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共赢的祝福

3.共赢的祝福

共赢的祝福 ——兼议基督徒的商业伦理(创12:1-3) 上帝对先祖所有祝福的应许都有一个基本共通的原则——要叫别人得福,要人因你得福!其本质其实正是共赢效应下“共赢的祝福”: 

一、福 

福就是带着上帝全能许诺的应许、祝愿或盼望。其本意是指神赐人的恩惠——既有的或将有的恩惠。
对蒙祝福的人生有这样的描写:祝福的宣告乃给予义人,对神充满信心和盼望的人。祝福就是活着一个蒙福的生活状态之下,并且充满祝福的应许与盼望。

从文字结构看,“福”包括了四个部分:“示、一、口、田”,古中国文化把这四者的统一谓之为“福”: 

作为“示”——祭祀的延伸,“示”也表示天启之道。 
福的第二部分是“一”代表了上帝自己。 
福的第三部分是“口”代表了人。 
福的第四部分是“田”:代表了地位与财富。 

二、祝福 

人类文化存在着一种普遍的“祝福”意识,它既反映了我们对所关爱者美好的祝愿;福也是有源头的,它直接来自上帝,而祸,却是福的或缺,及没有福缘,即祸。

祝福,对神而言,祝福是一个福乐的应许——祂应许赐福给顺服者;对人而言,祝福代表了对福乐的祈愿。无论是信仰者相信上帝对人的祝福,或相信祝福人的上帝赐予福乐给我们关爱的人,还是对上帝不曾有心灵体会者仅存的对祝福的愿望,祝福意识的背后都反映了人心对灵性的渴望,希望那位关乎人福乐命运的存在者能给我们祝福的对象以福乐!
上帝的施恩和被祝福者顺服的行为和信心而成就;

义人为一个行为或信心上没有达致上帝对一个蒙祝福的要求,即一个配得祝福的人给不配得祝福的人祝福,祝福依旧对祝福者有效。耶稣说过:无论进哪一家,先要说:‘愿这一家平安!’那里若有当得平安的人(“当得平安的人”原文作“平安之子”),你们所求的平安就必临到那家;不然,就归与你们了。(路10:5-6)。

三、共赢的祝福

这种共赢式的祝福,既是祝福——一种真正的“不带忧虑”的福分、也是一项蒙福的条件、是命令、更包含了一条重要的商业伦理——提升他人生命价值——在提升他人生命价值的过程中,自己的价值也被提升,从而达致共赢!便进入了一个良性发展的商业模式。

甚而,我们在共赢意识下,群体性的经营、服务,整合了更多的资源,提升了更广群体性的生命价值,进而形成价值同盟的连锁形式,以产生更佳的社会效应。这便是从商业效应到社会效应的共赢效应。

在这种商业伦理下,就比较容易避免商业欺诈和恶性竞争。因为其经营的目标不是从别人的口袋里掏钱,而是提升其价值。

“为了你的方便”便成了其经营的基本理念,进而形成一种商业文化。这与狼性经济伦理有着本质的不同。

正是在这种共赢意识下,圣经所赞许的经营模式都不是排他性的,而是利他性的。她不是为了财富而经营,而是为了提升他人生命价值的幸福而经营。
因此,她的家庭在经营中愈加幸福。这便是新教的商业伦理——商业经营是为了人,人不是为了商业经营!

到新约时代,耶稣把基督教的商业伦理阐释的更加清楚——我们都是上帝的管家!即,上帝才是终极的“老板”,我们只是其资源的管理者。公司或机构领导的责任不是辖制下属以求最大利益为占有,而是合理分配上帝的资源,以求更佳的发挥和发展。而利润的获得依旧是为了提升人的生命价值。

这便是耶稣所言之用不义的钱财(属世的物质财富)结交朋友——用属世的财富作属灵的事!管家的责任不是占有财富,而是合理的管理、分配与赚取利润。
如上文所述,共赢的祝福是祝福、是命令、是蒙福的条件、是基督教的商业伦理。最后,它还是一条商业经营的思路与出路。我们需要预备这样的心胸与气量,在合作与共赢的意识下经营与侍奉。

在利他而非排他中,共赢地经营,在提升他人生命价值中提升自己的价值。这次是上帝在4千多年前启示始祖那历久弥新的商业伦理。过去,我们将太多的资源用于消耗对手,损人却不一定利己!但共赢的祝福是要我们以对方之所长补我之所短,我之所长补对方之所短。而非,以己之所长,攻对方之所短! 

给人以祝福是上帝的心意。上帝不乏福分,而人之所以依旧觉得福分是稀有资源,只是因为我们领受祝福的管道太小——缺少共赢祝福的意识!因此,我们需要的不是祈求上帝预备祝福给我们,而是扩充共赢祝福的气量——接受他给您的共赢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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