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1.自杀的基督徒…
不要为人愚昧,何必不到期而死呢?(传道书7:17b)
几乎每个人都同意,生命是上帝赐给人类最珍贵的礼物。
世界卫生组织(WHO)在9月10日「世界自杀防治日」(World Suicide Prevention Day)前夕,发布全球自杀防治报告。报告中显示,全世界每年有80万人死于自杀,相当于每40秒就有1人因自杀而死亡。
抑郁症
有数据表明,我国有2600万抑郁症患者,在自杀的人群中,有80%是患有抑郁症或者处在抑郁状态。抑郁症已成了21世纪威胁人类生命和健康的三大杀手之一。
在基督徒中,也有很多抑郁症患者,比如小贾斯汀因抑郁症反复的发作,曾经受过极大的苦楚,但是他靠主走过那段难熬、糟糕的时期,上个月更在教会当起敬拜主领,在场演唱多首福音歌曲。
但是,也有一些基督徒,甚至是牧师却没有走出来,像我们前几天知道的美国加州河滨市超级教会副牧师贾里德.威尔森,因不敌忧郁来袭,结束自己的生命,令人不胜唏嘘。
去年12月1日,著名华人物理学家、斯坦福大学教授张首晟,因抑郁症在斯坦福大学跳楼身亡,终年55岁。
张首晟是第一位理论预言并验证了量子自旋霍尔效应的科学家,他发现的“量子自旋霍尔效应”被《科学》杂志评为当年的“全球十大重要科学突破”之一。
他几乎包揽物理界所有重量级奖项,包括欧洲物理奖、美国物理学会巴克莱奖、国际理论物理学中心狄拉克奖、尤里基础物理学奖和富兰克林奖章。更被认为是最有可能获奖诺贝尔奖的华人科学家。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世界杰出的科学家、思想家,希望通过科学研究来见证上帝荣耀的基督徒,却没敌过抑郁症的折磨,选择以这样一种最决绝的方式结束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抑郁症到底让我有多痛苦?我想只想得过抑郁症的人才会明白。他(她)们在人前奋力掩盖,人后沮丧和恐惧;每天在灰心和绝望的思想中挣扎。
你看着一个抑郁症患者有多坚强,就有多脆弱,有多光鲜亮丽,就有多死撑到底,微笑有多灿烂,眼底的泪就有多悲伤。
我想,他们一定花了大把的时间,努力的去寻求胜过抑郁症。只可惜,都失败了。
上帝如何看待自杀?
面对基督徒甚至传道人或牧师自杀,亦有信徒对自杀与救恩的关系提出一系列的疑问:自杀是不是不可饶恕的罪呢?自杀者会否直接进地狱呢?自杀的基督徒是不是表明他不是真的信徒呢?
很少人对自杀行为是直接破坏圣经里第六条诫命“不可杀人”这一事实提出异议,我们不可谋杀或自杀。
上帝以祂的形像创造了人类,我们每个人与生俱来就有克服世界上邪恶力量的能力,并在天上与基督一同治理和统治。如果我们是基督徒,我们不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上帝。我们是自己身体和生命(属于祂)的监督者,有责任保护委托给我们的一切。
自杀罪令人悲伤痛苦,严重伤害了上帝和热爱逝者的人们的心。所爱之人以自杀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失去他们的痛苦不易愈合,很多人往往到天堂之前还没有完全治愈。
无论你在考虑自杀,还是知道有人要自杀,上帝希望你明白有希望和生命为你存留。祂是失去或被窃取后最伟大的医治者和复兴者。
圣经中许多最伟大的圣徒和英雄都曾面临过铺天盖地的沮丧消沉,有时他们写到希望他们从未出生过。
一. 聖經記載過一些自殺的事例
1. 在未曾述說這些事例之先,我首先強調:聖經記載這些自殺事件旨在作為歷史事件的報道或記錄,而絲毫不含有叫人效法的意味。
另一點值得注意的地方,是經中自殺的人絕大多數是神所不喜悅的人,甚至有些情形是他們的死(自盡)乃是神給他們的嚴懲和管教。
2. 例子︰
(a) 舊約的掃羅王:掃羅是神所揀選為王,但他的靈性和品德越來越差,多次對神的清楚命令故意違背,侮而不改,到了無可藥救的地步。後來在一場與非列士人爭戰的戰役中,以色列人戰敗;掃羅被弓箭手……射傷甚重,「就吩咐拿他兵器的人(助手、隨從)說,你拔出刀來,將我刺死,免得那些未受割禮的人(外邦人、非以色列人)來刺我、凌辱我。但拿兵器的人甚懼怕,不肯刺他;掃羅就自己伏刀上死了。拿兵器的人見掃羅已死,也伏在刀上死了。」(撒上31﹕1-5)
先知撒母耳曾預言掃羅的死亡,因他不順服神。(撒上28﹕19-20)(b) 亞希多弗(Ahithophol)﹕他是大衛王的謀士,當大衞的兒子押沙龍叛變,而大衞王逃難時,亞希多弗轉軑作了押沙龍的謀士。但是在押沙龍的謀士當中有個大衞王的卧底戶篩,在追殺大衞的一次計劃中,押沙龍與以色列的長老聽了戶篩的計劃而拋棄了亞希多弗的計劃,結果大衞與其從眾得以死裏逃生。亞希多弗很「激氣」,結果辭官歸里,不但歸里,而且越想越氣,最後留下遺書,便弔死了。(撤下17)撤下17:14對此事有評語「這是因為耶和華定意破壞亞希多弗的良謀,為要降禍與押沙龍。」亞希多弗和押沙龍都是神所不喜悅的人。
