北方诸支派间隔有迦南人的大城基色、基遍人的城邑,和耶路撒冷。这种与北方分隔的形势,可能是后来南北分裂的一个地理上的远因。他泊山与基顺河谷大战的胜利使以色列人取得耶斯列平原的控制权,成为以后北方“约瑟家”(狭义指以法莲和玛拿西在河西的半支派,广义作北方各支派的统称,看《约书亚记》16:1注)联盟的张本。不过,在士师时代,各支派都以耶和华为神,所有士师又都是敬畏神的人,且有设于示罗的会幕为敬拜中心,故各族虽无定于一尊的王,仍个别忍辱图存。但撒母耳时代全民受到关乎存亡的威胁,才有了一致对外的决心,王朝随之出现。

士师公忠体国,敬神爱人;常常受命于危难之际,挽狂澜于既倒。《希伯来书》称赞他们的成功乃信心所结果实(11:32-34;12:1),为今日基督徒的好榜样。本书一共记有大小十二位士师,表扬长处,也不隐藏短处。对底波拉、基甸和参孙有极戏剧场面的描写。参孙生平壮烈也悲惨。他背弃自己民族的信仰,落入非利士人手中,以致失明、服苦役。他的一生提醒我们:事主须有高度自制与忍耐。最后几章讲到因一女人而引发的以色列人的内斗,便雅悯支派几遭灭族。本书以“各人任意而行”一语结束,全民陷入无政府状态中。以色列民已进入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境。我归纳为:士师是王国建立前民族英雄时代,普遍规律就是:当以色列人悔改后顺服神时,神借着士师的手打击敌对势力,人民安居乐业,当以色列悖逆神,特别拜偶像时,神就借着外邦人的手管教以色列人,以色列就陷入苦难中。  

祷读:士师记 第 1 章 

《士师记》第1章

1:1 本书承接《约书亚记》24:29-33的记叙。约书亚虽然带领以色列人征服了迦南地,但没有消灭全部迦南人,剩下来的又逐渐强大起来。新一代的以色列人因此须设法征服当日未完全取得的土地。“求问耶和华”:可能由祭司使用放在决断胸牌里的乌陵和土明来寻求神谕。求问的圣所可能在约书亚设有总部的吉甲或中心圣所之所在地示罗,但吉甲的可能性较大(书14:6)。

1:3 西缅支派的土地在划给犹大支派的土地内(书19:1-9),都在南部。“拈阄所得之地”参《约书亚记》14:2;15:1-12。

1:6 砍断战俘手脚上的大拇指是古代近东一种残忍的刑罚,不只侮辱,也使之失去作战能力。这种刑罚用在亚多尼比色身上,可能还寓有废除其王的神圣地位之意。从前亚伦承接祭司圣职,须把血抹在右耳垂和右手与右脚大拇指上。

1:7 迦南地由许多小城邦组成,每城都设有王。“七十”是个概数,有“众多”之意(参9:5耶路巴力的七十个儿子;王下10:7王的七十个儿子)。“桌子底下拾取”:把人当狗,极尽侮辱能事。

1:8 耶路撒冷在犹大与便雅悯边界上,位于便雅悯支派属地境内。犹大帮助便雅悯攻打耶路撒冷,并未完全取得此城;要到大卫时代,才完全占领(撒下5:6-10)。

1:9 “山地”为希伯仑以北属犹大支派土地,海拔逾一千公尺。“南地”又叫尼革,为南部干燥草原。“高原”应译为“低原”,指犹大西南山坡地带。

1:12 迦勒的事可看《民数记》14:6-9及《约书亚记》14:6-15。古时女儿为父亲的财产,可以赐给有战功的人。

1:16 基尼人是摩西岳父何巴的后裔,与以色列人一同进入迦南,住在南地的旷野中。希伯来传统说他们的远祖为土八该隐,因为基尼人以打造各样铜铁利器为业(创4:22),此时在希伯仑东南的亚拉得开矿冶铜。他们熟悉旷野情况,又能制造利器,为以色列人在新土上作战,建立国家所不可少的帮手。

1:17 何珥玛在《民数记》21:1-3说是亚拉得的别称,义为“毁灭”,因亚拉得王和北上的以色列人在旷野战争失败,后者将亚拉得城尽毁而得名。本节所记洗法被毁亦取名何珥玛,则洗法可能就是亚拉得。事实上,洗法为“瞭望台”之意,本属通用名词。

1:18 从本节至36节,为各支派攻取分得的土地的综合记述。

迦萨、亚实基伦和以革伦是非利士人在地中海东岸的大城。迦萨在南,靠近埃及。犹大人所取得的只是山地,沿海平原土地仍在非利士人手中(19节)。到参孙时代,非利士人开始强大,成为大患。

1:19 迦南人在物质文明发展上可能比以色列人还进步,作战而用上“铁车”(可能是一种用铁作轴和用铁皮包轮的木制战车),便是一个证明。遇到这种强敌,而又在信仰上一再退让,例如与迦南人缔约,容许其拜偶像的风俗存在,而本身又不能持守所信,反在道德上败坏,便给了四周的异族坐大的机会,无力把他们赶走。而亚摩利人且逼得但人后来要向北迁徙。

1:22 “约瑟家”指以法莲和河西玛拿西两个支派。

1:23 伯特利在以法莲和便雅悯二支派地业的分界处。伯特利原名路斯,但《约书亚记》16:2有“从伯特利到路斯”一语,说明并非同一地方的名字。路斯或为伯特利城的一个敬拜所在。考古学家发现此城有主前十三世纪被毁遗迹,或为此次战事的结果。

1:26 “赫人之地”在亚述人记录中,包括巴勒斯坦和叙利亚(比较书1:4),范围甚广,此处所说“路斯”的位置无法确定。

1:27 这些城邑都在耶斯列平原,五城形成迦南地北边从东到西保卫中央平原的防御据点,此时或象当年亚摩利人五王联盟(书10章)一样,共抗以军。

1:28 “作苦工”亦作“强迫劳动”,是一种征调轮流服苦役的制度,既说“及至以色列强盛了”,当指后来发生的事。这一带的迦南人到大卫时代才出现有组织的服苦役,故本节或为编者所加注脚。

1:29 基色在近海平原上,位于从海港约帕到耶路撒冷的大道中间,是个重要的城邑,属以法莲支派。后来所罗门藉埃及法老的兵力才完全控制其地。

本节说“迦南人仍住在基色”,证明本书写于所罗门王以前。

1:31 这几座城位于迦密山以北海旁平原,后来成为腓尼基的重要海港(比较撒下5:11;王上5:1-12),这七城也可能结成联盟,以色列的亚设支派只得局居加利利山地。

1:34-35 约书亚曾击败亚摩利人。新一代的但人来攻取分得之地,亚摩利人不但可以力抗,且逼得但人北迁。

从但人参孙与非利士人间的冲突看,压迫以色列人的当为非利士人。等到但人向北迁徙,才遭遇亚摩利人的阻挡。

1:36 此处的西拉不是以东的首邑,而是死海西南通往亚拉伯的一个关口,铜矿藏量甚丰。“亚克拉滨”义为“蝎子”,为以色列所得迦南地南边的土地(。亚摩利人的境界包括从亚拉伯沙漠到别是巴东南草原。

祷读:士师记第2章 

《士师记》第2章

2:1 “波金”的意思是“垂泪者”,可能就是伯特利附近的亚伦巴古(义为“垂泪的橡树”,是以撒的妻子利百加葬她奶母的地方;创35:8)。神的使者在以色列宗教圣地伯特利附近举哀的地方痛斥以民未能坚守诺言,去努力取得分配给他们的土地,只有听凭他们落在敌人的手中(3节)。此事或发生在士师时代初期,摩押人攻打耶利哥和吉甲的时候,在以笏领便雅悯和以法莲人救亡之前。

吉甲是以色列人入迦南早期的总部所在。“耶和华的使者”通常指神差派代祂说话的人,例如先知,也可以是天使。

2:2 与迦南地的居民立约,等于容忍当地的偶像神祇,沾染道德上不洁的风俗,是一种毁弃与神已立之约的行为。

2:6 从本节到3:6为本书“引言”的下半,是《约书亚记》24:28-31的继续。我们可以说,士师时代的历史从此处开始:先述说约书亚同时代的人如何忠信(9节),与新一代的不忠不义对照(10节),11-19节为此作了解释。从3:7到16:31详细记叙以民在迦南地如何离弃正道,受到压迫,向神哀求又得到拯救循环不已的史事。

2:11 “巴力”是迦南人所拜的掌管生育和自然的男神的称号,义为“主”,以石柱为像。迦南人相信此神借雨(赐生命给土壤)、闪电(它的剑和矛)、雷(它的声音)显现,力能控制自然秩序。“巴力”若用复数“诸巴力”则泛指一般假神,有“别神”的意思。

2:13 “亚斯他录”是迦南人所拜的“赐子观音”,为男神巴力的配偶,以木柱为像。亚斯他录又有亚舍拉等别的名字。圣经中巴力与亚斯他录常常并称。拜这些神祇的仪式渗入污秽的淫行,有时且以儿童为祭,拜亚斯他录的仪式尤其淫秽。以色列人的道德与信仰受到污染,后来也跟着当地人拜天象和偶像,陷在大罪中,家破国亡(参王下17:7-23)。

2:16 士师在此时期与祭司、先知、长老等同负领导责任,主要为领导人民作战,拯救脱离敌人的压迫;在某种程度上担当君王的行政角色;不过其影响力只在一代或一个地区。本书记有大小士师各六人。大士师为俄陀聂、以笏、底波拉、基甸、耶弗他与参孙;小士师为珊迦(3:31)、陀拉(10:1)、睚珥(10:3)、以比赞(12:8)、以伦(12:11)、押顿(12:13)。

2:17 “行了邪淫”是说以色列人背弃耶和华去拜偶像,如同有夫之妇背夫别恋,败德淫贱。

2:21 神留下若干迦南族不予消灭,用以考验以色列人的信心。

祷读:士师记第3章 

《士师记》第3章

3:1 根据2:20-23及3:1-4,可以知道迦南人没有完全被灭的一些原因:1,以色列人没有听从神的吩咐,把迦南人一一消灭(2:1-3);2,神借此给新一代学习战争的机会,好对付在武器与战术上都占优势的敌人;3,考验以民对神的信心。4,让本地人继续生存,使广大土地有人居住、耕种,不致成为野兽世界。5,神给人悔改得救的机会,但以色列人反用此机会与拜偶像的迦南人混居并婚娶,且拜他们的假神(5-6节)。杂婚为害之大可从所罗门王学教训(王上11:1-8)。

3:3 非利士的五个首领就是迦萨、亚实突、亚实基伦、迦特、以革伦五城的王(书13:3)。这五城都在地中海东岸,为非利士人的要邑,在分给犹大与但支派的地业内(书15:11,45-47;19:43)。

