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类的论调不胜枚举,只是轻重程度有所不同。当然,《圣经》中也确实有不少对于财富的戒心和警告。譬如,〈路加福音〉十八25:「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上帝的国还容易呢?」〈雅各书〉二5:「上帝……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叫他们在信上富足。」还有最重要的一段经文,在〈路加福音〉十六13:「你们不能又事奉上帝,又事奉玛门。」这里所用的「玛门」是非常强烈的。傅士德(R. J. Foster)称它是一种「与上帝竞争」、有控制性的支配力量。他相信,耶稣号召所有想要跟从祂的人,过「一种对财产不关心的喜乐生活。」
另一方面,马丁路德的宗教个人主义是相当内向的,与近代资本主义精神在个人主义上的注重外在实体 ── 即财富与工商贸易 ── 有所不同。事实上,对于当时勃兴的工商业以及经济与宗教的日渐结合,马丁路德什表反感。他说,基督徒应该用额头上的汗来谋生;最值得钦羡的是农人的生活,因为他们最少接触商业上的功利计算。贸易是允许的,但只限于必需品的交易。对于商品的价格,马丁路德更给予明确的原则,即价格应恰好补偿其劳动与风险(no more than will compensate him for his labor and risk)。因为,售卖的意义并非赚钱,而是服务邻舍。若在此一价格原则之外牟利,就是贪婪;而贪婪是无可宽恕的罪,因为它是对别人财产的侵占,破坏了基督徒合一的身体。
第二条基本路线,是对财富和经济抱以某种理由的肯定,却又基于信仰上的若干顾虑而予以限制和疏离。譬如,在第四世纪著名的拉克坦丢(Lactantius),就严厉地批评那些主张弃绝财富的哲学家,就像是「为了逃避死亡而选择自杀」。他说这些人「丢弃那些成就慷慨施与,又不会失去恩典的工具。」显然地,拉克坦丢已经看见了财富和经济的正面价值 ── 可以培养美德和流露上帝的恩典。亚历山大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更是一例。他说,若人一无所有,如何像主所要求的,将你有的与人分享?人只有在还有剩余的时候,分享施舍才成为可能。他在乎的不是外在的财富,而是内心对财富的态度。
第一、是标准差异的问题。试问,够用就好的标准是什么?跟一辆中古的裕隆车比较起来,买 Toyota 车算不算超过生活所需呢?而如果买一辆更高档的 Camry,是不是就间接剥夺了穷人的需要呢?再譬如《国家地理杂志》,它绝非民生必需品,十年不阅读它也不影响大多数人的基本生活。那有线电视呢?算不算民生必需品?我们必须承认,民生必需品这个概念,会随着不同的社会和变迁而有所改变,也因各个人不同的角色、需要和能力而呈现高度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