(c) 士師基甸有一個他妾侍所生的兒子亞比米勒,基甸死後,亞比米勒野心很大,他用毒計謀殺了七十個兄弟(只有約但一個漏網)而在示劍做了王。後來在一場戰役中,一個婦人從樓上把一塊磨石拋在樓下樓門前的亞比米勒的頭上,打破了他的頭骨(重傷)。他就急忙喊叫拿他兵器的少年人,對他說,拔出你的刀來,殺了我罷(自殺的行動),免得人議論我說,他為一個婦人所殺(很瘀,對以色列人)。於是少年人把他刺透,他就死了。(士9﹕50-54)聖經有些評語﹕「這樣,神報應亞比米勒向他父說所行的惡,就是殺了弟兄七十個人的惡。」(士9︰55,56)
(d) 以色列王以拉作王兩年,他的臣子心利背叛,趁以拉喝醉時殺了他,並且將他全家的男丁,甚至親屬、朋友都殺了。心利作王只有七日就被以拉的元帥暗利推翻。心利見城破兵敗,就躲進王宮,放火燒宮殿,自焚而死。(王上16)聖經有此評語:「這是因他(心利)犯罪,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王上16:19)
上述四個自殺的聖經例子,其主角都是神所不喜悅的人。(e) 猶大︰他是耶穌的門徒,他負責管理耶穌和門徒的財務,他常常不誠實而從中盜用金錢,他亦因貪三十塊錢而賣主賣友,用親吻的記號出賣了自己的老師耶穌。四福音只有馬太福音記載猶大的自殺而死︰「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和長老說,我賣了無辜(無罪)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們說,那與我們有甚麼相干,你自己承擔罷。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裹,出去吊死了。」(太27:3-5)
徒1:18 對猶大的死有些補充︰「這人(猶大)用他作惡的工價,買了一塊田,以後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腸子都流出來。」(死狀可怖;吊繩斷,或樹枝(等)斷了的結果。」他比耶穌先死。
上述五個自殺的聖誕經個案,其主角都是神所不喜悅的人,(相信不是偶然的事),但聖經始終未對自殺的事刻意着墨,評論其是與非。另外有一兩個具爭議性的例子,也畧為一提︰
(f) 士師參孫(大力士)被非利士人挖去雙眼,但他的頭髮再長長了。後來在非利士人的大哀廟中,非利士人戲弄他的時候,他決定與他們同歸於盡,求神給他最終的大氣力,他兩手抱住托房的兩根支柱,把柱子拉倒,房子倒塌,壓住首領和房內的家人(約三千男女)。參孫為了報非利士人剜眼之仇而決定自殺與敵人同歸於盡。我們可能問︰神明知參孫自殺,為什麼還賜他那一次的力量去自殺,莫非表示神贊同人自殺呢?對此事,基督徒看法不一致;我認為這是一個特殊和極端的事例,是神所容許的,卻不等於說神贊同一般選民和基督徒隨便輕生,如果基督徒遭遇像參孫那樣特殊的情況,也許神會容許那個基督徒自殺。
二. 自殺的試探,求死不遂的例子。
聖經中有幾位有名的人物都曾遇到自殺(不想活下去)的試探。所以我們曾遇此試探,也不要以為希奇和自卑。
a. 約伯︰神容許撤但試探約伯;約伯在一天之內失去了他所有的牲畜、僕人、兒女。後來撤但又使他從腳掌到頭頂長毒瘡。伯2:13形容約伯說︰「他極其痛苦」。約伯的妻子勸他棄掉神,死了罷﹗他的朋友妄論他,越幫越忙。
約伯在這樣嚴厲的痛苦中咒詛自己的生日,請我們讀一些聖經︰伯3:1-3,11:20-22。約伯在大苦難中確有過不願活不去的試探。
但他表達的方式是願望自己沒有出世,所以千祈唔好同約伯攪生日會!同時他也沒有表示要自己了斷,他用瓦片刮身,也可用它來割斷喉朧。只是表示死了更好(3:22「他們尋見墳墓就快樂」)。但神恩待他,苦境終於過去,兩過天晴,他對神的認識加深了;在物質方面蒙神加倍的賞賜,神沒有成就約伯輕生的願望。
b. 摩西︰以色列人出了埃及之後,在曠野一次又一次發怨言,把摩西氣壞了。摩西忍受不了,對耶和華說︰「你為何苦待僕人,我為何不在你眼前蒙恩,竟把這管理百姓的重任加在我身上呢﹖……管理這百姓的責任太重了,我獨自擔當不起……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立時將我殺了,不叫我見自己的苦情。」民11:14-15(求死,無眼睇這些不信服亦不講理、無信心的以色列人!)神沒有成就摩西求死的願望,卻幫助摩西管利了頑梗的以色列民。
c. 以利亞:在迦密山上,神使先知以利亞得勝,假神巴力的450個先知被以色列民識破並殺於基順河邊,跟着以利亞求雨又得心應手。此事之後,邪惡的皇后耶洗別聲言要取以利亞的性命。王上19:3這樣記載︰「以利亞見這光景,就起來逃命,到了猶大的別是巴,將僕人留在那裹,自己在曠野走了一日的路程,來到一棵羅鰧樹下(一種小松樹),就坐在那裹求死,說,耶和華啊,算了,求你取我的性命,因為我不勝於我的列祖。(意思是認為自己的工作失敗,不能令亞哈王改變,並且也像他的先人一樣,不能除掉拜巴力假神的惡習,並且現在直接受到屢殺先知的耶洗別的威脅,性命堪虞,因而心灰意冷到求死的地步。)但神並沒有達成他求死的願望。