巴力黑们山很可能就是北方的黑门山(看代上5:23),哈马口在黑门山以北叙利亚境内,都在北部。

3:8 米所波大米(今译美索不达米亚)远在幼发拉底河东岸。“古珊利萨田”有“双料邪恶的古珊”之意。亚伯拉罕时代,米所波大米王已侵略迦南地(看创14章)。

3:9 俄陀聂是迦勒的弟弟的儿子,也是他的女婿(参书15:13-19),是士师时代第一位士师。他是基尼洗族人(书14:6)。

3:10 神的灵降在人的身上,要人得到能力去完成所委派的特殊任务。这灵也降在基甸(6:34)、耶弗他(11:29)、参孙(14:6)、大卫(撒上16:13)、亚玛撒(代上12:18)等人身上。到新约时代,信主的人都有圣灵住在他们里面(约14:17;罗8:9),但工作的方式与旧约时代不同(参徒1:4-5;弗5:18)。

3:12 摩押人为亚伯拉罕侄儿罗得的后裔(创19:37)。

3:15 以笏是便雅悯人,和以色列的第一位君王扫罗都属基拉族(创46:21;比较撒下16:5),是个勇士,也有机智,单手刺杀了摩押王。他是个左利,可以把剑藏在右腿衣服中,不易引起他人疑心。

3:16 “一肘”通常为45公分。此处所用“肘”字原文与一般不同,在旧约中只用过这一次,比标准肘要短些。以笏所用为“两刃的剑”,即两边都开口的剑。其他士师也各有独特的武器,例如珊迦用赶牛的棍(31节),基甸和他的人用瓶和火把(7:20),参孙用驴腮骨(15:15)。以色列平民也运用各种工具杀敌,其中雅亿用帐篷的木钉(4:22),妇人用磨石(9:53),众人用树枝火攻等都是。

3:31 珊迦作士师时,迦南人的势力甚盛(参5:6)。以色列人痛苦不堪。珊迦所用的“赶牛的棍子”是一种可作武器用的农具,长约3公尺,一头装有金属的尖头;磨利后,可作矛使用。珊迦一名不是以色列人的姓氏,可能不是以色列人。

“亚拿的儿子”在原文有“伯亚拿地之人”的意思,但其地不详。也可能珊迦来自拜战争女神亚拿(巴力的姐妹)的家庭;“亚拿之子”或为勇士的称号,可能做过埃及雇佣兵的军官。本书没有明说他是士师,但从“他也救了以色列人”一语和底波拉的诗中提到他的名字(5:6),推想他当为士师。

祷读:士师记第4章 

《士师记》第4章

4:1 本章和5章所记是女士师底波拉和巴拉的战功,以及以色列人的敌人西西拉死于一个叫做雅亿的女子之手的事。本章用散文体裁,5章用的是诗歌体。

一直不能团结对付北方强敌的以色列民,终于在底波拉的号召下,采取了一次联合行动(虽然只有六个支派参加)。他们面对的敌人不是那些志在洗劫后便远飏的外族,而是住在他们为业的北方土地上的迦南人,企图用兵恢复旧日势力。

4:2 夏琐在米伦湖西边,位于拿弗他利支派境内(书19:36)。“耶宾”当为王室的称呼,不是王的名字。约书亚时代曾杀死过一位夏琐王耶宾(比较书11:1-5)。西西拉打算夺回原由耶宾统治的土地。

4:3 耶宾王有铁车900辆,每辆若由两匹马来拉,须马1800匹。这个数字或为当时各城联合出兵的战车总数;因在所罗门王全盛时代,战车也只有1400辆(王上10:26)。

4:4 底波拉一名有“蜜蜂”(寻求甜美生活)之意。她的先知的能力和在以色列民中听讼作判断的声望,让她能感动象巴拉这样的领袖组织军队来保卫领土。5章的歌中称她为“以色列的母”。她的丈夫叫拉比多,与巴拉一名都有“闪电”的意思,有的解经家据此认为二者乃同一人。6节记有巴拉的父亲的名字,但记拉比多时未提父亲,可见并非一人。

底波拉是圣经旧约继米利暗之后的第二位女先知(参出15:20),又是士师。其他女先知有户勒大(王下22:14)、挪亚底(尼6:14)、亚拿(路2:36)等;但底波拉是唯一的一位女士师。

4:5 拉玛和伯特利都在便雅悯支派的地业上(书18:20,22)。这里说的“以法莲山地”是介乎拉玛和伯特利之间圣树所在,是山脉,不是支派的名字。

4:6 《撒上》12:11记有四位拯救以民的士师,其中一人为比但,可能就是此处的巴拉(希伯来文作比但)。拿弗他利的基底斯或为夏琐西北不远处的城镇,受到夏琐王的压迫。他泊山在耶斯列平原上,是西布伦和以萨迦二支派交界处的一座高山,海拔600公尺(书19:22),在战场东北面。此处只提到西布伦和拿弗他利两个支派,但在5:13-18一共提到六个参加战争支派的名字。有的解经家认为,实际参加基顺河战役的只有西布伦和拿弗他利(5:18),13-18节所记为一次各支派勇士聚集的大会,共证合一。虽参加的只有六个支派,但未出席的四个也记下了名字。

4:9 底波拉说的“一个妇人”,就是希百的妻子雅亿(见17节)。巴拉胆怯,对神无信心,要求底波拉偕往。战士的勇敢还不若妇人,受到女先知的轻责。

4:10 基顺河之役在北方进行,以军主力来自西布伦和拿弗他利二支派。

4:11 此为4:17-22所记史事的伏笔。基尼族是自摩西时代便和以色列结盟的何巴的后裔,住在南地加低斯巴尼亚附近。希百是这族的人,自南方移居到北方,住在拿弗他利的基底斯附近。此人与西西拉将军必甚熟稔,可能就是他把以军的备战情况告诉西西拉的(参17节)。

4:15 西西拉全军溃乱的原因,参看5:21-22。暴雨骤至,基顺河泛滥,冲没平原上的西西拉全军;车马深陷泥中,西西拉只能只身逃出。这次战役,以军以寡敌众得获全胜,殊出西西拉意外。以军扎营他泊山间,虽然易守难攻,但决战在耶斯列平原,有利战车战马奔驰;与步兵作战,占尽上风。但亲率以色列军队作战的耶和华神,“星宿从天上争战,从其轨道攻击”(5:20),将绝对有利西西拉的战场变成他全军的葬身之地。大自然听命宇宙主宰,神左右人类历史发展,史不绝书,这不过其中一项。

4:18 古代中东女子居住的帐棚,除了丈夫和父亲,其他男子均不得入内。希百既与夏琐王“和好”,其妻子雅亿的帐篷本为西西拉极理想的避难处,谁知却死在这妇人的一枚帐篷木钉下。雅亿可能不同意其夫背弃家族和以色列原有盟约,果敢地站在以民一边,手刃强敌。

4:23 西西拉一死,耶宾王的威胁解除。神藉两个勇敢的女人—底波拉和雅亿之手,完成了以色列的勇士们没有信心去完成的任务。

祷读:士师记第5章 

《士师记》第5章

5:1 本章所记的诗歌为底波拉或她的同时代的人所作(7节中的“我底波拉”亦作“你底波拉”。“作以色列的母”一语更适于出自第三者之口)。这是圣经所载一首最古老的叙事诗歌,讲的是4章所述战争的前因后果,也有未见前章的插曲,例如责备若干支派袖手旁观,指出战争胜利由于河水泛滥,以及西西拉之母仍在窗口盼子归回等。

5:4 神拯救以色列人脱离强敌,急风骤雨,河水泛滥,令诗歌作者想起当年神在西奈山显大能,雷轰、闪电、密云,领以民出旷野。 

5:6 “大道”指当时商旅行走的道路。迦南人把守要道,又四出掳掠,大道不安全,百姓须绕小道而行。“官长停职”中的“官长”亦作“勇士”,以色列人中的勇士,心惊胆战,都不见了。此语也可解作“乡村十室九空”,因为居民都逃到有城墙的地方去躲避。

5:8 以色列人离弃神,敬拜异教的假神(“新神”),是灾难的主因。不见“藤牌枪矛”:在迦南人的压迫下,以民可能不准藏有武器。

5:10 “骑白驴的”当指社会中有地位的人(参10:4;12:14所记小士师的家人)。“行路的”指普通人。“坐绣花毯子的”意义难定,或指坐在堂上审判人的。

5:11 “在远离弓箭响声打水之处”,原文意义难定,有的译为“打水之处歌唱者的歌声”,有的译为“打水饮羊时彼此唱和的女子”。大概是说以色列人的领袖和人民,听到民间对神大能的歌唱,传扬耶和华公义的作为,应欢欣鼓舞。《和合本》的译文着重战争已过,歌唱和平之意。

5:12 诗歌作者愿底波拉和巴拉兴起,唱胜利之歌,带着战俘作凯旋游行。

5:13 以色列各支派的勇士响应号召,聚集备战。参加的有以法莲、便雅悯、玛吉(当为住在约旦河东西两岸的玛拿西支派,参书13:29-31;申3:15)。还有14节所记的西布伦、15节记的以萨迦和18节记的拿弗他利。这六支派是直接受到西西拉压迫的。这里也提到流便(15-16节)、河东的迦得(17节;参书13:25,“基列人”),还有沿海的但和亚设(17节),责备他们只知自固吾圉,不出兵援应。南部的犹大和西缅一字未提,可能因为在南部,中间隔有迦南人的基色和基遍人的城邑,而本身又受到非利士人的威胁,鞭长莫及,自顾不暇。至于只负祭祀责任的利未人,因无作战义务,诗中也未见其名。

5:19 本节至22节是西西拉在基顺河的平原上兵败的描写。“米吉多”是个古战场,位于耶斯列平原北面,地势易守难攻,是士师时代以色列人未能攻取的重要防城之一(书17:11;士1:27)。后来所罗门王取得其城,建有大规模的养马场,增添军备,以固北边防守力量。历史上有名的埃及法老杜得模西士三世(约主前1500年)与叙利亚的战争,即在此进行。由于此城是耶斯列平原通往沙仑平原的要津,乃兵家必争之地。圣经上所记战役以此为战场的有:1,底波拉得胜西西拉(10-24节);2,基甸打败米甸人(6:33;比较7:1-25);3,扫罗战败(撒上31:1及比较29:1);4,约西亚王与法老尼哥战败被杀(王下23:28-30;代下35:20-24)。

有的解经家相信,《启示录》预言的末日“哈米吉多顿大战”的战场就在这里。我去过这里,平原一望无际。希伯来文“哈米吉多顿”的意思就是“米吉多山”。他纳也是一个设防城,约书亚曾打败其王(书12:21),但未攻得其地;现仍可见此城废墟。