d. 約拿:拿4:8「……日頭曝曬約拿的頭,使他發昏,他就為自己求死,說,我死了比活着還好。」耶和華吩附先知約拿往尼尼微大城去,他卻搭船想逃往他施(西班牙),另一方向,神使風浪大作……約拿叫人把他拋下海,說,這樣海就會平靜。他明知被拋下海必死無疑,所以有人認為他此舉是一招自殺的行動,但也有不贊同的。無論如何,約拿的這項行動的確與普通的自殺動機有別。
但是約拿書4章中卻真正看見約拿求死的意欲。請讀拿3:10,4章(注意 V.3, V.8︰以自殺作為抗議和對神的措施不滿的手段。) V.11充分顯示神何等愛惜人和牲畜的生命。約拿求死不遂,而神也沒有降災與悔改的尼尼微城的五十萬人口,(嬰兒有十二萬多人)。我們深信創造生命、愛惜生命的神,並不樂意看見人毀滅自己的生命和別人的生命。讀1. 1:1-2
2. 大題:違命逃往他施 3. 1:4 4. 1:15-16 5. 1:17 6. 2:10 7. 3:1-4
8. 大題︰尼尼微人信而悔改9. 3:10 10. 4:1,5 11. 4:6-11
三. 支持自殺的經文
有些基督徒贊成基督徒可以自殺(不是贊成可任性任意地自殺),以某些經文支持他們的看法。我發覺他們所引用的經文,全部加以非常牽強的解釋。時間關係只引一處為例︰請看羅8:38-39 「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
他們說「死」也不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暗示自殺而死也不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所以基督徒自殺是可以的。其實這裹所講的「死」,與其說是自殺的死,不如說是因信仰而遭害的死更正確;有v.35-36為證︰「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刀劍麼。v.36……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
所以,除了一些強解的經文之外,沒有什麼經文支持基督徒可以自殺的。
四. 且看保羅對生與死的態度
我請弟兄姊妹們特別留意保羅的這種對生與死的態度,它是值得我們接納和效法的態度。請讀腓1:21-25。讀完這一段,似乎不知他說什麼。現在我用現代中文釋本再讀這段一次,請留心聽,因為聽完就知道保羅的意思︰
「因為對我來說,活着,是為基督;死了,更有收穫!可是,如果我活着能夠多做些有益的工作,那我就不曉得該怎樣選擇了。我處在兩難之間。我很願意離開這世界,去跟基督在一起,那是再好沒有了。可是,為了你們(腓立比的信徒)的緣故,我更該活下去。對這一點,我深信無疑;我知道我還要活下去,而且要繼續跟你們大家在一起,幫助你們在信仰上更長進,更有喜樂。」
保羅和他忠心的同工們為傳揚主耶穌的福音,為建立主的教會,受盡逼害苦楚,冒許多生命的危險和許多旅行的危險,在世上他們的享受不多,苦難卻多多,他們知道如果死了,到耶穌基督那裏享永生的榮耀、福樂,比活在世上要好萬萬倍。但他們沒有一個因世上的苦難而自殺,反之,正如保羅的想法,如果神仍然留存他們的生命在世,就是給他們多一些機會為主耶穌作更多的工作,幫助更多的信徒在靈命上長進,和一同他們得喜樂。至於生或死的問題,他們完全交託給神去安排
這是基督徒對生與死最正確的態度。一些異端和極端的看法會斷章取義,強調「我死了就有益處」、「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這兩句話,卻不提經文的上文下理,竟憑這些片面之詞而聳恿信徒輕生!這樣就中了撤但的詭計,而剝奪了自己可以繼續事奉主、作主工的機會,也令神及親友痛心惋惜。我相信一個自殺的基督徒會使自己沒有機會像保羅那樣愉快地述說自己的回憶錄︰「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
五. 贊成基督徒可以自殺的理由
a. 生命是我自己的,我有權支配它。我不可以殺其他人,同樣他人的生命不屬於我,但我的生命卻屬於我,所以我有權決定殺自己。
這種看法大有問題,基督徒就更不應有此看法︰從兩方面看,生命都不屬於我們自己︰(a1) 我的生命是神創造的,我的生命只屬於神,我只是一位受受神所託,管理生命的人
(a2) 我的生命屬於基督,因基督用重價(他十字架的血一生命)買贖我們,我們不是自己的人。既然如此,我們的生命應該交給創造的神和救贖的主去安排才對。b. 贊成基督徒自殺的另一理由是︰如果活下去只有痛苦而沒有一點希望,簡直活受罪,不如死去更化算、更安樂。我們稍後才來探討這種看法。
六. 自殺的動機