5:23 米罗斯为基顺河畔一城。西西拉的军队溃败时,此城的人本可乘胜杀敌,却作壁上观。

5:24 雅亿不属以色列支派(1:16;4:11,17),却信守基尼人与以色列祖先的盟约,帮助杀敌,受到祝福。

5:28 “以色列之母”底波拉胜利凯旋,西西拉之母凭窗守待,儿子却永不归来。诗人所歌颂的胜利,虽为以民带来和平,但非常短暂,不久百姓故态复萌,落入米甸人手中。

祷读:士师记第6章 

《士师记》第6章

6:1 米甸人原属亚伯拉罕后裔(创25:2),住在以东地之南和阿卡巴湾北面一带,为游牧民族, 再次重复堕落、惩罚、救赎的恶性循环。虽然只有7年,却痛苦万分。

6:2 在山中……建造营寨:使人看到米甸人残酷频繁的掠夺。摩西时代,以色列按照耶和华的命令,征伐米甸人并使他们臣服(民31:7)。6:3 每逢撒种之后:巴勒斯坦地区,整个夏天(4-9月)几乎都不下雨。到10月,雷鸣大雨,滋润因夏季干燥变得坚硬的土地。

6:6 呼求耶和华:丧失信仰也就失去独立;若想重新恢复独立,只有再次恢复信仰。依靠耶和华是争取与恢复独立的道路,这是既适于个人,也适于家庭或国家的真理。以色列百姓陷入悲惨困境,才认识到自己的过犯,才会悔改、重新信靠神的全能膀臂。“呼求耶和华”意味向神彻底悔改,祈求神施行拯救。

6:10 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神应许摩西“我要以你们为我的百姓,我也要作你们的神”(出6:7)。只要坚信耶和华的应许,积极跟随他,他们就是祭司的国度(出19:6),是神可贵的产业(出6:7)。

6:11 正在酒醡那里打麦子: 基甸将要蒙召作以色列的伟大救赎者,此时却躲在暗处打麦子,使人想到:①当时,以色列百姓似乎受到非常严重的压迫。他们本可在院子或宽广的野地,用马或牛打麦子,基甸却躲避米甸人的眼目,躲在酒醡那里打麦子;②基甸打麦子的行为,暗示将要成就的大事。

6:12 大能的勇士啊,耶和华与你同在:面对个人与民族的暗淡现实,基甸已失去抱负。却听到耶和华与他同在的惊人宣告。但基甸只看到眼前的光景,反而质问神(13节)。

6:13 软弱的圣徒及信仰年限颇长的圣徒都会存有这种疑问。当人目睹罪恶势力猖狂,信实之人则陷入困境,就可能认为跟随至纯的真理极其愚拙、鲁莽。但神却废掉人类的奸诈,看重默默无声的顺从之人。

6:15 我有何能拯救以色列人呢:诚实地承认自己的无能,是获得神伟大恩典、能力的前提。只有正视自己的腐败、软弱,认识到在神里面的坚定异象和具体计划,才能成为建设伟大天国的生力军。

6:17 求你给我一个证据,使我知道与我说话的就是主:神应许基甸将轻松击败威震以色列全地的米甸军队。在人看来,这是极为荒唐的事情。基甸意识到惟有耶和华神能完成此番伟业,就向神祈求证据。

6:18 将礼物带来供在你面前:?“礼物”的希伯来语意为“素祭”。基甸带来的礼物,是款待贵客的食物(创18:8)。基甸似乎要看对方如何处理这礼物,从而把握其身份。耶和华的使者看出基甸的心理,用最恰当的方法彰显神的能力。

6:22 “耶和华的使者”,即是“耶和华”。如同往以马忤斯去的两个门徒,没有认出走在他们身旁的就是耶稣,待后来“眼睛明亮”,才明白一切(路24:13-32)。

6:24 耶和华沙龙:意为“耶和华赐平安”。耶和华安慰恐惧战兢的基甸“放心”(23节),原文“沙龙”即“平安”之意。基甸所筑之坛是与神和好、救恩之坛。“平安”作为神宝贵的恩典,贯穿整本圣经。

6:30 圣经记载,坚守耶和华信仰和公义的先知,受到各种逼迫。当时,巴力是迦南地的主要偶像,迦南人认为巴力是掌管富足和丰产的农神。 因此,在拜偶像的人看来,基甸拆毁巴力之坛,直接威胁他们的生存。

6:31 城里的人对基甸拆毁巴力之坛极其愤怒,要求基甸的父亲约阿施处死基甸。约阿施不仅没有斥责儿子,反而为基甸辩护。约阿施向城里的人指出分辨真神和偶像、真理和谬误的方法。真神会降下惩罚,偶像却不能。真理诚然会证明自己。

6:32 “耶路巴力”意为“对抗巴力”。此名含有讽刺意味,基甸拆毁了巴力,巴力却未能惩罚基甸。可见巴力是虚构的产物、虚妄的偶像。

6:34 希伯来语“降”意为“使之穿衣”,神的灵使基甸无法抗拒,好像被穿上衣服或被沉重的盔甲所覆盖。在信仰生活中,被抓住比抓住更重要。不是我们抓住神,而应该让神抓住我们。新约时代,圣灵保惠师内住在承认基督的所有圣徒里面(约15:26)。

6:35 最先聚集跟随基甸的人,是他的家族“亚比以谢族”。此外玛拿西、亚设、西布伦、拿弗他利等支派也积极响应。他们最先成为选拔对象,因为靠近仇敌入侵的领域。在巴拉之战,西布伦和拿弗他利支派也曾冒死冲锋陷阵(5:18),而亚设支派采取袖手旁观的态度(5:17)。如今欣然响应基甸的呼吁。

6:36-40 基甸向神寻求证据,不是不信的表现。神启示和确定自己的旨意(12,16,23节),基甸也遵行旨意,冒死拆毁偶像。而面对米甸大军,他的心似乎变得有些软弱,他希望能够再一次变得刚强。但他并没有自始至终确信神的应许,也没有义无反顾地顺从神,这也体现出他人性的软弱。为了使用极为平凡的人,神存心忍耐、加以锤炼。

祷读:士师记第7章 

《士师记》第7章

7:1-8 基甸共招募三万二千名兵丁(3节),与米甸军队(8:10)相比,数目相差甚远。尽管如此,神还是命令他减少兵丁人数。目的:①使他们认识到拯救只在乎耶和华;②选拔有信心的精兵。神选拔的三百名勇士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对战斗毫不畏惧(3节)。虽然人数处于劣势,但对神的信仰及民族的使命,使他们无所畏惧、刚强壮胆。第二,他们彻底做好应战准备(6,7节)。虽然是少数,但明确的目标、齐心协力的凝聚,必然会得到伟大的成就。

7:2 以色列人向我夸大:神兴起基甸拯救以色列,不仅仅局限于除去外邦的压迫。神的主要目的是使以色列百姓觉醒、恢复与神的关系。为此,神把人数减到最低限,使以色列百姓谦卑地仰望他,认识到拯救并不在于人数,乃在乎耶和华的能力(撒上14:6)。

7:3 凡惧怕……离开:以色列的战争就是耶和华的战争。不是数量之战,乃是信心之战。人依赖数目,神却要求信心。神的圣战无须二万士兵,三百名已绰绰有余。其实,一人足矣。神藉着爱子耶稣一人拯救世界万民。

7:6 用于捧着舔水的:基甸到了哈律泉小溪边。三百人用手捧着水舔,其余人跪下喝水。前者行动敏捷,后者做事犹豫缓慢。在信仰生活中,有些人敏捷,有些人拖沓。遵行主的诫命,圣徒应当迅速不迟缓(诗119:60)。

7:9-23 基甸的三百勇士颠覆了寡不敌众的常例,取得胜利。得胜的原因 :①神的权能与他们同在。单凭人的英勇无法率领三百勇士击败无数仇敌。决战前夕,神特别看顾基甸(9-14节),坚固他的信心。战斗过程中,神掌管事态,使仇敌陷入决定性的毁灭(22节);②基甸的卓越战略。基甸避开鲁莽的正面交锋,利用夜间突袭(19节)、围剿(20节),使仇敌互相残杀;③跟随基甸的精兵遵守命令、有条不紊地行动,使战争按计划顺利进行。他们以基甸为中心,紧紧凝聚在一起。

7:10 假若基甸的三百勇士立即夜袭,也能取胜(9节)。但神并没有责备意志消沉的基甸,反而给他第二次选择的机会。可见,神并不要求工人盲目顺从,而先使软弱者变刚强,然后再体贴入微地帮助他们甘心委身。

7:12 骆驼无数:米甸人将骆驼作为侵略兵器。骆驼的机动性较强,战斗中可以发挥相当大的作用,其雄姿也足以压住对方。这是第一次在战争中使用骆驼作武器,使以色列恐惧万分。

7:13-14 梦是生理现象,随意解梦非常荒谬(传5:7)。但特殊情况下,神也会通过梦启示自己的旨意(民12:6;伯7:14;耶23:28)。基甸和普拉悄悄进入敌营,听见两名士兵正在谈梦。如果基甸听后,随己意解释(14节),就无法知道是否带给基甸确信。如果梦果真启示神的旨意,神就会自己解释。当基甸等人潜入敌营,神藉着敌军之口讲述解释那梦,使他除去所有的疑惑。“大麦饼”象征谨小慎微的农民以色列(以色列的生活并不只是农作),“帐幕”象征游牧民米甸。

7:16-18 基甸军的主要武器是角、瓶、火把、喊声。①角声使敌兵误以为千军万马攻打他们。使人联想到最后审判之时,天使所要吹响的角声(启8:2);②瓶内可藏火把,打碎的声音酷似在砍杀敌军;③夜间一起点燃火把,使人感到军队规模极大。基甸也可能计划突袭时,烧毁敌军帐棚;④KJV将基甸的喊声译为“耶和华和基甸的刀啊”,共同译本译为“雅魏万岁!基甸万岁!”。他们的喊声使仇敌恐惧,鼓舞基甸军队。

7:19 三更:晚上10点到2点之间。

7:21 各站各的地方:基甸的勇士并未开始围剿,只在敌军四围手持火把站着吹角、喊叫。如同耶利哥城因以色列百姓的喊声、角声倒塌,米甸的军心开始消化,最终魂飞魄散、逃之夭夭。总之,以色列的胜利在于从耶和华口中出来的利剑(启19:21)。

7:22 全营的人用刀互相击杀:不义和谬误必会自取灭亡,没有必要动手击败它。圣徒所当作的只是发出真理的光,高呼胜利凯歌。

7:23 解散的以色列军队,听到米甸人逃跑的消息,与基甸的勇士一起追杀敌军。解散以色列军队是神的命令,不能成为抱怨基甸的因素。

7:24-25 基甸带领的军队,要追杀米甸的主力部队。为了预先切断敌军的退路,阻止他们的散兵越过约但河逃亡,基甸请以法莲支派援助。以法莲人欣然接受,争先占领了渡口。“渡口”在中译为“河流”(waters),指约但河某一水浅地段。正如他们所料,惊惶失措的米甸人逃到渡口,就被以法莲人歼灭。甚至那些已经渡河而逃的残余分子也遭到追杀。大规模追杀战始于本章结尾,下一章结束。

7:25 俄立:指乌鸦,西伊伯:指豺狼。后被称为“俄立磐石”的“磐石”(赛10:26),源于俄立被以法莲人杀害的事件。

祷读:士师记第8章 

《士师记》第8章

8:1 以法莲支派是约瑟儿子以法莲的后裔。约书亚分配迦南土地的时候,以法莲得着中部山区,是最好的土地。士师时代,中心圣所所在地的示罗(书18:1)、宗教圣地伯特利,和神与以民立约的示剑(书24:1),都在以法莲支派的业地上,可说得天独厚。这支派遂成为住在以色列北部和中部各支派的领袖。

基甸属玛拿西支派,以法莲人显然不服其领导,借词捣乱,幸基甸智慧地处理,一场内争得以化解。以法莲后来在另一次战役中又以同样理由仗势威胁士师耶弗他,招来大祸(看12章)。以法莲支派好大喜功的性格,也是日后以色列国分裂的一个远因。

8:2 基甸属玛拿西支派的亚比以谢族(6:11)。他这话的意思是说,表面上看,以法莲人好象只是拾取收获后剩下的葡萄,事实上没有他们,这场战争取不到这么大的胜利,因此居功最伟。3节已为这比方作了解释。回答柔和,的确可以使怒消退。

8:5 疏割在迦得支派境内,位于约旦河东,雅博河之北。

8:6 疏割人要确知基甸已擒获米甸人的首领,才肯出来帮助。他们害怕米甸人报复,不信以色列人能打败米甸人,始终未允供给粮食。西巴和撒慕拿当为米甸族的另外两个首领。

8:8 毗努伊勒在疏割以东约六公里,是宗教圣地,雅各曾在此与神的使者摔跤。

8:14 主前1200年,早已用字母当作书写工具,甚易学习。此少年因此能把全体首领的名字写出。

8:18 “他泊山所杀的人”可能讲的是一次未记录的战役,发生在此之前。

8:20-21 身为首领死在连刀都不敢拔的童子手上,是一种耻辱(参撒上17:43),因此央求基甸下手。“月牙圈”是一种用以避邪的饰物。米甸二王可能把这种饰物戴在骆驼颈上当作护身符来避灾挡难。

8:22-23 以色列人切望建立王朝(参撒上8:5),打算拥立民族英雄基甸为王,但为基甸所拒。他的一个庶出的儿子后来却自立为王(9章)。

8:24 以实玛利人应照广义用法,指一般商旅.

8:26 “一千七百舍客勒”重约18公斤至34公斤,因当时的舍客勒有轻重两种标准。

8:27 “以弗得”本为大祭司圣衣的一部分,华美高贵,上有胸牌的宝石和寻求神旨意的乌陵与土明(出28:30)。经过许多年后,以弗得的制造可能已有改变。以色列人把它当作一件单独的物件使用,且当作偶像来拜。

8:33 “巴力比利土”是迦南人所拜的神,其庙宇设在示剑。“巴力”是“主”的意思,“巴力比利土”是“立约的主”。

祷读:士师记第9章 

《士师记》第9章

9:1 亚比米勒虽未居士师之列,在本书却占有整章的篇幅。一个带有一半迦南血统的人,靠示剑城迦南人的支持,用巴力庙里的钱雇用匪徒,建成一支私人的军队,把同父异母的七十个兄弟杀戮示众,自立为王,用武力强迫以色列人接受他的统治;不过势力范围不广,为时只有三年。他攻打示剑附近的提备斯城时,一个女人从城楼抛下磨石,把他打死,结束了这个枭雄的短短一生。这就是亚比米勒的故事。其自私自利、玩弄权术、不忠不义,与基甸的诚信和尊耶和华为主,成强烈对比。

9:2 亚比米勒带有一半住在示剑的迦南人的血统,所以说他是示剑人的骨肉。他这话的意思是说,为了当地的利益,由亲骨肉来统治当然好过外面人。示剑人在这基础上归向了他(3节)。

9:4 这些匪徒是用钱雇来的亡命之徒,替出钱雇他们的人打天下。亚比米勒的从众所贪的是金钱利益,与士师的跟随者自发自愿不同。

9:5 俄弗拉在玛拿西境内,基甸葬于此,他的家人也住在这里。亚比米勒从示剑北上,到父家把亲兄弟都杀了。有的解经家认为这是亚比米勒自立为王的人祭,以代祭牲。磐石可能中空,盛住人血不染土地,因古人相信被杀者会从地里呼求伸冤(参创4:10-12)。后来亚比米勒拆毁示剑城,杀死居民,撒盐其上(45节),虽有使之永毁不得再起之意;恐怕也是流血太多,须用盐来中和。

9:6 亚比米勒王朝的范围很小,只在示剑城及其附廓(米罗〔21节〕、亚鲁玛〔41节〕、提备斯〔50节〕)。“米罗”的意思是“填满”,指人工建成的土丘。米罗或为巴力比利土庙所在,因此庙废墟所在乃人工填筑。至于巴力比利土庙的卫所可能就是米罗,建筑巨大,可作卫城用。46节说,示剑楼的人听见城里的居民被杀,遂躲入巴力比利土庙的卫所中,可证二者的关系。

9:7 基甸众子中得逃性命的只有约坦一人。8-15节所记的寓言,借动植物来说话,寓教训于生动故事中。此种文学形式早见于埃及和米所波大米的文化中,希伯来人应用也广。“站在基利心山顶上”是强调约坦对亚比米勒王朝的抨击的重要性,希望大家都听到。他说话的地方可能是山旁能俯瞰示剑城的小丘。

9:8-15 约坦的寓言的中心意思是说:能结果子的树,心满意足,专心生产,没有时间精力寻求名利;只有荆棘,不但不能结果子,且常常妨碍他树的生长,引起山火,才厚颜无耻,为一己的利益,威胁众树拥之为王。这种无德无能,全无责任心的人,只有自取败亡;投在它荫下的,也只有自取灭亡。9节和13节中的“神”,或作“诸神”。

9:16 约坦的咒诅分两部分,16-19节是第一部分,责备示剑人的忘恩负义,在亚比米勒下面决得不到欢乐。20节是第二部分,警告示剑人必蒙其害;但若觉悟,也有力量消灭他。

9:23 “恶魔”亦可译作“邪灵”。希伯来人用“灵”来表示人的一种态度或倾向,这里的邪灵当为双方互不信任,互相攻讦之灵。亚比米勒以诡诈待人,昔日种下恶种,现在自食其果。

9:25 示剑城为南北商旅必经之地,但山路险巇,匪徒可以藏身其间,打劫来往旅客。亚比米勒很可能向商旅征收过境税,以保护其安全为交换。这本是示剑人的收益,乃设埋伏、劫旅客、作报复。

9:27 “神的庙”:巴力比利土庙(4节)。

9:37 “从高处下来”亦作“住世界中间”(参结38:12),可指示剑东面的小山,也可能指示剑东面那个东、西、南、北道路的交叉点。“米恶尼尼橡树”亦作“神谕树”,可能即示剑附近的摩利橡树(创12:6)。

9:45 撒盐是一种仪式,象征此城永远荒废;因盐有保存的作用。此城后来由叛国自立的耶罗波安王重建(王上12:25)。

9:50 亚比米勒攻取提备斯,终于葬身其地。圣经未说明攻取此城的原因。可能示剑已毁,希望取得具有同样商业与战略价值的提备斯城来代替。

9:51 “楼”为附建于城墙上的方形堡,也可以是这里所说的独立建筑,是迦南人设防城中的特有堡垒。

9:54 古时作战,将军有随从代拿矛和盾,“拿兵器的少年”当指此。亚比米勒已重伤,死在妇人手上是战士的耻辱,故叫随从了决他(比较8:20)。

祷读:士师记第10章 

《士师记》第10章

10:1-18 结束了亚比米勒的故事,本章开始讲述新的故事。勾勒出11:1-12:7耶弗他足迹的背景。简要论到陀拉和睚珥两个士师(1-5节),再次回到以色列悖逆的历史。当以色列离弃神,事奉各种外邦偶像,耶和华使他们遭受非利士和亚扪人扰害欺压(7节)。于是,以色列再次悔改认罪。然而,这一次神非常严厉,表明不再救他们(13节)。为了成就对人类的永恒计划,神特意拣选以色列。以色列的历史不断重现人故意不认识神的罪性(罗1:28)。

10:1-5 亚比米勒死后,继位治理以色列的两位士师,使以色列享受了四十五年的和平。作者省略了救赎史不太重要的事件。提到陀拉从仇敌手中拯救以色列,没有指明谁是仇敌(1节)。睚珥是拥有巨富和权势的士师(4节)。

10:1 “普瓦”和“陀拉”是以萨迦两个儿子之名(创46:13;民26:23;代上7:1)。以色列人常常给子女取列祖的名字。

10:3 “基列”指约但东部地区的领土,或居住在那里的人。以色列人战胜西宏后,将此地分给流便、迦得及玛拿西半个支派(民21章)。圣经所说的“基列人”,通常指属于玛拿西支派的基列后裔(民26:29)。

10:6 又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本文揭露他们拜偶像的事实。历史告诉以色列,偶像崇拜必招致外邦人的欺压,这一深刻教训,依然没能阻止他们重蹈覆辙。每逢遭遇患难,以色列对神的信仰就会复苏;进入和平时期,信仰之火就会熄灭。因为他们平日不注重与神的深入相交,不追求属灵成长,只关注一时的安逸、利益。当时拜偶像的狂热程度,超过过去任何时期。

10:7 交在……手中:表明神亲自介入历史,施行审判、降下刑罚。

10:10 我们……去事奉诸巴力:未能全然委身,只关注一时悔改,只会引发恶性循环。

10:11-12 出现在本文的各民族,请参照约书亚记绪论“迦南诸民族”。

10:13 我不再救你们了:不能按字面意思理解。圣经记载,当百姓听到警告,心服口服,果断改革,神就因他们的困苦而担忧(16节)。这句话表明神在强烈警告完全沉浸偶像崇拜的以色列民(来6:4-6),表现神充满怜悯、无微不至的介入。

10:15 任凭你随意待我们吧:以色列百姓放下骄傲,完全屈服于神公义的审判。他们甘心接受神所降的刑罚,单单诉诸于神的怜悯。只有否定自己,把一切交托给神,才会有这种态度(箴16:3;太16:24)。

虽是亡羊补牢,以色列百姓的行为却是后人效法的典范。他们罪孽滔天,听到神要剪除的警告,没有自暴自弃,而是俯伏在神面前,迫切悔改(创32:22-28;太7:7)。若要作主的贵重器皿,基督徒首先倒空心中的各样罪恶与顽梗(太5:3),才能被圣灵带领(罗8:14),散发基督的馨香之气(林后2:15)。降服在基督面前,并非一次性的行为,乃是通过每天的每件事(林前15:31)。

10:16 耶和华……心中担忧:希伯来语为“担忧”,意为“心急如焚”或“无法忍受”。神不会冷眼旁观以色列的悲剧。神的惩罚终究出于爱,目的在于拯救自己的百姓(来12:6)。