動機很多,在此不細述,但我要指出︰有些動機是壞的,例如報復性的動機︰例如失戀的人要脅對方說︰如果你拋棄我,我就死比你睇,令你一世良心不安,做鬼我也來破壞你們的婚姻。
似乎比較合理的動機是上述所說,生活只有痛苦,而沒有一點希望。但在聖經的亮光下,也多數站不住。
七. 反對基督徒(人)自殺的主要理由
a. 自殺是侵犯神的主權。生命屬於神、屬於基督,不屬於自己。這一點上面講過了。自殺剝奪了我們活出神對我們人生旨意的機會。我們只是生命的管家,我們要作個忠心的管家,自殺就是擅離職守。
b. 十誡中的第六誡︰「不可殺人」,即不可謀殺人。我們自己也是人,所以不可謀殺人包括不可謀殺自己(自殺)。自殺是違背神的律法,因此是罪。
c. 人應該靠主克服困難、患難和逆境而不是用自殺來逃避它。這個理由是基督徒最應留意的。
注意,這裏強調的是靠主克服逆境。講到「靠主」就必涉及基督徒對神的信心和順服神的問題。
一個信靠主、順服主的基督徒,能靠主面對逆境。平素已有信而順服主的操練的基督徒比臨時抱佛腳的基督徒,在信心方面當然會好一些。在逆境中的信心包括:相信神的話是正確無誤的,因而願意順服神;也包括相信向神禱告是有效的,相信神是我們的天父,必然愛顧他的兒女;也包括相信神的安排最好,他的道路和意念高過我們的道路和意念。
有些經文在信徒受到自殺的試探時非常有幫助,我們簡短地思想一下︰
(1) 羅8:28「我們曉得萬事(包括目前的逆境)都互相勉勵,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真信主的人)。」屬神的人一生的道路和遭遇都在神的計劃安排之中,正如大衛在詩39:9說︰「因我所遭遇的是出於你(神),我就默言不語(表示默然接受)。」接受而不是自殺。
(2) 羅8:35「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麼?是困苦麼?是刀劍麼?」
保羅與同工經歷了這一切的困苦,他作見證說︰「我們在一切患難中,祂就安慰我們,叫我們能同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林後1)
保羅和同工在患難中倚靠愛他們的主,得着安慰,得着拯救,沒有自殺,留下生命來作證、來安慰其他遭各樣患難的肢體、自殺的基督徒就剝奪了他日可以安慰其他受苦肢體的機會。
(3) 有些想自殺的人會認為自己已經身陷絕境,無能力擺脫,忍無可忍,上天逼人太甚;或者左右兩難,任何決擇都苦不堪言;或者覺得人生竟無意義(基督徒不應如此);或者無能改變自身不愉快的處境,一切努力都徒勞無功。下面這一節聖經對於上述情形是個最寶貴的應許︰
林前10:13「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忍無可忍!)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
基督徒在自殺的試探中,請緊緊把握這信實的應許︰堅信神會為我們開一條出路(但殉道又如何?好得無比,即時實現?也是最好的出路?)
在逆境中靠信心度過的一些例子︰
i. 在利巴嫩被綁架七年的Terry Waid沒有自殺
ii. 一指譯經
iii. 神曲作者
iv. 貝多芬的命運交響曲「扼著命運的喉嚨,耳聾」
(4) 約10:10 主耶穌說︰「我來了,是要叫羊(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基督徒已得看了基督所賜更豐盛的生命,為何要摧毀它呢?應該用它來豐盛別人,用它來榮耀上主。從約拿的例子可見神何等愛惜人的生命,甚至牲畜的生命。上天有好生之德是真的。
(5) 弗5:29「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保養顏惜身體才是正常的。中國人說︰身體髮膚,受於父母,不可毀傷(以免使父母、妻兒、朋友傷心難過。受損失,為他人的益處快樂而活也是不應自殺的另一理由。
保羅在腓立比監獄中禱告唱詩讚美神,忽然地大震動,監門分開,眾囚犯的鎖鏈也都鬆開了,禁(獄)卒一醒(本不應睡覺),見監門全開,以為囚犯已經逃走,就拔刀要自殺。保羅大聲呼叫說:「不要傷害自己,我們都在這裏。」如果未信主的人自殺,就連相信耶穌得救得永生的機會都失喪了。保羅也是愛惜人的生命的人,結果保羅帶領獄卒全家信主。
(6) 有些人因犯了大罪,心中有強烈罪咎感,認為所作錯事無可挽救我賠償,不會獲得人和神的寬恕,所以企圖自殺,但聖經清楚應許︰「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
大衛犯了謀殺和姦淫的罪,受神大大管教,但他悔改了,神赦免了他,要他受管教。大衛已受管教,沒有自殺。
彼得三次不認主,他痛悔了,沒有自殺,被主大大使用餵養主的羊。
猶大懊悔自己出賣了無罪的主,卻沒有決志改變自己的行為,自殺了,斷絕了悔改的機會,成為滅亡之子。
八. 基督徒自殺能否得救(得永生)?