10:17-18 亚扪人和以色列人相互对峙,即将开战。18年来(8节),亚扪人想通过蹂躏以色列地,掠夺农产品,或威逼以色列进贡。神兴起一个人,使他对抗亚扪人,是神对以色列迫切祷告和悔改的应允。耶弗他蒙召与以笏、巴拉、基甸等有所不同,藉着极其平凡的方式进行。面对危机,基列的众首领召开会议,决定设立逃到陀伯的耶弗他为领袖。耶弗他接受了这一决定,条件是以色列要保障他的权威 (11:9)。神介入了整个过程(11:9,29)。

祷读:士师记第11章 

《士师记》第11章

11:2 耶弗他因母亲是妓女(可能不是以色列人),所以受歧视,被逐出家门,且剥夺了承受产业的权利。他逃到陀伯,成了一群匪徒的首领(3节)。

11:3 陀伯地在基列拉末东北约24公里,位于以色列国境外,与亚扪的北界遥遥相对。陀伯人后来与亚扪人联手对抗大卫王(撒下10:6-8)。

耶弗他作士师,其势力范围可能只限于以色列东北部和约旦河东地区。

11:13-23 亚扪人说基列地属于他们;耶弗他根据历史,说明此地原属亚摩利人(19-23节)。以色列人从未侵犯过亚扪人和摩押人的土地。参《申命记》2:16-25。

11:25 摩押王巴勒当年曾召“先知”巴兰咒诅以色列民,其诡计失败(民22-24章)。

11:26 此处所记“三百年”,可为士师时代决无410年之久的一个内证。

11:31 耶弗他所许的愿有好些解释,最合理的应该是:最先出来迎接我的,如果是人,我愿将他归给耶和华;如果是牲畜,就献为燔祭。许愿在以色列人中是很普通的事,不过一旦许了,便必须遵守,不得后悔。我一生中所发誓和许的愿,几乎都给自己带来损害和辖制。

11:34-35 军队作战凯旋归来,妇女依俗载歌载舞相迎。耶弗他只此一女,女儿若死,家族后继无人,因此愁苦,心里作难。

11:37 在以色列人社会中,女子嫁不出去或婚后无子,都是耻事。

11:39 依照摩西律法,神禁止以色列人献人祭,因此耶弗他不可能杀女儿为祭。献人祭之风到以色列国后期,沾染异教风俗后,才在国内出现。耶弗他可能只是要女儿终身不嫁,永为处女。

37-39节所强调的是这女子的不婚而非死亡,故有“好哀哭我终为处女”,“终身没有亲近男子”的话。此事教训人不可轻易起誓,耶稣且说:“什么誓都不可以起”。

11:40 圣经以后没有再提到这个规矩,大概只行于基列地。

祷读:士师记第12章 

《士师记》第12章

12:1-7 前章记载士师耶弗他,从亚扪人手中拯救以色列。本章则描述战争后以色列内部出现纷争,最终导致自相残杀。悲剧的起源是以法莲支派,他们也曾挑衅过基甸(8:1,2)。然而,这次有些过分,或许耶弗他认为有必要好好惩治他们。本文教训:①耶弗他及手下冒着性命危险孤军奋战,终于获胜。本当携手共战之际,以法莲支派采取冷眼旁观的态度;如今却厚颜无耻地抢夺他人冠冕。若真心希望共同体发展,所有成员就当同甘共苦,甚至牺牲自己(罗12:15;西1:24);②以法莲支派出于优越意识,无视基列人耶弗他,就像耶稣生于拿撒勒,倍受蔑视(约1:46)。但神看人的内心,不看外表(撒上16:7;弗6:9);③人奸诈的本性,使其因嫉妒除掉配得荣耀的人,耶稣基督因此惨遭杀害(太27:18)。

12:1 我们必用火烧你和你的房屋:暴露了当时以法莲支派的堕落程度。他们结伴远行,好像远征仇敌,恐吓威逼耶弗他。

12:3 耶弗他“拼命前去攻击”亚扪人,取得了胜利。他指出取胜的原因是神的帮助。这与以法莲人无劳而荣的态度,形成鲜明对比。如同第一次面对亚扪人(11:12-28),耶弗他首先试图说服对方。倘若以法莲人省察、悔改,就可以避免手足相残。人被欲望控制,通常会失去理智,被冲动驱使,陷入不可挽回的困境(雅1:15)。

12:4 你们基列人在以法莲和玛拿西中间:侮辱的言词,足以激怒基列人。为了诽谤基列人,以法莲人任意捏造与事实完全不符的事情。因为:(1)基列人是玛拿西支派的一个分支,是基列的后裔(民26:29);(2)他们不是从以法莲支派逃亡的人。

12:5 非常具有讽刺意味,以法莲人诽谤基列人是“逃亡的人”,自己却作了“逃走的人”。他们曾因自己属于以法莲支派而自豪,如今却说自己“不是”以法莲人。所谓“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太7:2)。渡口: 能蹚过的水浅之处。约但河从加利利海流入死海,平均宽度约27m,深1-3m,通常无须桥或船,可从渡口过去。渡口是非常重要的战略要点(3:28 ;7:24)。

12:6 为了搜索以法莲人,看守渡口的基列人,辨别不同的发音方法。以法莲人习惯把“示”发成“西”,不能正确发出“示播列”(小溪),而是发成“西播列”(重担)。据说,约但河东的人通常会发“西”音,河西的人发“示”音。那时以法莲人被杀的有四万二千人:本节只提及约但河边的大屠杀,但浴血之战似乎进行了相当长的时间。出埃及时进行的第一次人口调查,以法莲支派的男丁是四万零五百名(民1:33),第二次人口调查,减少到三万二千五百名(民26:37)。看来,当时死去的人几乎是以法莲全体男丁。

12:7 耶弗他……葬在:叙述形式与其他士师(Minor Judges)生平相似:士师的统治期限、死亡、埋葬地等。

12:8-15 耶弗他时代似充斥着各样争斗:异母兄弟之间、与亚扪人之间、信仰和迷信之间、同胞之间。如今,风暴过去了,以色列地进入和平安宁时期。既没有外敌的入侵,也没有内部的分裂,和睦的家庭生活代替军事对峙和血腥战争(14节)。神通过士师看顾百姓,百姓似乎也忠诚事奉神。但没有外界的压力,持续的和平很容易瓦解属灵的警醒,使人陷入宴乐和放荡的生活。下章就如实见证此点(13:1)。圣徒要铭记这历史教训,在所有环境中警醒不怠(太24:42;彼前5:8)。

12:8 耶弗他以后:耶弗他死后,出现以比赞、以伦、押顿等士师。小士师的交替均以“之后”开始(11,13节)。他们的故事均从属耶弗他的故事。如同陀拉和睚珥的故事,从属亚比米勒(10:1-5)。伯利恒人以比赞:无法确定是犹大支派的伯利恒,还是西布伦支派的伯利恒(书19:15)。犹太历史学家约瑟夫(Josephus)主张,以比赞的出生地是犹大支派的伯利恒。据此,有学者认为以比赞是大卫的祖先,甚至猜测他与路得记中的波阿斯是同一人。但这观点并无说服力。因为:①本章所有士师,都活动在北以色列境界,除了俄陀聂,其他士师都在那个地区活动;②提及犹大伯利恒,习惯称为“犹大的伯利恒”或“伯利恒以法莲”,不会单叫“伯利恒”。

12:9 有三十个儿子,三十个女儿:与耶弗他相反,以比赞是有福之人,有三十个儿子和三十个女儿。古代社会,子女数目象征财富和权势。由此可推测以比赞享受着极富裕的生活。嫁出去了:除KJV,其他大部分英译本都译为“其他支派”(outside his clan)。本节希伯来文意为“外面”、“往外”,并未指具体地点。不能断言以比赞使子女与外邦人结婚。犹太父亲对儿子的责任:①教导读律法书;②教一门手艺;③找到妻子。

12:11-12 以比赞死后,以伦作士师。在所有士师的记录中,以伦的最简单,只提及名字、出身、埋葬地和统治期。

12:13 押顿:没有详细说明押顿的一生,70名子孙各自骑驴驹,表明他极其富裕。他的统治期(8年)平安无事,似乎没有发生特殊事件。

祷读:士师记第13章 

《士师记》第13章

13:1 自本章到16章都是讲一个独来独往的士师但人参孙的英勇故事。他没有随从,也不带兵器,更不调兵遣将列阵作战,只凭一己神力杀敌。死时杀的敌人比生时还要多。

非利士人这时已成以色列人的大患,参孙是士师中第一位正面与此强敌对抗的人。虽然在母腹中已献给神,母亲为了他,在怀孕期中也不得饮酒,不得吃不洁的食物(4,14节),可是这位民族英雄一生沉溺于女色中不能自拔,甚至连自己力量的秘密也不惜告诉不断害他的女人(16:17),以致双目被挖,终在非利士人欢乐的庆典里,推倒神庙木柱,与在场的人同葬断垣残壁中。

参孙悲剧式的一生为以色列人的好写照。一个为神拣选的民族,不能长保圣洁,陷入拜异族偶像的邪淫中,最后也走上灭亡之路。

非利士人不属闪族。巴勒斯坦地的非利士人住在西南沿地中海平原,可能从爱琴海的迦斐托(今克里特岛)迁来(摩9:7),现代学者相信,他们最早居于地中海与黑海间的小亚细亚,因饥馑而于主前十三世纪南迁。主前1200年代,埃及王兰塞三世(RamesesШ)提到过一些为患沿海的民族,包括非利士人。在此以前,巴勒斯坦已住有少数非利士人(创21:32-34)。

非利士人懂冶金术,从事铁矿业。战争有赖兵器,而冶铁为制作兵器所不可少,何况其地谷物丰富,又宜畜牧,且有海上贸易之便。这也许是非利士人在巴勒斯坦比他人强盛的一个原因。

以色列人从士师到大卫王,一直受到非利士人的压迫。非利士地包括五个城邦:迦萨、亚实基伦、亚实突、以革伦和迦特。

非利士人扩展其势力的时候,沿海的亚摩利人被迫向内陆迁移,因而促使但支派大举北迁(1:34-36)。以色列人所受非利士人的压制到大卫王时才告解除(撒下5:17-25)。主前七世纪,非利士人为亚述人征服。

13:2 琐拉是介于但支派与犹大支派业地间的一个城邑,先分给犹大(书15:33),后来又给了但。

女子不育,但因神的恩佑而怀孕生子的事,圣经屡有记载,例如撒拉(创11:30)、利百加(创25:21)、哈拿(撒上1:2),和以利沙伯(路1:7)。

13:4 奉献给神用的人,在母腹中便须圣洁;做母亲要象她的孩子一样,不可喝酒,不可吃不洁之物。比较《耶利米书》1:5;《以赛亚书》49:1。神的使者且重申此要求(13节)。

13:5 “拿细耳”是分别出来的意思。《民数记》6章记有“拿细耳人之愿”,规定一个人可以许愿离俗一个时期。参孙则是终身作拿细耳人,且非自己许愿(7节),当为一种特别身份的拿细耳人。

参孙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手,只是一件大任务的“起首”,以后还得由别人去继续。非利士人之患经历撒母耳、扫罗,直到大卫作王时才完全消除(撒下8:1)。