1. 聖經完全沒有提到自殺會失去永生或落地獄。
2. 猶太人和初代的基督徒都不贊成自殺,但並沒有說基督徒自殺不能得救。
3. 基督徒自殺不能得救是由奧古斯丁提出的神學見解。他認為自殺是罪(我們也同意),違反了十誡的第六誡(不可拉人)。自殺比殺人更差的地方是基督徒殺了人可以悔改,但自殺的基督徒自剎犯罪死了,卻沒有機會悔改,所以要落地獄。但我們要指出這種看法是不對的︰
1. 因為只有褺瀆聖靈的罪才不得赦免,(明知耶穌是神的兒子而故意惡意不信他。)
2. 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救贖,不只赦免一個人信主之前的所有罪,也救贖赦免他以後人生中會犯的罪。(我們信主之後仍有犯罪嗎?)
3. 譬如基督徒生活在罪中,一日被汽車撞死了,但之前他沒有悔改自己的罪,請問他得救不得救呢?當然得救。林前十一章有些哥林多信徒混亂聖餐,但沒有悔改,以致神對他們的管教升級︰「較弱、患病、死的也不少 」但他們不會和世人一同定罪(v.32)他們仍是得救的人。自殺是罪,但不會因此而下地獄。信了耶穌的人,不應犯罪,但犯了罪的基督徒不會因有罪而不能得永生,因為信耶穌為救主的人就可以得永生。事實上的確有些胡塗的基督徒,因為認為與耶穌同在好得無比,因而逃避目前艱難的現實,走上自殺之途,非常可惜。這也是因為沒有好好地瞭解聖經、神的心意,但他們是得救的。
所以奧古斯丁認為自殺的基督徒會落地獄是錯誤的,但他的影響非常巨大,今日仍有不少基督徒如此相信。你可能認為奧古斯丁的看法有助阻止基督徒自殺,會有比作用,但上述思想過的反對自殺的幾項理由和一些有力的經文,也有防止基督徒自殺的效用的,我們應當採取正確的解經和方法來達到阻止基督徒自殺的目的。奧古斯丁的看法在基督徒當中引起極大的不安,相當殘忍。
九. 自殺的試探會來自撒旦
1. 馬可福音第五章記載一個被群鬼附身的人,5:5 記載︰「他晝夜常在墳塋裏和山中喊叫,又用石頭砍自己。」這人力很大,能掙斷鐵鍊、腳鍊,他用石頭砍自己,對身體的傷害一定很大,這是鬼的作為,要他自毀生命。
2. 有一位少女的母親去世之後,少女常夢見母親在一條河的另一邊向她召喚,使她很想了結生命去與母親相會,這是魔鬼的工作。
3. 有個外國人,與靈界事物有接觸,他說有一段時間,他不敢剃鬚,他把剃鬚的刀藏起來,因為他每次剃鬚都有刎頸自殺的試探(後來信了主),這是魔鬼的工作。
如果我們也遇到類似的事,我們必須禱告,甚至禁食禱告,請弟兄姊妹同心代禱,求主耶穌粉碎撒旦的詭計與能力。
十. 有甚麼自殺可被容許?
1. 神容許了參孫的自殺,同歸於盡。
2. 安樂死,可以嗎?(複雜,有不良後果。)
3. 在戰爭中做敢死隊隊員可以嗎?
4. 擁有國家高度國防機密,但不幸落入敵人手中,可以自殺以免洩露機密嗎?
5. 不願作慰安婦而自殺,作得對嗎?
他们当中大卫王(参诗篇13:2-4),先知耶利米(参耶利米书20:14-18),还有约伯(参约伯记7:15-16),都在绝望中经历了生命的最低点。约伯说到:“甚至我宁肯噎死,宁肯死亡,胜似留我这一身的骨头。我厌弃性命,不愿永活。祢任凭我吧,因我的日子都是虚空。”(约伯记7:15-16)
然而,这些人中的每一个都得到了上帝的赐福,熬过试炼成为我们的榜样。虽然他们面对巨大的痛苦和不公,他们仍持守对上帝和祂良善的信仰,坚持这样做下来终被引领至丰盛的生命。
尽管我们会不时地陷入抑郁中,但我们相信自杀行为如果不是受魔鬼影响驱动不会发生。自杀是直接与上帝放在祂所造的受造物里顽强的生命力相对抗。
我们眼目所能看到的任何地方,即使是最敌对的环境,我们也能发现生命的增长,这种“生存本能”是上帝的恩赐。
事实上,如果祂没有把这个礼物赐给受造物,这个星球上可能就根本没有任何生命存在了。因此自杀是直接违背上帝的旨意,源于撒但国度,牠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约翰福音10:10)。
虽然魔鬼可能试图引诱我们自杀,但作为基督徒,我们有战胜魔鬼的力量,如果真心呼求上帝的名,撒但绝不能强迫我们这样做。
我们都在一场属灵的争战中。问题是,很多人没有意识到,也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免受攻击。
所有自杀的人都去地狱了吗?
有些人相信所有自杀的人立即去了地狱,可是圣经从来没有这样说,圣经对这个问题保持沉默。
上帝可能有很好的原因不去强调这是一件非黑即白的事情。
如果我们认为自杀后仍可去天堂,也许会有比以前更多的自杀事件发生。然而,如果我们认为所有自杀的人都自动下到地狱,不管是什么情形,对悲恸欲绝的家人和朋友都承受不起这份沉重。
谋杀和自杀都不是无法原谅的罪,唯一不可饶恕的罪就是拒绝基督(参马可福音16:16)和亵渎圣灵。
所有其它的罪都可赦免,但是任何考虑自杀的人都可能有去地狱的危险,因为他们与主的关系在那一点上是不完整的。
想自杀的人可能断绝了与基督的关系,因此他们将进入真正的地狱──这比他们当时经历地狱般的感觉更糟糕。
重要的是要记住,上帝一一审判我们,衡量我们的生活、信仰以及动机所有的因素。每个人的情况错综复杂,只有上帝能够真正以完全的真理、智慧,毫不偏袒地审判我们。
最重要的真理是,我们每个人都将站在祂的宝座面前,陈述自己的一生。如果我们恪守真理、谨守生活,教会与世界中的很多罪都会立刻被阻止。
曾以「死亡神学」一书获得基督教金书奖的台神魏连岳老师,则谈「21世纪所面临的死亡神学争议—以自杀为例」。他表示,当生的恐惧胜过死的可怕时,人才会想要自杀。自杀是死亡给「受苦者」的最大诱惑。
而基督教反对自杀的立场与论点,不在于自杀的「理由」(是否合乎理性,或值得同情等等),而在于:人没有剥夺生命的权利。
也因此在基督教一直有着「自杀的人能不能上天堂?」的争议。以大卫为例,他谋杀了乌利亚,并夺了他的妻子,是个该死的人,却蒙了上帝的恩典与怜悯。他指出,没有一个人(受造物),有资格或有权柄可以去审判另一个人(受造物),只有至高的主上帝能审判并决定每一个人的「未来」。
他对牧者与基督徒建议,「当我们遇到自杀事件时,不应该对自杀者加以定罪;我们所该做的,除了安慰与陪伴死者的家属亲友们之外,就是诚心的恳求这位恩典、慈爱、怜悯的神,能将那位受苦已久的自杀者之灵魂接到天上,擦干他(她)的眼泪,并让他(她)在神那里,经历到属天的平安与恩福,不再有悲哀、哭号、病痛。」
如果你正考虑自杀,却想倚靠上帝的恩典带你进入天堂,请暂停一下……
上帝的恩典从来不意味着我们有犯罪的自由许可!那些在认识上帝的恩典后故意犯罪的人,比不太了解的人有更大的危险。
虽然你可能现在感到上帝远离你,但祂比你想象的更近,甚至祂可能正通过这篇文章对你说话!
请打开你的耳朵,听祂讲你的生命是多么宝贵。
这个世界需要你,你生命的目的还没有实现,上帝爱你,你周围很多的人也爱你!为了上帝的荣耀,你生命的美好,如果祂不能解决现状(无论它看起来多么令人难以忍受),上帝就不是上帝了。
抑郁症往往是愤怒和其它郁结于内的情绪。如果你在心中承受愤怒、怨恨、苦毒、不饶恕、挫折、嫉妒、绝望,无价值、无望、恐惧,报复和(或)自怜,你可以把这些东西交给上帝,现在就凭信心开始接受医治。
如果你不知道如何让这些情绪离开你,向上帝认罪,寻求祂的帮助,将它们释放给上帝。没有人能自己克服这些情绪,我们都需要上帝的力量,使我们摆脱罪恶和绝望的思维方式,这就是为什么圣经告诉我们,必须“通过心意更新而变化”(参罗马书12:2)。
正如身体的疾病需要用药物治疗,我们的情绪也是如此。与抑郁症做斗争的一种强有力的方法,就是将上帝的话语作为一种医治的香膏,应用在你受伤的地方。
例如,如果你在心里有不饶恕,开始认同上帝爱和饶恕的经文,即使在那个时刻不觉得那些经文完全正确。如果你认为没有用,就先承认圣经是上帝给予你的大爱。死记硬背,机械重复的话语可能不会有太大的用处,可是如果你特意引用这些活泼的话语,坚持使用在你的生活中,你就会打跑敌人。
魔鬼在凭信心说出的上帝的话语面前根本站立不住,上帝的话语就像属灵的抗生素,摧毁我们道路上的每一个细菌和不洁的东西。
《标杆人生》的作者华理克牧师的次子马修于2013年4自杀身亡,华理克为今年的世界自杀防治日录制视频,呼吁大家重视这一议题。他说:「我们都会面对黑暗的日子,自杀的想法影响所有年龄层的人,自杀也不只是年轻人居多,在我这个年龄层比例也很高,这让我痛心。我为你们正在经历的痛苦感到难过。请务必知道你并不孤独。不管所面临的是多么绝望的事,总有盼望存在。」
华理克要有轻生念头的人记住三件事:第一,你的存在必有美意。第二,你的爱和你本人都是这个世界需要的。第三,向别人倾吐,这个世界一定有人愿意倾听你的心声。如果你心灵受伤了,请寻求专业辅导机构的协助。
最后我们愿在这里与你们一起祷告。
他助自杀与安乐死概述(全)
自杀:世俗观点
数世纪来,自杀在多数西方社会都不被接受。1960年代美国社会剧变,个人权利被重视,但相对地忽视责任感。对个人主义的着重使许多世俗主义者(和一些基督徒)重思自杀议题。许多人视自杀为个人自主权的终极表述,因此应被社会接受,甚至在某些情况中是值得敬佩的。