13:17-18 在希伯来文化中,一个名字代表人之外,还表明他的本体。耶和华的使者说,“我名是奇妙的”,亦可译为“我名非人能明白”。他没有说出名字,因他所代表的神的完美全备,非任何语言文字可以说明,可以限制。人只能从神奇妙超绝的工作中,见到祂的全智与全能(罗1:20)。

13:24 参孙一名希伯来文有“光明”或“太阳”的意思,似乎表示他将为神在一片昏暗纷乱中建立秩序。他的事业确曾如日中天,但后来磨坊受苦,以身殉职,又如西山日落。他出生地琐拉的伯麦大城,义为“太阳之家”,取名参孙也可能与此有关。

参孙为人放荡,不守规律,一生未带一兵一卒,却杀了非利士人难数(16:30),到死时付上自己的生命来成就使命。

13:25 玛哈尼但的意思是“但之营”,可能是但族人迁移时的临时居地(参18:12)。琐拉(参孙出生地)和以实陶二地相隔不过两公里。参孙一生大部分活动都在他出生地附近(比较14:19;16:1)。

祷读:士师记第14章 

《士师记》第14章

14:1 亭拿在参孙的家乡琐拉西南约6公里,位于伯士麦西的梭烈谷中(16:4)。其地住有非利士人,可见非利士人已渗入以色列人的地方居住(4节)。以色列人不可以和外族通婚,参孙的父母听到他要娶外族女子为妻,当然十分不悦。

14:3 以色列人用“未受割礼的”名字来称呼非利士人,含有鄙视的意思,因为他们不是与神立约之民。

14:4 不是说神的旨意要参孙娶非利士人的女子为妻。他既作了这个选择,神就藉他的坏行为来成就神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辖制。神容许约瑟的哥哥卖他到埃及为奴,预备他后来拯救全家(创45:4-5);也可让犹太人把耶稣钉十字架来完成祂救赎的计划。依神的旨意决不会宽恕参孙犯罪的行为,去娶异族女人,亲近妓女,与大利拉同居。

14:5 古时迦南南部山区常有狮子出没。亭拿所在的梭烈谷,沿河一带盛产葡萄。

14:6 参孙力足撕裂狮子,道德的力量却不足自拔于女色,且完全不理拿细耳人的神圣盟誓。

14:8 巴勒斯坦夏天酷热,狮子的尸体很快晒干,又给苍蝇吃剩骨架,蜜蜂可在里头营巢造蜜。

14:9 起誓做了拿细耳人的不可接触死尸,免玷不洁。参孙不但从死狮身上取蜜,而且边吃边走,还给父母吃,完全不理洁与不洁的规例。他不敢道出真相,可见心中还存善念。他后来承认神才是他力量的来源。

14:10 摆设筵席七日(12,17节),参孙一定随众饮酒,违背拿细耳人的规例。作拿细耳人的三条禁例:不沾死尸、不喝酒、不剃头发,参孙只遵守了最后一条。

14:11 婚筵在女子家中举行,妻子也留在父家,可能为当时流行的一种“夫访式”婚娶,不是以色列人的风俗。

14:12 古代中东一带,宴会中流行猜谜。“里衣”是贴肉的衣服,用细软布料缝制。“衣裳”为穿在外面的礼服。当日普通人家只能制备一套这样的衣服。对参孙来说,三十套里外衣是一笔可观的奖金。

14:18 母牛犊是未生育过的小母牛,通常不用来耕田。以色列男子喜用母牛、母鹿等来称呼自己的爱人和妻子。参孙指责他们利用他的妻子套取谜底,有同用不应耕田的小母牛来耕田,非常不公平。

14:19 亚实基伦为地中海旁一个重要的非利士人城邑,距亭拿约40公里,来回须走两天。参孙故意选择一个较远的地方夺取衣服,也许是避免非利士人向他的家人报仇(比较15:6)。

14:20 “朋友”指婚礼的伴郎。按风俗,七天婚筵结束时,新郎才可完婚。参孙因忿怒弃妻而去,还未入洞房,女子的父亲以为这段婚姻已完结,把女儿给了其中一位伴郎,免得嫁出去的女儿没有丈夫,也无人供养。

祷读:士师记第15章 

士师记》第15章

15:1 过了些日子,到割麦子的时候:阳历五月,麦子已熟,收割后堆在一起。一旦着火,火势就会可怕的漫延。带着一只山羊羔去看他的妻:参孙带着贵重礼物探望岳父,出于对妻子的爱,参孙想对非利士人既往不咎。参孙的婚姻类似于上门女婿,此风俗流行古代近东地区,属母权制婚姻。有两种:①结婚后,丈夫一直住在妻子家;②丈夫定期去妻子家。

15:4 参孙去捉了三百只狐狸:希伯来语“狐狸”也指“狼”。狐狸一般不会群居,食物为昆虫、果实和小动物;狼是群居。本节狐狸似乎指狼。捕获三百只习惯独居的狐狸,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15:5 许多人质疑这一事件的真实性。但从常识出发,这种事有可能发生。三百只狐狸带着点燃的火把,疯狂逃窜。它们所到之处,倾刻间成为火海。它们急切寻找无火地带,使整个田地眨眼之间成为灰烬。

15:11 有三千犹大人……对参孙说:为了捆绑参孙,犹大动员了三千人,暗示参孙的力量之大,及他们对非利士人的恐惧。此事件,恐怕在整卷士师记也是最卑劣的。倘若犹大人用此宠大力量与非利士人对抗,或许是争取自由的机会。可惜,他们却使这力量沦为罪恶的工具。不肯积极追求神的旨意,势必积极抵抗神(太12:30)。

15:12 你们要向我起誓,应承你们自己不害死我:对犹大人的懦弱和邪恶,参孙感到失望和怀疑。但他的仇敌是非利士人,不是同胞。此事件或许会加剧参孙对仇敌的憎恨,因为正是他们使同胞变得如此卑劣。参孙象羊羔任由自己热爱的同胞捆绑,使人联想到耶稣基督的崇高之爱,他为救赎人类任由人苦待,如同被牵往宰杀之地的羊羔。

15:14-17 参孙用驴腮骨击败非利士人。参孙只身击败一千非利士人,用诗歌庆祝自己的胜利。①因着耶和华的灵,捆绑他的绳索脱落。这象征复活的耶稣,破除死亡的捆绑和辖制、败坏黑暗的权势(来2:14)。参孙靠神的帮助击败愚弄他的势力;②手持铁器的一千非利士人,与捡起驴腮骨孤军奋战的参孙,形成鲜明的对比。神拣选世上软弱的,使强壮的羞愧(林前1:27)。

15:15 仅用一节经文简述以一敌千的血腥屠杀。仇敌喜乐的欢呼声,倾刻间转变为痛苦的呼求。

15:16 希伯来语“腮骨”包含“成堆”之意。显示参孙卓越的文笔(14:14)。

15:18-19 勾勒出参孙人性化的一面。他虽然孤身击杀一千非利士人,却因口渴向神求助。可怕的干渴折磨着参孙,就如站在灼人的沙漠中央,神为他裂开泉源。神应允参孙为着神的荣耀和名誉要拯救自己的祷告。为着神的荣耀献上的祷告,今天也会常蒙应允。参孙的祷告指出以下事实:①首先,参孙回顾自己经历神权能的伟大救恩,承认自己的无能,祈求神的帮助。面临困境的圣徒必须采取这种态度(诗30:10;39:4);②他自称“仆人”,反映他欲救以色列的使命感。参孙渴望自己被神使用(罗6:13);③比起死亡,他更担忧亏欠神的荣耀。参孙曾凭借神的能力,击败“未受割礼的人”,倘若因口渴而死,神或许会成为仇敌的笑柄。参孙祈求神“为自己的名引导我走义路”(诗23:3)。

15:20 参孙曾被同胞彻底弃绝,却以“利希”之捷为契机,被同胞接纳为领袖。联想到耶稣基督——他是被匠人所弃的石头,却成为房角的头块石头(诗118:22)。当非利士人……时候:圣经没有按时间顺序严格排列历史资料,经常从救赎史的角度出发。士师记就是典型的例子,它以人物为中心,记录士师时代发生的事件,这些人的活动范围在以色列局部,时间上有些士师的活动是重叠的。推测参孙的活动年代并非易事。参孙的士师职分,主要与从非利士势力拯救以色列的事工有关。“当非利士人……时候”,指明参孙的活动年代。

祷读:士师记第16章 

士师记》第16章

16:1 迦萨为非利士人五个重要城邑之一,靠地中海岸,接近埃及地。参孙为何去迦萨未有说明。迦萨距他的家乡琐拉约60公里。非利士人希望等参孙精疲力竭,昏昏熟睡时下手。故说“等到天亮”(2节)。

16:3 希伯仑位于巴勒斯坦南部高地,距迦萨约60公里,二者间大半为山路。古时城门为木制,木上包铁,以防敌人火攻。把城门扛到犹大的主城希伯仑,或为给曾捆绑他以取悦非利士的犹大族人一个警告。

16:4 大利拉有“奉献”之意,所住的梭烈谷就在参孙家乡附近,这妇人可能是庙妓,奉献给了赐子女之神的迦南女子,非利士人须用银两来诱她。

16:5 “一千一百舍客勒银子”约为13公斤,可说是重赏。非利士首领指五城的王(参3:3注),每人都答允给这妇人一笔大钱,希望取得参孙力量的秘密,好捉住折磨他至死。这笔钱为米迦给利未人年金的110倍,毋怪对大利拉有如彼吸引力。 

16:17-21 参孙力量的源头不是头发。头发只是一个象征,他与神的内在关系才是力量的所在。参孙违反已起的誓,让一个女人把象征他自母腹就已献给神的头发剃掉,神离开了他,力气也离开了他。

迦萨是参孙曾大显威风的非利士人的大城(1-3节)。推磨是女奴的工作(参9:53;出11:5)。令参孙推磨,当为极大的羞辱。

16:23 大衮是农神。非利士人除了拜迦南人的神巴力等等外,还有自己的神大衮。

16:25-26 由一个童子牵着当年大勇士出来表演,这种“戏耍”极尽侮辱之能事。

16:27 非利士人的这所房子是座神庙,庙内中央有个表演场,四周环以看台,看台上有平顶盖,下面坐着权贵政要,平顶上也可站人。这种平台屋顶用巨大木柱上架横梁建成。木柱安置在石基上。参孙所站的“两柱之间”,或为建筑主柱。他站在那里,大家可以见到。

16:28 这是参孙一生发自内心深处、痛悔前非的祈祷。他一口气用了三个名字呼求神:“主”、“耶和华”、“神”。他已觉悟到力量的来源是神自己。他的祷告得到垂听,重获力量,能把木柱从石墩上推开,庙顶失去支持,倒塌下来。考古学家在此城发现的古庙遗址中,有一对相距极近的柱墩。