社会逐渐接受人对自身死亡的掌控权,众多文章和书籍也一一出版,有些表示支持,还有些提供成功自杀的方法指南。此外也有许多组织成立,明摆着宣传此类哲学与文学,意图鼓励大众协助自己的亲属完成「自我解脱」。
自杀行为极常是万念俱灰之举,是穷途末路的假定解方。其背后理由和自杀的动机通常很复杂,常是忧郁或其他精神疾病所致。对于不认识上帝或拒绝上帝的爱,因而感到绝望的人,自杀有时候看似「唯一的解答」。遗憾地,有时候虔诚的人也这样想,他们感到无法承受生命的重担。
自杀:神学观点
基督徒一直坚信「我们不是自己的主人」,而是创造主所赐生命的管家,这生命是照着他的形象所造(创世记一章27节)。这个观念来自悠久的犹太/基督教信念:自杀是错的。圣经没有明确的经文禁止自杀,但是很多人认为不可杀人的诫命(出埃及记二十章13节)放诸他人与自身皆准。在迫害频繁的初代教会,自杀(结束生命)和殉教(牺牲生命)的界线有些模糊。一些初代教父的教导可能就是为了澄清这个难题,其中奥古斯汀和阿奎那是形成当今基督教反自杀立场的主要人物。
自杀的问题包括它蕴含了人对自身、对团体和对上帝的态度。首先,人对自己的责任无可替代,自杀表示一个人不愿意爱自己、担当自己的软弱。第二,自杀也叫其他人在各自的困境中失去斗志。即使动机是想解除照护者的痛苦,自杀仍切断了我们在生命苦难中彼此连系、扶持的纽带。第三,自杀表示对未来不抱期待,认为那不在上帝的能力和旨意之内。自杀是人企图决定自身生命的终点,彷佛了然上帝维持其生命至今的原因。然而,上帝才有权力决定生命是否仍有存在的目的。不论是在人生的哪个阶段,僭取个人生命的最终主权,就是拒绝上帝。
圣经确实记载了许多自杀的例子,但它们既非命令也非明确的指责。既然圣经透过人的失败和得胜来传达信息,这般沉默也就不保证自杀的道德合法性。我们必须进一步分析其他相关的圣经观念,才能分辨自杀的道德地位。在欧洲与北美的现代安宁疗护推展上,基督徒的积极性占有显着的作用。许多基督徒(和其他人)相信,对临死的人说「你不该自我了结性命」是不够的。人们应该主动伸出援手,在此极其艰困的时候,为临终者和其家人提供生理、心理和灵性上的帮助。
他助自杀和安乐死:世俗观点
他助自杀(assisted suicide)和安乐死(euthanasia)常被混为一谈,除非我们做明确的解释。当今不幸地存在各式各样相歧的定义,然而以下的说明就非常清楚实用。他助自杀是指医师或其他人,藉由提供建议、开立致命药方,或协助一个人使用可以自行终止性命的器具,来帮助他/她进行自杀。由医师或他人给予专业知识;当事人负责实际行动。
自愿(voluntary)安乐死是指一个人出于同情心,依从受苦病人的请求蓄意终止其性命。非自愿(non-voluntary)安乐死是类似的同情之举,但是在病人无能力提出自愿请求的情况下(如:无意识、弱智或失智的成年人;婴儿或孩童)。违反意愿(involuntary)安乐死是意识到病人在受苦、虽有能力提出自愿请求但并未提出的情况下,主动终止其性命的同情之举。
区别主动(active)和被动(passive)安乐死并无意义,反而常常混淆人。较清楚的定义是将安乐死一词局限在表示一个人用行动使另一人死亡(这是很多人对主动安乐死的理解)。据此解释,若因病情判断病人死亡已无可避免,而停止无效治疗,就不构成安乐死,也就不适合用被动安乐死来形容之。当一个人还未到无法避免的临终进程,就蓄意停止治疗以终止其性命,这在道德上是令人反感的,其道理就和安乐死令人反感的许多原因一样。终究,也许最好还是根据病因去评断这类过早的停止治疗,而非称之为安乐死。在某些情况停止或放弃无效治疗,于基督徒和世俗观点来说都同样合宜,举例来说:当无论治疗与否,从医学来看死亡都已无法避免,而且治疗会徒增临死过程之痛苦的时候。
近几十年来的社会变动使个人的自决权备受关注与强调。有更多人接受自杀,视之为生命太过沉重时的理性选择,同时,其他人仍认为自杀是悲剧且孤单的经验,特别是用到暴力自杀的时候(如:枪或其他自行造成的伤口、上吊、跳楼等等)。因此,已有动作欲藉由涉及他人(他助自杀),来达到自杀去个人化(depersonalize),并藉由医疗程序化(医助自杀和安乐死)来为清除对自杀的负面观感。
安乐死及/或他助自杀合法化的鼓吹者,提出几个社会应该允许医师介入的原因:有些人没有亲属可以帮忙;有些人不愿意或无法帮助他们的亲属执行自杀;医师明白预后,较能评估请求的适当性;医师有取得致命药物的管道,也知道如何使用;医疗专家能避免「拙劣」的自杀手法;医师知道如何遵守标准;医师没有感情介入所以比较客观。
从1980年代开始荷兰就有医师公开施行安乐死,近年来其法庭已同意不起诉特定情况的案例。最佳估计,该国约有3%的死亡经由医师之手致死。大众谈论将安乐死的可行对象扩大到儿童和无行为能力的成人,专家业者也倾向将医师直接杀死患者的做法改为医助自杀。