16:30 从14:19;15:8,15等节来看,参孙在此之前杀死非利士人逾千,故庙中死的起码有一千人。

16:31 参孙一生极富戏剧性。他的性格异乎常人,天使宣告他的出生(13:2-21),终生为拿细耳人(参民6章;士13:5),但因肉体的情欲玷污了拿细耳人分别为圣的身份。神召他为以色列人的士师,充满神力,但他不守本分,最后变成阶下囚。他最可贵的地方是对神的信心(来11:32)。最后痛悟前非,宁捐弃生命,也不叫神的名受到羞辱。

祷读:士师记第17章 

士师记》第17章

17:1-25 前文以士师为中心,描述士师时期以色列反复的犯罪、悔改,神怜悯兴起拯救,参孙的故事结束了士师的记录。本章开始采用不同的叙述模式,以贴近普通百姓日常生活的角度,反映当时宗教、社会的代表事件,刻画以色列百姓在立约之地迦南的堕落;利未人的堕落尤为突出。利未人被神分别为圣,领受最高尚的呼召(申10:8),如今竟然成为以色列的绊脚石。据推测,本文事件发生在士师时代初期(20:28)。赤裸裸地描述可憎的拜偶像和形式主义宗教(17,18章)、同性恋(19章)、手足相残(20章),这种事竟发生在立约百姓身上,令人难以置信,也为今天教会敲响警钟。

17:1-6 讲述米迦铸神像敬拜的背景和过程。以法莲山地距以色列政治、宗教中心示罗颇近。可见当时以色列百姓宗教混合非常严重。

17:2 一千一百舍客勒银子被人拿去,你因此咒诅:米迦母亲被盗的金额,与大利拉诱惑参孙所得的价银相等(16:5)。米迦应许每年给利未少年十舍客勒银子(10节),可知这是一笔巨款。米迦偷了母亲的巨款,却毫无悔改的念头,直到听见母亲的咒诅,才承认自己的罪过。圣经多次记录,神曾借着人说出祝福或咒诅的话,并且如实成就(创9:25-27;27:27-29;申27:12以下)。但不少人歪曲圣经祝福和咒诅的真正意义,赋予咒术意义。米迦或母亲可能就是这类人。

17:4 雕刻一个像,铸成一个像:米迦母亲造了两个神像。一个用木头雕刻,用银包裹;另一个用银子铸成。用木头雕刻的神像,一直留在但支派,蕴育出各种偶像崇拜(18:31)。本文未形容形状,推测形状如同亚伦在旷野造的金牛犊(出32章)。旧约时代,人们敬拜雕刻的偶像,现今很多人崇拜无形的偶像,如金钱、名誉、权力或运动。爱这些超过爱神就是拜偶像。

17:6 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17-19章出现三次(本节;18:1;19:1),包含对王政制度的肯定和否定:

①否定: 当时,以色列虽然没有政治领袖统率全民族,却拥有律法,立法者是耶和华神。这意味以色列的最终统治者是耶和华神,以色列应该顺服神的律法,并听从神的统治。这样,全民自然会凝聚一体,神也会时常保守。但以色列却不顺服神的律法,只想通过外邦的王政制度,解决当时的问题;

②肯定: 随着时间流逝,以色列人口俱增,各种问题也随之增多,的确迫切需要一位能代神施行统治的领袖。神很清楚,以色列不可能自发顺服神,凝聚在一起(来4:15)。因这些需求,神允许以色列建立王政制度。但正如神所担忧的,以色列王政史被许多过犯玷污。

17:7-13 米迦分派一个儿子作祭司(5节),但他知道这与律法相抵触(民8:19),因此一有机会马上立利未人作祭司。他对律法的认识很肤浅,误认为有了形式,就能解决问题。然而,这种可憎行为不仅是米迦一个人的问题。他背后有堕落的利未人,及默认的大众。利未人正在为生计,到处流离。这事暗示,人们无视有关利未人的律法(民18:21),结果导致许多利未人忘记自己特有的使命。

17:7 犹大族的利未人:利未人不可能属于犹大家族或支派。因利未人没有产业(书13:33),他住在犹大支派的地域。

17:10 每年给:米迦提议每年付年薪维持生计,使流浪的利未少年感到非常满足。事奉神的人,当以事奉本身为乐,不可贪爱报酬。神赋予的使命,不论报酬,应以喜乐的心顺从。利未少年是堕落的圣职人员,不关注自己的使命,而只关心酬劳。

17:12-13 从米迦歪曲的信仰,可看出迷信敬拜耶和华的典型:①把制造的偶像当作耶和华敬拜,祭司却默认并参与;②随心所欲设立祭司。祭司不是人立的职分;③误认只要设立祭司,神的祝福就会藉着祭司浇灌,这与祭司的人格无关。米迦是宗教混合主义者,既相信耶和华又拜偶像。

祷读:士师记第18章 

士师记》第18章

18:1-31 本章记录但支派无法忍受亚摩利和非利士人的压迫,迁移到北部(1:34)。他们的行为源于不信神的应许 — 把迦南地赐给他们为业,这种不信最终导致随己意拜偶像的愚昧罪行。从中可以得到宝贵教训。每位圣徒都担负着各自的使命,不可因现实的痛苦逃避、无视。真信仰的价值在于:在逆境和矛盾面前,勇于克服,不轻易退后(腓3:10;西1:24)。

18:1 没有……得地为业:约书亚在世时,但支派曾分得土地(书19:40-48)。后来反被亚摩利人驱逐,散居在其他支派的土地上,或开拓新的领地(1:34)。Living Bible将本节译为“他们还未能驱逐居住在自己产业之地的民族”。

18:2 但支派照己意拟定周密的计划,如先派遣探子。他们或许曾陶醉于征服迦南地的雄心壮志(书2:1),但没能守住应许之业,很难相信他们在新的开拓地能持守选民的本份。事实表明这种怀疑并不多余,本章一览无遗地暴露了他们不顺服和悖逆的丑态。

18:4 米迦……请我作祭司:希伯来文“请”意为“雇佣”、“聘请”。祭司本是由神设立的神圣职分(出29:9),这个利未人却毫无忌惮地说自己被米迦雇用,表明他对圣工的错误认识。

在耶稣基督里,所有圣徒都是君尊的祭司,担负传福音和与主相交的使命(太28:19;彼前2:9)。

必须防止商业化的利害关系介入其中,乃要在彼此相爱的基础上相互供给(林后8:14)。因为圣徒所得的福音本乎恩、白白赐下(林前9:18;弗2:8,9)。

教会工人须谨慎,不可陷入浅薄的职业意识,玷污圣洁的福音事工,竭力作好牧人,而非雇工(约10:11,12)。圣徒既属于教会,就当积极协助教职人员,使他们能够全心致力于福音事工(徒6:4)。

18:7 安居无虑:拉亿是天然要塞,与腓尼基之间有黎巴嫩山,与叙利亚之间有黑门山,无须担心外敌入侵。拉亿人安居无虑,并没有设立自治政府或军事组织。

18:10 神已将那地交在你们手中:遵照神旨意,击败外邦仇敌。约书亚和后来的士师,经常使用此口号(1:2;2:23;书2:24;6:2;10:8)。但是但支派使用此口号却令人啼笑皆非。他们已经离弃自己的产业,甚至沾染拜偶像的不洁,却以为是在为神争战。“单为荣耀神”应是所有圣徒永远的目标(林前10:31)。但在错综复杂的现实中,有时这只是一个空洞的目标,甚至,我们的所作所为会完全背道而驰。因此,圣徒应当时常省察,努力为实现目标奉献自己。如此,神的大能将与之同在,会将所有仇敌交在圣徒手中(林后10:4)。

18:11 琐拉:位于耶路撒冷东部约65公里处。以实陶:位于琐拉东北部2.5公里处。这两个城邑属于但支派(书19:41)。

18:12 犹大的基列耶琳:离耶路撒冷 —— 约帕之道约14.4公里。此城属于犹大支派,位于便雅悯支派的边界,草木非常茂盛。

18:14 这宅子:希伯来语是复数。译为“这些宅子”。实际上,弥迦家周围正形成一个小村庄。

18:19 你作……好呢:又一次揭露了利未人的祭司职业意识。祭司被盗走偶像之人提供的好条件迷惑,他的行动表明,只要条件好,在哪里都可以服事。这种毫无节操的行为,使人联想到纳粹统治下国教圣职人员优柔寡断的行为。

18:20 祭司被优越条件迷惑,背弃与米迦的信义和契约,率先盗取偶像和宗教器物。他曾使一个家庭堕落,如今又使一个支派走向堕落的道路。

18:21 但支派部分百姓迁移到拉亿,一部分人仍留在南方。留下的人逐渐都归于犹大支派和便雅悯支派。

18:22-26 米迦的偶像被比他强盛的但支派抢夺。米迦若真信那是活神的形象,或许会不顾生命夺回。但米迦只是偶像崇拜者,性命自然比神像宝贵,故此就轻易放弃。对米迦而言,这样的结果或许更好。他看见用巨额金钱和精心努力铸成的偶像,转眼变成泡影,就该深悟崇拜偶像的空虚,从而有机会重新回到信仰耶和华的正确道路上。

18:24 米迦毫无顾忌地称自己铸的偶像为“我所作的神像”。这揭露他不把耶和华放在眼中的愚昧:建立神堂,雇用利未人,在部落内行使宗教权柄。

18:28 离西顿远:当时,拉亿在西顿的统治下,但由于黎巴嫩山脉的阻隔,西顿难以管理拉亿。并且拉亿的政治、经济比较稳定,无须干涉拉亿。拉亿虽然依靠天然要塞独立,却没有建立自己的防御体制,无法对抗但支派的入侵。

18:29 给那城起名叫但:拉亿位于迦南最北端,自从改名“但”之后,圣经常以“从但到别是巴”形容迦南整个版图(20:1)。

18:30 遭掳掠的日子:很难视为被亚述掠去的日子(王下17:1-6)。因为:①撒母耳、大卫、所罗门时代,以色列纲纪严明。不可能容许一个支派陷于偶像崇拜;②倘若但依然崇拜偶像,耶罗波安就无需重铸金牛犊像(王上12:29);③31节提及“神的殿在示罗多少日子”。因此,这日子应当视作非利人掳走约柜的日子(撒上4:11)。

18:31 所雕刻的像,也在但多少日子:当

祷读:士师记第19章 

士师记》第19章

19:2 在那里住了四个月:律法规定,任何祭物都不能赎杀人罪(民35:31)、奸淫罪(利20:10)、殴打父母罪(出21:15)。利未人的妻行淫离开丈夫,事发四个月后,他拂去对妾的憎恶,反而开始思念她。无视律法的规定,想要接她回家。可以理解利未人出于真正的怜悯之心原谅了她,但他急于将她带回,是因欲火攻心,是藐视、玷污律法的大罪。

19:4 将那人留下:含有“强留之意(王下4:8)。年长的女儿继续留在父家,是令人操心的事。况且,女儿是因行淫而被赶逐,其父必是苦苦哀求。

19:9 回家:字面意思“回帐幕”(20:8),。

19:10 利未人已离家5天,且离安息日只有一天(8节)。对希伯来人而言,安息日从第六日晚上开始,因为要在圣殿服事,利未人必须在日落之前动身。

19:11 耶布斯人的城:离利未人出发的伯利恒约有10公里,徒步约需2个小时。利未人可能在日落前两个小时离开伯利恒,临近耶布斯时,日头快落了。

19:12 利未人不想进耶布斯城,担心与外邦人接触使自己沾染不洁。以色列人认为,与外邦人接触,会染上宗教的不洁。圣洁之神不允许自己子民与外邦人相亲,最大理由是为了防止他们拜偶像。但这位利未人重视律法形式多于内容,表现出伪善的一面。

19:13 或住在基比亚,或住在拉玛:利未人一行在安息日的前一天傍晚,从伯利恒岳父家启程(8,10节),希望在夜深之前赶路。从耶布斯即耶路撒冷到基比亚约6公里,到拉玛约9公里,从伯利恒到示罗约42公里。利未人虽然生活混乱,却对形式上的宗教仪式表现出极大热心。他是为固守自己的社会地位,而不是出于真正的敬虔。

19:15 坐在城里的街上:?“城里的街”指离村口不远的广场。对希伯来人而言,城里的街具有重要意义。他们在这里进行审判、集会、社交、交易,以及演讲。因此,能够坐在城门口的人,一般都德高望重(创19:1;申21:19;得4:1;诗18:19;31:8)。利未人坐在城里的街上,等待有人迎接。但“无人接他们进家住宿”,表明基比亚的居民无视摩西“怜爱客旅”的律法(申10:19)。

19:16-20 恶人中间的义人。本文的老年人与大多数基比亚居民不同,属于比较善良、诚实的人。他款待利未人一行(20节),原因:①同乡(16节);②自己寄居在其他支派。

19:20 愿你平安:希伯来语“平安”用于问候。长期的埃及奴隶生活和艰难的旷野路程之后,以色列终于定居在迦南地。他们遇到过无数难关,每当此时,他们就祈盼“平安”。耶稣基督是“和平之君”(赛9:6),把世界所不知道的真平安赐给所有圣徒(约14:27)。你所需用的我都给你:利未人有足够的食物,老人仍坚持用自己的食物款待他们。

19:21 洗脚:古代近东,旅行者大都穿凉鞋行山路。给客人提供洗脚水,或让仆人给客人洗脚,都是招待客人的习惯(创18:4;24:32;43:24;路7:44;约13:5-14)。

19:22-26 基比亚匪徒凌辱利未人的妾致死。这些匪徒起初想要拉出利未人进行同性恋行为,如同所多玛事件。所多玛人因淫乱招致神的审判灭亡,此处形成了死海。死海与基比亚相距不远,基比亚人经常路过死海,却未从历史吸取任何教训,反而变本加厉(结16:48)。利未人的妾等于付出了罪的代价(罗6:23)。她虽免遭人的惩罚,却无法躲避神的刑罚(摩9:1)。

19:22 围住房子,连连叩门:匪徒不仅没有羞耻感,反而明目张胆要与利未人交合,仿佛这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19:24 我有个女儿……并有这人的妾:匪徒不顾老年人再三阻拦,继续威逼他们,为了保护利未人,老年人迫不得已交出自己的女儿和利未人的妾:①真实反映当时以色列社会父亲的权威。女性因男性的权威受虐待或凌辱,也要默默顺从(11:29,30;创19:8);②老年人采取的并不是最佳方法。为了阻止一件罪行,犯了另一个罪。倘若他忠于神的公义,就不会急于违反伦理,乃要信靠神,与匪徒对抗到底。

19:25 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给他们:利未人再次暴露自己的丑陋。为了安全把妻子交给匪徒,这是极端自私的作法。基督耶稣曾说“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约15:13)。

19:27 两手搭在门槛上:为了保全自己,利未人把妾丢给匪徒,如同弃履。黎明时分又急于逃命。他的妾却用尽最后一口气爬到丈夫那里,死在门前。只为满足肉体的情欲建立的关系,是如此无情无义、不堪一击。

19:29 将妾的尸身切成十二块:与古希腊一样,当时以色列社会也有邻邦同盟关系。但是,支派之间的凝聚力日益松散,又没有设立中央统治机构,无处可诉讼。因此利未人把妾的尸身切成十二块,送到各个支派,有力揭发匪徒的罪行,呼吁整个民族起来惩罚他们。但利未人的血腥作为自相矛盾。他自己离弃神的公义和律法,毫无悔改之意,却充满对别人的仇恨(太7:3-5)。

祷读:士师记第20章 

士师记》第20章

20:1 “从但到别是巴”是以色列人泛指全境的说法(好象我们说“从黄海到天山”),自最北端的但到最南端的别是巴。基列地指河东的以色列地。以色列人在士师时代极少能如此“出来如一人”。此事当发生在以色列人受外族欺压之前。

此处的米斯巴不同于基列地的米斯巴(10:17)。这是位于耶路撒冷以北约13公里的小城,距伯特利不远(20:18)。

20:13 “从以色列中除掉这恶”是遵守《申命记》17:12的原则。以民此时尚遵神的吩咐,不似士师时代后期,任凭己意而行。

20:15-16 便雅悯为以色列各支派中果敢善战的一族,雅各在祝福中说他是个“撕掠的狼”(创49:27)。士师中的以笏(3:15)和第一位君王扫罗(撒上10:20-21)都出自此族。参《代上》8:40;12:2。

20:16 “机弦甩石”为古代作战用的武器,亚述、巴比伦、埃及的军队都用过。甩出的石头有的重达半公斤,射速有的快达每小时150公里。

20:18 士师时代,会幕曾一度停放在伯特利(26-28节)。伯特利距米斯巴(1节)只有8公里。从21:12“迦南地的示罗”一语看,示罗这时还未建为以民敬拜中心。

20:19 便雅悯人因为占尽地理优势,又传统善战,故两战俱胜(19-28节)。以色列联军后用伏兵才取得胜利(29-48节)。

20:27-28 非尼哈是位忠心的祭司,他的事迹见《民数记》25:1-15;《约书亚记》22:9-34。摩西、亚伦、约书亚、以利亚撒死后,非尼哈便做了以色列人的宗教领袖。此时非尼哈仍在,证明所记的事发生在士师时代初期。“神的约柜”:本书只在此处提到约柜。

20:29 本节到35节为战事的综述;39至48节则是同一战事的详细记载。

20:47 这六百人若未逃脱,便雅悯族早遭灭族之祸。

祷读:士师记第21章 

士师记》第21章

21:1 不将女儿给便雅悯人为妻:按照希伯来传统,以色列百姓不能与外邦人通婚(创24章;民12:1)。如此看来,当时以色列总会把便雅悯支派当作外邦人,定意彻底歼灭他们。这是他们自以为义的判断,人的血气走在神的旨意之前。他们没有认识到神严厉的审判公义背后,是他的慈爱和怜悯。

21:3 缺了一支派:从神立约百姓这一角度看,12支派的完整性非常重要(创35:22;49:28;出24:4;民1:5-15;书4:3,4;太19:28)。倘若立约共同体缺了一个支派,就无法成为立约的百姓。便雅悯支派的灭绝,并不是以色列一个支派的没落,而是整个共同体生死攸关的问题。

21:4 献燔祭和平安祭:燔祭象征完全献身,平安祭象征神与人之间的和睦及人与人之间的和平。以色列百姓视自己为神公义的器皿,攻打便雅悯支派。但他们的惩罚过于严厉,以致几乎灭绝这个支派。他们为此感到愧疚,在神面前献祭、悔改。

21:5 凡不……到耶和华面前来的,必将他治死:誓言包含肯定和否定的意义:①若有人不肯齐心协力除去以色列内部的罪恶,就当受到惩戒。因为消极的默认罪,无异于积极的犯罪;②以色列人灭绝基列雅比人,好像不是出于代神施行公义的纯正动机,而是为了掩盖和解决自己所犯的过失。

21:7 使他们剩下的人有妻:为了保存便雅悯支派,就要为躲在临门磐苟延残喘的残兵败将娶妻生子。但以色列共同体曾起誓不将女儿给便雅悯人为妻(1节),这便成为一个难题。

21:8-12 基列雅比:约但河东基列地属于迦得支派的城邑。城邑位于wadi el-yabis附近,是约但河支流之一,从加利利海南部2km处的东部流入约但河。为了歼灭这城,以色列人只派12,000名勇士,这城似乎不太大。城中只有四百名未嫁的处女,也支持这一观点。此城因没有派代表参加米斯巴总会,没有出军攻打便雅悯,遭到灭亡。我们是天国的子民,若对神的国和神的义,采取消极旁观的态度,就会受到与抵挡主工之人相同的审判(耶48:10;路11:23)。

21:15 耶和华使以色列人缺了一个支派:希伯来原文“缺”意为“分裂”、“裂缝”,直译为“耶和华使以色列支派出现裂缝”,RSV,KJV充分表达了原文的意思。本节主语是“耶和华”,意味着这场战争,不单是支派间的内战,而是神为了实现公义介入的事件。本节蕴含的意义:①神和彼列不能相和,如同水和油不能溶在一起(林后6:15)。神是圣洁的,他的子民也要圣洁(利11:44)。以色列既被召作神的圣洁之民,就必须彻底脱离罪恶。圣徒行事为人应该与圣洁的蒙召相称,脱去各样恶行与腐朽的旧习,日益成长、成圣(弗4:22;提后19);②耶稣甘愿作挽回祭,除去拦阻神与人,神与万物的罪恶(罗3:25;弗1:22,23)。现代人倍受隔绝感和排斥感的煎熬,而在基督里却不分血统、身份,这无疑是伟大的福音。

21:19 在……示罗,年年有耶和华的节期:希伯来语“节期”主要指逾越节、七七节、五旬节三大节期。德利兹等人认为本节节期指逾越节,但根据以下事实,推测是住棚节:①住棚节是收割橄榄和葡萄的季节,表示感恩而守的节期(申16:13),本节的庆典与葡萄园有很深的关系(20,21节);②据推测住棚节的主要活动在晚上举行,便雅悯人能较轻松地抢走跳舞的女子。若在白天抢走女子,返回便雅悯地之前就会被发觉,一旦被发觉必被处死(出21:16;申24:7)。据巴特里克(Patrick)主教所言,住棚节是唯一允许以色列女子跳舞的节期。

21:22 求你们……就算有罪:若便雅悯余剩者抢示罗女子为妻,会引起他们父亲或弟兄不满。因他们曾在米斯巴发誓不将女儿给便雅悯为妻。以色列领袖应许,到时会帮便雅悯人与他们辩论,此事并不违背誓言,因为他们的女儿是被抢走,而非父亲兄弟有意把女儿嫁给便雅悯人。

21:25 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作为总结再次阐述17:6论到的本书核心。这句话直接指出,本章所述以色列人的所作所为,并非正当行为,间接暗示整个士师时代的顽梗与愚昧。17-21章的描述,如实地体现士师时代的风貌。因此,本书作者不按年代顺序,把这个事件排在本书的结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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