还有其他关于安乐死的法律倡议:澳大利亚的北领地在1995年通过医助自杀与医师执行安乐死合法化;美国在1980年代末与1990初期也有几次尝试推行医助自杀与/或安乐死合法化,但是以微小的票差终告失败;1994年奥瑞冈州通过公民提案,允许有限制的医助自杀,但是法律异议阻挡其立即生效。
从以下司法判决,可看出医助自杀已获得越来越多支持声势。在美国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对Compassion in Dying v. Roe讼案的决议中,认为华盛顿州禁止医助自杀的法令侵犯了宪法赋予末期病患的自由权。另外,第二巡回上诉法院裁定医师可以开立药物,让有行为能力但是已到疾病晚期的病患自行终止性命;该讼案坚持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赋予个人选择尊严死的自由权,既然医师可以移除病人的呼吸器或喂食管来实践病人的这个自由,所以为符合第十四条修正案「平等保护」的承诺,也就必须允许医师开立药物,让病人自行加速死亡。地区法院否决了三位晚期病患有权自行服用医师开立之药物自杀,但是被第二上诉法院的裁决推翻。
此外,杰克・凯沃基安(Jack Kevorkian)医师已经三次在私助他人自杀的案件上,被陪审团宣判无罪。凯沃基安因着现已无效的密西根法令受审,该法令禁止他助自杀,除非动机是为了缓解疼痛,而非致人于死。正是此法令的含糊用词让凯沃基安医师获判无罪。
医助自杀和安乐死在希波克拉提斯医师宣言(the Hippocratic Oath)中被明确禁止,虽然这在两千五百年前被提出来的时候只是小众意见,但希波克拉提斯的观点却逐渐对现代医事人员发挥极大影响。医事人员已接手医治者的角色,以可行的医治与减轻痛苦为目标。虽然数个世纪以来总有医师偶尔帮助病患寻短,但是显然一直不在被接受的医疗范围内。
有专家担心,认可医师介入直接或间接致死病患,可能会严重破坏医病关系之间必要的信任元素。如果安乐死被接受,医师可能出于怜悯或自利(例如:当照顾病患变得太困难或辛苦),就未经要求试图终止病患生命。另外,过去二十年来安宁疗护已经有所成效,也有人担心安乐死会削弱继续推展安宁疗护的动力。
他助自杀与安乐死:神学观点
从圣经观点来看,安乐死的根本错误是它牵涉到杀害无辜的人,也就是按着上帝形象所造的人(创世记九章6节)。医助自杀的错误也出于类似的原因,就是人在其他人的协助之下杀害人(他们自己),协助者成了谋杀的共犯。病患自主权(或说更好听的:自由)必须服在上帝主权的限制下,并且不包括舍弃非己之物的权利(「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哥林多前书六章19节)。
基督徒确实被呼召去怜悯并宽慰人的痛苦,但并非不计一切代价。若快乐是人生的重点,受苦就成了要不计代价去避开的终极邪恶,而十字架就是必须避开的典型。十字架重重压在耶稣的背上、钉子穿过他的手脚,都具体表露耶稣必须背负之堕落世界的重担;其实,是他选择去背负。然而跟随耶稣的人被呼召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不要逃避,与耶稣一起承担。
那么根本的问题就是,我们要让上帝还是让苦难,来决定我们生与死的日程?如果基督徒医师和他们的病患要行上帝的道路,就不应该不计代价躲避苦难,而是要信守圣经所揭示之上帝的属性与旨意,尤其是在苦难当中。在我们迎向死亡的时候,如何面对苦难很可能是人生最终极的考验,那显出什么决定了我们的生命日程。
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的时候就是这样。他「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马可福音十四章34节),他迫切祷告,希望免于这个他心知肚明只会越来越糟的苦难;然而,耶稣坚信他的首要任务是成就上帝更大的计画,不论要经受多少痛苦。大体上,没有苦难是好事――所以耶稣这样祷告;但那不是至高的好――所以他愿意忍受极大的苦楚。
屈服「怜悯」的呼声去致死或协助致死病患,也可能是出于另一种误导。我们很容易低估人性的堕落(自我中心),特别当眼前的人看起来很需要别人的帮助,过去所谓「仁慈的杀人者(mercy-killers)」就经常这样说。「我杀她是因为我不忍心看她受苦」,这很可能是心口如一的话――那行为首先显示出,对杀人者而言最重要的是想脱离他们自己的不舒服。阻止直接杀死或协助病患自杀,不但保护社会大众和病患个人,也保护医师和代理决策者,去提防自己的人性弱点,防止潜藏自我中心的决定,那可能成为他们下半辈子挥之不去的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